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渤
唐代洛阳之诗人
生平
唐德宗贞元中与兄李涉偕隐庐山白鹿洞,[2]十九年(803年)移居嵩山。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以左拾遗征,不至,移家洛阳。九年上书,拜著作郎。十一年迁右补阙,累历考功员外郎。元和十五年(820年)十一月,定京考官,他不避权幸,曾上书言宰臣萧俛等平庸误国,其性情粗放,令权臣所顾忌。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宰相杜元颖等奏贬为虔州(今江西赣州)刺史,[3]任上奏还信州所移的税钱二百万贯,免税米二万斛,又裁减役夫一千六百人,不满一年,移江州刺史,累迁给事中。
敬宗宝历元年(825年)鄠县县令崔发因误辱中官下狱,李渤替崔发鸣不平,反被诬为同党,又出京为桂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改桂管观察使,二年以疾罢归。文宗大和五年(831年)征为太子宾客,是年七月卒。《全唐诗》存诗五首。
“芥子纳须弥”逸闻
宋代释赞宁《宋高僧传》记载李渤任江州刺史时曾与白居易一起去拜访过智常禅师:李问曰:“佛经上说‘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小小的芥子怎么能容得下庞大的须弥山?”智常禅师反问:“人人都说阁下读过万卷书是真的吗?”李回:“确实如此。”禅师曰:“阁下身型也不过才几尺,怎么能装得下万卷书呢?”李低头无语沉思,想通之后赞叹禅师的精妙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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