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宇琦(16世纪—17世纪),锺玉江西抚州府临川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曾宇琦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江西乡试举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中会试副榜,授宁国知县,陆任崇庆知州,当时白莲教民作乱,阴谋和狱中囚犯和应,他察觉后秘密搜查狱内军器,并缉拿为首作乱者,令州内安宁;流寇包围成都,他奉命监督土司安董等人救援,事平后因功加一级,获赐表里。之后他升任保宁同知,因父母去世服丧,赴阙补任安庆同知,不久辞官回乡,与同乡易应昌傅朝佑十多人建立真率会,人称“洛社耆英”。

儿子曾承右是崇祯三年举人,曾孙曾鳌则是康熙二十三年举人,而另一位曾孙曾锳则是康熙五十六年举人[1][2]

引用

  1. ^ 1.0 1.1 同治《临川县志·卷四十一·人物》:曾宇琦,字锺玉,万厯甲午举于乡,以癸丑会副选宁国知县,陆崇庆知州,会白莲倡乱阴结狱因为应,宇琦觉之,密搜狱中军器,缉首恶寘之法,一州以安;蔺寇变起围成都,奉檄督土司安董等救援,事平以功加一级赐表里,陛保宁同知,丁艰复补安庆致政归,与同乡易应昌、傅朝佑十余人为真率会,人以洛社耆英目之,子承右崇祯庚午举人,曾孙鳌康熙甲子科举人、锳康熙丁酉科举人。
  2. ^ 光绪《抚州府志·卷五十一》·人物志:曾宇琦,字锺玉,临川人,万厯甲午举于乡,以癸丑会副选甯国知县,陆崇庆知州,会白莲倡乱阴结狱因为应,宇琦密搜狱中军器,缉首恶置之法,一州以安;蔺寇变起围成都,奉檄督土司安董等救援,事平以功加一级赐表里,陛保寗同知,丁艰复补安庆致政归,与同乡易应昌等为真率会,人以洛社耆英目之,子承右、曾孙鳌、锳俱举人。

参考文献

  • 同治《临川县志》·卷四十一·人物
  • 光绪《抚州府志》·卷五十一·人物志
官衔
前任:
赵尔昌
明朝宁国县知县
万历年间
继任:
李元绍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杨伯高
明朝崇庆州知州
天启年间
未知
前任:
张翼轸
明朝保宁府同知
天启年间
继任:
胡大年
前任:
梅国棨
明朝安庆府同知
崇祯年间
继任:
康良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