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0年1月

關於背景圖片

對首頁討論頁進行半保護

是否應該保留單獨的小行星類條目?

這張圖有無logo公有領域版本嗎?

如題,澎湃新聞 反正我找了一圈沒找到,估計以後可能用的上?(其實想看看 戰情室是不是該更新下文件了) --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0年1月10日 (五) 09:35 (UTC)

403--點樣留言2020年1月12日 (日) 19:57 (UTC)
[1] --曾晉哲留言·Q616551602020年1月12日 (日) 21:17 (UTC)
這才是官方版本。不過上傳之後,還需要有人複檢授權條款是否與C區相容。--春卷柯南 ( 茶寮被毀·復修無期 ) 2020年1月13日 (一) 12:15 (UTC)

維基台灣原住民主題工作坊活動支持度與意見調查

由於受到一些阻礙,所以對於舉辦此主題的活動愈來愈沒有信心,所以需要維基人的聲援,請問大家支持在維基百科編寫台灣原住民相關條目的工作坊活動嗎?若有其他問題與意見也不彷提出。

Bagakuco又掛模板了,是否合理?

  • 先前Bagakuco因為在我和Dabao qian編輯的條目濫掛關注度模板,引發了我、@Dabao qian:與Bagakuco的編輯戰,我在互助客棧開話題邀請其討論,在很多人譴責他濫掛關注度模板行為的情況下,他不僅不對自己的行為作出說明,並且還在繼續濫掛關注度模板,還自行跑到3RR舉報自己,最後的結果是管理員「希望他今後改善」。
  • 但是最近他又對Dabao qian所編輯的條目掛模板,還對Dabao qian多次發出所謂的「警告」並提報VIP,鑒於先前已經為此事發生過編輯戰,且他掛的模板涉及各行各業,所以我想知道他現在掛的這些模板哪些是合理,哪些是不合理?@MasdgggATMilkypineMasdgggA2569875:@蟲蟲飛和平至上

--D7689留言2019年12月28日 (六) 10:36 (UTC)

@MilkypineUser_talk:Bagakuco#編輯摘要是我在向他學習,不是去質疑他掛上的模板,跟這裡的討論無關呀^_^--Kevin Smith Chen🍠2019年12月28日 (六) 11:55 (UTC)
看清楚兄弟,我沒有說你去質疑他,我上面那段是這整件事都可以跟他也就是Bagakuco反應,不需要跑來客棧。如果今天Bagakuco採取都不理會的方式,那客棧才是最終手段,但顯然Bagakuco在他的討論區上面非常的侃侃而談。
User:Kevin Smith Chen話說回來你為什麼會被召喚過來啊。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28日 (六) 12:31 (UTC)
第六感吧。話說Bagakuco應該是蠻有原則的人,所以我才會去向他請教,會有人質疑他我感到很無解。--Kevin Smith Chen🍠2019年12月28日 (六) 13:05 (UTC)
  • 那個討論根本就只是Dabao qian失去理智,這種情況下Bagakuco還能好好說話我都覺得他很厲害Wikipedia:如何編寫故事簡介作為一個沒屁用的論述,而Bagakuco的行蹤廣泛,也不算糾纏,況且他掛上的模板(扣除關注度)都不是問題。老實講,單就這個標題「Bagakuco又掛模板了,是否合理?」合理,「那他為條目的掛的模板是否有符合當時條目的狀況」ㄜ如果我上面的例子,扣除關注度之外的確沒問題。Bagakuco掛模板沒有問題,而這個也是他的權利,有問題的是該有沒有掛相對應且符合條目情況的模板。
  • 既然電視劇條目真的沒那麼多來源,那你們就只能乖乖接受被掛上模板吧,當然你也可以選擇把殺了Bagakuco或是學我那招老死不相往來。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19年12月28日 (六) 13:59 (UTC)
  • 還請給出一些實例,因為我看他最近掛的模板(注意是最近,他之前掛的真的是不敢恭維)好像沒甚麼特別問題。(還有你好像沒有成功ping到我……我收不到通知)--【和平至上】爭取民主最新方法:往餐牌上塗辣椒醬💬📝 2019年12月28日 (六) 13:01 (UTC)
    • 就是他近期這些條目,大多數都是專有名詞,這些條目的資料來源不是很多(或者是post外部鏈接上去),所以不確定他掛模板是否合理,但是之前鍾漢良金城武如樓上所說真的有問題。BTW,因為這次是他跟別人又發生爭執,所以我想詢問一下,以免跟他發生誤會,既然大家都說他是合理的,那麼我會再繼續觀察他,如果真的亂掛模板再去3RR舉報也不遲。--D7689留言2020年1月2日 (四) 11:52 (UTC)
      • 您的這個邏輯不合理。他過去做錯的事情是主要錯誤地掛模板,而不是和人發生爭執。您混同這兩件事,我不以惡意度測您,不推測您在借題發揮,所以只認為您是對這類事件不熟悉,思路不清。請您今後注意。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5日 (日) 04:06 (UTC)
        • (:)回應因為他最近掛的模板都是名詞類條目,這些資料來源大多數都是書籍、文獻,我的確不了解這些條目是不是和其它類型(如影視文化、政治類條目)來源標準是否一樣,還有我不是借題發揮,只是在維基互助客棧詢問他掛模板合不合理,之所以在這裡提出來是因為這裡不是舉報平台,不會對他有什麼影響。最後我只提及他和Dabao qian的爭執以及我的做法,沒有對過這件事作出過的任何評價,又何來混同?--D7689留言2020年1月13日 (一) 04:20 (UTC)
  • 今天發現User:Bagakuco去給歌手條目蔡程昱作品段落濫掛模板,我給出理由回退他的編輯,他又把模板掛上去,而且沒作出任何解釋。我看過許多藝人條目,真沒見過作品列表一定要加參考來源的。除非那個列表是獨立成文之條目。而且藝人作品基本上在正文都會有提及,正文都會附上參考來源。User:8045889aUser:Dabao qian--風雲北洋Talk 全面脫貧倒計時 2020年1月12日 (日) 22:07 (UTC)

關於txt文本的字符

txt里怎麼寫帶有方框的字符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20年1月15日 (三) 08:14 (UTC)之前加入的。

方針版過長

wp:vpp的長度快過60萬大關了。請各位幫忙,盡快存檔/分流部分討論。--Temp3600留言2020年1月15日 (三) 13:47 (UTC)

 完成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6日 (四) 12:41 (UTC)

已被元維基全域鎖定的User:坦帕灣光芒460長期濫用傀儡在本站和跨維基破壞的問題

欅坂46簡體中文界面被惡意修改

炮打User:Wcam——我的一張大字報

該事件與中文維基百科無關,這應該是共享資源:恢復請求之範疇 -- VulpesVulpes825 (留言) 2020年1月18日 (六) 23:51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我不知道Wcam認定版權歸屬的標準到底是什麼,在Wikimedia裡面的File:ChinaRailwayHighspeed.svgFile:ChinaRailwayHighspeed-notext.svg這兩張表示中國高速鐵路表識的圖片,被惡意提刪。然而,在有關用戶舉出證據表示該圖片屬於時屬中國政府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發布的文件以後,竟然在回覆中提出了非常荒唐的觀點:

這是什麼荒唐觀點?文件只覆蓋文字本身不包括圖像?那好,我請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宣讀的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內,關於國家公路網的規劃圖和中長期鐵路規劃的規劃圖,算不算政府文件的一部分?

而且,這個標誌規定在原鐵道部2007年發布的《動車組車輛段標識規範》裡面的。即使是原鐵道部裁撤後,請注意,鐵路總公司/國家鐵路的標準,如果只適用於鐵總,用的不是TB或者TJ,是Q/CR,換句話說,裡面的內容仍屬於政府機關制定的標準性文件。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之規定,著作權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時事新聞; (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也就是說,該圖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屬於公有產權。

既然如此,Wcam發表如此的意見,是不是有胡攪蠻纏,顛倒黑白的事實呢?有沒有濫用版權保護的嫌疑呢?值得深思。

--尤里的1994留言)2020年1月18日 (六) 12:59 (MSK)

大家閱讀時務必留意:「文件」一詞有兩種解法,一個是document(繁簡通用),另一個是file(僅限簡體,繁體作「檔案」)。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11:30 (UTC)
大家閱讀時也務必留意:該事件在commons發生,未必與本站有關。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11:33 (UTC)
  • @尤里的1994: 共享資源中的 Undeletion requests(存發覆核)之討論採用的是共識制,即是管理員會根據討論時用戶提出的論點和論據作出判決,且不會因該用戶的身份而作出偏頗的判決。如果閣下認為Wcam君的意見不妥,閣下可在該處討論中反駁Wcam君及提出自己的意見。
再者因各維基項目的方針及指引各有不同,故閣下於此處提出不滿Wcam君的想法和意見並不能解決本身問題。如閣下對他不滿他的行為,閣下可至Commons:Com:ANU提報。謝謝。--SCP-2000 2020年1月18日 (六) 12:05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蟲蟲飛解任研究區

維基百科:管理員的離任及已存在討論區「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關閉此討論區。 --Daniel J Zhao留言2020年1月25日 (六) 08:1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以下內容並非為解任蟲蟲飛而設,僅作提醒之用。 蟲蟲飛近日於互助客棧多次曲解共識,客觀上妨礙了討論。她的行為是否滿足「一再發生的、嚴重違反社群共識及禮儀」?儘管她並非有惡意,但明顯可見此人之不成熟。

  1. 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9年12月#求助:條目普思資本被管理員無端快速刪除一事中,蟲蟲飛誤刪條目後,不但認不出如沐西風同樣是維基老用戶,更聲稱對方將保不住巡查豁免權。
  2.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針對《氣旋收錄準則》指引的修訂中,堅持不當的「打破≠創下紀錄」解讀,並違反禮儀,宣稱sanmossa在「掛大字報」。
  3.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是否應該保留單獨的小行星類條目?中,再次與sanmossa激烈爭執,且無法認出A2569875為此方面的資深編者。
  4. 蟲蟲飛對關注度的解讀過鬆,已背離共識可接納的標準。

以上文字,僅作提醒。不想被點名批評,最切實的方法是做好自己。--221.124.89.69留言2020年1月17日 (五) 14:48 (UTC)

@蟲蟲飛:看來我的脾氣還真的是好,你看看這個IP做了甚麽了,這才叫「掛大字報」。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2:31 (UTC)
人家自己承認是掛大字報了,見編輯摘要。--Thank you, Windows 7 2020年1月18日 (六) 02:39 (UTC)
我不就是在説明我當時沒有「掛大字報」嘛。。。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2:43 (UTC)
大字報的其他例子有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Bagakuco又掛模板了,是否合理?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投訴惡劣行徑,其中前者大字報的性質比較小,所以比較有建設性。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2:46 (UTC)
我可以理解成大字報的程度越深,就越沒有建設性嗎?--Thank you, Windows 7 2020年1月18日 (六) 02:48 (UTC)
當然可以,這不是現實嗎?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2:52 (UTC)
看蟲蟲飛的回應了。--Thank you, Windows 7 2020年1月18日 (六) 02:57 (UTC)
(:)回應:整件事件的起因是sanmosa提刪條目後,有人走去drv申請還原成功,sanomosa不服蟲蟲飛處理drv的判決,就走來客棧提案修改方針,並宣告由於不服蟲蟲飛判決所以要改方針,期間不斷大聲宣告禁止蟲蟲飛參與討論,蟲蟲飛參與了討論,sanmosa討論期間不停辱罵蟲蟲飛,期間這個香港ip就出來提案討論彈劾蟲蟲飛。我明白sanmosa提刪條目後,看到有用戶drv申請覆核成功的感受,如果不滿管理員判決,應通過溝通解決,而且討論時請保持基本禮儀及友善。-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8日 (六) 03:42 (UTC)
我對於蟲蟲飛繼續對我作出失實指控非常遺憾。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3: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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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我隨意摘錄sanmosa攻擊蟲蟲飛的言論(只引錄其中一個提案):
  1. 人身攻擊的言論:「這樣匪夷所思的管理員」、「我覺得蟲蟲飛你......這只會顯得你毫無器量和管理員應有的風範。」、「你不太適合當管理員。」
  2. 禁止蟲蟲飛參與討論:「另建議.....蟲蟲飛迴避此案」、「現公示七日。另外,我再重申一次:請蟲蟲飛迴避」、「由於以上反對意見出現了運用多重身分(管理員+普通使用者)的問題,不視之為合理反對」
  3. 發布虛假言論:「是次提案就是出於你運用管理員權限不當而提出的」、「但管理員堅持錯誤觀念並意圖阻止他人糾正規有問題。」
恐怕不會有人認為我這樣做屬於「人身攻擊」。而且這一個IP就在上面聲稱你「背離共識可接納的標準」(我覺得這和「運用管理員權限不當」是同義詞吧),我請你回應一下IP。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5:40 (UTC)
當然,你也可以指控我(直接或間接地)煽惑了IP,但是明眼人也知道我這樣並不屬於「攻擊」。我「攻擊」人的時候不是這樣的。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5:42 (UTC)
還有,補充一點:UjuiUjuMandan也有在客棧表示你不具備管理員能力資格(他已經不是說「不太適合當管理員」了)[2],難道你又打算向他扣「人身攻擊」的帽子?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5:45 (UTC)
最後,上面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投訴惡劣行徑你最好回應一下。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5:46 (UTC)
@流椀希土:我看到你在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針對《氣旋收錄準則》指引的修訂好像説了一些話。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05:50 (UTC)
  • (+)支持解任,蟲蟲飛在drv還原許多政治人物的侮辱性重定向,以往許多不同的管理員皆當作破壞處理,多次被快速刪除,蟲蟲飛卻未經社群共識,用自己對方針的解讀還原,例如柯屁這種公然侮辱的濫罵,對維基百科傷害很大。--27.255.92.20留言2020年1月18日 (六) 06:47 (UTC)
  • (+)支持解任。我不認為蟲蟲飛管理員在我所見的範圍內有任何惡意,或是違反維基社群禮儀。但就我所見,如之前幾處討論,蟲蟲飛管理員反覆多次對一些顯而易見的事實產生匪夷所思的誤解,如將「創下紀錄」理解為「其數據被相關機構記錄」,將「颱風雨量打破之前颱風的記錄」理解為「同名的不同颱風,新颱風打破了舊颱風的記錄」,將「作為小行星第一發現人的天文研究者自己的著作不能用作相應小行星條目關注度的來源」理解為「所有天文學者的著作都不能用作小行星條目關注度的來源」,將「抽樣調查1000個小行星,每個都有兩個來源」理解為「所有小行星只有1000個有兩個來源」……如是種種,一而再再而三地基於善意和貧瘠得難以置信的理解能力對正常討論進行干擾,且在被其他人指出理解錯誤之後拒不道歉,也不曾對自己進行反思,而是馬不停蹄地投入到下一場干擾之中。這是我認為其不適合擔任管理員的原因。--俳柘留言2020年1月18日 (六) 07:10 (UTC)
(:)回應我上任後還算盡了管理員的責任吧?現在還未至於「溝通無效」,更沒有「濫權」,怎麼大家討論方針修訂意見不合,就要彈劾?--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18日 (六) 08:18 (UTC)
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 @蟲蟲飛 不合事實的描述,虧你說得出口「我上任後還算盡了管理員的責任吧」。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4:22 (UTC)

