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因缘  
无明
名色
六入
老死
 

梵语विज्ञानVijñāna巴利语विञ्ञाणViññāṇa),佛教术语,指人的意识心智、生命力、理智、分别能力,为五蕴六入十二处十八界之一。在早期佛经,经常与(Citta)、(Manas)混用,意义接近,但因为用法不同,实际的内涵又有所不同。其主要是用来作为指区别对象的认知能力。

音义

在梵文,识(विज्ञानvijñāna)来自于动词字根ज्ञा√jñā,意为知道、知识等),加上词头vi-(朝向、区别、分别),以及词尾ana,形成这个单字。字面意思为区别、理解、聪明的动作,通常指辨别、理解后出现的认知作用。

其与ज्ञानjñāna)、了别vijñapti)、表示、令知(梵语:vijñāpayati,巴利语:viññāpeti)等,来自相同字根。

概论

杂阿含经》中,识与经常一同出现,被当成同义词[1]。识的主要功能,在《杂阿含经》中,以“别知”作为识的外显功能[2],在《增一阿含经》中为“识别是非、亦识诸味”[3]说一切有部阿毘达磨中,以“”作为识的功能,最早见于《发智论[4],自《品类论》等始,定义诸识依诸根了别诸境界[5]

识是十二缘起之一,无明缘行、行缘识,缘识生名色[6],识与名色共俱[7]。识是五蕴中识蕴所摄[8],即为六六法[9]中的六识身[10],为十二处中的意处[11]十八界中的七心界[12]六识界[13]。识是无我的、无常的、[14]。识是六界聚中识界[15][16],识“能招未来有、令相续生”故列为四食之一[17]

中阿含经》记载了关于沙低比丘宣称识神常住不变且不断流转一事的故事,沙低比丘所提出的这个说法被释尊瞿昙严厉批驳,释尊声称识蕴是因而生的,故此不是独立自存的,而且当父母交合时,香阴才会现起,之后入胎并成为胎神,从而形成普罗,这个过程不需要常住不变的识神参与[18]北传佛教认为香阴是指中阴,它是亡者在投胎之前所拥有的中阴身南传佛教则认为香阴是指被业力驱使去投胎的命暖,尽管这两个宗教有着不同的观点,不过它们都认为香阴不是指永恒不变的离蕴我[19],也否认神识等于灵魂[20],原因是佛教认可无我论[21]

部派学说

说一切有部解读《大因缘经》的“识入母胎”论述[22],认为识在入胎[23]时起“续生”作用[24]

迦多衍尼子引用了收录在《法句经》中的“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25]和“第六意[26]为增上王[27][28]偈颂,僧伽提婆译《八犍度论》中此“王”为“有漏心意识”[29],在玄奘译《发智论》中此“王”为“有取识[30]。《杂阿含经》中的“城主”所喻“识取蕴”[31],在玄奘译《发智论》中也是“有取识”[32]。《杂阿含经》记载的“后有因”[33]和“五种种子”[34]所喻“取蕴俱识”[35],在《俱舍论》中称为有取识[36],《瑜伽师地论》记有以“止观双行”断灭“有取识”[37]

分类

六识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者,合称六识[38]。若单立意识,如称为“意地”,则余者称五识[39]

六识是佛教各部派共同承认的学说,大乘佛教基本上也接受这个学说。其他学说大体上都是基于六识说进一步发展而成。

八识

瑜伽行唯识学派一部分论师立八识学说,在六识之上,加上末那识阿赖耶识,合称八识。汉传佛教中,法相宗承袭了这个学说。

汉传佛教中,地论宗相州南道派,依《十地经论[40]和《楞伽经[41],立六识、阿陀那识阿赖耶识,为八识[42]

九识

瑜伽行唯识学派另一部分论师立九识学说,在六识之上,加上阿陀那识阿赖耶识阿摩罗识,合称九识[43]汉传佛教中,摄论宗[44]地论宗相州北道派[45]持九识学说。

十识

汉传佛教文献记载,有人在九识(六识、末那识阿赖耶识阿摩罗识[46])之外,加入一切一心识,称为十识[47]

十一识

无著摄大乘论》中提出十一识[48]

  • 身识,即眼界等五内界;身者识;受者识;
  • 彼所受识,又作应受识,即六外界;彼能受识,又作正受识,即六识界
  • 世识,数识,处识,又作器识;言说识;
  • 自他差别识,又作自他异识;
  • 善趣恶趣死生识。

十一识配比十八界,对身者、受者识的含义及其与意界的关系,世亲无性论师各有解释。对十一识的专门解释可参见题为真谛所译从《无相论》中节译出的《显识论》等[49]

理论争议

一意识论与六识别体论

佛教各部派共同都有六识的学说[50]。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者,各自以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为所依,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产生见、闻、嗅、味、触、知之了别作用,称为十二处十八界六六法。六识之间的关连,长期存在争议。许多佛教部派认为,六识是不同的个体[51]

但是一意识论者认为,六识只是假名,唯有一意识,对外分别扮演五识功能。瑜伽师认为,五识皆不能自类相续必从意识无间而生[52]。瑜伽行派有人持类似见解[53]。《成实论》中,一心论者曾提出“五门一猴”的譬喻[54],汉传文献中还记载有主张“一猴六窗俱现”或“一猴游逸六窗”[55],显示了一意识论者的立场。

其主要争议点,在于五识是否有离意识之外的独立自体[56]

