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
由Z7504在話題典範條目評選(第二次)上作出的最新留言:5 年前
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是一條典範條目,即此條目可作為維基百科社群的典範之作。如有需要,請勇於更新頁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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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依照頁面評級標準評為典範級。 本條目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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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Cleveland Centennial half dollar」(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以下用戶曾撰寫此條目或熟悉其所涉主題,或可解答內容查證與參考來源方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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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條目推薦討論
- 1936年發行的哪種50美分面額紀念幣旨在紀念克里夫蘭註冊成市一百周年和世博會在該市開幕?
- 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條目由作者自薦,其作者為jarodalien(討論 | 貢獻),屬於「money」類型,提名於2016年11月2日 16:12 (UTC)。
- (+)支持:內容符合標準。-- Marcus Hsu ✉ 2016年11月4日 (五) 05:37 (UTC)
- (+)支持--Alexbear(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03:55 (UTC)
- (+)支持,符合標準。--Iflwlou [ M { 2016年11月5日 (六) 08:57 (UTC)
- (+)支持,符合標準--B2322858(留言) 2016年11月6日 (日) 04:22 (UTC)
優良條目評選
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錢幣學,提名人:7(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6:43 (UTC)
- 投票期:2016年11月2日 (三) 16:43 (UTC) 至 2016年11月9日 (三) 16:4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剛剛通過的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7(留言) 2016年11月2日 (三) 16:43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Sideways1994(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11:59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足,翻譯順暢。--Lovewiki123321(留言) 2016年11月5日 (六) 14:27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豐富,來源充足。--Fxqf(留言) 2016年11月6日 (日) 16:01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及來源充足,翻譯順暢。--摩卡·賀昇 2016年11月6日 (日) 17:25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基本符合標準--Z7504(留言) 2016年11月8日 (二) 21:36 (UTC)
- 符合優良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足,翻譯順暢。--Jerre Jiang 討論 2016年11月9日 (三) 11:11 (UTC)
- 7支持:符合標準--Z7504(留言) 2016年11月9日 (三) 19:55 (UTC)
典範條目評選
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錢幣學,提名人:7(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14:43 (UTC)
- 投票期:2016年11月10日 (四) 14:43 (UTC) 至 2016年11月24日 (四) 14:4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譯自通過不久的英語特色條目,來源充足,可供查證,內容全面。—7(留言) 2016年11月10日 (四) 14:4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與來源都很不錯,達標。Wetrace歡迎參與人權專題 2016年11月12日 (六) 00:3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及來源充足,翻譯順暢。--Lovewiki123321(留言) 2016年11月12日 (六) 13:10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開頭的介紹缺少來源出處--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6年11月13日 (日) 11:53 (UTC)
- User:Jason22,說明你完全不懂WP:LEADCITE啊。--Antigng(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5:10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同Jason22,另外,抵消疑似真人傀儡的灌水票。galaxyharrylion(留言) 2016年11月14日 (一) 14:57 (UTC)
- (!)意見,連對條目的意見都不說,直接聲明抵消票了。 囧rz……——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1月15日 (二) 02:49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完備,來源充足。-- 慕尼黑啤酒 暢飲 2016年11月15日 (二) 04:2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Sideways1994(留言) 2016年11月18日 (五) 11:2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足,翻譯順暢。--Jerre Jiang 討論 2016年11月19日 (六) 11:1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與來源足,語句通順。首段內容若在內文有描述且已給出來源,則於首段並不需要重複標記。-和平、奮鬥、救地球!(留言) 2016年11月20日 (日) 04:04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符合標準。--符環宇(留言) 2016年11月20日 (日) 13:35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 --北風其涼(留言) 2016年11月23日 (三) 15:12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內容全面,來源充實,語言通順。--呆呆米向前衝(留言) 2016年11月24日 (四) 01:23 (UTC)
- 10支持,2反對:符合標準--Z7504(留言) 2016年11月24日 (四) 15:03 (UTC)
2019年3月8日
序言無任何來源,WP:LEADCITE說明:"導言必須符合可供查證、生者傳記和其他方針,Wikipedia:可供查證中規定:「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內容都應使用內嵌引用來提供可靠、公開的來源。」對於在世人物的任何有爭議的語句則一定要每次列明來源,包括序言章節。" 很好奇是如何成為典範條目的--百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22:33 (UTC)
- 百萬土豪您好,在WP:LEADCITE也有提到:「由於序言章節通常會與條目主體文字的資料重複,故編者應該在避免列出多餘來源、與指導讀者至受質疑內容的來源間,取得平衡。……序言是否有必要列明來源應個別地、以編者共識來處理。複雜的、正在發生的、或有爭議的事項可能需要列明來源;其他的則列出少量甚或不用列出。這裏不要求也不禁止條目的序言作出引用,而需視不同狀況而定。 」--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23:03 (UTC)
