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佈告板/2010年-2012年存檔

中立在哪裏?

為甚麼很多文章中提及中共建政,都用了所謂「解放」這個中共政治宣傳詞語? 共產黨統治區的人修改的很多文章, 對於自由人民來說根本不感興趣( 如某鎮某縣的歷史)。但是用了這樣的詞語是會十分影響維基的形象的, 希望各位正視這個嚴重問題 ! 不要袖手旁觀, 一起改正過來吧.--Speechfr33dom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14:36 (UTC)

真是不好意思,我以解放為關鍵詞搜索了幾頁,沒有發現你說的條目。至於什麼解放軍、解放路、解放公園的應該不屬於你提及的範圍吧。「解放」這個詞用的太多了,找起來都很費勁,你哪天有空研究一下怎麼解放我們找「解放」的方法吧。-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5日 (日) 15:10 (UTC)
你的行為又完全中立嗎?解放的用法固然不對,但僅僅提及「佔領」就不影響形象?我認為「佔領並宣告解放」是最合適的用法,這樣既說明了實質,又表達了此政治宣傳詞語。--Cscen ◎留言板 2010年9月6日 (一) 04:11 (UTC)
寫「佔領」是適當的,「佔領並宣告解放」則是一種更好的做法。寫「解放」是不適當的,但我認為並不應該就此惡意揣測某一地區的編者,甚至將問題上綱上線到影響維基形象的高度。任何地區的人的用語習慣和思維方式都會多多少少地帶有當地的系統性偏好,我們應該善意地容忍並讓他們在維基逐漸改掉使用不中立用語的習慣,寫錯的地方,低調地幫他們改正即可;而不應該用自身的立場去判斷別人的立場是否正確,這種做法本來就有違中立的觀點。--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6日 (一) 05:35 (UTC)
我覺得你大量3RR沒被封禁已經算不錯了。。。估計是管理員們怕封了你之後又被人誣衊成五毛吧。你的編輯讓我想起了User:LVTW,只不過大家刷編輯的內容不同罷了。 --CHEM.is.TRY 2010年9月6日 (一) 12:10 (UTC)

Edouardlicn:「解放」可以怎樣配搭, 我相信你比我知道的更多. 我已經找到用「『解放』前」表示中共建政前, 「『解放』後」表示中共建政後的文章, 而且已經修改變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所以你找不到這些文章, 很可能因為我已經把好多改正了.

小寶寶:「佔領」怎樣影響形象, 你告訴我好嗎? 菲菇已回答,寫「佔領」是合適的. 這是一個中性詞語, 基本上就表示一個軍隊用戰爭得到一個地方. 至於那個地方被佔領後是宣告「解放」宣告「淪陷」還是宣告甚麼, 就是另一個有立場的句子了.

菲菇: 不愧是工作人員, 說起話來有紋有路, 但是重點錯了. 我本來就是很低調地改正了, 但是有些人堅持用「解放」字眼, 回退了我低調的修改. 這些人不只一個, 我才來這裏吸引大家關注. --Speechfr33dom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2:07 (UTC)

我還是建議你專心寫幾個條目吧,否則你的話說服力可能不大,別人看你的貢獻記錄可能會以為你是專門來維基百科挑字眼鬧事的。—CHEM.is.TRY 2010年9月6日 (一) 12:14 (UTC)
你回了兩次, 都沒有正面回應問題. 如果你有道理, 你就直接講出來好了, 不用拿我貢獻記錄來說. 我雖然算是新人, 甚麼指引方針還是看過下的. 有些人忙着寫條目, 有些人替他們改正錯誤, 改錯誤的人說話的說服力就小嗎? 我回退時也去了報告管理員, 但是沒有人理會, 我才盡我力去回退. 如果我應該被人禁言, 那「菲律賓警察」級數管理員也好不了那裏. 你也讓我想起論壇上那些人, 明明自己說話沒有道理, 被人家批評說人家誣蔑你.--Speechfr33dom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2:25 (UTC)
(:)回應對不起,關於政治的話題我不想討論。關於你應該被封禁,我是根據WP:3RR方針說的(你回退的不是「破壞」,而是「編輯爭議」),你敢說如果你被封禁之後不會罵「五毛管理員」?至於你應該寫幾個條目,這是我對這裏的人對新手的態度的觀察後發現的,僅僅是個建議而已。至於論壇,恐怕我泡得比你更多,只是,維基百科不是論壇,你必須遵守規則,不是你認為自己有道理就對的(即便你真的有道理)。—CHEM.is.TRY 2010年9月7日 (二) 11:07 (UTC)
「佔領」的詞義本來確實是中立的,你改我是支持的,但我很反感你將「佔領並宣佈解放」一句的後面刪掉。--Cscen ◎留言板 2010年9月7日 (二) 04:32 (UTC)
我覺得菲菇說得對。「佔領」確實是個中立詞,「解放」與「淪陷」則是非中立的。但是在現在的中國大陸,「佔領」一詞似乎也有非中立的意味。「佔領並宣告解放」是一個非常合適的說法。—藍色☆楓葉拉呱 2010年9月6日 (一) 12:36 (UTC)
我也覺得這個說法有不中立的地方,並且有地域觀點,『佔領』則要好一些。不過在大陸地區這樣的寫法仍然顯得不合適,也同意『佔領並宣佈解放』。不過感覺在中國大陸的年輕一代里『解放』貌似已經深入人心了。。。。。。SamiZhan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3:11 (UTC)
以共產黨角度寫時就寫「佔領並宣佈解放」,以國民黨角度寫時就寫「被佔領並宣佈淪陷」。。-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13:21 (UTC)
帶個主語吧,把觀點歸諸於具體持有者身上。--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9月6日 (一) 15:35 (UTC)

認為「並宣告解放」不中立的不只有我一個. 那我請問各位, 「某地被某軍佔領並宣告解放」的說法真的比「某地某軍佔領」好嗎?那伊拉克被「美軍佔領並宣告解放」真的比「伊拉克被美軍佔領」好嗎?那「上海被日軍佔領並宣告解放」真的比「上海被日軍佔領」好嗎? 各地鄉村各處例, 如果認為「並宣告解放」較好的佔大多數, 那我也不會堅持的. --Speechfr33dom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5:02 (UTC)

徐若瑄:「自從大陸淪陷後,祖父隨國軍撤退去了台灣,......」
葛優:「哎——!等會兒,你們叫『淪陷』,我們叫『解放』。」
徐若瑄:「『解放』?什麼叫『解放』?」
——馮小剛執導《非誠勿擾

娛樂一下,中立性本身就是一個政治詞語。—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8日 (三) 02:12 (UTC) 這個例子正好說明為甚麼不應寫 「某地被某軍佔領並宣告解放」--Speechfr33dom (留言) 2010年9月8日 (三) 05:02 (UTC)

用「易幟」吧。--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9日 (四) 11:20 (UTC)

對。如果這樣,也不必拘泥於這幾個詞語了。我們完全可以換一種說法,比如上面說的「易幟」,或者「接管」之類的。「解放」「淪陷」之類的詞語只在說明雙方言論時使用,比如「解放軍在中國大陸宣佈解放」,這裏只能用「宣佈解放」了。—藍色☆楓葉拉呱 2010年9月9日 (四) 14:26 (UTC)
其實用「管治」這個詞最好。「易幟」是個時間點,不是時間段。-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4:04 (UTC)
同意,「佔領」這字眼有點刺眼的話,用「管轄」「統治」之類的更好。— WiDE 懷德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4:31 (UTC)

1949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軍佐尉縣。23日,武馳鄉易幟。

這句話說明1949年11月23日以後,佐尉縣武馳鄉處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有效管治範圍。--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5:12 (UTC)

你沒有理解「易幟」的含義。易幟的意思是政府的人還是那些人,只是換了個旗號而已,參見東北易幟。但,「解放」是這種情況嗎?--Gilgalad 2010年9月17日 (五) 19:22 (UTC)
政權可以易幟,軍隊可以易幟,城市也可以易幟。君不聞:城頭變換大王旗。和平易的,還是武力易的,本來就不要緊。--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4:25 (UTC)
前面已經有人提出了,易幟的特點是人不換但是政權換,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性質是不一樣的。你不能說十字軍打到波斯了就叫易幟,只能是薩珊王朝倒台換個政權才叫易幟。-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03:02 (UTC)
政權可以易幟,軍隊可以易幟,城市也可以易幟。君不聞:城頭變換大王旗。和平易的,還是武力易的,本來就不要緊。--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4:26 (UTC)

順便問一下,有關抗戰(或者用「中立」的說法叫第二次中日戰爭)的條目,能不能用「淪陷」、「光復」之類的詞?--Gilgalad 2010年9月22日 (三) 03:13 (UTC)

  • (:)回應Edouardlicn:若非要按原詞形容,而不認同其涵義可適用;不如您提出一個最適當、中立、慣用的形容詞,讓大家來討論....

管治(管理統治)?例如:『1949年1月31日中國共產黨人民解放軍管理統治北平』,是這樣嗎 --火鍋達人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6:02 (UTC)

「解放」是一個帶有傾向性的詞,是單方面的說法,並未得到所有人的認可。應該一律改為「佔領」。至於「佔領」一詞是否有貶義,毛澤東在1949年4月,曾作《七律·人民解放軍佔領南京》一詩,明確用「佔領」來描述中國人民解放軍進入南京的行動。可見,「佔領」一詞,即使在中共官方看來,也並非貶義,用來代替「解放」,是最合適的,這根本毋庸置疑。 上面對「佔領」一詞有異議的人們:既然毛澤東已經明確寫詩說「佔領南京」了,我認為這個問題已經完全沒有再討論的必要。 於我如浮雲 2011年9月9日 (五) 17:48 (UTC)

(!)意見使用解放應該不會有很大的問題,這作為共產主義的政治宣傳用語,我想我們應該尊重不同的意識形態。佔領是合適的,也是客觀事實的,我贊同用佔領。但是,在大陸地區,多數人都是接受解放一詞,請各位維基人理解。我覺得這個問題並沒有必要上升到意識形態的高度。 Cwk32 (留言) 2012年1月19日 (四) 04:03 (UTC)

在劇集條目裏以自己的觀點標示角色忠奸,是否已經違反NPOV?

參看:女人最痛

香港無線電視的劇集條目內角色列表的註解中,常常地被標註上角色是否忠奸的評論,這點可能犯有主觀評論的成份。以上純粹是個範例,其他例子尚有很多還請大家發掘…

這個說實已經是一個困擾了很久的問題,我多次善意提醒後依然獲得強刪模版+無視的負面回應,自己又無暇去處理,沒法子了唯有擺上這裏讓社群討論討論跟看看是否強硬處理了……

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36 (UTC)

角色列表是不是都應該整體刪除?維基百科又不是cast收集地點--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9月11日 (六) 13:37 (UTC)
其他語言維基的條目一樣會有角色列表,至少英文日文等我看得懂的都有。--onsf (留言) 2010年9月13日 (一) 09:31 (UTC)

(!)意見本來所有的沒有來源的任何內容都是應該被移除的,這是維基百科:可供查證規定的。所以只要符合可查證就不存在是否中立的問題。否則就屬於原創研究,任何人都可以移除。如果當事人不能提供來源,持續加入不可查證內容屬於破壞,可以向WP:VIP舉報。--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45 (UTC)

我認為角色的忠奸是根據劇情而定的,非原創研究。角色列表也是內容的一部分,和劇集關聯最大的一塊就是這塊了,刪角色列表不如直接刪整個條目。--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3:54 (UTC)

像條目里的「(大奸角)」和「(亦忠亦奸)」都應當刪去,和真實的人物傳記一樣,在劇情中寫明後,誰忠誰奸一看便知。-治癒 (留言) 2010年9月11日 (六) 16:38 (UTC)
你可以留意相關條目,裏面是沒有劇情介紹的,只有人物列表。--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5:54 (UTC)

作為一本百科全書應該是客觀描述,是非對錯由用戶自行判斷。所以我認為不應該列出。--Dingar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01:17 (UTC)