注释与引用

  1. ^ 《杂阿含经》卷12〈289经〉:“彼心、意、识,日夜时刻,须臾转变,异生、异灭。犹如猕猴游林树间,须臾处处,攀捉枝条,放一取一。彼心、意、识亦复如是,异生、异灭。”
  2. ^ 杂阿含经·四六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有五受阴,云何为五?色、受、想、行、识受阴。……若可阂可分,是名色受阴。……诸觉相,是受受阴。……诸想,是想受阴。……为作相,是行受阴。……别知vijānāti)相,是识受阴。何所识?识色,识声、香、味、触、法,是故名识受阴。”
    中阿含经·大拘𫄨罗经》:“尊者舍黎子……复问曰:贤者拘𫄨罗!识者说识,何者识耶?尊者大拘𫄨罗答曰:识识,是故说识。识何等耶?识色,识声、香、味、触、法。识识,是故说识。……复问曰:贤者拘𫄨罗!智慧及识,此二法,为合为别?此二法,可得别施设耶?尊者大拘𫄨罗答曰:此二法,合、不别,此二法,不可别施设。所以者何?智慧所知,即是识所识,是故,此二法,合、不别,此二法,不可别施设。……复问曰:贤者拘𫄨罗!有几法?生身死已,身弃冢间,如木无情。尊者大拘𫄨罗答曰:有三法,生身死已,身弃冢间,如木无情。云何为三?一者、寿,二者、暖,三者、识。”
  3. ^ 《增壹阿含经》卷28:“所谓识,识别是非,亦识诸味,此名为识也。”
  4. ^ 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颇有一识一切法耶?答:无,若此识生一切法非我。此识何所不?答:不了自性,及此相应、俱有诸法。”
    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颇有一识诸法乎?答曰:无也,若此识生一切诸法无我。此何所不乎?答曰:不识自然,不识共有法,不识相应法。”
    大毘婆沙论》:“颇有一识了一切法耶?乃至广说。问:何故作此论?答:为止他宗显己义故。谓或有执:识即是智,唯长一字,所谓毘字;为止彼宗,显:识与智其体各别,如契经言:‘智相应识。’或执:六识各别所缘,如五识身,所缘各别,如是意识,但缘法处;为止彼宗,显示:意识缘十二处,如契经说:‘一切皆是意识所缘。’”
  5. ^ 玄奘译《阿毘达磨品类足论》:“眼识云何?谓依眼根,各了别色。耳识云何?谓依耳根,各了别声。鼻识云何?谓依鼻根,各了别香。舌识云何?谓依舌根,各了别味。身识云何?谓依身根,各了别所触。意识云何?谓依意根,了别诸法。”
    求那跋陀罗译《众事分阿毘昙论》:“云何眼识?谓依眼根,于色。云何耳识?谓依耳根,行于声。云何鼻识?谓依鼻根,行于香。云何舌识?谓依舌根,行于味。云何身识?谓依身根,行于触。云何意识?谓依意根,行于法。”
    玄奘译《阿毘达磨法蕴足论》:“云何眼识界?谓眼色为缘,所生眼识,此中眼为增上,色为所缘,于眼所识色,诸了别,异了别,各别了别色,是名眼识界。”
    玄奘提婆设摩阿毘达磨识身足论》:“契经中,世尊善语、善词、善说:‘苾刍!了别,了别故名为识,何所了别?谓:了别色,了别声、香、味、触、法。’”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了别,是识业,如契经说:‘苾刍当知,识能了别种种境事。’”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分别物体相,是识义。”
  6. ^ 《杂阿含经》卷12〈287经〉:“尔时,世尊告诸比丘,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独一静处,专精禅思,作是念,何法有故?老死有,何法缘故?老死有。即正思惟生,如实无间等:生有故老死有,生缘故老死有,如是有、取、爱、受、触、六入处、名色。何法有故名色有?何法缘故名色有?即正思惟,如实无间等生,识有故名色有,识缘故有名色有。我作是思惟时,齐识而还,不能过彼,谓缘识名色,缘名色六入处,缘六入处触,缘触受,缘受爱,缘爱取,缘取有,缘有生,缘生老、病、死、忧、悲、恼、苦。如是如是纯大苦聚集。”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我世尊先菩萨位,厌老病死,逾城出家,作是思惟:此老死苦由谁而有?即便现见由续生心。复思此心由谁而起?即知由业。复思此业从何而生?知从烦恼。复思烦恼依谁而生?即知依事。复思此事由谁而转?即知此转由结生心。菩萨尔时便作是念,一切过患皆由此心故,于此心深生厌异。虽无广略,而更重观,‘齐识转还’,义属于此。”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菩萨厌老病死,推求其本,此老病死由何而有?知从相续识生,谁造相续识?知从业而得,业从谁起?知从烦恼起。烦恼为何所依?知依于体。彼复更思惟,谁造此体?知从相续识生。菩萨于是念,从相续识,造一切过患。以是事故,重观于识,不观于行,以行无广略义故,‘齐识而止’。”
