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属马来亚
英属马来亚是大英帝国殖民地之一,包含了海峡殖民地(1826年成立)、马来联邦(1895年成立)及五个马来属邦(1904年至1909年间取得宗主权),战后,先后改组成马来亚联邦及马来亚联合邦,直至1957年独立。
英属马来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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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年—1941年 1941年—1945年(日占时期) 1945年—1957年 | |||||||||||||||||||||||||
国歌: 天佑吾王/女王 God Save the King/Queen | |||||||||||||||||||||||||
地位 | 联合王国殖民地、保护国 | ||||||||||||||||||||||||
首都 | 吉隆坡 |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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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 君主立宪制 · 殖民政府 | ||||||||||||||||||||||||
• 1826–1830 | 乔治四世 | ||||||||||||||||||||||||
• 1830–1837 | 威廉四世 | ||||||||||||||||||||||||
• 1837–1901 | 维多利亚女王 | ||||||||||||||||||||||||
• 1901–1910 | 爱德华七世 | ||||||||||||||||||||||||
• 1910–1936 | 乔治五世 | ||||||||||||||||||||||||
• 1936–1936 | 爱德华八世 | ||||||||||||||||||||||||
• 1936–1941 | 乔治六世 | ||||||||||||||||||||||||
• 1941–1945 | 日占时期 英国失去对马来亚管控 | ||||||||||||||||||||||||
• 1946–1952 | 乔治六世 | ||||||||||||||||||||||||
• 1952–1957 | 伊利莎白二世 | ||||||||||||||||||||||||
历史 | |||||||||||||||||||||||||
• 《1824年伦敦条约》 | 1824年3月17日 | ||||||||||||||||||||||||
• 公司治理时期 | 1826年11月27日 | ||||||||||||||||||||||||
• 《邦咯条约》 | 1874年1月20日 | ||||||||||||||||||||||||
• 三年零八个月 | 1941年12月8日 | ||||||||||||||||||||||||
• 英军管制时期 | 1945年11月12日 | ||||||||||||||||||||||||
• 马来亚联邦 | 1946年4月1日 | ||||||||||||||||||||||||
• 马来亚联合邦 | 1948年2月1日 | ||||||||||||||||||||||||
• 紧急状态 | 1948年6月16日 | ||||||||||||||||||||||||
• 里德委员会 | 1956年1月18日 | ||||||||||||||||||||||||
• 《马来亚独立法案》 | 1957年7月31日 | ||||||||||||||||||||||||
• 独立 | 1957年8月31日 | ||||||||||||||||||||||||
货币 | 叻币 (至1939年止) 马来亚元 (至1953年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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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马来西亚 ∟ 西马 新加坡 |
海峡殖民地
英国的势力在1785年开始进入马来半岛,其东印度公司亦向吉打苏丹租借槟城。不久,英国计夺槟城。[1]1819年又从柔佛夺取新加坡管理权,与荷兰比拼。
1824年,英国与荷兰签定了1824年英荷条约,最终确定英国对马来亚的统治,荷兰被迫撤出马六甲并放弃所有在马来亚的利益,但英国亦要承认荷兰对荷属东印度(今印尼)的利益。因此柔佛王朝被一分为二,新加坡以南的廖内被划于荷兰势力范围,成为廖内王朝。
新殖民主义
19世纪初期,英国人对马来半岛上林立的多个马来王朝内政采取“不干预政策”,只发展贸易活动。直到各个马来王朝内部土侯之间多次爆发内战,而海山公司、义兴公司等华人私会党又为锡矿利益爆发多次武斗,影响英国锡米来源稳定,终使英国人于1873年从“不干预”转为“积极干预”。
1874年1月通过定立《邦咯条约》使霹雳苏丹接受一名英籍参政司,让其治理内政,成为英国保护国,并将这一模式逐步向其他马来王朝推广;于是,森美兰于1874年、雪兰莪于1875年及彭亨于1888年先后成为英国的保护国。1896年,英国将这四国联合组成马来联邦,联邦的实际权力落在了英籍总参政司手中。
1904年,一直保持相对独立的柔佛王朝也接受了英国保护。1909年,暹罗与英国签署《曼谷条约》,将暹罗南部的四个马来藩属国——吉打、吉兰丹、登嘉楼及玻璃市宗主权割让给英国。无论如何,这五个马来属邦并未参与马来联邦。
至此,除了北大年等北部地区还臣属于暹罗之外,几乎整个马来半岛都成了英国的殖民地。
二战前后
在二战中,日军占据马来亚,大众对独立的喊声亦逐渐炽热。[2]战后英国设定了一个建立马来亚联邦的计划,将马来联邦、马来属邦的苏丹国、马六甲和槟城组成一个以英国国王为元首的英国海外领地——马来亚联邦,并在几年后予以独立。马来亚联邦在1946年建立,这个计划遭到多数马来人反对,因为它削弱了马来统治者(即各州君主)的象征地位,并且将公民权赋予大量的新移民——华人与印度人,使许多马来人忧虑自己的族群会被边缘化[3]。
后来,随着中国国共内战的影响,英国与马来亚共产党的关系也日益恶化,马共的反殖民活动使英国对华人社会的戒心与日俱增,终于使英国在1948年取消马来亚联邦,以马来亚联合邦取代前者。
马来亚联合邦在1948建立后,马来亚继续成为英国的保护国,同时恢复了马来统治者原有的象征地位,并收紧公民权。这时,英殖民政府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马共与英殖民政府的关系彻底决裂,转而展开武装斗争,期望强迫英国撤离马来亚。英殖民政府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为了对抗马共的游击战,英殖民者实施了“坚壁清野”政策,将原本散居在郊区的华人迁移到戒备深严的指定地点,形成了后来的华人新村。紧急状态从1948年一直持续到1960年,期间有共和联邦军队驻在马来亚,进行反游击活动。
独立建国
1957年8月31日,马来亚正式脱离英国独立。1963年,马来亚连同英国海外领地的沙巴、砂拉越与新加坡合组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民族共同建立的国家[4]。马来西亚原定于1963年8月31日成立。然而,印尼总统苏卡诺的反对加上砂拉越人民联合党发动了多次抗争行动导致延迟了马来西亚的建立。最后,马来西亚终于在1963年9月16日正式建立。马来亚成为马来西亚。马来西亚有两个国庆日,分别是8月31日的独立日和9月16日的马来西亚日。
参考文献
- ^ The Map Room: South East Asia: Malaya. British Empire. [2010-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0-06).
- ^ Mahathir bin Mohamad. "Our Region, Ourselves"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ime Asia, Hong Kong, 31 May 1999.
- ^ "Malaya: Token Citizenship"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ime, New York, 19 May 1952.
- ^ Paragraph 22. Singapore. "Road to Independence"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Federal Research Division, Library of Congress. Country Studies/Area Handbook Series. U.S. Department of the Army. Retrieved 9 December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