你是假設那些都是用戶自己的判斷,但一般電視台網頁與相關雜誌都會有角色簡介。如果是電視台自己公佈的角色設定,應視為客觀描述--onsf (留言) 2010年9月14日 (二) 10:03 (UTC)
未見官方網頁會標示角色為「大奸角」的—祁勳留言 2010年9月15日 (三) 05:07 (UTC)
支持刪除忠奸標示。--石添 小草 (talk to me) 2010年9月17日 (五) 15:29 (UTC)
相信共識已有,只差有人實行了。可惜個人因事無暇進行。請問有誰可以代勞勸止那位/那些人繼續這些工作並將有關條目的標示刪除呢?--我愛黑澀棒棒堂,開堂啦~點此留言 2010年9月19日 (日) 09:30 (UTC)
目前有數百個條目含有「(奸角)」、「(大奸角)」和「(亦忠亦奸)」等詞語,要把它們全部刪除很麻煩,最好用機械人或WP:AWB。--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0日 (一) 10:04 (UTC)
(!)意見如果有看到就清理吧,不要客氣。日後新版條目質量提升計劃啟動後,您們亦可發起「電視劇集忠奸標籤清理計劃」,詳情參見啟動質量提升討論 --安可 留言請按此請來啟動質量提升討論)發表於 2010年9月21日 (二) 14:29 (UTC)
不建議刪,因為忠角奸角是影視作品常用的名詞,這不屬於原創研究。至少對我來說這種表達方式對我幫助很大,能快速判斷是否繼續將某部電視劇看下去。--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1日 (二) 15:29 (UTC)
最大的問題是原創研究,如果電視公司的介紹中有這些分類當然可以用,不然的話這誰忠誰奸是誰來判定,不就是編者自己嗎?ffaarr (talk) 2010年9月22日 (三) 07:25 (UTC)
支持刪去,到底角色是忠還是奸,還不是個人觀感來的,你可能覺得他奸,但他人卻覺得他不是,除非參考資料列明。-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0年9月24日 (五) 11:36 (UTC)
支持刪去,是非公道自在人心。至於先奸後忠,先忠後奸之類評論竊以為違反了中立原則。一百個讀者眼裏有一百個林黛玉。Songford (留言) 2010年10月7日 (四) 09:17 (UTC)

收到Symplectopedia的請求,故特此回覆。我可以使用機械人(AWB)協助解決上述問題。為確保完全解決此問題,暫定機械人會搜索Category:香港電視劇及其子分類所有條目,找出及去除上述字眼(被加上括號的字眼)。一個星期後如無反對此運行的意見,機械人將會開始進行此運作。—Altt311 (留言) 2010年10月8日 (五) 16:55 (UTC)

已完成一次運行,移除62個條目中的上述字眼。—Altt311 (留言) 2010年10月19日 (二) 17:01 (UTC)
請各位幫忙監控情況,好像已經開始有人回退了。另外,今天將集中對Category:無綫電視劇集Category:亞洲電視劇集進行第二次整理。—Altt311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09:49 (UTC)

已完成第二次運行,應已去除大部分上述字眼。有兩點希望各位留意:

以上,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10月20日 (三) 16:51 (UTC)

香港回歸及澳門回歸詞彙中立性問題

就「香港回歸」以及「澳門回歸」是指香港及澳門的主權分別於1997年及1999年由英國及葡萄牙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下同),中國人以及海外華僑都會稱這個歷史性大事為「香港回歸」以及「澳門回歸」是無錯的稱法。可是,各位有否想過下列問題:

  1. 「回歸」是把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之非中國國籍的人士都要稱為「回歸」有否不妥?
  2. 特別對於英國以及葡萄牙兩國而言,香港及澳門的主權被移交至中國,試問最少在這兩個國家的國度上,是「回歸」嗎?
  3. 對於英籍以及葡籍人士來說,會否構成不尊重呢?
  4. 「香港回歸」及「澳門回歸」的政權移交儀式上,中方司儀在歡迎詞上都是說「歡迎來到香港(澳門)政權交接儀式」,而整個儀式上都沒有使用「回歸」一詞
  5. 「香港回歸」及「澳門回歸」在英文表示上分別用「Transfer of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 (Transfer of sovereignty of Hong Kong)」及「Transferência de Poderes de Macau(英:Transfer of sovereignty of Macau)」,簡寫都是用「Handover」這一個字,試問如何會用到「回歸」這個詞彙呢?
    1. (:)回應,澳門回歸是指澳門土地回歸中國,根本與人民沒有關連。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31 (UTC)
    2. (:)回應,澳門根本沒有主權,而葡萄牙亦已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其在澳門期間的統治只是管治權。一大廈的管理員也不代表撞有該大廈吧。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31 (UTC)
    3. (:)回應,回歸是涉及土地歸還,對任何國籍人士沒有不尊重,而且,將澳門被葡萄牙管治說成葡萄牙擁有澳門主權,也不見得對中國籍人士有尊重過。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31 (UTC)
    4. (:)回應,儀式名稱不代表整個回歸旨意。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31 (UTC)
    5. (:)回應,中英翻譯很多事有分別,根本不可以此作準,而且,只引用英文而忽略中國本身(中文)的說法,極不中立. 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31 (UTC)

現時,本人就有關香港及澳門「回歸」這一個詞彙,建議重新改為「政權移交」、「政權交接」等相對中立的詞彙。--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02 (UTC)

(+)贊成能用「回歸」便能用「喪失」甚至「淪陷」,這並不合理。故用詞方面應當中立,贊成使用「政權移交」「主權移交」等詞彙。「回歸」一詞實際有強烈的中國大陸政權立場色彩。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09 (UTC)
(-)反對, 澳門特區成立後第一條法律 (第1/1999號法律) 都係以回歸法命名. 而且, 政權交接儀式只是移交儀式的一個名稱, 不代表回歸整個事件. 早在2007~2009年已在澳門回歸討論頁有共識, 只因User:Sdee不喜看到一直反對, 無視大家的討論共識, 不尊重維基、維基人和維基的編輯方針. 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18 (UTC)
(:)回應,整個事件,在中國立場是「回歸」,而在葡萄牙立場則是「喪失」,這皆是明顯不中立的說法,而僅有「政權移交」等詞才是中立的。另外,中文維基華人參與者的立場會影響投票,而中立原則不能因為有投票便隨意更改。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41 (UTC)
(+)支持,條目名稱應該儘量中立,英文維基也是用en:Transfer of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en:Transfer of sovereignty over Macau。--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34 (UTC)
(-)反對用政權移交, 中/外文之間翻譯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讀, 回歸是中國人/中文字(Transfer of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Macau)的意義, 不顯得不中立. 75.77.191.81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37 (UTC)
(:)回應國際公認的英文Transfer of sovereignty一詞之含意是對「統治權、主權」的「轉移、轉變、讓渡」,並無「回歸」一詞鮮明而具地域立場的「回到、歸回」之義。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49 (UTC)
(-)反對,怎麼一上來就投票?Anyway,回歸是習慣用法。--CHEM.is.TRY 2010年9月23日 (四) 10:55 (UTC)
(!)意見所以建議把「澳門回歸」或「香港回歸」做為另外名稱在開頭以「又稱」或「中國大陸地區、港澳地區慣稱」等標注。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59 (UTC)
翟慣用法就是一種通稱了,所以「回歸」一詞並不是中立的說法。--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1:23 (UTC)
(!)意見 如果用{{noteTA}}模板又如何?--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1:29 (UTC)
  • (+)支持「回歸」一詞有欠中立,且帶有感情色彩,「政權移交」更具技術性和理性,也更中立。Sotube@NTU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1:42 (UTC)
    (:)回應 但是回歸一詞在香港已用多時,而且香港政府都是一直在使用,意即在香港眼中如果維基改用其他字詞反而變得奇怪。--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1:56 (UTC)
    (:)回應「回歸」一詞確是慣用,但大眾的習慣未必是中立的。某種程度上講,維基百科有傳播中立觀點的功能,故不應在事物概念上跟隨大眾的觀點(雖應對大眾觀點進行記述)。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3:22 (UTC)
  • (-)反對--一直都是回歸,係人都係這樣講, 根本沒有話甚麼政權, 澳門是葡萄牙搶來的, 葡萄牙自己都承認. 官方名又係回歸, 改名不合適.182.93.18.8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3:40 (UTC)
  • (-)反對WP:NPOV:「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非中立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如此說來也請把中國抗日戰爭移動到第二次中日戰爭。況且港澳地區本來就屬於中國,用回歸沒有問題(請不要講什麼屬於明朝政府或清朝政府而不屬於PRC政府,國家和政府是兩碼事。)--迷走SuiDreamBCS Championship! Go Gators! 2010年9月23日 (四) 13:48 (UTC)
    確實是不可標新立異--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4:05 (UTC)
    (※)注意「澳門主權移交」這種用法亦較通俗,常人閱讀都不會感到費解,並不算標新立異吧。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5:27 (UTC)
  • (:)回應;以下是本人就這個問題上回應上述的問題:
    1. 無疑,「回歸」一詞的確是港澳地區、中國大陸、華人社群都是用這個稱法,但全都是華人,自然有自己一種中華民族的精神,而這個當然是無可厚非難免會有點主觀性,但試問「回歸」這一個詞彙是否同樣合適於中國國籍以至非華人身上呢?
    2. 一個客觀事實就是現時有很多外籍(指非中國籍人士,例如韓國人)都學習中文(不管他們是學哪一個方言)的,「回歸」這個詞彙是否會合適呢?當他們說「香港(澳門)回歸」是否指「回歸到他們自己的國家(例以韓國人為例,即解作「香港(澳門)回歸韓國」)」呢?
    3. 對於「中國抗日戰爭」,在日本稱呼為「日中戰爭」,無奈的都是對於日本人的角度上都有着類同的問題,但希望各位可以放開自己的國家以及民族思想,因為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屬於華人的網頁,而是懂得中文的人士去查看的;但是,現時是討論「回歸」這個詞彙,而非「中國抗日戰爭」外,「回歸」一詞可以有一個較好的名詞「取代」,也可以避免地域不中立問題。現時可以是說「非為也,非不能也」。
    4. 中國、香港及澳門的官方名稱當然是用「回歸」一詞,但這個是建基於本土立場之上,正如近日就日中兩國在釣魚台的問題上,我等可以在有關條目上以中國為主嗎?日方的理據可以不理嗎?現時在釣魚台的條目上,如有編輯用戶寫「釣魚台的主權是屬於中國大陸的」,相信很快會被回退,因為已經違反中立原則,而現時「回歸」一詞也有同樣問題。
    5. 葡萄牙沒有承認澳門是「搶回來」的,是至1974年承認澳門是中國的土地。至於葡萄牙以何手段取得澳門,我們都不可以改變的事實,但我們現時要討論的是「回歸」這一個詞彙。
    6. 近幾年,韓國把「漢城」這個城市名稱改為「首爾」,其理由是「漢城」被解作「漢人的城市」,所以韓國政府在多年前把「漢城」改為「首爾」;而「回歸」這個名詞類同「漢城」一樣;雖然可能是遲了來討論「回歸」這個問題,但我深信總好過一直存在這個地域不中立的問題。--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5:14 (UTC)
    (:)回應,贊同上述觀點,希望大家給予充分考慮。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5:27 (UTC)
    (:)回應,要知道中文維基百科並不是給外國人學習中文的地方,我們不需要為外籍人士改變自己的言語。而且,照TINHO所言「澳門主權移交」也不見得是「主權移交至中國」,也可誤解成「主權移交至韓國」。還有,如果真的並非所有華人都使用「回歸」一詞,我在上面也提過使用{{noteTA}}模板,那就免卻不同文化引起的標新立異。再講,作為一個香港人,對於「香港主權移交」是有着標新立異的味道。--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6:08 (UTC)
    (:)回應同樣中文維基百科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維基百科,不需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士改變其方針。另外,我是華人,卻未感到十多年前發生"Transfer of sovereignty of Macau"有任何「回歸」之感,那是某些地區的用詞而已。「回歸」詞語本身更有褒義的感情色彩,在發生地域中立性問題時,應更加避免使用。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6:17 (UTC)
    (:)回應雖然中文維基百科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維基百科,但中文維基百科也不是專門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用詞錯誤的外國網站。--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6:27 (UTC)
    (:)回應其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用詞(回歸)並沒有錯誤,國際上的英文用詞(Transfer of sovereignty,主權移交)也沒有錯誤,只是做為維基百科,中立的用詞會更適合些。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6:59 (UTC)
    (:)回應,還有,在中文維基中,華人數量比日本人高出很多倍,我們不應為了那少部分日本人而把「中日兩國」改成「日中兩國」。你要知道,雖然「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屬於華人的網頁,而是懂得中文的人士去查看的」,但有多少懂得中文的人士不是華人?我們要知道如果維基真的做到真正中立,是有一定難度,但至少都不要為該語言的用戶帶來政治問題--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6:23 (UTC)
    (:)回應,對此中文維基經已按個案處理,盡量避免,例如不叫「抗日戰爭」而叫「中國抗日戰爭」(因為是中國的抗日戰爭,不是全世界人的)。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6:59 (UTC)
    • 我頗同意User:Cheng_chai_fung的意見,但試想「政(主)權移交」這個詞彙還是「回歸」這個詞彙會是較中立呢?無疑,你可以解作為「政權移交至X國」,但我覺得總好過用「回歸」這一個詞,畢竟這個詞彙是有強烈特定主觀性的詞彙;因為「回歸」含有「回家」的意思,而「政(主)權移交」是指一個個地方(或地區)的政(主)權由X移至Y。另一方面,用noteNA這個方法都不可以解決,因為都會構成地域不中立的問題。--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6:40 (UTC)
      但我們不能為了中立而標新立異:「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非中立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6:49 (UTC)
      我相信維基百科的宗指是本着百科的身份,只可用作描述事情,而不可用作改變某民族的文化--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6:53 (UTC)
      • 我不認為使用「主權移交」便是歪曲了華夏民族的文化。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7:01 (UTC)
        • 我都是因地域中立這個方針而建議,即使用「政(主)權移交」也不會改變這個事實。--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7:03 (UTC)
          • 香港回歸我不理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一致聲明,澳門是中國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在此問題下,恢復行駛主權與「政(主)權移交」不同,澳門本是中國領土,這是連「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都承認。由此可証明「回歸」一詞彙形容【澳門由葡方交還中國】這個史實沒有不妥。另外,「澳門回歸」是澳門的史事,應根據澳門官方本身對事件史料去編輯條目。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後第一個法律(第1/1999號法律)名稱都是「回歸法」,另外,一直以來各界亦是以「回歸」談論此事件。另外,澳門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由始至終本身沒有主權,用主權移交是極不妥當。另外,澳門回歸只針對澳門這個地方交還予中國的史事,是不會包括當地人民同時回歸中國。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8:49 (UTC)
            • 葡萄牙共和國對澳門主權的觀點:葡萄牙共和國發生康乃馨革命之前一直未曾承認澳門是中國的;而布拉干薩王朝(葡萄牙的一個皇朝)的瑪麗亞二世把澳門宣為自由港外,及後還把澳門升格為海外省(葡萄牙本士以外之省份)也是。葡萄牙共和國在康乃馨革命後放棄很多海外省(如安哥拉、佛得角、東帝汶),但一直未曾有放棄澳門的主權的意向。雖然葡萄牙共和國於1976年起對澳門改稱為「澳門地區(a região de Macau)」,但澳門在國際舞台上仍屬葡萄牙共和國至1999年12月19日23時59分59秒。所以澳門在1999年12月19日23時59分59秒(UTC+8,下同)及之前是屬於葡萄牙的(除澳門奧委會在1974年經葡萄牙奧委會批准以「澳門(Macau)」為獨立名義參加國際體育組織及賽事外),而1999年12月20日0時0分0秒及之後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 《葡中聯合聲明(Declaração Conjunta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rtuguesa e d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Sobre a Questão de Macau)》的觀點:葡萄牙共和國在康乃馨革命後方承認澳門是中國人的領土:在《葡中聯合聲明》第一條中寫明「澳門地區……是中國領土(a região de Macau ...... faz parte do território chinês )」,在《葡中聯合聲明》中並沒有寫明是哪一個中國(指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嚴格來說,葡文版本中的「(o) território chinês」最正確譯法是「中國人的領土」,而「中國領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在葡萄牙文分別為「(o) território da China」及「(o) território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所以葡萄牙共和國暗中寫明澳門是中國人的領土;但由於葡萄牙共和國在該條文後半寫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o Governo da República Popular da China voltará a assumir o exercício da soberania sobre Macau a partir de 20 de Dezembro de 1999)」而把澳門政(主)權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而非中華民國。
            • 澳門在1999年12月19日都是懸掛葡萄牙國旗,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旗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於1999年12月20日0時0分0秒在澳門升起,事實證明澳門的政(主)權是由葡萄牙共和國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所以用「澳門政權移交」意指把澳門地區由一個主權國家(葡萄牙共和國)移交至另一個主權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澳門回歸」則指澳門這片土地回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暗中缺少了澳門的主權是由一個主權國家被移交至另一個主權國家這個含意。--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0:50 (UTC)
              • 葡萄牙共和國在甚麼時間承認澳門是中國領土不是重點,重點葡萄牙已經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澳門是被葡萄牙侵佔的,那意即,澳門被葡萄牙搶去前後以及管治期間,澳門都是中國,那澳門的主權由此至終是中國,因此,中國由葡萄牙手中取回主權,用「回歸」一詞彙正確無誤,而且,亦是史實上確定的。除非你要說澳門自古不是中國領土吧!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07 (UTC)
              • 另外,澳門回歸是澳門歷史,某程度上條目應以澳門官方的史料及文獻為準。因為澳門的文獻及史料,都是建基於葡萄牙及中國。而葡萄牙政府管治澳門期間製作的網站,除了講述子夜交接儀式是用到「政權移交」外,其他新聞稿都是用「回歸」這個詞彙去講述澳門回歸這一史事(參見:[1][2])可見回歸這一詞彙不會出現不中立情況。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19 (UTC)
              • 更嚴重問題是,澳門可來主權,因為澳門是被葡萄牙侵佔的,其在澳門擁有的最多只是管治權,但這權力是非法的(否則葡方不會將澳門歸還中國)。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24 (UTC)
                • (!)意見本人贊同TINHO的意見,對上述Kalon文字的意見如下:
一、澳門在葡萄牙統治期間,主權應屬葡萄牙,詳見第三條。
二、中文「回歸」一詞有很強感情色彩,十分感性、藝術化,適用於政治宣傳,文學作品和憤青吶喊等場合,而不適合百科,更無中立可言。若不論中立問題,「恢復行使主權」亦比「回歸」更適合百科(「恢復行使主權」之所以不盡合適,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此之前從未統治過澳門,也就不存在恢復一說,如果是「大明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則另當別論)。當然,「主權移交」應是最中立、準確和有根據的,當然也是最適合百科,更是最適合中立的維基百科的。
三、「主權」一詞是「一種對某地域、人民、或個人所施展的至高無上、排他的政治權威」,而在在1999年發生的關於澳門的這一事件中,中共當局使用了「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一詞,可見,葡萄牙在統治澳門期間,具有對澳門的主權。至於所謂「非法」亦不成立:中國有多達十數處領土糾紛,各方皆主張其領土主權並聲稱對方是非法的,維基百科不能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局聲稱的才是合法的」。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52 (UTC)