咳咳。我一開始不就說過本討論「並非為解任蟲蟲飛而設」嗎? 客觀來說,蟲蟲飛行使管理員權力沒什麼問題。近來AFD的處理快了許多,全賴蟲蟲飛勤政。

然而,勤政不能掩蓋蟲蟲飛其他方面,特別是方針解讀能力上的問題。有時,做得對比做得快更重要。蟲蟲飛作為管理員,一言一行對社群都有模範作用。正因如此,更應小心行事,確保自己對方針的理解與社群共識接近。其次,尊重並仔細閱讀其他用戶的發言是基本的禮儀。蟲蟲飛曲解其他用戶的發言,客觀上破壞了討論氣氛,讓大家今日陷於「誰掛大字報」一類的無益爭執當中。

以上各項並不構成解任的充分理由。事實上,如果管理員沒有濫權,現行方針是很難將人解任的(解任要求為:管理人員明顯濫權或其他嚴重違反維基方針)。但如果蟲蟲飛不改善自身缺點,恐怕未來會與社群其他用戶不斷沖突。屆時再有罷免案,恐難倖免。--221.124.89.69留言2020年1月18日 (六) 09:02 (UTC)

聲明:我無意把蟲蟲飛解任。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8日 (六) 11:25 (UTC)
  • 蟲蟲飛在申請管理員時我已經知道她能力有欠缺了,但沒想到有這麼欠缺。建議蟲蟲飛自己停止行使管理員權限,書面檢討自己的問題。我不希望蟲蟲飛這麼快就被解任,但如果蟲蟲飛保持拒不認錯的惡習,我只能建議解任。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18日 (六) 12:15 (UTC)
  • 客觀來說,我願意相信蟲蟲飛的出發點是基於善意的。以日誌操作論蟲蟲飛的管理員操作數排在2019年度的第一位(雖然日誌數並不能直接與身為管理員的活躍程度掛鉤,但也能作一個參考),我認為至少她的出發點是希望維基百科能變得更好,這就很值得肯定和鼓勵。但是,操作速度很快是蟲蟲飛最大的優點,也是最大的缺點,有些操作看上去似乎經過的考量不足,容易引起爭議,甚至有時出現一定程度的錯誤。當然這可能也和蟲蟲飛的編輯習慣有關。根據她過去向我提供的信息,她說她常常在公交車上用手機處理站務,這一點我就不是很能認同。不過,我不認為現在應該發起對蟲蟲飛的解任,希望她今後能儘快改進自己的問題。無論支持解任的意見合理還是不合理,都可以以此為契機作一個改善與提升。我認為蟲蟲飛今後應該更加謹慎地進行管理員操作,重新塑造自己的管理員操作習慣,從自己有絕對把握的事情做起然後逐步深入,爭取最後能處理好每一件事務(當然這也是我的奮鬥目標)。有時候管理員操作的「質」比「量」更加重要,維基百科不是一場賽跑,沒有趕時間的必要。--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 2020年1月18日 (六) 16:08 (UTC)
    基於蟲蟲飛近期並沒有明顯改善這一點,撤回先前意見。--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 2020年1月23日 (四) 12:45 (UTC)
應該是「有時候管理員操作的『質』比『量』更加重要」吧……?--俳柘留言2020年1月18日 (六) 18:16 (UTC)
@Kuon.Haku:……功成不必在我 2020年1月19日 (日) 02:41 (UTC)
單純筆誤,已修改。--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 2020年1月19日 (日) 10:34 (UTC)
蟲蟲飛的問題不是技能不足,而是明明有技能不足這個前提,卻不積極學習和反省,更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判斷。她最大的問題不是做錯事,而是做錯事了還堅持找藉口。這個在她申請管理員回答問題的時候就已經很明顯了,所以我相信她有這個壞習慣。換句話說,她最大的問題是文明/禮儀,而不是單純的站務技能不足。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0日 (一) 01:27 (UTC)
(※)注意:您說我能力差也得有數據作為理據吧?我不是自誇,自我上任後,我進行了八千多次管理員操作,其中只出現幾次操作有爭議,而且不算嚴重失誤。資深的管理員其實也常有誤判,只是沒有人在這裏掛大字報討論,把事情放大。此外我處理的站務涉及面也很大,其中包括 存廢討論存廢覆核速刪VIPRRDUAAPTCVUNBRFRIFDAR等,您說我能力差,您看哪個資深管理員能做那麼多種類的站務?我上任前社羣批評管理員站務積壓嚴重,但最近有相熟的管理員向我抱怨「資深管理員不是不做事,而是被蟲蟲飛搶着做完了,結果令很多管理員感到沒事做」。您這樣大喊蟲蟲飛能力差,路過的用戶可能有誤會,希望您批評的時候有具體的例子作為依據。--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11:33 (UTC)
  • 說您技能不足,和您做得多有關係嗎?和我做了多少站務有關係嗎?您連正確的反駁都做不到,邏輯混亂成這樣,還讓人覺得你有合適的站務處理能力?我甚至覺得你就差說出「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這種怪話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4:57 (UTC)
  • (!)意見:另,提請管理員蟲蟲飛不要曲解別人發言。我說的是你技能不足,不是能力差。干任何事都有必須的技能,這不是對人的評價,是對事實的判斷。如果你要當飛行員,恐怕也是技能不足。您當巡查員大概沒什麼不合適的地方,但是作為管理員,您還是技能不足,比如思路不清晰,照本宣科,不肯承認自己錯誤等。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5:11 (UTC)
  • 我上任四個月,操作八千多次,請舉出哪個是誤判?我想不超過五個吧?我上任管理員,我最近的巡查量也是第一,也沒有誤判。不要大喊人家做得不好,應該舉出例子,免得人家路過會有誤會。--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13:35 (UTC)
  • 我可沒說過要「百份百準確」,事實上我覺得95%左右就不錯了。我個人比較看重溝通和寫判案書的能力。我自己的CSD紀錄也歡迎各位指教。--Temp3600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4:03 (UTC)
  • (-)反對解任,某用戶成天只會檢討管理員,上次有人討論Techyan欺負新手,你也在質疑、批評Techyan,結果我提出證據證實,對方根本就不是新手。如果真有能力,請你去申請擔任管理員,分擔管理員職務,別只會在這馬後炮。--Kevin Smith Chen🍠2020年1月21日 (二) 14:00 (UTC)
    • 您說我嗎?您這個思路也夠有意思的。請問Techyan沒有虐待新手嗎?剛巧Techyan虐待的一個人不是新手,所以Techyan不虐待新手?至於您說的後半段,已經明顯有邏輯問題了。我在維基百科做的貢獻並不少,我不需要去當管理員來減少我的貢獻,特別是在社群有很多人在支持Techyan這樣的管理員有不文明、武斷、人身攻擊特權的情況下,我覺得我沒必要通過當管理員來自降身份。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4:59 (UTC)
(?)疑問:為什麼當管理員會減少您的貢獻?一般來講,管理員有比一般用戶更多的義務,只會不得不貢獻更多吧?-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1月23日 (四) 14:44 (UTC)
管理員會惹上許多麻煩事﹐對條目編輯來說,有可能得減產來處理社群爭執。--Temp3600留言2020年1月23日 (四) 16:19 (UTC)
我主要關注評審。中文維基百科長期以來評審的混亂和不誠信導致評審效果差,而且對認真寫條目的人來說也是有各種意義上的傷害的,對讀者更加是有傷害的。站務雖然眾所周知地人手不足,其他地方也一樣人手不足。 中維很多人在wp空間花了很多時間,結果連條目也不會寫,好壞也看不出來,我覺得就是捨本逐末。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4日 (五) 00:3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

為避免話題持續偏離就條目內容本身的討論,也為避免某些用戶持續通過人身攻擊內容/編輯摘要擾亂討論,關閉本討論。與條目相關的,請移步talk: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如果需要繼續討論「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煩請另開章節處理。--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今天, 06:51 am (UTC+0)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 @5LZ 持續惡意破話他人貢獻、持續在他人討論頁騷擾威脅、持續在「當前的破壞」頁面陷害辱罵他人,而 @蟲蟲飛 不做任何的調查研究,濫用職權蠻橫粗暴地封禁被陷害人 [3]
  • 事後用戶提出強烈質疑並且要求追責 @蟲蟲飛 和 @5LZ,@蟲蟲飛 1. 不為由於自己的錯誤給他人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而感到任務的抱歉和羞愧,而使用官腔「請勿無故移除來源,否則會被視為破壞「來敷衍搪塞 [4] 2. 採用赤裸裸的多重標準對待不同的貢獻者 [5]
  • @蟲蟲飛 不止一次作出有爭議的操作且沒有任何提升或改進自我的跡象,因此沒有理由留其繼續擔任維基百科管理員一職

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4:15 (UTC)

  • @5LZ: 特此幫忙補 ping。--虹易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4:45 (UTC)
  • @Universe01:我注意到閣下有多次訴諸人身的言語攻擊。鄭重告知閣下:這是違反方針的惡劣行為,萬望不要再次進行。另外,閣下有提到5LZ進行了「辱罵他人」,請指出具體頁面及位置(或內容),以便我或者其它用戶前往告誡。--虹易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20 (UTC)
    • 歡迎指出訴諸人身的地方。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4 (UTC)
      • @Universe01:「@5LZ 你有沒有信息檢索能力和自我思考判斷能力? 」「……多次告誡過你要看變更歷史/變更日誌,要學會使用谷歌……」「……你一直強行用自以為是的錯誤內容……」「不經過大腦只要是來源就強加進去不管能不能引證條目的內容」「你投不投票沒有人care,你以為你是誰?不要太把自己當回事」(摘錄自WP:VIP)。請參見WP:CIVILWP:NPA。--虹易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6:40 (UTC)
        • @虹易 我認同文明對於維基百科社區的重要性,言語方面有改進的空間;但訴諸人身沒有定量的判斷方法,不同人會有不同的意見;破話用戶什麼功課都沒做的情況下持續在我討論頁面進行騷擾和威脅本省就已經背離了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5:55 (UTC)
          • 社群關於什麼是人身攻擊和訴諸人身,認知並不一致。不過您不應當質疑他人的「信息檢索能力和自我思考判斷能力」,也不應當輕易指稱別人破壞,儘管別人的修改可能確實降低了條目質量,但那根據社群的方針指南,通常不被視作破壞。降低條目質量不等於破壞。當然了,您不知道破壞是什麼意思,別人也沒有合理地告訴你破壞是什麼意思,不能怪你明明不理解還要用,但是你明明不理解還要用,如果別人對你假定惡意,會認為你在胡說,問題就更難解決了。如果您認為別人具體做錯了什麼,就直接說做錯了什麼吧。不要指望社群有人能夠立即明察秋毫,判斷出誰對誰錯。社群沒有那麼有能。不要指望中文維基百科有什麼包青天。如果你說出情緒化的話,比較有可能被一些不關心具體內容的「執行者」直接處以封禁,使得條目無法被改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4日 (五) 03:33 (UTC)
    • 什麼叫「失敗的用戶提醒您」呢[6]
(:)回應:您曾多次無故刪去條目上的來源,被User:5LZ舉報到vip,我經詳細審視編輯歷史,發現您曾多次無故刪去條目上的來源,略舉幾例,如[7][8][9][10]等,即使這些不視為破壞,您也進行了嚴重的編輯戰,直至我今天全保護了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4:42 (UTC)
  • @Universe01:請回應蟲蟲飛對你的指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0日 (一) 14:53 (UTC)
    • (:)回應看來我說了這麼多 [11][12],@蟲蟲飛 是一點沒有看呀。還「詳細審視編輯歷史」,你審視的什麼東西。1. 期刊是有機化學所主辦的,關一個虛的化學會什麼事,@5LZ可是堅持了很長時間「化學會和有機所共同主辦的」?Chinese Journal of Chemistry以前是化學學報的英文版,比其他兩個的重要性都要低,放在這裡幹嘛?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的信息有誤,如何證明莊長恭任職到1938年?不用研究所的官方描述(1968年,有機所劃歸國防科委,改名「國防科委十六研究院第十研究所」。),用野雞來源的錯誤描述?應該立刻罷免@蟲蟲飛 並永久逐出維基百科。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22 (UTC)
  • @蟲蟲飛:請回應Universe01對你的指控。自說自話不是對別人質疑的回應。即使別人是有錯的,也不意味着你可以當管理員。不要把做管理員當成和人爭輸贏的無聊把戲。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0日 (一) 14:53 (UTC)
  • @UjuiUjuMandan:未見閣下所言的內容與此處的討論有何關聯。閣下認為「即使別人是有錯的,也不意味着你可以當管理員。」那麼,即使該管理員在此次事件中操作不當或違規,也與其是否「可以當管理員」無關。閣下此發言有違反WP:HAR之嫌。--虹易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4:39 (UTC)
    • 當然是有關係的。這個話題是對蟲蟲飛操作合理性的質疑。別人有錯不能證明蟲蟲飛的操作合理。蟲蟲飛所做的主要仍然是證明別人有問題,而不是證明自己做對了。請問您不同意嗎?你同情蟲蟲飛這是好事,任何人都值得被同情,但請不要忘記,條目是維基百科中一切活動的最終目的,任何人都不可以阻止條目被改善。不要忘記維基百科本身是什麼,而把維基百科當作社交平台。如果人人積極都活用方針指南去保護一些人,但忽視條目本身,維基百科就完了。最後,請您關注Universe01的具體回應,不要搞錯了重點。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4:43 (UTC)
    • @UjuiUjuMandan:我所見的是該管理員在試圖説明其操作的正當性。閣下對我「同情蟲蟲飛」的揣測是不必要且令人不適的。既然閣下認爲應當關注於問題本身,那請考慮避免留下情緒性化的、無助於解決此特定問題的發言。--虹易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5:46 (UTC)
      • 該管理員有試圖說明其操作的正當性,但因為她能力不足,所以沒能夠做出合理的嘗試。不指出這個問題,就會圍繞她的無法使問題得到解決的意見展開討論。我希望您能夠站在中立的立場考慮這個問題。我當然承認我的發言不是完全不帶情緒的,畢竟蟲蟲飛糟糕的溝通禮儀我看了是很火大的。而且她在選管理員的時候,我竟然給了她不切實際的信任,在猶豫之後最終投了支持票。我也是自責的,我希望能夠挽回自己的錯誤。但您要說我的發言無助於解決問題,我覺得您的看法錯誤。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5:55 (UTC)

