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回退不過三原則/存檔2

由Wong128hk在話題修改回退不過三原則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強化編輯戰與回退不過三原則的關聯

最近發現回退不過三原則的判別標準「一位編輯者對於一個維基百科的頁面,在24小時內,不可以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與編輯戰的定義「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並未有直接邏輯關聯。如果一名用戶在同日、同個頁面,分別在4個時間點遇到4個人對不同字句的編輯;但他都覺得不滿意,而選擇各1次回退並使用編輯摘要、討論頁解釋等方式溝通,但依照「一位編輯者對於一個維基百科的頁面,在24小時內,不可以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的字面定義,該名用戶將會被封禁。

從兩個頁面中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編輯戰」與「回退不過三原則」有着密切的關係;而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之所以要遭封禁,是因為編輯戰的緣故。然而如果變成單純依照「一位編輯者對於一個維基百科的頁面,在24小時內,不可以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字面解釋,將會鬧出笑話。由於封禁的目的為「防止維基百科遭到持續或嚴重破壞」,編輯戰的封禁也是「意在終止編輯戰」。因此我提出幾個字句的增添建議:

  1. 在「編輯戰」與「回退不過三原則」首段,加入「『編輯戰』與『回退不過三原則』為兩個互相補充的規定。
  2. 在「回退不過三原則」的「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一句,增添「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管理員應判斷是否有發生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如果雙方回退的同時亦有進行討論(如過度使用編輯摘要作為對話方式),保護頁面會是更好的方法 其處理方式可見管理員指引。」(根據Innocentius的意見進行修改)

這次修改主要是細緻化編輯戰的判別,不知各位意見如何?--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05:12 (UTC)

