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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Amazingloong (留言) 2011年6月2日 (四) 13:59 (UTC) 回覆

你知道嗎?
你知道嗎?

恭喜您!您最近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條目八仙橋經推薦後,獲選於首頁作新條目展示。如果希望推薦其他您關注的條目,歡迎前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提名。在您建立或大幅改進的所有條目中,總計有8篇條目獲推薦作首頁新條目展示。

8

請勿無理取鬧!

都已經提刪三次了,我勸你不要做無用功。——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5月16日 (六) 05:37 (UTC)回覆

化學專業術語投票

請參與投票、提案、或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5年6月#化學專業術語投票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5年5月#辭海IUPAC比一比--❦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5月16日 (六) 10:15 (UTC)回覆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5年5月#新來源證據推倒蘇州的方案的基本論點,已要求@SzMithrandir@蘇州宇文宙武撤回其投票案,在此通知。--❦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5月16日 (六) 12:22 (UTC)回覆

通知一下

[1]--❦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5月21日 (四) 12:31 (UTC)回覆

關於提刪用戶頁

我看到您以違反用戶頁方針為由提刪「蘇州宇文宙武」的用戶頁,那麼您看到像「096型核潛艇」的用戶頁這樣的頁面會提刪嗎?--Lanwi1(留言) 2015年5月21日 (四) 19:05 (UTC)回覆

蘇州就化學元素條目首段格式問題致中文維基社群的公開信

首先,本人就該問題造成互助客棧條目探討版嚴重擁堵並有可能涉及擾亂和破壞禮儀而致歉,但本人聲明這並非本人的初衷,如有打擾還請社群的各位海涵。本人認為有必要將此問題的來龍去脈向大家說明,並提出本人的個人看法,供社群就解決此問題作為參考。

該問題本來不應該成為問題,緣起本人與User:Alfredo ougaowen君關於Doctrina條目的一場爭議,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標題到底是使用拉丁文源詞還是英文,或者使用其中一個中文意思作為標題。在該問題還未解決的情況下,本人突然發現本人使用的Chrome瀏覽器來源於化學元素的英(法)文名,點開,發現其首段外文名Chromium未標註語言名稱,想起看到過家中的1999年版《辭海》附錄《國際原子量表》中各元素除了列出化學符號外就只列出了拉丁文名稱,其中鉻的拉丁文名貌似就是Chromium,而且本人雖然不是化學本科出身,但對於化學一向很感興趣,初中時化學是全班第一,中考全市第一(99分,無100分),高中時為班級化學課代表,本人很清楚地記得老師說過元素的化學符號就來源於拉丁文名,而當初元素周期表草創時期,拉丁文也是國際科技通用語文(類似地,在生物學界學名也是用拉丁文)。因此,本人很自然地在條目首段的Chromium前加了拉丁文。然後就受到了Alfredo ougaowen的跟蹤,他質疑並回退了本人的編輯,他認為Chromium不是拉丁文,本人就又找出最新的《辭海》的pdf版給出來源,但他還是半信半疑。本人發現很多元素的條目都在首段加入英文,這不符合元素符號來源於拉丁文的常識,就想乾脆在所有元素條目首段加入拉丁文和《辭海》來源並刪除英文,又在等條目執行加入拉丁文的想法,但一直受到Alfredo ougaowen的跟蹤和質疑。Alfredo ougaowen持續地將問題反應到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本人每改一個元素他就加一個討論,還不停地@本人,讓人不勝其擾。之後User:Hanteng等人加入討論,對我加拉丁文的行為口誅筆伐,本人也予以還擊,並提出了投票解決的方案,該問題遂演變成現在這個局面。

這位始作俑者User:Alfredo ougaowen是個標準的加英文派,常常在編輯的一些條目中加入不必要的英文,如在意大利半島亞得里亞海雲豹奈梅亨東方狍等與英文或英語國家沒有半毛錢關係的條目加入英文,屢教不改。他還創建了標準藏語原始漢藏語文藝復興拉丁語等語言類條目,也都是與英文無關的,他偏偏要加入英文。對於的首段,他堅持Chromium是英文,卻對本人拿出的《辭海》來源證明Chromium是拉丁文一再懷疑。因為該問題一再擴大,才形成了今天這個局面。Alfredo ougaowen加入英文的理由很簡單,說加入英文有助於讀者閱讀,對於本人刪除他所加英文的舉動,他認為是妨礙編輯的行為而一再回退。對於他的行為,本人還是一句話,要看英文的請去英文維基,這裡是中文維基,不是英文維基中文版,沒有必要在與英文或英語國家無關的條目中加入英文。對於是否加英文的問題,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關於在非英語條目添加英語名已基本討論完畢達成共識,基本上參與編輯的資深編輯和多數管理員都認可沒有必要在與英文或英語國家無關的條目中加入英文,但是Alfredo ougaowen的行為與此認可是背道而馳的。其實Alfredo ougaowen等加英文派的理由十分牽強,要說加英文便於閱讀和編輯,那為何不加德文、法文、西班牙文等其他大語種呢?如果一定要加英文才能便於閱讀和編輯的話,乾脆在每個條目的中文正文下加上英文譯文,這樣就完全能「便於閱讀和編輯」,豈不更好?那樣的話,中文維基幹脆改名英漢或者漢英維基得了。所以在這個問題上不應該有任何討論的餘地,而應該堅決對加英文派說不。

至於該問題所涉及的另一位維基人User:Hanteng君,想必大家對於本人與他的恩恩怨怨並不陌生。在這個問題發酵初期,Hanteng與本人在獨裁政體條目是否存在中立性問題這個問題上又發生了爭執。眾所周知,我們兩人的政治立場大相徑庭,爭議是難免的,而Hanteng一向什麼事都愛插一腳,對於本人的任何看法從來都是反對的。既然Hanteng重新開始活躍,那麼他反對本人在化學元素條目首段格式問題的立場也是非常正常的。Hanteng的長處在於找資料,但他的短處是不會長話短說,而且喜歡長篇大論,到處口誅筆伐,重複話題(我戲稱為「祥林嫂」式的抱怨,以及「貼大字報」),他一下子開了N個(本人沒數)相關話題對本進行「討伐」,以至於管理員User:Shizhao也看不下去,對他進行了警告(請集中在一個章節討論,不要到處開新章節。再這樣下去,應該算是擾亂維基百科了--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5年5月20日 (三) 01:57 (UTC))。都說太長不看,加上本人處於畢業答辯的最後關鍵時期,難以一一予以回應,但這樣反而給大家一個印象——Hanteng比本人更有道理。實際上,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兩人都有道理,完全不是Hanteng單方面宣稱的那樣本人的討論都是「誤導」和「謊言」,甚至是「無知」和「反智」。

