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禮監,是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務的「十二監」之一。由於明代胡惟庸案廢相後,皇帝需要另一套內廷機構輔助處理政務,因此宦官權力上升。司禮監主管皇帝文書、印璽、宮內禮儀等業務,後因明朝內閣制度的確立,獲得參與機務,代皇帝“批紅”的權力,遂上升為「十二監」之首,成為內廷權力最大之機構。司禮太監雖僅具有外朝四品之級別[1],但其權力可與內閣首輔匹敵,有「權過元輔」之稱[2]。著名宦官王振尚铭馮保劉瑾魏忠賢等皆曾任司禮監之主管。

歷史

「司禮監」的的設置淵源最初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設置的「內正司」。後「內正司」改為「典禮司」,不久「典禮司」再改稱為「典禮紀察司」[3]。典禮紀察司「掌內府一應禮儀,欽紀御前一應文字。凡聖旨裁決機務,已未發放,須要紀錄親切,御前題奏,及糾劾內官內使非違不公等事,而造筆墨表背匠屬焉[4]。」

洪武十七年正式設置設「司禮監」,继承了「典禮紀察司」掌管宫廷礼仪,纠察內官人員違法犯紀行為[5],同時兼掌紀錄管理御前文書的職責。因此“司禮監”處理機要文書,在洪武年間即現端倪,並未像後世所知之的明太祖嚴禁宦官接觸政務。後來因中書省被廢,政務繁忙,从永乐时期开始內閣大學士入值文渊阁參與機務之外,司禮監也超出了僅僅作為皇帝代筆、處理庶務的功能範疇,承擔顧問、緝訪、輔政、外出閱兵提督軍務甚至託孤顧命的職責,其活動範圍逐漸深入涉及明代政治的方方面面。[6]

地位

明代內廷十二監為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御馬監司設監尚寶監神宮監尚膳監尚衣監印綬監直殿監都知監;除十二監外另有四司八局,四司為惜薪司、寶鈔司、鐘鼓司、混堂司;八局為兵仗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麵局、司苑局、銀作局、浣衣局。十二監、四司與八局合稱內廷「二十四衙門」。除專司清洗內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餘二十三單位皆設於皇城內。

因司禮監掌管機要,能對皇帝決策及朝政產生重要影響,遂上升為內廷諸宦官衙門之首。司禮監掌印太監秉筆太監常被時人比作內閣首輔、群輔,在其他衙門任職的宦官見到司禮太監必叩頭稱呼上司。原歸屬內官監的選拔考核宦官的職權,也被司禮監侵奪。[7]

组织

 
南明永历政权司礼监礼仪房提督关防铜印,藏于德宏州博物馆

明初,司禮監與各監主管設「太監」一,左右少監各一,各司設「司正」一,各局設「大使」一。以後編制擴張,各監分設「掌印太監」。明代中葉以後,司禮監設「掌印太監」一员,「秉筆太監」與「隨堂太監」若干,掌內外章奏勘合,代皇帝批紅。起初,東廠的主管並不一定是司禮太監。[8][9]嘉靖以後,司禮監權勢擴張,常由司禮監諸秉筆太監中最受寵幸一人提督東廠。也有掌印太監同時兼管東廠的情況,如嘉靖年間的麥福黃錦,萬曆時的馮保張誠陳矩,崇禎時的曹化淳[9][10]。司禮監掌印、秉筆與隨堂太監猶如內廷中的另一套機要秘書顧問班子,與內閣相對,內外夾輔、共襄朝政。

已知司禮監內部組織結構[11][12]

  • 掌印太監、秉筆太監、隨堂太監
  • 提督太監:管理皇城和内廷杂事,並掌管供明代宦官識字讀書的“內書堂”。提督太監下設「掌司」以及「監官」等管理具體事務。[11]
  • 文書房:掌管收發內外一切章疏、聖諭、旨意、票擬等文書,其功能類似於清代奏事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或現代政府辦公廳、秘書處。
  • 禮儀房:掌管選婚、選駙馬、誕育皇子女、選擇乳母等事務與禮儀。
  • 中書房:專管文華殿所寫書籍、對聯等件。
  • 御前作:專管製造御用龍床、桌椅、箱櫃等物件。
  • 內書堂:掌宦官教育,讀書。
  • 經廠:置經廠提督太監一名,總綰印刷業務,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發的書籍,相當數量的前代經史文獻,在明代為司禮監重新排印保存。明代中央政府另一個重要出版機構是國子監。目前台灣的國家圖書館(原「中央圖書館」)存有甚多司禮監主持編印的明版善本圖書,極為珍貴。
  • 六科廊辦事官:掌管六科廊內外章疏以及內官履歷檔案,撰寫傳行聖旨,題奏應行禮儀、應頒賞賜。