首先WP:EWWP:3RR本身的目的,就是希望我們不要參與任何一場編輯戰,但您現在卻希望一個人可以一天內在一個條目打四場編輯戰(不管那些編輯戰是否因您而起),實屬不妥。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在不能即時結論別人在第四個時間點的編輯是否確為破壞時,第四次回退是否必須在24小時內作出?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注意3RR是希望可以停止條目內所有的編輯戰,而不衹是停止其中一個系列的編輯戰便算,所以您上面提到的情況導致被封禁,敝人覺得一點也不可笑;而正確的做法是請求局外人來處理,而不是親自出馬。另外3RR已經提到:「事實上,過度回退可能導致用戶被封禁,但並不意味着該用戶一定要被封禁。管理員對於打破3RR的用戶,並非必須要採取封禁措施,例如當他們的問題已經通過其他方式得以解決時。」這已經賦予了酌情權給執行封禁管理員,即是如果管理員看到四次回退但已經看到所有戰事已有停止的跡象,管理員是可以不執行3RR封禁,而且進行討論期間未有明確結論時也不應該同時編輯有關內容,是故「進行討論同時進行回退」也已不當;所以您提到的第二點,本身就有問題。--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4月9日 (六) 05:54 (UTC)
對不起,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表達不清(我修正了內文),我並不是想指一個人可以打四場編輯戰,而是說一個人同日的4次回退並非等同於編輯戰。回退僅是「將頁面恢復到早期版本的編輯行為」,回退不過三所處理的編輯戰是指「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當前如果只照「一位編輯者對於一個維基百科的頁面,在24小時內,不可以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的字面定義,該名同日做4次正常編輯的用戶將會被封禁,儘管他的回退是維基百科所允許的。另外,第二個建議則是當有人提出編輯戰的申請時,要求管理員去真正判斷事實情況。
關於你所提的現有規則,我的見解是他只說真正發生編輯戰的時候,而仍沒處理只依照次數錯誤判斷的情況。同時封禁的目的應當是去處理破壞的問題,如果雙方仍在溝通(但是已經使用3次編輯摘要討論之類)的,管理員並非去封禁第一個違反四次的用戶(這樣也也不能說是公正的處理),而更好的方法是保護頁面已加強討論。另外我不認為這裏是要討論回退+編輯摘要的倫理性問題(你的經驗可能告訴你1RR最有效,我的經驗告訴我2RR最有效),如果要討論的話,我們就該轉而討論是否要實行1RR政策,那就會是另外的討論。--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06:37 (UTC)
縱使第四次回退對內容無害,但也請思考敝人上面提出的問題:「第四次回退是否必須在24小時內作出?」
我想您的意思大概是:「衹要某次回退的目的本身並不是想打編輯戰,則不應受3RR的管制。」但恕我不能100%同意,如果某人的內容受到各方修改,一定程度上可能表示某人的內容有問題,而某人在不斷回退四個不同人的編輯,管理員絕對可以依情況視某人為霸佔條目,而將四次本來不同目的的回退視為同一系列的編輯戰,而消耗某人的3RR機會;當然這種情況對於執行封禁的管理員來說,要很有智慧和下很大的酌情考量才行。
至於我上面引用的條文,敝人認為已經暗示了做處理的管理員應當自行判斷戰事的存在性和合理性、中間哪些回退次數的算與不算、以及被封用戶有否採取過適量與適當措施減低爭議。也請注意封禁並不僅用來應對破壞,而且要減低潛在問題發生的機會,若您被封,這即意味着管理員可能認為您繼續地回退下去即使不是打編輯戰也都存在問題,當然管理員判斷得是否整確則要另當別論。至於「保護比封禁好」,WP:3RR本身就已經有說到:「這就表明該條目在其爭論得到解決前,應該被保護。」--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4月9日 (六) 08:21 (UTC)
囧……我表達得有那麼糟糕嗎?我是要強調「一位編輯者對於一個維基百科的頁面,在24小時內,不可以執行多於三次的回退」的判斷必須跟對編輯戰的認定同時進行,如果單就字面判斷來說就會導致我的舉例中出現的情況。就像我所舉的例子,回退本身就是正常的編輯,我所舉的案例(我修正了字彙中也提到個別在不同地點回退一次)中也非是不理性的編輯,更連編輯戰都談不上。另外如果要說24小時過後才去編輯,那我覺得更是倒果為因,本來限制破壞行為的規定反而也在限制一般編輯。
同時別人的修改不一定是內容的問題(實際上用「問題」這兩個字,本身就是個預設被修改的版本內容較差的詞),而可能是單純揀選的問題;否則我們乾脆直接採行0RR就好,因為你的內容除非遭遇破壞,否則就是內容有問題、完全沒有理由進行回退的。也正因為如此,「霸佔條目」的指控也言之過早,一個用戶長期關注一篇條目的任何修改就是霸佔?我認為現階段的問題在於,單純計算次數與編輯戰的性質本身並沒有直接的邏輯關聯,這兩條的規則的添加是明確當前兩個頁面的連結,而不需所謂的暗示造成模稜兩可的情況。
另外,我認為這「『編輯戰』與『回退不過三原則』為兩個互相補充的規定。」與「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管理員應判斷是否有發生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如果雙方回退的同時亦有進行討論(如過度使用編輯摘要作為對話方式),保護頁面會是更好的方法。」這兩則的添加沒有開放更多規則,而是更加明確了管理員的判斷方式。管理員仍然可以因為「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的行為,而在非3RR的情況下進行直接處理。--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08:45 (UTC)
敝人上面說的都衹不過是「可能」(但是您把我的話都當成是必然來看……),本來就不應僅單憑「字面」理解之,而要利用更多的合理思量,這些思量更不限於「雙方回退的同時亦有進行討論」。「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僅這一句話我認為已經很足夠地說明兩者之關聯,是故我仍然不認為WP:3RR現在有如此修改的必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6年4月9日 (六) 10:03 (UTC)
(!)意見個人認為需要同時發生編輯戰才算可封禁的理由,而不只是單純違反3RR就封禁。--葉又嘉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0:24 (UTC)
其實破壞編輯的回退還有裁量權,方針也有提到。但麻煩的是如果只是ip的一般編輯,例如多加連結、全稱與簡稱之類的,但這些可能因為某些理由所以你回退並告知原因。如果單純計算次數,像你所提這樣回退4次非破壞、但你覺得原本樣貌更好的連結,那麼就會遭到封禁了。--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0:38 (UTC)
如何裁定編輯戰是一件很頭痛的事情,因此規定一個死數字是一件很得當且必須的事情。
KOKUYO桑第一條建議同意,然而第二條則有心理偏差。有討論的編輯戰就不算是編輯戰麼,此時應當雙方同時封禁+保護頁面才是。--Innocentius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3:19 (UTC)
我想第二條建議這可以分成「3RR的目的是阻止編輯戰,管理員應判斷是否有發生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和「如果雙方回退的同時亦有進行討論(如過度使用編輯摘要作為對話方式),保護頁面會是更好的方法。」,我想被質疑的是後者。在我看來,這時的封禁的目的「是教育可能漠視維基百科禮儀的用戶;施加壓力,並予以導向」,不過這裏我想表達在還有溝通的情況下,保護條目或許是更加有效率的方法(討論盡快展開才能解除保護修正,如此對條目才是更好的做法)。
或許兩者提到相互補充後後,我們可以保留前段「管理員應判斷是否有發生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關於後續處理,則是參考編輯戰提到的「管理員的行動主要是為了警告正在進行中的編輯戰。如果編輯戰已經明顯結束,沒有明顯地或可預見的進一步行為時,可以考慮採取警告或(對於反覆的情形)其他管理手段,例如在告示板中進行討論或保護頁面。累犯可能會發現自己因為最近的一次編輯戰而被封禁;這種情形下,封禁不是對過去編輯戰的阻止或是對上次監管的補償,而是對其進行的威懾和強制教育,防止其在未來再次發起編輯戰。」--KOKUYO留言2016年4月9日 (六) 13:44 (UTC)
@KOKUYOLnnocentiusCdip150葉又嘉、@Jimmy XuBluedeck追迹未来Wetrace和平奮鬥救地球、@霧島聖:那24小時內在同一條目回退剛好三次,要怎麼判定呢?--Engle躍築夢踏實夢想起飛‎安裝文字動畫效果2016年4月12日 (二) 06:28 (UTC)
原則上不算,但若某人多次打擦邊球,則屬WP:GAME。--4Li 2016年4月18日 (一) 02:39 (UTC)
回退只能用於最明顯的破壞(比如,添加亂碼),若如此,則回退不受到3RR限制。然而,任何可觀的對一筆編輯是否是明顯破壞的爭議將自動將該筆編輯歸類為爭議性編輯,從而使其不能因「破壞、擾亂」的理由被回退。在這種情況下,不論是否已達三次,回退本身都是不合適的。Bluedeck 2016年4月18日 (一) 08:24 (UTC)
回退本質就只是正常的編輯行為,否則照這邏輯來講絕大部分正常的編輯都是爭議性編輯。另外「維基百科鼓勵編者勇於更新頁面。一個潛在爭議更改可能只是為了檢測是否有反對聲音,並開啟討論的手段。如果另一用戶有充足的理由反對此項更改,他們可以採取回退行動。這就是所謂的更新,回退,討論(BRD)循環,而非編輯戰。只有在出現一系列非建設性,反覆的編輯行為時,才成為編輯戰。」很明顯地,我們反對的不是回退,而是過度回退這件事情。--KOKUYO留言2016年4月18日 (一) 08:31 (UTC)