Hanteng一再宣稱的本人有關「貝采利烏斯用拉丁文名統一元素的名稱」是「原創研究」,然而本人確實提供了來源,並且在此來源可能不足以證明「貝采利烏斯用拉丁文名統一元素的名稱」的情況下修改了本人所提的方案的格式,即使貝采利烏斯並未用拉丁文名統一元素的名稱,本人也沒有「原創研究」。Hanteng也一再宣稱IUPAC對於元素的規定命名不局限於英文,然而根據IUPAC自己的官方文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第46-47頁關於元素命名的問題,IUPAC規定的就是元素的英文名而非其他語文的名稱。而它在表I(第248頁)中列出的是批准的在化合物組成的各原子的英文名稱,但它只是建議其他語言中所用的原子的名稱儘量與表中的英文名稱相似,同樣承認過去的非英文命名且與英文名稱相差較大的其他語言中的原子名稱,也就是說它並不規定元素一定要用英文,更沒有規定非英語國家和地區的元素也要以英文為標準或者使用英文名稱,所以使用英文是說不過去的。該表I不過列出了元素的英文名而已,沒有強制對元素進行自己的命名,因為這個組織主要是規範化合物命名的,要規範化合物的英文命名自然要先列出化合物組成各元素的英文名,不過也就僅此而已,它的這個表也不具有約束力,在英文國家和地區以外的國家和地區未必會用英文名。舉個很簡單的例子,在德國等德語國家和地區,就不會用IUPAC的英文命名Tungsten,而會用德文Wolfram。同樣的例子有等,其他元素也有很多在非英語國家有着與英文不同的詞語形式,如此多的元素在非英語國家並未使用IUPAC的英文命名,這與Hanteng等IUPAC英文名支持者所稱IUPAC英文名是世界通用的情況完全不同。還是老話,英語只在英語國家是正式的通用語言,而在全世界它只不過是通用語的一種(儘管可能是最為流行的),但其他通用語還有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等,所以為什麼一定要加英文呢?

對於Hanteng宣稱的本人使用大陸版《辭海》作為來源是「地域中心」,本人已經修改方案,允許加入其他可靠來源來證明這元素的拉丁文是正確的,而且《辭海》也曾在香港出版,所以根本沒有所謂「地域中心」的問題。至於Hanteng所宣稱的本人排擠IUPAC的英文名,也是無中生有的,本人的方案一開始就允許在正文部分加入元素在各種語言中的形式,當然包括了IUPAC的英文名。而且,現在元素的基本信息框內只列出元素的英文名(也就是IUPAC規定的英文名),已經涉嫌英文中心主義,再在首段首句列出,豈不重複而且過分?而Hanteng在搜集一系列資料試圖「討伐」我後,同樣得出了結論,那就是貝采利烏斯採用的元素的化學符號都來源於元素的拉丁文名且沿用至今,那麼在首段化學符號之後加入拉丁文名以示讀者這個化學符號是來源於哪個拉丁文,這應該是相當正常的,為什麼要反對呢?

綜上所述,本人支持任何全球視野的可靠來源,從來沒有只用《辭海》來源而造成所謂的」地域中心「,也從來未排擠IUPAC規定的元素的英文名,但一則英文名並非強制在全世界通用,二則現在元素的信息框已經有英文名了,所以沒有必要再在首段首句加入英文名,當然本人也不反對在正文加入英文名及其詞源。既然元素的化學符號都來源於其拉丁文名,那麼在首段首句加入拉丁文名是有必要的。本人一向為中文維基前途着想,不想因此問題而導致社群的混亂,故而在共識難以達成開投票以求最終解決問題,完全是為了中文維基好,希望大家不要因為本人的政治立場而反對本人(本人知道本人的政治立場在這裡不討喜)。因為本問題涉及的討論很長,本人的回應也相對較長,如有打擾,還望海涵,也請大家至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5年6月#化學專業術語投票發表自己的看法或者投票,謝謝!PS:因為User:和平奮鬥救地球君已經四處拉票,為公平起見,本人也只好拉票,還請見諒。——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5月23日 (六) 17:01 (UTC)回覆

hanteng:請就事論事

不能期待你喜歡我這個人,但請就事論事考慮以下兩位的意見(一位站外專家,一位譯編過40個元素條目的維基人):

  1. 北京大學王教授:若本人主編一本讀者設定在非化學專業大學知識水平的化學專業術語的字典或百科全書,「採用IUPAC/IUPAP的建議名稱就行,沒必要用拉丁文。」元素歷史介紹如涉及到拉丁文,那介紹一下拉丁文無妨。(詳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教授回信內容摘要
  2. 維基人鋼琴小子:「tl;dr:應在首段標註擁有特殊地位的IUPAC英文命名,這是公正、客觀的標準,不存在英文中心的問題。」(詳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5年6月#化學專業術語投票

若您對我或蘇的方案有疑問,關鍵在此:我的提案不禁止拉丁文出現在首句,但蘇的方案禁止IUPAC的名稱出現在首句。 若您想參與投票,建議您看一看在兩方案的投票人所發表的意見和理據作參考。--❦維基vs百度來源專題 hanteng 2015年5月23日 (六) 19:50 (UTC)回覆

有關Hanteng去信和專家的意見,以及Hanteng對本人所謂「禁止IUPAC名」的無端指責,請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對於Hanteng去信和專家意見的回應及其他一明真相。如有打擾,還望海涵。——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5年5月30日 (六) 09:06 (UTC)回覆

2015年5月

 
由於濫用編輯權限,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回退不過三原則,您已被禁止24小時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戶討論頁加入{{封禁申訴}}並說明您申訴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廣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08:28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首先,感謝范管理員關注此爭議。在下須說明的是,在下並非「未進行任何溝通」,在下的編輯都有附有編輯摘要。在下是在看到有用戶組團,無理刪除條目的大量文段,認為這種編輯屬於破壞,所以予以了回退,不小心回退了4次(我並沒有注意到蘇州宇文宙武在條目討論頁開了討論,蘇州宇文宙武開了討論後,也並沒有通知在下或者任何人參與討論),依據方針,回退破壞不受3RR限制。在下回退的編輯是如此:[2],這個類似編輯,之前User:范管理員也曾經執行過,[3],從條目編輯歷史來看,諸多用戶也執行過這個編輯,證明在下恢復這些內容是合理的。現在下懇請管理員User:范依據事實,重新判定在下的行為,並請求范管理員恢復那些被錯誤刪除的文段並保護條目免於破壞,謝謝!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5月31日 (日) 08:55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請去討論頁討論。
  處理人:廣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09:08 (UTC)回覆

@請求閣下依據事實,恢復被無理刪除的文段,並保護條目,謝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5月31日 (日) 08:56 (UTC)回覆

中華人民共和國

請問是否沒有管理員出面警告或者保護就不打算使用討論頁?是否要下達最後通牒說「再回退就執行最少三天的封禁」才打算主動與其他編者溝通?--廣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14:46 (UTC)回覆

您已完全認定對方為破壞謝謝。編寫和維護條目最主要的是編者間的溝通,而不是一出問題就直接找管理員。--廣雅 范 2015年5月31日 (日) 14:51 (UTC)回覆

re:

了解。文中提及「有一名家屬因不滿信息不暢,與官員衝突扭打」,已將標題修改為「官方與家屬發生衝突」。——本座乃萬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5年6月4日 (四) 03:05 (UTC)回覆

也請您注意民主的法廣的報道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裡面提及官員與民眾扭打。——本座乃萬年良心小林君是也留言Email 2015年6月4日 (四) 03:08 (UTC)回覆

2015年6月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本百科作出貢獻。請閣下於撰寫文章時依從維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觀點,然而閣下於東方之星號客輪翻沉事件的編輯有違逆「中立觀點」之虞,遂閣下之編輯已獲修正或回退。請謹守既定之核心政策。謝謝!--思域無疆大道 事體 機器 2015年6月4日 (四) 14:01 (UTC)回覆

