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徵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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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C:請求評論公示視同客棧取得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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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部分方針(如WP:保護方針)內有要求在客棧取得共識的要求。提請討論是否容許以在請求評論的討論及公示滿足上述方針要求,容後再排查哪些方針需要更新?--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6日 (五) 08:57 (UTC)
- cc @a2569875;cc @參與上一則討論的用戶 。--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6日 (五) 08:57 (UTC)
- 贊成新增RFC流程至相關方針中。--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2月16日 (五) 09:06 (UTC)
- 我還以為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反正走程序了,那我就表達一下支持意見吧。@LuciferianThomas:WP:共識#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應該也要擴大適用到RFC機制。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6日 (五) 09:23 (UTC)
- @Mys_721tx。Sanmosa 起視四境 秦兵又至 2024年2月16日 (五) 09:26 (UTC)
- 後者已經在上一討論串中得出添加告示的共識(方針中互助客棧章節下那個黃色的告示適用於該段所有子段落),這一部分已經可以開始執行了。分別在於有些方針指定客棧共識,仍須再確認可等效的共識。--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6日 (五) 10:43 (UTC)
- 不是,我的意思是現在WP:共識#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的規定只對「互助客棧中的提案」進行限制,我擔憂有人濫用RFC程序繞過相關限制,因此有必要先填補這個漏洞,畢竟我們還有WP:共識#共識的級別(然後我發現這個也是需要更新的方針)。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7日 (六) 00:34 (UTC)
- 我再說一次,上面黃色的memo模板適用於整個「互助客棧」章節及其子章節,公示相關規定是「互助客棧」章節的子節,該段規定已屬上次討論中得出「RFC亦適用」的規則。只是還沒改條文細項,memo只是作為改條文之前的臨時通告。--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8日 (日) 01:51 (UTC)
- 我的意思正是說基於WP:共識#共識的級別的限制,以放置那個黃色的memo模板的做法來做到「RFC亦適用」的效果是違反現行方針的,這不是理想的狀態,大家選擇不去「繞過」相關限制也單純只是給RFC制度面子而已。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8日 (日) 03:21 (UTC)
- 請求評論與在客棧的討論程度無異。在對應討論頁發起的討論,若不加入請求評論,則是僅有一小部分編者自行達成之共識;若是加入請求評論,則與放在客棧,接受廣泛意見,與客棧等效。這裏是說確認RFC的效力與客棧討論效力相同,以你的理解也就是WP:共識#共識的級別中RFC也會跟客棧等效。--路西法人 2024年2月26日 (一) 00:38 (UTC)
- 我的意思正是說基於WP:共識#共識的級別的限制,以放置那個黃色的memo模板的做法來做到「RFC亦適用」的效果是違反現行方針的,這不是理想的狀態,大家選擇不去「繞過」相關限制也單純只是給RFC制度面子而已。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8日 (日) 03:21 (UTC)
- 我再說一次,上面黃色的memo模板適用於整個「互助客棧」章節及其子章節,公示相關規定是「互助客棧」章節的子節,該段規定已屬上次討論中得出「RFC亦適用」的規則。只是還沒改條文細項,memo只是作為改條文之前的臨時通告。--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8日 (日) 01:51 (UTC)
- 不是,我的意思是現在WP:共識#提案討論及公示時間的規定只對「互助客棧中的提案」進行限制,我擔憂有人濫用RFC程序繞過相關限制,因此有必要先填補這個漏洞,畢竟我們還有WP:共識#共識的級別(然後我發現這個也是需要更新的方針)。Sanmosa Šče ne wmerla Ukrajina, ale ne Wže woskresla Ukrajina 2024年2月17日 (六) 00:34 (UTC)
- 同意新增相關文字,讓Wikipedia:保護方針#需討論達成社群共識中描述的「需要在互助客棧」也適用。-- 宇帆-娜娜奇🐰鮮果茶☕在維基百科尋求休閒是否搞錯了什麼(☎️·☘️) 2024年2月17日 (六) 02:04 (UTC)
