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城(?-?),字尔守,号会峯,山东新城县(今桓台县新城镇)人。明朝政治人物。

王之城为王重光第六子。恩贡出身,任鹿邑县知县,任内防治水患,清剿盗贼,当地人称其为“神君”。擢温州府同知,适逢有海警,之城规划防务,写出《海防要略》一书。因母亲病卒,丁忧返乡。守丧结束,历任通州忻州知州,淮安府同知,所至多有善政。后入祀新城乡贤祠。[1]有子王象艮王象孚王象益王象履

注释

  1. ^ 《重修新城县志·卷十四·人物志二》页七:王之城,字尔守,号会峯,重光第六子。以恩贡知鹿邑,防水患,弭盗贼,政简刑清,鹿人呼为神君。擢温州府同知,适有海警,之城区画防务,著《海防要略》一书。母卒,服阙,历知通州、忻州、淮安府同知,所至有善政,多祠祀之。崇祀乡贤。

参考文献

  •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袁励杰、王采廷,《重修新城县志》,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济南平民日报社 铅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