(-)反對--沒有甚麼比回歸來得合適和中立。195.90.99.254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1:44 (UTC)

  • (×)抗議回歸一詞,其詞語特質決定了這個詞很難有中立可言。比如說,「張三回歸家鄉」,這句話就帶有感情色彩,不中立--張三可能是歷盡千辛萬苦努力回到家鄉,也可能是被遣送回母國受審,兩者截然不同--對於前者而言,只有「張三自己」和「喜歡張三回家鄉的人」才會這樣講,至於「不喜歡張三回家鄉」的人,可能會用「逃回去」之類用語--這都是不中立的。而「抵達」「回到」則是更中立的用詞。請注意前項舉例不適用於比喻1999年12月發生在澳門之有關主權的事件。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22:04 (UTC)
    • (:)回應,現時在說地域回歸國家,提出一個人回歸家鄉作為例子根本沒相干的地方!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1:18 (UTC)
      • (抗議),我本來就是在從語文角度講「回歸」一詞本身的特質(詞語固有中立性缺陷),來駁斥「沒有甚麼比回歸來得合適和中立」這種粗魯的謬論,而不是從政治或軍事角度談國家領土問題。請仔細閱讀上段最後一句再作答!192.168.0.100 (留言) 2010年9月26日 (日) 16:45 (UTC)
  • (+)支持,應該使用主權移交。香港本來的確是中國的,但後來簽署穿鼻草約將香港島「割讓」給英國,其後的北京條約則將九龍半島「割讓」給英國,嚴格來說條約簽署後,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主權是英國,而非中國,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的訂立促使中國將新界的治權給英國,為期99年。英國在1997年時其實大可只歸還新界,繼續佔領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然而英國卻將其一併交給中國,換言之 英國是放棄在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主權,因此應該是使用主權移交較為適當,除非香港島和九龍半島像新界一樣最初是租借給英國的,否則回歸一詞其實並不成立。 —ATRTC 2010年9月24日 (五) 02:57 (UTC)

不如大家妥協

(本人十分崇尚妥協的精神,甚至本人認為妥協精神是每一個維基人所必須具有的精神。) (&)建議:不如將主條目名更改為「香港回歸中國」、「澳門回歸中國」,這樣的說法也屬於慣常說法,不算標新立異。而且也算中立,表明是回歸中國這種說法對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來講都是正確的,也沒有地域性限制。就好像條目中國抗日戰爭主條目名不用抗日戰爭一樣。--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2:50 (UTC)