- 借個題,相關討論嵌入留白區域太多,可不必換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6日 (五) 14:24 (UTC)
- 順帶問一下評論請求及集中討論之差別為何?後者好像涉及更重大議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7日 (六) 07:35 (UTC)
- 集中討論是請求評論的子集,通常是集中多個有相當重要關連的議題統合在同一頁面討論。先前的RFC/RFA2024、管理人員選舉預討論等,均是集中討論的實踐。
- 相關討論嵌入真的得找找分行從哪裏來。我稍後再仔細看看。--路西法人 2024年2月18日 (日) 01:47 (UTC)
- 我的理解是集中討論是對於整個社群有影響的討論。我更新了一下,看右邊。
- 順帶問一下評論請求及集中討論之差別為何?後者好像涉及更重大議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7日 (六) 07:35 (UTC)
- 因為由機械人處理,就算我手動找到多餘空白刪除了,也應該會被機械人回退,因此這問題確實需要您來處理。另外,還可以直接將各該章節之嵌入副標題合併入主標題為內部連結,不需要分立,這樣可以再節省空間。——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18日 (日) 14:19 (UTC)
- 以及,若該分類暫無話題,應予隱藏或額外文字提示,不要只留着標題跟一片空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3日 (五) 07:21 (UTC)
- 同意請求評論參照客棧討論處理。--落花有意12138 2024年2月17日 (六) 11:57 (UTC)
7日內已無新異議, 公示7日,2024年3月4日 (一) 00:38 (UTC) 結束--路西法人 2024年2月26日 (一) 00:38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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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quest for comment」一詞的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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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RFC在本站翻譯為「請求評論」,該翻譯似乎是本頁面在幾年前翻譯時由當時的譯者決定,現在社群直接使用了。然而根據RFC條目所述,該詞彙有多種翻譯,而其中「徵求意見」我認為其實更為常用。
例如,在中國大陸的政府公文中經常會使用「徵求意見稿」一詞,如果採用此翻譯,中國大陸的編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本流程。台灣的話,根據此處查詢結果,有請求評論和意見徵求兩種翻譯,還請台灣編者補充。其他地區我個人不了解,也歡迎補充。
個人認為這些舶來詞彙必須要翻譯準確,否則很可能導致之後編者理解錯誤,再次出現像關注度那樣的失敗案例。--碟之舞📀💿 2024年2月21日 (三) 08:32 (UTC)
- 另:如果從字面意思上看,「請求評論」可能會讓人誤認為是知乎式的「如何看待XXX」問題,從而導致有人發表無助於討論的留言。--碟之舞📀💿 2024年2月21日 (三) 08:37 (UTC)
- 上方相關討論:#重開WP:RFC吧。--碟之舞📀💿 2024年2月21日 (三) 08:41 (UTC)
- 基本贊成,徵求意見比請求評論好一點點。不過,理解成「如何看待」或發言跑題,可能是很難避免的,包括對「意見」的理解,更進一步也許是「請求評議」。--YFdyh000(留言) 2024年2月21日 (三) 10:19 (UTC)
- 一開始實際上用的就是「徵求意見」。實際上,該頁面的版本編輯歷史並沒有合併,不然應該沿用的(歷史:「正在討論中的條目」變成「請求評論」;「徵求意見」予以重新導向)。——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1日 (三) 14:53 (UTC)
- 應該停用「請求評論」頁面,把內容填回去「徵求意見」那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1日 (三) 14:56 (UTC)
- 沒有意見,尊重社群的討論結果。不過有個技術性問題。當初我在翻譯的時候建構原始碼為繁體中文,而原來的「徵求意見」部分是簡體中文。如果該詞通過,依據繁簡不混用的規定,必須在其下所有子頁面標題全部更換為簡體中文,這將會耗費一定的時間,比較簡便的方式如下:
- 使用「徵求意見」的繁體中文頁面,然後管理員全部進行歷史紀錄合併。
- 這樣所有的子頁面和主頁面標題都會是繁體中文,不用一個個將子頁面標題轉成簡體中文。
- 此外,如果更動完畢,請通知機械人操作者進行相應更動,以上。--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2月21日 (三) 16:18 (UTC)
- (+)支持徵求意見--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4年2月22日 (四) 06:17 (UTC)
- 因為兩者原為並立頁面,來源不同,不宜強行合併。「徵求意見」頁面建立較早,應可將現行版本內容複製一份過去,在編輯摘要註明;「請求評論」頁面改為重新導向。其餘子頁面移動至「徵求意見」底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2日 (四) 16:47 (UTC)
