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服饰
清朝服饰,泛指清朝统治期间上至皇帝,下至普通民众所穿戴的各类服饰。
礼服
皇帝
冬朝冠,材质有熏貂或黑狐,顶三层,贯东珠各一,皆承以金龙四,饰东珠如其数,上衔大珍珠一,梁二。
夏朝冠,前缀金佛,饰东珠十五,后缀舍林,饰东珠七,冠顶如冬朝冠。
端罩,材质有黑狐或紫貂,皆明黄缎里。
衮服,色用石青,绣五爪正面金龙四团,两肩前后各一,其章左日右月,前后万寿篆文,间以五色云。
冬朝服一,色用明黄,圜丘、祈谷用蓝,披领及裳俱表以紫貂,袖端熏貂,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襞积行龙六,衣前后列十二章,间以五色云。
冬朝服二,色用明黄,朝日用红,披领及袖俱石青,片金加海龙缘,绣文两肩前后正龙各一,腰帷行龙五,衽正龙一,笔记前后团龙各九,裳正龙二、行龙四,披领行龙二,袖端正龙各一,前后列十二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黼、黻在衣,宗彝、藻、火、粉米在裳,间以五色云,下幅八宝平水。
夏朝服,色用明黄,常雩用蓝、夕月用月白,披领及袖俱石青,片金缘,其他同冬朝服二。
朝珠,用东珠一百有八,佛头、记念、背云、大小坠珍宝杂饰惟宜,圜丘以青金石为饰、方泽珠用蜜珀、朝日用珊瑚、夕月用绿松石,杂饰惟宜,条皆明黄色。
皇帝吉服包括吉服冠、龙袍、吉服带、吉服朝珠。吉服比礼服等级低。龙袍色用明黄。古时称帝王之位,为九五之尊。九、五两数,通常像征著高贵,在皇室建筑、生活器具等方面都有所反映。皇帝的龙袍绣有九条龙。穿着时只能看到八条龙,有一条绣在衣襟里。从正面或背面单独看时,所看见的都是五龙,与九五之数正好相吻合。龙袍下幅八宝平水,它除了表示绵延不断的吉祥含意之外,还有“一统山河”和“万世升平”的寓意。
世爵、额驸冠服
补服
亲王绣五爪金龙四团,前后正龙,两肩行龙。郡王绣五爪行龙四团。贝勒绣四爪正蟒二团。贝子四爪行蟒二团,固伦额驸同。镇国公四爪正蟒二方,辅国公、和硕额附、民公、侯、伯同。
官员冠服
清朝官员服饰有礼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清政府对官员的办公着装有着明确的限制,不同品级有不同的着装,不能自行更改装束。朝冠和吉服冠分为两种,一种为夏天戴的凉帽,另一种为冬天所戴的暖帽,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清代官员补服上有一块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沿袭明朝制度。补子上除了有飞禽走兽外,还绣有海水和岩石的图案,寓意“海水江崖,江山永固”的意思。补服均是由南京、苏州、杭州即江南三织造订做进贡的,用料讲究,做工精良,尺寸、图案都有严格规定,官员不能私自改变身上与其品级相对应的官服。
上衔 | 中饰 | 顶座 | 吉服冠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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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一品官 | 红宝石 | 东珠一 | 镂花金 | 珊瑚 |
文武二品官 | 珊瑚 | 小红宝石一 | 镂花珊瑚 | |
文三品官 | 蓝宝石 | |||
武三品官 | 蓝宝石 | |||
文武四品官 | 青金石 | 小蓝宝石一 | 青金石 | |
文武五品官 | 水晶 | 水晶 | ||
文武六品官 | 砗磲 | 砗磲 | ||
文武七品官 | 素金 | 小水晶一 | 素金 | |
文武八品官 | 阴文镂花金顶 | |||
文武九品官 | 阳文镂花金顶 | |||
未入流官 |