有關無故刪去可靠來源的討論

@Universe01:閣下在編輯摘要中提到的來源「六十周年所慶」[13]應當是為了佐證「有機所劃歸國防科委……」是在「1968年」而非「1967年10月」?這不是一個好的來源,但是可以討論。先暫且不論這一問題。

我已經提過「部分歷史的來源後續再補充,研究所今年會有70周年慶典」,會有很多的文集[14]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8 (UTC)
  • 除此之外閣下還進行了如下修改:
    • 1.移除[15]「1970年7月起,中國科學院華東分院撤銷,有機所實行中科院、上海市雙重領導體制」。我沒能找到閣下就移除此處內容的說明。
    • 2.移除[16]「受中國化學會委託,研究所主辦的學術期刊主要有研究所主辦的學術期刊主要有《化學學報》、Chinese Journal of Chemistry和《有機化學》」。就此閣下在編輯摘要中留言稱「google "受中國化學會委託,編輯出版《化學學報》、《Chinese Journal of Chemistry》和《有機化學》三份SCI收錄刊物。"」。我不理解閣下是想藉此說明什麼問題。
    • 3.移除[17]「{{cite book|title=中國科學技術專家傳略·化學卷|year=1993|publisher=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兩個來源。我沒能理解此移除的合理性。
    • 4.修改「中科院有機化學研究所所長(1949年—今)」至「中科院有機化學研究所歷史上共有十位所長」。[18]
    • 5.移除「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1928年-1949年){{cite web | author = | title = 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 關於本所 本所簡介 | publisher = 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 | date = | language = zh | accessdate = 2020-01-14 | url = https://www.chem.sinica.edu.tw/about.php?bodyMenu=history&lang=ch}}」中的來源部分[19]
  • 可否請閣下就上述編輯在此直接說明原因?--虹易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20 (UTC)
    • Universe01以inline comment的形式逐一回答了問題,但因為inline comment不是維基百科平常使用的書寫方式,會使很多維基人難以理解哪一部分是誰寫的,甚至還會被假定惡意的人視為破壞留言(已經發生過這種事了),所以我在這裡替Universe01整理留言格式。@Universe01:請今後不要使用inline comment。以下為Universe01對虹易的逐條回應。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1:50 (UTC)
      1. 這種描述是有問題。科學院研究所有過短暫下放地方的歷史,後來都收回去。據我所知,研究所的人事、財務、科研領域等各個關鍵方面都是科學院領導(找一個任命新所長的新聞感受一下),這個描述會引發誤解。另一方面破壞者提供的來源是不可靠的,「志」之類的書都是分工寫的,不同的人寫不同的部分再拼湊,也缺乏同行評審。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1 (UTC)
      2. 我要說的是有機所主辦而非中國化學會和有機所主辦(破壞者一直強調是中國化學會和有機所主辦);Chinese Journal of Chemistry之前是化學學報的英文版,重要性較其他兩個為差,不應該並列。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1 (UTC)
      3. 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並非什麼知名出版社,」專家傳略「之類的書都是分工寫的,不同的人寫不同的部分再拼湊,也缺乏同行評審。通常,知名科學家的生平都會在學術期刊出現,使用那些來源更加可靠。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1 (UTC)
      4. 回退的緣故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1 (UTC)
      5. 編輯日誌裡面已經說了來源的信息是錯的[20],莊長恭只做到1938年不是1940年。(1938年3月)化學所遷往昆明,所長莊長恭未隨所內遷,居留上海北平研究院藥物研究所工作,由任鴻雋總幹事兼任化學所所長。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1 (UTC)
  • (:)回應@Universe01
    • 0.該IP來源的可靠度不比「志」高。另,閣下說「部分歷史的來源後續再補充,研究所今年會有70周年慶典」。那麽在此種情況下,將「1967年10月」替換爲「1968年」沒有合理性。
    1. 閣下言之有理。但該來源並非顯然的「不可靠」來源,而其它編者根據該來源撰寫內容也並非無理。
    2. [21][22]等處顯示該刊物是「受中國化學會委託」出版或該刊物由「中國化學會和有機所主辦」。閣下目前所提出的理據或者來源不足以說明「有機所主辦而非中國化學會和有機所主辦」。儘管存在閣下所稱更貼合事實的可能性,但目前來看,根據方針,在文中記錄前一種說法更合理。
    3. 對於此種情況,我建議閣下以「更可靠」的來源替換,或者先行充分説明原來源的不可靠性以與持有其它觀點的編者達成共識。
    4. N/A。
    5. 閣下所言有理。我已去信「中央研究院化學研究所」尋求確認。
  • 綜上,我認爲閣下所提出的觀點值得進一步討論。但是在缺乏討論及共識的情況下,閣下與5LZ互相反復回退的行爲是不當的。結合閣下與5LZWP:VIP的留言以及閣下對質詢的回復來看,我認爲蟲蟲飛做出的封禁決定是可以接受的。@Universe01:、@5LZ:我認爲編輯爭議的原因缺乏討論且存在誤解,並非嚴重問題。謝謝貢獻維基百科,但請注意在陷入編輯爭議時充分説明並討論可能更有助於解決問題。--虹易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5:27 (UTC)
(!)意見:無故刪除來源的情節太嚴重,換了其他管理員,肯定不只封禁1天。-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5:28 (UTC)
垃圾來源不刪留着幹嘛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5:51 (UTC)
如果確實是「垃圾來源」,那麼確實應該刪除。現在蟲蟲飛認為不是垃圾來源。建議你們關於這一點具體說明。我非常不希望這件事不了了之。任何為了改善條目質量而做的編輯都是值得尊重的,如果方法有問題,則應當改善方法。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1:42 (UTC)
@UjuiUjuMandan 請 @蟲蟲飛 不要偷換概念混淆視聽,企圖矇混過關。破壞者提供的來源哪一個是期刊?哪一個是政府網站?所有書籍都配作為維基百科的來源嗎?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6:01 (UTC)
另,提請蟲蟲飛注意,你的論證是無效的,甚至無法讓人看出你想明白了自己做操作的理由。「其他管理員肯定不止封禁一天」,無法讓人理解問題是什麼樣的,對解決問題毫無幫助。而且也請您考慮在最近的互助客棧討論中已經有數位管理員表達了對您做法的不認同。請您今後避免這樣說話。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5:58 (UTC)
  • 提請各位注意,一個活躍的老維基人可能只有高中教育程度,而一個「新手」(不了解內容方針的)維基人則可能是學者。我沒貶低誰吹捧誰,只是希望有些在維基百科以外經歷並不多的人不要輕易假設別人水平比自己低。我在中文維基百科已經見過很多次不理解來源文獻,不甄別來源文獻質量,就強行和其他維基人做論爭的現象了。我非常不希望這次又是一樣。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1:53 (UTC)
(?)疑問:無故把大量可靠來源刪去,這不是改善條目;如果您認為有來源更佳,您可以更換更好的來源,而非刪去來源後,令條目內容缺乏來源。而且那些被刪去的來源包括了期刊、書籍及政府網站,把這些來源無故刪去,我無法理解原來這叫做「改善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1日 (二) 03:44 (UTC)
您現在還在堅持說是無故刪除?這就不對了。他已經給了原因,你可以試圖證明他給出的原因是錯的。你可以說他當時做的編輯有的(或者很多)不符合方針指南,但請了解,這是一位連不能inline comment都不知道的新手。請勿虐待新手。你作為管理員,你的職責不是證明別人有錯,而是去保障條目質量。請勿武斷地否認別人編輯內容中有益的部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4:13 (UTC)
@UjuiUjuMandan:該用戶已在此說明了原因,這些原因顯示該用戶的編輯確實出於改善條目的意圖,儘管其中部分修改可能因為不了解方針而不當。但該用戶此前的刪除確是「無故」的,該用戶此前並沒有說清其刪除內容的動機;其在編輯摘要中留下了一些說明,但這些說明並不明確且並不覆蓋全部或大部分爭議點,而最近的幾十筆編輯,包括其在最近的編輯戰中編輯都幾乎沒有留下說明;且其在WP:VIP對於管理員質詢的回應也不清晰。我認為蟲蟲飛基於其過去編輯記錄和WP:VIP的留言對其封禁一天是可以接受的。管理員並非全知全能,不可能逐字閱讀每一個疑似破壞用戶的所有編輯與留言並推測其可能的正當動機,更不可能基於疑似破壞用戶未闡明的理據推測其並非破壞。我認為該編者在WP:VIP的留言以及其最近一次編輯戰中的編輯模式顯示出的是典型的破壞。雖然現在來看,該用戶的行為可能只是由於缺乏對方針或編輯爭議的一般處理方法的理解。--虹易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6:53 (UTC)
基本認同你的看法,但以下部分有異議:稱其修改為「無故」是不合適的,他顯然是有理由(儘管理由未必符合內容方針),但未能充分、及時表達;而在其未能充分、及時表達的情況下,管理員和其他維基人所做的溝通是有問題的。我並不想具體批評特定的人,但請了解,這種對新手的溝通不合理是經常發生的問題。做站務的維基人和對新人溝通的維基人並沒有理由假設別人懂(更多的是因為自己也不大懂)方針指南,就靠照本宣科去和人溝通。自己是人,別人就不是人了?為什麼不WP:假定善意?說句白話,明明不是官,卻有官威,讓新人有什麼理由信任?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7:44 (UTC)
@蟲蟲飛 為什麼說來說去都是「無故刪除呢」?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6:06 (UTC)
我猜測她說的「無故」的意思是你沒有按照社群共識去告訴別人你的理由,而不是「無故」字面的意思。這是她溝通技能的問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5:08 (UTC)
@虹易 如果情況都沒搞清楚,怎麼就可以作出封禁呢?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6:06 (UTC)
  • 一本經過多人審核的地方志書到你眼裡就成了「缺乏同行評審」的不可靠來源,甚至比網站還不可靠的來源?我請問一下樓主,責任編輯是幹什麼吃的?地方志就算是分開編寫,責任編輯要審稿吧?統稿者也要看的吧?(商務印書館的很多詞典書,都是分開編寫然後統稿校對的,就我所知,《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就是一例)出版之前校對者肯定要仔細看的吧?資料打架的事情很多,你只要兩個都列舉出來並做一些說明就行了,何必要刪去?要換了我是管理員我也會封你,我不認為蟲蟲飛本次操作存在任何不合理性。(PS: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是中國科協直屬的國家級出版單位,是中國出版科普圖書歷史最長、品種最多、規模最大的出版社,到樓主眼裡就成了「並非什麼知名出版社」了,我也是醉了)—Rowingbohe 台州專題 2020年1月21日 (二) 04:13 (UTC)
    • (*)提醒:以上的論證不過是訴諸權威而已。雖非無效論證,但很弱。我不願意訴諸你的身份,但你目前的教育程度應該只是高中畢業,也從未在編輯中表現出任何學術專業性。地方志里有謬誤是很正常的,你不能因為你看不出來就判定地方志內容一定正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4:16 (UTC)
    • @UjuiUjuMandan(?)疑問:就我所見,「訴諸權威」是WP:可靠來源方針的一部分,以作者本身、作者、發表者等權威性判定來源是否可靠並無不當。儘管有時更進一步的討論也有必要。另外,  警告閣下的言論毫無疑問屬於訴諸人身且已違反WP:TPG。--虹易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4:33 (UTC)
      • 您的論證並不能否定我前面的意見。我當然認同訴諸權威是有效論證,但很弱。請問您是沒有看懂我的觀點嗎?我的言論並不是訴諸人身,而是訴諸能力。請不要過高估計一些所謂活躍維基人的能力。中文維基百科長期以來有劣幣驅逐良幣的問題,學養相對差的人可以在不給出有效論證的情況下和學養相對好的人在場面上勢均力敵,從而阻止條目質量的改善。您的「毫無疑問」是錯誤的。您的這個判斷也讓我知道了您對方針指南的理解有問題。色盲不能當電工,瞎子不能開汽車,憑什麼高中畢業程度的學力的人有能力判斷來源的可靠性?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4:38 (UTC)
      • @Rowingbohe 1. 非知名出版社、未知作者、未知作者背景的來源,還跟官方來源的信息不符,當然選官方來源 2. 請勿將出版書籍時的編輯和學術界的同行評審等同看待 3. 商務印書館和中華書局在我心中有崇高的地位,可惜來源不是他們的 4. 「科普」的定位就更加說明他的可靠性比學術期刊要差很多 5. 請自行比較我主編條目時提供給的來源和破壞者提供的來源 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6:26 (UTC)
        • 您給的這個鏈接我暫時打不開,但是我覺得網頁來源一般都沒有經過嚴格的同行評審。此外,官方來源屬於一手來源,而地方志書作為旁人有時候看得會更客觀一些,算二手來源,大多數情況下二手來源是比一手來源更可靠的。我呼籲您立刻停止撕逼,把兩個來源的說法都放上去。一來交給讀者判斷,二來以後若更多的來源支持您的說法,再刪掉地方志這個也不遲。(PS:中國科學技術出版社不是非知名出版社,人家的歷史可追溯到1956年呢。你心中只有商務印書館和中華書局,全國百強出版社裡另外98家你放在哪裡?中華書局也會出錯的啊,比如……算了跑題了)(PPS:考慮到某位自詡為專家的用戶對我進行維基跟蹤、惡意推定和歧視,我拒絕在此話題下發表其他言論。)—Rowingbohe 台州專題 2020年1月22日 (三) 03:10 (UTC)
          • 如果您覺得有人對您進行維基跟蹤、惡意推定和歧視,請您舉證,我幫您查實。但如果您不肯舉證,又非要含沙射影地做人身攻擊,不嘗試解決問題而是去製造問題,促進黨爭,那就是你的不文明了。你不開心不意味着你是對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2日 (三) 05:19 (UTC)
        • @Rowingbohe: 「歷史可追溯到1956年」又怎樣?為何迴避「科普「一說?「你心中只有[來源請求]商務印書館和中華書局」,你抬槓「中華書局」有什麼意思呢?那就不要提商務印書館。 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16:42 (UTC)
          • 我個人也很敬仰商務印書館,但你把中華書局拉出來提就沒有一點意思了,中華書局在歷史等方面的確是不錯的,但在其他領域就很爛了。中華書局現在連我這的年鑑都出版,悲。科普內容是給科學普及出版社出版的,況且這裡講的內容也不是科普啊,別跑歪了哈。另外,書的質量其實跟出版社是幾乎沒有關係的,這本書屬於科技類,那就必須在科技系統裡出版,或者是一些啥都出版的出版社。這個鍋,中國特學技術出版社真的不能背,因為招標就招到他家了……你要是和某位用戶一樣在這裡抬槓,就真的沒意思了哈。補充一下之前的觀點,我覺得你刪去一種觀點也是對讀者的不負責任,萬一地方志上寫的反而是對的呢?兩種都寫出來讓讀者自己去判斷,我覺得才是負責任的做法。—Rowingbohe 台州專題 2020年1月22日 (三) 16:53 (UTC)