廢止3RR及改為2RR

根據管理員User:Antigng在朱元璋詞條中的判例,以及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御容一詞的使用及朱元璋詞條Antigng的不當判例段落中的解釋說明。建議廢止回退不過三,改為回退不過二。理由詳見user:antigng在有關部分的解釋。--SP RailwayGuest 2016年6月22日 (三) 05:51 (UTC)

兩碼子事呢,3RR是指回退超過三次會被封禁(亦即一個低標準的上限),跟條目被保護根本無關--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6月22日 (三) 13:22 (UTC)
(:)回應,都被保護了,怎麼還會產生3RR呢?自然就可以廢止了嘛--SP RailwayGuest 2016年6月23日 (四) 03:10 (UTC)
非也,3RR定義是回退超過三次會被封禁,這代表可能在管理員還沒來得及處理時,編輯戰就已經擴大到回退超過三次,所以是種事後處理。而保護則是,只要出現編輯戰,就該保護,所以保護的時間可能是事後(已經發生了3RR),也可能是趕在還沒嚴重到3RR就先保護。所以不管是哪種情況,3RR跟保護都八竿子打不着,只要有編輯戰就有保護的選擇--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6月23日 (四) 05:39 (UTC)

WP:回退WP:回退不過三原則對於反破壞的指導

此建議不是取消反破壞不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而是建議反破壞仍不過三
建議指導回退員甚至所有維基人在回退破壞時仍不要過三,應該盡速請求保護或是封禁,並在保護或封禁前不要再進行回退,若是無法有效限制破壞者,與破壞者打編輯戰雖然反破壞的一方不違方針,但是容易造成編輯歷史雜亂(例如這個),故建議應對方法寫進WP:回退WP:回退功能WP:回退不過三原則。--A2093064#Talk 2016年7月24日 (日) 00:22 (UTC)

