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肃
郑肃(8世纪—849年?),一名郑业肃[1],字乂敬,荥阳郡开封县(今河南省开封市)人,出自荥阳郑氏北祖第二房[1],唐朝官员,唐武宗和唐宣宗年间为宰相。
鄭业肅、郑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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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8世纪 唐朝 |
逝世 | 849年? 唐朝 |
职业 | 唐朝官员 |
早期仕途
唐文宗年间
唐文宗大和(827年—835年)初,入朝为尚书郎。大和六年(832年),转太常少卿。他能读古文,擅长经学,博士们对《左传》、《三礼》(《周礼》《仪礼》《礼记》)、仪注有疑议时,皆由郑肃决断。[3]
当时文宗宠爱长子鲁王李永,择名儒为其府属官,用户部侍郎庾敬休兼鲁王傅,户部郎中李践方兼鲁王司马,以郑肃守太常卿本官兼鲁王长史。[4][5]郑肃从此知名。同年李永被立为皇太子,郑肃加给事中。大和八年(834年),因文宗近臣李仲言有前科,他与同僚高铢、韩佽、谏议大夫郭承嘏、中书舍人权璩等反对其被提拔为翰林侍讲学士,不果。[6][7][8][9]大和九年(835年),改刑部侍郎,不久改尚书右丞,权判吏部西铨事。[3]
开成元年(836年),出为陕虢都防御观察使、[10]兼御史大夫。开成二年(837年)九月,召拜吏部侍郎。文宗因他曾事太子,言论典正,令兼太子宾客,为太子授经。后因文宗宠妃杨贤妃弹劾,太子开始失宠,文宗考虑废太子。郑肃趁受召见之机,意图为太子辩护,深切陈说邦国大本、君臣父子之义,文宗感谢他。但在开成三年(838年)太子近乎被废并于十月死去后,[11]开成四年(839年)闰正月,[10]郑肃被遣出长安,为检校礼部尚书,兼河中尹、河中节度、晋绛观察等使。[3]这年,中书侍郎、集贤大学士李德裕奏称郑肃有好子弟不敢科举。[12][13]郑肃平时与李德裕交好,曾共同处理黠戛斯、回鹘等问题。[14][15][16]
唐武宗年间
开成五年(840年)文宗崩,弟唐武宗继位,[11]念故太子李永无罪,将当初陷害李永的人尽行杀害。朝议称郑肃忠正有大臣之节,武宗召回郑肃,拜太常卿。累迁为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又迁山南东道节度使。[17]会昌五年(845年)七月,为检校尚书右仆射、同平章事。[18][19]加中书、门下二侍郎,监修国史。[3]
唐宣宗年间
会昌六年(846年)三月,武宗崩,叔唐宣宗继位。宣宗不悦时为首相的李德裕专权,四月,罢李德裕宰相职,将其遣出长安。九月,郑肃因与李德裕交好,也被罢相,[3][19]以左仆射、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充荆南节度使。[18][20]卒後赠太尉,后累赠司空,谥文简。卒年于史无载。[17]李商隐文集《樊南文集补编》有《为荥阳公上荆南郑相公状》三篇。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认为郑肃担任荆南节度使直至大中三年(849年),于荆南节度使任上去世[1]。
评价
家族
祖父
- 郑冽,太仆寺主簿,累赠尚书右仆射[1]
父母
子女
注释及参考文献
-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毛阳光, 《状头门第:唐大和六年状头李珪及妻郑氏墓志发微》,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04期), 2023年, (04期): 4–8[失效連結]
- ^ 徐松《登科记考》认为是年状元为柳公权,但被孟二冬《登科记考补正》质疑。
- ^ 3.0 3.1 3.2 3.3 3.4 3.5 3.6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
-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五
- ^ 《新唐书》卷八十二
-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五
- ^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四
- ^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五
- ^ 《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九
- ^ 10.0 10.1 《旧唐书》卷一十七下
- ^ 11.0 11.1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六
- ^ 《旧唐书》卷一十八下
- ^ 《新唐书》卷四十四
- ^ 《与黠戛斯可汗书》
- ^ 《论回鹘事宜状》
- ^ 《进所撰黠戛斯书状》
- ^ 17.0 17.1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二
- ^ 18.0 18.1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
- ^ 19.0 19.1 《新唐书》卷八
- ^ 《旧唐书》本传作复河中节度使。此从《资治通鉴》《新唐书》《李珪墓志》。
- ^ 《唐殇子郑行者墓志》
- ^ 子婿鹽鐵轉運判官將仕郎尚書都官員外郎柱國鄭仁規撰《唐故朝散大夫少府少監柱國崔府君墓銘并序》:君諱權,貝州清河人也。後魏分四姓,號小房,世濟不墜。曾祖諱貢,皇蔡州朗山縣尉。王父諱廣,皇洺州臨洺縣尉,贈大理司直。先府君諱郕,皇昭儀軍節度參謀、監察御史裏行。先夫人太原王氏,(疑奪“父”)諱蒙。公即府君之嗣子也。少喜書,能通二經,益爲儒。以經明應所舉,一上而中。調授鄭州參軍,以急政立聲迹。未滿秩,先府君去世,居喪甚善。既終期,授左武倉曹參軍,後得國子助教。莅事不随俗,望空皆有可當。官改兼殿中,得同華院,尤任其治道。大小條教,發則必中,老奸甚惡,束而閣之。故顯顯有政,即爲河南府户曹。舉事奉法,一不落漠。任永寧令,能用其長。又興元、南鄭。視縣區區無民物,不足與天子共理,即弃去。潮州爲刺史,潮嶺之外,其人雖天氓,難以法授,當以恩畜之。而前後不以道,酷用刑以奪其民財。公西歸且貧,豈如他食禄家耶。改鳳翔少尹,又《春秋》博士。分治洛下,又得今所。薨官歸神於河南偃師縣亳邑鄉北原,示有終也。嗚呼!公之世曹才行,豈止於是耶!其将必有後。夫人滎陽鄭氏,固大家,先少監六十四年而終。有子四人:長曰景休,鄭州陽武尉,醇醇而文;次曰景温,越州山陰主簿;次曰景昭,次曰景續。皆能保其家。女三人:長適刑部員外鄭縠,次適仁規,皆早世。次又歸於我。别女最長,適故尚書致仕盧弘宣次子邯。邯進士未計偕,卒於家艱。嗚呼!公於仁規豈獨諸舅,其忍爲是文耶?常得公平生之功緒,且其孤陽武書在前,持而哭之哀。使者曰:“日月有時,将反命,其可辭乎?”遂揮涕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