Universe01持續進行編輯戰的問題

對條目編輯爭議的回應

User:虹易之提及前來。

  • 我不否認相關用戶對該條目做出了大量的貢獻,但直接移除來源並加入沒有來源證明的內容,乃至試圖控制條目在這樣的狀態,這都是不合適的。我希望相關討論只關注條目本身,而不是用在訴諸人身上。
    • 關於期刊主辦者的問題:所謂「只有有機所主辦」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不只是版權署登記如此、有機所自稱如此(「受中國化學會委託」),甚至中國化學會直接把相關期刊掛在自己期刊平台的首頁。
    • 關於《上海科學技術志》:上海科學院(原來和中科院上海分院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下屬的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主編,中科院上海分院等單位協助了編寫,也經過了存在專家評審,我認為不會是所謂的「野雞」「垃圾來源」。(來源)
    • 關於上海有機所是不是部(中科院)、省(上海市)共管:來源原文如此,也確實是事實。你可以通過原創研究,認為省級政府實際上不管,但實際上無相反來源證明。
    • 關於《中國科學技術專家傳略》:我選擇不討論該書的出版社的問題,因為在中國大陸,此類傳略由誰出版通常和主編者有關。該書的編輯者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組織的編纂委員會,下面的確是多個委員會。但據我所知,該來源存在專家評審。(來源
    • 關於中央研究院的來源有誤:我剛剛重新看了,確認兩個來源打架了。我認為中研院網頁版來源中,1940年這個時間出現可能是因為「任鴻雋總幹事兼任化學所所長」的緣故,應該是PDF(圖書掃描)來源更正確。這是我的問題。
    • 關於研究院劃歸國防科委的時間煩請給出一個更合理的來源來證明,是1968年而不是1967年十月,且的確存在這麼一個部隊(研究所)番號,以便查證。相關編輯者給了個網站的IP地址,雖然屬於中國科技網,但中國科技網的IP這一點不能說明來源的可靠性,希望有更可靠的來源證明。
    • 最後,我不知道為什麼在條目存在沒有來源證明的內容的情況下就能上DYK。希望這種情況未來能避免。--失敗的用戶提醒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1日 (二) 05:15 (UTC)
  • 關於Universe01不甚了解內容方針這件事,我想應該不會有人反對吧?請各位不要忘記這個基本前提。@Universe01:請您正面回應WQL的意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5:35 (UTC)
  • (=)中立:編輯戰而全保護的條目此操作並無問題。還有,來源可靠性如有質疑的話,可以考慮在互助客棧的條目探討或者可靠來源布告板進行詢問,也請記得在此討論串使用{{存檔至}}模板。--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06:46 (UTC)
    • 對來源的可靠性有質疑應當去可靠來源布告板討論,但很多時候編輯爭議中出現的問題不是真正的來源可靠性,而是至少一方在特定來源上沒有充分正確解讀。更何況有的維基人有一種奇怪的認知,覺得只要來源是「可靠來源」,我就怎麼寫都行了,不會錯。這就好像說,如果一個人做飯難吃,就買更貴的廚具和食材,就一定好吃一樣;再換個比方就像如果一個人籃球打得不好,只要買更好的裝備,就能打好一樣。可靠來源里當然是可能有錯誤的,更何況編寫者還可能錯誤理解。(更何況Science雜誌和地方志都是可靠來源,可信程度難道是一樣的嗎?)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1日 (二) 07:52 (UTC)
      • 有理,無論是新聞媒體還是報章雜誌的來源都好,編寫者的不同水平,寫出來的東西當然不同(其它國家不說,在台灣有錯字的來源情況都看過了),其它比較偷懶用照抄、複製的內容來源,可信程度怎麼可能一樣嘛。不過這是題外話了,至少對於條目進行全保護作法應沒爭議吧?不過,管理員也曾經是編者或讀者。如果真要搞人事罷免,請上面搞出編輯爭議導致條目全保護的人說個合理的理由再講吧。--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0:12 (UTC)
  • 雖然我跟蟲蟲飛三觀不合,想法差很多,但我信任她之後會作好。--Outlookxp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3:01 (UTC)
  • @5LZ 1. 缺少來源時方針指引已經給出了建議(添加CN),你的做法是不做任何信息檢索直接刪除;2. 不會接受你污衊我「宣稱所有權」的;3. 你在我的討論頁面持續騷擾威脅,相關內容現在還在那裡
    • 學會本身就是一個很虛的東西,一不收稿、二不安排審稿、三不編輯、四不出版,如何主辦呢?
    • 跟學術界同行評審的期刊相比差遠了
    • 這更加說明來源垃圾呀。所長都是科學院任命,經費都是科學院財政劃撥,定位研究方向都是科學院安排,地方在裡面做了什麼工作呢?
    • 跟學術界同行評審的期刊相比差遠了
    • 你會主動要求被封禁嗎?
    • 你還是沒有發現這是官方IP嗎?
    • 好的條目沒有每個字每句話都有來源的要求
    • @UjuiUjuMandan 知道一點方針指引 我更傾向於寫寫條目 這次 @蟲蟲飛 和 @5LZ 實在讓我忍無可忍 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1日 (二) 17:07 (UTC)
      • 請您將話題收束在具體編輯爭議上,如果您主動跑題,將被視為主動結束討論,那麼社群只能以現有的信息來判斷對條目的操作是否合理了。另,有一些道理和事實雖然是對的,但是在中文維基百科很難講,因為人人經歷和見聞不同,有些事情即使是真的,只要沒有可查證的可靠來源支持,就容易在中文維基百科被認為是原創研究而被忽略。另,我主張讓各方就具體爭議說明白,僅僅是為了條目的質量,違反方針指南的行為仍然是必須認定、警告,如果再次出現可能會被封禁更長時間。如果您在條目中堅持之前的做法,非常可能再次被封禁。因此我希望您能把道理在這裡講清楚,讓社群知道怎樣去保障具體條目的質量。您這次沒有使用inline comment,但是文字內容太短讓人難以確定你的意思,@Universe01:我在這裡請您澄清一下您的主張:
        1. 「所長都是科學院任命,經費都是科學院財政劃撥,定位研究方向都是科學院安排,地方在裡面做了什麼工作呢?」也許是有道理的,但您能否提供來源資料支持這個主張?
        2. 「跟學術界同行評審的期刊相比差遠了」是在回應「《中國科學技術專家傳略》……但據我所知,該來源存在專家評審。」這段話嗎?那麼您是否認同該來源(可能)是經過評審的,但未必是嚴格的同行評審?
        3. 「你還是沒有發現這是官方IP嗎?」指的是什麼?
        4. 「好的條目沒有每個字每句話都有來源的要求」我想應該是在回復WQL(5LZ)的最後的「……不知道為什麼……就能上DYK……」那段話。您的這個回應有合理的部分,但也有不合理的部分。合理是說,維基百科確實不要求「天是藍的」這種事也標註來源;不合理是說,既然有編輯爭議,就請給出來源。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2日 (三) 05:42 (UTC)
      • 「你的做法是不做任何信息檢索直接刪除」:你一定要把條目在部分特殊斷言沒有來源的情況下提名到WP:DYKC,還被灌到通過了。我當然可以給這種內容加{{cn}},但這樣違反維基編輯規則的條目真該出現在首頁上麼?我是在DYKC看見這個條目的,抱着「或許改一改就會好一些」的心態來的,查了一些較為權威的文獻加上,但加了又被改回去,其他用戶來改善又被改回去。您有心思讓人去谷歌,你為什麼要讓條目維持在一個不滿足丙級條目的狀態、不把你查到的來源加進去呢?以該條目上首頁那個狀態,我是不覺得其他讀者會對這種質量的內容表示忍有可忍。
        1. 不接受你攻擊我「持續騷擾威脅」。降低條目質量還不許人家警告了,這是什麼道理?
        2. 「學會本身就是一個很虛的東西」:請舉證。據我所知,CCS本身還至少獨立主辦了CCS Chem(《中國化學會會刊(英文)》)等期刊,根據登記信息顯示其自身就是期刊的出版單位。此外,CCS自己也組織翻譯有機化合物命名規則(具體到年份,最近一次是2017年)。
        3. 「地方在裡面做了什麼工作呢?」:1978年撥亂反正,到1987年上海科學院從上海分院第二副牌變成獨立機構之後就沒做啥工作,但名義上中科院在上海的各院所名義上還是中科院和上海市共同領導。你說的應該是1978年以後上海分院下屬機構實行「以院為主、與上海市雙重領導」至今的事情。
        4. 「這更加說明來源垃圾呀」:《上海科學技術志》撰寫的時候(1987年開始編寫),主編單位上海科學學研究所,其上級單位上海科學院剛從中科院上海分院分離;按該書編纂始末,中科院上海分院也做了協助,該書也通過了專家評審。在中科院上海分院的問題上,這本書真不是什麼所謂「垃圾」來源。
        5. 「好的條目沒有每個字每句話都有來源的要求」:番號之類的屬於「較為特殊的斷言」。根據WP:可供查證方針:「來源應可直接支撐條目中的信息,並應與斷言相匹配,特殊的斷言需要高質量的來源。」
          容我補充一句關於官方IP這個事情:由於一些未知原因,我這邊一直連接不上他提供的IP地址。應該是我這邊網絡的問題。有人向我提供了該頁面的存檔,確認了相關內容。我收回和「番號」相關疑問。--請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2日 (三) 08:42 (UTC)
  • 請Universe01君冷靜和理性地進行討論,順帶一提,Universe01已經「忍無可忍」很多次了Template:捂臉。--Borschts🥘 Talk 2020年1月22日 (三) 03:36 (UTC)
  • (*)提醒@Universe01:如要在站內Ping人可使用{{ping}}模板。--人人生來平等 -致敬 國軍- 2020年1月22日 (三) 05:44 (UTC)
  • @UjuiUjuMandan: 哪裡跑題了?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16:42 (UTC)
    • 參見中國科學院章程[23],「所長由中國科學院任免,對院長負責,一般是研究所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創新研究院、卓越創新中心、大科學研究中心、特色研究所等四種類型,推進研究所分類改革,實行分類指導、分類支持、分類評價,建立和完善現代科研院所制度,構建現代科研院所治理體系」;等等
    • 可能包含編輯的流程,但編輯不是學術界的同行評審
    • 有機所六十周年慶典網站使用的IP是有機所的官方IP
    • 但破壞者不要給出不可靠來源。他已經有過使用錯誤信息前科了,如何輕易地重新贏得他人信任呢?
  • @5LZ
    • 你不停地添加錯誤信息垃圾來源破壞別人工作,還說別人破壞?
    • 你的原文「1970年7月起,中國科學院華東分院撤銷,有機所實行中科院、上海市雙重領導體制」可看不出現階段研究所由科學院主導
    • 你一直未能找到或者不去找官方網站提及的番號 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16:42 (UTC)
      • 不回應對人不對事的質疑。
      • 「能包含編輯的流程,但編輯不是學術界的同行評審」:請舉證。稍有常識都知道編輯審查和專家評審、同行評審不屬於一類。
      • 「添加垃圾來源」「破壞別人工作」:請舉證。我不認為移除不符合WP:V的內容違反方針,也不認為加入符合WP:RS的內容違反方針。
      • 那句話並沒有加完,當時出現了編輯衝突。未加入的內容引述了《上海科學技術志》的如下內容:「1977年11月,中國科學院上海分院恢復,劃給上海市的原院屬研究所,以及原分院附屬機構全部劃回,歸中國科學院領導。所有獨立機構實行以院為主、與上海市雙重領導的體制。」(摘自《上海科學技術志》的科技機構章節)。你所述的章程內容和這段內容並沒有衝突,目前依然有一些中科院研究所實行雙重領導以院為主的體制。--請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2日 (三) 17:21 (UTC)
        • 再次(*)提醒各位,請不要忘記Universe01不了解方針指南,他的人身攻擊並不是被允許的。在編輯衝突本身得到解決後,關於他做錯了什麼必須有明確的歸納和論述,使其本人和其他人理解什麼是錯的,不應該做什麼。也請各位覺得自己比較了解方針指南的人不要把自己放在被害者的立場去考慮問題,你們已經擁有被稱作「知識」的特權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1:58 (UTC)