關於上海外來人口

請先在討論頁把事實辯清再修改詞條。另請參 http://www.xici.net/d199864349.htm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以了解沿海對內地的掠奪。 如果此詞條哪個地方需要引用資料,請框出,請求來源,我會給出資料,但請不要刪除。--柳漫留言2015年6月7日 (日) 17:42 (UTC)回覆

你似乎還沒做到客觀中立。--柳漫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9:40 (UTC)回覆

DYK支持理由為「符合標準」的有效性

您好,由於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在點票出現有關爭議狀況,故此本人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5年7月#DYK支持理由為「符合標準」的有效性設立討論,希望 閣下能前往並發表意見,謝謝!—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15年6月7日 (日) 18:54 (UTC)回覆
(此訊息透過{{subst:User:Cdip150/PKMSG}}群發)

2015年6月

  請勿無故移除維基百科的內容或模板。閣下新近之編輯並不具建設性且已獲回退。如閣下仍需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參考其討論頁--Zhxy 519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2:36 (UTC)回覆

  請勿再於未有解決模板所提及的問題前移去維基百科頁面之維護性模板。此等行為會被視作破壞,而閣下亦會因此而遭受封禁。--Zhxy 519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2:55 (UTC)回覆

  這是對您的最後警告
請勿再次於未解決模板所提及的問題前移除維護性模板,否則閣下將會遭到封禁。--Zhxy 519留言2015年6月22日 (一) 13:00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十三次動員令

  第十三次動員令邀請函
 
維基娘,第十三次動員令的吉祥物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Gszq您好:

首先,感謝你對維基百科的貢獻!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品質及數量,第十三次動員令會於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9月6日期間進行,我們誠摯地邀請您來積極參與動員活動。

詳細動員事項請參見第十三次動員令,讓您從動員令說明書中了解什麼是動員令,並請參考主頁的報名指引報名參與本次動員令(報名處現已開放)。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動員令及小動員令,大動員令是可以在任何主題中貢獻的動員令項目,而小動員令主題有:地球科學數學物理電子資訊歐洲歷史地理以及多於15種外語版本的條目

請收到本邀請函的維基人,將{{subst:動員令}}轉貼到其他尚未收到本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或參考推廣工具),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品質及數量!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請注意編輯的中立性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並感謝閣下對本百科作出貢獻。請閣下於撰寫文章時依從維基百科核心政策中立觀點。請謹守既定之核心政策。謝謝!116.25.144.168留言2015年7月13日 (一) 08:23 (UTC)回覆

謝謝,會注意的。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5年7月17日 (五) 14:01 (UTC)回覆
請說到做到。--柳漫留言2015年8月14日 (五) 19:40 (UTC)回覆

File:陳良宇.png檔案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上傳的檔案「File:陳良宇.png」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檔案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上傳檔案,但請先看看合理使用準則圖像使用守則

大多問題圖片可以通過添加圖像版權標誌等重要資訊解決。請參與檔案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著作權IRC聊天頻道--太刻薄留言2015年8月10日 (一) 04:16 (UTC)回覆

關於圖片版權問題

請在以後標註來源時候,注意標註原始來源或者可以表徵為公有領域的來源,不要標註為網址,上海兩魚的那張照片,我已經幫你修改來源了,修正為:陳良宇案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是公有領域,網站則多數情況不是,敬請注意。金牌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5年8月15日 (六) 07:02 (UTC)回覆

類似這類明顯的使用IP繞過封禁的情況,可以直接提報破壞,參考WP:DUCK,在下已經代勞。另外,上海外來人口問題條目中,該用戶也在用IP繞,請注意監視相關頁面。金牌雄鷹·給我留言·條目數量驟減8000+ 2015年8月19日 (三) 07:47 (UTC)回覆

Category:冒稱特定地區人士的維基人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聯絡管理員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喜歡用IRCCarrotkit 2016年3月1日 (二) 10:41 (UTC)回覆

2016年3月

  我們鼓勵您進行建設性的貢獻,但是您最近擅自修改他人的用戶頁,這可能會被視為破壞。如果您是註冊用戶,請登入並僅只對您的用戶頁做修改,如要測試請使用Wikipedia:沙盒,或者先看看入門指南,學習更多有關如何建設我們的百科全書。謝謝合作!--喜歡用IRCCarrotkit 2016年3月1日 (二) 10:42 (UTC)回覆

一些有趣的事實

c + c = c Bluedeck 2016年3月25日 (五) 04:37 (UTC)回覆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6年3月30日 (三) 05:31 (UTC)回覆
這是任何參考系的觀察者都同意光速等於c的意思,忘了當初為什麼寫在這裡了。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29 (UTC)回覆

甘肅來滬女子交通肇事逃逸案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甘肅來滬女子交通肇事逃逸案」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young[talk] 2016年7月14日 (四) 06:37 (UTC)回覆

守望專家投票產生之議題

就守望專家投票產生之議題,我於該客棧首次發表看法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這案公說婆裡,我不會再論述,因不會有交集共識。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6日 (二) 04:04 (UTC)回覆

我前次看法述之於理,想是應很多人認同,Lanwi1也和我論及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顯得無奈,再些時日來解吧。Chinuan12623留言2016年9月13日 (二) 07:06 (UTC)回覆

Re

有維友要我擴充"我愛國旗嘉年華"之架構,我已編修,並提DYK[4]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煩請關注。Chinuan12623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01:57 (UTC)回覆

占海特事件

來源在討論頁面什麼地方,是否符合WP:RS的要求?--Antigng留言2017年2月10日 (五) 16:33 (UTC)回覆

您是說把維基百科的討論頁當成來源啊?!那非常遺憾,您完全沒理解WP:VWP:RSWP:BLP的相應要求:

--Antigng留言2017年2月10日 (五) 16:49 (UTC)回覆

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

很遺憾的,您在上述頁面的編輯構成了有侮辱效果的非建設性編輯,並獲得了VIP的提報。此為警告留言。如果您持續做出類似編輯,可能會獲得一個查封,因此,請您不要這麼做。謝謝。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3:45 (UTC)回覆

非常遺憾,您因失禮的發言而獲得一個臨時查封。由於這是您首次因為此種理由獲得查封,您的查封時間不會太長。然而,如果您重複這個行為,查封時間有可能會加長,因此請不要這麼做。如果您有其他想法,請使用{{ping}}模版呼叫管理員關注,如果您有異見或者希望改正,請使用{{封禁申訴}}提出。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5:03 (UTC)回覆

關於您發言的解釋

「沒有任何侮辱,都是陳述事實和反對破壞者,對這個處理表示抗議。」 --Gszq

您好,對於非明顯事實的陳述,您需要考慮陳述是否侵害到他人權利。如果陳述侵害他人的名譽,則您需要為此陳述負責並提供證據。如果這種陳述對他人構成騷擾(比如,您在他人用戶討論頁面陳述,或者以符合追蹤定義的方式陳述),則您需要轉而前往公共場合陳述。如果一個陳述具有損害他人名譽的效果,而您又無法拿出確實的證據為其負責,這樣的陳述被定義為侮辱,是明顯的失禮發言。請您知悉。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5:10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最近管理員明顯配合Zhxy519等人在針對上海人進行打擊,抗議!抗議!請求其他沒有地域歧視因素的管理員干預他們的濫權行為,撤銷對我的這種十分過份的封禁!

