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主席東北行轅

國民政府主席東北行轅,簡稱東北行轅,負責東北地區軍政事務,直隸於國民政府的機構。

歷史

1945年8月15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共產黨開始爭奪中國東北地區的控制權。8月31日,中國國民黨六屆中常會第9次會議與國防最高委員會第169次會議通過《收復東北各省處理辦法綱要》:[1]

一、國民政府為便於處理東北各省收復事宜,特在長春設立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東北行營,綜理一切。

二、行營設主任一名,其編制另定之。

三、行營內特設政治委員會及經濟委員會,分別處理行營區域內政治經濟之收復事宜,各設主任委員一人,委員若干人,其組織規程由行政院另定之。

四、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區域,重行劃分為遼寧省安東省遼北省吉林省松江省黑龍江省嫩江省興安省九省。

五、行營得就近監督上列九省區內行政機關。

六、在長春設置外交部東北特派員公署,辦理行營區域內交涉事宜。

9月1日任命政學系熊式輝為東北行營第一任主任。除設置東北九省外,設大連、哈爾濱為院轄市。原熱河省恢復獨立設置;1946年10月,出於戰爭需要,熱河省規歸東北行轅。1947年6月5日,瀋陽升為院轄市

1946年8月7日,撤銷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各地的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行營改稱為國民政府主席行轅,直隸於國民政府,職權、組織結構照舊。9月1日,正式改稱為東北行轅[2]。1947年8月21日,東北保安司令部併入東北行轅。1947年8月28日宣布陳誠接任東北行轅主任。1947年11月1日,東北行轅政治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合併組成東北行轅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誠。該會代表行政院處理東北政務,下轄九省二市,對行政院所屬部(會、局)在東北行政事業機關給予指導、監督。

1948年1月17日,衛立煌出任東北行轅副主任兼東北剿匪總司令,代理東北行轅主任、代理東北行轅政治委員會主任委員。1948年5月19日,併入瀋陽東北剿匪總司令部,6月1日完成併入。