共識和建議

  • 雖然尚未全部達成共識,但目前為止,我想關於以下的命題大概不會有人反對:
    1. Universe01對那個條目的編輯是純粹出於提高條目質量的善意,並且其編輯的內容有一部分確實對條目質量是有益的;
    2. Universe01顯然不大理解基本內容方針,包括但不限於WP:可供查證WP:非原創研究,也不熟悉互助客棧里的一些慣例;
    3. 由於(2),Universe01的很多(或者大多數,這裡我不判斷)編輯是違反內容方針的,但請注意,表面上符合內容方針的內容也可能是錯的,而不符合內容方針的編輯也可能是對的,因此「爭議雙方看起來符合方針的編輯就是對的,反之就是不對的」這種觀點是錯誤的;
    4. Universe01在這個話題中以及在發起這個話題前的一段時間,顯然是情緒化的,認為自己沒有受到公正的對待。但即使如此他也沒有做出任何主觀的對條目內容的擾亂/破壞
  • 這樣的新手常常有,我記得上一次在客棧出這種事也就幾個月前吧?請社群認真考慮下,你們是不是要堅持趕走這樣對條目質量顯然有責任心但是不懂規矩的新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2日 (三) 09:39 (UTC)
  • 另:關於具體條目內容的共識我希望爭議雙方(或者其他有意願的人)能夠總結一下,因為並不是特別明顯,並沒有人explicitly表述「我同意這一部分」。如果實在沒人做歸納總結的話,裁決者就只能爬樓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2日 (三) 09:42 (UTC)
不負責任地說一句,我希望通過這件事,維基社群能夠建立一個新的專門為類似問題而設的指引。--俳柘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12:00 (UTC)
Wikipedia:爭議解決指南--Temp3600留言2020年1月22日 (三) 13:32 (UTC)
總是有一些維基人知道條目內容是解決爭議的關鍵,但也總是有一些活躍維基人不關心條目內容還覺得自己在維護秩序甚至保護條目。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2日 (三) 15:25 (UTC)
正因為這個指引並沒有對本次爭論產生有益的幫助,我才說了上面那句話啊。管理員沒有假定編者是善意的而是直接封禁——事實上管理員一開始根本就沒有認為這是一場「編輯爭議」,而是認定為「破壞」;新手並沒有積極意願去學習維基規則,併到現在也沒有對UjuiUjuMandan對其的學習建議做出任何回應。之所以說是「不負責任」,是因為我也想不到什麼好的解決措施……--俳柘留言2020年1月23日 (四) 08:47 (UTC)
  • 你機械地解讀方針指南,認為只要有人做了這樣的錯事,就可以在不做合理溝通的情況下封禁人。封禁的目的不是懲罰,是為了阻止壞事的發生,但封禁不是阻止壞事發生的根本手段,溝通才是。你如果不服氣,你可以去問問其他管理員,看我說得對不對。管理員不是沉默的執法者,溝通是管理員的必要技能,也是你目前顯然還欠缺的。只知道封禁不知道溝通,只會把一部分人趕走,把另一部分人培養成LTA。
我再說得明白一些,Universe01對條目質量的責任心比你強,你沒什麼資格去judge他:你想到的也就是你有多忙,你做了多少事,你是否關心你做的事情有哪些是錯的?造成了什麼壞影響?Universe01為什麼不能容忍條目里他認為錯誤的內容?因為他不僅認為維基百科應該是有用的,而且他會去讀條目,當發現條目有問題的時候他不能容忍,這些,您做得到嗎?他所欠缺的是對方針指南的了解和對人溝通的圓滑,但這種事只要說明白了,都是自然會改善的;您呢?您忙成那個樣子了,您在為什麼服務?您正在試圖以假定惡意趕走一個認真的讀者(甚至將來可能成為有貢獻的編者)。他是做錯了事,然而你就做對了嗎?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9:58 (UTC)
  • 請WQL注意,您是爭議的直接參與者,請您避嫌不要做隱藏別人發言的操作。您的隱藏的操作顯然是魯莽的。您如果覺得我在這個章節里說的話以及其他維基人的發言竟然是對人不對事的,請自己論述或邀請其他維基人來說明為什麼以上意見是對人不對事的。您作為爭議的參與者,如果堅持隱藏他人留言,那就只能被看做發起編輯戰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1:52 (UTC)
(:)回應:很欣賞UjuiUjuMandan君調解用戶間的爭議,但也請瞭解方針,也認清甚麼是「改善條目」。用戶不能在編輯摘要隨意加上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就可以任意破壞來源,如果認為有更好的來源,可以更換好的來源,如果用戶持續以「似是而非」的理由去破壞條目上的來源,即使不視為「破壞」,也可視為WP:擾亂,同樣會被封禁,請閣下瞭解方針﹗--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3日 (四) 02:06 (UTC)
我上面已經提到了,Universe01的編輯很多是不符合方針的,但不可以判斷「看起來不符合方針的內容就不對,看起來符合方針的內容就對」。只有針對內容本身做具體討論才知道。您可以說他有破壞條目中有來源的內容,但是不可以直接跳躍到「這個用戶在做破壞」這種武斷而且不符合事實的判斷。我想你沒有把這個人定性為破壞者,但Universe01感受到這種善意了嗎?對條目質量負責的做法是WP:假定善意向這位不了解方針指南的人詳細詢問其理由,換句話說,應該在條目討論頁、用戶討論頁或互助客棧告知那個用戶,相信其善意,但其編輯已經違反方針指南,為了保證條目質量,請他舉證,而不是不管其編輯內容到底對不對,照本宣科直接判一個禁言就完了。禁止編輯條目都是正確的操作,但不在其用戶討論頁清楚地要求其舉證,就是假定惡意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2:42 (UTC)
  • 請閣下瞭解方針,也請閣下認清甚麼是「改善條目」,不要以為無故破壞來源,或在編輯摘要加上「似是而非」的理由就可以破壞來源。就算之前Universe01不瞭解方針,多次破壞了條目上的有效來源是無心之失,也不等於往後他仍然可以繼續破壞來源。現在大家已進行討論,Universe01應該已瞭解方針要求。如果Universe01再次破壞來源,我無法再假定他是善意的,延長封禁將無可避免。--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3日 (四) 02:53 (UTC)
    • 非常坦誠地說,就像WP:不要給老用戶發模板一樣,您不應該勸告我「請閣下了解方針」。總體而言我比您更了解方針,我甚至可以告訴你為什麼有這樣那樣的方針。如果您覺得我所說的具體哪裡和方針指南牴觸,請具體指出。沒有人主張他可以繼續破壞來源。我前面說得應該很清楚了。另,「Universe01破壞來源」本身應該是一個錯誤論斷。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3:04 (UTC)
  • 沒人說不是事實。但維基百科管理員不是大俠,您應該關心條目本身的質量,不要捨本逐末。希望您不要堅持對Universe01做不符合事實的批評,也不要繼續阻止共識的達成和條目的改善。另外您是管理員,不要把自己當成受害者。管理員的價值不是證明別人有錯,是使條目質量得到保護和改善。大家都是凡人,他有錯,我有錯,你也有錯,通過強調別人有錯來製造敵人,不是管理員應該幹的事,甚至不是凡人應該幹的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3:28 (UTC)
(*)提醒:再次提醒User:Universe01君,請勿再次無故刪去條目上的可靠來源,如果您認為有更好的來源,請換上更好的來源。如果您持續無故刪去條目上的可靠來源,會被視為WP:破壞;如果您以「似是而非」的理由去刪除或破壞條目上的來源,會被視為WP:擾亂,封禁期將會延長。--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3日 (四) 02:12 (UTC)
我隱藏上述內容的原因,是因為這個討論串顯然是一個和條目爭議有關的討論,並且整個討論都已經偏離了條目的內容爭議本身。閣下以「共識和建議」為標題,討論的對象並不是條目內容,而是用戶Universe01及其他和條目內容無關的內容。如果您想就該章節下面所提的事情開單獨討論,我不反對。--請您注意對時 2020年1月23日 (四) 02:53 (UTC)
我理解你的意見了。我前面也說了,我希望有人能夠總結關於內容編輯衝突的共識,一般而言,最應該和適合做的人應該是提出爭議的人,也就是你和Universe01。如果你能夠歸納關於內容編輯衝突的共識,整個話題相信很快就能關閉。(Universe01和你相比不是好的人選,因為他顯然並沒有完整寫出一個條目的經驗和技能,恐怕不適合去整理具體共識。)但這種事如果要第三者直接做,第三者花費的時間會比你們兩位在這個爭議上所花的時間還要多,因為第三者要做獨立研究。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3日 (四) 03:01 (UTC)

題外話,Universe01君明顯對方針不夠認識,在此(*)提醒一下:
解任管理員的條件是管理員多次濫權,而且溝通無效才能啟動。但事實上蟲蟲飛從沒有濫權,Universe01君與蟲蟲飛的對話,與其說是溝通,不如說是單方面的指罵,所以根本就不符合方針。我不是說蟲蟲飛完全沒有問題,但是她的問題是操作問題,不是濫權。--Borschts🥘 Talk 2020年1月25日 (六) 08:08 (UTC)

  • 不能認同您的看法。管理員解任條件包括無改善的濫權,但也不限於無改善的濫權。不認同蟲蟲飛的問題是操作問題。我認為她的問題是價值觀和溝通的問題,她的做法會失去人的信任。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5日 (六) 08:38 (UTC)
    • 嗯,我明白你的說法,畢竟你不是第一個有這樣的想法的人。這樣說吧,我不覺得蟲蟲飛操作有甚麼真正嚴重損害社群的問題,而且她的有能力這個事實也不用質疑,但是蟲蟲飛的討論態度,和對方針過度不人性化的解讀,的確需要改善。--Borschts🥘 Talk 2020年1月25日 (六) 08:48 (UTC)
      • 這就是我說價值觀的原因。我認為,「對方針的不夠人性化的解讀」的根本原因不是她的性格、習慣、表達能力的問題,而是因為她對條目內容本身不夠重視。這個問題不是很罕見的問題,在很多活躍維基人身上都有。本末倒置,關心做了多少事,比如巡查了多少、做了多少反破壞、有多少條目通過了DYKC/GAC/FAC等,卻忘了維基百科的唯一用處就是給讀者提供有用的信息。很忙,也覺得自己做了很多,就是忘了竟然還有人要讀條目。做管理員會不關心別人的編輯是否真的有用,自己不去讀條目,也不去請別人慎重地討論,偏信「熟悉方針指南的人」;做評審則會不談具體問題,不看條目,根據個人的名聲和交情投票;被提了評審意見或者和人有編輯爭議的時候會強詞奪理,製造藉口去支持自己的主張;寫條目的時候就拼湊、機翻。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5日 (六) 09:00 (UTC)
      • (節刪)——Daniel J Zhao留言) 2020年01月25日, 星期六 (3日前), 09:06 pm (UTC+8)
        • 我只是舉例說明「老維基人」未必就是對的,甚至未必是善意的。具體而言,我不相信Universe01有教授的水準。至於您上面雖然沒有具體指任何人,但是假設中文維基百科有「一肚子壞水兒」的活躍維基人是很不適當的,如果真的有一肚子壞水兒的活躍維基人,那就已經是破壞者了。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5日 (六) 13:55 (UTC)
        • 當然了,當面背後做人身攻擊的維基人有,並不是很少見;做了人身攻擊還覺得自己有理的維基人照樣有,我這裡也就不舉例了,舉例也沒用。他們所做的事對社群文明造成了很大的損害。然而請了解,這種不文明的行為大多是因為不關心條目質量,從而無法合理的判斷行事對錯。既然沒法判斷對錯,當然是和誰關係好就幫誰了,所以你指出他們做錯了,照樣有幾十上百號的人出來支持他們做錯事。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6日 (日) 10:00 (UTC)
  • 鑑於上文中某些用戶持續通過人身攻擊內容及擾亂性編輯摘要(參見頁面歷史)影響討論,我不得不動手關閉本討論。與條目相關的,請移步talk: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如果需要繼續討論「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煩請另開章節處理。--人類的悲歡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2020年1月29日 (三) 06:51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網絡書源

請從MediaWiki:Newusermessage-signatures移除人身攻擊內容

如何在自己的用戶頁中使用不同顏色的背景?

