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遵甫(?—?),亳州蒙城(今安徽省蒙城县)人。北宋大臣,高琼之孙,高继勋之子。

高遵甫官至北作坊副使。嘉祐八年(1063年),宋英宗即位,以高遵甫之女高滔滔为皇后,追赠高遵甫检校太傅保信军节度使,其妻鹿郡君曹氏为沂国太夫人,乐寿郡君李氏为均国太夫人。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二月十三日,追赠高遵甫太保中书令,曹氏燕国太夫人,李氏魏国太夫人。熙宁元年(1068年)十二月十二日,追赠高遵甫太傅尚书令兼中书令;曹氏魏国太夫人,李氏吴国太夫人。熙宁四年(1071年)九月二十一日,追赠高遵甫太师;母曹氏陈国太夫人,李氏越国太夫人。熙宁七年(1074年)十二月三日,追赠高遵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武功郡王;母曹氏秦国太夫人,李氏燕国太夫人。熙宁十年(1077年)十二月十一日,追赠高遵甫为卫王;母曹氏周国太夫人,李氏周国太夫人。

元丰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三月廿六,令中外避高遵甫名。滕元发、邓润甫刘正夫都曾经避讳高遵甫的名字。太皇太后高氏说:“外家私讳颁未久,不可以妨寒士。”不再避讳。四月二十四日,追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鲁王高遵甫为兖王;鲁国太夫人曹氏赠兖国太夫人。元祐四年(1089年)十月八日,追赠唐王高遵甫为周王;吴国太夫人曹氏为越国太夫人,秦汉国太夫人李氏进封荆雍国太夫人。元祐七年(1092年)十二月十六日,追赠周王高遵甫为陈王;越国太夫人曹氏为镇国太夫人,荆雍国李氏为豫陈国太夫人。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