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警察局
三藩市警察局(英語:San Francisco Police Department,縮寫:SFPD)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三藩市的警察部門,格言與舊金山市的格言一樣,「和平時是金,戰爭時是鐵」。
旧金山警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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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Francisco Police Department | |
简称 | SFPD |
格言 | Oro en paz, fierro en guerra 和平時是金,戰爭時是鐵 |
成立时间 | 1849年8月13日 |
国家/地区 | 美國 |
驻地/总部 | 加州三藩市 |
管理机构 | 三藩市政府 |
监督机构 | 三藩市警權 |
局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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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 | |
乔·马歇尔(主席) | |
托马斯·马索科(副主席) | |
佩特拉·德吉泽斯 | |
詹姆斯·T·哈默 | |
现任主管 | 安吉拉·陈 |
警察局長 | 格雷格·苏尔 |
人员装备 | |
年度预算 | $696 million (2020) |
职员数 | 2,913 (2020) |
警官 | 2264[1] |
特別巡邏 | 30+ |
部門 | 2
|
站 | 10 |
航空基地 | 1 |
警用车辆 | 850+ |
警用船舶 | 2 |
警用飞机 | 2+ |
警犬 | 15+ |
网站 | S.F.P.D.官方網站 |
旧金山警察局的管辖范围 |
三藩市警察局與三藩市警長局為不同的警察部門,因為三藩市警長局是三藩市另外一個執法部門。三藩市警察局、三藩市消防局及三藩市警長局服務約120萬人口,包括日間通勤人口、逾千位遊客及訪客、以及北美人口稠密度第二高的城市,三藩市。三藩市警察局是美國第11大警察部門。[2]
歷史
在席卷加州的淘金潮中,三藩市警察局於1849年8月13日开始执行它的使命,並且給予玛拉基·法隆上尉指揮權。當時,法隆的下属只有一名副警監、三名警司和三十名警察,这就是三藩市警察局当时的一切警力[3]。
在1851年,阿尔伯特·伯纳德·德·拉塞尔奧写出了成立不久的三藩市警察局的惡劣情況:[4]
“ | 至于警察,我只有一句话能說。警察部队里的大部分人之前都是土匪,這些人加入警隊的目的都只是為了釋放他們被拘捕的土匪朋友。這裡的警察像抢劫犯一样令人畏惧,他們若果知道你帶有金錢,就會一拳把你擊倒。雖然你要向警察交保護費,但是他們仍然會縱火燒掉你的房子。以一句话來說,我認為三藩市里与法官和警察有关的人都和罪犯是一伙。这个城市正處於无望的混乱中,並且秩序相信要在很多年後才能建立。在這個種族多樣化的縣份裡,大家都迫切渴望着严正的、不可动摇的公正,用鐵腕手段管理這裡的公正。 | ” |
1853年10月28日,全体参议员通过了第466号法令,並改组了現有的警察制度。因此,拉塞尔奧所說的情況漸漸得到改善。 在1856年7月,“合并法”开始生效。该法案設立了警察局长一職。三藩市首個警察局长為詹姆斯·F·柯蒂斯,他是於1856年由大眾選舉出來的。
组织
三藩市警察局的領導人為警察局长。現今的警察局长為格雷格·蘇爾。他是由市长李孟賢(Edward Lee)任命,以頂替離任的乔治·加斯科。
警察局长手下有六个副局长,並且管理六個轄下部門和:管理分署、机场分署、外勤业务分署、调查分署、城市交通运输管理署和公共事业委员会。除了调查分署外,每個分署的負責副局长都獲派三名警监以輔助其工作。[6]
管理分署
管理分署負責向其他警察局分署和城市机构提供支援。管理分署被分成七个单位或部门:
- 行为科学部:負責警察心理健康
- 财政部:負責财政
- 策划部:負責策划
- 风险管理部:負責风险管理
- 工作人员服务部:負責人事工作
- 服务支援部:負責服务業監管工作
- 培训和教育部:負責培训和教育新人和在職警察
机场分署
机场分署成立於1997年7月1日,繼承自三藩市国际机场警察。[7]其主要職務為負責機場保安和安全。
外勤业务分署
外勤业务分署負責撲滅罪案和執行行動。外勤业务分署被分成五个单位或部门:
- 巡逻单位:負責巡逻城市
- 逃犯拘捕执法单位:負責搜索和拘捕逃犯
- 国土安全单位:負責国土安全、恐怖襲擊等事項
- 交通单位:負責城市交通管制
- 青少年服务单位:負責協助青少年退出重回正軌
调查分署
调查分署負責调查罪案等事務。调查分署被分成五个单位或部门:
- 法证服务部:負責提供法证分析服務
- 财产罪案部:負責调查與金錢有關的罪案
- 單人罪案部:負責调查刑事罪案
- 少年和家庭服务部:負責调查家庭暴力,网络犯罪和失踪人口案件。
- 毒品部:負責调查毒品罪案
階級制度
名衔 | 徽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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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警监/局长 | |
助理总警监/助理局長 | |
副总警监/副局長 | |
警监 | |
高级警督 | |
警督 | |
警司 | |
督察 | |
助理督察 | |
警探 | |
警員 |
殉職警員
自三藩市警察局成立以來,有101位警察因公殉職。[8]
死因如下:
死因 | 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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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機事故 | |
暗殺 | |
汽車事故 | |
炸彈襲擊 | |
溺斃 | |
觸電 | |
失足摔死 | |
中彈 | |
意外中彈 | |
心臟病發 | |
摩托車事故 | |
被刺 | |
電車撞擊 | |
汽車撞擊 | |
汽車追撞 | |
車輛突擊 | |
天災 |
參考
- ^ Commission On Peace Officer Standards And Training Current Employed Full-time Sworn, Reserve & Ispatcher Personnel All Post Participating Agencies (PDF). [2012-04-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2-29).
- ^ USDOJ.gov (PDF). [2012-04-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09-07-25).
- ^ Ackerson, Sherman; Dewayne Tully. SFPD: SFPD History. San Francisco Police Department. [2013-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08-07).
- ^ (De Russailh, Albert Bernard) Crane, Clarkson. Last Adventure- San Francisco in 1851. Translated from the Original Journal of Albert Bernard de Russailh by Clarkson Crane. San Francisco. The Westgate Press. 1931
- ^ SFGOV.or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SFGOV.org. Retrieved on September 7, 2011.
- ^ ORGANIZATIONAL ASSESSMENT OF THE SAN FRANCISCO POLICE DEPARTMENT: A TECHNICAL REPORT, FINAL REPORT. [2013-01-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21).
- ^ SFgov.or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SFgov.org. Retrieved on September 7, 2011.
- ^ ODPM.org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Odmp.org. Retrieved on September 7, 2011.
- ^ San Francisco Police Department Park Station bombing
- ^ 1906年舊金山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