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持续出没的破坏者

Jimmy-bot在话题“续关于LTA页编写规范的讨论”中的最新留言:1年前


关于WP:LTA

WP:LTA中有一个经存废讨论后删除的LTA页面,请求把它移除。--202.144.171.104留言2022年7月5日 (二) 03:58 (UTC)

  已完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7月5日 (二) 05:49 (UTC)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页面

自从过往关于设立独立LTA命名空间或私密维基的讨论再度搁浅后,再无与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页面相关的讨论。然而,部分LTA记录页面的内容收录混乱程度到无助于进行反破坏工作的程度,失去建立记录页面的意义;例如近期有用户抱持“没有规则说不可以”的心态在部分LTA页面(12)列出大量曾受有关LTA破坏的页面并声称用作连出更改监视,且在两个举出的LTA页面中均无有效说明破坏模式。根据过往讨论和经验,我认为列出大量曾受影响不但无助于反破坏(基本上LTA都在看着自己的LTA页面,列出来了不就知道不要去破坏那一个特定页面吗?)更可能导致模仿犯的出现(例如过往出现的攻击性帐号破坏群);跟管理员私下讨论时管理员更是表示“不认识”,相信仅列出受影响条目而没有充足(而不过多)的说明是完全无助管理员判断甚或认知的。

虽然作为傀儡调查助理的职责,但在没有相关指导下苦无执行办法,且人非圣贤,自问并非熟知所有LTA的行为模式,无法单靠自己而进行清理,为免未来再有用户抱持“规则没写”的心态而在反破坏工作上带来反效果,建议在现有公开检视的框架下新增关于LTA记录页面的编写指导,并在年末前清理一下过往积累的(活跃)记录页面,以平衡反破坏和记录过多资讯。

以下为英文维基百科WP:LTA页面列出的注意事项:

英维条文
不要提供过多资讯
文本应在提供有用资讯和提供足以妨碍检测的资讯之间谨慎平衡;一般而言此类资讯应仅与具有可信用户分享。
有用资讯的提示
请考虑只记录扰乱行为的性质和摘要、重要的提报页面(SPIAIVANM)和对有关破坏者过为模式和辨认方式熟悉的用户名称。
仅在有确实需要的时候进行记录
请只记录有确实需要进行辨认的案例,尤其是很可能被不熟悉其行为模式的用户误认为善意编辑的破坏者。此包括难以侦察到地操作傀儡、恶搞、推动非中立观点和宣传性质等行为;不需辨认为傀儡即可作纯破坏用户封禁的破坏者通常不需记录。
小心用词
不要使用任何可能美化破坏行为的用词。不要使用空泛的相对时间词如“近期”,应使用清晰用词如“截至[日期]……”。

--西 2022年10月17日 (一) 04:39 (UTC)

