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官,亦称法司,是琉球国朝廷的最高执政机构,也是这个机构所有官员的官职名称。琉球共设三司官三人,称号为“某某亲方”。三位三司官分别监督“用意方”(管理国家财产和山川的治理)、“给地方”(管理给与役人俸禄和旅费)、“所带方”(管理租税和国库的出纳)三个物奉行所

三司官
琉球汉字三司官[1] ‧ 法司 ‧ 阿斯多部
琉球国字头サンシクァン ‧ ファシ ‧ アシタブ
拉丁化Sanshikwan ‧ Fashi ‧ Ashitabu

三司官的官阶由正一品从二品,这是琉球士族中最高的官阶,相当于中国日本三公三师。虽然在三司官之上还有摄政,但摄政一般不参与政治活动,因此三司官是琉球国实质上的最高级别官员。

三司官的选举

三司官由王族、上级士族共约二百余名投票选举产生。王族成员只有选举权,没有被选举权。所有三司官的候选人必须是出生在首里城的上层阶级,拥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而且精通文学伦理经济、治国的儒家学者。这与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有些相像,但三司官的选举没有科举考试那样严格。

第二尚氏王朝时期,翁氏、马氏、毛氏池城家和毛氏丰见城家四家三司官辈出,时人将他们与王族的分家向氏并称为“五大姓”、“五大名门”。

向氏 翁氏 马氏 毛氏池城 毛氏丰见城
元祖 尚圆王 翁寿祥
(国头亲方盛顺)
马良诠
(大浦添亲方良宪)
毛龙唫
(新城亲方安基)
毛国鼎
(中城护佐丸盛春)
名乘 朝某 盛某 良某 安某 盛某
家名 伊江、小禄、本部、读谷山等 永山、玉城、伊舍堂、仲井真等 小禄、与那原、宫平、仲吉、仲真等 池城、美里、东风平、佐渡山等 丰见城、国头、富川、龟川等
备注 王家分家
亲方家有权当选
按司家无权当选)
辈出三司官6人 辈出三司官21人 辈出三司官18人 辈出三司官15人

历史

据《中山世谱》记载,三司官一职早已有之,原称“阿司多部”,至明末,改称“法司”。但三司官拥有较高的政治权力始于第二尚氏王朝时期。1556年,年幼的尚元王登上王位。因尚元王是哑巴,群臣推举德高望重的大臣毛龙唫等三人代理尚元王管理国家。从此以后,三司官成为执政之臣。1571年尚元王死去,但三司官这一统治机构却被保留了下来。

1609年萨摩入侵琉球之后,萨摩藩派兵监督琉球国政,琉球王的权力被完全架空。1611年,萨摩与琉球签订了《掟十五条》(http://www.ne.jp/asahi/okinawa/hiro/okite15.htm(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规定三司官一职只能由倾萨摩派人士出任。此后,三司官名义上是独立琉球国的高级官员,实际上已沦为萨摩藩统治琉球的代理人。

1879年琉球处分,琉球被日本灭掉,改为冲绳县。三司官的权力被完全剥夺,但明治政府同意琉球国上层阶级维持他们的特权。华族令颁布后,原琉球的三司官都被列入日本华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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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