- @Wolfch:內容沒有提及為何"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也無來源支持。優良可以達標,但到典範還有一段路。--百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8日 (五) 23:04 (UTC)
典範條目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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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錢幣學,提名人:百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15:45 (UTC)
- 投票期:2019年3月9日 (六) 15:45 (UTC) 至 2019年3月23日 (六) 15:45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4月22日 (一) 15:46 (UTC)起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紅鏈太多。序言中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雖然(也許)看得出來在最後一句「2014年,一枚特殊樣幣經拍賣以4700美元成交」有提到價錢,但是:
- 特殊樣幣是同年代的嗎?來源也沒有標示。如果是美國開國元勳年代的紀念幣當然價錢會比較高,因為他的年代更加久遠(早了大約150年)
- 特殊樣幣,因為不清不楚,也會讓讀者困惑認為只是現代有人把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炒價炒到4700美元(因為前面都只有提到半美元這種紀念幣)。
- 較廉價到底是多便宜編者也沒有說清。如果說現在大多同年代紀念幣價格是在100~200美元「較廉價」就不成立(因為編者也沒有提供任何資料顯示其他紀念幣的價錢)。
- 最後,書和美國錢幣指南手冊和成交價都已經是4, 5年前的事了,有必要更新最近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現在值多少。
雖然條目是在2016年通過的,但漸漸沒有維基人校對時間性的問題,條目也就漸漸的荒廢。鄙人在此除了將這個跟不上潮流[開玩笑的]的條目下調之外,也是要提請關注其他典範條目,不要讓時間將典範抹煞。校對完後且對來源做完審查後並且提報,會撤銷重審/改贊成。— 最後更新於2019/3/10 --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10日 (日) 18:37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有問題模板,紅鏈超多,主旨那邊連一個來源都沒有。--維基病夫(學生會·留言·愛國者專題)發表於 2019年3月9日 (六) 15:56 (UTC)
- @SickManWP:模板是提名者近期弄的。Catherine Laurence 2019年3月9日 (六) 16:12 (UTC)
- 把紅鏈改為綠鏈會改投中立票的,謝謝。--維基病夫(學生會·留言·愛國者專題)發表於 2019年3月9日 (六) 16:40 (UTC)
- @SickManWP:這滿莫名其妙的,綠連跟紅連本質是一樣的。而導言是內文總結,不能出現內文沒出現的東西,而來源就寫在內文即可,所以導言本來就不需來源,如果他沒有超出內文提到的東西--Liaon98 我是廢物 2019年3月9日 (六) 21:28 (UTC)
- 序言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在條目內文中似乎未再提到。--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2:48 (UTC)
- 會不會是像Shizhao一樣,堅持到底。即使沒有明確方針解釋 --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11日 (一) 18:51 (UTC)
- 序言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在條目內文中似乎未再提到。--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2:48 (UTC)
- @SickManWP:這滿莫名其妙的,綠連跟紅連本質是一樣的。而導言是內文總結,不能出現內文沒出現的東西,而來源就寫在內文即可,所以導言本來就不需來源,如果他沒有超出內文提到的東西--Liaon98 我是廢物 2019年3月9日 (六) 21:28 (UTC)
- 把紅鏈改為綠鏈會改投中立票的,謝謝。--維基病夫(學生會·留言·愛國者專題)發表於 2019年3月9日 (六) 16:4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抵銷票,不同意提名者的理由,此為條目而非列表,因此沒有列表應用於查詢之功能,紅連只說明這個領域無人開拓,撰寫本條目反受人指責實在莫名其妙,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也沒有「不得大量紅連」這個標準。至於模糊問題,我認為提名者沒搞清楚它的定義,把「沒有解釋原因但有來源佐證的資料」全部當作「說明不清楚」、「沒有講明」的資料,比方最後一句「2014年,一枚特殊樣幣經拍賣以4700美元成交」,分明有來源佐證有某枚硬幣以此價錢成交之事實,卻要人硬找出該硬幣為何種,掛上了[哪個/哪些?]的模板,這好比開膛手傑克殺害了某人之事實,提名者卻用這種自創的標準要人找出開膛手傑克究竟是誰一樣荒謬。--Aizag(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16:31 (UTC)
- @Aizag:會清理,最後再請社群決斷。而且典範條目根據解釋是「典範條目是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中的最佳例子」,難不成要所有維基百科的條目有大量紅鏈嗎?--更新於2019/3/9--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19:12 (UTC)
- 「難不成要所有維基百科的條目有大量紅鏈嗎?」你這叫做無限上綱、提出滑坡謬誤,是如何牽扯到要使所有條目大量紅連?更何況有大量紅連又怎麼了?「典範條目是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中的最佳例子」旁邊一句「具體標準見什麼是典範條目」看過沒有?試問哪一條提到紅連了?至於1936年國會紀錄等失連另外再說,你早先提名時也未曾提出。--Aizag(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19:25 (UTC)
- @Aizag:既然閣下有如此高見,為何不要將條目內容修改為綠鏈或藍鏈。鄙人無法參與實在慚愧,雖然已了解大多數方針和指引,對於模板部分實在一竅不通,有時會加入模板實在是因為有了Twinkle的關係。還請閣下見諒並在3月23日前提報已改善為綠鏈或藍鏈,免得讓這個曾經是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中的最佳例子落為優良甚至普通條目的下場。--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1:35 (UTC)
- 「為何不要將條目內容修改為綠鏈或藍鏈」我壓根就不覺得存在紅連算得上撤銷理由,試問我為何要迎合你的意見去做將紅連改為藍連與綠連的修改?--Aizag(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1:50 (UTC)
- @Aizag:已上繳至元維基詢問關於紅鏈的問題。等到給回覆之後會再加上元維基給的建議和提案。--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2:22 (UTC)
- 各語言評選標準跟規則都是分開的,像有些語言的FA品質非常差。跑去元維基問是很奇怪的事...這應該是去本語言百科在地的WP:互助客棧/方針討論才對--Liaon98 我是廢物 2019年3月10日 (日) 20:25 (UTC)
- 元維基不是囊括所有語言的維基百科嗎?照理來說元維基會給出最中立的答案。(畢盡是元維基制定方針的,而不是中文維基的社群)--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10日 (日) 22:56 (UTC)
- @白目金百利:,Wikipedia:典範條目標準中有寫到:「本文為資訊頁。它描述了編輯社群對維基百科的規範和實踐某方面的共識。它不是維基百科的方針或指引之一。」,因此這部份不是問元維基的--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1日 (一) 00:06 (UTC)
- 元維基不是囊括所有語言的維基百科嗎?照理來說元維基會給出最中立的答案。(畢盡是元維基制定方針的,而不是中文維基的社群)--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10日 (日) 22:56 (UTC)
- 各語言評選標準跟規則都是分開的,像有些語言的FA品質非常差。跑去元維基問是很奇怪的事...這應該是去本語言百科在地的WP:互助客棧/方針討論才對--Liaon98 我是廢物 2019年3月10日 (日) 20:25 (UTC)
- @Aizag:已上繳至元維基詢問關於紅鏈的問題。等到給回覆之後會再加上元維基給的建議和提案。--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2:22 (UTC)