LTA:变身:“是一位会在影视作品条目添加与“变身”有关的扰乱性内容,或是在生者传记条目捏造传主逝世与暴力倾向的破坏者。”原来是无有效说明破坏模式,而LTA:A11早就说了,编辑倾向之后才要补上,可以继续说谎没关系。Special:链出更改/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A1111223Special:链出更改/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刘濬瑜哪里无助反破坏。收录使用过的IP地址也意味著LTA也能看著过去IP不要去破坏那一个特定页面,模仿犯也能透过LTA过往IP进行模仿,完全无关LTA页面是否有列出受影响条目。别拿著没有的规定打压其他使用者,在反破坏工作上带来反效果。--寒吉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05:46 (UTC)
2021年10月:Special:PermaLink/68145157(是一位喜欢在中文维基的影视作品条目加入伪造“变身”的破坏者。) Special:Diff/68145166 Special:重定向/logid/10921975 Special:Diff/68191144(“阁下持续在不同条目增加与“变身”相关的不实条目”) Special:Diff/68225264
2021年11月:Special:PermaLink/68760910(是一位会在影视作品条目添加与“变身”有关的扰乱性内容,或是在生者传记条目捏造传主逝世的破坏者。) Special:Diff/68760919 Special:重定向/logid/11028668
原来这样LTA:变身完全无助管理员判断甚或认知。--寒吉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06:20 (UTC)
(-)反对,提案者并未说明是否屏除章节“使用IP位址”(Special:PermaLink/74046119#使用IP位址Special:PermaLink/68952501#使用IP位址Special:PermaLink/68068025#使用IP位址),在我眼里章节“使用IP位址”与“受影响条目”同样都能让模仿犯进行模仿,而两个章节都对反破坏均为有效资讯。LTA:变身有提供破坏模式与编辑差异(LTA:变身#参考资料)的情况下,仍被提案者刻意打压、抹黑。--寒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06:19 (UTC)
反对者显然在钻牛角尖。IP地址可以伪造(VPN已经是很多网路使用者的基本常识),但模仿特定IP地址远比模仿行为困难上网随便一搜都能知道,就算有一个列表的IP地址提供给你,完全伪造到准确落在一个特定的网路地址基本上是不可行(非不可能),可伪造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部分显然为存在谬误并无效的反对论据;而提案中错误提及其中一个LTA页面没有提供破坏摘要说明确实是我的失误,我可以就此道歉,你可说我说谎、说错,但绝不能说我打压,过往社群的普遍意见(参考前几次的LTA空间讨论)也是规范和尽量限缩公开于站内的资讯。既然反对意见存在明显谬误,且留言剩馀部分就只是在对人非对事,故整体视作明显无效的反对意见。--西 2022年10月21日 (五) 11:00 (UTC)
模仿犯能透过LTA过往使用过的IP查看过去此名LTA的编辑倾向(编辑差异)进行模仿破坏模式,我可不是说模仿IP位址(“收录使用过的IP地址也意味著LTA也能看著过去IP不要去破坏那一个特定页面,模仿犯也能透过LTA过往IP进行模仿,完全无关LTA页面是否有列出受影响条目”),你的提案即是对人不对事,就非得我投出反对票才打算要回复我,我的个人讨论页也直接忽略不回答,这么喜欢逃避,现在还直接说我的意见有谬误而视作无效的反对意见,这就是打压行为,自打巴掌。--寒吉留言2022年10月21日 (五) 11:03 (UTC)
“用过的IP会被封禁,编辑过的条目会被保护,结果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只能记录使用过的IP,却不能纪录编辑过的条目,这样会很矛盾,但无处有规定不能纪录编辑过的条目”。所以为甚么提案者只把章节“受影响条目”移除,不把章节“使用IP位址”也移除(Special:Diff/74124524Special:Diff/74124518),两者到底哪里有差,而且LTA:变身LTA:A11的编辑高机率都在过去编辑过的条目,在此两个LTA页面列出章节“受影响条目”几乎不会常常出现如提案者所言噢,这些页面被监视了,我去破坏别的,看你监视个寂寞,导致在LTA页面列出章节“受影响条目”无助于进行反破坏工作。--寒吉留言2022年10月22日 (六) 13:19 (UTC)
(+)支持,考虑到部分现有LTA页面确实难以寻得有效信息并有可能招致模仿犯,我认为确实有必要规范LTA页面的编写规则。另,就私密维基事项,本人亦准备于此同时推进。(基于原先讨论,目前关于创建zh-lta wiki似已有共识,但对于访问权处于讨论状态,故我希望就此尽快推进访问权讨论)。--BureibuNeko 2022年10月17日 (一) 08:09 (UTC)
以一个最近才在学抓虫的菜鸟来说,觉得列出被破坏的那些条目帮助薄弱,或许是想避免模仿行为,不过要一个个去找出差异、还要知道到哪里找出来真心觉得累,若是有重点式写出行为模式,对后进有心想要协助反破坏、或刚好遇上破坏的新人,能够因此更快确认状况。我的情形是看了好一阵子的通报,有前辈标注LTA,从而认识了有持续出没破坏者。在更早的时候,其实不知道这样的破坏行为,是要通报和可以回退的,曾经也只是当有趣,反应慢到后来才明白这有多大条。故若能有重点明确的行为模式纪录,比起只是列出这个使用者破坏了这些条目,帮助会更大,也认同模仿行为会是个两难,即使私人访问藏起来或许好,但我还是喜欢维基百科全都摊开来不怕看只怕看不到,而且直球对决比较爽快不过呢都投直球了对方还自大到以为不是我就真的没办法了。对于持续出没破坏者,有必要就用百科的方式建页面,讨论好收集的素材内容,百科不是省油的、自然有很厉害的方式解决,对吧是吧?--Mafalda4144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22:06 (UTC)

