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葡萄牙語: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縮寫:DSFSM;英語:Public Security Forces Affairs Bureau of Macau)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負責確保內部保安、民防,並且保護人身及保障財產。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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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 |
局長 | 郭鳳美 |
副局長 | 鄺逸富、陳曉 |
部門資訊 | |
部門性質 | 行政自治部門 |
成立年份 | 1991年 |
所屬部門 | 保安司 |
總部 | 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 |
聯絡資訊 | |
網站 | https://www.fsm.gov.mo/dsfsm/cht/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前身為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葡萄牙語:Comando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於1991年1月28日改組並成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該局由保安司監督,由一名局長領導及兩名副局長輔助。
職責
- 在澳門保安部隊範圍內的法律、人員、後勤、財政管理、通訊、基礎設施、組織及資訊方面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以及提供計劃、統籌及程序標準化的輔助;
- 應上級命令,協助研究及分析建議書;
- 參與籌劃任何與澳門保安部隊相關的活動,並就該等事宜作出意見書;
- 就澳門保安部隊範圍內屬規範、行政及技術性質的措施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 確保澳門保安部隊的公共關係及禮儀;
- 研究、建議和統籌澳門保安部隊資訊領域的整體發展,尤其促進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的信息、數據共享及保安系統功能的協調,以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戰略發展;
- 統籌和管理澳門保安部隊負責管理的陸路口岸邊檢大樓的運作;
- 當保安司司長作出指示時,向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系統的其他部門提供協助;
- 根據保安司司長之命令履行以上各項以外之任何工作,但其性質應屬其職責總體範疇內。
組織法例
- 第9/2002號行政法規(2002年4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核准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廢止二月二十七日第11/95/M號法令。- 經第19/2005號行政法規及第71/2010號行政命令修改。
- 第9/2002號法律(2002年12月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廢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76/90/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二日第26/98/M號法令。
- 第3/2018號行政法規(2018年2月1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一月三十日第5/95/M號法令及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 第29/2018號行政法規(2018年10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 第13/2021號法律(2021年8月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
- 第20/2022號行政法規(2022年5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的施行細則。
- 第49/2023號行政命令(2023年6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
組織架構
行政管理委員會 | 局長
副局長 | ||||||||||||||||||||||||||||||||||||||||||||||||||||||||||||||||||||||||||||||||||||||||||||||||||||
行政管理廳 | 技術支援廳 | 資訊系統廳 | 陸路口岸廳 | ||||||||||||||||||||||||||||||||||||||||||||||||||||||||||||||||||||||||||||||||||||||||||||||||||
財政及預算管理處 | 行政及人力資源處 | 採購及物資管理處 | 基礎設施處 | 通訊處 | 輔助服務處 | 規劃及管理處 | 應用及研發處 | 規劃及協調處 | 口岸維護處 | ||||||||||||||||||||||||||||||||||||||||||||||||||||||||||||||||||||||||||||||||||||||||||||
參考文獻
- 澳門特別行政區保安部隊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