- 「為何不要將條目內容修改為綠鏈或藍鏈」我壓根就不覺得存在紅連算得上撤銷理由,試問我為何要迎合你的意見去做將紅連改為藍連與綠連的修改?--Aizag(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1:50 (UTC)
- @Aizag:既然閣下有如此高見,為何不要將條目內容修改為綠鏈或藍鏈。鄙人無法參與實在慚愧,雖然已了解大多數方針和指引,對於模板部分實在一竅不通,有時會加入模板實在是因為有了Twinkle的關係。還請閣下見諒並在3月23日前提報已改善為綠鏈或藍鏈,免得讓這個曾經是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中的最佳例子落為優良甚至普通條目的下場。--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1:35 (UTC)
- 「難不成要所有維基百科的條目有大量紅鏈嗎?」你這叫做無限上綱、提出滑坡謬誤,是如何牽扯到要使所有條目大量紅連?更何況有大量紅連又怎麼了?「典範條目是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中的最佳例子」旁邊一句「具體標準見什麼是典範條目」看過沒有?試問哪一條提到紅連了?至於1936年國會紀錄等失連另外再說,你早先提名時也未曾提出。--Aizag(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19:25 (UTC)
- @Aizag:會清理,最後再請社群決斷。而且典範條目根據解釋是「典範條目是中文維基百科條目中的最佳例子」,難不成要所有維基百科的條目有大量紅鏈嗎?--更新於2019/3/9--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19:12 (UTC)
- (!)意見,有關紅鏈部份,剛剛看了典範條目評選,是沒有提到紅鏈問題。--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9日 (六) 22:33 (UTC)
- (!)意見,根據方針指引來看,社群從未以紅鏈評斷條目質量優劣。況且,消除紅鏈非改善本條目的分內之事,編者不一定有能力也沒有義務消紅。至於綠鏈則是用來替代[[:en:]]這類正文跨語言藍鏈的,詳見WP:MOSIW,並無必要將紅鏈全部改為綠鏈(畢竟綠鏈只是提示可以參照外文條目創建,但是創建方式並非只此一種)。另元維基是協調、運營及維護的地方,通常不會討論條目,也不會干涉本地方針,且不同維基方針不同(如日維通常使用紅鏈後標註[[:en:]]的方式處理跨語言鏈接),故將紅鏈問題提交元維基互助客棧討論並非妥當做法。 --விகர்ணன் 2019年3月11日 (一) 07:54 (UTC)
- (!)意見我覺得以後真的要規範為了紅鏈和綠鏈這種蠢問題投票的,應該直接劃票。這篇是為了一個新加的紅鏈模板投反對,過去還有人因為我用了綠鏈而投反對呢。---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1日 (一) 09:29 (UTC)
- (!)意見,這次的問題還包括條目中部份內容沒有參考資料支持,例如序言中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在條目中沒有找到對應支持此內容的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1日 (一) 10:14 (UTC)
- 最後一段提到價格應該足以支持引言那句話了---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2日 (二) 14:43 (UTC)
- 最後一段只有提到:「這種硬幣視成色而定,價格約在215到300美元之間。2014年,一枚特殊樣幣經拍賣以4700美元成交。」,若是對紀念幣不熟的讀者,不太知道這個算貴還是便宜。--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2日 (二) 15:08 (UTC)
- @Wolfch:這篇你看一下可不可以---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10:45 (UTC)
- @Koala0090: 參考資料有有關價格的部份有"With the entire maximum mintage produced at a single mint facility, the 1936 Cleveland Half Dollar remains readily available for present day collectors and affordable even into gem grades.", 我覺得不太能支持序言提到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11:54 (UTC)
- @Wolfch:這篇你看一下可不可以---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4日 (四) 10:45 (UTC)
- 最後一段只有提到:「這種硬幣視成色而定,價格約在215到300美元之間。2014年,一枚特殊樣幣經拍賣以4700美元成交。」,若是對紀念幣不熟的讀者,不太知道這個算貴還是便宜。--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2日 (二) 15:08 (UTC)
- 最後一段提到價格應該足以支持引言那句話了---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2日 (二) 14:43 (UTC)
- (!)意見,這次的問題還包括條目中部份內容沒有參考資料支持,例如序言中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在條目中沒有找到對應支持此內容的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1日 (一) 10:14 (UTC)
- (!)意見我覺得以後真的要規範為了紅鏈和綠鏈這種蠢問題投票的,應該直接劃票。這篇是為了一個新加的紅鏈模板投反對,過去還有人因為我用了綠鏈而投反對呢。---Koala0090(留言) 2019年3月11日 (一) 09:29 (UTC)
- 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有問題模板,紅鏈超多,主旨那邊連一個來源都沒有。--David290(留言) 2019年3月18日 (一) 14:19 (UTC)
- (:)回應紅鏈不是主要問題,主旨部份內容若在後面內容也有提到,而後面內容也有參考資料,主旨部份不一定要有參考資料。--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18日 (一) 14:39 (UTC)
- 而且,為什麼你的理由跟SickManWP一樣?--Nightwayyyyy(留言、簽名) 2019年3月19日 (二) 05:43 (UTC)
- 我會請求管理員宣告此重審無效,原因是要求撤銷條目FA資格者所使用的理由不合理。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1日 (四) 23:19 (UTC)
- 已在WP:VPO請求。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1日 (四) 23:28 (UTC)
- 我覺得紅鏈太多不是問題,序言無參考資料也不一定是問題,但序言中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在後面沒有提到,參考資料也沒有佐證此一內容,不確定是否符合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中提到的「考證充足:針對相關文獻進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調查。聲稱可以由高質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22日 (五) 00:29 (UTC)
- 那要看內文是否有提及,通常這樣都不會造成可供查證問題。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2日 (五) 05:21 (UTC)
- 複製自互助客棧/其他:"由於要求撤銷條目FA資格者(所有投下「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的人)所使用的理由不合理(不屬於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情形),本人要求宣告該典範條目重審無效,並保留該條目的典範條目地位。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1日 (四) 23:26 (UTC)
- 那要看內文是否有提及,通常這樣都不會造成可供查證問題。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2日 (五) 05:21 (UTC)
- 我覺得紅鏈太多不是問題,序言無參考資料也不一定是問題,但序言中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在後面沒有提到,參考資料也沒有佐證此一內容,不確定是否符合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中提到的「考證充足:針對相關文獻進行全面而有代表性的調查。聲稱可以由高質量的可靠來源進行驗證,」--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22日 (五) 00:29 (UTC)
- 已在WP:VPO請求。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1日 (四) 23:28 (UTC)