第四次提议LTA页面向私人wiki转变

是次提案基于先前关于申请制站务维基建立的讨论

  • 新的站务维基命名为:中文维基百科维护工作维基,zhwiki-maintenance-work(形如意大利语维基百科的sysopwiki,但是这个wiki的访问权不仅限于sysop)
  • 新的站务维基的域名为:maintenance-zh.wikipedia.org
  • wiki的访问权:傀儡调查助理、管理员(管理员)、回退员和其他经RFR申请得到访问权的用户。
  • wiki访问权的具体获得方式:由申请者在RFR页面申请后,经任一已在wiki拥有账户的用户批准后(仿phab上Trusted-Contributors组),要求申请人向wiki管理员/wiki用户发送一封电子邮件以提供邮件地址,由wiki管理员或wiki用户注册账号。傀儡调查助理、管理员、回退员默认拥有访问权,无账号者仅需在RFR提出请求并向处理请求的向wiki管理员/wiki用户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即可,一般的,除非其被撤销过访问权,否则则不需进一步的讨论。
  • RFR申请访问权基本门槛:已表现出有访问需要且有一定反破坏经验(可参考在VIP等页面的编辑)的可信延伸拓展用户或巡查员
  • wiki需要启用的权限:跨维基导入者(zhwiki, meta) - 便于导入zhwiki LTA页面内的内容
  • wiki需设置:$wgBlockDisablesLogin = true - 便于撤销访问权

除此之外,此wiki亦可以处理私有过滤器编辑讨论等问题(因为其访问权仅限sysop, rollbacker和部分可信用户)。

--BureibuNeko 2022年10月17日 (一) 08:09 (UTC)

