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元荐(1560年—1625年),字长孺,号慎所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长兴县(今浙江省长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曾在广东等地任职,历仕礼部刑部,官至刑部检校尚宝司少卿。事迹具《明史》本传。[2][3][4][5]

丁元荐
大明刑部检校尚宝少卿
籍贯浙江承宣布政使司湖州府长兴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长孺;号慎所
出生嘉靖三十九年(1560年)十二月十一日
逝世天启五年(1625年)
配偶娶臧氏
亲属父:丁应诏
出身
  • 万历十三年乙酉科浙江乡试第三十名举人
  • 万历十四年丙戌科三甲第四十名同进士出身
经历
  • 中书舍人(万历二十一年~万历?年)
  • 广东按察司经历(万历三十八年~万历?年)
  • 广东按察司知事(万历?年~万历三十九年)
  • 礼部主客司主事(万历三十九年~万历?年)
  • 刑部检校(天启?年~天启四年)
  • 尚宝司少卿(天启四年~天启五年)
著作
  • 《赤水玄珠序》
  • 《西山日记》二卷
  • 《尊拙堂文集》十二卷
  • 《程朱道命录》
  • 《名山言海印谱》二卷[1]

生平

万历十三年(1585年),丁元荐中式乙酉科浙江乡试第三十名举人,万历十四年(1586年)联捷第三甲进士。后父去世,以丁外艰请告归[6],在家居丧八年后,始谒选成为中书舍人。二十七年(1599年),京察,后又以丁内艰去职,居丧达十二年之久[7][6]。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任广东按察司经历,后升按察司知事。翌年(1611年),再升礼部主客司主事。后移疾去[6]。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因于党争被打垮而被削籍革职。天启四年(1624年),朝臣交讼其冤,后获起任刑部检校。同年后期,封尚宝司少卿。五年(1625年),朝事大变,再被朝廷削籍革职。同年不久去世,享年六十五岁。[7]

事迹

痛陈时弊

丁元荐初举进士,即遭临丧父之痛,守孝达八年,后始谒选成为中书舍人。初居官,因见时政流弊,上书朝廷以万言书,痛陈时弊,主要抨击“今日事势可寒心者三”:“饥民思乱也,武备积弛也,日本封贡也。”、叹息时政七事:“征敛苛急也,赏罚不明也,忠贤废锢也,辅臣妒嫉也,议论滋多也,士习败坏也,褒功恤忠未备也。”,以及“坐视而不可救药者”二事:“纪纲、人心也。”丁实则专批曾为丁的座主,当时正任首辅王锡爵[7]

卷入党争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适逢京察内计。不久丁母去世,丁服丧十二年。三十八年(1610年),复任广东按察司经历,升按察司知事,再移礼部主事。刚上任礼部主事之时,又正值辛亥京察(1611年)。时有东林党争,官僚乘机徇私毁誉,结援同党。当时任职吏部尚书孙丕扬扬言会力清“邪党”(宣党、崑党、楚党、齐党、浙党等),但后反为众朋党集团所攻击。[8][9]副都御史许弘纲又与孙共同掌管京察事务,眼见党争为祸,因而恐惧诸党威胁,数年间累上疏要求重新进行京察。朋党各部故以为孙丕扬领东林党人直疏其非,要求重核,又群起而攻击孙。《明史》提到当时党争的情境为:“察疏犹未下,人情杌陧,虑事中变,然无敢言者。”可见朝廷已四分五裂。这时丁元荐见状,上疏许弘纲不应因恐惧诸党势力而不敢直议,于是丁遭众党暗批发状,兼与部分朋党成员交恶。丁其后再上疏,欲辨晰事件,但不成功。其后党争愈加激烈,朝中正臣几乎被打垮殆尽,主要因为朋党以东林党人筹办之乡试,乃“六经乱天下”之由而上诉得直。丁此时正居家,闻党争互责互批之说,更甚恼怒,于是再次严词上疏,“极诋乱政之叛高皇,邪说之叛孔子者”。这份奏疏当然不被接纳,其他朋党成员亦与丁交恶日深。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丁巳京察,丁元荐因朝中朋党互相侵迫相害,被削籍革职。[7]

宦海浮沉

天启初年,有朝臣大起遗逸,当中不乏东林党人,丁亦在遗逸之列,但丁独“格于例”,不参与召见。天启四年(1624年),朝臣交讼丁之于党争之冤情,再起任刑部检校,历任尚宝司少卿。但短短一年后,天启五年(1625年),又因朝事大变,被朝廷再次削籍革职。[7]