我倒有興趣知道港澳官方的外語文件是用是麼字眼來表達回歸/移交。-- 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2:59 (UTC)
(:)回應:查了一下《香港基本法》、《中英聯合公報》,從未出現過「回歸」一詞,在上述官方文件內出現的類似說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之相對應的英文文本為:「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declares that to recover the Hong Kong area (including Hong Kong Island, Kowloon and the New Territories,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Hong Kong) is the common aspiration of the entire Chinese people, and that it has decided to resume the exercise of sovereignty over Hong Kong with effect from 1 July 1997.」,「The Government of the United Kingdom declares that it will restore Hong Kong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effect from 1 July 1997.」--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3:59 (UTC)
(:)回應,「中國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都要好過充滿褒義色彩、感性、藝術化的「澳門回歸中國」。
其實,有關20世紀上半日本與中國的戰事,「中國抗日戰爭」都有同樣的問題,但因為名稱上只有日方「日中戰爭」和中方「抗日戰爭」甚至「日本侵華戰爭」,且並無其他稱謂(無稱「中日戰爭」,而「大東亞戰爭」又不準確),只好使用了「中國抗日戰爭」來盡量迴避中立問題。
而對於1997和1999年有關香港、澳門主權的事件,已有「XX主權移交」這等更中立的常用稱謂,故建議直接採納。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4:50 (UTC)
  1. 使用「XX回歸中國」或「XX回歸」會偏重於中方立場,而有點不尊重英方及葡方;而這個用法和用「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的情況無異,因為這些寫法已經是違背了百科的地域中立原則。
  2. 另一方面,借黑瞎子島為例,俄羅斯聯邦於2008年7月4日把銀龍島和黑瞎子島西半部移交至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是又是「黑瞎子島回歸中國」嗎?在2008年7月3日之前,銀龍島和整個黑瞎子島的主權均屬於俄羅斯聯邦(或蘇聯)的。
  3. 以釣魚台為例,釣魚台由明朝開始都是一片無主地;清政府和日本簽訂《馬關條約》中表示把釣魚台「永遠讓與日本」,而日中雙方在簽訂條約前三個月,日方已在島上建立國標,而中方都從未有無異議;美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軍事佔領釣魚台至1972年美國把沖繩連同釣魚台歸還日本至今,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華民國分別在1961年及1962年始對釣魚台宣為該國領土,中華民國在此之前未有釣魚台之記錄,而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則以日方稱法「尖閣諸島」稱呼該島,可見中國都是都是因為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在1968年勘察東海附近海域時似藏有石油這個利益而宣示主權。現時,本人敢問:
    1. 釣魚台是中國的嗎?
    2. 若是,中國自古何有文獻記載且早於日方官方記載?
    3. 若是,為何不是日本呢?若是中國,釣魚台是屬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呢?
    4. 回到這個「回歸」問題,假設日本「放棄釣魚台」並把主權移交至中國,介時又可以說是「釣魚台回歸」、「釣魚台回歸中國」嗎?
  4. 中國在香港(及澳門)政權移交前均在香港(及澳門)沒有管治權、主權、政權、軍權、宗主國之國權等任何權力,而歷史記載非常清楚香港及澳門在政權移交前均屬聯合皇國(俗稱英國)及葡萄牙共和國的。
  5. 最後,至少在澳門(《澳門日報》、《華僑報》、《新華澳報》、《濠江日報》、《訊報》、《市民日報》)、香港(《文匯報》、《蘋果日報》、《成報》、《新報》、《香港經濟日報》、《天天日報》、《香港商報》、《星島日報》、《明報》、《大公報》)、廣州《南方都市報》、馬來西亞《南洋商報》、《亞洲週刊》、台灣《中央通訊社》、中國大陸《光明日報》都有採用「政權移交」來報道、編輯或描述的華文報章;《澳門日報》、《文匯報》、《大公報》都是港澳地區共知為親中(指中國大陸)的報章,而《光明日報》更是中共中宣部直接領導的中國大陸的官方新聞媒體之一,可見「政權移交」一詞在中國大陸、港澳地區的都有採用;而在台灣《中央通訊社》也有採用回歸二字,但均用引號引著回歸二字(即「回歸」)
  6. 基於上述理據,不覺得「政權移交」一詞會是所謂的「標新立異」的--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6:40 (UTC)
  • (:)回應
  1. 大家就事論事,不要把問題扯遠,本論題所述與黑瞎子島、釣魚島沒有可比性。
  2. 難道大家就沒有一點妥協精神,偏要搞個「對決」?!偏要最後搞個投票才安心嗎?!--蘋果派.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07:39 (UTC)
    • 強烈(×)抗議User:Sdee扭曲史實,各份報章根本是報導「回歸」而非「政權移交」,提交「政權移交」的情況只會是報導交接一刻那個儀式才會用到!而且,澳門本身官方都稱之為回歸。就以最近一次回歸日(200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10周年《澳門日報》頭版大字只可見「回歸紀念日」、內文亦不斷只有「回歸」一詞彙而沒有User:Sdee所提到的政權移交。(參見:[3])。
    • 另外,港澳地區本身不存在任何政權/主權,根本不可能會出現「移交」。「政權移交」是帶有強烈西方色彩,是極不中立!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1:14 (UTC)
    • 因此,本人支持User:Sysywjel的妥協建議,名稱改為澳門回歸中國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1:59 (UTC)
        1. 本人並沒有扭曲史實,而且用「政權移交」也沒有改變這個史實。另外,相間報章的確是有用「回歸」,但也有用「政權移交」這四個字,並無任何虛言。引用澳門官方說法並無不妥,但澳門官方說法自然會有她的主觀力立場,所以一定有不中立的問題。
        2. 儘管《澳門日報》在2009年12月20日的報道上是用「回歸」一詞,但閣下有否以「政權移交」作翻查之前的報道呢?例如2000年的《澳門日報》呢?
        3. 如kalon所言「港澳地區本身不存在任何政權/主權,根本不可能會出現『移交』」;
          1. 哪試問為何會有香港政權交接儀式和澳門政權交接儀式了?
          2. 續,香港及澳門分別在1997年及1999年前後分屬何國?難道kalon要搞「港獨」和「澳獨」?
        4. 「政權移交」並無任何西方色彩或是偏向任何一方,也並不是去中國化的詞彙,而且中立地指出事件的自身。--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2:28 (UTC)
  • 不管是怎樣,只要是香港依舊使用「回歸」就可,因為對於香港人來說,「政權移交」是非常標新立異,基本上全香港人是沒「意識」或「聽閒過」這種叫法。--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2:04 (UTC)
    • 認同User:Cheng_chai_fung,根據中葡聯合聲明,1999年前澳門屬中國,只是葡萄牙代為管理至1999年12月20日。是User:Sdee一直搞「澳獨」吧。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4:52 (UTC)
    • 為何香港要特別例外出去呢?香港和澳門的情況一樣,而且中方有割讓的文獻(《穿鼻條約》、《南京條約》等)--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2:28 (UTC)
    • 香港及澳門情況何來一樣,英管港/葡管澳時間已有長短之別。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4:52 (UTC)
      • 因為我是香港人,始終都不能為澳門作主。--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2:34 (UTC)
        • 想閣下明白百科不是宣示主權的地方,而且也需要遵守百科的中立原則這個方針。本人建議使用「政權移交」這個詞彙是基於這個原因,而不是因為本人是葡萄牙人而要改用「回歸」這個詞彙。--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2:39 (UTC)
      • 在下是香港人,政權移交是否標新立異實在是見人見智,主權移交倒應該不致陌生吧?使用香港主權移交比香港回歸更為準確。澳門方便倒有保留,似乎沒有任何經雙方同意的協議顯示出澳門屬於葡萄牙屬地,極其量葡萄牙只有澳門的治權,從來沒有主權,因此澳門不應該使用主權移交。—ATRTC 2010年9月24日 (五) 12:42 (UTC)
        • 用「主權」還是「政權」都沒有任何不妥,但自知「回歸」一詞一定在中立方針上不正確。另,閣下表示「沒有任何經雙方同意的協議顯示出澳門屬於葡萄牙屬地」查找文獻而需時考查一下,本人會盡快去回應閣下之描述是否屬實。--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2:52 (UTC)
          • (:)回應-根據葡萄牙及中國簽定的協議和聯合聲明,「葡方都已確定澳門是自古屬於中國」,現時User:Sdee以「回歸一詞不中立」為由要求改為「澳門政權移交」,然而,澳門何來主權/政權,用主權/政權移交命名,同樣顯得不中立。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3:37 (UTC)
        • 不如就客觀來說,請大家可以利用各大搜尋器,不難發現在「香港主權移交」一詞方面,維基百科甚或百度百科名列前茅,但如果搜尋「香港回歸」,我相信各位也要外加「wiki」才找到維基百科的條目。如果根據搜尋器的原理,是要求在最多人連結的網頁中包含搜尋的特定用詞,如果當中沒有出術的話,那表示「香港回歸」是一個常用詞。而且大家細心一看,會看到香港政府在「香港回歸」一詞中也有幾頁網站列在頭十位。我想大家心中有數吧--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3:19 (UTC)
        • 條目名稱不是只靠多數來定奪的,應該因應實際情況作出調整。常用詞不代表沒有問題,群眾認知不一定正確,維基應該是作出正確的選擇,而不是跟隨群眾認知而去扭曲事情的本質。—ATRTC 2010年9月24日 (五) 13:42 (UTC)
          • 說到事情的本質,香港同澳門本來都是中國人的地方,但「主權移交」一詞只是外國用作消除民族意識的手段。而且,香港人也會自稱中國人,香港屬於中國,而「回歸」一詞只是表達中國人回地中國地。如果維基堅持使用「主權移交」一詞,有改變民族意識、標新立異之嫌。--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3:52 (UTC)
            • 香港的確本來是中國的,但是穿鼻草約北京條約的訂立分別將香港島和九龍半島「割讓」給英國是不爭的事實,打從割讓一刻起,香港島和九龍半島已經是英國領土,換言之主權屬於英國,及後在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中國將新界租借給英國99年,期滿後英國將新界連同香港島和九龍半島一併歸還, 其實英國大可繼續管治香港島和九龍半島,而只交還新界,因為英國自穿鼻草約北京條約訂立後便擁有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主權,然而英國在租借新界期滿時,同時放棄對香港島和九龍半島的主權,將其一併歸還,由於香港包含新界、九龍半島和香港,如果使用香港回歸並不準確,因為實際回歸的只有新界,香港島和九龍半島則屬於主權移交,因此使用香港主權移交比較合適。—ATRTC 2010年9月24日 (五) 14:08 (UTC)
              • 我有點不認同,如果要談論準確,依照閣下所言,新界不應納入主權移交。但是,按照常人理解,回歸一詞並不受割讓等問題所影嚮,即表示割讓也可使用回歸一詞。--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4:24 (UTC)
            • (:)回應-澳門回歸同樣有以上情況。上[www.google.com GOOGLE]打"澳門政權"四字後仍然沒有搜索建議.. 而打"澳門回"三字即係澳門回歸的搜索建議..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3:37 (UTC)
              • (:)回應,並無人否認「澳門回歸」是常見的用法,但它未必是中立和適合國際化百科之詞彙,就如同中國人稱呼戰爭時代日軍甚至日本人「日本鬼子」「日本仔」非常常見,卻顯然不能用作「日軍」或「日本人」條目的名稱一樣。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4:49 (UTC)
                • (:)回應,包括澳門官方本身對外都是說「澳門回歸」,「澳門回歸」是澳門的歷史,澳門官方的說法可見是對事件說法的一種確定。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4:54 (UTC)
                • (:)回應那政府方面有沒有稱呼日本人「日本鬼子」「日本仔」?當然常見的用法也並不是完全地好,但都要看那個詞是否針對性且對他人中傷等。--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4:55 (UTC)
              • Google查找澳門政權移交澳門主權移交澳門回歸分別各有35版、45版及67版,可見「政(主)權移交」雖然在Google搜尋時沒有搜索建議,但仍然可以搜索出來。--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5:56 (UTC)
              • Yahoo!查找澳門政權移交約39,038個結果,澳門主權移交約65,599個,澳門回歸約6,280,999個(資料可在搜尋器右方找到)。而香港政權移交約115,700個,香港主權移交約208,899個,香港回歸約24,159,997個--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6:07 (UTC)
              • 而同時包含「澳門政權移交」和「澳門主權移交」(即關鍵字「澳門 政權移交 主權移交」)找到Google:61頁,Yahoo找到約17,070個結果
                關鍵字「香港 政權移交 主權移交」找到Google:65頁,Yahoo找到約52,000個結果
                註:關鍵字搜索可以出現頁內完全沒有「澳門政權移交」或「澳門主權移交」,即是包括上述的「政權移交」和「主權移交」個別搜索的所有結果並除去當中出現的重覆--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6:19 (UTC)


這是一個老問題了。2005年至2009年期間,現時的「香港回歸」條目確實被命名為「香港主權移交」,期間雖然間中出現條目名稱的討論,但確保中立性一直都是當時的共識。可是,在2009年6月的討論中,在不少資歷較淺的維基編者參與討論之下,條目名稱最終改為根據最常用的稱呼為原則移到至「香港回歸」,而放棄較中立的「香港主權移交」。「澳門政權移交」就是在那時被「順道」移動到「澳門回歸」的。因此,在再次討論這個問題之前,建議大家先看看Talk:香港回歸的存檔。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9月24日 (五) 15:14 (UTC)

  • (:)回應-「香港主權移交」所謂中立只是當時的見解。然而,主權及政權詞彙,是富有西方色彩,對中國構成不尊重,顯然是不尊重。另外,維基百科是人人都可編輯,只要內容合適妥善,即使資歷較淺的維基編者,都可以作出修正,而資歷較深的維基編者,不代表其編輯絕對合適、正確。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5:57 (UTC)
  • 眼觀表態意見的支持者都認為身為香港人都未聽過「香港主權移交」一詞或民間通稱「香港回歸」,而反對方則只表示回歸欠中立,那問題歸根都是維基條目要絶對中立定「維基百科編者不能為了解決非中立爭議而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5:34 (UTC)
    • 其實「香港主權移交」是否「維基百科編者......使用標新立異的條目名稱」,本人認為值得商榷。"香港主權移交"顯示共有約35萬網頁使用「香港主權移交」一詞,當中不乏BBC中華民國行政院等大型或官方機構。本人列出以上兩個連結的另一原因,是它們分別建立於2001年及2004年,其時中文維基百科尚未有「香港主權移交」的條目,故有指中文維基百科原創「香港主權移交」一詞之說並不成立。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9月24日 (五) 15:58 (UTC)
      • (:)回應--中華民國本身都是一個有爭議的國家,其用詞根本不可作為一個標準。另外,你提及的BBC是英國媒體,如是只參考其譂述,不考慮中方角度,不就違反維基中立方針嗎?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6:04 (UTC)
      • (:)回應早已存在並不代表不是標新立異(或者是標奇立異),或者以這個作例:如果把「南京大屠殺」改為「南京事件」,又有多少人反對?--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6:33 (UTC)
      • 而且你不應把1,570,000項結果的「香港回歸」視若無睹--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6:35 (UTC)
        • 本人當然知道「香港回歸」一詞使用率明顯高於「香港主權移交」,只不過是希望帶出「香港主權移交」一詞並非如部份表示「從未聽過」的人士所言相當罕見及標新立異。因此,條目應使用哪個名稱,個人認為主要還是視乎中文維基社群應以「通俗」較優先還是以「中立」較優先,若是前者固然宜選擇「香港回歸」,相反若是後者,「香港主權移交」則不見得有任何不妥之處。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9月25日 (六) 16:57 (UTC)
      • 至少在1998年起港澳報章已有用「政權移交」作描述、報道,見下例舉:
        1. 特首可放心度假. 星島日報. 1998年10月13日. :「去年十二月﹐香港政權移交只五個月……」
        2. 葡總統已表同意 解放軍提前進駐. 大公報. 1999年10月27日. :「……葡萄牙同意讓人民解放軍一支先頭部隊在政權移交之前進入澳門」
        3. 何鴻燊﹕港澳船票不減價. 天天日報. 1999年11月10日. :「何鴻燊稱澳門政權移交後﹐相信行政長官何厚鏵有能力搞好治安……」
        4. 澳查五千萬調葡事件. 蘋果日報. 2000年1月20日. :「……相信是在澳門政權移交之前發生。」
        5. 黎文義向行政當局呈辭. 澳門日報. 2000年7月14日. :「根據本報記者搜集的資料,自澳門政權移交後……」
        6. 結束訪澳陳明通強調 澳台關係穩定中進步. 新華澳報. 2001年12月11日. :「……這是澳門政權移交一年來﹐首位訪澳的 最高層「中華民國」官員。」
      • 見此觀之,「政權移交」這個詞彙早已被用,加上中國共產黨官方當年稱「香港回歸」及「澳門回歸」分別為「香港主權移交」「澳門政權移交」的。--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6:57 (UTC)
      • (:)回應:現在不是鬥找「政權移交」還是「回歸」用得多。正如我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看到有人提出,很久以前沒有「公轉」這一詞彙時,可能人是用地球繞着太陽轉來形容「公轉」,但難道今天就要繼續嗎?而且,根據上面User:Cheng_chai_fung的統計,用「澳門回歸」或「香港回歸」在Yahoo或Google等互聯網搜尋器的搜索結果都是遠超「政權移交」得出的結果,而且數量高逾倍,惟User:Sdee自行過濾掉,完全無視大家提及的數據,只着大家按其想法而走罷了!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20:51 (UTC)