过往讨论中未曾提及站点管理员身份的部分,能否解释一下删除线的缘由吗(虽然我没想过要在设立站点之时就在本站管理员外提供进阶权限)--西 2022年10月17日 (一) 09:27 (UTC)
@LuciferianThomas:考虑了一下,基于访问者均为可信用户,wiki应该不会涉及过多需要管理员进行的操作(如保护、删除等),故此wiki并不需要过多管理员。BureibuNeko 2022年10月17日 (一) 09:31 (UTC)
同意,清楚解释很好。不过那个删除线去掉比较好,不要误导到别人了。--西 2022年10月17日 (一) 10:32 (UTC)
好的。BureibuNeko 2022年10月17日 (一) 12:36 (UTC)
先纠正一个错误,目前私有站点可以设置$wgBlockDisablesLogin来阻止被封禁的账户登录,因此DisableAccount是不需要的(同时,这个扩展已经在prod被卸载了)。 Stang 2022年10月17日 (一) 11:12 (UTC)
@Stang:好的好的,已经修改了,感谢提醒。BureibuNeko 2022年10月17日 (一) 12:36 (UTC)
根据当前描述,只有回退员可直接获得访问权,其馀用户(包含傀儡调查助理、管理员、巡查员)均须在RFR页面申请且“表现出有访问需要且有一定反破坏经验”才能获得访问权?虽然猜测只是文字叙述上的问题,但建议写清楚一点以免争议。另外,站点管理员如何产生?-Peacearth留言2022年10月17日 (一) 19:16 (UTC)
感谢您的参与,关于访问权,“wiki的访问权:傀儡调查助理、管理员(管理员)、回退员、巡查员及其他经RFR申请得到访问权的用户”意思是傀儡调查助理、管理员(管理员)、回退员、巡查员不需要申请(或者仅需要向wiki管理员请求注册账号)且zhwiki管理员默认为wiki管理员,而其他人士需要在满足基本条件(“RFR申请访问权基本门槛:已表现出有访问需要且有一定反破坏经验(可参考在VIP等页面的编辑)的可信延伸拓展用户”)后在RFR页面申请。关于“(回退员申请方式如上,不过其除非已被撤销过访问权,否则可直接获得访问权。)”,那是之前默认傀儡调查助理也是管理员的,我忘删了,删了。--BureibuNeko 2022年10月17日 (一) 23:13 (UTC)
我看了讨论和前次讨论,仍未搞懂如下问题:一、现有处理方式有何不足?二、站务维基有什么用?三、设立站务维基的必要性在哪里?希望有人能够答疑。Fire Ice 2022年10月18日 (二) 06:26 (UTC)
在此引用Kriz Ju一段话,私以为,增加LTA页面访问难度,使其仅限于真正想要学习与真正会做反破坏的人去查看(前者可以通过RFR申请,后者若非上述四种权限组成员,亦可通过RFR申请),从根本上打消部分愉快犯“留名青史”的目的,除此之外,站务维基可以使LTA不了解社群对这个LTA编辑方式的了解程度,从而尽可能的避免其见到LTA页面上有什么就避免做什么,从而可能使回退员认为其只是“好心办了坏事”的“编辑”而不能及时反应处理。
站务维基仅限于傀儡调查助理、管理员、回退员、巡查员和其他有一定反破坏经验的可信延伸拓展用户访问,基于这个条件,部分无法在zhwiki公开讨论的内容(如私有过滤器等)可以于此讨论,在此基础上,可以要求管理员在创建部分私有过滤器时先行于站务维基征求意见而后实行。
而以上内容实现的条件均为有一个仅供部分用户访问的私人空间,而基于T299546的回应,zhwiki并无法安装Lockdown组件,故实现的最好方式便为另辟新地。
--BureibuNeko 2022年10月18日 (二) 08:40 (UTC)
这不应该是private wiki方面考虑的内容,换而言之,这是现行回退员体制的漏洞而非private wiki的漏洞,wiki创建的根本目的是让LTA无法了解到社群对其的认知程度,然而有LTA混到了你维回退员就实在没有什么办法了,谁知道管理员里有没有,行政员里有没有,监督员里有没有呢?这个wiki并非鸡肋,反而还能在授予访问权前在进行一次复核。BureibuNeko 2022年10月30日 (日) 08:01 (UTC)
private wiki如果坚持“把房子盖在沙土上”,自己也得担起部分责任吧。再收紧访问权倒是有用,问题是可以怎样复核?--Temp3600留言2022年10月30日 (日) 12:08 (UTC)

  • 考虑到多数参与者持支持意见,而其中两个质疑其中一个质疑仅仅表达自己立场而无法继续促成讨论,另外一质疑仅仅只是对本身wiki必要性提出疑问(且已经回复)而非对成立本身提出质疑。由于讨论趋于停滞而结合先前讨论,现  公示七天,至2022年11月6日止。BureibuNeko 2022年10月30日 (日) 08:09 (UTC)
在解决回退员问题以前,(-)反对成立所谓“LTA维基”。我觉得这不是可以随意忽视的意见。——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学生会 2022年10月30日 (日) 11:04 (UTC)
考虑到此前和现在有关回退员的讨论,个人认为有关“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很难在近期达成共识。或许可以取消回退员对新wiki站点的访问权限,而成立一类似clerk的权限。--Yining Chen留言|签名页2022年11月4日 (五) 23:31 (UTC)
(-)反对,没有必要,认为除非维媒伺服器内存爆满[开玩笑的]不然根本只会搞的更加混乱,而且不违反WP:NOT吧?--想看看FK8438杰作吗?(点此续命2022年11月20日 (日) 09:53 (UTC)
注:此留言已被原作者(User:SunAfterRain)移除。2022年11月16日 (三) 15:02 (UTC)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的编写是否也需要方针来约束?