辞却官籍

丁被削籍后,始终因东林党争而继续被朝臣抹黑、弹劾。后学于许孚远,学成后又与顾宪成同游。丁通籍满四十年之时,前后服官亦未达一载,曾与邵沈㴶同邀入阁,但两人亦谢却不见丁曾拜访高攀龙,高亦有力劝丁入阁,但丁始终辞却所请,道:“吾老矣,不能涉嫌要津。”语后匆忙而去。丁后于天启五年去世,享年六十五岁。[7]

家族

曾祖丁曜,益府典膳。祖父丁良卿,州同知,累赠儒林郎大理寺右寺正。父丁应诏,辛未进士,任江西佥事。母李氏,累封安人。重庆下。弟元庆、元辅、元德、元英、元美。

评价

《明史》载丁道:“慷慨负气,遇事奋前,屡踬无少挫。”以显丁氏于党争中,以及被党人打垮后,依然持守气节,亦辞却所有邀官之请。

实则丁元荐历仕多年,以东林党争对其仕途窒碍最大。其中两次京察,均被党人承机毁誉,终被朝廷两度削籍。晚年的丁元荐因而对任官心倦,多次辞却东林党人重任官职之请。据《明史》本传终句载,东林党争祸害,主要因东林党及浙党相互交恶。直至丁元荐临行将就木之时,浙党所弹射的东林党人中,就以李三才、丁元荐及于玉立最为盛,死后依然被人一直毁誉,党争于明神宗在任之时始终无日无之。[7]

著述

丁有着《赤水玄珠序》、《西山日记》二卷、《尊拙堂文集》十二卷、《程朱道命录》,以及《名山言海印谱》二卷。[10][11]

参考文献

  1. ^ 叶铭:《广印人传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四》:“丁元荐,字长孺,长兴人。父应诏,江西佥事。元荐举万历十四年进士。请告归。家 居八年,始谒选为中书舍人。甫期月,上封事万言,极陈时弊。言今日事势可寒心者三:饥民思乱也,武备积弛也,日本封贡也。可浩叹者七:征敛苛急也,赏罚不明也,忠贤废锢也, 辅臣妒嫉也,议论滋多也,士习败坏也,褒功恤忠未备也。坐视而不可救药者二,则纪纲、人心也。其所言辅臣,专斥首辅王锡爵,元荐座主也。”
  3. ^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四》:“二十七年京察。元荐家居,坐浮躁论调。阅十有二年,起广东按察司经历,移礼部主事。甫抵官,值京察事竣,尚书孙丕扬力清邪党,反为其党所攻。副都御史许弘纲故共掌察,见群小横甚,畏之,累疏请竣察典,语颇示异。群小藉以攻丕扬。察疏犹未下,人情杌陧,虑事中变,然无敢言者。元荐乃上言弘纲持议不宜前却,幷尽发诸人隐状。党人恶之,交章论劾无虚日。元荐复再疏辨晰,竟不安其身而去。其后邪党愈炽,正人屏斥殆尽,至有以‘六经乱天下’语入乡试策问者。元荐家居不胜愤,复驰疏阙下,极诋乱政之叛高皇,邪说之叛孔子者。疏虽不报,党人益恶之。四十五年京察,遂复以不谨削籍。”
  4. ^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天启初,大起遗佚。元荐格于例,独不召。至四年,廷臣交讼其冤,起刑部检校,历尚宝少卿。明年,朝事大变,复削其籍。元荐初学于许孚远,已,从顾宪成游。慷慨负气,遇事奋前,屡踬无少挫。通籍四十年,前后服官不满一载。同邵沈召入阁,邀一见,谢不往。尝过高攀龙,请与交欢,辞曰:‘吾老矣,不能涉嫌要津。’遽别去。当东林、浙党之分,浙党所弹射东林者,李三才之次则元荐与于玉立。”
  5. ^ 启祯野乘‧卷三》,页107
  6. ^ 6.0 6.1 6.2 《启祯野乘‧卷三》,页107
  7. ^ 7.0 7.1 7.2 7.3 7.4 7.5 7.6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8. ^ 夏允彝:《幸存录‧门户大略》:“自万历以前,未有党名,及四明(沈一贯)为相,以才自许,不为人下,而一时贤者如顾宪成、孙丕扬、邹元标赵南星之流,蹇谔自负,每相持。附四明者,言路亦有人。而宪成讲学于东林,名流咸乐于趋之,此东林、浙党所白始也。”
  9. ^ 《弘光朝伪东宫伪后及党祸纪略》:“党祸始于万历间,浙人沈一贯为相,擅权自恣,多置私人于要路;而一时贤者如顾宪成、高攀龙、孙丕扬、邹元标、赵南星之属,气节自许,每与政府相持。而高、顾讲学于东林,名流咸乐附之,此东林党祸所自始也。”
  10. ^ 张廷玉等:《明史‧卷二百三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四》
  11. ^ 叶铭:《广印人传》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