- (+)支持臺灣杉的方案。--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2月23日 (五) 07:34 (UTC)
- 沒有意見,尊重社群的討論結果。不過有個技術性問題。當初我在翻譯的時候建構原始碼為繁體中文,而原來的「徵求意見」部分是簡體中文。如果該詞通過,依據繁簡不混用的規定,必須在其下所有子頁面標題全部更換為簡體中文,這將會耗費一定的時間,比較簡便的方式如下:
- 應該停用「請求評論」頁面,把內容填回去「徵求意見」那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1日 (三) 14:56 (UTC)
- 目前看上去沒有有效異議,請問是否可以直接進行改名為「徵求意見」的流程?--碟之舞📀💿 2024年2月22日 (四) 13:59 (UTC)
- 另外為保存歷史紀錄,順帶留幾個連結:Wikipedia:對話頁討論索引、Category:進行中的討論、Template:CurrentDiscussion、Template:Indiscussion、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3/03/05#3月5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4日 (六) 15:26 (UTC)
- 目前確實沒有有效異議,現擬操作方案如下:
- Wikipedia:征求意见移動至Wikipedia:征求意见 (2004年);
- Wikipedia:請求評論及其子頁面移動至Wikipedia:徵求意見
,並合併Wikipedia:征求意见的歷史記錄(應台灣杉建議使用繁體頁面,我不是很熟悉相關細節,還請熟悉的人補充); - 將站內所有文案中的「請求評論」改為「徵求意見」(如模板、項目頁、客棧公告欄等)。
- 以上,如有不完善之處請直接補充。--碟之舞📀💿 2024年2月25日 (日) 05:56 (UTC)
- 反對合併簡體頁面之歷史紀錄;兩者原為並立頁面。其餘部分無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5日 (日) 10:38 (UTC)
- 已修改。--碟之舞📀💿 2024年2月25日 (日) 11:01 (UTC)
- 那下屬所有子頁面標題怎麽處理?Eric的方案沒有意見,但唯一建議是全部處理完畢後,主頁面要移動到繁體。如果全部子頁面變簡體,即使有機械人幫助,包含更改RfC機械人等調試修改在內,花的時間也會比較久,轉換期會拉比較長(但如果各位覺得沒有影響,那我也沒意見)。--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2月25日 (日) 11:21 (UTC)
- 如果主頁面換繁體的話,子頁面也要跟着移動到相應繁體頁面下吧?--碟之舞📀💿 2024年2月25日 (日) 11:31 (UTC)
- 子頁面我本來就是用繁體的,所以沒影響。--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2月25日 (日) 15:48 (UTC)
- 仍可以照常移動至繁體的「徵求意見」,因為原「徵求意見」頁面是簡體,留在原地也不影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5日 (日) 15:27 (UTC)
- 如果主頁面換繁體的話,子頁面也要跟着移動到相應繁體頁面下吧?--碟之舞📀💿 2024年2月25日 (日) 11:31 (UTC)
- 如果按上方用戶所言是並立頁面,同樣反對合併不相關頁面的歷史記錄,但須將Wikipedia:征求意见移動至Wikipedia:征求意见 (2004年),不能留在原地,防止簡體用戶輸入連結時提供了錯誤頁面。--路西法人 2024年2月26日 (一) 00:31 (UTC)
- 已補充。--碟之舞📀💿 2024年2月26日 (一) 07:09 (UTC)
- 其實不需要移動,本來(簡體頁面)目前就已經是重新導向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7日 (二) 12:57 (UTC)
- @Ericliu1912、@Shizhao:請問能否考慮執行相關操作?移動頁面不留重定向需要回退權限,合併頁面必須要管理員才能操作。--碟之舞📀💿 2024年2月29日 (四) 10:29 (UTC)
- @LuciferianThomas:請問RFC機械人是否需要做相關更新?--碟之舞📀💿 2024年2月29日 (四) 10:39 (UTC)
- 當然要,給我一個確切移動時間我才會作對應更新。--路西法人 2024年3月1日 (五) 03:00 (UTC)
- @Diskdance、LuciferianThomas:今日東八區晚十二時以前我會全部移動。你們是否先看看哪一些內文用詞到時候要跟着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日 (五) 08:43 (UTC)
- 那我東八晚十二點更新機械人吧--路西法人 2024年3月1日 (五) 12:26 (UTC)
- 可以,我稍後看一下。--碟之舞📀💿 2024年3月1日 (五) 13:09 (UTC)
- @LuciferianThomas:請問RFC機械人是否需要做相關更新?--碟之舞📀💿 2024年2月29日 (四) 10:39 (UTC)
- 反對合併簡體頁面之歷史紀錄;兩者原為並立頁面。其餘部分無意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2月25日 (日) 10:38 (UTC)
- 支持更名。「回/反饋請求」亦應本土化,否則令人望而卻步。「邀您評議」之流的用詞在對話頁顯然更好。--— Gohan 2024年2月29日 (四) 10:49 (UTC)
