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幟學符號
旗幟學家使用旗幟學符號指示國旗的一些性質,例如在哪裡由誰使用,以及旗幟的外觀。下文描述的這些符號常稱作國際旗幟識別符號(IFIS),由惠特尼·史密斯提出。
按用途區分的旗幟種類
一些國家將同一種旗幟樣式在所有場景下用作國旗;而另一些國家則在不同場景下(即何人懸掛於何處)使用不同樣式的國旗。國旗的六種基本使用場景(也有可能是變種)是:
- - 市民用陸上旗 (Civil flag) : 市民陸上懸掛。
- - 政府用陸上旗 (State flag) : 公共建築物懸掛。
- - 軍隊用陸上旗 (War flag) : 軍用建築物懸掛。
- - 市民用海上旗 (Civil ensign) : 個人用船舶(漁船、巡航船等)懸掛。
- - 政府用海上旗[2]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State ensign) : 非武裝政府用船舶懸掛。
- - 軍隊用海上旗 (War ensign) : 軍艦懸掛。
實際情況中,同一種設計可能有多種用途:例如,一種旗幟可能同時用作 軍旗與軍艦旗。即便有這樣的組合,上述體系仍不夠完備:有些國家定義的一些旗幟使用場景在這個體系下無法表示,如空軍旗(有別於軍旗與軍艦旗,在空軍基地用作國旗,示例請見英國皇家空軍軍旗)和民航旗。
其他
其他符號用於描述旗幟的外觀,如每一面的設計是否不同,或能否垂直懸掛等。以下是常用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