其實您看編輯歷史就知道,那個破壞者出沒的時間在UTC+8的半夜,當時沒有任何管理員登入,破壞者持續鬧了近50分鐘,但是我講明了沒有管理員在線上他就停止破壞(原因我不知道)。該條目編輯歷史有多次回退,這不是方針的問題,是因為當時沒有任何一位管理員跳出來處理。不過我強調,管理員是自願性質,也沒有必要因為破壞者半夜出沒,管理員也跟着在半夜待命,反正維基百科可以一次回退到舊版本,就默默任他破壞到天亮,裝做沒看到就好。(我離題了抱歉)--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00:59 (UTC)
沒錯,方針是沒有問題,我認為的是應該先讓破壞放着,直到保護或是封禁執行,才予以回退,以此舉例,WP:回退、封禁、不理會或許改成封禁、回退、不理會會好些。--A2093064#Talk 2016年7月24日 (日) 02:41 (UTC)
對於熱門高瀏覽度的條目,放着不管似乎也不太對(記者最喜歡拿熱門條目被破壞做個大新聞了,有時會懷疑有些破壞根本就是記者自己做的)-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03:59 (UTC)
理想中的3RR就是「0RR」:每個編者都不需回退他人的編輯。但現實就不可能,因為破壞者確實存在,而管理員也確實常常不處理。樓上不就有其他維基人說過舉報破壞都放到過時,竟然還沒有任何一個管理員處理,以至於其他不知情的編者跟着破壞者後面編輯錯誤的版本。而像本例中的條目,50分鐘內回退次數當然遠超3RR的好幾倍,和平所說的「熱門高瀏覽度的條目,放着不管似乎也不太對」這話就欠妥,不是每個破壞者都挑熱門條目在鬧,所以我樓上的意思是,當回報破壞後,沒有任何管理員處理時,就放着不要管裝沒看到,結束。說白了,被社群投票選出的管理員都不煩惱,都能裝作沒看到,我們煩惱個X,對吧?另致A2093064君,所謂3RR的三次是一個指標,但不代表它就是超過3次才叫違規,發現明顯違規,管理員也有權立刻封禁不須等超過三次,因為封禁的出發點不是要懲罰用戶,而是阻止破壞。--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08:06 (UTC)
不是裝作沒看到,而是當時都沒人在線,在線的人難道不能幫忙一下嗎?-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09:02 (UTC)
總是會有所有管理員都不在的時間,但是只有管理員能夠保護或是封禁啊,其他人只能予以回退而已,就淪為我提的問題。--A2093064#Talk 2016年7月24日 (日) 09:07 (UTC)
對啊,所以我才說要大家幫忙回退。但假髮君竟然說「沒有任何管理員處理時,就放着不要管裝沒看到,結束」,這我非常不同意。「被社群投票選出的管理員都不煩惱,都能裝作沒看到」把管理員都當24小時在線了,還「裝作」沒看到。管理員不是吃空氣喝水蒸氣就能過活的,把站務都丟給管理員是很不合理的。而且站務量可不是只有您們看到的那麼少,管理員得要處理各式各樣奇形怪狀的積壓,不要把管理員都當成閒閒沒事幹。還有,有些人一天到晚抱怨說什麼今年新上任的管理員都沒在做事、站務處理比以前還慢、都老管理員在做事,還阻止更多管理員上任的,自己看看這個:「處理站務量前十名的管理員,有七個是今年選出來的,一隻是機械人,二個才是比較久的管理員」,不知道那種「新上任的管理員都沒在做事,都老管理員在做事」的論調是從何而來的?(還是我眼睛業障太大,一切都是假的?)現在站務量那麼大,還不希望增加管理員的數量來分擔積壓,甚至要非管理員用戶把所有反破壞任務都推給已經負荷不過來的管理員,吾未見其明也。-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09:14 (UTC)
  • 不斷回退對反破壞人員都是有被封禁的風險,因為3RR是明文規定,執行這類反覆回退的反破壞維護,在下都感到有點壓力。一旦此被錯誤以編輯戰為由查封,是否屬於反破壞仍得在被封后解釋。相對而言,破壞方可以換多個IP,註冊多個新帳戶輕輕鬆鬆進行多次不當編輯,即使有兩、三個用戶進行反破壞回退,如果沒有管理員保護條目,破壞方仍是處於上風。--Thomas.Lu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5:28 (UTC)
回和平君,我只是點出這個問題,因為沒人說。我樓上也講過了,管理員是自願的,沒有必要因為破壞者半夜出沒,所以管理員就半夜必須在線;同理,管理員對破壞視而不見,也是他的自由(事後確實有管理員在,但也不處理,我不想講是誰,您可去查sysop的登入紀錄就知),這是社群大多數人投票選出的。但,破壞者並不會因為有無管理員在,就繼續或停止破壞也是事實。例如本例中破壞者鬧了近50分鐘,看編輯歷史就知道已經回退幾十次。而3RR原則當初的設計,是我們對破壞者不需做到3次以上的回退,因為理論上管理員在3次回退時就會出手封禁破壞者,其他維基人不需做到三次以上的回退;可現實當然沒有這樣,所以就回到樓主提到的「總是會有所有管理員都不在的時間,但是只有管理員能夠保護或是封禁啊,其他人只能予以回退而已」,那麼我們回退一百次又有何用,這是一個問題,你們比我聰明,或許有解決的辦法。另外,今年新任管理員有無在處理站務,這查編輯貢獻與日誌就知,我不是針對和平君,我知道你有做,而且我不想離題討論到這一塊。--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0:20 (UTC)