評價

司禮監秉筆諸太監權力來自明代特有的票擬與批紅制度。明代廢相,內閣與各部大臣奏議公事先行「票擬」,由皇帝「硃批」決定可否。由於廢相後繁瑣朝議使皇帝無力負荷,加以若干君主廢弛朝政,遂有秉筆太監代為「批紅」的制度。即各部公文奏議交司禮監分類後,揀選其要呈送皇帝。皇帝或親批,或由秉筆口述大要而皇帝口決,秉筆代為「照閣票批紅」,發還內閣與各部依據批紅撰寫正式詔書執行[7]。在皇帝怠政時甚至有部分宦官趁機藉此掌控朝政,排斥朝廷忠良,釀成宦官操權之禍。有明一代以英宗時的王振武宗時的劉瑾熹宗時的魏忠賢最為甚[13]

歷任司禮監太監

参考文献

  1. ^ 胡丹.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329. ISBN 9787308166508. 圖5-1 內官升轉示意圖 
  2. ^ 清·張廷玉等. (卷74). 《明史》. 凡內官司禮監掌印,權如外廷元輔;掌東廠,權如總憲。秉筆、隨堂視眾輔。 
  3. ^ 胡丹. 第一章 “二十四衙門”:明初對宦官制度的涉及.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23. ISBN 9787308166508. ⋯洪武十七年二月紀察司尚存,至四月重定內府官制時,該司卻無,卻有了司禮監。據此可以推定,司禮監是洪武十七年由典禮紀察司改升而來,兼由該司執掌,⋯ 
  4. ^ 明·朱元璋. 《皇明祖訓錄·內門》. 洪武十四年(1380年). 
  5. ^ 卷161. 《太祖實錄》. 司禮監,掌宮廷禮儀。凡正旦、冬至等節,命婦朝賀等禮,則掌其班位儀注及糾察內官人員違犯禮法者。 
  6. ^ 胡丹. 第二章 明代內朝新論:以司禮監為中心,第三節 司禮監“樞輔”“顧命”地位的形成.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92–104. ISBN 9787308166508. 
  7. ^ 7.0 7.1 明·沈德符. 补遗一. 《万历野获编》. 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其长与首揆对柄机要,佥书秉笔与管文书房,则职同次相。其僚佐及小内使,俱以内翰自命,若外之词林且常服亦稍异。其宦官在别署者,见之必叩头称为上司,虽童稚亦以清流自居,晏然不为礼也。内官监视吏部掌升选差遣之事,今虽称清要,而其权俱归司礼矣。 
  8. ^ 胡丹.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130. ISBN 9787308166508. 這意味著,“司禮當道”也在東廠稽查範圍之內;輯訪重權不僅不由司禮監控制,反而對其有所制衡。 
  9. ^ 9.0 9.1 胡丹. 附錄,明司禮監、東廠、南京守備太監年表. 《明代宦官制度研究》. 浙江大學出版社. : 388–426. ISBN 9787308166508. 
  10. ^ 明·劉若愚. 卷五·三朝典礼之臣纪略. 《酌中志》. 
  11. ^ 11.0 11.1 明·劉若愚. 卷十六·內府衙門職掌. 《酌中志》. 
  12. ^ 王天有. 第四章 宦官機構. 《明代國家機構研究》. 故宮出版社. 2014年3月: 200–201. ISBN 9787513405676. 
  13.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二·职官一)“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
  14. ^ ·王世贞等,《弇山堂别集》(卷90·中官考一):“二十五年二月己丑,遣尚膳太监而聂、司礼太监庆童,赍敕往谕陝西、河州等卫所属番族,令其输马,以茶给之。甲辰,尚膳太监而聂等至河州,召必里诸番族,以敕谕之,诸族皆感恩意,争出马以献,于是得马万三百四十馀匹,以茶三十馀万斤给之,诸族大悦,而聂遣使入奏,命以马分给河南、山西、陝西卫所骑士。”
  15.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4·宦官一):“ 金英者,宣宗朝司礼太监也,亲信用事。”
  16. ^ ·王世贞等,《弇山堂别集》(卷90·中官考一):“见《水东日记》又司礼太监金英、范弘,各有银记之赐,而又不传见墓志。景庙于兴安、王诚、舒良辈,亦各有赐。”
  17. ^ 《司礼监太监葵庵覃公(昌)墓志铭》:“成化乙酉,始进司礼监右少监,乙巳,命掌本监印。”