已經移動全部相關頁面(抱歉昨晚睡着了)。若有遺漏,還請提醒。——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日 (六) 07:16 (UTC)
- @Ericliu1912 Category:維基百科請求評論、Category:維基百科請求評論模板也需要移動。--碟之舞📀💿 2024年3月2日 (六) 07:17 (UTC)
- @LuciferianThomas:現在可以調整機械人了。注意機械人似乎把先前的「請求評論」子頁面又從重定向改回來了(如Wikipedia:請求評論/維基百科格式與命名),導致頁面重複,需要修正。--碟之舞📀💿 2024年3月2日 (六) 07:48 (UTC)
- 抱歉,昨晚顧着忙別的東西。已更新。--路西法人 2024年3月2日 (六) 08:10 (UTC)
- 原來其實是有志一同(x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2日 (六) 14:33 (UTC)
- 抱歉,昨晚顧着忙別的東西。已更新。--路西法人 2024年3月2日 (六) 08:10 (UTC)
- 我把我能找到的請求評論都改了。如果有改得有問題的地方請告訴我。--碟之舞📀💿 2024年3月2日 (六) 08:01 (UTC)
- 互助客棧的請求評論還沒改!--SingBow(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12:27 (UTC)
- 沒事,已經改了SingBow(留言) 2024年3月6日 (三) 08:49 (UTC)
- 互助客棧的請求評論還沒改!--SingBow(留言) 2024年3月5日 (二) 12:2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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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意見公示寫入相關方針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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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徵求意見公示視同客棧取得共識討論通過,開始進行文字修正。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3月7日 (四) 15:55 (UTC)
以下是部分修正文稿,如有其他方針需要修正或是文字需要更動,請告知。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3月7日 (四) 15:57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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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反對。--冥王歐西里斯(留言) 2024年3月7日 (四) 23:50 (UTC)
- 看上去挺好。--YFdyh000(留言) 2024年3月8日 (五) 03:42 (UTC)
- 「或使用徵求意見」→「或使用徵求意見機制」會否較好?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0日 (日) 07:25 (UTC)
- 同意。——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1日 (一) 11:45 (UTC)
- 已修改。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3月12日 (二) 06:34 (UTC)
- 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3月11日 (一) 11:45 (UTC)
- Wikipedia:共識#互助客棧本來就有漏洞:暗示提案只有在互助客棧中才須公示。修訂以後,提案只要不在互助客棧或徵求意見中,不公示即修改亦不違規。另外,對何爲「提案」亦有爭議,客棧的移動建議曾有人説不需公示、亦有人説需要公示,日後的條目小修改、爲求引起注意而加入rfc的編輯請求又算不算「提案」。— Gohan 2024年3月18日 (一) 02:20 (UTC)
- 這不能算是「漏洞」,反對將七日制限無限延申至其他討論,這點我無法妥協。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8日 (一) 16:31 (UTC)
- 好吧,「在互助客棧外」(或以及提議的「在徵求意見機制」外)公不公示不算漏洞。但是,「在互助客棧中」(或以及提議的「在徵求意見機制」中)也有漏洞:Wikipedia:共識只規定公示的前提、公示提案通過的條件,未規定「公示是互助客棧的『方針與指引』『重大修改』生效的必要條件」。換言之,現行條文並未禁止:互助客棧(或討論頁)的方針與指引重大修改提案只要被認爲有共識,即可不經公示而被修改。--— Gohan 2024年4月10日 (三) 10:07 (UTC)
- 說到這個,我看完其餘段落,好像也要因應增加徵求意見的字眼,晚上再修改。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3月22日 (五) 04:21 (UTC)
- 您要回來修了嗎(((我在等您推這討論(((--路西法人 2024年4月3日 (三) 15:22 (UTC)
