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陛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马维陛中举人,次年(1619年)联捷进士[2],授广东东莞县知县。县邑临近海边多海盗,他理清保伍、严设斥堠,有发现盗贼立刻拘捕,人民因此生活安稳;同时他又平反冤狱,得居民称颂为如若神明。
不久他升任工部主事、郎中,崇祯二年(1629年),朝廷以他勤奋谨慎派往任职瑞州知府[1]。府中多积欠税款,马维陛不忍心催税使人民受困,决定接受处罚降级。他身体羸弱,以双亲年老乞求辞官供养老人,巡抚解学龙惋惜他的贤能挽留,他拒绝而离去;经当地人民大呼后勉强留任,然而他东望哭著说:“吾死亦是官矣。”崇祯九年(1636年),父亲逝世,他回乡奔丧,安葬后过度伤心年多后去世[3]。
引用
参考文献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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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周昌晋 |
明朝东莞县知县 1620年-1624年 |
继任: 李模 |
前任: 陶履中 |
明朝瑞州府知府 1628年-1633年 |
继任: 杨大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