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旂 (長清)

張旂(15世紀—16世紀),廷順山東濟南府長清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張旂是貢生張貞之次子,正德十一年舉人張旄的兄長;成年時已經聲震科場,到正德八年(1513年)中舉人,獲授林縣知縣嘉靖元年(1522年)轉任延津,兩任都以廉明仁愛知名,期間堵塞窪池、設置儲倉、開闢荒地、興辦學校、體恤貧乏、清理刑獄、緝捕盜賊,自身則穿著布袍、食用磨碎菽麥、以馬遺煮食,有歌謠「長清父,邯鄲母」歌頌他。

後來他張旂陞為饒州同知、吉府長史,兩邑都為他立生祠,死後入名宦祠、鄉賢祠[1][2]

引用

  1. ^ 1.0 1.1 道光《長清縣志·卷十一·人物誌一》:正德八年癸酉科(舉人)……張旂 貞子,仕至吉府長史。傳:字邦彩,弱冠即聲震場屋後,領鄉薦授河南臨【林】延兩縣尹。平易仁恕,不事鞭撲,塞窪池、置儲倉以嚴出納,荒地給牛種以安貧乏;衣惟布袍,食則磨菽為炊、爨則馬遺,一時廉靜無比,百姓有「長清父,邯鄲母」之謠。後陞饒州府同知、吉府長史,二邑俱立生祠,檄入名宦祠、鄉賢祠。 舊志
  2. ^ 康熙《延津縣志·卷五·表揚志》:張旂 山東長清縣舉人,嘉靖元年任(延津知縣)。廉明仁愛,□正奉公,興學校、恤貧乏、清刑獄、捕賊盜,民□以安,有循吏風。居四稔,擢饒州府同知,復轉長史,延人去後思之,祀名宦。

參考文獻

  • 康熙《延津縣志》·卷五·表揚志
  • 道光《長清縣志》·卷十一·人物誌一
官銜
前任:
王雲
明朝林縣知縣
正德年間
繼任:
王綸
前任:
韓貫
明朝延津縣知縣
1522年-1526年
繼任:
胡邦彥
前任:
楊翺
明朝饒州府同知
1528年-1534年
繼任:
汪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