刚刚阅读KAGE的破坏者专页,请问虽然他是可恶至极的破坏者,但如果说公开居住地有助于IP判断的话,那么把他的姓名甚至照片公开出来对反破坏有何裨益?我经过阅读并没有看到他的用户名习惯会和这个本命有关系诶。这些做法是否合法、合情、合理呢?是否应当添加方针来约束持续出没的破坏者的专页的编纂规则?--向乌鲁木齐中路的英雄儿女致敬2022年12月30日 (五) 12:29 (UTC)

您提的问题我也提过。我觉得LTA页确实有些写得很不好。但要不要定规则,还是先看有什么问题再说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2年12月30日 (五) 12:45 (UTC)
初步认为此专页例子是过度喂食怪兽的典型,我想此人线下大抵会说“哎呀维基那群人为了我居然新建一个页面,还那么详细欸!”从而开心的要死。当然,有些信息诸如Ip地址、破坏倾向为必要的,而我也认为LTA界面的攥写应仅为“侦测破坏者”这一目的,除此之外都是多馀的。建议移除照片、本名,如有必要,站内公开宣言部分也可移除。——WMLO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19:07 (UTC)
WP:百乐兔也放了一张他的头像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2年12月30日 (五) 21:20 (UTC)
WP:OUTING是针对所有用户的,所以LTA页面不应该含有用户的个人信息。--GZWDer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23:08 (UTC)

续关于LTA页编写规范的讨论

已通过: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在合适的讨论页提出,而非再次编辑本讨论。

过往讨论请参见维基百科讨论:持续出没的破坏者

写了个简单的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指南,主要整合过往两次讨论的意见并完善编写准则,以免LTA页变成英雄碑或垃圾场。另,我觉得可以考虑统一将不活跃的LTA页都从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移回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而使用资讯框配置的分类来分辨LTA的状态,而不再需要每次活跃和淡出都移来移去,想提出看看社群意向如何。就此讨论通知@寒吉Mafalda4144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魔琴GZWDer等用户。--西 2023年2月3日 (五) 07:27 (UTC)

