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伯的證明
1761年,朗伯通過如下所示的連分數來證明圓周率為無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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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朗伯證明了如果x為非零有理數則該結果必為無理數。由於tan(π/4)=1,因此有π/4為無理數,即π為無理數。
卡特賴特的證明
考慮如下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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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n≥2時,可以通過分部積分法得到遞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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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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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可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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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J0(x)=2sin x以及J1=-4x cos x+4sin x,於是對於所有自然數n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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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Pn(x)與Qn(x)都是由正整數為係數以及常數且最高次數不超過n的多項式(依賴於n)。
令x=π/2,如果存在正整數a與b滿足π/2=a/b,於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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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式右邊為整數。而由於在長度為2的區間[-1,1]時,被積函數取值範圍介於0到1,於是有0<In(x)<2,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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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對於足夠大的n,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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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0與1之間不存在整數,矛盾,因此圓周率只能為無理數。
尼雲的證明
此證明用到的性質為圓周率為正弦函數最小正零點。
假設圓周率為有理數,即能表示成π=a/b的形式,其中a與b都是整數且b≠0。不失一般性,假定a與b都是正整數。現給出任意正整數n,以及x為實數,定義如下兩個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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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理一:F(0)+F(π)是一個整數。
證明:對函數f展開,每項xk的係數都是ck/n!的形式,其中ck為整數,當k<n時等於0。因此,當k<n時f(k)(0)=0以及當n≤k≤2n時f(k)(0)=ck/n!,即無論何種情況f(k)(0)都是整數,於是F(0)也是整數。
另一方面,由於f(π-x)=f(x),因此對於每個自然數k有(-1)kf(k)(π-x)=f(k)(x),特別地即有(-1)kf(k)(π)=f(k)(0),因此f(k)(π)為整數,F(π)也是整數,從而得到F(0)+F(π)是一個整數。
引理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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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由於f(2n+2)為零多項式,因此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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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三角函數的導數有sin'=cos以及cos'=-sin,再由乘積法則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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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由微積分基本定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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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用到了前面所提及的圓周率的正弦函數零點性質,即sin 0=sin π=0以及cos 0=-cos π=1。
結論:由於當0<x<π時有f(x)>0以及sin x>0(在這裡是因為圓周率為正弦函數最小正零點),以及引理一與引理二說明F(0)+F(π)是正整數。又由於當0≤x≤π時有0≤x(a-bx)≤πa以及0≤sin x≤1,因此可以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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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n足夠大時,該結果將會小於1,於是有F(0)+F(π)<1,從而出現矛盾。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