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玉书
黄玉书(1844年—1889年)[1][注 1],又名毓堂[3],字瑞符,号笏庭[4],台湾彰化鹿港人[4],祖籍泉州晋江壁谷乡[3]。黄玉书曾补县学生员,后于光绪二年(1876年)考中举人,光绪己丑年(1889年),赴北京参加会试,再度中试,但因家事所连累,因此先行返台,无法继续参加殿试,连带导致其无法获取进士资格。
家族
黄家祖先于康熙年间从福建泉州晋江壁谷乡渡海来台,开台祖与二世祖皆为邑庠生,原居于草港,黄玉书之父黄英祥始迁居至鹿港泉州街[5]。黄英祥与妻子许密娘育有4子,分别是黄毓庆、黄毓丁、黄毓堂和黄毓衡,三子黄毓堂即为黄玉书[5]。
生平
兴贤书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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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祠、寺庙兴贤书院 | |
位置 | 台湾彰化县员林市中正里三民路1号 |
坐标 | 23°57′30″N 120°34′29″E / 23.958364°N 120.574612°E |
建成时间 | 嘉庆十二年(1807年) 光绪七年(1881年) |
官方名称 | 兴贤书院 |
类型 | 登录等级:县定古迹 登录种类:书院 |
详细登录资料 | |
黄玉书自幼家贫,但聪颖好学,在弱冠时补县学生员,于岁试时屡屡获取优等成绩[5]。光绪元年(1875年)适为恩榜,翌年赴福州参加乡试中举[5]。
光绪十三年(1887年)台湾建省[5]。其与彰化仕绅蔡德芳、庄士勋、吴德功、吴鸿宾、郑茂松、吴朝阳、吴恩波、黄炳奎、刘凤翔、郑景奇等22人共同联署“建省会于鹿港议”[6],希望台湾巡抚刘铭传将省会择址于鹿港[6]。该文由时任彰化县知县李嘉棠转呈至刘铭传[6],但立即被刘铭传驳回[6]。
光绪十二年(1886年)十二月十二日,湳底庄黄敏、黄汶丁兄弟率领七八十名党徒闯入童生黄玉衡家中抢劫,并绑架其长子黄坤元、次子黄坤连。官府曾派出许多人开导黄敏兄弟,希望能赎回人质,后命令黄玉书“三次往谕,反复譬晓”,但黄敏兄弟拒不释放人质。后官员蔡麟祥攻打湳底庄,村民亦“相助攻击”,终于将两子寻获[7]。
光绪十四年(1888年)施九缎事件爆发[8]。黄玉书私自进入彰化县城打听消息,但被李嘉棠围掳,乘夜逃出城内[9]。之后台湾布政使沈应奎命令吴德功通知鹿港仕绅到彰化县城会面,蔡德芳、施家珍、施家藻、黄玉书、许肇清等人便动身前往县城[10]。
光绪己丑年(1889年)赴北京参加礼部会试,再度中试[4][3],但因其弟黄毓衡病重[5],因此先行返台,无法继续参加殿试[4][3]。之后其获敕授文林郎,晋封承德郎[4]。黄毓衡在同年7月过世后,黄玉书也在10月初突然逝世[5]。其死因另有一说,指其因参与社头人分配祖产,当中有人诬告他裁理不公,而被毒死于家中,享年46岁[4][3]。其墓位于今鹿港廖厝里澎湖厝,人称“黄进士墓”[4]。
光绪年间,黄玉书担任员林兴贤书院山长(院长)[11],辜显荣曾在8岁至20岁时受教于其门下,研读汉学。他在书院内的成绩名列前茅,令黄玉书惊叹万分[12]。
身后