指南看来挺好的,直接易懂。目前尚无多馀具体想法,但觉得今天X43挑衅意味这个嘛,我要撤回前言,把LTA相关页面都藏起来好了w--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2:29 (UTC)
(&)建议:
1. 所有涉及“已知内容”均需以cite web格式列出(WP:可供查证),否则涉及起底行为,包括现实名字,大头照。
2. 编辑倾向部分均需提供来源佐证(编辑历史),否则涉及WP:原创研究
3. 行文风格需以一般维基条文格式为准,包括WP:中立的观点。--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4:31 (UTC)
还需要教你内容方针不适用于Wikipedia空间吗?--西 2023年2月3日 (五) 14:48 (UTC)
如果你一定要把非原创研究方针用在这里,那依据编辑历史写编辑倾向正是典型的原创研究,也就是从事件(编辑历史)本身直接得出结论,甚至跳过了“对第一手来源的总结”这个同样被禁止的原创总结行为。--Tiger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5:16 (UTC)
@Tigerzeng @LuciferianThomas:
如果2及3的论点删除的话,只保留1又如何?因为1是基于 维基百科讨论:持续出没的破坏者 #持续出没的破坏者的编写是否也需要方针来约束?的总结。--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4日 (六) 03:14 (UTC)
理论上不写进去也罢,WP:OUTING仍然有效,且个人资讯(例如照片)很大程度与反破坏无关,那也就不该留。--西 2023年2月4日 (六) 03:34 (UTC)
方针提到“ 除非其本人自愿提供或连结到此类资讯。”,有谁会自愿提供个人现实资料供起底。
所以(&)建议:
一般而言,除非该破坏者主动提供个人现实资料,否则不应把相关资料列入条目之中,另请参阅WP:OUTING。如破坏者主动提供现实个人资料,应提供相关来源以供查证。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4日 (六) 03:56 (UTC)
所以指南不写明特定方针就不适用了吗?你真的可以不要再乱了。--西 2023年2月5日 (日) 03:51 (UTC)
(:)回应前半句:
  • 你认为简单一句就可详述特定方针?如可以就行了。
(:)回应后半句:
  • 请注意WP:文明所提及的讨论态度。
--唔好阻住我爱国留言2023年2月6日 (一) 11:33 (UTC)
对该方针草案总体表示( ✓ )同意(+)支持,唯(-)反对将检察权交予傀儡调查助理,此“检查”的定义亦模棱两可,如果检查通过符合标准会怎样?不符合又会怎样?这些都需要讨论,而比起后续可能的修订工作,不如让社群一致审议(另见:WP:SPI/C傀儡助理不具备额外权威或具有高于社群的特殊权威)。——WMLO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6:03 (UTC)
WP:SPI/C设立时早已经讨论共识通过将协助维护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页面,包括进行审核、存档和格式清理列为职责之一,您是选择性阅读吗?不过倒是提醒了我写漏了管理员。--西 2023年2月3日 (五) 16:16 (UTC)
“不具备额外权威”是指不得以助理职责而拒绝执行社群共识,例如社群讨论的出大部分同意某人适合标签为LTA的结论,那助理则不得强行拒绝而已。--西 2023年2月3日 (五) 16:22 (UTC)
由于傀儡调查助理审核LTA记录页一事早已讨论,在LTA记录指南写入仅属事实性陈述。本讨论并非针对傀儡调查助理职责,故对于在指南中指出傀儡调查助理负责审核的反对明显无效。虽然如此,已根据用户意见增补关于管理员及助理“审核”LTA页是指更改状态为活跃并列在LTA主页当中的动作;审核者认为不符合无列出额外程序,自然只能循WP:AFD提请删除或提请社群讨论。--西 2023年2月3日 (五) 16:57 (UTC)
我就是阅读了WP:SPI/C有关调查助理职责的全文后才来发言的。可能是我没说清楚,我个人并不是反对调查助理或管理员维护LTA格式的职责之类,而是反对条文的不清晰可能间接将社群其他用户的检查排除在外,此亦为额外权威或具有高于社群的特殊权威的体现。我只想问在此方针的限制或统筹之下,除傀儡调查助理或管理员以外的用户是否同样拥有检察权(或其他形式的限制):
  • 如果答案为否,则就如行政员总结讨论结论的有效职权,属事实上的额外权威,需严肃讨论。职责是职责,职权是职权。又例,我若身为自动确认用户将新创但未经傀儡助理检查的页面列为活跃的LTA,那这否是违反此方针的行为?我想这类问题不是靠涉及部分的议题因前次讨论通过,就能被视作当然合理的理由。
  • 如果答案为是,那请问这个条文(管理员傀儡调查助理检查是否符合记录条件,如符合基本条件则将列为活跃的LTA。)有什么存在的必要么?