「你們把人嘴巴蒙上就以為可以天下太平了嗎?」「蒙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捂上耳朵就以為聽不到?」

「可能是他自卑」,這是提出一個可能的情況,因為他確實一直針對上海人,這並不是罵人的話,再次對這個封禁強烈抗議!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2月11日 (六) 08:26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毫無悔意。
  處理人:AT 2017年2月11日 (六) 11:01 (UTC)回覆
您需要明白,您的查封僅是由於無禮的發言以及對人攻擊所致。特別的,當您採取【「可能」 + 攻擊性言論】的格式張貼您的言論,並不改變您發言的品質。您的發言無利於討論,並對其他編輯構成了侵害,如果您至今仍認為您的發言是合理無害的,則非常遺憾,我感到詞窮無法說明,唯有請您閱讀方針和態度指引頁面(1 2 3)。無論如何,請在今後避免非建設性、對人不對事的討論。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9:25 (UTC)回覆
  • 笑死了!AddisWang不承認自己是寧夏人,非要冒充上海人,怪我們上海人咯?這邏輯真是可以,嗯,中國人在外國不文明,所以動員大家學日語,然後冒充日本人。一旦中國人不文明被抓到,就說日語,冒充日本人,讓日本人背黑鍋,經典!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2月11日 (六) 13:55 (UTC)回覆

此外,加入過多的驚嘆號容易使別人感受到並了解為強烈的情緒反應,建議避免使用過多情緒表達形式的字眼。詳細說明請見Wikipedia:禮儀TEntEn4279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0:39 (UTC)回覆

關於相關條款的問題

你可以對條款(可能帶來不可預測的執行效果)不滿,但是現在只是就破壞的恢復做個聲明,而不是就一個「新」條款的修訂確定共識。破壞的恢復本身就是一個共識,你應該認同這個理論吧。如果對該條款有不滿,請重新提出新的討論以去就這個條款進行分析,來重新確立移除該條款的共識。請勿為闡釋觀點而做出不合理的事。——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7年2月15日 (三) 03:57 (UTC)回覆

不要衝動

衝動是魔鬼,否則就像那時候的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的守望者愛孟一樣。--Lanwi1(留言) 2017年2月15日 (三) 05:34 (UTC)回覆

2017年2月

 
由於違反回退不過三原則,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回退不過三原則,您已被禁止31 hours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在您的用戶討論頁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並說明您申訴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歡迎光臨維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7年2月15日 (三) 13:02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抗議!我只是反對有人強姦民意。User:Cwek先回退4次,突破了3次,為何他可以不被封,我反對他的第四次違規回退,為何偏偏我要被封?這是不是刻意針對上海人?@Antigng你看看,別人回退過三可以沒事,上海人反對別人回退過三卻被封禁了!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2月15日 (三) 13:17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不能因為抗議而申訴。若要另開申訴,請使用有效理由。若僅要抗議,請勿使用封禁申訴模版。
  處理人:Bluedeck 2017年2月16日 (四) 01:33 (UTC)回覆
您好,我是管理員的Bludeck。我檢查了頁面的編輯歷史,我認為管理員霧島僅封禁您一人的原因是cwek第四筆編輯並非退回操作。雖然兩筆編輯都有增加類似段落的效果,但是前3筆編輯一個是加回這個段落,第4筆是修訂到一個確實存在的歷史版本。如果沒有這個歷史版本的存在,cwek第四筆編輯(從我看來)就成了「使用樣式不同而效果相同的方式隱蔽地回退」,要我說就構成4RR編輯。此外,由於您是首次因為編輯戰原因封禁,我認為查封時間沒有理由設定為31小時,並因此調整為24小時,儘管這並不表示封禁申訴被接受(不過,您可以再開申訴)。站在您的角度上考慮的話,cwek的第四版本編輯的確難以回應,但因此而實施4RR編輯是不明智的。祝好。@cwekBluedeck 2017年2月16日 (四) 01:45 (UTC)回覆

疊加查封通知

非常遺憾,您因失禮的發言而再次獲得一個臨時查封。這個查封(48小時)和現有的查封(24小時)疊加成為72小時查封。您已經由於同樣的原因獲得了兩回查封,如果您重複這個行為,查封時間很可能會加長,因此請不要這麼做。如果您有其他想法,請使用{{ping}}模版呼叫管理員關注,如果您有異見或者希望改正,請使用{{封禁申訴}}提出(請注意區分您的兩個不同查封,本查封由我送出,因此我將無法處理這回的封禁申訴)。Bluedeck 2017年2月11日 (六) 05:03 (UTC)回覆

2017年10月

 

 這是閣下您的最後一次警告

如果閣下再度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如閣下在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的編輯將會被以破壞的理由施以封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7年10月10日 (二) 05:14 (UTC)回覆

  請勿添加未有參考資料且帶爭議性的傳記內容至條目及其他頁面(如閣下於User:Gszq的編輯),蓋此等內容有違生者傳記方針,亦會被視作誹謗。倘閣下再續為之,閣下將遭封禁。鑑於是閣下自己的用戶頁,請於此通知24小時之內刪除關於違反WP:生者傳記的內容或加入適當的參考資料或引用。--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7年10月10日 (二) 06:02 (UTC)回覆

什麼東西啊?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0月11日 (三) 12:39 (UTC)回覆
以「諸多上海市民認為」開頭的一段,請於此通知12小時之內刪除關於違反WP:生者傳記的內容或加入適當的參考資料或引用。--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7年10月11日 (三) 16:09 (UTC)回覆
通知到期,已將相關內容刪除,請閣下在以後編輯的時候注意WP:BLP的相關規定。--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7年10月12日 (四) 05:06 (UTC)回覆
這不是條目。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0月31日 (二) 00:43 (UTC)回覆
這確實不是條目頁,這一點我沒有異議。對於你的警告我不能理解,請指明我違反了哪一條方針。但對於閣下在我用戶頁的留言,已經違反了WP:NPA,我在這裡提出最後一次警告,如果閣下再犯,我將予以封禁。--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7年10月31日 (二) 20:45 (UTC)回覆

致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讀者:

我們想要讓您知道,以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為期,共有針對方針與指引的新提案25項,已通過4項。謹就通過者加以介紹:

  • 特色圖片標準已經修訂,圖像最少大小放寬至1000像素並訂下例外條款。
  • 翻譯指引已經修訂,增加翻譯注意事項。
  • 勇於提問指引已經確立,提醒用戶要勇於發問,以達致減少爭議。
  • 簽名指引已經修訂,提醒用戶毋須於結構討論頁簽署。


編撰小組

R96340
Aotfs2013
J.Wong

2017年12月21日 (四) 11:58 (UTC)

藉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所發送

《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第一份關注於維基百科政策建設的刊物,由R96340Aotfs2013J.Wong等編撰小組共同編撰,幫助社群成員掌握方針與指引的脈動。《維基百科政策公報》將以月為周期,於每月15日定期發刊,歡迎任何感興趣於維基百科政策的維基人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若您沒有主動訂閱《維基百科政策公報》而收到《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是因為您被編撰小組認為是應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的使用者,您可以將您的使用者名稱從公報發送名單訂閱清單中移除,並在您的使用者頁面添加特殊分類以停止透過《維基百科政策公報》掌握維基百科政策脈動。