- 其實我覺得百萬土豪難得講道理一回,那4點理由我看也還算充分,閣下既然之前在CU時IAR了一回,不如這次也IAR怎麼樣?[開玩笑的]--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1日 (四) 23:3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2016年的評選沒有明顯導致其效力受質疑的錯誤。「紅連過多」並不是與本條目相關的缺失,提名人的論點不成立。--無聊龍·留言·貢獻歡迎光臨維基餐廳 2019年3月22日 (五) 17:12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除名理由不成立。--Fran(Talk | Contributions) 2019年3月23日 (六) 08:1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COHAF ■ 2019年3月23日 (六) 13:43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標準--奈威空白鍵|留言|簽名 2019年3月23日 (六) 15:07 (UTC)
- 5支持,3反對:未達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4月4日 (四) 08:29 (UTC)
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
完成,經行政員說明且提案人表明可接受「維持原判」後,故「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FA重審以「5支持,3反對」撤銷。如需再次提名FA,需在4月22日 15:46 (UTC)之後才可再次提名。而關於其他有關「重審的反對票是否視為方針」、「重審是否有效」等問題建議各位如需討論可以日後再開一串新討論串討論。同時在討論中提到的另外2個FA重審:「約翰·亞岱爾」、「天津市」仍然視為有效提名,這3者重審時間均維持14天不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4月4日 (四) 08:27 (UTC)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要求撤銷條目FA資格者(所有投下「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的人)所使用的理由不合理(不屬於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的情形),本人要求宣告該典範條目重審無效,並保留該條目的典範條目地位。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1日 (四) 23:26 (UTC)
- 其實我覺得百萬土豪難得講道理一回,那4點理由我看也還算充分,閣下既然之前在CU時IAR了一回,不如這次也IAR怎麼樣?[開玩笑的]--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1日 (四) 23:33 (UTC)
- IAR是為了建立秩序,而不是破壞秩序。如果我自己貿然關閉,這樣會壞了規矩,也會造成很大的爭議。雖然提請重審人的理由確實存在,但確實也不是是典範條目地位需要被撤銷的理由,所以為避免錯失一個典範條目,這個重審投票應該被宣告無效。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2日 (五) 05:16 (UTC)
- 然後那個人把特色條目放上優良條目重審,這案子一望而知不符合資格,我speedy close,存檔之後那個人上我茶寮誣陷我破壞。最近半個月我的氣運糟糕透頂了,不知道各位怎樣看。--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論功行賞·刻石留名 ) 2019年3月22日 (五) 19:20 (UTC)
- 這種時候不是應該反思自己的問題嗎?--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2日 (五) 23:20 (UTC)
- 科學點講句,我氣運不好並不是主觀因素可以扭轉(誰不想天天好運啊)。上一筆舊帳也別計了,這次是他在誣陷我破壞,我可沒有做錯甚麼,叫我反思也就是說他對我錯這樣嗎。--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論功行賞·刻石留名 ) 2019年3月23日 (六) 01:06 (UTC)
- 嘖。需要我去批評他嗎?--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3日 (六) 07:10 (UTC)
- 科學點講句,我氣運不好並不是主觀因素可以扭轉(誰不想天天好運啊)。上一筆舊帳也別計了,這次是他在誣陷我破壞,我可沒有做錯甚麼,叫我反思也就是說他對我錯這樣嗎。--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論功行賞·刻石留名 ) 2019年3月23日 (六) 01:06 (UTC)
- 這種時候不是應該反思自己的問題嗎?--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2日 (五) 23:20 (UTC)
- 然後那個人把特色條目放上優良條目重審,這案子一望而知不符合資格,我speedy close,存檔之後那個人上我茶寮誣陷我破壞。最近半個月我的氣運糟糕透頂了,不知道各位怎樣看。--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論功行賞·刻石留名 ) 2019年3月22日 (五) 19:20 (UTC)
- IAR是為了建立秩序,而不是破壞秩序。如果我自己貿然關閉,這樣會壞了規矩,也會造成很大的爭議。雖然提請重審人的理由確實存在,但確實也不是是典範條目地位需要被撤銷的理由,所以為避免錯失一個典範條目,這個重審投票應該被宣告無效。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2日 (五) 05:16 (UTC)
- 土豪到底在幹什麼。。。佛叻--Rowingbohe(簽/討|專題·CUCC·地方志交流群) 2019年3月23日 (六) 01:50 (UTC)
- 「元維基不是囊括所有語言的維基百科嗎?照理來說元維基會給出最中立的答案。(畢儘是元維基制定方針的,而不是中文維基的社群)」,無言以對。--Rowingbohe(簽/討|專題·CUCC·地方志交流群) 2019年3月23日 (六) 01:51 (UTC)
- 追加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約翰·亞岱爾;另本人已警告相關人士。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3日 (六) 03:34 (UTC)
- 該用戶可能較不熟悉方針與指引。——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3日 (六) 05:12 (UTC)
- @Sanmosa、Super Wang、Rowingbohe:吐個槽,下次FL有紅連的列表直接投反對、提重審就好,不用管來源是否齊全這樣。合理嗎? 現在應該缺點在於:反對票雖然說是要說明理由,但理由是不受限制的,在FA/FL/GA也沒有特別強調反對票的理由要合理,是不是應該順便更改下規定阿? 不然刻意針對FA/FL/GA的一字一句故意做紅連,故意提重審這樣都有效嗎? 現有問題應該是那個反對票的規則沒有強調所謂合理性吧? 那是不是應該提出新的方針並對現有的重審結束後等待共識出來呢? 字詞的話,難道要統一字詞才甘願嗎? 那「NoteTA」還有什麼意義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3日 (六) 12:01 (UTC)
- @Z7504:其實我很想找個機會和百萬土豪說明一些規則,但總感覺跟不上他的速度。倒不如說規則本身就有漏洞。--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3日 (六) 13:38 (UTC)
- 我認為不應當強制關閉這個典範條目重審。此例一開,將來又要多出很多糊塗案子,最後又要仗着社群沒有共識,大興人治。理由很簡單,既然你們都知道評審中有亂來的現象,為什麼厚此薄彼,只關心典範評審,不關心DYKC?我認為,既然社群不拿評審混亂當問題,那麼哪怕一些維基人顯然不具備評審所需的責任心和能力,仍然要尊重他們投的票:DYKC是這樣,GA/FA/FL也應該這樣,沒什麼不合理的。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3日 (六) 13:30 (UTC)
- 在這裏需要澄清一下,土豪也就是一個不熟悉方針的新人而已,包括GA、FA的分別。我們身為維基百科編者,就應該以熱情的態度去教導他們方針和指引,而非靠警告。如果他依然我行我素,那就客氣地提醒他吧。這就只是我半個新手的意見而已,大家可以漠視。--維基病夫(學生會·留言·愛荷華專題)發表於 2019年3月23日 (六) 14:05 (UTC)
- 幾個(?)疑問:
- 以前就有討論過支持票在FA/FL/GA可以不寫理由,為何DYK堅持要寫成:「{{支持}}:符合DYK標準」之類的理由才可以呢?
- DYK和FA/FL/GA不太一樣的地方是DYK並沒有重審的問題吧? 而FA/FL/GA只要區區一張反對票重審,就一定得拿至少6張支持票或者8張支持票才能抵銷重審的問題嗎? DYK的4票支持票顯然比較好計算些(而且通常都還是機器人自動判斷的),但DYK不是也有因為在存廢討論中而導致結果必須等到存廢討論結束才能判定的嗎? 那FA/FL/GA呢? 會不會都要日後投票結果有爭議的時候去互助客棧搞討論、搞出共識後再決定是否撤銷資格或是否入選呢?