  7. ^ 《杂阿含经》卷12〈288经〉:“尊者舍利弗复问:‘尊者摩诃拘𫄨罗!先言名色非自作、非他作、非自他作、非非自他作无因作,然彼名色缘识生,而今复言名色缘识,此义云何?’尊者摩诃拘𫄨罗答言:‘今当说譬,如智者因譬得解。譬如三芦立于空地,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若去其一,二亦不立,若去其二,一亦不立,展转相依,而得竖立,识缘名色亦复如是。展转相依,而得生长。’
    中阿含经·因品·大因经》:“阿难!是为‘缘名色有识,缘识亦有名色’,由是增语,增语说传,传说可施设有,谓:识、名色共俱也。”
  8. ^ 大毘婆沙论》:“识,是识蕴、七心界意处摄。”
  9. ^ 杂阿含经·三〇四经》:“有六六法,何等为六六法?谓:六内入处六外入处六识身,六触身,六受身,六爱身。……云何六识身?谓:眼识身,耳识身,鼻识身,舌识身,身识身,意识身。……”
  10. ^ 杂阿含经·六一经》:“云何识受阴?谓六识身,何等为六?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
    大毘婆沙论》:“问识蕴云何?答:六识身,谓眼识乃至意识,契经及阿毘达磨皆作是说。”
    瑜伽师地论》卷27:“云何识蕴?谓心、意、识,复有六识身,则眼识,耳、鼻、舌、身、意识,总名识蕴。”
  11. ^ 大毘婆沙论》:“此十二处,除无为,即五蕴故,应略之入于五蕴,谓:十色处,及法处所摄色,即色蕴;意处,即识蕴;法处中,受即受蕴,想即想蕴;余心所法、不相应行,即行蕴。”
  12. ^ 大毘婆沙论》:“此十八界即十二处,故应略之入十二处,谓:十色界,即十色处;七心界,即意处;法界,即法处。”“以蕴差别故,建立十八界,谓:色蕴差别,建立十界、一界少分;识蕴差别,建立七心界;三蕴,摄在一法界中。”
  13. ^ 大毘婆沙论》:“问:此十八界,名有十八,实体有几?答:此界实体,或有十七,或有十二。若说六识,便失意界,离六识身,无别意界,故十八界,名有十八,实体十七;若说意界,便失六识,离此意界,无别六识,故十八界,名有十八,实体十二。……问:若十八界,名有十八,体或十七,或十二者,云何建立十八界耶?答:以三事故,建立十八,一以所依,二以能依,三以境界。以所依故,立六内界,谓眼界乃至意界;以能依故,立六识界,谓眼识界乃至意识界;以境界故,立六外界,谓色界乃至法界。”
  14. ^ 《杂阿含经》卷2〈33经〉:“世尊告诸比丘,色非是我。……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比丘!于意云何?色为是常、为无常耶?比丘白佛:无常,世尊!比丘!若无常者,是苦不?比丘白佛:是苦,世尊!若无常、苦,是变易法,多闻圣弟子,于中宁见有我、异我、相在不?比丘白佛:不也,世尊!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15. ^ 中阿含经·念处经》:“比丘观身如身,比丘者,观身诸界,我此身中,有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犹如屠儿杀牛,剥皮布地于上,分作六段。如是,比丘观身诸界,我此身中,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如是,比丘观内身如身,观外身如身,立念在身,有知有见,有明有达,是谓比丘观身如身。”
    中阿含经·度经》:“云何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觉,为汝说,谓地界,水、火、风、空、识界,是谓六界法。我所自知、自觉,为汝说也。以六界合故,便生母胎;因六界,便有六处;因六处,便有更乐;因更乐,便有。”
    中阿含经·分别六界经》:“比丘!人有六界聚,六触处,十八意行,四住处。……比丘!人有六界聚,此说何因?谓地界、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比丘!若有比丘,于此五界,知其如真,知如真已,心不染彼,而解脱者,唯有余识,此何等识?乐识、苦识、喜识、忧识、舍识。……比丘!彼彼更乐故,生彼彼,灭彼彼更乐故,彼彼觉亦灭,彼知此觉从更乐,更乐本,更乐习,从更乐生,以更乐为首,依更乐行。若比丘,不染此三觉,而解脱者,彼比丘,唯存于舍,极清净也。”
    中阿含经·说智经》:“诸贤!我不见地界是我所,我非地界所,地界非是神,然谓三受依地界住,识使所著。……如是,水、火、风、空。识界非是我所,我非识界所,识界非是神,然谓三受依识界住,识使所著。……”
  16. ^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世尊施设十八界已,复于此中略出少分,施设六界。故此六界,十八界中,摄界全、界少分。五界全者,谓前五识界;四界少分者,谓色、触、意及意识界;此中空界,摄色界少分;地、水、火、风界,摄触界少分;识界摄意界、意识界少分,以此二界,通有漏、无漏,识界唯摄有漏分故。由此六界,十八界中,摄五界全、四界少分。……复次,由此六界,能生、能养、能长有情色、无色身故,复施设。能生者,谓识界;能养者,谓地、水、火、风界;能长者,谓空界。复次,由此六界,能引、能持、能增有情色、无色身故,复施设。能引者,谓识界;能持者,谓地、水、火、风界;能增者,谓空界。复次,由此六界,是根本有情事,是遍行有情事,是无始有情事,是无分别、有分别有情事故,复施设。根本有情事者,谓欲、色界受生有情,从结生心乃至死有,无此六界无势用时。……”“问识界云何?答:五识身,及有漏意识。”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佛于十八界中,说六界,六界,摄十八界,五界、及四界少分。……众生根本者,欲色界众生,从生有乃至死有心,此六界,无有无势用时。”“云何识界?答曰:五识身,及有漏意识。”
