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

民法概念

遗产民法学中指死者死亡時,身後留下的财产總數或各種法律關係所取得之權利或義務、以及物之占有等,凡是非專屬於已死亡的被繼承人,其人留下一切所有之標的,皆是該被繼承人之遺產;這些財產權利、義務等,會依相關法律規定、被繼承人生前之意願表示如遺囑等處理[1]

后来借指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物质精神财富,如自然遗产文化遗产。有些人生前立遺囑、用信託方式或離世後遺產繼承人將財產捐贈社會公益,前者如遺贈,後者則為取得遺產之繼承人依被繼承人遺志另外為捐贈之處分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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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遺產(財產)[永久失效連結]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