- 請問要說DYK和FA/FL/GA可以適用「投票不能代替討論」嗎? 如果是的話,那還搞這些評選做什麼?
- 如果依照這種重審,嗯...談無效的重審空間應該是有的,其他人怎麼看?--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3日 (六) 15:36 (UTC)
回答:
- 因為以前DYK很多離題票,所以規定了要用「符合DYK標準」來做標準答案。這句同時暗示著,一但條目被發現確實不符標準,被掛上模版,支持票視為自動失效。
- DYK沒有重審。FA/FL/GA以前並不是這樣重審的,但因為舊制被認為對舊FA保護太強了,所以改例,希望能更容易將老FA拉下來。
- DYK/FA/FL/GA明顯是數票數的。討論的價值在於幫助主編改善條目。
- 社群共識位階高於方針。如果作成一項重審無效的共識,自然可推翻重審結果。--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3日 (六) 16:43 (UTC)
- @Temp3600::就是因為這個數票的機制,讓有些維基人有機可趁,直接灌票。算了,你們不要管我好了。--沒錢的千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3日 (六) 21:19 (UTC)
- 評審中的討論的價值不僅是幫助主編改善條目:它是社群的公開交流,對所有關注該評審的維基人都有意義,它能夠促使社群達成共識。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2:20 (UTC)
- @白目金百利:這個應該還稱不上所謂「需不需要管某些用戶」的問題吧,又沒有明顯的「拉票」問題,所以沒有用戶需要被管制,現在應該是要針對事情而不是人討論。如果認為DYK、FA/FL/GA評選要和授權投票、授獎投票一樣要採用百分比制度應在討論頁提供看法,並讓別人討論看看。這個投票結果已經知道是「5支持,3反對」了,如果只按照票數計算明顯是撤銷資格的,就看社群如何針對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重審作出一個共識判決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2:23 (UTC)
- @Z7504::不是這個意思,用戶和投票是兩件不同的事,鄙人也不是在說關於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重審。只是評選本身的體制就有問題,標準太過概括(例「它的行文具有吸引力和專業水準」吸引力和專業水準因人而異,有人只要認為讀得通就好(通常都是這些人投下贊成),有人像我就會一定要用詞,文法全部都對(通常都是這些人投下反對)。這就是社群有時還不了解我的觀點的其中之一個原因。)"沒有偏頗"(POV)也是一樣的意思。雖然就像Aizag說的:"這好比開膛手傑克殺害了某人之事實,提名者卻用這種自創的標準要人找出開膛手傑克究竟是誰一樣荒謬",但對我而言,這就叫模稜量可(即使是非常細微的細節)。--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2:40 (UTC)
- 我不認為這樣的雞蛋裏挑骨頭和要求公雞下蛋有何分別。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3:18 (UTC)
- 有嗎?看不出來要求公雞下蛋和要求母雞下蛋的差別,再說閣下可有參考過海馬?公海馬生寶寶,母海馬不負保母責任--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3:31 (UTC)
- 再說,雞蛋裡也是有可能有骨頭的--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5:38 (UTC)
- @白目金百利:如果閣下執意認為公雞和母雞下蛋、雞和海馬沒有分別的話,我只能夠認為閣下遊戲維基規則。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6:44 (UTC)
- @春卷柯南:請密切留意。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6:46 (UTC)
- 有嗎?看不出來要求公雞下蛋和要求母雞下蛋的差別,再說閣下可有參考過海馬?公海馬生寶寶,母海馬不負保母責任--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3:31 (UTC)
- 問題看起來是評審標準太過概括,其實還是因為評審者缺乏共識,自說自話。解決辦法就是多做評審並且多討論。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3:34 (UTC)
- 我不認為這樣的雞蛋裏挑骨頭和要求公雞下蛋有何分別。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3:18 (UTC)
- @Z7504::不是這個意思,用戶和投票是兩件不同的事,鄙人也不是在說關於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重審。只是評選本身的體制就有問題,標準太過概括(例「它的行文具有吸引力和專業水準」吸引力和專業水準因人而異,有人只要認為讀得通就好(通常都是這些人投下贊成),有人像我就會一定要用詞,文法全部都對(通常都是這些人投下反對)。這就是社群有時還不了解我的觀點的其中之一個原因。)"沒有偏頗"(POV)也是一樣的意思。雖然就像Aizag說的:"這好比開膛手傑克殺害了某人之事實,提名者卻用這種自創的標準要人找出開膛手傑克究竟是誰一樣荒謬",但對我而言,這就叫模稜量可(即使是非常細微的細節)。--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2:40 (UTC)
- 私認為重審保留的票數應低於首次評選通過所需票數,或可採相對多數+通過票門檻。——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4日 (日) 02:46 (UTC)
- "私認為重審保留的票數應低於首次評選通過所需票數"這叫偏頗保留。--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2:49 (UTC)
- 我不評論這是不是偏頗保留,但是我也不贊同。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3:09 (UTC)
- 或許這樣:我要求就著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條目序言中的「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裏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未有參考資料也佐證的問題重新進行FA重審,又或是在條目刪去該句後宣告重審無效;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約翰·亞岱爾仍然傾向宣告無效。我同時希望能夠修訂提出GA/FA/FL重審的門檻,避免造成不合理重審的現象。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3:15 (UTC)
- 我覺得如果重審中爭議比較大,可以考慮適當延長投票時間。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3:24 (UTC)
- @白目金百利:重審的理由不受限制的一個例子。的確,「這標準不是方針沒錯」,有沒有要提議反對票理由應有限制範圍或者提議讓FA/FL/GA的標準都是方針的意思呢? Aizag也認為每一個用戶對於這些的標準都是不一樣的阿,那要不要來一併討論呢?(這個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問題保證有的吵了,如果最後真的還是視為撤銷的話,那其他用戶可能在30天後還會有打算重新提名的可能性會較高些)--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3:21 (UTC)
- @Super Wang、Sanmosa、Aizag、Rowingbohe、SickManWP:,@春卷柯南、Ericliu1912、Temp3600:--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3:24 (UTC)
- 我知道你不把該條目FA撤銷誓不罷休了。你差不多一點吧。之前去元維基forum shopping不說,現在又來一句「元維基是囊括所有語言的維基百科」,我只能說你應該去看看不要把維基百科縮寫成「維基」了。--スーパー ワン※我こそが、「天下無双」のつわものなり! 2019年3月24日 (日) 05:58 (UTC)
- 很明顯有必要限制反對票範圍,否則一會兒公雞為甚麼不能下蛋、太陽為甚麼不是從西方升起這類反對理由隨時都能夠在GAR/FAR/FLR出現。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4日 (日) 06:44 (UTC)
