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障碍

神经发展情况

学习障碍学习困难(英语:Learning disability),又称特殊学习需要,是指尽管智商没有问题,也没有发展迟缓,但是在听力会话能力、阅读能力、书写能力、计算能力、推理推论能力这些特定领域上,学习或使用上却出现明显问题而引致学习困难。[1]学习障碍的成因很复杂,科学家还不太了解。不同地区对学习障碍亦有不同的定义,而亦可归因到医学、心理学或教育学等不同的范畴上。

学习障碍
类型特殊性发育障碍身心障碍疾病
分类和外部资源
医学专科精神病学、​临床心理学
ICD-10F81
ICD-9-CM315
DiseasesDB[1]
eMedicine1835883、​915176
MeSHD007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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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教学理论一般都会为有学习障碍的学生设立特殊教育,但在讲求融合教育的今天,这种思想显得过时。因此,现时社会应付学习障碍的方法,会在学习或教导方法上做改善。

对于天生有严重学习障碍,并且智商低于两个标准差(例:WISC得分低于70)的人,根据资料归类为智力障碍,简称智障弱智。这类人需要特别照顾,所以根据资料整理不会把他们归入“学习障碍”一类。相反,对于WISC得分介乎80至100的人,由于他们仍然能够与一般人作正常沟通,他们的在学习上遇到的问题都算是学习障碍。

不同地区对“学习障碍”的定义

由于不同地区对“学习障碍”都有不同的定义,所以对处理“学习障碍”都有不同的方法。以下为几个地区的定义:

香港

根据教育署心理辅导服务组(2000年)的定义,他们认为,学习困难泛指一系列学习异常的表现,包括聆听、阅读、说话及写作方面的困难。当中较常见的有:读写障碍、数学运算障碍及语言障碍。

根据香港特殊学习障碍协会(HKASLD)的资料,患有“特殊学习障碍”的学童有以下种类:

  • 阅读障碍(Developmental Dyslexia)
  • 特殊语言障碍(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
  • 发展性协调障碍(Developmental Coordination Disorder)
  • 特殊数学运算障碍(Specific Learning Disabilities in Mathematics)
  • 视觉空间感知障碍(Visual Spatial Perceptual Disorder)

北美洲

在美国及加拿大,所谓“学习障碍”是指对于一个已知其智力水平的个体,其学习能力未达其智力水平应有的能力。因此,对于弱智的学生,若他们所表现的学习水平与他们的智力相若,并不会被归类为“学习障碍”。学习能力一般以其学科表现作准则。

英国

在英国,“学习障碍”的定义比较宽松,一般在英国所指的“学习障碍”,在英国以外的地方普遍当作“发展障碍”来处理。

主要学习障碍的分类

一种因为第21对染色体多出一条而引致的病症,而其中一种后果是病者会有中度至严重弱智。此外,对于第13对染色体多出一条的人及Fragile X Syndrome的患者,亦会出现相同的症狀。

参考来源

  1. ^ 饭田英晴 岩波明. 简玉芬 , 编. 圖解心理學. 世茂出版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 p.150–151. ISBN 978-986-6363-18-4. 

延伸阅读

  1. 邝浩然︰【用心听 聋健共融】通识教材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龙耳出版,2013年9月
  2. 文家安,(2004年),“EPC5013C Effective Teaching for Pupils with Learning Difficulties”第一课讲义,香港教育学院
  3. 教育署心理辅导服务组,(2000年),帮助有特殊学习困难的学童[永久失效链接]香港教育统筹局
  4. Lerner, Janet W. (2003年)“Learning Disabilities: Theories, Diagnosis, and Teaching Strategies”USA:Houghton Mifflin Company.

参见

外部链接

台湾

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