教育界

我想問大家對教育界的用法又有何意見?在教育界中常用到「香港回歸」一詞,我們也知維基百科本來就是供人學習及查閱,如果跟教育界背道而馳,會令人無所適從--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5:41 (UTC)

如是澳門教育界,他們曾組織委員會慶祝澳門回歸,而委員會名稱是「澳門教育界慶祝澳門回歸祖國活動委員會」。可見澳門政權移交詞彙與澳門教育界相違背。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6:00 (UTC)
這個是一個預設性的問題,因為香港教育局及澳門教育暨青年局有既定地域及國度的預設立場,所以這個問法會是有問題的。正如中國以及華人地區稱1937年12月3日日本在南京的行為稱為「南京大屠殺」,而日本稱為「南京事件」,所以在不同國度均有既定的自定立場;所以這個用教育界作為引證的情況是不可以作為一個標準性的作用,若然會違背百科的中立原則。--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6:06 (UTC)
澳門回歸可是澳門特區的史事,當然應以澳門特區政府的立場去定。難道是火星的立場嗎?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6:08 (UTC)
澳門政權移交只是澳門特區的歷史嗎?難道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葡萄牙共和國的歷史嗎?--TINHO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17:03 (UTC)
而且中文有中文的維基百科,日文有日文的維基百科,本應各語言有各自的譯法是各自的問題,不應因為某語言有它的譯法而要求其他語言跟隨--  廢 話  +  2010年9月24日 (五) 16:26 (UTC)
認同User:Cheng_chai_fung的見解。問題是為甚麼這刻User:Sdee一直表述用「政權移交」是中立詞彙時,沒有考慮過「政權移交」是英、葡兩個國家語言的稱呼,完全沒有考慮中國本身對「回歸」的意義,這是十分不尊重十三億中國人民。要是指「回歸」一詞不中立時,「政權移交」一詞同樣是偏袒於英、葡,同樣是不顯得中立。
另外,如根據User:Sdee那種思考模式,中日之間很多革命、南京大屠殺等條目全部都要更名,所有中文條目的命名都要按西方國家來取,這中文維基百科要來做甚麼?(有人的行為不知可否說成排華呢~)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20:59 (UTC)
(:)回應,「政權移交」是中立的說法,而英、葡立場應是「喪失」。用詞方面,不可以地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心。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21:21 (UTC)
(:)回應中葡聯合聲明》指出澳門自古是中國領土,1999年12月20日前,葡萄牙政府負責澳門的行政管理。由此可知,葡萄牙在澳門管治期間的不是主權,只是「管理權」,澳門本身亦不存在任何「政權」、「主權」。所以,IP用戶61.206.112.126提出葡萄牙立場是「喪失」完全不成立,同時,另外,IP用戶61.206.112.126提出的內容由始至終沒有文獻支持,反之,回歸一詞貼近史實,因澳門本是中國,最終返回中國管治,完全沒有問題。(香港方面本人不了解,不作回應)Kalon (留言) 2010年9月24日 (五) 21:33 (UTC)

(-)反對用主權移交,理由同上。回歸明明是個中性詞,怎麼就用不得了。要不要把地球改叫水球啊,明明是水比土多,竟然要叫什麼地球,完全是誤導,不中立,不客觀!!!--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0:27 (UTC)

(!)意見-硬要說XX中心的話,回歸肯定是中國中心。用官方的宣傳,就是殖民地重投母親的懷抱嘛。雖然外國媒體有時也會用Return(當然也有Handover),強調殖民地主權回歸中國,但我自己較喜歡主權移交。然而問題在於,維基並非用來表達「最中立」觀點,(中立本身也是一種觀點,更何況歷史從來沒有絕對客觀)。當回歸在中文圈常用時,用於維基條目並無不可。我認為編者可按編寫情況採用回歸或主權移交。任何「一刀切」的舉動其實都不合適。Oneam 01:00 AM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9:44 (UTC)

「軍事進入並接管」才是最為客觀中性的用詞

香港「回歸」並不是政權或主權移交,那麼用「軍事進入並接管」才比較客觀恰當。中共軍隊進入香港,並接過了英國政府的管理權,用「移交」只會顯示出英國政府的懦弱與妥協,並且沒有站在香港人民的角度,顯然是不中立的。又或者可以用「中共香港建政」或「重新佔領香港」等詞語,也可以體現香港人的視角。—Snorri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0:54 (UTC)

某種程度支持,惟此名稱較冷僻。61.206.112.126 (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05:01 (UTC)
您這算是反語歸謬什麼的麼?--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25日 (六) 05:45 (UTC)
香港回歸中國,香港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香港人自主選擇歸屬--玖巧仔留言 2010年9月25日 (六) 16:29 (UTC)
嗯,還可以用「中共宣稱香港回歸」,  囧rz……-Gilgalad 2010年9月26日 (日) 07:41 (UTC)
WP:WORD#聲稱、宣稱. -- 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6日 (日) 22:17 (UTC)
行為藝術一下,不要當真。。。---Gilgalad 2010年9月27日 (一) 17:32 (UTC)

請遵循命名常規

WP:命名常規,一般性的慣例:

  • 使用中文——
  • 使用事物的常用名稱
  • 必須精準簡練
  • 使用全稱

--Gilgalad 2010年9月26日 (日) 07:41 (UTC)

。若要指出其他地區的人如何稱乎,可以於條目內提及。但條目名稱只有一個,無可避免要作取捨。以名從主人考慮,則以官方說法當晩為準。--THIS ISAnfield 2010年9月27日 (一) 03:11 (UTC)
「香港回歸」已經是中文
「香港回歸」已經是常用名稱
「香港回歸」已經是精準簡練
「香港回歸」已經是全稱
「香港政權移交」已經是中文
「香港政權移交」並不是常用名稱
「香港政權移交」並不精準簡練,原因是
1. 據前文AT所說新界只是租借,香港島和九龍半島才屬於主權移交
2. 「香港政權移交」又分主權移交或政權移交等名稱
「香港政權移交」已經是全稱--  廢 話  +  2010年9月28日 (二) 02:11 (UTC)
同理,那麼因為港島-九龍和新界的歷史差異也可以說「香港回歸」並非精準簡練。即回歸也好、政權移交也好,兩者都不是最和合適的標題。--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00 (UTC)
原因已在上面說明,因為按常人理解的「回歸」為原先屬於中國的香港重新歸還給中國,是不論租借或主權移交--  廢 話  +  2010年9月28日 (二) 04:15 (UTC)
我對於「香港原屬於中國」這個說法有保留。-- 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19 (UTC)
香港長久以來都屬於中國,而香港也從來都只有漢人,香港人也自稱中國人,「香港原屬於中國」並無不妥--  廢 話  +  2010年9月28日 (二) 04:27 (UTC)
由於「中國」本身政權體系的變遷,所以嚴格來講,中華人民共和國只是獲得了清朝時候割讓/租借出去的土地,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朝並不是同一個政權體系,所以說特區回歸,這是一種基於種族心理的浪漫說法。-- 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4:36 (UTC)
政權體系的變遷並不影嚮「中國」的意義,而且大多數人都不會因為政權體系的變遷而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朝不是同一國家,既然中國始終都是中國,用上回歸一詞並無不妥。就以「漢人」一詞為例,我們不會因為政權體系的變遷而改稱「X人」,而且「香港回歸」指的是回歸到中國的本質,而不是回歸到政權--  廢 話  +  2010年9月28日 (二) 04:45 (UTC)
歷史上的「中國」一詞是一直在變遷,清朝時台灣島還未獨立出中華民國呢。而且永遠不要輕易將種族、政權和地理三者混同,特別是在百科全書。而且你說「回歸到中國的本質」這個本質又算什麼呢?地理上的話,港澳本來就與大陸接壤。如果沒有政權,那麼特區的管治權交接也是空話,或者港澳乾脆也獨立出來好了。-- 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5:01 (UTC)

根據方針WP:命名常規,考察在上面討論中提到的所有命名選項是否符合方針的要求:

常用名稱 簡單且不易混淆 全稱 名從主人
香港回歸 最常用,包括部分正式場合或文件 簡單,但可能有(目前沒有)歧義 是簡稱
香港回歸中國 一般常用 簡單,無歧義 接近全稱
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僅在極正式場合或文件中使用 毫無歧義,稍嫌冗長 極正式的全稱
香港主權移交 不常用 有歧義
香港政權移交 不常用 有歧義

很顯然,在有關命名的四個標準上,「香港主權/政權移交」一條都不符合,可以直接排除。只要在「香港回歸」、「香港回歸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當中選擇一個即可。--Gilgalad 2010年9月28日 (二) 05:45 (UTC)

順便說一點,社群制定方針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在處理分歧的時候可以直接照章辦事,避免很多無謂的爭執。如果誰對方針有疑問,請到方針討論頁提出修改意見,在新的方針成為社群共識以前,請遵照目前方針辦事。以這個條目的命名來說,按照有關方針,「xx移交」根本就沒有討論的必要。--Gilgalad 2010年9月28日 (二) 05:52 (UTC)
你的排除是有誤的,「XX主權/政權移交/交接」指的是從那一個政權移交到那一個政權手上,邏輯上並沒有問題。再者現在回歸/主權移交已經不是方針所覆蓋到,至於「XX主權/政權移交/交接」數不常用只是你們一方一廂情願的意見而已。-- 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6:28 (UTC)
奇怪,「香港回歸」可能有歧義?--  廢 話  +  2010年9月28日 (二) 05:50 (UTC)
這個可能性是因為沒有指明回歸到哪裏去,也許某些人會強辯說二戰結束後英軍在香港接受日軍投降也是「回歸」了,雖然實際上在中文裏並沒有這種說法。--Gilgalad 2010年9月28日 (二) 05:54 (UTC)
「香港回歸」應在常用名稱標示「包括正式場合或文件中」,而「香港回歸中國」不太肯定--  廢 話  +  2010年9月28日 (二) 05:52 (UTC)
香港主權移交何有歧義?—ATRTC 2010年9月28日 (二) 09:21 (UTC)
應該是指現在香港主權移交作為disambig包含了1941-1945日治的這段時期的文章鏈接,但這是有很明顯的問題:回歸/主權移交都是指兩個政權下協議好的土地轉讓,但日本的本質根本是二次世界戰時進攻強佔。-- 同舟 (留言) 2010年9月28日 (二) 09:38 (UTC)
何謂「不常用」呢?雖然「香港主權移交」不及「香港回歸」常用是事實,可是不能夠因此而斷定「香港主權移交」是「不常用」。 -- Kevinhksouth (Talk) 2010年9月28日 (二) 14:13 (UTC)
這個逐項對比好,說明了一切問題。——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好友報到 ★貢獻 2012年3月30日 (五) 01:33 (UTC)

關於條目呈現的觀點

我發現,有些條目本身對應的主題牽涉二個以上國家,如天津教案,中文版僅呈現中方觀點而無法方觀點,我認為這嚴重違反WP:NPOV。這樣的條目應該不只一個,希望其他人能幫我找出來。另外維基人在處理涉及二個以上國家的事件時,應該要避免只寫其中一方的情形(條目名稱則基於中文中心原則使用Google筆數最多的名稱,如香港保衛戰就應維持原名,而於條目中同時呈現英國(含香港)及日本觀點)。--RekishiEJ (留言) 2010年12月4日 (六) 13:34 (UTC)

這種屬於非中立情況,只能靠大家修正了。—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12月5日 (日) 02:33 (UTC)

Astro On Demand 中立的觀點

在這個條目下的小資料段落,發現了以下的內容:其後,Astro更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擅自在官方網站更改條文,闡明Astro有選擇播出劇集的權利。小弟覺得這句話是AOD用戶站在不滿的立場上發言,請問符合維基百科上的中立觀點嗎?Vjing (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17:28 (UTC)

如果這件事情是真實的,只要去掉不中立的字眼「擅自」即可。--蘋果派.留言 2010年12月29日 (三) 22:54 (UTC)

劉亦菲條目加入這段文字是否違反中立性原則?