- @Super Wang、Sanmosa、Aizag、Rowingbohe、SickManWP:,@春卷柯南、Ericliu1912、Temp3600:--十五萬土豪(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3:24 (UTC)
- 管起來!趁着社群還沒有達成共識,趕快管起來!只有鐵腕不講理但是「敢於操作」的管理員才能救維基百科!(反諷)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4日 (日) 08:18 (UTC)
- 這討論串已經夠長的了,所以這一個討論究竟對那2個FA重審該如何判決呢? 只要沒人說,就只要擺著把FA評選當作頁面存廢討論來看待,慢慢來就好[開玩笑的],哈哈。說著說著,下一個重審馬上換多數人都知道的中國天津市了。好了,各位對於有爭議的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和約翰·亞岱爾重審如何看待或者判決/判定呢? 放大強調:如果重審的反對票理由限制問題仍然不解決的話,日後提重審或反對票被嫌不合理還是只能用傳統方法請一堆符合資格的用戶投下所謂的「抵銷票:除名理由不成立/反對票理由不合理」之類的理由多票。至於說要對FA/FL/GA的重審理由或反對票理由限制提方針嗎? 那些標準是不是也應該同時提方針呢?--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5日 (一) 23:26 (UTC)
- @Z7504:不如直接進行投票好了,雖然不能代替討論,但也至少能表達一定程度的共識。——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6日 (二) 00:47 (UTC)
- 再ping一次@Sanmosa、Super Wang、Rowingbohe、Ericliu1912、Aizag、@白目金百利:那就對這個投票延長一個禮拜期限大家有無意見? 先看各位的意思,不然叫移動評選的人怎執行呢? 想必未來以後看到那些存檔的讀者或編者看了只能說,維基百科讀者都認為一個頁面到底要不要成為方針「只能共(閩南語/台語),沒有共(國語)」[開玩笑的]。人事任免投票和DYK都有各自延長投票的例子,就看各位意思了,總是要結案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6日 (二) 01:05 (UTC)
- @Z7504:(其實我的意思是在這裡問要不要限制投票理由啦 Orz⋯⋯)——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6日 (二) 06:26 (UTC)
- (:)回應:照經驗,繼續擺著條目投票也不會有什麼更動,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的撤銷我可以接受,因為「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確實無依據可作證,這點資深維基人Wolfch亦有提及。約翰·亞岱爾的理由根本是胡鬧,應以不合乎重審理由、關閉評選處置。「對FA/FL/GA的重審理由或反對票理由限制提方針嗎?」這些資格當選需都符合方針,那撤銷理由應亦同,我贊成將反對票限制於方針內。--Aizag(留言) 2019年3月26日 (二) 01:26 (UTC)
- 贊成把反對票限制於方針內。延長一星期無必要。--S Wang👉中文—烏爾都語協作計劃❤ 2019年3月26日 (二) 04:52 (UTC)
- @Ericliu1912:是要討論反對票的理由沒有錯,但還是一個一個來吧。反正未來交棒給其他人執行移動評選的時候他們也許也會遇到這種情況,所以反對票理由應該如何限制要堅持用方針開新的一串討論還是要開個專題投票來執行呢? 比較希望用專題投票來決定,但也要問各位的意思。就算這位用戶可能給了不少評選的麻煩,但也同時證明了維基百科也是會有缺陷之處吧? 畢竟就像上面所提過的那個「放大強調」一樣,不解決未來還是仍然只能用傳統方式。--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6日 (二) 07:02 (UTC)
- 重開投票是不錯的解決方案。如果要限制理由,就要想好誰有權利判斷的問題。這個職位有權力擋住所有的重審。--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7日 (三) 14:46 (UTC)
- 囧rz……不想看到下一個「Aotfs2013和ArthurLau1997人事任免投票」這種為了是否延長而要請求行政員,會不會最後連為了決定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是否延長投票期限都要請行政員裁定呢...? (評選是否延長期限也沒有一定共識是其中一個問題)--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7日 (三) 15:48 (UTC)
- 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這個例子肯定不用,因為我們上面已經討論了一大堆,足夠作成社群共識。但如果日後有同類情況,當然就麻煩多多....所以以前的扺消票,有存在的原因。--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7日 (三) 16:04 (UTC)
- @Temp3600:這個例子應當決定日後爭議的結果是要「維持原判」或者「延長期限」(如同上面提到的Aotfs2013和ArthurLau1997人事任免投票)。比如現在棒球比賽都有電視輔助判決決定是否改判,那麼「現在這個討論串也算輔助判決決定是否延期」。如果決定「維持原判」那就是以「5支持,3反對」撤銷FA資格處理掉,如果是「延長期限」則多延長一個禮拜後再重新計算一次票,以延長過後的結果為主--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01:27 (UTC)
- @Temp3600、Z7504:對不起,這兩種處理方法我也不認同。個人認為應該推倒重來,重新進行評審方為上策。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8日 (四) 08:43 (UTC)
- @Temp3600、Sanmosa:整個評選重來也不是不行,只是現在這個問題還沒解決 囧rz……。如果整個重來,那麼「票數」也必須重新計算,前面所有投過的票一律不計算才可視作重來(即:前面已經有投過票的用戶都可以再表決一次,但前面的結果不計),而且評選時間也要照FA的程序走。不知其他用戶要用哪個方法?--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11:02 (UTC)
- 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8日 (四) 11:12 (UTC) 「推倒重來,重新進行評審」意思即是「把原有評審宣告無效,並立即重新進行重審」,由於先前的評審被評為無效,所以可以當成沒有先前那一次評審,所以新的評審並不受時間限制。另外,個人認為其實裁掉那句沒來源的說話就可以了,條目基本上只不過是這個問題而已(已裁掉)。
- 白目金百利強迫整個理由重新用一次提重審嗎 囧rz……,如果沒有淨支持8票還不是會被撤銷? 所以反對票要討論納入方針的範圍和要如何計算票數會是接下來更大的問題......總不能簡單一句「忽略FA的一切規則」直接重來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11:21 (UTC) 那要由誰發起重審呢? 要叫
- Σανμοσα子罕言利與命與仁 2019年3月28日 (四) 11:26 (UTC) 按規則,任何人都可以發起重審,如果大家同意的話姑且由我發起重審吧,理由那一欄直接放這個討論的連結就好,反正提出重審者不一定要投反對票(例如改善GA/FA/FL的動員令需要發起重審)。
- 再ping一次@Sanmosa、Super Wang、Rowingbohe、Ericliu1912、Aizag、@白目金百利:那就對這個投票延長一個禮拜期限大家有無意見? 先看各位的意思,不然叫移動評選的人怎執行呢? 想必未來以後看到那些存檔的讀者或編者看了只能說,維基百科讀者都認為一個頁面到底要不要成為方針「只能共(閩南語/台語),沒有共(國語)」[開玩笑的]。人事任免投票和DYK都有各自延長投票的例子,就看各位意思了,總是要結案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6日 (二) 01:05 (UTC)
- @Z7504:不如直接進行投票好了,雖然不能代替討論,但也至少能表達一定程度的共識。——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6日 (二) 00:47 (UTC)