(~)補充:同樣也是致和平君,那您怎麼解釋樓上提到,已舉報破壞到過期了也無管理員處理這件事(我不是針對新或老管理員,您跳出管理員身分,轉換角度以一個維基人來看這事),結果是老管理員出手封禁也是事實啊,您覺得新任管理員有做事但被冤了,卻沒想過反破壞的維基人也很無奈嗎?誰希望選出了新管理員,結果棘手封禁還是老管理員當機立斷?--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1:29 (UTC)
1.選出了新管理員,結果棘手封禁還是老管理員當機立斷[來源請求] 2.除了封禁,管理員還有很多事要做,不是千手千眼,不可能每件事都一登入馬上瞭若指掌,所以即便這段時間有管理員登入,也不一定會看到那項提報的破壞,人家可能在忙別的事,所以請不要說什麼「對破壞視而不見」,因為可能連視都沒視。 3.上面您簽名簽成日期了 4.說一點建設性的:當看到「舉報破壞到過期了也無管理員處理」時,您可以直接去找幾個比較活躍的管理員的討論頁提醒。-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11:03 (UTC)
多謝指出錯誤,已修正簽名。您樓上掛的fact部分,或許您還是站在新任管理員角度去看(這只是我無根據猜想,就不用再掛fact了吧XD),而您的回答還是沒有解釋樓上其他維基人指出的問題啊,白話講就是為什麼結果會是老管理員把問題解決掉,而不是您提到的7位活躍新管理員的其中任一位呢?您回想一下,之前沒做管理員的時候也處理過反破壞,第一時間回報管道或許是IRC,也或者是直接到與您相熟的管理員那留言,但您不能要求每個維基人都直接找管理員留言,那麼我們設置VIP頁面,或把管理工具授權給可信賴的維基人就沒有意義了。您可以說「管理員還有很多事要做,不是千手千眼,不可能每件事都一登入馬上瞭若指掌,所以即便這段時間有管理員登入,也不一定會看到那項提報的破壞,人家可能在忙別的事」為理由,但這對於反破壞的維基人也是同樣的,只是他們發現了破壞,第一時間用TW提報也是會列入到VIP板,沒有到您所謂活躍的維基人討論頁,但這並沒有錯,因為其他維基人「還有很多事要做,不是千手千眼」,因此我也說了,任何管理員有不處理的自由。人與人是互相的,面對問題是先找出解決之道,不是先站在自己立場去解釋。--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1:28 (UTC)
所以我就說了解決之道,就是請若擺在VIP過久沒人處理時直接去通知管理員,這是最簡單也最快的方法,怎麼會說我沒回答呢?fact部分跟我是不是新管理員毫無關係,因為您的「猜想」並未見事實支持,上面所說的封禁案也根本不是什麼棘手封禁(那都叫棘手了那我的手早就...)。解決之道絕不是不讓更多管理員上任,也不是光抱怨管理員都視而不見。另外,為何那個結果會是老管理員把問題解決掉,這還不簡單,因為他看到了、而且又剛好有空,就去處理了。如果是新管理員,也是一樣的,這跟新舊毫無關係。設置VIP頁面怎麼會沒意義,我只是說「過久」沒回應時直接找管理員,不是說「所有」都去找管理員,請看清我的回答。-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WikiNews2016年7月24日 (日) 11:56 (UTC)
就近期一宗嚴重的惡意破壞,在下真的在提報超過24小時都無人處理後,查找並邀請在線管理員儘快處理[1],但是否會處理仍是管理員的自由。--Thomas.Lu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5:15 (UTC)
路過,無關話題:我不認為管理員多有什麼不好的啊。希望給出反對管理員多的理由。。--Nbfreeh 2016年7月24日 (日) 09:30 (UTC)
沒人說多管理員不好,而是多要有多的意義。大部分管理員都是學生,時間不充裕我可以理解,破壞發生時無法第一時間處理我也能接受,但不要已回報也不處理,或者明明就看到你登錄,看到你有編輯(我不是說管理員就不能寫條目);不想得罪人,等破壞者發洩過之後再封禁也可以的(同樣的,我也不是針對閣下,只是剛好回應閣下)。--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0:21 (UTC)
有時候編輯但不一定會去看破壞、保護的頁面w--Nbfreeh 2016年7月24日 (日) 10:29 (UTC)
沒錯,我再重覆一次,管理員也有權利可以對破壞視而不見,也沒有必要半夜在線,因為是自願做管理員的,沒人逼你,所以只專心寫條目的管理員,我不會責怪他。但目前問題明擺着確實存在,那麼既然管理員有不作為的權利,又何必要求其他維基人有所作為,畢竟沒有工具,再引述我自己的話一次,你回退了一百次也沒用。我能想到的解決辦法就是半夜遇到破壞就放爛,等事後看有沒有管理員處理,我只希望管理員們白天看到有回報破壞就去關注一下,不確定該如何處理的管理員可以問其他管理員。--秋意假髮濃(我已關閉了所有通知,所以@我看不到)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0:42 (UTC)
目前沒有規定管理員數量的上限,而是身為「管理員」就應理解『管理』在維基百科的意義。--Thomas.Lu留言2016年7月24日 (日) 15:08 (UTC)
@秋意假髮濃:大部份的管理員不是學生。--Jasonzhuocn留言2016年7月25日 (一) 01:00 (UTC)

