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人事任免投票资格

凡管理人员申请提名讨论发起或解任投票开启联署之时,注册满120天,且符合以下两项之至少一项条件者,均有权投票:

  1. 在申请提名讨论发起或解任投票开启联署120天前,已有至少500次编辑,并在其90天内至少1次编辑(不包括任何用户页及用户对话页);
  2. 累计编辑次数至少3000累计编辑条目次数至少1500次。

以上所称“编辑”,均指在中文维基百科的编辑,且不含明显的破坏和测试

投票前管理

符合上文第2点条件的合资格用户会登记至一项目页面上,减少验票难度。如果有可以取代的自动验证的脚本则可以取消预先登记。[1]

联署管理

联署者必须依规范格式提解任案,并附有原因、理由及证据,否则申请无效。解任案,联署理由参考维基百科历史记录但为歪曲实情或伪造者,应视为无效而立即关闭。关闭者须为非当事人。

投票期管理

选举或投票后,管理人员须逐票查验,以确保合符资格。不合资格当告作废。资格受争议者,抽出而交社群讨论,并由行政员决定是否符合资格。不当取得投票资格者,如重复编辑或回退、屡删屡加完整内容以增编辑数、大量无意义操作、多次提删无版权问题页面、编写侵权或广告等,其投票应抽出交社群商议判断是否有意破坏,及作出适当处理。行政员凡基于事实及社群意向,均有权决定选票有效与否。在投票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投票给自己,且务须避嫌而勿插手投票间及前后一切管理事宜。任何一方投票前或期间站外大规模拉票,可将确切证据提交投票项目讨论页展示并讨论。

注释

  1. ^ 因现时有可取代该项目页面的自动脚本,故现时不需要特别建立一项目页面以“取消预先登记”(参见:现时取代该页面的脚本,唯需要对特定页面(特定人事任免投票)使用);该脚本亦能同时辨认两点中任一点合乎资格的用户。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