- 已修正,請鑒核。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4月9日 (二) 06:54 (UTC)
- 認為可以公示。不過按現行規定(也就是欲修正者)應該拿去互助客棧公示,還是在這裏公示也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10日 (三) 04:53 (UTC)
- 我在客棧貼個連結應該就相當於在客棧公示了。 公示7日,2024年4月17日 (三) 15:52 (UTC) 結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5:52 (UTC)
- 還有一步未做。--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6:44 (UTC)
-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1日 (四) 01:40 (UTC)
- 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目前仍需在互助客棧及Buttetin公示,但閣下在互助客棧只提供這裏的連結,但沒有提供公示條文…這還算舊制下的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4月11日 (四) 04:56 (UTC)
- 我不是明確表明公示的內容是什麼了嗎?你維的人不會點擊連結讀內容嗎?為什麼要複製整個提案內容過去。bulletin也有連結到這裏。--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1日 (四) 06:23 (UTC)
什麼意思。-- - 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目前仍需在互助客棧及Buttetin公示,但閣下在互助客棧只提供這裏的連結,但沒有提供公示條文…這還算舊制下的公示?--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4月11日 (四) 04:56 (UTC)
- 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1日 (四) 01:40 (UTC)
- 還有一步未做。--唔好阻住我愛國(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6:44 (UTC)
- 我在客棧貼個連結應該就相當於在客棧公示了。 公示7日,2024年4月17日 (三) 15:52 (UTC) 結束--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5:52 (UTC)
- 認為可以公示。不過按現行規定(也就是欲修正者)應該拿去互助客棧公示,還是在這裏公示也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10日 (三) 04:53 (UTC)
- 已修正,請鑒核。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4月9日 (二) 06:54 (UTC)
- 您要回來修了嗎(((我在等您推這討論(((--路西法人 2024年4月3日 (三) 15:22 (UTC)
- 這不能算是「漏洞」,反對將七日制限無限延申至其他討論,這點我無法妥協。Sanmosa Gloire d'Yser 2024年3月18日 (一) 16:31 (UTC)
公示期已過,期間無不同意見,本案通過。請有關人士進行對應修改。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4月18日 (四) 08:55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徵求意見結束問題
一個小問題,此頁面中提到:「徵求意見沒有要求最短或最長時限;然而,機械人會在討論停止30日後,假定所有人遺忘有關討論並予以自動結束(也就是移除rfc模板),以避免累積過多積壓的討論,使討論列表過於混亂,浪費討論者的時間。」好奇這段內容是否有在本地實現?——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10日 (三) 04:50 (UTC)
- Special:Diff/82250213、Special:Diff/82150534、Special:Diff/82150537等。--路西法人 2024年4月13日 (六) 03:24 (UTC)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4月13日 (六) 16:24 (UTC) 了解,感謝提供資訊!不過我在想一個月才正式結束討論是否太晚(儘管考慮到徵求意見先天分散的問題,確實應該要設定比互助客棧的一週左右久),而可能導致某些討論無限拖延,亦即加劇原本互助客棧上就有出現的現象。現在還不好定論,再觀察一陣子看看。——
「徵求意見公示寫入相關方針指引」提案公示通知
-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徵求意見公示寫入相關方針指引 已通過徵求意見系統在方針討論頁取得共識,現於公示中,2024年4月17日 (三) 15:52 (UTC) 結束,由於方針修正前規定公示只能在客棧頁面下,則在此通知相當於在客棧下公示。如有意見請在連結中討論頁提出。--0xDeadbeef (留言) 2024年4月10日 (三) 15:59 (UTC)
- @0xDeadbeef:公示期似已結束。Sanmosa Szégyen a futás, de hasznos 2024年4月18日 (四) 05:43 (UTC)
-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