修改3RR方針

此增修內容原為逆襲的天邪鬼於2016年11月4日逕自追加,嗣後經編輯者本人主動於近9個月後撤回「破壞」;然查該編輯內容確符中文維基百科習慣,且確有效助於辨認何種行為係與3RR相關的遊戲維基規則,故提案修改本方針

現行條文

== 实施 ==
選舉對此規則賦予了進一步的實施權力:

如果你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在你24小時內第四次回退後,管理員就可對你執行為期24小時的封禁。如果有幾伙人違反此規則,管理員應該平等地看待各方。

這不代表違反3RR只會被封禁24小時,明知故犯、遊戲維基百科規則或屢教不改等可能被長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

另外,此規則的實施,用以:

  • 教育可能漠視維基百科禮儀的用戶;
  • 施加壓力,並予以導向;
  • 解決回退糾紛,管理員可以將頁面保護起來,可採納過度回退的對手編輯,這是根據最新的頁面保護方針,當然,管理員也可以採取就近保護,以維持一定的中立性。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者,可以將其放到當前的破壞上,以使其他管理員知曉。

長期違規者可以由社群討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這點也可適用於「玩弄」規則者,比如僅僅在24小時多一點後執行第四次回退,或者進行「花樣回退」,將回退喬裝成普通的編輯。

由於此條款被封禁的管理員,不可以自我解封。

當違規編輯者對其行為表示悔意後,管理員應該重新考慮,可以酌情取消封禁。

提議條文

== 实施 ==
選舉對此規則賦予了進一步的實施權力:

如果你違反了回退不過三原則,在你24小時內第四次回退後,管理員就可對你執行為期24小時的封禁。如果有幾伙人違反此規則,管理員應該平等地看待各方。

這不代表違反3RR只會被封禁24小時,明知故犯、遊戲維基百科規則(例如故意等24小時之後再回退、每天只回退一次但每天都進行回退等)或屢教不改等可能被長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

另外,此規則的實施,用以:

  • 教育可能漠視維基百科禮儀的用戶;
  • 施加壓力,並予以導向;
  • 解決回退糾紛,管理員可以將頁面保護起來,可採納過度回退的對手編輯,這是根據最新的頁面保護方針,當然,管理員也可以採取就近保護,以維持一定的中立性。

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者,可以將其放到當前的破壞上,以使其他管理員知曉。

長期違規者可以由社群討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這點也可適用於「玩弄」規則者,比如僅僅在24小時多一點後執行第四次回退,或者進行「花樣回退」,將回退喬裝成普通的編輯。

由於此條款被封禁的管理員,不可以自我解封。

當違規編輯者對其行為表示悔意後,管理員應該重新考慮,可以酌情取消封禁。

主要差異係於第二段酌增內容,有關細部條文請參上開對照。歡迎提出意見。-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25日 (二) 15:08 (UTC)