已經解決。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題。 Dalistationery (這裡Call我)2020年1月21日 (二) 14:45 (UTC)

<div style="background:<!--此處替換成顏色-->;">

-- Sunny00217 2020年1月22日 (三) 07:09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User:T.A Shirakawa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以下討論已結束,請不要對此存檔進行任何編輯:

"……並且通知發出逾一個月(30天),而該管理人員仍然沒有做過除用戶、用戶討論名字空間的編輯,該管理人員便會被取消管理人員權限。"


此人已六個月沒有活動,而且整個2019年只編輯過七次。請移除他的管理員資格。--14.0.155.161留言2020年1月20日 (一) 10:04 (UTC)

關閉。 Stang 2020年1月20日 (一) 12:23 (UTC)
澄清一點:我個人相信白河是因為不再認為他需要管理員權限才請辭的(確實,管理員和普通用戶的分別不大)。Sanmosa 2020年1月24日 (五) 07:57 (UTC)
嗯。目前也只是MCC214在暗示有因果關係(他似乎慣於暗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4日 (五) 08:22 (UTC)
他應該是被SiuMai混亂了mindset吧,定力問題。Sanmosa 2020年1月24日 (五) 09:32 (UTC)
我覺得原因不在SiuMai,他本來就草率而且不做具體討論。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4日 (五) 15:02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2020農曆新年有特別logo嗎?

又一個關於rowingbohe的話題

經過檢索,Rowingbohe霜奶仙的不當簽名已經被儘量移除。現在關閉此討論。--🖊📕 2020年1月30日 (四) 05:37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是的,還得繼續關注這名已經retired的用戶。話說回來,至少還有100個受影響的用戶頁有這個簽名,如User talk:Eric lee 1230以及User talk:Savannahus。並且需要巡查一下new_user_message在這段時間內的編輯,以免再給其他新人一個不好的指導。-- 2020年1月29日 (三) 17:11 (UTC)

(!)意見@霜奶仙:邀請新人關注您這位「維基百科最年輕巡查員」的行為,不一定會給新人不好的指導,反而可能引領新人向您學習,從而起到積極作用。希望您多從其他角度思考問題,不要大動肝火。祝編安。--
 
2020年1月29日 (三) 18:51 (UTC)
Rowingbohe的這一簽名顯然並非出於善意。Itcfangye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9:52 (UTC)
但也不難善意推定。--
 
2020年1月30日 (四) 01:14 (UTC)
這裡假定善意也於事無補。因為讀者是不特定的大量新人。就算Rowingbohe本人真的是純出於善意,其帶來的負面影響是不可否認的,那麼當務之急仍然是移除人身攻擊簽名。你可以說,Rowingbohe的簽名「不一定」是為了人身攻擊,但現在重要的是消除人身攻擊的效果。至於到底其用意是不是人身攻擊,其他人說了不算,需要當事人解釋,這仍然不是應該靠假定善意解決的問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0日 (四) 03:12 (UTC)
話説其實現在違反WP:SIGFORGE的除了霜奶仙以外,還有Rowingbohe。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0日 (四) 01:57 (UTC)
關鍵是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Rowingbohe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到現在還在擴散,然後還有人跑出來跑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0日 (四) 02:09 (UTC)
拿簽名來責備人誰不會,但是不要搞得太過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1月30日 (四) 02:52 (UTC)
現在就是個簽名的問題,趕快解決就好。解決了就可以結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0日 (四) 02:5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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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刷編輯次數是可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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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看Special:用戶貢獻/Twarrior宣明智條目的編輯:

  • 國立交通→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國立交通大學電子工程學系
  • 國立交通大→國立交通大學傑出校友
  • 國立交通大→國立交通大學名譽博士
  • 聯華電子→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聯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

居然,居然還有,居然還有這一招!?-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1月26日 (日) 17:02 (UTC)

從惡意推斷的話,的確有點像刷編輯數。(笑)——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1月27日 (一) 03:34 (UTC)
除了記錄打字速度、小心不要被公司發現外,我的編輯習慣也一直都是斷斷續續的,請問這樣是否會造成他人困擾?--Twarrior留言2020年1月27日 (一) 03:52 (UTC)
用條目記錄打字速度不是合適的做法。如果您一定要用維基百科記錄打字速度,請使用您的用戶頁或其子頁面。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7日 (一) 05:48 (UTC)
好的,沒問題。以後不會再用維基記錄打字速度,導致出現一句話分好幾次打的情形。但是因為編輯習慣與上班偷打字的關係,還是會常有以一個小項目為單位,慢慢整理編輯的情形。--Twarrior留言2020年1月27日 (一) 05:57 (UTC)
如果您要頻繁編輯,可以使用草稿空間(例如Draft:宣明智)或個人頁面的子頁面(例如User:Twarrior/宣明智User:Twarrior/沙盒/宣明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27日 (一) 06:42 (UTC)
其實我在下班寫條目時,也是整理好再動作的。但是在上班時間會利用空檔,到處看有沒有條目需要改善,有時是幫別的條目找來源,有時是用空檔整理編輯,這時就會有頻繁編輯的現象。但我保證,以後絕對不會再用維基百科記錄打字速度,導致一句話分好幾次出現的情形。--Twarrior留言2020年1月27日 (一) 07:16 (UTC)
 謝謝您,您是一個友善、熱心、願意溝通與改進的維基人,在下不該惡意推定並用例句調侃您的。如果您真能保證以後一句話不會分三四次輸入,在下願意誠懇地向您說對不起。-游蛇脫殼/克勞 2020年1月27日 (一) 17:34 (UTC)
我保證日後在維基百科,絕不會以任何原因或理由,一句話分好幾次輸入。你並非是惡意推定,而是合理懷疑,並不須要在此做任何道歉,而且在我說明原因後,這裡也沒有任何人為難我,沒事的,晚安。--Twarrior留言2020年1月27日 (一) 17:53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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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關閉討論串?誰有權修改別人留言?

贊同@SCP-2000:兄之離題判斷,為防止繼續夾纏不清,關閉此討論串。方針討論轉在方針版中進行。--俳柘留言2020年1月31日 (五) 05:5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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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請大家注意一下已歸檔的蟲蟲飛解任研究區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兩個討論串。

