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随机
附近
登录
设置
资助维基百科
关于维基百科
免责声明
搜索
刘惟谦
语言
监视
刘惟谦
,初名
刘惟敬
[
1
]
,祖籍不详。
明朝
政治人物,
刑部尚书
。
其早年担任
大理寺卿
。洪武四年,担任刑部尚书。洪武六年,重新制定
大明律
,并删减繁冗,轻重得宜。后因事连坐,被免去职务
[
2
]
。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
中的相关原始文献:
明史/卷138
^
国朝列卿纪 ,4卷 ,250
^
《
明史
(
页面存档备份
,存于
互联网档案馆
)》(卷138):“刘惟谦,不详何许人。吴元年以才学举。洪武初,历官刑部尚书。六年命详定新律,删繁损旧,轻重得宜。帝亲加裁定颁行焉。后坐事免。”
这是一篇关于
明朝
人物
的
小作品
。您可以通过
编辑或修订
扩充其内容。
查
论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