此议题所引申出的两个问题显均超出前次共识的事实性陈述的范围。阁下于之前讨论中声称我维扣字眼的人很多,亦考量诸如"未达延伸确认用户"标准的“自动确认用户”之类,还是建议您将有关的疑问也同时考虑进去为好。当然,主要还是条文模棱两可的问题多一些。我对立案本身还是支持的。只是此草案需要尽可能清晰化。其他问题还有像是“记录条件的定义,是指是否符合记录指南格式本身的LTA文案”还是“是否符合LTA的定义本身”又或两者皆是?--WMLO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18:30 (UTC)
  • (+)支持(!)意见
  • 维基百科:傀儡调查/调查助理》介绍页面第2章节段落“调查助理的职责”已明言:第2点“调查助理协助维护傀儡调查相关页面、调查案件和调查程序的运作”之第5项“协助维护持续出没的破坏者页面,包括进行审核、存档和格式清理。”故此指南仅据此进一步明文化,对于调查助理之站务范围无疑义。换言之,不管有无此指南,调查助理皆可参与 LTA 各项机制,亦包括编考其介绍页面。
  • 此外,《维基百科:傀儡调查》站务页面已明言:“调查助理和管理员会针对各个帐号的编辑倾向进行调查。如果他们认为编辑倾向调查所得未至于可以直接判定为傀儡帐号的情况下,将会由使用者查核员调查帐号的技术数据以协助他们进行判断。由于基金会决定2018年3月30日起暂时取消本地使用者查核员权限,本地的使用者查核请求目前由监管员处理。管理员或调查助理会在需要进行使用者查核的时候转交至元维基处理。”;以及先前对于调查助理之业务讨论的“负责管理SPI运作和LTA页面”业务内容已通过公示,亦即依据基金会“暂时取消”本地查核员权限后,社群讨论时已明言“仍允许任何自动确认用户创建LTA页,但LTA状态预设为待确认(pending approval),由Clerk团队确认属于长期破坏者再改为“活跃”。”。
  • 关于“职责”与“职权”:职责指“职务责任”,职权指“职务上的权限”,两者的确不尽相同,某些权限可以“有权无责”,有些正好相反,但既然有职务上的责任,调查助理自然反倒应该维护编考相关页面,若不这么做反倒是不完全投入了,故调查助理之业务在此偏向于“职责”。
  • 关于“若身为自动确认用户将新创但未经傀儡助理检查的页面列为活跃的LTA”,是否违反方针呢?根据《维基百科:使用者查核方针》的“本地方针”章节已明文规定:“以下三类查核可以直接进行:不符合以上三类的查核需要到Wikipedia:傀儡调查提出。”,无论如何本地社群目前对于需要进行调查、研判和讨论的查核只能到调查页面通报,而调查助理是执行研析转交之通报程序人员,自已获方针和前述之社群共识许可执行站务。
至于用户持续建立不妥适甚至显具扰乱性的 LTA页面,会否被封禁呢?根据《维基百科:破坏》方针的定义和标准:“破坏经常是指透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正确性与完整性的行为,.......管理员实施封锁之前,未必需要先行警告。”,同时在《维基百科:封锁》方针的“需要封锁的情况”章节里“防止破坏”已明言:“如果使用者的行为影响维基百科的运作,就会被管理员封锁。”,前述《维基百科:破坏》方针的“破坏类型”章节亦有言“恶意建立页面”属破坏行为,然而“建立的页面符合删除的标准”并不意味著“建立的行为一定属于破坏”,故现行方针已对此规范。
换言之,其实就跟坚持建立不妥适或扰乱页面是同样的行为,属于破坏行为的一种,调查助理当然无权决定是否封禁用户,也无权直接裁定用户是否如何扰乱以致封禁,但若有用户持续扰乱站务,任何人都可以提报破坏,这部分与一直以来的查缉破坏之反破坏通报和社群实务无异。
  • 关于条文“(管理员傀儡调查助理检查是否符合记录条件,如符合基本条件则将列为活跃的LTA。)”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呢?个人认为写清楚自可避免无谓争议,若不写明,其实亦无妨,管理员和调查助理一样可以行使站务上的职责,而一般用户亦可检查是否适合建立,此点不知和社群对于页面现行实务有何差异呢?
对此,个人建议条文增改为:“管理员傀儡调查助理检查新建立的记录页是否符合记录条件后,如符合基本条件则将为相关的 LTA 立案。若用户认为显有立案必要之 LTA 持续未能正式建立页面,可于获得社群共识后立案。
  • 关于“是否可能间接将社群其他用户的检查排除在外”呢?目前任何人皆可阅览 LTA页面,热心用户亦可检查,能编撰补充也很好,不知何处规定将“社群其他用户的检查排除在外”呢?若仍有不足,上方条文亦已明言社群讨论建立共识后即可将 LTA收录立案。
  • 关于“记录条件的定义,是指是否符合记录指南格式本身的LTA文案”还是“是否符合LTA的定义本身”又或两者皆是呢?依此案而言,往后自属两者皆应符合,理想上查核的站务人员或用户等热心站友皆可协助编修至符合收录立案标准,如一般条目草稿等页面。
  • 关于“此议题所引申出的两个问题显均超出前次共识的事实性陈述的范围”:综合以上所述,未见何处超越现行规范和共识。
  • 此外,敝人其他意见综合表达如下:
  • 现已有《维基百科:傀儡调查/管理员指南》,这类页面皆提供想参与相关站务的用户有效资讯,因此建立 LTA 撰写指南应有助益。
  • 由于 LTA 之型态、动机、编辑倾向、持续出没期间各有差异,有时热心站友亦可能过于热心、看到 LTA 就想随手建一下页面,为避免此类页面遭滥加建立或不当使用,又或是建立以后其资讯品质堪虑甚至造成反效果,故在实务上若有明确机制,亦有助益。
  • 指南草稿提及:“应在提供有用资讯和提供足以妨碍检测的资讯之间谨慎平衡,提供过多资讯。”一句,不知原意是否为“应在提供有用资讯和足以妨碍检测的资讯之间谨慎平衡。”,个人建议如此。
  • 指南草稿提及:“应当小心注意用词,切勿使用任何可能美化破坏行为的用词。”一句,个人建议增加“应当小心注意用词,切勿使用任何可能美化破坏行为、煽惑读者情绪的用词。”
  • 指南草稿提及:“是(众多)持续出没的破坏者(之一)”,个人过往参与部分编写时的考量是由于 LTA很可能会关注自己的页面,针对某些 LTA 之特质和偏好所写(虽然以条目行文的逻辑而言是废话,现行机制亦可能不需如此),而且真的很多怪可打啊...。草案既若有编辑倾向总结为 800个中文字的字数限制,又经审核才完成创建立案,对于实际词汇行文进一步禁制或完全制式化似无必要。
  • 指南草稿提及:“使用不多于八百个汉字总结破坏者的编辑倾向”,如影舞者目前已1,400字以上,已达此标准的将近两倍字数,个人建议异动为“使用简要文字总结破坏者的编辑倾向(建议不多于八百个汉字)”即可,热心用户后续可再参与编修维护。--Kriz Ju留言2023年2月3日 (五) 22:33 (UTC)
感谢Kriz Ju协助回应,本人疑问消解了大半。上述文段依方针法源确可行使,不过为避免我前次所提及后续的站务争议,仍建议依有关法源详细写明提请程序为佳,在此对Kriz Ju君的对该段条文增修表示(+)支持。至于指南协作我是倒没有太多建议。看看其他编者意见吧。我仍会关注此议案。——WMLO留言2023年2月4日 (六) 00:28 (UTC)
已依据Kriz君意见为程序段予以调整:Special:Diff/75822119,另外提供过多资讯那个实属手残,已补上“切勿”。
此外Kriz君误会了一点:管理员和助理的审核工作仅是检查是否符合条件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即只要符合基本条件(持续破坏、用户已被长时间封锁、资料有助于反破坏工作)等即可通过(只要你不是无字天书期望读者会通灵或万字论文根本没人有心力去看,不然大概率没有问题);维护工作才是处理过长和废话等部分,且八百字是原则,稍微多了理应不会矫枉过正(简单来说不要过千)。此外你认为LTA:KAGE已经是“写得好的”,其实不然,该LTA页夹杂大量意义重复的项目(移动和破坏用户页分了两项、骚扰管理员分了两项),且举出的例子是根本不适合写下来的(本来就违反文明的事情为何要给他复述?顶多给连结就够了),在维护角度上是绝对评为不合格的。LTA:X43LTA:JC就是整合的比较好的LTA页。--西 2023年2月4日 (六) 01:41 (UTC)
另补充一点:首段的建议写法是类似LTA:主页现在的概括写法,但固然要写成完整句子。--西 2023年2月4日 (六) 01:55 (UTC)
那个一点小意见,这两天想了一下啊,关于LTA的个人资料,似乎不太需要放上,即使是本人提供的,真实性有多少呢?因为就站内来说,此人现实中的任何讯息,对于站内的维护并无实质帮助,重点是要注意此LTA的破坏模式并且复原对吧,知道他是谁也不过就满足八卦而已,除非像LTA:KAGE搞这么大,但即使知道他长怎么,也就只是知道而已。—Mafalda4144留言2023年2月5日 (日) 05:35 (UTC)
基本上除非自行公开或涉及维基百科编辑的法律案件,否则不应该包含个人资料,这跟我在指南里写的一致(与反破坏无关)。--西 2023年2月5日 (日) 05:48 (UTC)
异想天开:如果一个LTA喜欢大量上传自己的大头照,那么保留一张清晰的存起来供比对是很有用的(不过大概没有LTA会这样干 ) ——魔琴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2月5日 (日) 10:46 (UTC)
( π )题外话:万一2077本人就是黄志强呢(手动狗头)。--加州德鲁伊培训中心驻维基百科大使Let's go Aggies! 2023年2月8日 (三) 08:10 (UTC)
请停止。--西 2023年2月8日 (三) 09:47 (UTC)

正式确立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指南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记录/子页面上移一层二事宜已无新意见,  公示7日,2023年2月22日 (三) 02:41 (UTC) 结束。--西 2023年2月15日 (三) 02:41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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