主要人員、架構

  • 政治委員會:1945年9月7日行政院公布《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東北行營政治委員會組織規程》。1945年9月4日任命熊式輝兼主任委員。委員莫德惠萬福麟鄒作華馮庸朱霽青馬占山。1946年1月22日增補委員張作相王樹翰那木濟勒色楞
  • 經濟委員會:1945年9月7日行政院公布《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東北行營經濟委員會組織規程》。1945年9月4日任命張嘉璈為主任委員。
  • 福利委員會(東北物資調節委員會):主任委員楊綽庵。東北的面紗布匹、生活日用品都列為其管制支配。
  • 行營參謀長何柱國(因雙目失明去職)/董英斌
    • 行營副參謀長董彥平
    • 參謀處長關邦傑/姜漢卿(1947年9月-10月)
    • 行營督察處(國防部保密局東北工作督導室),1946年3月在錦州成立。文強任處長,陳旭東、陳仙洲、王力任副處長。設上校秘書1人陳澤如、助理秘書2人遽慶德、蔣膏生;上校督察1人孫海、助理督察2人、上校軍法官1人羅子隕、人事科徐哲甫、情報科袁士舉/董承烈、電訊科王允吉、總務科蔣膏生/王維善、會計科張璜/李彥、軍醫於得彩、督察大隊長劉惠民/文子瞻,督察大隊隊員共200人。在各大城市設有11個情報組。1947年8月,東北行營改組為東北行轅,督察處改稱東北行轅第二處。延邊組(組長王仁(溥鑫)、報務員李成林等13人)
      • 瀋陽直屬組
      • 北滿站王力、項乃光。齊齊哈爾組、佳木斯組
      • 興安站:站長馮賢年(又名馮蘭亭)。先後駐北平、瀋陽、四平。下設四平組、遼源(雙遼)組、嫩江組、索倫組、通遼組、王爺廟組、海龍組、滿洲里少將組長趙永錄、興安站招待所經理史少舫少校、上校總務科長雷潤之。四平潛伏一、二組、學運組、工運組,
      • 長春站崔志光少將
      • 瀋陽站荊有章少將。沈一組、沈二組和日韓組(設在瀋陽)
      • 南滿站股勉、諸大光。大連組、鞍山組、錦州組、朝陽組、營口組
      • 承德站諸大光
      • 熱遼邊區特別站站長李英
      • 四平站(對外稱省政府調查室,1947歸興安站)張靜宣/雷潤之。西安(遼源)組、海龍組、東豐組、開原組、昌圖組、通遼組、科左組、梨樹組等9個外縣工作組。
      • 熱河站為龍超、徐政
    • 行轅二處(東北保安司命長官部第二處和東北行轅參謀處二科併入該處)
    • 「東北行營策反委員會」:1947年春,國防部第二廳和保密局成立了針對中共隱蔽戰線、軍事組織,黨務地方行政系統的
  • 外交部東北特派員:蔣經國
  • 東北黨務整理處:齊世英/張潛華
  • 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駐東北特派員:潘公弼
  • 交通部駐東北特派員:陳延炯
  • 東北敵偽事業資產統一接收委員會:1946年3月17日在錦州成立。主任委員熊式輝兼。主要成員由東北行轅政治委員會全體委員、東北行轅經濟委員會全體委員、國民政府各部會委署駐東北特派員、東北各省政府主席、各市市長組成。分設軍政、內政、財政金融、教育、經濟、交通、某林、糧政、社會、司法行政宣傳、水利、地政、衛生、善後救濟等15組,以各特派員為組長。另設秘書處辦理總務會計文書各項事務,監察處辦理監督調查糾舉各事務。經濟部系統的生產管理局、房地產管理局(局長張振鷺)成立前,本會設立生產組、房地產組。1946年5月從錦州移駐瀋陽後,「敵偽」物資接收日多,又成立物資處。滿洲國興農部興農合作社興農金庫3機構分屬農林部、社會部、財政金融3部門接收但無法分割,乃設立農務委員會統一接收。1946年9月,鑑於接收基本就緒,又成立處理處、清算處,為審議產權糾紛問題設評議委員會,為評定工礦物資之價格設立估價委員會。總會之下,各省市設分會(遼寧、遼北、安東、長春、吉林、熱河等6個分會),各縣區設支會。截至1947年2月,東北敵偽事業資產統一接收委員會已完成接收任務量的80%以上,接收「日偽」產業物資4 221 528宗,出售資產價值1.79億元東北九省流通劵[5]東北敵偽產業統一接收委員會監察處報告,截至1947年1月,該處查處侵吞物資案件及貪污案件即達988件,查扣物資價值合計東北九省流通券213900萬元。委員會結束後,設東北敵偽產業處理局負責善後,局長洪鍅/張振鷺,隸屬於東北剿總
    • 遼寧省分會:為配合接收工作,加強對各地的控制,遼寧省政府制定了《收復區復員工作計劃大綱》,要求各縣市地方行政人員隨同國軍協同前進,配合軍事行動,迅速完成各地接收任務,擴大統治區,建立地方政權,行使行政管轄。為此,遼寧省政府組織「復員工作督導團」,由縣市長任團長,國民黨黨部書記長、三青團幹事、軍隊政工人員及地方士紳擔任幹事,以村街為重點,向老百姓灌輸「正統」觀念和「戡亂」反共思想,以推動基層政權建設,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在接收和組建地方政權的同時,遼寧省政府積極培訓反共骨幹,籌建行政幹部訓練團,對各級行政人員實施培訓,以培養「戡亂」行政「人才」。1946年2月1日,「遼寧省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正式在錦州成立,訓導處長王一民,1946年3月29日遷至瀋陽大西門裡同澤女子中學舊址,1946年7月改名為「遼寧省訓練團」。參加的各縣市訓練所受訓人員達5436人,受訓後充斥基層以加強統治。 截至1947年2月,接收「日偽」產業338個,接收物資計3495315件,占東北地區接收物資的絕大部分,包括機械、鋼鐵、五金、電器、建築材料等。控制了遼寧全部大型工礦企業和所有重要資源,特別是重工業和機械、軍工等重要企業,按行政區域劃分為錦西、錦州、瀋陽、撫順、鞍山、本溪、遼陽、營口等8個工業區。
      • 工礦組:1946年4月接收專員程永興、張明信等人接收了撫順發電所和撫順市電燈廠,同時將撫順電燈廠改名為經濟部遼寧電業局撫順營業所。1946年11月1日,資源委員會接管了遼寧省各地電力事業,將經濟部遼寧電業局改稱資源委員會東北電力局,遼寧電業局撫順營業所改為資源委員會東北電力局撫順電力支局,
  • 國防部東北屯墾局:滿洲國時期,日本在遼寧省盤山縣大窪遼河口一帶開渠引遼河水開墾建成20萬畝水稻田,即盤山農場。國府大員齊世英來此考察後,認為是一項「偉大事業」。1946年夏在國軍取得四平保衛戰本溪保衛戰勝利後,完全控制遼河口。在齊世英的主持下,計劃由東北行轅、農林部、遼寧省政府、農民銀行四家出資合組盤山合作農場。1946年9月,該農場在瀋陽掛牌成立,並擬定了恢復水田計劃。齊世英後來在訪談說:因國軍南方軍隊調駐東北後需吃大米,盤山農場能直接產米,調配軍糧就便省事,故東北保安司令長官部向參謀總長陳誠鼓動接管盤山農場。國防部東北屯墾局局長郜子舉(1945年起任軍政部駐東北軍事特派員聯勤總部第六補給區司令。1946年7月退役),擬定了復員三百萬官兵到東北屯墾的計劃[6]1947年3月(另有1、2月之說),盤山合作農場由東北屯墾局正式接管,正式名稱為國防部東北屯墾局盤山農場,由軍醫少將狄震(河南延津人)任場長。1947年3-9月間,前後有四批國軍轉業官兵分配來此「屯田」,總計約二千名。

注釋

  1. ^ 《國民政府公報》渝字第847號。
  2. ^ 陳方南,陳學知. 从东北行营到东北剿总. 社會科學戰線 (吉林省長春市: 吉林省社會科學院). 2003, (2003年第1期): 271–272 [2017-04-11]. ISSN 0257-0246. CN 22-1002/C.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簡體中文). 
  3. ^ 賀金林:《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教育復員研究》,中山大學博士論文,2007年5月。
  4. ^ 孫璐:「戰後國民政府對東北教育的復員與重建」,《開封教育學院學報》2017年第8期,第5-6頁。
  5. ^ 《處理敵偽產業概況報告書》,作者:東北敵偽事業資產統一接收委,出版時間:民國36年(1947年)2月。
  6. ^ 劉繼光:《中國歷代屯墾經濟研究》,團結出版社,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