  • 蟲蟲飛解任研究區以「已存在討論區『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為由,被用戶@Daniel J Zhao:於1月25日關閉。即,用戶Daniel J Zhao認為關於蟲蟲飛管理員的投訴及解任問題,應在後者中討論。
  • 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原系用戶@Universe01:不滿自己此前因與用戶@5LZ:編輯戰,被管理員@蟲蟲飛:認定為惡意破壞做出的封禁處罰,而進行的投訴串。其中5LZ為得益當事人,而蟲蟲飛為被投訴管理員。
  • 1月26日,5LZ認為Daniel J Zhao1月25日的發言「前輩這段話該裱起來掛在某些站務人員的牆上來警醒他們。剛看完爭議條目的編輯歷史,從事實和條目質量的角度來說,Universe01這位編者的操作沒有問題;反倒是WQL(曾用名,現名5LZ)在煽風點火,把一個在條目討論頁就可以講清楚的事情提到VIP。實在地說,如果一個對自己的領域有基本責任心的教授因為一個答案顯而易見的問題就被一個中學生反覆騷擾,估計教授極其憤怒、忍無可忍都是輕的,這位中學生還逃不了專業人士的關懷(指警務人員、心理醫師)。」涉及人身攻擊,將之刪除。請注意:5LZ作為當事人,連通知都不通知一聲的情況下,刪除了其他人留言。
  • 1月26日,Daniel J Zhao自行恢復了其上述留言。
  • 1月27日,5LZ再度刪除——並且不限於上述發言,而是刪除了Daniel J Zhao的全部留言。並且,在沒有達成任何共識的情況下,5LZ擅自關閉了該討論串,其理由宣布為「經諮詢多位管理員後,對該案做出如下總結:該用戶多次移除來源,被封禁一日,但相信經其他用戶提醒後,用戶已經知曉相關規則,亦確信相關用戶不會重新做出相關行為;我所諮詢的管理員亦希望相關用戶(如本人)日後能首先通過討論頁解決問題,而非通過編輯摘要,本人接受。為避免話題持續偏離就條目內容本身的討論,關閉本討論。」其中前半句作為被告(且非管理員!)單方面宣布原告投訴的不當封禁「並無不當」,令人震驚;甚至還以管理員口吻宣稱「相信原告不會再犯」,且宣稱是「經諮詢多位管理員後做出的行為」。我本不應該在這裡加個人觀點的,但實在忍不住加一句——是誰給你的官僚習氣??是誰給你的大言不慚的資格??官僚主義之風什麼時候刮到維基里來了??並且,是誰給你用關閉討論串作為結束編輯戰的工具的權利?
  • 1月28日,Daniel J Zhao在沒有打開討論串的情況下,再次恢復其留言,並在討論串中添加「警告WQL(5LZ)請立即停止刪改他人留言的破壞行為」的留言。此後,兩人反覆編輯戰。
  • 1月29日(今天)北京時間14時左右,我偶然發現該討論串被關閉,當即在維基討論QQ群及telegram群反映情況。當時我對兩人的編輯戰並不知情,只是認為關閉討論串不符合道理。在兩個群中討論最終達成共識,主要問題有兩個:1、5LZ作為涉事人,無權在沒有任何共識、沒有任何退讓、沒有任何道歉、沒有回應任何訴求的情況下,擅自關閉討論串。2、由於前項「解任研究區」被關閉,其內容理當合併至後者,沒有合併本就不該,而理論上合併後,在所有問題討論完畢之前更不應該關閉討論串。我當時準備手動打開討論串,並將5LZ的關閉信息轉移至討論串最下方,且將「解任研究區」的內容合併至下方。但因臨時有事未能完成。
  • 14時39分,5LZ再次編輯,並將關閉信息修改,增加為「為避免話題持續偏離就條目內容本身的討論,也為避免某些用戶持續通過人身攻擊內容/編輯摘要擾亂討論,關閉本討論。與條目相關的,請參見Talk: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如果需要繼續討論「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煩請另開章節處理」。
  • 15時36分,Daniel J Zhao再次恢復自己的發言,並違規(十天以上未有新回復)將對應討論串存檔。
  • 此後,兩人轉至存檔區(!!!)繼續進行編輯戰。一方持續以人身攻擊為由刪除對方留言,另一方持續恢復自己留言。--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0:57 (UTC)
我的看法:
  • Daniel J Zhao和5LZ關閉討論串的行為均屬不當。兩個討論串的關閉都有問題,均未能得到其他討論方同意。其中,「蟲蟲飛解任研究區」的關閉或者算是正確,但應該合併至「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討論串,而非一關了之。而5LZ作為當事人,在單方面宣布勝利並篡改他人言論之後關閉討論串,性質尤其惡劣。
  • 5LZ無權擅改他人言論。認定人身攻擊的修改,我認為,必須徵得至少兩名第三方認同,或徵得發言人本人認同才可以。
  • Daniel J Zhao和5LZ無權擅改自己言論。尤其是5LZ,無權擅自修改自己的關閉信息——如果只是改個錯別字筆誤倒也罷了,直接添加大量信息,根本完全篡改了自己的留言,這性質同樣非常惡劣。--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1:02 (UTC)
再補充一條,Daniel J Zhao,是誰給你用存檔作為結束編輯戰的工具的權利?--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1:25 (UTC)
@SCP-2000:@Jimmyshjj:我注意到兩位也同樣參與存檔區討論串編輯戰,煩請兩位移步至此看看時間軸。--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1:25 (UTC)
已閱,不發表看法。我之前已經關注有關蟲蟲飛的討論許久,不打算回復,請不要再就該討論ping我。--阿卡林阿卡林了· Email 2020年1月29日 (三) 11:29 (UTC)
  • 何必避重就輕呢?我ping您,是因為您在存檔區討論串中參與編輯戰,且做出了「提醒:這些內容包含嚴重的人身攻擊。如您不聽勸,再三放入,將視為破壞。勸君回頭是岸。」的編輯摘要,有着明顯的傾向。這與蟲蟲飛管理員的事情本身無涉。
  • 我需要再次提醒您的是,如完全根據「存檔區討論串不得篡改」的原則,則率先篡改存檔區討論串的是5LZ。如根據WP:IGNORE,則率先濫用規則,使用「關閉討論串」作為強行結束編輯戰手段的同樣是5LZ。--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1:38 (UTC)
(!)意見
  • 「蟲蟲飛解任研究區」及「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這兩個討論本質並非相同,前者為討論蟲蟲飛的不當行為,後者為編輯爭議。是故,Daniel J Zhao關閉討論之理由確有不妥。
  • 「請求免去User:蟲蟲飛維基百科管理員的職務」這討論於後期已經離題,5LZ關閉離題討論及請他人至條目討論頁並無不妥。但請5LZ君留意作為爭議其中一方關閉討論,可能令人懷疑有利益衝突,最好留待或請求第三者處理。
  • 5LZ移除的留言中,稱5LZ為中學生,並指他煽風點火,屬訴諸人身及假定惡意。是故,移除留言之行為並無違反WP:TPG及恰當。
  • 編輯戰方面,5LZ及Daniel J Zhao皆違反WP:EW。雙方應請求管理員或第三者介入,而非不斷編輯戰。
以上,謝謝。--SCP-2000 2020年1月29日 (三) 11:57 (UTC)
  • @SCP-2000:首先,請您使用冒號而非星號作符合WP:TPG之回復。
  • 其次,我支持您第三個觀點,有限度支持第一個觀點,但不支持第二個觀點。理由是:如我之前所說,5LZ在後期所移除的留言明顯超出了人身攻擊的限度,而是改為單方面刪去Daniel的所有留言。因此,對於後期編輯戰所涉留言,我不認為事屬人身攻擊,其移除留言之行為明顯違反WP:TPG及恰當。
  • 第三,您沒有回應我關於「篡改自己留言」「以關閉討論串/存檔討論串作為結束編輯戰之手段」等行為的評論。--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2:14 (UTC)
呃,看串數字了,我上面說的「第三」是第四,「第二」是第三,而「第一」指的是您第一、第二兩個觀點。--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3:27 (UTC)
  • 其一,在我來看,的確刪太多。「正如UjuiUjuMandan前輩所說的,更重要或者最重要的是條目的質量和可讀性。」這句未至人身攻擊,不需要刪除,而其他句大多是不文明或人身攻擊。但「認同前輩的觀點。同時警告WQL(5LZ)請立即停止刪改他人留言的破壞行為。」這句則算是篡改討論頁存檔和假定惡意。
  • 其二,不知閣下是否指這次編輯?這次編輯中無故移除他人原本的結論,其實可算是擾亂性編輯和破壊。
  • 其三,「以關閉討論串/存檔討論串作為結束編輯戰之手段」不是一個恰當的做法,恰當的做法應是與他人溝通,或請求第三者介入。
以上,謝謝。--SCP-2000 2020年1月29日 (三) 13:49 (UTC)
SCP-2000我指的實際上是這次編輯。您說的那次我認為確鑿無疑是擾亂性的,沒有討論價值;但這次看上去是增補了自己的留言,但卻是在時隔兩天之後,惡意編輯戰之中,我很難認為成立。--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4:09 (UTC)
流椀希土做法不太理想,但未有違反方針指引。--SCP-2000 2020年1月29日 (三) 15:56 (UTC)
「十天以上未有新回覆方可將對應討論串存檔」並非強制性規定,因此兩人在未足十天未有新回覆就將對應討論串存檔不屬於違規(雖然並不理想;理想的做法是真正有共識的關閉討論才能未足十天未有新回覆就存檔)。其餘地方我大致同意流椀希土之說。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29日 (三) 13:21 (UTC)
更新一些新事實:
  • Special:diff/57857500中,用戶@游魂:為前述編輯戰留言警告Daniel J Zhao。
  • 之後Daniel J Zhao作為報復,在User_talk:遊魂中複製黏貼了前述警告;且在編輯戰之編輯摘要中直斥遊魂「助紂為虐」。
  • 遊魂為此於Special:diff/57863839再次警告,並向WP:ANM中提出封禁申請,且在自己用戶討論頁上將之評論為「甚至都沒有這水平」。
  • 隨後,5LZ複製黏貼了遊魂的封禁申請於WP:ANM中。
  • Special:diff/57896476中,用戶Jimmyshjj為存檔區進行的編輯戰中的「人身攻擊」警告Daniel J Zhao。
  • Daniel J Zhao在Jimmyshjj的討論區申辯,被Jimmyshjj直接刪除。
  • Daniel J Zhao現因WP:3RR被封禁。
  • 此外,Daniel J Zhao和5LZ亦曾在後者討論區內激辯,但相關內容被5LZ於WP:RRD內報請蟲蟲飛管理員刪除,具體內容不得而知。注意,這裡蟲蟲飛管理員再次忘記了自己作為涉事人,本應避嫌;而是直接再次下場為5LZ「幫忙」。--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4:00 (UTC)
(※)注意@蟲蟲飛:先生/女士:
  • 首先,您可以去當時兩個討論串內的所有人依次問過去,看看是不是所有人都公認您「溝通無效」。我為您總結的您的溝通無效的諸多案例,到現在還在那個討論區放着呢。
  • 其次,我不參與討論,跟我反對其關閉有任何聯繫嗎?我反對一個討論串在沒有得到共識、且未超過10日沒有新回復的情況下,被當事人一方作為編輯戰工具關閉,這很難以理解嗎?
  • 第三,這裡本身並不主討論您的問題,您不用慌忙解釋那麼多。這個討論串的主要討論問題是5LZ及DJZ二人的編輯戰,及由此衍生的客棧「誰有權關閉、存檔討論串?」「誰有權修改自己和他人留言?」的一系列指引細化問題。如果蟲蟲飛管理員希望繼續討論蟲蟲飛管理員是否沒有能力或資格繼續擔任管理員,請自行開新串討論。
  • 第四,看來您是真的不知道什麼叫避嫌。您用實際行動證明了這一點——您到現在還不能明白「不管您是否是清白的,您都不適合對一個針對您的問題使用管理員權力」這麼一件常識嗎?--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4:28 (UTC)
  • 不好意思,我不是很明白您在和誰講話。我沒跟您討論過方針修訂,沒跟您意見不合過,也沒有因此就說要彈劾蟲蟲飛。您是不是認錯人了?--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4:46 (UTC)
支持解任。我不認為蟲蟲飛管理員在我所見的範圍內有任何惡意,或是違反維基社群禮儀。但就我所見,如之前幾處討論,蟲蟲飛管理員反覆多次對一些顯而易見的事實產生匪夷所思的誤解,如將「創下紀錄」理解為「其數據被相關機構記錄」,將「颱風雨量打破之前颱風的記錄」理解為「同名的不同颱風,新颱風打破了舊颱風的記錄」,將「作為小行星第一發現人的天文研究者自己的著作不能用作相應小行星條目關注度的來源」理解為「所有天文學者的著作都不能用作小行星條目關注度的來源」,將「抽樣調查1000個小行星,每個都有兩個來源」理解為「所有小行星只有1000個有兩個來源」……如是種種,一而再再而三地基於善意和貧瘠得難以置信的理解能力對正常討論進行干擾,且在被其他人指出理解錯誤之後拒不道歉,也不曾對自己進行反思,而是馬不停蹄地投入到下一場干擾之中。這是我認為其不適合擔任管理員的原因。--俳柘(留言) 2020年1月18日 (六)
—以上未簽名的引用由蟲蟲飛對話貢獻)於2020年1月29日 (三) 14:52‎加入。
是啊,我跟您的交集也就這麼一點。我沒跟您討論過方針修訂,沒跟您意見不合過,也沒有因此就說要彈劾蟲蟲飛——我支持您解任的原因,是您多次無法溝通,反覆跟人因莫名其妙的理由爭吵啊。您引用我的文字支持我的話是做什麼呢?--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5:13 (UTC)
又及,我再說一遍,這個討論區不是您用來討論您自己問題的,User:蟲蟲飛。請不要一而再再而三地離題。--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5:13 (UTC)
  • 5LZ和Daniel J Zhao關閉討論是否合理也要看本身討論是否有理,整件事就是因為用戶與管理員討論方針修訂,意見不合,然後有人用了香港ip去彈劾蟲蟲飛。這種不符合方針的提案其實可以即時關閉,因此補充說明事件來龍去脈是必須的。--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9日 (三) 15:54 (UTC)
  • IP並沒有彈劾閣下,他只是發起討論研究彈劾閣下。而Universe01的討論最初是彈劾閣下,然而後期已經討論條目問題。是故,這兩討論並無不符合方針。--SCP-2000 2020年1月29日 (三) 16:03 (UTC)
  • 那個香港ip嘗試以「討論彈劾蟲蟲飛」為議題,然後再以另一代理ip投下支持票,意圖引起附和票,結果流椀希土投下了支持票;然後您scp-2000又在vip鼓勵 Universe01去客棧公審蟲蟲飛,然後Universe01也投下了彈劾支持票,整件事都屬於不符合方針的鬧劇和擾亂,完全可以即時關閉討論。但兩個非法的彈劾竟持續了十天,最後5LZ和Daniel J Zhao看到兩個提案已經沒有人再留言,然後關閉討論,請問這種關閉非法彈劾案的做法有甚麼問題?而且5LZ結語已寫明如果要討論條目問題,請到條目討論區,而非乘機去引發社羣進行一場非法彈劾案。--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9日 (三) 16:26 (UTC)
  • IP的討論並非彈劾案。再者見VIP存檔,本人未曾「在vip鼓勵 Universe01去客棧公審蟲蟲飛」,只是向他指出不滿管理員之裁決,可向其他管理員尋求協助或在WP:VPO發起討論。另外,也請蟲蟲飛切勿透過本討論來討論其他無關事情。謝謝。--SCP-2000 2020年1月29日 (三) 16:55 (UTC)
  • 請您重看我的留言吧﹗這種以香港ip去引發及鼓勵社羣討論「彈劾蟲蟲飛」,然後sanmosa Ping流椀希土,然後有人再以另一代理ip,轉用簡體字,投下支持解任票,流椀希土被ping後跟風投下支持解任,這種以「討論彈劾」為名去引發社羣參與彈劾的技倆,社羣一眼就能看出來,但我肯定這個香港ip不是scp-2000。scp-2000看到有ip在客棧提案討論「彈劾蟲蟲飛」,然後看到有新人在vip對蟲蟲飛不滿,您不是叫他主動走去找蟲蟲飛私下溝通,而是叫他去客棧引發社羣討論,您這種鼓勵用戶去客棧掛大字報「討論」蟲蟲飛,如果不叫公審,您認為怎樣才算「公審」?還有您還沒回應我,您在上面聲稱的「蟲蟲飛的行為問題」,請您提出來源﹗請問我有甚麼行為問題?您這樣大喊,路過的用戶不瞭解,會有錯覺﹗--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0:40 (UTC)
  • 我為大家複製黏貼一下蟲蟲飛反覆提及的所謂公審內容:
*請勿無故移除來源,否則會被視為破壞。如果您質疑條目中來源有問題,您可以換上更好的來源,並在編輯摘要說明移除來源的理據。--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1:43 (UTC)
何謂無故?你也是不看編輯記錄/編輯日誌的主?還有怎麼懲罰你錯誤的封禁呢?Universe01留言) 2020年1月20日 (一) 11:50 (UTC)∪
如閣下不滿管理員之裁決,可向其他管理員尋求協助或在WP:VPO發起討論。謝謝。--SCP-2000 2020年1月20日 (一) 12:40 (UTC)
--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5:29 (UTC)
  • 補充說明來龍去脈?然後就任由您顛倒黑白是嗎?您說我在小行星收錄指引中參與了討論,沒錯我是參與了,可這和您有何關係?我跟U:Sanmosa就方針一些細節進行辯駁,最後雙方達成了令人滿意的共識,其中從頭到尾沒有您一分事情,我亦未與您交言一辭——您的「您和我討論方針修訂」是在哪個平行世界發生的事情?
  • 蟲蟲飛解任研究區頭一句話就是「此研究區非為彈劾所設」,您卻硬是要將之定性為彈劾;正如我在這個討論串再三再四強調過,我設此串不是為了討論閣下U:蟲蟲飛的能力或是資格問題,而您硬是連「上面是事件的來龍去脈,可以讓大家看到您反對存檔是否合理」這種理由都用上了,也要將討論的矛頭引到自己身上來——試問這是一種什麼精神?--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6:16 (UTC)
  • 請您看一下我上面的回應﹗也請您看一下您是怎樣跟風在所謂「彈劾討論」區投下支持解任票,也請您看一下您在支持解任票上面寫了甚麼理據。您投下支持解任票後,一直不參與討論,十天後對有用戶關閉討論,就再出來公審關閉討論的用戶。那兩個非法的彈劾提案理應即時關閉,但竟然持續了十天,有人關閉及存檔了討論,您還要再次提案公審兩個關閉討論的用戶,把本來已經結束的爭議,再次激化,這樣對您、對社羣有甚麼好處?我本來沒注意到流椀希土,現在您已經很有名氣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0:54 (UTC)
  • 首先,沒有任何規定說明使用(+)支持模板就代表任何所謂「支持解任票」。正如本討論串中大量使用(※)注意(*)提醒(:)回應這些模板一樣,使用這些模板並不能代表任何事情;是否是投票取決於投票發起者,而非留言回應者。很顯然,在一個從一開始就明確說明並非為彈劾而設、中途也反覆多次強調過並非投票的討論區里,它並不可能是投票。
  • 我沒有投下支持解任票,我說過很多次了我是總結了您的種種不可理喻之行為以方便他人觀察。我在我的發言一開始就說了「我不認為蟲蟲飛心懷惡意或違反社群禮儀」,所以與其他人並沒有什麼可討論的。
  • 我反覆說過很多次,我提出這個討論區的目的是為了將「誰有權關閉存檔討論串,誰有權修改他人發言」提交社群討論。您非要認定又是什麼「一小撮反蟲蟲飛勢力玩陰謀」那也由您。
  • 已經結束的爭論?請問直到昨天我提出這個討論串時還在存檔區編輯戰,這算做「已經結束的爭論」?而且還是我「激化」?您對社群禮儀的認識是否有什麼偏差?
  • 您最後一句話,「我本來沒注意到流椀希土,現在您已經很有名氣了﹗」我是否可以理解為您在挾管理員權限對我進行恐嚇?--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5:22 (UTC)
How do you like this sentence "can't escape the care of professionals (police officers and psychologists)"? In English Wikipedia, users saying this will be banned for personal attack directly, instead of 3RR later. 我放在管理員通告板/其他的提報,絕對不可能只有蟲蟲飛看見了,看見了不處理,非要等編輯戰沒法收場了,才推一個中立管理出來做擋箭牌,是瀆職。
User:Daniel J Zhao的發言中長期、持續含有Wikipedia:文明所不容許的語句,其在溝通時的語氣和態度亦無法接受。我的警告正是因此而發,編輯戰是後來發生的事情。
雖然User:Daniel J Zhao傾向於向非/反WMC用戶表露善意,但從未真正接受過他人關於其條目質量與溝通態度的建議,其中甚至包括「在您有能力寫出丙級條目之前,暫時不要考慮在條目評審中投票」這樣的建議。根據經驗,我不認為與其任何形式的溝通是有效且高效的。需要注意的是,截至目前,該用戶還在自己討論頁的解封申請中,以泄露站外線上社交軟件聊天記錄為據要挾User:AT
我言盡於此,有任何白左想要理客中請隨意,惟需注意,我個人對您的態度只取決於您個人對我的態度,到時候別說我幸災樂禍,是您自己選的。--
 
