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仲贤(1469年—?),山西太原府陽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累官順天巡撫

張仲賢
大明整飭薊州兵備兼巡撫順天等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籍貫山西陽曲縣
族裔漢族
出生十二月二十二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唐氏
出身
  • 弘治五年壬子科舉人
  • 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山西乡试第十八名举人,曾任县學教谕。弘治十八年(1505年)乙丑科進士。正德初授陕西郃阳县知县,正德七年(1512年)补华亭县知县[1],正德九年(1514年)授湖广道监察御史

嘉靖二年(1523)九月,升顺天府府丞[2]。次年大禮議期間,參與左順門事件,受廷杖。嘉靖六年二月官至右佥都御史,整饬蓟州边备,兼巡抚顺天等地。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在李福达案中,因与御史马录的书信,以交通私答,革职闲住。

家族

曾祖张孝先。祖父张本。父张通。母汤氏,継母贾氏。具庆下。弟张仲良。

参考资料

  1. ^ 编纂委员会. 《上海旧政权建置志》.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1年. ISBN 7-80618-881-9. 
  2.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三十一》:嘉靖二年九月庚午 升湖廣道監察御史張仲賢為順天府府丞。
官衔
前任:
冯裕
松江府華亭縣知縣
正德七年-九年(1512年-1514年)
繼任:
王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