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葡萄牙語: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縮寫DSFSM;英語:Public Security Forces Affairs Bureau of Macau)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部門,負責確保內部保安民防,並且保護人身及保障財產。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局長郭鳳美
副局長鄺逸富、陳曉
部門資訊
部門性質行政自治部門
成立年份1991年
所屬部門保安司
總部 澳門何賢紳士大馬路政府(青茂)辦公大樓8樓
聯絡資訊
網站https://www.fsm.gov.mo/dsfsm/cht/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前身為澳門保安部隊司令部葡萄牙語:Comando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於1991年1月28日改組並成立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司。該局由保安司監督,由一名局長領導及兩名副局長輔助。

職責

  • 在澳門保安部隊範圍內的法律、人員、後勤、財政管理、通訊基礎設施、組織及資訊方面提供技術及行政輔助,以及提供計劃、統籌及程序標準化的輔助;
  • 應上級命令,協助研究及分析建議書;
  • 參與籌劃任何與澳門保安部隊相關的活動,並就該等事宜作出意見書;
  • 就澳門保安部隊範圍內屬規範、行政及技術性質的措施進行研究並提出建議;
  • 確保澳門保安部隊的公共關係禮儀
  • 研究、建議和統籌澳門保安部隊資訊領域的整體發展,尤其促進澳門保安部隊範疇內的信息、數據共享及保安系統功能的協調,以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戰略發展;
  • 統籌和管理澳門保安部隊負責管理的陸路口岸邊檢大樓的運作;
  • 當保安司司長作出指示時,向屬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系統的其他部門提供協助;
  • 根據保安司司長之命令履行以上各項以外之任何工作,但其性質應屬其職責總體範疇內。

組織法例

  • 第9/2002號行政法規(2002年4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核准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廢止二月二十七日第11/95/M號法令。- 經第19/2005號行政法規及第71/2010號行政命令修改。
  • 第9/2002號法律(2002年12月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訂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廢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76/90/M號法令及六月二十二日第26/98/M號法令。
  • 第3/2018號行政法規(2018年2月12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一月三十日第5/95/M號法令及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 第29/2018號行政法規(2018年10月2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第9/2002號行政法規《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的組織與運作》。
  • 第13/2021號法律(2021年8月9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
  • 第20/2022號行政法規(2022年5月23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的施行細則。
  • 第49/2023號行政命令(2023年6月26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修改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

組織架構

行政管理委員會局長
副局長
行政管理廳技術支援廳資訊系統廳陸路口岸廳
財政及預算管理處行政及人力資源處採購及物資管理處基礎設施處通訊處輔助服務處規劃及管理處應用及研發處規劃及協調處口岸維護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