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 (1961年)
生平
1983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学专业,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0年任新县县长;2003年任中共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4年任河南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2006年任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2008年任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2013年5月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1]。
2021年1月26日,当选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4月卸任省公安厅长。
2022年12月8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2023年6月28日,遭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4]。同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春生作出逮捕决定[5]。
2024年7月31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受贿一案,对被告李春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李春生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6]
参考文献
- ^ 李春生被任命为广东省副省长兼公安厅长(图). 中国经济网. 2013年5月29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年6月13日).
- ^ 侯梦菲; 罗仕. 李春生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羊城晚报. 2021-01-26 [2021-0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31).
-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春生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district.ce.cn. [2022-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春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3-06-28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8).
-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春生决定逮捕. 高检网. 2023-07-06 [2023-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7-06).
- ^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春生受贿案一审宣判.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24-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
前任: 梁伟发 |
广东省公安厅厅长 2013年5月-2021年4月 |
继任: 王志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