黄玉书与其妻许匏娘育有4子,分别为:长子黄秀华(号继昌)、次子黄秀实(号继辉)、三子黄秀荣(号继忠)、四子黄秀恺(号继慈);另外有一妾王狃,养育子孙有功。黄家子孙深受其教导影响,精通四书、古文,且黄秀荣曾在自家中办学。黄家族人于台湾日治初期由泉州街迁居至牛墟头,经营食盐配运及贩卖阿片烟(鸦片烟),以支付大家族的开销,1925年,黄家结束专卖事业,举家迁回泉州街祖厝[5]。
1944年,正逢黄玉书一百岁冥诞,鹿港黄家为纪念此事,因而举行祭典,黄家族人亦撰写追悼文,其中黄玉书之妻舅许存奏写了一篇〈追悼先姊丈黄笏翁冥寿百岁祭典〉,内容叙述黄玉书之为人,并赞扬其科举功名及后代[13]。
墓地
黄玉书之墓于光绪壬辰年(1892年)兴建,现位于鹿港澎湖厝地区的私人墓地内,当地居民称此墓为“黄进士墓”[2]。坟墓为二曲手格局,墓碑上写着[2]:
檗谷,光绪壬辰年葭月吉旦,皇清显考敕授文林郎、晋封承德郎,号笏庭黄府君墓,男四大房祀。
墓碑两旁有一对对联,写道:“澎湖新寿域、檗石旧家声”,前一句指此墓位于澎湖厝[2]。曲手立柱上有石狮雕刻,墓碑上有碑额、碑身之石材,碑额上方刻有螭虎团以及寿字,为浅浮雕[2]。
进士争议
《台湾通志》一书将黄玉书纪作“光绪十五年进士”[14],但黄典权所著之〈清进士题名碑中之台湾进士〉一文就没有将之列入其中[15]。事实上,黄玉书仅在光绪十五年(1889年)参加会试及第,但因家事所连累,导致其无法参加殿试[16],连带无法取得进士资格。因此黄玉书应为“贡士”,而非进士[16]。
注释
参考文献
- ^ 叶大沛. 《鹿港發展史》. 左羊出版社. 1997-06: 第700页. ISBN 9789579319232.
- ^ 2.0 2.1 2.2 2.3 2.4 陈仕贤. 《台灣的古墓》. 远足文化. 2007-10: 第125页. ISBN 978-986-6731-01-3.
- ^ 3.0 3.1 3.2 3.3 3.4 吴文星. 《鹿港鎮志.人物篇》. 彰化县鹿港镇公所. 2000: 第41页. ISBN 9570260033.
- ^ 4.0 4.1 4.2 4.3 4.4 4.5 4.6 吕世明监修. 《彰化縣志稿.卷十:人物志》. 彰化县文献委员会. 1964-03: 第6页.
- ^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李昭容. 黃玉書. TBDB 台湾历史人物传记数据库. [2022-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7).
- ^ 6.0 6.1 6.2 6.3 《刘铭传抚台前后档案》
- ^ 清.刘铭传.《刘壮肃公奏议.卷九奖贤略:迭平土匪请奖官绅折(十二年三月初四日)》:“本月十二日既夕,据童生黄玉衡赴县喊称,伊平日读书,不与外事,族人因其直,举为总理,今晨有湳底庄同族黄敏、黄汶丁兄弟三人,挟忿纠党七、八十人,各执枪械,闯入伊家,强掳服物,放火焚庐,举家惊惶逃走,黄玉衡拆窗逃出,遍体火烧伤,幼子黄尚、工人黄川、黄鄙等俱受重伤,并将伊长子黄坤元、次子黄坤连掳去,庄众鸣锣出救,该匪等放枪拒敌,众莫敢前,现匪等尚踞黄敏竹围中不去,哀乞救护拏办等情。蔡麟祥讯问挟忿缘由,据供黄敏兄弟三人,皆其族侄,素以抢掠为生,族众曾拟送官惩办,因其房众强悍,深惧报复,未敢下手。