2017年12月

  請勿向任何與在世人物相關的頁面添加未有或缺乏參考文獻的資訊,特別是易於引發爭議的內容,例如您在AddisWang的編輯。敬希合作。--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7年12月27日 (三) 07:47 (UTC)回覆

請你停止破壞,除非你把這個條目刪掉,否則沒有權力阻止別人編輯。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7:49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沒有破壞,只是希望討論解決,PhiLiP大段刪除肯定是不對的,我只回退了2次就停了,沒有繼續。Mys 721tx這個封禁完全是沒道理的,他最近一直濫權,經常對不同立場的用戶用封禁打壓。請求解除錯誤封禁。

看到PhiLiP在條目討論頁寫的東西了,既然那麼多人反對,我就不往裡面加入那些內容了,事實上我在回退第二次之後,就停止了,沒有要再繼續加入,所以,這個封禁不合理。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47974。--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12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您的行為很可能不屬於破壞方針定義的破壞行為。但是,行為不屬於破壞,不意味着不需要封禁。依據騷擾方針,「張貼其他用戶的個人信息(真實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家庭或工作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其他任何資料,無論這些信息真實與否)或公開提供張貼有其他用戶個人信息的站內/站外鏈接均是騷擾行為,除非其本人自願提供或鏈接到此類信息。」、「在維基百科,除非張貼他人資料是無意且不具惡意的行為,否則僅憑試圖張貼他人資料已經足夠使公開資料者被立即封禁。」從您的留言來看,加入相關內容並非無意而為之,而是因為您不認為相關內容違反方針。在這樣的情況下,您兩次試圖將用戶的個人信息加入條目。是故,您的封禁是完全值得的,除非您承認不再違反相關的方針。但是,封禁的理由確實不妥當,已加以修改。
  處理人: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12:55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我知道不可以加入沒有公開的個人信息,必須保護個人隱私。我自己添加的編輯里,沒有未公開的個人信息。我是回退了PhiLiP兩次,現在我才知道那裡面有沒有公開的個人信息。昨天我並不知道有那種信息,PhiLiP回退我也沒有告知我「那是個人隱私」,我當時只以為那是公開的信息,所以我認為不應該無道理地大段刪除,所以才回退。如果昨天有人告訴我,那個名字等信息是隱私,我肯定反對加入的,也不會回退PhiLiP。我是因為並不知道回退的內容里有「未公開的個人信息」,才會回退的。我確保不會違反相關方針,我保證維護個人隱私權。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用戶已承諾不會再犯。但是,在此提醒您,您已經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被封禁多次,建議您重新閱讀一下WP:方針與指引各項的要求,以免再犯。敬請注意。謝謝。
  處理人:AT 2018年1月2日 (二) 18:54 (UTC)回覆

——@AntigngAntigngAntigng你怎麼不管了?其他管理員在不在@Lanwi1Outlookxp,請看申訴,我不是有心為之的,我會保證遵守相關方針,保護用戶隱私。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06:00 (UTC)回覆

  • 非常抱歉,我沒有被ping到,我是翻看自己的用戶貢獻記錄才留意到您的新留言的。您說,「我當時只以為那是公開的信息」,所以我想問題就出在這裡,對於來路不明的個人信息應該抱有警惕,不輕易傳播,正如現實生活中不應該轉發來路不明的針對性言論那樣。事實上,我們的方針也強調了這一點,WP:OUTING以下劃線強調了「無論這些信息真實與否」。除此之外,我沒有其他意見。--Antigng留言2017年12月29日 (五) 11:29 (UTC)回覆
    • @AntigngAntigngAntigng已經了解您提醒的要求。以後凡是涉及在世人物的信息,一定會多加小心,尤其是涉及維基百科用戶的時候,如果沒有確證是公開也正確的信息,不會加入,會謹慎編輯(儘量避免編輯維基百科用戶的條目)。在下向來注重保護個人隱私權和名譽權。本次處理有疏忽,但我不是故意的。請解除封禁,謝謝!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01:31 (UTC)回覆

⚠️注意

相信這是菲菇刪除AddisWang的內容的根據。請看一下這些方針。顯然我們對於生者傳記條目和其他條目的要求很不同。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13 (UTC)回覆

從你們對於其他用戶的態度,別人違反3RR都沒事,可見,你們在打壓特定的人。如果目前條目寫的是一個上海人,我想你們會主動往裡面塞入很多負面信息,但現在是和你們立場一致的人,你們就截然相反,甚至不惜公然濫權。我回退2次就停了,還是恢復被無故刪除的段落,PhiLiP回退4次都沒事,不想多說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16 (UTC)回覆
我相信我對生者傳記條目的要求應該是前後一致的,如果有像您說的那樣的有負面信息或者無來源支持的生者傳記,請讓我看看,我去刪除BLP內容。就本條目而言,因為符合BLP,所以BLP政策是偏向於保守的,並且有條款寫明3RR等規則在此都不適用,所以才請編寫生者傳記的編輯們特別地注意這些與平時不同的要求。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25 (UTC)回覆
是不是違反BLP,有爭議,沒有證據和討論證實違反之前,應該先討論,而不是強硬回退移除大段內容。目前是編輯爭議,真沒必要多講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29 (UTC)回覆
「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所以說BLP條目是獨特的需要特別注意。Bluedeck 2017年12月27日 (三) 08:36 (UTC)回覆
所以,是不是違反,有爭議,這是編輯爭議,如果證實違反,再移除。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8:38 (UTC)回覆
看到PhiLiP在條目討論頁寫的東西了,既然那麼多人反對,我就不往裡面加入那些內容了,事實上我在回退第二次之後,就停止了,沒有要再繼續加入,所以,這個封禁不合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9:09 (UTC)回覆

AddisWang

我認為「刑事狀況 不明」不用寫。—john doe 120talk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0 (UTC)回覆

反正被刪了,我也不會再加。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7年12月27日 (三) 09:18 (UTC)回覆

關於撤銷

我認為你在該重定向的編輯違反WP:NPOV,故已撤銷修訂。--1233|點此與此廢青展開激情對話 | 千錯萬錯都是阿道夫的錯! 2018年1月3日 (三) 08:29 (UTC)回覆

注意

即使您就一個問題無法與其他一位或多位動機良善的用戶無法達成共識,也不要反覆地就一個問題回退他/她(們)的編輯,這被稱為編輯戰,是不允許的。透過您的封禁歷史,您應該已經知道了回退不過三的原則,然而不過三的編輯戰依然是編輯戰,持續編輯戰依然會導致您的編輯權限被剝奪。您在外地來滬人員條目的編輯就是這樣一種編輯戰。切記。--Antigng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15:33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1月號

在過去一個月(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29項,已通過有8項。請注意,因應政策變化,原《維基百科政策公報》現已更名為《維基百科政策簡報》。
  人事變動

  • 9old9已離任管理員。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公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5:45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政策異動通知