  • 你引用的這段下方就寫着「這點也可適用於『玩弄』規則者,比如僅僅在24小時多一點後執行第四次回退,或者進行『花樣回退』,將回退喬裝成普通的編輯」。這加進去的內容不是重複的嗎?--Kuailong 2017年7月25日 (二) 15:33 (UTC)
上方之「遊戲維基百科規則(例如故意等24小時之後再回退、每天只回退一次但每天都進行回退等)」係與「可能被長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對應;下方之「比如僅僅在24小時多一點後執行第四次回退,或者進行「花樣回退」,將回退喬裝成普通的編輯。」係與「可以由社群討論進行相應的處理」對應,兩者所對應的目標並不相同。-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7月25日 (二) 16:38 (UTC)

即起公示七日。- Aotfs2013 留於 2017年8月1日 (二) 11:05 (UTC)

@南极熊蘇州宇文宙武霧島聖:在下覺得三位閣下可能有所誤會,這次的修改並不影響「遊戲維基百科規則或屢教不改等可能被長期封禁甚至永久封禁。」的條文主文,僅是在遊戲維基規則的部分以括號方式提示遊戲維基規則的一些可能方式。- Aotfs2013(這位用戶正在接受管理員投票,歡迎發表意見) 留於 2017年8月8日 (二) 16:14 (UTC)

  • 如果動態ip用戶和註冊用戶發生編輯戰,動態ip用戶可以每天甚至每次編輯都換一個ip,而註冊用戶只能用一個用戶名,那麼發生此類事件應該如何執行?封禁IP段?動態IP的分配每個運行商的分配規則都不一樣。如果運行商ip資源豐富,每次分配都在一個ip段上,可能段封禁有用。但ip資源少的話每次大都不在一個區段上,段封禁不僅無用而且可能阻止其他ip用戶的正常編輯。而在中國乃至整個亞洲,ip資源都是緊缺的。故(-)反對。--WAN233 (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02:21 (UTC)

修改回退不過三原則

現行條文

== 由於3RR,我被封禁,我該怎麼辦? ==
...略...
請注意,按照慣例,公開地揭發執行封禁的管理員,並不合適,你應該將執行失誤的案例報告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求助;對於更為嚴重的情況,請參考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中的「管理員權限的使用」章節。

提議條文

== 由於3RR,我被封禁,我該怎麼辦? ==
...略...
你可以將嚴重執行失誤的案例報告到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理由:本段具有矛盾以及顯然的錯誤,當初應該是英文版翻譯來的,原本兩個連結分別是Wikipedia:管理員通告板/3RRen:Wikipedia:Requests for comment,因為3RR通告板改到WP:VIP所以此句改成互助客棧/求助,而Requests for comment改成不對應的Wikipedia:正在討論的條目,而後正在討論的條目也改成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以上就是改動歷史。

前半,既然報告到互助客棧,客觀上應該就是「公開地揭發」,明顯矛盾,因此提議移除(除非有人能建議出一個在互助客棧之前可提報位置)。後半,據前一段所述顯然不正確,我們也沒有RFC(若有人想看英文RFC的"use of administrator privileges"請見這裏)。至於把求助改成其他,我覺得這不是求助,且根據WP:RAA也是指向其他。

綜上所述提議此修改,目前僅是針對不合理的部分進行刪減,若有人有其他方案提出,討論後可再變動。--A2093064#Talk 2017年8月22日 (二) 13:43 (UTC)

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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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已事前與在下及其他人討論過,在下認同該條文前後矛盾且明顯錯誤——尤其在後段,除了在WP:VPD顯然沒有「管理員權限的使用」章節外,未能通過的WP:RFC抑是如此。故(+)支持此案修改。——Aotfs2013 留於 2017年8月22日 (二) 13:52 (UTC)

為什麼不直接在vip討論?--Temp3600留言2017年8月22日 (二) 16:00 (UTC)
@Temp3600這裏指的並不一定是與封禁的時間上接近,若是時間上接近要在VIP或許可以;這裏互助客棧的功用是對應英文版的Requests for comment,可能是針對管理員多次執行失誤才提出討論。--A2093064#Talk 2017年8月23日 (三) 11:36 (UTC)

已公示7日且期間無有效反對意見或有效反對意見已被妥善解決,此案通過並已完成修訂。——Aotfs2013 留於 2017年9月13日 (三) 18:10 (UTC)

請問這樣的操作是否違背「回退不過三」原則,並且是否應該給予提醒或警告?