如題,那段文字在Talk:劉亦菲的「爭議內容」中。因為劉亦菲的身世問題曾被廣泛討論,媒體也做過大量報道,我認為應該加入「身世之謎」那一節。Yujiunang (留言) 2011年3月6日 (日) 02:49 (UTC)

「身世之謎」撰文還算符合中立要求,達到陳述事實,但也別忘了尚有wp:生者傳記,若有不符合真實情況之八卦消息,務必要移除,切勿跟隨媒體猜測或斷言。--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請加入條目質量提升計劃 2011年4月25日 (一) 02:03 (UTC)

身世之謎這一節內容我看過,幾乎等於誹謗了,建議刪去為好,除非本人承認 Aoke1989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7:03 (UTC)

我只不過引用媒體報道陳述了一下事實,對明顯不實的謠言(墮胎、變性)也予以了明確澄清,怎麼能說是誹謗呢?Yujiunang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2:41 (UTC)

明顯不實的謠言(墮胎、變性),既然是謠言就更沒必要加入了 Aoke1989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3:47 (UTC)

維基百科好像不是以「是否是謠言」來作為加入與否的標準的吧,而是以是否具有影響力來作為標準的。此事既然都上了央視了,為何不能加入?Yujiunang (留言) 2011年4月26日 (二) 14:43 (UTC)
「此事既然都上了央視了,為何不能加入?」這句話屬於一種個人見解,有違中立性觀點。

維基百科要求的是維基百科:可靠來源,而不是「影響力。生者傳記必須遵守維基百科:生者傳記規定。 發現「身世之謎」那一節中,很多內容的陳述無可靠來源:例如該條目參考文獻之31、32等文章原文本身取自不可信來源,例如: /*31.「中新網7月8日電昨(7)日,記者在某網站的論壇上發現,一網友發出帖子聲稱,2002年,網站所因...」 32. "昨日,記者在國內某大型網絡社區的相關論壇里,竟然發現網友扔出一顆「原子彈」——劉亦菲曾經...」*/ 維基百科:生者傳記規定:「決不要將自行出版的書籍、雜誌、網站、網絡論壇、網誌(即Blog,又稱博客或部落格)、微博客(如twitter)作為和在世人物有關的資料來源,除非此等來源由傳記條目的主角寫作、發表或出版(見下方),此處所謂之「自行出版的網誌」包括個人與集體的網誌。」 「如果報紙在發表某位專家的觀點時,卻又聲明不對此觀點負責,那麼引用部分的作者也應被明確提及,例如:「張三認為……」,而由讀者或網友留下的貼文絕不可作為來源使用[4]。」 「我們必須確保條目的正確性[1],堅持使用高質量的參考文獻。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無論該內容是負面、正面或是未必正確的[2]。」 由於內容涉及生者私隱私隱,理應按照維基百科:生者傳機的規定,「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該頁面處於半保護狀態,由於我還沒有取得自動確認用戶身份,無法進行此操作,建議有權限的用戶在審核後,依照【方針】「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如對該移除操作有疑議,可提起討論,討論中提出的觀點應符合依照中立性原則。 「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私隱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會否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chehw 2011年4月28日 (四) 10:38 (UTC)

我引用參考文獻[31]和[32]並非為了證明「墮胎、變性」一事的真實性,而只是為了說明曾經有過這個傳聞。Yujiunang (留言) 2011年4月29日 (五) 05:50 (UTC)

生命,應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

  我不敢相信我為了發起一個活動,而浪費了將近半個鐘頭的時間!這半個鐘頭我一直不斷地開啟著維基百科的頁面,企圖在各種版面上找到可以建議的適當的版面。沒想到我竟然找不到!除了這個頁面之外,我竟然被排除在外!原因只是我沒有修改五十篇文章!氣死人了。我的建議是:能不能用簡單易懂的方式讓人知道該怎麼編輯和尋找協助?簡單一點,用淺顯易懂的方式說明。不是每個人都是維基高手 Markscat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3:42 (UTC)

可否幫忙檢視同志神學的中立和客觀性?

   同志神學採用已退休的Fuller神學院倫理學教授Smedes的論點,否定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的描述。

維基百科裏找不到這位倫理學教授Smedes的生平,不知Smedes這個人存在是否為虛構?

   煩請前輩們檢視下該條目,很多地方都沒附上來源,似有違反維基的中立客觀。


請求仲裁聯合國條目中台灣入聯內容的中立性爭議

該條目一開始把台灣無法加入聯合國這一爭議性內容列入「聯合國的局限」。當我試圖糾正該條目中存在的帶有偏見與地方色彩的不中立情形時,卻遭到有些人的無理阻撓。請求對此進行仲裁。--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6:58 (UTC)

(:)回應:請參看討論:聯合國#台灣參與聯合國討論細節,以及聯合國歷史編修對照,如果刻意編入台灣是中國一部分,並不是主權國家。當然不能參加聯合國。聯合國阻止台灣加入是無可厚非的。是屬於中立觀點而非個人認定觀點的話;而中華民國常年爭取重新加入聯合國,但多數會員國因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中國政策的堅定立場,而對該國投下反對或者棄權票。被認為僅有敘述台灣觀點。我還真不知道您的中立是依據什麼立場。不用特地過來刻意指名道姓的抹黑說我無理--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7:33 (UTC)

寫出具體姓名確實是我考慮不周,我已更正。但是我做的只是分列出對同樣問題對立雙方的觀點,請問我做錯了什麼?倒是您心中究竟還有沒有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呢?--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7:43 (UTC)

(:)回應:您的中立是什麼,你是主觀認定還是客觀認定,相信您自己最清楚,為何一直在兜圈子的質問這問題;一個中國政策我也加了,維基凡事 實事求是,並不是多數認為太陽從哪裏升起 就從哪裏升起,希望您懂我的意思。言盡於此--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7:52 (UTC)

我也不想再和您糾纏下去了。只想最後提醒您再去仔細看看維基百科的相關編輯指導。公道自在人心。--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5月4日 (三) 08:03 (UTC)

討論無法達成共識

網易條目,不斷被加入不實內容及個人觀點

例如:網易新聞以地域攻擊起家,賺取了大量黑心點擊率(完全沒有可靠的來源)

又比如添加個人觀點:所以有人稱網易是個婊子媒體,他的態度就是婊子的態度。

因為討論無法達成共識,User:襄樊一夜在我的討論頁對我進行人身攻擊。 維基娘俺の嫁Aoke1989 2011年6月4日 (六) 09:25 (UTC)

才看到如此有失中立的條目。如何修改是好?

中華民國政府與臺灣人民對2011年東日本大震災之援助及各界反應與檢討

開頭兩段尚屬中規中矩,但自「臺灣熱情捐助之原由」而下,編者的寫法就開始天馬行空了,幾欲修改都無從下手。

主要問題在於寫法撲鼻的廣告宣傳味,若不看觀點,簡直讓人疑心這是CCTV的報道,特別是後半,幾乎每句話都要配合主觀政治解讀。而且無名語錄大量列舉(列舉不署名網民輿論應取典型且少而精)也非常不符維基的風格。


像是「反駁中共媒體人士企圖矮化中華民國政府、侵佔台灣人民名譽」——這都什麼跟什麼……一個記者在這裏變成「中共媒體人士」,然後(代表中共)「矮化台灣」、「侵佔名譽」——這行文簡直像被迫害幻想之流……不知怎樣改才能中立化此事。--林卯 (留言) 2011年6月4日 (六) 19:53 (UTC)

我在討論頁提出了一個修改版本,您對此看法如何?--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6月5日 (日) 10:02 (UTC)

As I remember these comment are sourced from Japanese discussion platform 2ch and then translated and forwarded to various Taiwan site. Their archive and original posts can be easily found out via google. --C933103(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22:22 (UTC)
But these contents still have problems as described.--C933103(留言) 2011年6月25日 (六) 22:32 (UTC)

事實上在大陸的天涯論壇也有對此事的討論帖,用谷歌就可以搜索到。我是覺得現在的版本是嚴重違反中立原則的。可是問題就在於那個創立者實在很固執,而這個條目又沒有引起太多人注意。--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6月26日 (日) 06:42 (UTC)

不中立也就罷了,搞人身攻擊我堅決不能接受,請對此等編輯者予以處罰

條目大陸居民赴台旅遊就舉一例,有台灣IP編輯者61.219.36.6將所有「大陸」字詞改為「中國」,對此並無大礙,但又加入下列此等既無出處、原創研究、人身攻擊的內容,還將字詞加黑,自行討伐,真不愧台灣之光,證據在此。已有月余,至7月尚是如此,見此處

奉勸有些人不要自我感覺太好,中國人是人型蝗蟲,你又是什麼茹毛飲血的物種?此等藏頭露尾、夾槍帶棒的下作行為,為人類所不齒——Lianxx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07:38 (UTC)

那段引文,是另一IP用戶61.219.36.186所為,至於是否同一人就不清楚了。前一兩個禮拜我有看到這條目,那時覺得當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卻疑惑沒人想徹底改善它(像個燙手山芋吧)。我建議回復至2009年3月14日的版本,能吸引一些有經驗的維基人編輯;下次若出現這類鬧事者可申請「半保護」,勸閣下冷靜點,光指責他們不能解決事情。--Mihara57 (留言) 2011年7月4日 (一) 15:24 (UTC)

大家應該注意維基禮儀,香港人對大陸遊客有意見是事實,香港人主要面向大陸遊客的旅遊業帶動經濟發展也是事實。在九二共識中,大陸和台灣地區已經明確了符合兩國共識的稱呼。184.171.166.53 (留言) 2012年1月20日 (五) 07:02 (UTC)

請將語句{{HK}}所對應顯示的「香港」更改為「中國香港」!

很多段落標題是地區名,旁邊有該地區的圖案,我注意到:{{MC}} 顯示出來的是「中國澳門」,但香港{{HK}} 顯示出來的卻是「香港」,這兩個都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政治地位應該一樣,都歸中國大陸管轄。所以請求修復這個BUG,不然有失詞條的中立性。謝謝!

選舉議題中尚存單一觀點 立場過於偏頗於在野候選人,描述比例失衡,內容過於偏激,難以修訂,中立性問題是各位所能見之。參考資料也尚未完整,有些內容為獨創評論。且至今兩位候選人也尚未提出具體政見,兩條目選舉議題的內容又幾乎一樣,百科恐淪為有心人工具,此問題已於兩條目討論頁中提出,但參與情況並不踴躍,希望先將議題部分全部刪除,並保護此條目,敬請各位專家給予意見與指導。 (留言) 2011年7月17日 (日) 20:39 (UTC)

無意義的分類

我在查看「愛情買賣」詞條時,發現其被分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音樂」這一類,打開分類後,發現裏面大多數都是過去幾十年的紅色歌曲或革命歌曲,對「愛情買賣」分類根本就不對!! 另外,這個分類沒有指明音樂類型,在中國製作發行的音樂,光是現代流行音樂就不計其數,更何況這個分類只有30多個成員。所以我建議將此分類的標題改成「中國革命歌曲」或「中國紅色歌曲」,然後將「愛情買賣」從分類中剔除。如果不改,這個分類就非常模稜兩可毫無意義。同理,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藝術」這一分類也是一樣,毫無意義,模稜兩可,中國的藝術大多數都是中國古代的非物質文化。綜上所述,我們不能將中國古代文化和現代文化與政治相混淆!。特此聲明,請求管理員修復這個不足!