    僧伽跋澄译《鞞婆沙论》:“此六界,于十八界中,摄界、界少所入。摄十界者,四大及空界,摄十界,眼界、色界、耳界、声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细滑界。七界少所入者,识界,摄七心界,少所入,谓彼有漏、无漏,谓有漏者摄,无漏者不摄,是故少所入。”“问曰:识界云何?答曰:有漏意及六识。”
  17. ^ 杂阿含经·三七二经》:“佛告颇求那,……汝应问言:何因缘故有识食?我则答言:能招未来有,令相续生,有有故有六入处,六入处缘触。”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缘起品》:“《教诲颇勒窭那经》中,佛作是说:‘颇勒窭那,识为食故,后有生起。’此识云何?谓健达缚最后心,心、意、识增长坚住,未断,未遍知,未灭,未变吐,此识无间,于母胎中,与羯剌蓝自体和合。此羯剌蓝自体和合,名为色;即彼所生受、想、行、识,名为名,是名识缘名色。”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如说:‘颇勒惧那,当知识食,能令后有生起。’彼说:结生心及眷属,名有。”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如说:‘沛仇,当知有生时,以识为食。’此中说:生相续时心、眷属,名有。”
  18. ^ 中部38經. 庄春江工作站. 2024-04-21 [2024-08-27]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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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中阿含经·因品·大因经》:“阿难!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成此身耶?答曰:无也。”
    长阿含经·大缘方便经》:“若识不入母胎者,有名色不?答曰:无也。”
  23. ^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问:蕴、取蕴、界,有何差别?答:名即差别,谓名为蕴,名为取蕴,名为界故。复次、于有为法施设蕴,于有漏法施设取蕴,于有情数法施设界。复次、蕴有流转还灭作用,取蕴唯有流转作用,界有结生入胎作用。如是,名为蕴、取蕴、界三种差别。”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阴、取阴、界,此三有何差别?答曰:名即差别,是名为阴,是名为取阴,是名为界。复次、施设有为是阴,施设有漏是取阴,施设众生是界。复次、所作胜是阴,增长所作胜是取阴,生相续胜是界。阴、取阴、界,是谓差别。”
  24. ^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能续后有者,如说:‘识,若不托母胎,名色得成羯逻蓝不?不也,世尊!’”“续生是识业,如契经说:‘入母胎时,识,若无者,羯刺蓝等,不得成就。’故知续生是识业用。”“云何识?谓续生心及彼助伴。云何名色?谓结生已,未起眼等四种色根。”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云何识?相续心及眷属。云何名色?已受生相续,未生四种色根。”
  25. ^ Dhammapada, Pakiṇṇakavagga 21.5》:“Mātaraṃ pitaraṃ hantvā, rājāno dve ca khattiye; Raṭṭhaṃ sānucaraṃ hantvā, anīgho yāti brāhmaṇo.
    叶均意译《法句经·杂品·294偈》:“杀爱欲母与慢父,杀刹帝利族二王,破王国杀其从臣,趋向无忧婆罗门。”
    黄宝生译《法句经·杂品·294偈》:“杀死母亲和父亲,杀死刹帝利二王,摧毁王国和侍臣,成为无苦婆罗门。”
    出曜经·双要品》:“‘除其父母缘,王家及二种,遍灭其境土,无垢为梵志。’除其父母缘者,如来所以说是者,现其爱心,永尽无余,更不复生,是故说曰:除其父母缘也。王家及二种者,所以论王,现其㤭慢,二种者,一者、戒律,二者、邪见,除此㤭慢,更不复兴,是故说曰:王家及二种也。遍灭其境土、无垢为梵志者,如来所以说此者,欲现己慢,永尽无余,脩其净行,是故说曰:遍灭其境土,无垢为梵志也。”
    法集要颂经·相应品》:“除其父母缘,王家及二种,遍灭其境界,无垢为梵行。”
