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崖郡
珠崖郡,古代行政区,今中国海南省一部分,郡治位于今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
历代变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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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 西汉 |
使用状况 | 唐朝改为崖州 |
西汉 | 珠崖郡 |
隋朝 | 崖州→珠崖郡 |
唐朝 | 改称为崖州 |
西汉
前111年,汉灭南越国,并于次年(元封元年)在其南方海中洲居之地设珠崖、儋耳郡,下辖十六个县,有二万三千多户居民,政府官员及军队皆为汉人。该地设立时“广袤可千里”,大致上与雷州半岛的面积相当,只有海南岛面积的三分之一,很多学者认为西汉时期的这二个郡都位于海南岛上[来源请求],并依此来区分开三国时期孙吴政权在雷州半岛上所设立的珠崖郡。当地人民多次攻击官员,官员也动用酷刑来惩治他们。约数年一反,杀政府官员,汉即发兵平定造反者。二十多年共发生六次反叛。前82年(始元五年),两郡合而为一,儋耳郡被撤销,其地并属于珠崖郡。 汉宣帝时,珠崖山南县反叛,发兵征讨,许多县竟亦叛变,地方连年不稳定。因关东发生天灾,汉无力南下争讨平叛,故于初元三年(前46年)废珠崖郡,[1]珠崖、儋耳两地被并入了合浦郡。[2]
西汉珠崖郡可考县:瞫都县、珠崖县(治今海口市)、苟中县(治今澄迈县内)、紫贝县(治今文昌市)、临振县(治今三亚市)、玳瑁县(治今海口市)、山南县(治今陵水黎族自治县内)等。
南朝
隋代
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在汉朝故地改崖州为珠崖郡。治义伦县。领义伦县(治今海南儋州市西北)、感恩县(治今东方市南)、颜户县(治今海口市东)、毗善县(治今临高县)、吉安县(治今东方市北)五县。
参考文献
- ^ 《资治通鉴 第二十八卷》,汉纪二十
- ^ 《旧唐书·地理志四 》
- ^ 《舆地纪胜》卷124〈琼州〉:“《元和志》:梁于徐闻县立珠崖郡。”
- ^ 《方舆纪要》卷105〈广东六·琼州府〉:“梁置崖州及珠崖郡,隋初郡废州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