ATF反恐條目部分編輯帶個人觀點編寫負面評價段落,請求仲裁

節錄問題之段落(相關修訂連結,ref 被移除以改善可讀性):

負面評價

劇中本應有四位主角(吳卓羲陳展鵬陳茵媺蒙嘉慧)明知名度及人氣明顯是吳卓羲及蒙嘉慧遠遠領先,但監製王心慰則在感情線上編成這兩人是暗戀者如炮灰,只是用來襯託陳展鵬及陳茵媺,很不公平,情況如同《點解阿Sir係阿Sir》試造型時,無線宣傳雙生雙旦一樣,但吳卓羲飾演(程Sir)是個自戀狂戲分又少的配角,出來貨不對辦,欺騙觀眾!

明明在《法證先鋒III》陳展鵬及陳茵媺是排行第四的男女配角。卻在《ATF反恐》陳展鵬演的角色較為討好,亦忠亦邪帶點神秘,劇中更與陳茵媺+蒙嘉慧三角戀;陳茵媺則同陳展鵬+吳卓羲三角戀。吳卓羲演一名自戀狂幻想者,暗戀陳茵薇。,但卻把他的名字寫第一,更被無線稱之為擔正男主角宣傳,很多網民都覺得是次無線又是欺騙觀眾,更認為吳卓羲憑外購劇《大丫鬟》奪有線視帝和南方電視最佳男演員,足以坐正無綫一線男主角之位,但卻被無綫冷待屈居做二線,又認為獎項非無綫所頒才未受重視。更不適為捧陳展鵬上位,眨吳卓羲的人氣跟他看齊,因無線劇集從來沒有兩位男主角人氣差之千里是這樣編排的"炮灰角當主角"作宣傳! 有網民更指出無線在徇眾要求下‧就連一個配角李亞男都不安排跟吳卓羲有感情線,這樣更呼之欲出,就是要眨吳卓羲全劇不得有人喜歡,來特顯陳展鵬有兩女主角喜歡的威勢!

此外,不少網民於無綫官方網討論區投訴《ATF反恐》造馬不公,貶有線視帝吳卓羲來捧陳展鵬上位,但無綫為了隱瞞投訴,並將投訴刪除。也有網民更力證,無視隱瞞過百封信觀眾投訴信,強烈要求無線電視高層作出合理的交代,但這莫視大量觀眾投訴的態度,更令人氣憤! 另外,也有報章及雜誌指出,陳展鵬突然由配角越數級跳升擔正男主角,是因討好高層及有後台的原固,所以能在《真相》及《ATF反恐》兩套劇中突然跳升擔正男主角。在7月8日開鏡禮,更傳有後台的陳展鵬,弄至吳卓羲不滿而不和,但雙方否認。

不但段落內所援引的報章來源只是簡單地轉載網民言論,並無任何可供查證性,段落內亦包含大量主觀詞句(如:「很不公平」、「欺騙觀眾!」、「這樣更呼之欲出,就是要眨吳卓羲全劇不得有人喜歡」等,如以上所引用的修訂所示)並不符合中立的觀點方針,而且這些詞句均無任何援引來源,值得懷疑是否個別編輯的原創研究

而其中一位編輯User:Yucindy84 (討論 | 貢獻) 更加多次意圖阻止本人在討論頁面繼續討論,指出「有ref就不能刪除」,並無視本人對該段落符合維基百科內容三大方針與否的質詢。

本人現要求管理員仲裁以上段落的存廢,或改善方案。--1.36.25.184 (留言) 2011年8月3日 (三) 16:20 (UTC)

反對及不建議刪:因編輯們並沒有帶個人觀點編寫負面評價,在之前討論上編輯們提出"有援引報章來源指示有不少網民及東方ON.CC娛樂直擊的確有9成讀者投訴,負面評價內文是按此來源簡述出來,"本人查證卻有此事。敬請管理員不能容許以上這位在沒有任何理據及提供不到其他援引來源下,只以個人觀點不滿及推測而去刪除真實的負面評價,此很不公平。--wukiwriter (留言) 2011年8月4日 (三) 17:19(UTC)


(+)支持同意刪除:因為在很多頁面都可看到關於吳卓羲如何被打壓的內容,表示對吳卓羲的抱不平,例如吳卓羲本人的頁面、《回到三國》的頁面,現在連《法證先鋒III》都出現了,而且編寫的用戶都會會以『警告』的語氣警告修改者不能刪除或更改內容,而編寫內容都帶有強烈的主觀個人意識,引用來源更大多來自網民言論,並不符合中立觀點。163.29.73.158 (留言) 2011年11月4日 (五) 08:53 (UTC)

(-)反對刪除:及不同意IP 163.29.73.158所說,編寫的用戶警告修改者,是因為有不少新用戶來破壞,刪除大量援引來源的內容。還有很多頁面都可看到關於吳卓羲如何被打壓的內容,是因吳卓羲受歡迎,所以有關TVB對他不公平的劇,自然會有觀眾為他抱不平。報章是按事實情況報導,是可以記錄。如按你這樣都說是"帶有強烈的主觀個人意識及不符合中立觀點"?那在巾幗梟雄內的坊間迴響編寫內容:"坊間(包括網上)對此劇的迴響甚大,有不少網民大讚黎耀祥,掀起了「柴九哥」熱潮",此正面報章報導都是"帶有強烈的主觀個人意識及不符合中立觀點"嗎??--Specialgood (留言) 2011年11月8日 (二) 12:00 (UTC)

恐怖組織與恐怖分子

請問恐怖組織與恐怖分子要如何定義呢?如果因政治目的而有暗殺行為或計劃的組織不算是恐怖組織,一個參加此類組織的人不算是恐怖分子,可以給出更恰當的定義嗎?還是直接把恐怖組織與恐怖分子這兩個categories廢掉比較客觀? Qrfqr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08:30 (UTC)

經查閱非原創研究原則,本人對於中文維基百科有了更深入的認識,請見下方「罪犯」一條。

罪犯

請問罪犯的定義是不是要被判有罪了以後才能算罪犯?如果很明顯的違反法律但是沒有被定罪,例如說,領導人教唆傷害但沒有被起訴或定罪,但是領導人教唆傷害的文字印在文獻上,這樣算不算罪犯? Qrfqr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08:30 (UTC)

我想了一下,接下來可能還有一些問題,例如在法律導入之前「罪犯」存不存在?現代司法體系導入之前因「罪」被皇帝謫貶的人算不算罪犯?被公正性有爭議的法庭判有罪算不算罪犯? Qrfqr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08:42 (UTC)

經查閱非原創研究原則,本人對於中文維基百科有了更深入的認識。依非原創研究原則:

  • 一政治暗殺團體可能不是恐怖組織,因為恐怖組織沒有明確定義。
  • 一政治暗殺團體可能不是恐怖組織,因為沒有人稱其為恐怖組織。
  • 一政治暗殺團體織成員可能不是恐怖分子,因為恐怖分子沒有明確定義。
  • 一政治暗殺團體織成員可能不是恐怖分子,因為沒有人稱其為恐怖分子。
  • 一政治暗殺者可能不是恐怖分子,因為恐怖分子沒有明確定義。
  • 一政治暗殺者可能不是恐怖分子,因為沒有人稱其為恐怖分子。
  • 一違法者,其違法行為被記載於文獻、影音檔案中,可能不是罪犯,因為沒有人將之起訴或定罪。
  • 一享祀之烈士、一國父、一自稱或被稱偉人者、一神格化之歷史人物、一獲頒褒揚令者,可能不是英雄,因為沒有人確切以「英雄」二字稱之。

本人在了解到在中文維基百科中

  • 一非暴力團體可能是恐怖組織,因為恐怖組織沒有明確定義。
  • 一非暴力團體可能是恐怖組織,因為有人稱其為恐怖組織。
  • 一未違法者可能是罪犯,因其被定罪。
  • 一人在無人以「英雄」二字稱之前不算英雄。

合於非原創研究原則之後,本人決定撤回48小時內關於恐怖組織、恐怖分子、罪犯英雄化相關編輯。 Qrfqr (留言) 2011年9月12日 (一) 10:40 (UTC)

針對~我是南崁人俱樂部的網頁

針對~我是南崁人俱樂部的網頁~對南崁人而言是必需的,它提供我們南崁人生活及日常的需知,更有熱心的南崁俱樂部的人護相關心...我認為~南崁俱樂部有存在的必要...

慈濟基金會

編輯慈濟基金會時不客觀不中立明褒暗貶,把未經查證的負面批評列入成介紹慈濟的一部分。以為正反並陳就叫中立客觀~

只要參考其他宗教團體是否也"正反並陳"就知是否"中立客觀"還是兩套標準?個人觀察結果,實際上目前華人仍對不同宗教條目不自覺的有兩套標準,缺乏統一的客觀與中立立場,這也體現在中文的維基百科中。喜爾留言2012年12月14日 (五) 06:24 (UTC)

伊曼紐·斯威登堡條目有違中立原則

這個條目給人一種吹捧過頭的印象。 例如第二段"為了瞭解這位傑出天才的一生"; 第五段"同時也繼續在自然科學、心理學、哲學等各種範疇上發表了許多令學者們驚嘆的著作"; 第六段"眾所皆知的二十世紀最偉大的科學發現--DNA的發現者或是愛因斯坦接受了諾貝爾的榮耀,但是當我們想到二百年前的史威登堡就已經提出這些理論,的確,獲得五、六項而諾貝爾獎也不為過。以一位學者的功績來看,無可遑論地,他留下了天才般的功績"。 而且第五、第六段中間的引文"有人說,史威登堡若還在世的話,他可以拿到五項或六項諾貝爾獎"也未附上來源。 與這個版本相較,2011年7月22日的版本就顯得比較中立而不帶價值判斷了。

有關中共建國後歷史觀點的中立性問題

我發現在使用維基百科時,時常發現關於中共建國後的歷史事件當中主要使用的是官方資料以及大部分本土學者資料,但大部分史學觀點都屬於典型的馬克思/列寧歷史觀,而缺乏外國對該事件的評論,導致嚴重缺乏中立性.是否能夠開闢條目,以其他歷史觀(例如民主史觀等等)來評論事件,使得事件更加能夠中立或者說能夠提供不同角度的觀點?!陳默先生 2011年12月9日P.S:第一次使用討論,請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你用「中共」這個含貶義詞,本身就喪失了中立性。參看維基百科:避免地域中心 薰衣草毒藥 (留言) 2012年1月31日 (二) 17:05 (UTC)

想來是台灣人樂見此等文字吧?

條目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有台灣IP編輯者61.224.40.16561.224.44.243加入下列此等既無出處、原創研究、人身攻擊的內容,還將字詞加黑,自行討伐,真不愧台灣之光,證據在此

那我引一段郭冠英的大作台巴子要專政以饗台灣諸君,

既然人形蝗蟲可以入條目,建議以上的一段字詞加黑放入條目大陸居民赴台旅遊,想來不會有人介意吧

--Lianxx (留言) 2011年12月15日 (四) 16:45 (UTC)

這種無聊的破壞維基條目行為的IP用戶 多的事,撤銷其破壞編輯即可,有必要跟着一起破壞維基條目嗎?一樣只有撤銷編輯的下場 --福克大叔 (留言) 2011年12月15日 (四) 17:08 (UTC)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Qbqbonion (留言) 2012年2月17日 (五) 08:08 (UTC)

公立大學

屢次引發爭議的用戶User:GTOO,似乎相當執着他在公立大學條目的無註釋原創研究(評論),以下是他編寫的內容:

公立大學(英語:Public University),是指以中央政府或(及)地方政府資助創立維持的大學,以區別民間資本為主的私立大學。在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如澳洲、歐洲、南美洲、新加坡、英國、日本、中國、南韓、台灣)的公立大學可被選為重要的研究型大學。而僅有極少數國家和地區(如美國)的公立大學則不如許多私立大學具有聲望及競爭力。

以下是我約略參考英文版,修改後的內容:

公立大學(英語:Public University),是指國家為滿足公共目的,由政府資金創立維持的大學,在歐洲也包括天主教大學(如魯汶大學)。在世界上的許多地區,公立大學被政府指定為重點發展的大學(如重點大學),接受特別豐厚的補助金。

我們不能根據User:GTOO畢業於暨南國際大學,就讀於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背景,就批判他師心自用。但其觀點偏頗,填充了蓄意提高公立大學、貶低私立大學的主觀評價,卻是事實。請大家討論應如何解決條目的「準編輯戰」。South Alumni留言2012年6月14日 (四) 13:21 (UTC)

中國時報的內容違反中立原則?