  18. ^ 《明史》列传第七十五:“弘治五年,召为大理右少卿。南京守备太监蒋琮与兵部郎中娄性、指挥石文通相讦,连数百人,遣官按,不服。中锡偕司礼太监赵忠等往,一讯得实。性除名,琮下狱抵罪。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宣府。”
  19. ^ 故宮博物館舊藏弘治御製琴之腹款為墨書三行在龍池內右二左一,為:“大明弘治十一年歲次戊午,奉旨命鴻臚左寺丞萬脛中製琴人惠祥斲於武英殿,命司禮監大監載義,御用監太監劉孝、潘德督造。”
  20. ^ 《明故内官监太监辛公墓志铭》:“弘治辛酉,选入禁庭,服司礼监太监扶公安名下。有抚育爱之,选内书馆,从翰林儒臣读书,手不释卷,学通古今,精晓儒业,善习楷法。”
  21. ^ 《大明故司礼监太监李公墓志铭》
  22. ^ 《皇明故司礼监太监魏公墓志铭》:“庚午,西藩潜通内宄,公协谋擿发,论功行赏,转司礼监掌印。”
  23. ^ 《大明故司礼监太监高公墓志铭》:“甲寅,遣祭顺妃。戊午,赐蟒衣,许乘马禁中,始进司礼为太监,仍兼局事,赐玉带。”
  24. ^ 《大明故司礼监太监高公墓志铭》:“辞弗获,司礼太监温公祥、蒋公贵亦为速,予乃叙其履历岁月,而以恤典先焉。 ”
  25. ^ 《明故御马监监丞席公墓志铭》:“正德庚午,选入内庭,服属司礼监太监简庵张公为名下。”
  26. ^ 《明故御马监太监王公墓志铭》:“讣闻,上悼惜,命司礼监右监丞郑公润、御马监奉御杨公端主襄事。”
  27. ^ 《大明故东厂总督前司礼内官监太监宋公墓志铭》:“壬寅,升太监。秋,管教演内中和,乐成,赐大红纻丝蟒服。”
  28. ^ ·王世贞等,《弇山堂别集》(卷90·中官考一):“世庙赐司礼监太监张佐,银记四,曰“集谋补德”、曰“端忠诚慎”、曰“辅忠”、曰“励忠”。”
  29. ^ 《明故司设监太监苏公墓志铭》:“嘉靖壬辰正月二十有七日,司设监太监苏公以疾终于正寝。闻于上,赐彩币、宝镪,遣司礼监官郭公璇以礼治葬。”
  30. ^ 《黑山会流芳碑记》:“托司礼监太监李公仲、内官监太监袁公亨、督理工程,区画规制,日夜在此,多效勤劳。”
  31.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而是时,司礼诸阉滕祥、孟冲、陈洪方有宠,争饰奇技淫巧以悦帝意,作鰲山灯,导帝为长夜饮。”
  32. ^ 《皇明司礼监管监事太监郑公墓志铭》:“壬申夏五月,恭遇穆宗升遐,今上嗣登大宝,轸念公勤荩,晋升太监,在乾清宫近侍,司礼监办事,随赐坐,蟒服扔,岁与禄米十二石,许在禁内骑马及坐凳杌。”
  33. ^ 《重修黑山会褒忠祠碑记》:“各捐赀俸助工:……原任司礼监秉笔太监:孙德秀、张鲸……”
  34.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陈矩,安肃人。万历中,为司礼秉笔太监。二十六年提督东厂……三十三年掌司礼监,督厂如故。”
  35. ^ 《重修黑山会褒忠祠碑记》:“各捐赀俸助工:司礼监秉笔太监:孙隆、成敬。随堂办事太监:魏伸。”
  36. ^ 《明故司礼监秉笔太监管监事瑞庵杜公墓志铭》
  37. ^ 《明故太监邹义墓志》
  38.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栋死,夤缘得通于忠贤,由文书房升秉笔太监,匝月五迁,与体乾、文辅及石元雅共为忠贤心腹。”
  39.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文辅,初为客氏子侯国兴授读,谄附忠贤,由司礼秉笔历掌御马监,总督太仓、节慎二库。”
  40. ^ ·刘若愚,《酌中志》(卷15·逆贤羽翼纪略):“其年秋。逆賢與王體乾串同一路,特升史賓、諸棟、梁棟、張文元、裴升秉筆,永貞遂入諸棟之幕,而棟掌兵仗局印,時在局居住。”
  41.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张彝宪,庄烈帝朝司礼太监也。”
  42.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王承恩(秉笔),太监曹化淳名下也,累官司礼秉笔太监。”
  43. ^ ·张廷玉等,《明史》(卷305·宦官二):“ 方正化,山东人。崇祯时,为司礼太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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