    法句譬喻经·教学品》:“佛告比丘,卿何愚痴,不解道理,欲求道者,先断其痴,然后制心。心者,善恶之根源,欲断根者,先制其心,心定意解,然后得道。于是,世尊即说偈言:‘学先断母,率君二臣,废诸营从,是上道人。’佛告比丘,十二因缘,以痴为本。痴者,众罪之源,智者,众行之本。先当断痴,然后意定。”
    出曜经·梵志品》:“‘先去其母,王及二臣,尽胜境界,是谓梵志。’先去其母者,爱心流驰,以为源本,无漏意识,能去斯病,使尽无余。王者,我慢也;二臣,戒盗、身见。尽胜境界者,一切诸结使。能去众结之患,故曰为梵志。”
  26. ^ 相应部·大品·根相应·S.48.42.温那巴婆罗门》:“婆罗门!五根,有异对境,有异行境,对他境互不能领受。以何为五根耶?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是。婆罗门!此五根,有异对境,有异行境,对他境互不能领受,以意为归趣,意领受其境。
    中阿含经·晡利多品·大拘𫄨罗经》:“尊者舍黎子……复问曰:贤者拘𫄨罗!有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谁为彼尽受境界?谁为彼依耶?尊者大拘𫄨罗答曰: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自受境界。眼根,耳、鼻、舌、身根,此五根,异行,异境界,各各受自境界。为彼尽受境界,意为彼依。”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归趣是意业,如契经说:‘苾刍当知,如是五根,各别所行,各别境界,意根,总领受彼所行境界,意,归趣彼作诸事业。’”
    “复次、心名为依,如契经说:‘五根,行处境界各别,意,兼受用五根行处,及彼境界,彼依意故。’”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归属义,是意义,如说:‘比丘当知,此五根,虽行种种境界,必持意分别,终归属意。’”
  27. ^ 大毘婆沙论》:“又如余处说:‘第六增上王。’非前五亦名王,然增上法,总有六种,增上王是第六。”
  28. ^ 四分律·受戒揵度之二》:“尔时世尊,以偈报那罗陀梵志言:‘第六王为上,染者与染等,不染则无垢,染者谓之愚。愚者流所漂,能灭者为智,能舍一切流,天及于世间。不与流相应,不为死所惑,能以念为主,诸流得解脱。’”
    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杂事》:“第六王为上,染处即生著,无染而起染,说此是爱夫。愚者于此忧,智人于此喜,爱处能别离,此则名安乐。”
    出曜经·杂品》:“‘六增上王,染为染首,无染则离,染者谓愚。’
    • 六增上王者:所谓王者,何者是?曰:意也。以次数者,则名六,逆数者,亦为六。增上者,意动,则五随走,作五情,设使诸入,尽意所造,如佛契经说:‘犹如五根,各各有境界,不相错涉,亦不相侵。者,至此五处,最为原首,侵彼五界,设使五情,不得停住。’于五事中,最胜最妙,是故名为王。是故说:六为增上王也。
    • 染为染首者:云何为染?所谓染者,染色、声、香、味、细滑法,是故说:染为染首。
    • 无染则离者:云何名无染?所谓无染者,阿罗汉是。虽言须陀洹,诸尘垢尽,得法眼净,不永得净,罗汉者,永已得净,是故说:无染则离也。
    • 染者谓愚:愚人所习习,着色、香、味、细滑法,应思惟者,然不思惟,不应思惟者,反更思惟,是故说:染者谓愚也。”
    法集要颂经·清净品》:“六识王为主,爱染为眷属,无染则离爱,染著是愚痴。”
    世友菩萨尊婆须蜜菩萨所集论》:“或作是说:身亦不有爱,亦不无爱,何以故?世尊亦说:‘典六增上王,于染甚染著,不染便无染,染者谓之愚。’问:我受此语,思惟染便有染,思惟不染便无染,以此契经,五识身亦不有欲,亦不无欲。此义云何?答曰:若无护喜五识身,思惟染便有染,思惟无染便无染,是故以此契经,五识身亦不有欲,亦不无欲。”
  29. ^ 杂阿含经·五六经》:“世尊告诸比丘,我今当说有漏无漏法。若色,有漏是取,彼色,能生爱、恚,如是受、想、行、识,有漏是,彼识,能生爱、恚,是名有漏法。……”
    僧伽提婆译《阿毘昙八犍度论》:“‘捐舍于父母,亦王及二学,舍邦土翼从,无碍过梵志。’……王谓之,有漏心意识。如说:‘六增上王,染著诸尘,非染无污,染谓之愚。’”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或有说者,心犹如王,如说:‘第六增上王,此染彼亦染,无染而生染,染者名愚小。’”
  30. ^ 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逆害于父母,王及二多闻,诛国及随行,无碍过梵志。’……王即喻,有取识。如世尊说:‘第六增上王,染时染自取,无染而有染,染者谓愚夫。’”
    瑜伽师地论》:“今此颂中:
    • ‘第六增上王’者,谓心意识。
    • 若有已渡五暴流,未渡第六意暴流,尔时,其心随逐诸定所有爱味故,名‘染时’。复有补特伽罗,于长夜染,为己有,于可爱法,执藏不舍,是故说彼为‘染自取’。