在顶珠之下有一枝两寸长短的翎管,多用玉、翠、珐琅或花瓷制成,用以安插翎羽(满语:ᡶ᠋ᡠᠩᡤᠠᠯᠠ,转写:funggala)。翎羽又分花翎和蓝翎两种。花翎是带有“目晕”的孔雀翎,“目晕”又称为“眼”,在翎的尾端,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翎眼越多说明功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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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王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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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帝龙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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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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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官员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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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王服饰
女性服饰
汉女服饰
士庶服饰
汉族妇女穿披风、袄裙。披风是由明代起穿着的外套,其制为对襟、大袖、下长及膝。披风之上,装有低领,点缀著各式珠宝。披风的里面,还有大襟、大袄小袄,小袄是妇女的贴身内衣,颜色大多用红、桃红、水红之类。妇女的下裳,多为裙子,颜色以红为贵。裙子最初沿袭明代的马面裙,康熙年间马面裙开始着重装饰裙门,后来裙褶又改为长梯形接片。
清代嘉庆之前,汉族妇女服饰仍沿用明朝服装形制,以衫裙为主。清初汉女袄子仍有交领右衽,但立领自明末开始流行,乾隆之后受到满族服饰影响发展成“厂”字领。乾隆年间以上身着镶有花边的袄、衫为主,式样比较宽大,长度一般在膝下。嘉道以后,镶有花边的衣衫趋于窄小,长度也明显缩短。有的再加一件较长的背心边缘都装饰有花边。下身除穿裙外,也有穿裤子的。裤子的样式也有变化,初为大裤管,后逐渐改为小裤管,裤口镶有花边。从光绪年间起,由于裤子的流行,妇女穿裙的逐渐少见。
清代福建一带妇女服装,以大襟、琵琶襟、对襟为主要开襟方式。大襟、琵琶襟皆为满化“厂”字衣襟。大襟衫又称“大裪衫”,延续汉族传统的“右衽”开襟形式,形式最普遍;琵琶襟属缺襟之一种,形制如大襟,但右襟下方裁缺一截,形成曲襟。[1]对襟开襟于前中心,延续明代对襟褂样式,但去除明式立领,至晚清妇女衣领大多很低,仅1~2公分,夏季服装甚至无领片只以布条绲边。[2]民国后又流行加上元宝领,多用于外褂。福建妇女上衣在大襟衫、袄等服装裁剪强调五裾齐长,结婚时为显示美满无缺,婚礼衣裾不可有所缺损,故右前身叠襟衣裾须与衣摆同长,加上左、右两裾,及后衣身两裾,总计五片,五裾齐长,寓意“五世其昌”。[1]领缘、袖口以及开衩处,镶绲刺绣配布或花边,称为“绲边”,符合传统正式服装的必备形式。[3]晚清时镶绲复杂化,出现多种织带花边,徐珂《清椑类钞》载有“十八镶”条:“咸、同间,京师妇女衣服之滚条,道数甚多,号曰十八镶。”
清代福建台湾省汉族妇女正式服装,上衣穿着大襟衫搭配长裙,裙式以马面裙居多。其前后中心二片较宽之裙门,形似马面城门,故称为“马面裙”。[4]台湾在日治时期中期之后,逐渐受到西洋服装的影响,而趋向于窄小而合身的服装裁制方式。[1]。而客家妇女则为节省表布用料,礼服仍常见“短襟”或“接襟”的作法,但会造成内襟短缺的“缺裾”现象。[5]
满族及宫廷妇女服饰
