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烙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缚刑者于铜柱,铜柱大若钟,中空置炭火于钟内,焦灼肌肤而死。这种刑罚最早始于夏朝末代君主桀时,为针对大臣关龙逢因劝谏失败而设。
上博简中的《容成氏》作为成作年代相对较早的文献,其所描述的炮烙之刑只是一种低级趣味的游戏而非酷刑。[1]
历史
- 《玉函山房辑佚书·符子》说夏桀在瑶台观看炮烙之刑,关龙逢谏之,桀遂以炮烙杀龙逢[2]。
- 《荀子·议兵》记:“纣刳比干,囚箕子,为炮烙刑。”
- 《韩非子·喻老》记:“纣为肉圃,设炮烙,登糟邱,临酒池。”
- 《史记·殷本纪》写:“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
举例
- 吕婕妤,明成祖朱棣的妃嫔,因被指控谋杀宠妃权贤妃,1413年炮烙处死。
- 朱高煦,明成祖朱棣第二子,因起兵与侄子宣德帝争夺皇位,失败后被炮烙处死。
注释
- ^ 马卫东. 《容成氏》"文王服九邦"考辨——兼论《容成氏》的主体思想及其学派归属[J]. 史学集刊, 2012(1):8.
- ^ 《符子》曰:桀观炮烙于瑶台,谓龙逢曰:“乐乎?”龙逢曰:“乐!”桀曰:“观刑曰乐,何无恻怛之心焉?”逢曰:“天下苦之,而君为乐,臣为君股肱,孰有心悦而股肱不悦乎?”桀曰:“听子谏,谏得,我功之,不得,我刑之。”龙逢曰:“臣观君冕,非冕也,冕危石也;臣观君履,亦非履也,履春冰也。未有冠危石而不压,踏春冰而不陷。” 桀叹曰:“子知我之亡而不自知亡,子就炮烙之刑,吾观子亡,子不知我亡。”龙逢行歌曰:“造化劳我以生,休我以炮烙。”乃赴火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