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星华
李星华(1911年11月21日—1979年11月27日),河北省乐亭人,李大钊之女,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家。
李星华 |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女 |
出生 | 大清河北乐亭 | 1911年11月21日
逝世 | 1979年11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协和医院 | (68岁)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亲属 | 父 李大钊 母 赵纫兰 兄 李葆华 夫 贾芝 弟 李欣华 妹 李炎华 |
主要作品有《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白族民间故事集》、《十六年前的回忆》,其中《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在她去世后不久出版,引起强烈反响。
个人生平
1911年11月21日出生于河北省乐亭县大黑坨村。1920年夏,随全家到北京定居。 1927年4月6日,时任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张作霖下令逮捕李大钊,并将其处以绞刑。李星华一家被一同被捕,在监狱关押二十三天。她在法庭上聪明地回答了敌人的审问,使大哥李葆华躲过了敌人的搜捕。她有一个哥哥李葆华,有两个弟弟李光华和李欣华;有一个妹妹李炎华。[1]
李大钊就义后(1927-1949)
李大钊就义后,李星华一家被北平警察厅勒令,离京重回大黑坨村定居。加之还要照顾重病的母亲,李星华被迫退学。
1931年暑假,李星华与其弟,妹前往北平复学。
1932年,她升入中法大学孔德学院高中部。为支持生活,李星华为此勤工俭学,或为学校刻印法文讲义蜡版,每月由此补贴一些生活费用。
1932年,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大同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2年初冬,因情况变化,李星华失掉了党的关系。1933年春,将母亲接到北平,准备安葬父亲。
1933年4月23日,李大钊下葬。同年,其母赵纫兰逝世。将母亲和父亲并排葬在香山万安公墓。
1933年暑假,李星华升入孔德学院社会科学系。
1935年12月,李星华投入“一二·九”运动。第二年她与贾芝结婚。1937年夏天,她由中法大学经济系毕业。
1940年11月6日,几经周折到达陕北延安。她于延安进入延安鲁艺文学系学习,之后就长期在延安中学教书。1942年,她参加了延安整风和大生产运动。
1945年重新入党。在保卫延安的战争中,她跟着学校几经辗转,仍然备课教书,始终如一。1947年9月,随学校东渡黄河,到晋西北地区的临县等地,参加了郝家坡等村的土改调查。
解放后时期(1949-1966)
全国解放后,李星华从延安回到北京,分别在师大女附中和马列主义学院任教。
1956年起,她开始从事民间文学工作。她在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民间文学》编辑部和采录编选部负责民间故事采编工作。曾整理出版《白族民间故事传说集》,广受好评。此集还译为日文,在日本出版。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
文化大革命中,李星华一家受到残酷迫害。积劳成疾导致双目失明。在失明的情况下,坚持整理编辑《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一书。
晚年余晖(1976-1979)
1979年11月27日,李星华病故于协和医院。她去世后不久,《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出版,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
主要作品
参考资料
- ^ 胡适提议为李大钊夫妇立碑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22062%7Caccessdate=2019-08-07%7C
- ^ 上海文艺出版社 1990年
- ^ 纪检干部讲党史:十六年前的回忆 http://www.jjlx.gov.cn/gzdt/202104/t20210429_4888840.html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