    • 贪名为染,因贪所生,当来世苦,亦名为染。若染自取,于所染心,不随功用,摄受遮止,修意对治作意故,如是,彼心于现法中,无有染污,于无染心,此染自取,当来世中,因彼诸苦,亦无有染。
    • 若有于彼,随作功用,而不摄受,亦不遮止,不修意对治作意故,依此苦因,长夜受苦,于此苦因,不能远离故,名‘愚夫’。”
    玄奘译《大毘婆沙论》:“心胜如王,……如伽他言:‘第六增上王,染时染自取,不染而有染,染者谓愚夫。’”
    “有说:心名为王,如伽他言:‘第六增上王’等。”
  31. ^ 杂阿含经·四三经》:“佛告比丘,云何取故生著?愚痴无闻凡夫,于色,见是我、异我、相在。见色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若变、若异,亦随转。心随转已,亦生取著,摄受心住。摄受心住故,则生恐怖、障碍、心乱。以取著故,愚痴无闻凡夫,于受、想、行、识,见我、异我、相在,见识是我、我所而取。取已,彼,若变、若异,彼随转。心随转故,则生取著,摄受心住。住已,则生恐怖、障碍、心乱。以取著故,是名取著。”
    杂阿含经·一〇七经》:“尊者舍利弗语长者言,……愚痴无闻凡夫,于色集、色灭、色患、色味、色离,不如实知。不如实知故,爱乐于色,言色是我,是我所,而取摄受。彼,若坏、若异,随转,恼苦生。恼苦生已,恐怖、障阂、顾念、忧苦、结恋。于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名身心苦患。云何身苦患、心不苦患?多闻圣弟子,于色集、色灭、色味、色患、色离,如实知。如实知已,不生爱乐,见色是我,是我所。彼,若变、若异,不随转恼苦生。心不随转恼苦生已,得不恐怖、障碍、顾念、结恋。受、想、行、识,亦复如是,是名身苦患、心不苦患。”
    杂阿含经·一一七五经》:“譬如有边国王,善治城壁,门下坚固,交道平正,于四城门,置四守护,悉皆聪慧,知其来去。当其城中,有四交道,安置床榻,城主坐上。若东方使来,问守门者:城主何在?彼即答言:主在城中,四交道头,床上而坐。彼使闻已,往诣城主,受其教令,复道而还。南、西、北方远使来人,问守门者:城主何在?彼亦答言:在其城中,四交道头。彼使闻已,悉诣城主,受其教令,各还本处。佛告比丘,我说斯譬,今当说义。所谓城者,以譬人身麁色,如箧毒蛇譬经说。善治城壁者,谓之正见。交道平正者,谓内六入处。四门者,谓四识住。四守门者,谓四念处。城主者,谓识受阴。使者,谓正观。如实言者,谓四真谛。复道还者,以八圣道。”
    浮陀跋摩译《阿毘昙毘婆沙论》:“复有说者,心名城主,如说:‘比丘当知,言城主者,即有漏识。’”
  32. ^ 玄奘译《阿毘达磨发智论》:“又世尊说:‘苾刍当知,我说城主,即有取识。’”
    玄奘译《阿毘达磨大毘婆沙论》卷180:“复次、心名城主,如契经说:‘言城主者,即有取识。’”
  33. ^ 杂阿含经·三〇七经》:“诸业、爱、无明,因积他世阴。”
  34. ^ 杂阿含经·八九三经》:“世尊告诸比丘,有五种种子生,何等为五?谓根种子、茎种子、节种子、枝种子、种种子。此诸种子,不断、不破、不腐、不伤、不穿、坚新;得地界,不得水界,彼诸种子,不得生长增广;得水界,不得地界,彼诸种子,不得生长增广;要得地界、水界,彼诸种子,得生长增广。如是业、烦恼,有爱、见、慢、无明,而生行,若有业,而无烦恼、爱、见、无明者,行则灭。”
  35. ^ 杂阿含经·三九经》:“世尊告诸比丘,有五种种子,何等为五?谓根种子、茎种子、节种子、自落种子、实种子。此五种子,不断、不坏、不腐、不中风、新熟、坚实。有地界,而无水界,彼种子,不生长增广;……有水界,而无地界,彼种子,亦不生长增广;……有地、水界,彼种子,生长增广。比丘!彼五种子者,譬取阴俱识。地界者,譬四识住。水界者,譬贪喜。四取攀缘识住,何等为四?于色中识住,攀缘色,喜贪润泽,生长增广。于受、想、行中识住,攀缘受、想、行。贪喜润泽,生长增广。比丘!识于中,若来、若去、若住、若没、若生长增广。”
  36. ^ 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卷22:“如薄伽梵伽他中言:‘业爱及无明,为因招后行,令诸有相续,名补特伽罗。’又契经说五种种子,此即别名说有取识。又彼经说置地界中,此即别名说四识住。故经所说是密意言,阿毘达磨依法相说。”
    玄奘译《阿毘达磨俱舍论》卷30:“如有取识,正命终时,虽带众多感后有业所引熏习。而重近起数习所引明了非余。如有颂言:‘业极重近起,数习先所作,前前前后熟,轮转于生死。’”
    无著显扬圣教论》:“又说如五种子,此则名为有取之识,此言显:有一切种子阿赖耶识。”
  37. ^ 《瑜伽师地论》卷19:“独处空闲,缘内外处,四种识住。为欲断灭诸有取识,修循身念,胜奢摩他、毘钵舍那之所摄受,由此亲近修习势力,发生如实缘初识住,邻逼现观,止观双行,从此无间,于圣谛中,能入现观。”
  38. ^ 大毘婆沙论》:“问:眼等六识,皆依意生,何缘前五不名意识?答:若法,是识不杂、不共、不乱所依,识名依彼。眼,是眼识不杂、不共、不乱所依,故名眼识;广说乃至,身,是身识不杂、不共、不乱所依,故名身识;意,是五识杂、共、乱依。是故,前五不名意识。问:若尔,意识亦应不说名意识耶?答:意识,更无不杂、不共、不乱所依,如前五识,是故,但说名为意识。”
