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渤
唐代洛阳之诗人
生平
唐德宗贞元中与兄李涉偕隐庐山白鹿洞,[2]十九年(803年)移居嵩山。唐宪宗元和八年(813年)以左拾遗徵,不至,移家洛阳。九年上书,拜著作郎。十一年迁右补阙,累历考功员外郎。元和十五年(820年)十一月,定京考官,他不避權幸,曾上書言宰臣萧俛等平庸誤國,其性情粗放,令權臣所顧忌。穆宗长庆元年(821年)宰相杜元穎等奏贬為虔州(今江西贛州)刺史,[3]任上奏还信州所移的税钱二百万貫,免税米二万斛,又裁减役夫一千六百人,不滿一年,移江州刺史,累迁给事中。
敬宗宝历元年(825年)鄠縣縣令崔發因誤辱中官下獄,李渤替崔發鳴不平,反被誣為同黨,又出京为桂州刺史,兼御史中丞,改桂管观察使,二年以疾罢归。文宗大和五年(831年)徵为太子宾客,是年七月卒。《全唐诗》存诗五首。
“芥子纳须弥”逸聞
宋代释赞宁《宋高僧传》记载李渤任江州刺史时曾与白居易一起去拜访过智常禅师:李问曰:「佛經上說『须弥纳芥子、芥子纳须弥』,小小的芥子怎麼能容得下龐大的须弥山?」智常禪師反問:「人人都說閣下讀過萬卷書是真的嗎?」李回:「確實如此。」禪師曰:「閣下身型也不過才幾尺,怎麼能裝得下萬卷書呢?」李低頭無語沉思,想通之後讚嘆禪師的精妙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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