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
逃兵是军人身份但是脱逃(英语:Desertion),有别于逃避征兵(英语:Draft dodger)。
在军事术语中,逃兵是指擅离职守的官兵,即在未经政府或上级允许的情形下,离弃岗位或逃避“义务”。英文术语“AWOL”是“Absent WithOut Leave”(旷职、不假外出)的字头缩写,有“开小差”之意。
军人不经允许而擅自不就职务者,超过一定时间以上,大多会遭受处罚或是军法判刑禁锢。在战争时逃兵,甚至会被长官,或是[[[宪兵]]、政战等人员立即枪毙。
历史
第一次世界大战
Shot at Dawn回忆录,记录“306位英国及共和联邦军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因逃兵被处死。”其中有25位加拿大人,22位爱尔兰人,以及五位新西兰人。[1] 自1914年8月至1920年3月期间,超过20000名军人被军事法庭判决相对死刑之罪。只有3000人被判死刑,而其中只有比10%稍多的被处死。 [2]
第二次世界大战
超过20000名美国军人因逃兵被审判以及被判有罪。49名被判决死刑,但是48名的死罪得到减刑。只有一个美国士兵,二等兵埃迪·斯洛维克,因逃兵被处死[3]
延伸导读
- 《十個不逃兵的理由》. 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