  39. ^ 大毘婆沙论》:“六界、六触处、十八意近行、及四依处,说名有情。”“问:十八意近行,云何建立?……何故说十八耶?答:总以三缘故,立十八,谓一意识相应近行,有喜、忧、舍三种自性,各缘色等六种境起故,有十八。已说自性,当说所以,何因缘故?名意近行。答:此十八受,意为近缘,行于境界,名意近行。……问:此十八意近行,为但意地?亦五识耶?答:唯在意地,非五识。”
  40. ^ 世亲十地经论》:“有六种随逐。六种随逐者六句说。……三、一身生随逐故。眼等诸入门六种生。集识同生随逐故。及阿黎耶熏故随逐。如经开诸入门集相故。”“云何余处求解脱,是凡夫如是愚痴颠倒,常应于阿梨耶识及阿陀那识中求解脱,乃于余处我、我所中求解脱。”
    道基摄大乘论章》:“第二陀那。此名执识。……彼《地经》名为集识。”
  41. ^ 慧远大乘义章》:“八识之义。出《楞伽经》。故彼经中。大慧白佛。世尊不立八种识耶。佛言。建立。所言识者。乃是神知之别名也。随义分别。识乃无量。今据一门且论八种。八名是何。一者眼识。二者耳识。三者鼻识。四者舌识。五者身识。六者意识。七者阿陀那识。八阿梨耶识。
    八中前六。随根受名。后之二种。就体立称。根谓眼耳鼻舌身意。从斯别识。故有六种。体含真伪故。复分二。就前六中。对色名眼。乃至第六对法名意。依此生心。能有了别故。名眼识乃至意识。
    阿陀那者。此方正翻。名为无解。体是无明痴暗心故。随义傍翻。差别有八。……
    阿梨耶者。此方正翻。名为无没。虽在生死。不失没故。随义傍翻。名别有八。……
    八中前六。有所了别。可名为识。后之二种。云何名识。释有两义。一义释云。后二虽非了别之因。而是了体。故名为识。第二义者。八识并有了别之义。故通名识。云何了别。了别有三。一事相了别。谓前六识。二妄相了别。谓第七识。三者真实自体了别。谓第八识。了别既通。是故八种俱名为识。名义如是。……
    次就真妄。开合为二。前六及七同名妄识。第八名真。妄中前六。迷于因缘虚假之法。妄取定性。故名为妄。第七妄识。心外无法。妄取有相。故名为妄。第八真识。体如一味。妙出情妄。故说为真。……
    次就体相。分以为二。如《起信论》说。一心真如门。是心体性。二心生灭门。是其心相。……”
  42. ^ 慧远大乘义章》:“事妄及真,离分三者。……
    • 根尘识等。一切诸法。废本谈末。悉是实有。以废本故。不得云妄。不得言真。于此分中。了别之心。名为事识。
    • 摄末从本。会事入虚。一切诸法。唯是妄想。自心所现。如梦中事。皆睡心现。于此分中。能起之心。及妄分别。说为妄识。……
    • 从本会虚入实。一切诸法。皆是佛性。真心所作。如梦中事。皆报心作。于此分中。能起之心。变为诸相。说为真识。……”
    真妄和合。本末分三。……如《摄论》说。一是本识。二阿陀那识。三生起六识。此三犹前依他性中之差别也。据妄摄真。真随妄转。共成众生。于此共中。真识之心。为彼无始恶习所熏。生无明地。所生无明。不离真心。共为神本。名为本识。此亦名为阿梨耶识。……”
    “亦得说八。如楞伽辨。于中两门。
    • 一、事妄及真。离分为八。事识有六。真妄各一。故有八种。
    • 二、真妄和合。共为八种。义如上辨。本识为一。真与痴合。阿陀那识。以为第二。真妄共起执我之心。生起六识。复以为六。通前为八。真妄共为。不遍在妄。”
  43. ^ 圆测解深密经疏》:“真谛三藏,依《决定藏论》,立九识义,如《九识品》说。言九识者,眼等六识,大同识论;第七阿陀那,此云执持,执持第八为我、我所,唯烦恼障,而无法执,定不成佛;第八阿梨耶识。……依安慧宗,作如是说:第九阿摩罗识,此云无垢识。”
  44. ^ 道基摄大乘论章》:“言离九者:前之三,识生灭门中,分之为八,以缘境不同故。识真如门,合之为一,以内照同故,以识真如,通前为九。故《无相论》无相品云:‘分别性永无,依他性亦不有,此二无所有,即是阿摩罗识,……故究竟唯一净识也。’”
  45. ^ 慧远大乘义章》:“真妄离合。以说三种。……
    • 分别性中。开合不定。或总为一。唯一分别。或分为二。一、妄识分别。迷真起相。二、事识分别。迷虚立实。亦得分四。……复更有四。……亦得分八。……
    • 依他性中。开合不定。总之为一。唯一依他。或分为二。谓真与妄。互以为他。互为能依。亦得分三。
      • 一是本识。如来之藏。为于无始恶习。所熏生无明地。与之和合。共为本识。
      • 二依此本识。起阿陀那。执我之。此心恒与麁起。无明、我见、我爱、及与我慢。四惑相应。何因生此。由于无始我习所熏故。起此执。此所生体。然是本识。本识变异。为此执故。故论名为。似我识矣。如梦中身。体是睡心。
      • 三依本识。生起六种根、尘及识。何因生此。由于无始阴界入等。名字所熏。及善恶等。有分所熏。所以生之。论说如是。然此所生。体是本识。本识变异。为此事故。故论说为。似根识、似尘识、似识识。如梦中事。体是心故。三相如是。亦得分六。……
    • 真实性中。开合不定。总唯一真。亦得分二。一有垢如。在染恒净。二无垢如。除染始净。论说如是。复有二种。……亦得分三。……亦得分四。……亦得分五。……亦得说十。……”
    “亦得说九。故《楞伽经》总品中云。八九种识。如水中之波。其状如何。分别有二。
