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有明
郭有明(1956年12月—),男性,湖北隨州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82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已被開除),武漢水利電力學院(現併入武漢大學)農田水利專業畢業,大學學歷,工程學學士學位,高級工程師。
生平
郭氏歷任湖北省水利廳處長、副廳長;中共宜昌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2011年8月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2013年11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2]。
2015年6月30日,郭有明受賄案在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3],2015年12月9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當時,他被檢方指控收受了人民幣2380餘萬元的賄賂[4]。
參考文獻
- ^ 郭有明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千龍網. 2011-08-04 [2013-05-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2-02).
- ^ 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2013-11-27 [2013-1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11-30).
- ^ 湖北原副省长受贿案30日开庭 曾被通报道德败坏. 中國新聞網. 2015-06-29 [2015-06-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7-02).
- ^ 湖北原副省长郭有明受贿一审被判15年. 澎湃新聞. 2015-12-09 [2015-1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2-09).
外部連結
中國共產黨職務 | ||
---|---|---|
前任: 李佑才 |
中國共產黨宜昌市委員會書記 2008年3月—2012年7月 |
繼任: 黃楚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 ||
前任: 李佑才 |
宜昌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3年7月—2008年3月 |
繼任: 李樂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