我們非常重視使用者對於接受《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感受,在2017年12月號(創刊號)的發送後,我們注意到一些使用者對於簡報的發送感到不適,對此我們感到萬分遺憾,並且已於第一時間自相關清單中移除不願繼續收受簡報發送的使用者。經過編撰小組審慎地評估與考量,我們決定在2018年1月號中取消對於引發一些使用者不適的List B的發送工作,為了在政策異動下維護您的權益,我們藉由此則訊息向您通知相關政策異動;如您希望繼續藉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掌握中文維基百科之管理人員及方針指引變動,您可以將自己加入一份全新的專屬清單以保持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訂閱。

感謝各位讀者對於《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的支持,我們希望能與您共同努力使中文維基百科更加美好。


此則訊息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16:1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對Shizhao濫權封禁打壓的行為表示抗議。

在下毫無破壞,只是揭示了一些社會不良現象和可能對維基百科的影響。如果認為我的發言不妥,也應該先警告。Shizhao出於個人立場,仗着封禁權限對其他立場的用戶進行打壓,是明顯的濫權行為。直接封禁長達兩周,明顯的打壓。

其他人誣告在下違反BLP,但在下編輯的內容毫無BLP內容(根本不是生者傳記的條目或者涉及生者傳記的內容),別人控告在下違反BLP,在下沒有,Shizhao就模糊了一個什麼「無禮的行為」,可見就是想方設法要給在下扣一個罪名,明顯的蓄意打壓。

請沒有地域思想的管理員接納申訴。我也做好準備了,Shizhao一夥的地域歧視人士,很可能會來無禮駁回申訴,繼續打壓上海人。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48853。--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1月29日 (一) 04:57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單純揭露公開的社會現象,並不是問題。然而,您在未列明證據的情形下,將某個社會現象和維基百科作比較,並在這筆編輯中對其他維基人的私生活做出指控。在此申訴中,您聲稱「Shizhao一夥的地域歧視人士」。這兩種行為都屬於文明方針列出的「粗魯與冒犯行為」。「可見就是想方設法要給在下扣一個罪名,明顯的蓄意打壓。」這種在未列明證據時,直接斷言他人動機不良善的行為亦有違於假定善意指引。先前,您曾因類似的編輯得到過封禁,您隨即以類似的方式提出申訴,但該申訴被另一名管理員駁回還有一名管理員給您提出了建議。在這樣的情形下,警告並不是必要的。
  處理人:Antigng留言2018年1月29日 (一) 06:52 (UTC)回覆

「根本不是生者傳記的條目」,WP:BLP開頭說:「在將在世人物的傳記內容添加到任何維基百科頁面時,編者應特別謹慎」。—john doe 120talk2018年1月30日 (二) 05:54 (UTC)回覆

re:

具體指哪一筆編輯?--Antigng留言2018年2月9日 (五) 13:04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2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1月15日至2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5項,已通過有12項。
  人事變動

  • Stang已當選行政員。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公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2月15日 (四) 18:00 (UTC)回覆


不要再說人「偷歡」概念了

對於你在Wikipedia:申請成為行政員/Manchiu對我的「感謝」,我可是受之有愧,我不是值得大家感謝的人,但也請注意下,管理員或行政員是不會和概念「偷歡」的[開玩笑的]。— 2018年2月23日 (五) 08:39 (UTC)回覆

關於回退的

我在陳良宇討論區說了。A635683851留言2018年3月7日 (三) 09:53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3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2月15日至3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30項,已通過有9項。
  人事變動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簡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3月14日 (三) 15:01 (UTC)回覆

2018年3月

  請勿改寫或刪除別人的意見或投票,正如您在此處所做的行為,這種編輯將會被視為破壞。如果您想做試驗,請使用沙盒。謝謝合作!--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3月21日 (三) 05:13 (UTC)回覆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所有的人來編輯維基百科,所以在與其他編輯者交流時請假定善意,而不是您在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Panzer_VI-II/第2次那樣。請參見歡迎頁面來了解更多維基百科的詳情。謝謝您的合作!--小火車留言2018年3月22日 (四) 13:26 (UTC)回覆

在這全域調查中分享您作為一名維基人的見解和意見

WMF Surveys, 2018年3月29日 (四) 18:58 (UTC)回覆

提醒:通過此次維基媒體調查分享您的反饋意見

WMF Surveys, 2018年4月13日 (五) 01:41 (UTC)回覆

《維基百科政策簡報》2018年4月號

過去一個月(2018年3月15日至4月14日),互助客棧方針區有新提案29項,已通過有12項。
  人事變動

  方針指引變動

  方針指引小更改——沒有經互助客棧討論而已修改者有︰



本期簡報由《維基百科政策簡報》編撰小組藉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 發送於 2018年4月14日 (六) 18:13 (UTC)回覆

您的反饋意見很重要:最後一次提醒您參與全域維基媒體調查

WMF Surveys, 2018年4月20日 (五) 00:51 (UTC)回覆

2018年5月

  歡迎來到維基百科。樂見閣下參與討論,共商齊議。惟請注意,據討論頁指引所定,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等討論頁乃用以商討與條目改進相關之事宜,而非作一般性討論場所。若閣下有與維基百科無關之疑問,還請移步至知識問答提問。請在其他部分發表意見。--樑桂留言2018年5月4日 (五) 08:30 (UTC)回覆

  有鑑於您在維基百科:管理員解任投票/Techyan/第2次的評論,請留意維基百科的不要人身攻擊方針。任何意見都應針對條目內容,而不是編輯者。涉及人身攻擊的言論會對維基百科社群和其他參與者造成傷害,理性的討論更有助於您的觀點被社群接受。注意,持續進行人身攻擊的編輯者會遭到封禁。請在編輯時保持冷靜保持善意。謝謝!--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9日 (三) 01:5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kuailong和菲菇和起伙來造謠!還把我這個揭穿菲菇謊言的人貼上膠帶,不讓我揭穿他們的謊言!真是欺人太甚!這個封禁明顯是濫權!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52407。--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9日 (三) 03:09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即使是真誠地表達意見,也應恪守文明及保持禮儀。
  處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9日 (三) 04:18 (UTC)回覆

User:Gszq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User:Gszq」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請不要自行移除頁面存廢模板,討論是因為有編者認為頁面不適合維基百科。請參與頁面存廢討論,您亦可以與提刪的維基人進行溝通。在討論期間歡迎繼續完善原先的頁面,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11日 (五) 11:36 (UTC)回覆

2018年5月

 
由於屢次違反方針攻擊別人,您已被禁止1年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Aoke1989留言2018年5月13日 (日) 10:22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本人被駁回申訴後,並無任何編輯,更無破壞行為。之前的封禁也有爭議,如此突然地,毫無根據將在下追加封禁1年,是違反方針的封禁,是對言論自由和維基精神還有編輯自由的打壓,請求管理員解封,或者改回原來的封禁期限。謝謝。

我會努力控制情緒,對待不公平的事情,我會理性表達。仍然對Aoke1989這種行為表示強烈抗議和譴責。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52407。--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04:53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同意。封禁後無編輯,追加不合理。封禁非對用戶的懲罰。
  處理人:千村狐兔留言2018年5月14日 (一) 05:1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接受。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回到西朝鮮了,需要掛代理才可以寫條目。請求IP封禁例外權限。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接受這位用戶的申訴並調整封禁。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已授予IPBE權限,望善加使用。
  處理人: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從頭來過繼續奮鬥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18年5月21日 (一) 04:16 (UTC)回覆