- 至於「是否把評選的反對票限制於方針內」這個問題等「爭議結果是否延長期限」解決後再開一串新討論串也不遲(這也是為什麼會想問候選人的原因吧)。放大強調那邊已經寫過了。人人嘴巴各自講一句不同的話不是共識,等要談何謂共識的時候就是再說不同的話、不同想法,惡性循環而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01:35 (UTC)
- @Z7504:,以克利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為例子,之前劉嘉在FA這個條目同時,他也在撰寫其他類型條目,也在申請重申其他編輯的FA條目。彼時包括我在內的一些編輯對此提供了一些建議:隨着FA和GA在感官標準的變化,很多條目都會遇到重審的情況。劉嘉在提請重審別人的FAGA同時,是清楚知悉自己主創的條目在可預期未來是會被他人提請重審。所以現在有人提請重審我認為不是違反規則的,它的身份無論是傀儡還是劉嘉此前的政敵,均不受此影響。至於在重審或者提請的過程中,那些熱衷於攻擊他人而缺乏編輯能力、編輯素養的人,就當是空中的一股惡臭罷了。平常心重要。🌜山西特產批發零售™️🌽🌶️🍎🍠🐓🐐(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04:29 (UTC)
- 編輯能力不足不怕,怕的是不負責任,胡寫亂寫,並且對評審進行擾亂。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06:04 (UTC)
結案討論
- @Walter Grassroot、UjuiUjuMandan、Super Wang、Ericliu1912、Rowingbohe:好啦,現在已經有3個方案了:對於這個爭議重審,要「維持原判」、「延長期限」還是「重新一輪」或者還有人有其他的提案嗎? (分段寫,不然看起來很亂)--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11:38 (UTC)
- 重審是一種更為正規的做法。「延長期限」算是折衷避免跑程序;「維持原判」的話,建議立刻提請再選。--Temp3600(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11:55 (UTC)
- 我建議「維持原判」,在典範條目評選結束後的30天後再重選,避免因「同一個條目在距上一次優良條目或典範條目評選結束後不滿30天內重複提名」而使評選無效,另外,若對條目有想法,認為需要改善的可以在這段時間提出或是動手改善。--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13:46 (UTC)
- 贊同。最多就是一個合格條目一個月之內失去資格。不必為了一件事情臨時設立規則。如果想完善規則,完全可以並行操作,按照正常修改規則的流程做事。法外開恩越少越好。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15:35 (UTC)
- 我再補充一下,我上述提到的「在典範條目評選結束後的30天後再重選」是在有人對該條目有一定熟悉度,願意提名該條目重新參加典範條目評選的情形下才成立。在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中有提到:「提名者可以陳述自己的觀點,並對不同於自己的意見進行辯護。」,我自認對條目的內容還沒有那麼熟悉,在典範條目評選過程中針對不同意見進行辯護比較難--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04:50 (UTC)
- @Wolfch:表示提重審的提名人隨便講個理由叫別人處理都可以嗎? 想起外白渡橋的GA重審還不是最後自行撤銷而且還要幫忙找理由、找來源?--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06:46 (UTC)
- 我覺得若評審人力足夠的話,針對優良條目或典範條目,理由不合理的重審就會以很多的「條目符合標準」作結(不過是比較耗人力就是了)。另外,針對目前討論的條目(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我認為(在原定的投票期之內)重審理由有部份成立,因此建議此評選先維持原判。--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11:59 (UTC)
- @Wolfch:表示提重審的提名人隨便講個理由叫別人處理都可以嗎? 想起外白渡橋的GA重審還不是最後自行撤銷而且還要幫忙找理由、找來源?--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06:46 (UTC)
- 我裝一次外賓,假裝認為評審是可靠可信的,那麼大家應該信任評審,假如沒有人願意重新提名,說明那個條目就不應該是FA嘛。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07:11 (UTC)
- 我再補充一下,我上述提到的「在典範條目評選結束後的30天後再重選」是在有人對該條目有一定熟悉度,願意提名該條目重新參加典範條目評選的情形下才成立。在Wikipedia:典範條目評選中有提到:「提名者可以陳述自己的觀點,並對不同於自己的意見進行辯護。」,我自認對條目的內容還沒有那麼熟悉,在典範條目評選過程中針對不同意見進行辯護比較難--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04:50 (UTC)
- 贊同。最多就是一個合格條目一個月之內失去資格。不必為了一件事情臨時設立規則。如果想完善規則,完全可以並行操作,按照正常修改規則的流程做事。法外開恩越少越好。 --Ujui Uju Mandan(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15:35 (UTC)
- 支持本次維持原判,但也建議必須儘快建立提名相關規範,以免後人重蹈覆徹。——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28日 (四) 16:00 (UTC)
- @Wolfch、UjuiUjuMandan、Ericliu1912:上面Aizag、Super Wang也算是一種表明維持原判吧? 那@Sanmosa:能接受這個結果嗎? 至於其他兩個:約翰·亞岱爾、天津市則是依照理據無效直接關閉...反倒認為不是一個好的方法,既然要秉持公平而且沒有新的方案定讞改變現有規定以前,那麼這2個重審也應該像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走完時間而不適用所謂的「忽略FA的一切規則」。而如果提一個反對理由是完全不存在的理由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送至VIP還是怎樣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8日 (四) 23:50 (UTC)
- 不同意維持原判,以上評審應全部宣告無效,否則評審規則沒有因忽略而修改的基礎;而且重審提請人基本上已經被社羣認定為遊戲規則,不宣告無效和助長遊戲規則沒分別。這是我的基本原則和底線。Σανμοσα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塔納通·宗龍倫吉 2019年3月29日 (五) 08:37 (UTC)
- @Wolfch、UjuiUjuMandan、Ericliu1912、Sanmosa:「行政員」有寫明到「須具備在出現複雜情況的時候決定投票共識及結論,並能有效地對這些決定做出全面解釋的能力。」,請問是否該是行政員出來說話的時候了呢? 能不能問問行政員該怎麼辦呢? 仍然還是有反對這個判決的聲音阿,對不對,而行政員不講半句話就能當行政員嗎? 最後存檔的時候別人看了存檔只能說「我怎麼有看沒有懂」說讀者吃虧嗎? 又或者讓那個FA重審繼續放到4月22日 15:46 (UTC)再存檔嗎? 因為如果立即重審又會有人說「不符合30天再次提名」這個問題啊--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13:44 (UTC)
- 贊成由行政員決定投票共識及結論--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13:54 (UTC)
- 不反對,這樣也能夠為修例立下基礎。Σανμοσα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塔納通·宗龍倫吉 2019年3月29日 (五) 14:45 (UTC)
- 我也贊成由行政員出面。--章安德魯(留言) 2019年3月29日 (五) 16:56 (UTC)
- ping近期比較活耀的5位行政員@Alexander Misel、Manchiu、Shizhao、Stang、Wong128hk:幫忙看看這3個FA重審: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約翰·亞岱爾和天津市要怎麼處理吧,看是要以無效提名為由作結並存檔,還是要依照現有的規則處理怎樣的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30日 (六) 02:35 (UTC)