2020年1月29日 (三) 14:58 (UTC) 07:10 (UTC)
@游魂
  • (※)注意您的措辭,避免出現不Wikipedia:文明語句。請注意您的語言,根據WP:TPG,如非必要您有義務在中文維基百科的討論頁上使用現代標準漢語交流。
  • (※)注意您於2020年1月26日 (日) 07:34對User:Daniel J Zhao進行了警告,然而前述留言早已在2020年1月26日 (日) 05:23被User:5LZ進行了刪除。顯然,編輯戰並非是什麼「後來發生的事情」。
  • (※)注意您上述回覆中包含假定惡意和訴諸人身。請您修正您的討論態度。--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5:26 (UTC)\
  • 「用戶多次破壞來源,被封了一天」我只能呵呵了。已經多次說明了,被刪除的垃圾來源,1. 無法引證條目的內容;2. 與其他多個來源的信息衝突。我不知道蟲飛飛是看不懂文字還是有什麼其他問題,說來說去就是破壞來源。不罷免她罷免誰呢?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5:15 (UTC)
  • 您把多個可靠來源無故刪去,或以「似是而非」的理由刪去,包括期刊、書籍及政府網站;已有多個用戶及巡查員回退了您的破壞,即使您上次不瞭解方針,現在已有多個用戶提醒您,請您謹記﹗--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29日 (三) 15:22 (UTC)
  • @蟲蟲飛: 裝聾作啞到現在。不止一次讓你給出哪些期刊、哪些政府網站,你到現在都不給;不止一次提醒過你不是所有的期刊、書籍及政府網站都是可靠來源,你到現在都不回應。Universe01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8:03 (UTC)
  • 請重看提案存檔,我和很多用戶都已經給您解釋了,就算是您新手,如果不明白為甚麼破壞可靠來源屬於「破壞」,現在理應明白,如果還不明白,請您移玉步到我的討論頁給您解釋。請注意即使您是新手,您也應遵守方針,不要「破壞」,否則一旦被舉報,管理員會根據方針,作出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1:02 (UTC)
(*)提醒@Universe01
  • 首先,您當前應該做的是在Talk: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中,或於WP:VPD中新開一話題,對其來源可靠度進行爭論。
  • 其次,本討論串不是問責U:蟲蟲飛所用的;更何況您適宜的討論對象並非對此專業一無所知的蟲蟲飛,而應該是有資格與您爭辯的U:5LZ。蟲蟲飛對您的疑問沒有能力作出回應,相信您到今天已經發現這一事實了。
  • 第三,我真正建議您在WP:VPD重開話題專門討論頁面編輯爭議,對事不對人。如在WP:VPD中您得到充分共識(事實上我認為這是很有可能的),您完全可以繞開蟲蟲飛及5LZ的反對,依您的意見改善條目。這遠勝於在本頁面來回打沒有結果的口水仗。--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8:32 (UTC)
我的措辭中不包含不文明語句,即使包含了,我也不會因此被封禁。使用英文確有必要,可供監管員藉此了解事件本末。
我的警告是因為DJZ在討論中進行了人身攻擊,並在我討論頁濫貼警告。與編輯戰無關。別人想玩編輯戰與我無關。
我的發言中不包含假定惡意和訴諸人身,我也不需要修正我的討論態度。即使包含了我也可以不承認,並不會因此受到任何處罰,現在所有人都在這麼幹。--
 
2020年1月29日 (三) 17:50 (UTC)
「我的發言完全沒有不文明、沒有假定惡意、沒有人身攻擊,我不需要修正我的討論態度。」「就算我不文明、假定惡意、人身攻擊、討論態度惡劣,我也不會被封禁,不會受到任何處罰。」「你提醒我不該講英文提醒得很對,但我不需要改,因為我認識一個必然會幫我的監管員只認識英文不認識漢字。」
我對您的態度嘆為觀止,並不打算與您再進行任何形式的對話。@蟲蟲飛:這位才是真正的維基破壞者,您對此有什麼話要說嗎?--俳柘留言2020年1月29日 (三) 18:26 (UTC)
曲解他人發言,貼大字報,逼人劃清界限,可能您才是真正的維基破壞者。鑑於您與我的條目編輯範圍基本不重合,不再與您進行對話對您我都好,對中文維基百科也沒有損失。--
 
2020年1月29日 (三) 18:44 (UTC)
Everything is mixed and becomes much more interesting. 舊事、新事混雜,我預期這會變成極大規模、無定向的社群事件。我就不管這麽多了。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0日 (四) 01:53 (UTC)
我覺得主要問題還是條目能力太差,話都說不清楚。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0日 (四) 02:16 (UTC)
最大的問題恐怕是在後半句,前半句只是導火綫。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0日 (四) 03:51 (UTC)
我理解大部分人是不願意被說條目能力不好的,但現實中如果條目能力足夠,沒理由說不清楚事情,或者無法達成共識。說到底還是在維基百科做社交的太多,寫條目的太少導致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0日 (四) 05:35 (UTC)
(※)注意您的語言,根據WP:TPG,如非必要您有義務在中文維基百科的討論頁上使用現代標準漢語交流。--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5:22 (UTC)
容許我搬一搬位置。通常如果我要表達諷刺性的意思的話,我會特地使用英文,不過我通常會避免表達諷刺性的意思。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0日 (四) 05:25 (UTC)
「嚴重違反普遍建立的操作規則」、「不合理的封鎖用戶」、「在編輯戰或衝突中,使用管理員權力,沒有主動迴避」這三句話恐怕我要找一個時候搬出來。ꓢꓯꓠꓟꓳꓢꓮ 2020年1月30日 (四) 04:00 (UTC)

這裡的討論究竟是在討論「誰有權關閉討論串?誰有權修改別人留言?」還是在對其他用戶貼大字報?既然已經是後者,請關閉。--🖊📕 2020年1月30日 (四) 05:49 (UTC)
話題已經逐漸演變成互相人身攻擊及貼大字報,關閉。--🖊📕 2020年1月30日 (四) 05:56 (UTC)
由我手動打開。請(※)注意,部份用戶的偏題討論不能掩蓋原問題的正當性。您可以去摺疊蟲蟲飛等人的偏題討論。--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03 (UTC)
尊重您的決定,但提醒您,您發起的整個討論串,從標題的批判性到正文的「我的看法」,給人的唯一觀感就是大字報。標題的批判性是正當的,您做的究竟是想討論方針達成共識,還是用自己的立場對着諸多人大肆撻伐?昨晚您在Telegram裡面批判某些用戶叫「四人幫」的時候,我是在場的,根據您當時在Telegram的討論上下文,我可以直接推斷您完全不知道什麼方針指引,也不知道什麼叫做善意推定。我不清楚您的初心是什麼,但您開的這一討論串,演變成這麼個大字報粘貼牆,您是有責任的。--🖊📕 2020年1月30日 (四) 06:09 (UTC)
  • 是的,我是有責任的。我萬料不到某些人迄今還要與我在不相幹的地方夾纏不清……。我已無可奈何地開了新串,希望蟲蟲飛君能高抬貴手,去新串干擾我的討論吧。
  • 至於我知不知道方針指引,知不知道善意推定,我想閱讀了這一串的人心裡都有數,不是您以暴露私下對話為威脅就能改變得了什麽的。我行得正,自不怕您做任何事情。--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28 (UTC)
(※)注意:用戶有權瞭解事件的來龍去脈,請勿以摺疊留言的方式去隱藏事件的背景資料。用戶只要瞭解事件來龍去脈,就會明白整件事其實是一個鬧劇和擾亂。此外,兩個提案早已關閉及存檔,請流椀希土君不要把已結束的爭議,一再激化,對流椀希土您本人,和對社羣也沒有好處,現在整個維基社羣都已經認識流椀希土君您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6:18 (UTC)
您再次對我發出了人身威脅。身為管理員連續兩次做出人身威脅,我覺得您還是早日反思為好。--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28 (UTC)
什麼鬼人身威脅,「對流椀希土您本人,和對社羣也沒有好處」,理性分析利弊叫人身威脅?笑死我了。--Borschts🥘 Talk 2020年1月30日 (四) 06:39 (UTC)
我指的是蟲蟲飛反復試圖用「整個維基社羣都已經認識流椀希土君您了」來恐嚇我。--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41 (UTC)
行吧,我的錯。但是「整個維基社羣都已經認識流椀希土君您了」不怎麼算是恐嚇,甚至連是不當言論也算不上啊。--Borschts🥘 Talk 2020年1月30日 (四) 06:57 (UTC)

試圖達成共識

有鑒於對離題討論之摺疊試圖,反復被被摺疊者蟲蟲飛進行編輯戰式破壞,我只好將已經沒什麼人討論了的正題總結一下放在這裡。
我認為指引需要加入以下內容:

  • 1、當且僅當達成共識,或10日內無人回應,自動確認用戶方有權關閉一個討論話題。其中「達成共識」指由至少一人做出「共識」的小標題編輯(例如本節),且一定時間內沒有反對意見。如無,視作沒有共識。
  • 2、未關閉討論話題不得自動或手動存檔。
  • 3、編輯他人留言時,必須在對應留言下做帶ping回覆,以俾通知。認定人身攻擊時如有爭議,須至少兩名第三方人士同意;若有,則被編輯回覆者亦不得再坐爭論。

諸位以為何如?--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37 (UTC)

略微修正了格式。--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42 (UTC)
實際上,個人認為,任何人認為一句話有人身攻擊嫌疑時,說出這句話的都應該停止。即使你認為這句話不冒犯,你永遠不知道你哪句話會冒犯到他人,但只要有人如此認為,就應該停止。--🖊📕 2020年1月30日 (四) 06:44 (UTC)
請您停止對我的人身攻擊,並幫我勸告U:蟲蟲飛停止其人身攻擊。因為我已經兩次明確說明,我感受到了她「全維基都認識你了」這句話的冒犯。--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54 (UTC)
這個觀點是對的。或者說如果一個人感到被冒犯,指出什麼樣的說法令其感到冒犯,那麼造成冒犯效果的人就應該停止。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0日 (四) 08:45 (UTC)
(?)疑問:對於一些沒有事實根據的大字報也要放十天嗎?此外,用戶如果未能舉證,而只通過大字報中傷誹謗他人,又要如何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6:52 (UTC)
  • (:)回應是否有事實根據不是您通過獨裁決定的。今天您認為A討論是「沒有事實根據的大字報」,明天獨裁者就會彈壓一切彈劾,因其有權認定之為「沒有事實根據的大字報」,且大部份維基群眾甚至對彈劾串不得一見,已迅即為獨裁者所存檔。
  • 關於破壞性增串,確實理當商議出一個快速關閉之方針。歡迎@蟲蟲飛:對此提案;我對快刪並不熟悉,就不班門弄斧了。--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6:59 (UTC)
來源請求模板是我加的。您不知道嗎?管理員有權徹底刪除一個歷史版本,使除管理權限擁有者以外看不到對應歷史文字。並且如我上面總結的,蟲蟲飛管理員實際已經在爭議事件中動用了這一權力,刪除了討論頁的激辯內容,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他們說了什麽、孰是孰非。--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7:15 (UTC)
蟲蟲飛,你作為一個新手管理員,不經過謹慎思考和實踐的過程,並沒有理由自然不造成濫權的效果。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月30日 (四) 08:47 (UTC)


修正版本

  • 1、除非滿足快速關閉條件,否則當且僅當達成共識,或10日內無人回應,一名自動確認用戶方有權關閉一個討論話題。其中「達成共識」指由至少一人做出「共識」的小標題編輯(例如本節),且一定時間內沒有反對意見。如無,視作沒有共識,不得擅自關閉該話題。
  • 2、未關閉討論話題不得自動或手動存檔。已關閉話題須公示至少一日無異議方可放入存檔(包括被快速關閉之話題)。
  • 3、編輯他人留言時,必須在對應留言下做帶ping回覆,以俾通知。若被刪除的系人身攻擊,則須感到受冒犯者手動複製黏貼對應內容並貼於其下。舉例如左:

{{Deltalk}}--用戶甲

{{ping|用戶甲}}你的言論「你是境外反動勢力的走狗!」使我感到冒犯,我在此刪除。--用戶乙

諸位以為何如?--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9:24 (UTC)

有關快速關閉之方針,我暫時沒有頭緒,希望各位進一步討論。--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9:25 (UTC)
(?)疑問:修訂版沒有解決:對於一些沒有事實根據的大字報也要放十天嗎?此外,用戶如果未能舉證,而只通過大字報中傷誹謗他人,又要如何處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9:42 (UTC)
是的,沒有解決:我明確說了希望您來提議「快速關閉之方針」,這對您的主張是很有益的。--俳柘留言2020年1月30日 (四) 09:45 (UTC)
  • 我早已(:)回應您,您的疑問應當由您自己解決,您不能也不應該在沒有任何自己的意見的情況下,空口白牙單純反對別人。
  • 我早在您第一次提出「誹謗需要快速關閉」時就提醒您,您可以提出您的意見和建議。
歡迎@蟲蟲飛:對此提案;我對快刪並不熟悉,就不班門弄斧了--俳柘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6:59 (UTC)
  • 然而迄今不見您對此的提案——不要說提案,連任何成文的觀點都沒有。
  • 我要修訂的是指引
我認為指引需要加入以下內容:
  • 1、當且僅當達成共識,或10日內無人回應,自動確認用戶方有權關閉一個討論話題。其中「達成共識」指由至少一人做出「共識」的小標題編輯(例如本節),且一定時間內沒有反對意見。如無,視作沒有共識。
  • 2、未關閉討論話題不得自動或手動存檔。
  • 3、編輯他人留言時,必須在對應留言下做帶ping回覆,以俾通知。認定人身攻擊時如有爭議,須至少兩名第三方人士同意;若有,則被編輯回覆者亦不得再坐爭論。

諸位以為何如?--俳柘留言) 2020年1月30日 (四) 06:37 (UTC)

後續離題嚴重,且方針修訂應至WP:VPP討論,故關閉之。--SCP-2000 2020年1月31日 (五) 02:59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