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秉政
生平
同治三年(1864年),由附生中式甲子科并补行辛酉科本省乡试举人。同治四年,乙丑科会试中式进士,引见奉旨以部属用,签分刑部,是年闰五月到部,八月告假。同治六年十一月销假,由玉牒馆保奏奉旨免补主事以员外郎遇缺即补。同治七年三月,丁母忧,起复后于十年正月到部。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学习期满奏留。同治十三年十月,丁父忧,起复后于光绪三年五月到部。光绪六年十二月,补四川司员外郎,因回避本省调补奉天司员外郎。光绪八年壬午科,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光绪十四年京察一等,经吏部带领引见,二月十六日奉旨记名以道府用,三月升补河南司郎中。光绪年十月二十五日,奉旨补授广东广州府遗缺知府。[1]
光绪十七年,捐助实银一万两赈直隶水灾,奉朱批:“卢秉政著以道员即选。钦此”[2]。光绪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谕军机大臣等。广东惠州府知府卢秉政著谭锺麟、马丕瑶。悉心察看,如竟不能胜任。即行据实参奏、毋稍迁就。将此谕令知之。五月九日。谕内阁:惠州府知府卢秉政平庸贪污、嗜好更深、著即行革职[3]。光绪二十四年,谭锺麟推荐其颇谙医理,晋京为光绪帝诊病[4],九月十八日被光绪以“脉理欠通,用药固执”,饬回广东[5]。光绪二十四年十月,带领引见,开复原官升阶,仍留原省补用[6]。光绪二十六年,经两广总督陶模以“才具平庸,作事苟且,前署惠州府考试不公,士论哗然”,奏参休致。
光绪二十九年,广西巡抚王之春奏:“广东候补知府卢秉政,报效万金,购置军火。请注销休致处分。”,得旨: “著不准行。”[7]光绪三十四年,报销广东高等工业学堂经费库平银二万两,请注销休致处分[8]。曾任两广新军军医学堂监堂兼中医教授[9]
参考文献
- ^ 《清代官员履历档案全编》4-720:卢秉政,现年四十四岁,系四川巴县人,由附生中式同治三年甲子科并补行辛酉科本省乡试举人,四年乙丑科会试中式进士,引见奉旨以部属用,签分刑部,是年闰五月到部,八月告假,六年十一月销假,由玉牒馆保奏奉旨免补主事以员外郎遇缺即补,七年三月丁母忧,起复后于十年正月到部,十二年闰六月学习期满奏留,十三年十月丁父忧,起复后于光绪三年五月到部,六年十二月补四川司员外郎,因回避本省调补奉天司员外郎,八年壬午科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十四年京察一等经吏部带领引见二月十六日奉旨记名以道府用,三月升补河南司郎中,本年十月二十五日奉旨补授广东广州府遗缺知府。
-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朝朱批奏折 第八○辑 财政·地租房租、捐输》.中华书局,1995年08月第1版.第234页
-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
- ^ 谭锺麟电称:“钦遵电旨,查年前任惠州府卢秉政颇谙医理,即日给咨,航海晋京诣钧署候旨。祈代奏。锺麟。真。”该电十三日总理衙门收到。《总理衙门清档·收发电》01—38;军机处《电寄档》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二日、十三日
- ^ “卢秉政脉理欠通,用药固执,著即回广东。钦此。”,内务府堂簿册《记旨档》光绪二十四年,400/5-9/N/谕旨类704/谕17。
- ^ 《光绪朝朱批奏折 第一三辑 内政》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第541页
- ^ 《德宗实录》卷512
- ^ 《政治官报》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初七日第187号,第12-13页
- ^ “两广新军军医学堂及广东公立医药专门学校”。麦汉永、苏金保。李齐念主编.《广州文史资料存稿选编 第七辑 文化教育类》.中国文史出版社,2008.5.第211-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