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维陛(16世纪—1630年代),号芝峤浙江绍兴府山阴县[1]人,一说会稽县[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马维陛中举人,次年(1619年)联捷进士[2],授广东东莞县知县。县邑临近海边多海盗,他理清保伍、严设斥堠,有发现盗贼立刻拘捕,人民因此生活安稳;同时他又平反冤狱,得居民称颂为如若神明。

不久他升任工部主事郎中,崇祯二年(1629年),朝廷以他勤奋谨慎派往任职瑞州知府[1]。府中多积欠税款,马维陛不忍心催税使人民受困,决定接受处罚降级。他身体羸弱,以双亲年老乞求辞官供养老人,巡抚解学龙惋惜他的贤能挽留,他拒绝而离去;经当地人民大呼后勉强留任,然而他东望哭着说:“吾死亦是官矣。”崇祯九年(1636年),父亲逝世,他回乡奔丧,安葬后过度伤心年多后去世[3]

引用

  1. ^ 1.0 1.1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马维陛,字芝峤,万历己未进士,授东莞知县。邑滨海多盗贼,维陛清保伍、严斥堠,有发立捕,民赖以安。又屡察冤狱,远近颂神明。擢工部主事,历升郎中,以勤慎襄事出守瑞州。
  2. ^ 2.0 2.1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马维陛 府志会稽人。据传补,以上(万历)四十六年戊午科(举人)
  3.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府郡多逋赋,维陛不忍以催科困民,身膺参罚镌级至十余。素羸弱多疾,又以亲老乞养,巡抚解学龙惜其贤,不听去,民懽呼舁还,不得已复视事。东望泫然曰:“吾死亦是官矣。”父卒,趋归痛弗,及含殓哀毁过甚岁余,竟不起。

参考文献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选举一
  • 嘉庆《山阴县志》·卷十四·乡贤二
官衔
前任:
周昌晋
明朝东莞县知县
1620年-1624年
继任:
李模
前任:
陶履中
明朝瑞州府知府
1628年-1633年
继任:
杨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