- 我也在此重新提醒一下: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FAR的所有合理理由已經因為本人的修改已消失。Σανμοσα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塔納通·宗龍倫吉 2019年3月30日 (六) 04:52 (UTC)
- 另外補充一下,評選時間若不延長,是到3/23截止,而當時重審理由仍有部份成立,Sanmosa的修改是在3/28才進行的。--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30日 (六) 05:14 (UTC)
- 又或者如果Sanmosa非常不滿意這個此次結果,可以在4月22日 15:46 (UTC)後再次提名,期間內把一切問題解決掉再次成為FA是有可能的(其修改確實是已經超過評選期間才逕行修改的)。順便一提,行政員同時也可以參考管理員候選人的回答--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30日 (六) 09:50 (UTC)
- 另外補充一下,評選時間若不延長,是到3/23截止,而當時重審理由仍有部份成立,Sanmosa的修改是在3/28才進行的。--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30日 (六) 05:14 (UTC)
- 我也在此重新提醒一下: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FAR的所有合理理由已經因為本人的修改已消失。Σανμοσα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塔納通·宗龍倫吉 2019年3月30日 (六) 04:52 (UTC)
- 所以行政員在哪裏?Σανμοσα y=0 regardless the value of x 2019年3月31日 (日) 03:40 (UTC)
- @Sanmosa:行政員自己都可以不用講半句話就能當行政員,那下次如果有人要選行政員門檻是不是要降低阿[開玩笑的],都沒有半個回應是要怎麼結束討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3月31日 (日) 11:03 (UTC)
- 這不是玩笑,這種時候行政員還不出來那乾脆不要當了。——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CUCC) 2019年3月31日 (日) 15:45 (UTC)
- 已在幾位行政員的討論頁中留言, 請求協助處理(若用ping的聯絡不上,也可以在用戶討論頁留言)。--Wolfch (留言) 2019年3月31日 (日) 16:02 (UTC)
- 我認為可以考慮重審,再不通過的話就認為不通過。我不願意隨便宣布一個投票無效。--1=0,歡迎加入WP:維基百科維護專題 2019年3月31日 (日) 23:46 (UTC)
- 雖然我認為這次的重審投票結果並沒有充分表達社群共識,但我認為目前的規定之下,沒有足夠支持宣布投票無效或延長投票的理據,認為在更改規則前,仍按照目前的結果處理(投票有效,不同意結果待30天後再提)。但也認為這次的重審投票(包括後兩個提名)表現出特色條目重審機制存在問題,應儘速修補。個人認為應該訂出「不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票的最低門檻,如果此意見票數太低代表重審不通過,這樣可以自動排除那些社群主要意見認為不合理(或就算有部分能成立,但不成比例的理由)的重審提名。ffaarr (talk) 2019年4月2日 (二) 03:30 (UTC)
- 關於這個重審標準,在討論頁是在想要不要比照FP重審辦理啦...既然連行政員都認為不能宣布投票無效,也沒有延長投票的必要(加上其他用戶也有這麼認為沒有這個必要),還是先這樣結束掉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4月2日 (二) 03:54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典範條目評選(第二次)
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提名人: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4日 (二) 14:09 (UTC)
- 投票期:2019年5月14日 (二) 14:09 (UTC) 至 2019年5月28日 (二) 14:09 (UTC)
下次可提名時間:2019年6月27日 (四) 14:10 (UTC)起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提名人票。根據我在先前關於該條目的典範條目重審的有效性的討論的描述,Talk:克里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特色條目候選 (第2次)中的除名提請人的唯一合理除名理由(有關「相對於同時代的其他紀念幣而言,克裏夫蘭百年紀念半美元如今屬於較為廉價的收藏品」句)已被解決,而其他除名理由皆不合理;故今重新提出典範條目評選。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4日 (二) 14:09 (UTC)
- 在此邀請@Wolfch、Aizag、Vikarna、Koala0090、Nightwayyyyy、@Super Wang、無聊龍、Fran1001hk、Cohaf:參與評審。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4日 (二) 14:15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符合標準。--Fran·1001·hk 2019年5月14日 (二) 22:4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おつかれ平成、よろしく令和。by Super Wang. 2019年5月14日 (二) 23:4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14日 (二) 23:51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5月15日 (三) 01:58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 -- ウィカルナ 2019年5月15日 (三) 04:04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無聊龍·留言·貢獻香港圖片願望單徵集中 2019年5月15日 (三) 08:06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Danielidk 討論頁│簽到 2019年5月15日 (三) 08:30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感謝貢獻﹗--蟲蟲飛♡♡→♡℃※留言 2019年5月15日 (三) 11:49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我記得上次是投支持,這次維持上次的投票,@Sanmosa:吐槽一下,你上面Talk的連結根本沒有連到該段落,可能是繁簡的問題。--奈威空白鍵|簽名 2019年5月16日 (四) 00:53 (UTC)
- 已修正。Σανμοσα以有涯隨無涯,殆已! 2019年5月16日 (四) 08:49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Aizag(留言) 2019年5月17日 (五) 11:34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Wolfch (留言) 2019年5月18日 (六) 12:02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白目金百利、USSIS --Rowingbohe♬歡迎加入地方志交流群(台州專題/留名) 2019年5月25日 (六) 02:15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Cohaf(talk) 2019年5月27日 (一) 11:34 (UTC)
- 符合典範條目標準--苞米(☎) 2019年5月28日 (二) 00:11 (UTC)
- 15支持:符合標準--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 2019年5月28日 (二) 23: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