中國共產黨引用:「中國時報,A15版,2011年12月15日,毛澤東的台獨遺願,劉屏,《紅星下的中國》」的內容,結果一再遭到同一人退回,同一管理者一再保護,現在開長期全保,請問內容真是違反維基中立觀點嗎?---阿撒晡魯留言2012年6月17日 (日) 12:20 (UTC)

有關條目牟宗三的中立性判斷

  • 「這三大著作所成就的學術功績,可謂古今無兩。」
  • 「牟宗三先生,學思精敏而透闢,慧識弘卓而深徹。」

特別是「古今無兩」這樣的判斷,我在討論區提出中立性爭議。有 IP 用戶指出:「對於『學術功績,古今無兩』的查證很容易,只要讀者能提出一個自古及今超過牟先生三大著作所成就的學術功績即可推翻前語。反之,如果一個都提不出來,即可以證立上述對牟先生的說明是正確無誤的。」

一時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復,對於這樣編輯者自己的判斷,在該詞條沒有反面觀點的補充情況下,應該作何處理?

此外,「學思精敏而透闢,慧識弘卓而深徹」這樣過度文學修飾性的語言應該怎麼對待?說實話,我個人認為不應該在這裏出現。 --Zetifree留言2012年8月13日 (一) 04:11 (UTC)

真佛宗Esun1強勢作為下如同一言堂,嚴重違反中立的觀點

條目真佛宗Esun1加入修訂以來至今,在其強勢作為下,只容許其所認可之負面語法及資訊存在於版面,已明顯且嚴重違反中立的觀點

基於中立的觀點,本人嘗試將真佛宗改寫得較為中立,並補充了相關資訊;對於所有的負面資訊,只移除了二處「基於流言與個人觀點的網站與出版物」的內容,甚至還補充了負面資訊(請見本人編輯之4.1章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認定為邪教組織)。然Esun1基於個人宗教偏見(請見真佛宗之討論頁),違反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方針,多次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撤銷本人編輯之內容,只保留其所認可之負面資訊,並不斷違反中立的觀點核心方針,持續加入「主要基於流言與個人觀點的網站與出版物」的可疑來源

更有甚者,Esun1在本人所建立或參與編修與真佛宗有關的條目(如:盧勝彥佈施基金會盧勝彥文集(8/10建立)、雷藏寺(8/12建立)、真佛密法),掛載「{{delete|关注度过期。缺乏关注度}}」模版,並在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2/08/14提出上述四則條目的存廢投票。

面對如此極端偏執的維基人,本人於2012/08/15後便未再針對真佛宗進行編修,以避免編輯戰,但深知亦不能改變Esun1不斷違反中立的觀點核心方針,持續加入「主要基於流言與個人觀點的網站與出版物」的可疑來源

真佛宗條目已淪為特定維基人打壓異教的工具。

Lotuscy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2:12 (UTC)

(+)支持,條目的建立是應以客觀角度編寫,不能以個別言論和情感因素編寫內容。 --Jayoscar留言2012年8月16日 (四) 06:29 (UTC)

模板:新疆恐怖活動」與「分類:新疆恐怖活動」用詞不中立

爭取「民族自決」或對抗高壓統治或外來移民的行動,各國所在多有,原標題欠中立。反清革命哪次不暴力?哪次不恐怖?中共建政前的多數活動不也都很暴力恐怖?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等人可比列於此表中的人物暴力多了!暴力是手段,尚稱客觀,但稱「恐怖」者大概只有中國共產黨。將所有相關的組織、人物、事件都冠上「恐怖」一詞也不合理可信。建議更名為「新疆暴力衝突及反制行動」、「新疆暴力衝突」等,否則應予提刪。

--WildCursive留言2012年12月28日 (五) 23:54 (UTC)

Nizami's monument in Beijing, in Chaoyang

你好. I am user from Azerbaijan. Last month the monument of a very famous Azerbaijani poet Nizami Ganjavi was opened in one of the central parks in Beijing - Chaoyang. Here is photo of this monument. Could someone make a photo of this monument and upload it to Commons? 感謝您的關注. --Interfase留言2013年1月9日 (三) 12:01 (UTC)

國共戰爭

本人一再強調,國共戰爭屬中華民國歷史的一部分,所以從1911年乃至1949年所發生之國共戰爭皆屬於中華民國統治大陸時期所發生的事件,這在雙方的歷史中1911至1949皆承認此段時期是中華民國,1949年後當然另當別論~ 但就是有人一再改文 一下子是指這段時期是共和時代,是「共和國」才用來指中共建政(這是哪一國的歷史?) 一下子是1947年行憲後接續國民政府治權的中華民國政府 一下子是1947年行憲後接續國民政府治權的國民黨政府 中華民國是1911年就成立的政府,還有什麼行憲後接誰的治權的中華民國?

並且對本人標明的雙方國家成立年代1911與1949不知是有意無意的一再刪除 還說共產黨就是要推翻中華民國才要打仗,作為中國歷史的一部分比中華民國歷史更適當~ 不管共產黨打戰的目的是什麼,他就是發生在中華民國這個朝代裏面的事 說安史之亂發生在唐朝是比較準確的說法還是安史之亂發生在中國歷史比較準確? 整個過程明顯有意無意地想表達某種政治立場~令人無法接受~ 查了一下還是權限很大的編輯者,搞什麼?

國共戰爭

本人一再強調,國共戰爭屬中華民國歷史的一部分,所以從1911年乃至1949年所發生之國共戰爭皆屬於中華民國統治大陸時期所發生的事件,這在雙方的歷史中1911至1949皆承認此段時期是中華民國,1949年後當然另當別論~ 但就是有人一再改文 一下子是指這段時期是共和時代,是「共和國」才用來指中共建政(這是哪一國的歷史?) 一下子是1947年行憲後接續國民政府治權的中華民國政府 一下子是1947年行憲後接續國民政府治權的國民黨政府 中華民國是1911年就成立的政府,還有什麼行憲後接誰的治權的中華民國?

並且對本人標明的雙方國家成立年代1911與1949不知是有意無意的一再刪除 還說共產黨就是要推翻中華民國才要打仗,作為中國歷史的一部分比中華民國歷史更適當~ 不管共產黨打戰的目的是什麼,他就是發生在中華民國這個朝代裏面的事 說安史之亂發生在唐朝是比較準確的說法還是安史之亂發生在中國歷史比較準確? 整個過程明顯有意無意地想表達某種政治立場~令人無法接受~ 查了一下還是權限很大的編輯者,搞什麼?

香港獨立媒體

此條目有一群編輯者堅持要加入大量香港獨立媒體本身作為資料來源, 甚至其取代明確可靠的其他資料來源. 此舉本身是大量使用第一級來源此點無容置疑的同時, 依據該條目中所講, 香港獨立媒體亦無審稿制度, 亦即任何人只需要去申請一個帳號就能發表文章, 然後自行用把該文章列為資料來源. 現時在該條目的爭議基本上就是如此, 在獨媒上兩班不接受對方的人的爭議打到來維基, 硬要以自己支持的觀點報導來作為資料來源. 我認為這完全違反維基的WP:RS, WP:NPOV等各種方針, 完全讓維基變成了獨媒的宣傳平台. 中文維基又沒有英文頁的w:en:WP:SPB的報告頁, 當前破壞及可靠來源那邊的討論都似乎沒有人作出回應. 希望這邊可以能引起更多關注. 神話的搜尋者留言2013年1月26日 (六) 09:51 (UTC)

「男性主義」,「男性貶抑」和「女權主義與男性」條目中立性可疑

這三條條目,前兩條沒有任何可靠來源,除了一個毫無關聯的韓文新聞。第三條被一個叫做「世界之石要塞」的人惡意篡改,刪除掉了來源和未經翻譯的英文但加上了極端POV的內容,歷史內容可以參看: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5%B3%E6%80%A7%E4%B8%BB%E7%BE%A9%E8%88%87%E7%94%B7%E6%80%A7&diff=23764044&oldid=19319273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5%B3%E6%80%A7%E4%B8%BB%E7%BE%A9%E8%88%87%E7%94%B7%E6%80%A7&diff=23764044&oldid=19208179


該人是一個不折不扣的男權主義者,因為亂改條目被封禁,請問可否將被篡改的內容回退到正確的版本並且刪除掉非中立的男性主義男性貶抑條目呢?

「在強勢的女性主義下,社會資源會對兩性的分佈不均。若在教育機會、法令規定與工作薪資上都用「女性為弱勢」的假設出發,就會造成歧視男性的問題,引來「大小姐」的出現。」 「例如將女性的任性合理化,將男性應當對女性提供服務合理化。在戀愛和婚姻關係中希望得到獨立的自由和尊重,卻又認為男性應該扛起大部分的責任。認為男性對女性的價值評判標準是物化女性,卻又對男性採取極高標準。簡單的說,在一波新的價值觀轉換和革命當中,一些女性什麼好處都想要得到,卻不肯付出相對應的代價;在擴張自身權利的時候,眼睛永遠只看到別人有的,和自己沒有的。」 「甚至存在女權暴力壓迫男性的趨勢,此等違反公平正義的行徑應徹底消失!還受害男性正義與公道!」

這些內容都屬於非常POV的原創研究吧?

另還有公主病條目,同樣用攻擊女性的嫌疑,條目偏向於POV。

另外還有性別歧視主義條目,「有部分國家和地區在法律和制度上被認為歧視男性,部分法律訴訟如強姦、謀殺、通姦中男性往往會被重判,而女性卻會被輕判甚至無罪釋放。」,純屬胡說八道。強姦、謀殺、通姦中若男性是犯罪實施人被重判本就是應得的,為什麼受害者要被定罪?反過來說在大部分獨裁國家裏女性遇到此類案件往往都會遭到家族和外部人的歧視,甚至引來被謀害的危險,這應該是不折不扣的對女性的歧視吧~


(!)意見這句話「有部分國家和地區在法律和制度上被認為歧視男性,部分法律訴訟如強姦、謀殺、通姦中男性往往會被重判,而女性卻會被輕判甚至無罪釋放。」可能閣下忽視了另一面,正如您說的在這些案件中如果男性是犯罪主體應當被判,但是另一面如果女性是犯罪主體呢。現在的很多國家法律對於女性強姦犯規定還很有限,美國聯邦調查局直到去年才把強姦犯的主體擴大到女性,但是國內輿論對於女強姦犯還停留在取笑的地步(比如這個新聞的評論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ji2_bbs/7TFRGNRV0001121M.html),這被認為是對男性的歧視。另外看過閣下編輯的屌絲一詞,希望您能引用一些更高質量的論文作為論證來源,我也非常感興趣性別種族歧視的話題但是苦於還沒找到高質量的論文。Yunbo留言2013年3月7日 (四) 04:48 (UTC)
謝謝回應,說到引用高質量來源,我也苦於在這方面沒有找到比較規範立場又較為中立的學術性的文章,修改DS的詞條僅是因為對原詞條的戲說和傾向於DS的偏向嚴重不滿,而且初版的該詞條中所引用的許多「新聞」來自QQ或者網易,本身也是來自網絡並且有傾向性的吧。
關於「而女孩只要願意,她就可以表現得很「boyish」,沒人覺得不可接受; 但如果男孩表現得很「girlish」,就會讓人難以接受。」,確實有這樣的現象但是是否也可以理解為,«因為是存在對女性的偏見和歧視,所以男孩如果變得girlish,就會被人們在潛意識中認為是「變得軟弱、無能、娘娘腔、公主病……」,而女孩的boyish則被人們在潛意識中認為是向強勢、有「男子氣」靠攏而獲得贊同»呢?不過這個算是原創研究了吧……
另:請問這篇文章可以算作可靠來源麼?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2e67d70102e7g3.html --Fiorina cathro留言2013年3月10日 (日) 11: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