在近期的編輯中,我與Hijk910就紅鏈與綠鏈標準產生爭議,在我提交的優良條目重審中,有編輯Chantxu64協助將詞條逆轉裁判4AKB48第27張單曲選拔總選舉中的紅鏈替換成綠鏈。但是編輯Hijk910執意將Chantxu64的編輯回退,其中逆轉裁判回退了5次編輯,而AKB48第27張單曲選拔總選舉回退編輯次數多達6次(此詞條回退我已經撤銷)。請問這樣的操作是否違背「回退不過三原則」。而且Hijk910的回退是否構成惡意破壞,是否需要就此給予警告或處罰? --冰心相談室✉ 2018年1月23日 (二) 09:33 (UTC)

@Hijk910:「不必使用綠連」的原因,閣下可以稍微說明一下嗎?--苞米() 2018年1月23日 (二) 09:38 (UTC)

就行為而言確實違反3RR-- 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1月23日 (二) 09:40 (UTC)
……這裏是一次回退,一次回退您閣下的六次編輯。-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1:40 (UTC)
(:)回應:我回退的理由不是紅鏈或綠鏈問題,雖然我個人覺得能綠鏈儘量綠鏈,但是這次回退閣下的原因是回退不過三原則。閣下再度回退我的回退,我認為閣下已經有「惡意破壞」的行為了。如果閣下真要覺得詞條內不能綠鏈,那麼煩請閣下在社群達成共識之後再操作。不能因為你不喜歡綠鏈,所以就要回退其他編輯的操作。維基百科不是閣下一個人的百科。--冰心相談室✉ 2018年1月23日 (二) 12:25 (UTC)
我重覆,那一次回退,並沒有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2:54 (UTC)
@Baomi:我想先請閣下說明一下「必須使用綠連」的原因。-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1:48 (UTC)

麻煩隨便一個管理員過來說說我有沒有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8年1月23日 (二) 13:15 (UTC)

1.我認為綠鏈要比紅鏈更好, 無論是對於編輯者還是讀者來說都更方便, 因為如果是綠鏈我只需點擊鼠標一次就可以得到相關信息, 但是紅鏈我需要打開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 然後搜索條目, 有時可能會出現有歧義的條目, 甚至有時候紅鏈後並沒有對應的其他語言條目名稱, 我還得使用Google搜尋, 很不方便. 2.我認為既然有編輯者想把條目提到特色列表那麼按照特色列表標準把紅鏈改為綠鏈就沒有做錯,是正常編輯, 編輯者'hijk910'直接把別人的正常編輯回退是欠妥的. --Chant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13:59 (UTC)

修改回退不過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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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 回退破壞 ===
如果由於受限用戶或者破壞你發覺被回退了許多次,這時就可以適當地採取封禁用戶或者IP位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員,你應該在當前破壞中列出此人。如果你是管理員,你應該根據封禁方針,封禁該用戶。

提議條文

=== 回退破壞 ===
如果由於全域編輯禁制或者破壞編輯多次回退,這時管理員就可以根據封禁方針採取封禁用戶或者IP位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員,你應該在當前破壞中列出此人。

現行條文

=== 回退破壞 ===
如果由於受限用戶或者破壞你發覺被回退了許多次,這時就可以適當地採取封禁用戶或者IP位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員,你應該在當前破壞列出此人如果你是管理員,你應該根據封禁方針,封禁該用戶。

提議條文

=== 回退破壞 ===
如果由於破壞編輯多次回退,這時管理員就可以根據封禁方針採取封禁用戶或者IP位址的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員,你應該在當前破壞舉報此用戶另外,受到全域編輯禁制的用戶亦不在此限。

--安迪4討論|留名2018年3月22日 (四) 10:14 (UTC)

條文修改

現行條文

=== 回退破壞 ===
如果由於受限用戶或者破壞你發覺被回退了許多次,這時就可以適當地採取封禁用戶或者IP位址措施。如果你不是管理員,你應該在當前破壞列出此人如果你是管理員,你應該根據封禁方針,封禁該用戶。

提議條文

=== 回退破壞 ===
反破壞將不受回退不過三原則的限制。如果由於用戶作出明顯的破壞其編輯多次回退,此時作出回退的用戶將不受回退不過三原則的限制。當然,這時管理員就可以根據封禁方針封禁用戶或者IP位址。如果你不是管理員,你應該在當前破壞舉報該用戶

=== 編輯禁制 ===
雖然編輯禁制在本地尚未生效,但回退受到全域編輯禁制基金會全域編輯禁制用戶的編輯,則不受回退不過三原則規範。

--安迪4討論|留名2018年3月26日 (一) 06:3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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