⚠️ 警告

您好,我認為您的上述發言是失禮的,且對其他用戶實施了無根據指控。這與我們所希望的友善的編輯環境所不相符。這無助於討論或者問題的解決。如果您有對其他編輯的不滿,請一定用文明的方式指出。如果無效,可以要求社群介入,但請在過程中保持理性和尊重。如果您重複這個發言,您可能會得到一個查封,因此,請不要這樣做。謝謝您。Bluedeck 2018年5月21日 (一) 06:22 (UTC)回覆

User talk:Galaxyharrylion/對中國維基媒體用戶組的指責的快速刪除通知

 

您好,您創建的頁面被提出快速刪除,該條目很快會由管理員進行覆核並決定是否保留。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條目內容,您可訪問已刪除內容查詢或者至存廢覆核請求處提出申請,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 · 刪除指導 · 存廢覆核請求 · IRC聊天頻道--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21日 (一) 09:54 (UTC)回覆

Re:您似乎未了解具體情況

你好,感謝你的留言提問。個人傾向認為過於評論式觀點的論述,不適合放在計畫命名空間的子頁面底下。我想,應該大家不會樂見Wikipedia:關於中文維基百科底下也出現張貼負面爭議的子頁面,淪為純粹的站內黑歷史蒐集處。我想不到這類的頁面對於中文維基社群有什麼好處,也不認為基金會可接受社群互揭傷疤的行為,相反的,「和解共生」才是需要鼓勵維基人執行的事。況且掛在子頁面之下,這樣的作法只是將砲火轉移陣地而已,並不能有效解決編輯戰,不然也就不會出現在頁面存廢討論了。如果有更合適的解法也歡迎提供參考。希望你編寫維基愉快。--章安德魯留言2018年5月23日 (三) 16:23 (UTC)回覆

2018年5月

 
由於無禮的行為、攻擊別人,您已被暫時禁止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郵件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unblock|您的理由}}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J.Wong 2018年5月31日 (四) 07:17 (UTC)回覆

 
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抗議!我哪裡有攻擊別人?Jwong給人貼膠帶也不是這麼來的!Shzhao在占海特事件條目里濫權,是事實,只是我把他濫權編輯被保護頁面(在被保護狀態大量刪除內容)口誤成了「保護條目」,但這兩者效果是一樣的,都導致了條目被保護後被破壞,然後普通用戶無法修復破壞。我的論述都有據可查,竟然這麼亂來!?太過分了!


該封禁的查封ID是#253299。--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7:22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持續的無禮行為,且拒絕改正。
  處理人:Kuailong 2018年6月1日 (五) 00:33 (UTC)回覆
  • 「Jwong給人貼膠帶也不是這麼來的!Shzhao在占海特事件條目里濫權,是事實,只是我把他濫權編輯被保護頁面(在被保護狀態大量刪除內容)口誤成了「保護條目」,但這兩者效果是一樣的,都導致了條目被保護後被破壞,然後普通用戶無法修復破壞」,持續對其他用戶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誹謗[5]。--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7:28 (UTC)回覆
  • 「Jwong給人貼膠帶也不是這麼來的!」依舊持續違反WP:NPA,建議可以以累犯為由延長封禁時限。--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31日 (四) 07:30 (UTC)回覆
  • 「shizhao、菲菇這些人,一直在破壞大陸維基社群,然後這倆人都在討論和編輯上,都和占海特扯不清關係(時昭破壞占海特事件條目並濫權保護被自己破壞的頁面,菲菇明火執仗般地包庇占海特並被多個用戶指和占海特在現實中可能存在男女關係,具體有多少我不知道,反正好幾個人都這麼說,對此不予置評)。根據大陸維基發展歷程所記錄的,占海特是大陸維基發展的破壞者,然後時昭、菲菇這些人,卻都和占海特有關。」其他不說,請問此句可有證據?什麼是「扯不清關係」?明明「具體有多少我不知道」,為什麼還要助長散佈謠言,以達攻擊他人之效?--J.Wong 2018年5月31日 (四) 07:33 (UTC)回覆

  • 先回前面兩位:「只許Jwong濫權,不許別人抗議」,被壓迫的抗議了,就是繼續違反NPA,就要威脅延長封禁。。。
  • 至於占海特我只知道占海特是破壞者,破壞維基,破壞上海社會治安。然後菲菇和時昭也幫着占海特洗白過。至於其他的事,我的確不知道菲菇和占海特有多少私下交往,交往程度多深,但,既然那麼多人都說他倆關係不淺,正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空穴來風、無風不起浪。。。我只是抗議了他們袒護占海特這個破壞者,而且這都是實實在在可以查到的編輯操作。我根本沒有散步任何謠言,竟能這麼被封禁,簡直不可理喻,也印證了常言道: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不曾偷。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7:45 (UTC)回覆
  • 「先回前面兩位:「只許Jwong濫權,不許別人抗議」,被壓迫的抗議了,就是繼續違反NPA,就要威脅延長封禁。。。至於占海特我只知道占海特是破壞者,破壞維基,破壞上海社會治安。然後菲菇和時昭也幫着占海特洗白過。至於其他的事,我的確不知道菲菇和占海特有多少私下交往,交往程度多深,但,既然那麼多人都說他倆關係不淺,正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空穴來風、無風不起浪。。。我只是抗議了他們袒護占海特這個破壞者,而且這都是實實在在可以查到的編輯操作。我根本沒有散步任何謠言,竟能這麼被封禁,簡直不可理喻,也印證了常言道:此地無銀三百兩,隔壁王二不曾偷。」,持續對其他用戶作出毫無事實根據的誹謗。--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7:49 (UTC)回覆

反正我說什麼都是「無證據誹謗」,就算我給出證據也是「證據不足以證實指控」。其實,早就預謀好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真的和令計劃西山會還有影帝聯合陷害陳良宇的方法如出一轍。封了唄,大不了永久封禁,反正又無所謂。@AINH抱歉,被封禁,無法上來答覆,您要證據,很容易,直接高級搜索「菲菇 占海特」,在看看占海特事件條目的編輯歷史和討論頁面。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18年5月31日 (四) 07:53 (UTC)回覆

  請停止將維基百科討論頁清空,如User_talk:Gszq[6]。此類測試會被視為破壞及遭到回退。如閣下仍需清理討論頁,請改用存檔。敬請合作!--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8:58 (UTC)回覆

 

這是對您的唯一一次警告
如果您再度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和誹謗,如User_talk:Gszq當中的[7]的編輯摘要和User_talk:Gszq#2018年5月_2的「反正我說什麼都是「無證據誹謗」,就算我給出證據也是「證據不足以證實指控」。其實,早就預謀好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真的和令計劃西山會還有影帝聯合陷害陳良宇的方法如出一轍。封了唄,大不了永久封禁,反正又無所謂。@AINH抱歉,被封禁,無法上來答覆,您要證據,很容易,直接高級搜索「菲菇 占海特」,在看看占海特事件條目的編輯歷史和討論頁面」,將會被以破壞的理由被禁止編輯自己的討論頁。請針對內容發表評論,而不是針對其他的編輯者。--MCC214強烈要求維基條目寧缺勿濫#我做了甚麼? 2018年5月31日 (四) 09:03 (UTC)回覆