清初为无领、右衽、捻襟、直身、平袖、前后开衩的长衣,后来改为左右开至腋下,开衩的顶端必饰有云头,且旗袍的纹样也更加华丽,边饰的镶滚更为讲究。纹样品种繁多,并有各自的含义。大约在咸丰、同治期间,京城贵族妇女衣饰镶滚花边的道数越来越多,有“十八镶”之称。这种装饰风尚,一直到民国期间仍继续流行。初期旗袍无领,穿着时需加上领巾,后来加上假的元宝领。
一般旗人妇女便服之便袍、衬衣、氅衣,皆为无领、大襟、右衽形制。[6]后妃、命妇吉服是无领对襟、缀上符合身份补子的礼褂[7]。
清代满族妇女所穿的旗袍外面常加罩一件马甲,这是满族妇女十分喜爱的装束。这种马甲与男式马甲一样,也有大襟、一字襟、对襟及琵琶襟等形制,长度多到腰际,并缀有花边。
满族妇女的发型称为旗头,清中期开始有二把头,清末满洲贵族妇女在二把头上加上一种名为大拉翅的板型冠状饰物。
后宫服饰
皇后、皇太后、皇贵妃、贵妃、妃、嫔服用的称为龙褂,样式为无领、对襟、左右开气、袖端平直的长袍。皇后龙褂纹饰,据文献记载有两种类型,北京故宫所藏实物,则有三种类型,均为石青色:第一种饰五爪龙八团,两肩、前胸后背各一团为正龙,前后襟行龙各两团,下幅八宝、寿山水浪江涯及立水纹,袖端各两条行龙及水浪纹。第二种只饰五爪金龙八团,下幅及袖端不施纹样。第三种饰五爪金龙八团,下幅加水浪江涯、寿山、立水纹。皇后、皇太后、皇贵妃、贵妃、妃龙褂与此相同。嫔所穿龙褂,两肩前后正龙各一条,襟变四龙。
皇后常服样式,与满族贵妇服饰基本相似,无领、大襟,衣领、衣袖及衣襟边缘,都饰有宽花边,只是图案有所不同。本图展示的服装纹样为凤穿牡丹。整件服装在鲜艳的蓝色缎地上,绣八只彩凤,彩凤中间,穿插数朵牡丹。牡丹的颜色处理得净穆而素雅,色彩变化惟妙,具有传统的山水画特点。与此相反,凤的颜色比较浓重,红绿对比度极为强烈,具有典型民族风格和时代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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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族儿童服装
汉族儿童服装虽然大部分已经满化,至清末仍有一些汉族童装保持着交领右衽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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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儿童交领服饰及“总角”发饰
胄甲
清代一般的盔帽,无论是用铁或用皮革制品,都在表面髹漆。盔帽前后左右各有一梁,额前正中突出一块遮眉,其上有舞擎及覆碗,碗上有形似酒盅的盔盘,盔盘中间竖有一根插缨枪、雕翎或獭尾用的铁或铜管。后垂石青等色的丝绸护领,护颈及护耳,上绣有纹样,并缀以铜或铁泡钉。铠甲分甲衣和围裳。甲衣肩上装有护肩,护肩下有护腋;另在胸前和背后个佩一块金属的护心镜,镜下前襟的接缝处另佩一块梯形护腹,名叫“前挡”。腰间左侧佩“左挡”,右侧不佩挡,留作佩弓箭囊等用。围裳分为左、右两幅,穿时用带系于腰间。在两幅围裳之间正中处,覆有质料相同的虎头蔽膝。
参见
参考文献
- ^ 1.0 1.1 1.2 林成子主编,《台湾地区民俗调查研究─服饰篇》,(台北:中华民国文化资产维护学会,1989年)。
- ^ 郑惠美,《“行政院客家委员会研究奖助客家学术研究计划”客家传统服饰溯源调查研究报告书》(2012年11月)
- ^ 王宇清,《中国服装史纲》,(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1989年)。
- ^ 高本莉,《台湾早期服饰图录》,(台北:南天书局,1995年),页130。
- ^ 杨舜云,《台湾客家传统服饰的文化特质》,2009年,中央研究院“亚太区域研究专题之研究”发表之论文。
- ^ 王宇清,《历代妇女袍服考实》,(台北:中国祺袍研究会,1975年),页5。
- ^ 乾隆《钦定大清会典图》卷57-76,冠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