    • 一、真妄分别。以说九种。妄中分七。谓六事识变与妄识。真中分二。谓阿摩罗阿梨耶。义如上辨。以此通前。故合有九。
    • 二、真妄离合。以说九种。独真为一。所谓本净阿摩罗识。真妄和合。共为八种。义如上辨。共为本识阿陀那识及起六识。通前九也。”
    “真中分二。一阿摩罗识。此云无垢。亦曰本净。就真论真。真体常净。故曰无垢。此犹是前心真如门。二阿梨耶识。此云无没。即前真心。随妄流转。体无失坏。故曰无没。”
  46. ^ 金刚三昧经》:“尔时,无住菩萨而白佛言:尊者!以何利转而转众生一切情识入庵摩罗?佛言:诸佛如来常以一觉而转诸识入庵摩罗。何以故?一切众生本觉,常以一觉觉诸众生,令彼众生皆得本觉,觉诸情识空寂无生。”
    释摩诃衍论》卷2:“《金刚三昧契经》中作如是说。尔时无住菩萨而白佛言。尊者以何利转。而转众生一切情识入唵摩罗。佛言。诸佛如来常以一觉。而转诸识入唵摩罗故。”
  47. ^ 释摩诃衍论》卷2:“十者,立十种识,总摄诸识。云何为十?谓前九中加一切一心识故。法门契经中作如是说:心量虽无量,而不出十识。”
    永明延寿宗镜录》卷56:“立十种识,总摄诸识,谓前九中加一切一心识故,法门契经中作如是说,心量虽无量,而不出十识。”
  48. ^ 玄奘译《摄大乘论本》:“此中何者依他起相?谓阿赖耶识为种子,虚妄分别所摄诸识。此复云何?谓:谓身、身者、受者识,彼所受识,彼能受识,世识,数识,处识,言说识,自他差别识,善趣恶趣死生识。”
  49. ^ 真谛译《显识论》卷1:“三界有二种识。一者显识,二者分别识。……显识者有九种:一身识,二尘识,三用识,四世识,五器识,六数识,七四种言说识,八自他异识,九善恶生死识。其次分别识有二种,一有身者识,二受者识。”
  50. ^ 《杂阿含经》卷3〈60经〉:“云何识受阴?谓六识身。何等为六?谓眼识身,乃至意识身,是名识受阴。”
  51. ^ 《阿毘达磨法蕴足论》卷11:“云何识界,谓六识身。即眼识乃至意识,是名识界。”
  52. ^ 《大毘婆沙论》卷131:“问:眼等五识,展转无间,现在前不?答:诸瑜伽师说,眼等五识,展转无间,不现在前,皆从意识无间生故。阿毘达磨诸论师言:眼等五识展转,皆得无间而起,若不尔者,违根蕴说。”
  53. ^ 瑜伽师地论·本地分》:“又、非五识身,有二刹那,相随俱生,亦无展转无间,更互而生。又、一刹那五识身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从此无间,或时散乱,或耳识生,或五识身中,随一识生。”
    玄奘成唯识论》:“后开导依,有义:五识,自他前后不相续故,必第六识所引生故,唯第六识为开导依。第六意识,自相续故,亦由五识所引生故,以前六识为开导依。第七、八识,自相续故,不假他识所引生故,但以自类为开导依。”
    窥基成唯识论述记》:“即是难陀等长徒之义。……如《瑜伽》等,……彼第三云:‘又、非五识身,有二刹那俱生,亦非展转无间而生。’故大乘中,五识唯一刹那,必不相续,终始必然。又彼第三云:‘又、一刹那,五识生已,从此无间,必意识生。从此无间,或时散乱,或耳识生,余五识中随一生等。’故知五识,自类前后,及与他前后,皆不相续。”
  54. ^ 《成实论》卷5:“又杂藏中比丘言,五门窟中,猕猴动发,猕猴且住,勿谓如本,故知一心。”
  55. ^ 大乘义章》卷4:“就事识中,邪执有八。一执‘定一’,有人宣说:‘六识之心,随根虽别,体性是一,往来彼此。如一猿猴,六窗俱现,非有六猴。心识如是,六根中现,非有六心。’对此邪执,说心非一,识无别体,六识之心,所依根异,所缘亦异,云何定一。……二执‘定异’,有人宣说:‘六识之心,体性定异。’对此邪执,说心不别,于事分齐,相续一虑,非全别体,如一猿,游泆六窗,非有六猴。”卷8:“依有二种:一者共依,六识,共依意根而生。二不共依,六识之心,各别依根。望其共依,同名意识。望不共依,眼等五识,各别受名,不名意识。”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卷下一:“准此为破十种外道者……六破一识外道:如一室六局,猕猴遍历。根亦如是,一识通游。”
  56. ^ 印顺《摄大乘论讲记》:“一意识师,并不是不说前五识,主要的诤论,在五识有否离意识而独立的自体。依一意识师看,五识只是意识多方面的活动。本来是一意识,但由 “彼彼”眼等根为“依”止而“转”起时,就“得彼彼”眼等识的“名”字 ;虽有不同的名字,其实还是一个意识,不过随所依的根而了不同的境,所以给它不同的名字罢了。如一个人,在他深研学问方面叫他做学者;若他又善于绘画,又叫他做画家;有各种不同的技能,他就有多种不同的名字。这可举一个喻:“如意思业,名身语业”。在内心思虑决定而未达到身语动作的阶段,这思心所叫意业。由思发动而生起身语的动作,虽仍旧是思心所,但因所依的不同,动身的思名为身业,发语的思名为语业,这身语业与意业,合有三种业的名字,其实只是一思。这譬喻,是经部学者所承认的。现在说一意而立为六识,与一思而立为三业相同,都只是体一而随用异名。”
前任:
十二因缘
继任:
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