 感謝您對維基百科的貢獻。在您最近的編輯(例如Special:diff/49784701)中,您在編輯摘要加入或產生了錯誤的或不適當的內容。請避免在日後的編輯中發生同類問題。參看Wikipedia:編輯摘要。謝謝!--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5月31日 (四) 23:43 (UTC)回覆

膜一發

--140.180.246.217留言2018年6月1日 (五) 02:08 (UTC)回覆

授予IP封禁例外權通知

您好,現已授予您IP封禁例外權限,登入後即可編輯頁面。如果您超過6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權限會被解除。如果該權限已無用,請申請解除權限,或是自行移除。詳見Wikipedia:IP封禁例外。祝您編輯愉快。--Jimmy Xu 2021年10月18日 (一) 14:08 (UTC)回覆

真人傀儡問題

有人在維基百科討論: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說您是Walter Grassroot的傀儡,要不要出面澄清一下呢?--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7:25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地域攻擊,已由🎋🍣2022年7月16日 (六) 04:09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7:36 (UTC)回覆
質疑您的Mewaqua和Sanmosa是香港人,Liu116是大陸人。--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00 (UTC)回覆
老孟不在,現在香港人都不一樣了。--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10 (UTC)回覆
守望者愛孟在的時候Mewaqua和Sanmosa也都是活躍的。--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16 (UTC)回覆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地域攻擊,已由🎋🍣2022年7月16日 (六) 04:09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Juncta In Uno Omnia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33 (UTC)回覆
不客氣,有些人動不動就說別人傀儡,我實在看不下去。--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8:36 (UTC)回覆

投票通知:試行安全投票(SecurePoll)

 

由於2021年維基媒體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暴露了本地社群自治的一些問題,社群展開了一連串的討論以嘗試修補此前選舉制度的漏洞。

參與討論的編者認為,使用安全投票(SecurePoll,一種維基媒體內部投票系統)可能可以解決一些既有問題,包括拉票等,但是是否施行此制度則需要社群共識決定。

據此,現決定舉行一場安全投票,以決定是否在管理人員選舉中試行安全投票制度。本次投票有三個問題,除了第一題為測試題以外,其他問題的結果都可能影響中文維基百科的未來發展。

本次投票之投票期為2021年12月11日 (六) 00:00 (UTC)至2021年12月25日 (六) 00:00 (UTC)。

關於安全投票:
  1. 保密:閣下投票之內容將獲得保密,除選舉管理員以外無人可以得知。本次投票將由基金會職員擔任選舉管理員。
  2. 自由:閣下投票後到截止前,可以任意改票。新的投票內容將覆蓋先前的投票內容。
  3. 公平:為避免傀儡操控投票結果,投票時將紀錄一些技術數據,此與閣下平常編輯維基百科時相同。

參與投票

希望閣下能夠踴躍參與投票!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1年12月11日 (六) 09:56 (UTC)回覆


此訊息由大量訊息發送功能傳送給所有合資格投票人(包括延伸確認使用者或管理員權限持有者,在投票開始時被封禁者除外)。
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收到所有透過大量訊息發送功能發送的訊息,您可以在您的使用者對話頁內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個分類。

因不活躍而取消IP封禁例外權限的通知

  您好。根據解除權限方針,如果您連續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您的IP封禁例外權限將會被移除。如果您希望保留權限,請開始編輯。如果您已被解除權限,您可以在有需要編輯時再次提出申請A2093064-bot留言2022年7月7日 (四) 20:38 (UTC)回覆

邀請參與中文維基百科管治相關討論

 

2024年管理人員制度改革意向調查經已結束,調整管理人員上任標準容許用戶獲得臨時管理員權限設立仲裁委員會修訂管理員長期無活動解任方針已獲社群共識採納,目前正在討論實行的細節。請踴躍參與以上討論,提出建設性的意見。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月5日 (五) 06:03 (UTC)回覆


本條消息是使用群發消息功能發送給您的。如果您不希望在未來接受所有使用本功能發送的消息,請在您的討論頁加入Category:不接受消息發送這一分類。

管理人員選舉及問卷進行中

 

中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ASidATannedBurgerManchiuUjuiUjuMandan四名用戶參選管理員,另有行政員AT參選監督員。投票期為2024年5月29日6月12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並表達對候選人的意見。

請注意管理人員選舉無當選限額,各候選人分開計票,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投票連結 · 管理人員選舉問答


社群亦正就未來仲裁委員會對管理人員除權的權力進行問卷調查,您可在上方投票連結找到表單匿名表達意見,或直接前往討論頁發表意見。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5月29日 (三) 04:14 (UTC)回覆

管理人員解任投票通告

 

Mys_721tx的管理員解任投票(第2次)正在進行,投票期為2024年7月12日7月26日,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投票須知
  • 依據方針,本次投票必須按照指定格式在安全投票的「投票留言」框內填寫文字來進行投票,並給出理由
  • 由於技術原因,因而保留空白的投票選項,但空白選項是無效的,請在「投票留言」一欄留下您的投票及理由
  • 請注意,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僅能計入總有效票數,但不會計入得票比率
  • 在系統中,每個用戶只有一票會被儲存。您可以在投票期間重複更改您的投票,但系統只會儲存最新的投票,並覆蓋之前的記錄。
  • 請儘可能讓您的留言簡潔。請注意,您的投票留言將在投票結束後打亂順序並公開可見
指定格式
  • 支持解任:您的理由
  • 反對解任:您的理由
  • 中立:您的意見留言

建議在您的投票留言最前面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之後是冒號「:」,接着是您的理由。

明確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並給出理由,中立票意見僅供參考不會計入得票比率,未填寫「支持解任」或「反對解任」或「中立」的為無效票


進入投票頁面查看解任理由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7月14日 (日) 14:30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35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

管理人員及仲裁委員會選舉(2024年10月)

 
管理人員選舉
二〇二四年十月梯次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員選舉一覽
申請成為管理員一覽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0xDeadbeef
ASid
ATannedBurger(申請續任)
S8321414
SCP-2000
申請成為行政員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Peacearth
申請成為監督員 申請頁 安全投票頁
Peacearth

2024年10月梯次管理人員選舉正在進行。本梯次有五名用戶申請成為管理員,並有一名管理員申請成為行政員監督員。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投票期從2024年10月25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8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在右方(或上方)的一覽工具欄找到每名候選人的個人選舉頁面及投票連結;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請注意所有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第一屆 仲裁委員會選舉
二〇二四年

經社群超過一年的持續討論,中文維基百科仲裁委員會將在2025年1月正式成立,而首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將在十一月舉行。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有16名編者參選,其中12名編者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您因符合投票資格而收到此訊息。

您可點擊此連結查看獲確認符合參選資格的候選人名單及對應的參選聲明和問答頁面。

投票期從2024年11月1日 (五) 00:00 (UTC)起至2024年11月15日 (五) 00:00 (UTC)結束,您可點擊此連結參與投票;誠邀您踴躍參與投票。

請注意本屆仲裁委員會選舉共開放13個席位,首13名符合當選條件的候選人均會當選;各候選人的支持率均分別計算,支持票不限於一票

回饋請求服務已上線,誠邀您訂閱有興趣參與有關討論的話題。

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2024年10月25日 (五) 06:1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