去冬,黄敏等截夺邻庄过路猪十余只,失主投告黄玉衡。黄玉衡充当总理,不得不秉公管束,当即严斥黄敏等不应平空拦截他人猪只,勒令交还。黄敏坚执不许。黄玉衡反畏其凶虐,商与武生黄朝清备银十二元,婉言赎还失主。未几,黄敏妻子病死,借口玉衡开圳灌田,冲犯煞气,致毙伊妻,勒索出银偿命。黄玉衡忿恨不允,遂即纠众抢掳。蔡麟祥惧伤其二子,急请彰化统领柳泰和遣派副将吴西元、游击陶金魁、副将周鸣声各率兵勇,于十四日黎明至湳底庄相机剿捕。黄敏等见官兵已到,堵塞围门,极力抗拒,仍坚闭黄玉衡两子不放。黄玉衡所居之埤脚庄,去湳底庄只二百余步,居宅十数间,皆被焚毁。蔡麟祥等一面令兵勇暂堵湳底庄外,传集该庄五房头人黄玉有等,并总理黄木火,谕令先向黄敏兄弟剀切开导,今官兵已至庄外,若速释黄玉衡两儿,或可格外施恩。木火等往返十数次,涕泣开导,黄敏兄弟抗不释放,复缚两儿于篱下,以刀置颈上,喝以官若攻我,当先斩汝,呼号惨绝,耳不忍闻。将士皆痛愤,请速入剿捕。蔡麟祥流涕,谕以兵入则二子必死,不苦暂且容忍。复令举人黄玉书三次往谕,反复譬晓,卒不释放。蔡麟祥等察其情形,该匪意在先挟两儿以为抗拒,迁延至夜,则即走逃,而二子必终无下落。适黄玉衡亦痛忿不堪,跽请不顾二子,愿速剿办,以绝祸根。黄氏诸族长亦然。蔡麟祥等不得已,乃合将士一鼓而进。居民亦相助攻击。该庄竹围甚坚,匪又纵枪抗击,莫克先登。游击陶金魁独率死士十余人,凫水越沟,砍破竹围,诸军径入,贼势不支,当即格杀积匪曹猫仓、黄敏兄弟七人,生擒二名,搜获枪刀二十余具。各匪纷纷逃窜。一面追拿,一面将匪巢折毁。黄玉衡二子,年方幼稚,围破之时,贼因凶惧,砍其颈不殊,幸保无恙。此剿办彰化土匪之情形也。”
- ^ 清.吴德功.《施案纪略》:“光绪十有四年戊子秋九月己酉朔,施九缎围彰化县城,索焚丈单。”
- ^ 清.吴德功.《施案纪略》:“子日前,黄玉书私入城查探,被李令围掳,乘夜逃出城。”
- ^ 清.吴德功.《施案纪略》:“但李令恨鹿港甚,每日泣求澎湖镇吴宏洛剿办。吴宏洛听之。德功同周老师托吴本杰向沈藩台言,鹿港一攻,各泉庄必尽变。官军难获全胜,地方必縻烂矣。沈即刻电陈刘帅。是夜刘师电谕吴镇,命听沈节制,即令德功通知鹿绅,到彰会见。于是,郑协台子开、蔡山长香翁、施家珍、施家藻、黄玉书、许肇清等到彰。”
- ^ 林文龙. 《台灣的書院與科舉》. 常民文化. 1999-09-30. ISBN 9789578491465.
- ^ 尾崎秀真、宫崎健三 (编). 辜顯榮翁傳. 辜显荣翁传记编纂会. 1939-06-05: 第11页. NCID BN13496174.
- ^ 李昭容. 《鹿港意樓》. 晨星. 2011-08-12: 第125页. ISBN 9789861774176.
- ^ 《台湾通志.选举:进士》:“光绪十六年(庚寅)恩科榜:台湾府彰化县.黄玉书、淡水县.陈登元(即用知县,签分山东)”
- ^ 蔡志展. 〈清代鹿港功名人物拾遺〉. 《台湾文献》. 2017-09, 第68卷 (第3期): 第132页 [2022-03-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4-06).
- ^ 16.0 16.1 李昭容. 《鹿港丁家大宅》. 晨星. 2010-06-11. ISBN 9789861773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