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4月

請問為什麼我輸入李姸慧,會自動連到李妍慧,而且不是重定向?

改革首頁,增加主題連結

Special:AbuseFilter/334

今年愚人節活動不辦了嗎

首頁姊妹項目欄目MediaWiki標誌已更新

徵集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地十四五規劃原文

現發起上傳全國各地十四五規劃原文活動。

查找方式:google:"第十四個五年規劃" filetype:pdf site:gov.cn(請勿上傳「意見徵求稿」)

上傳網址: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ki/Special:UploadWizard

文件名:完整名稱.pdf(或.docx等)

版權標籤:{{PD-PRC-exempt}}

分類:China's 14th Five Year Plan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6:29 (UTC)

目前很多地方還沒發佈,正在不斷發布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列表中的地方似乎都制定了,上傳和轉錄到維基文庫會是艱巨的任務。請大家一起努力!--維基小霸王留言2021年3月14日 (日) 07:48 (UTC)

考慮中文維基百科用戶中,仍有不少用戶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是否可以改一個非地域中心的標題?謝謝--Wolfch (留言) 2021年3月15日 (一) 10:25 (UTC)
維基小霸王Wolfch已經更改標題。--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3月16日 (二) 03:22 (UTC)

導航模板已經建好了,希望大家來消紅

s:Template:中國十四五--維基小霸王留言2021年3月19日 (五) 15:00 (UTC)

按省市拆分,原模板做為所有子模板的導航模板,似乎並不會有什麼問題。現行的版本,篇幅浩大,反而較難維護。——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3月21日 (日) 05:10 (UTC)
現在的方式相互連結多,可以SEO。--維基小霸王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08:31 (UTC)

沒人參與上傳?真讓人失望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07:28 (UTC)

在中國大陸上傳相關文件是否會有法律問題?(不太了解相關事項)--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3月30日 (二) 15:42 (UTC)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 本法不適用於:

(一)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

(二)單純事實消息;

(三)曆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維基小霸王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05:53 (UTC)

又不是所有人有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31日 (三) 08:11 (UTC)
這個做法非常好。我覺得可以考慮在QQ群發動群眾的力量,嘗試聯繫一下Q群的管理員發動一下群友,搞成「上傳松」比賽的形式也不錯。--dqwyy (talk) 我們終將成為楓音鄉的過客 2021年4月6日 (二) 06:31 (UTC)

請求在全域標題黑名單增加針對不當用戶名之規則

是次討論是基於元維基管理員的要求,在中維發起相關的討論。

基於以下理由,本人請求透過全域標題黑名單,禁止在全域創建用戶名包含「肏」此字的帳號:

  1. 根據全域帳號搜尋結果顯示,絕大多數包含「肏」此字之用戶名為不當用戶名,而那些帳號不但在中維創建,也有在日維等地創建,且由13年起已有相關帳號被創建。另當中有數個帳號因不當用戶名、長期破壞者等理由而被全域鎖定。
  2. 於其他中文語種的小維基中,如文庫詞典等,已透過標題黑名單禁止創建帶該字的用戶名。

綜上,「肏」此字已經在全域中被長期濫用,應予禁止。謝謝。 --SCP-0000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6:04 (UTC)

cc@AntigngXiplus: --SCP-0000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6:06 (UTC)
(×)刪除那麼,在越南語wiki上胡志明也是禁詞,我們要不要把我們的領導人也設置成禁詞呢?中文wiki不是元或enwiki。(×)刪除
Pavlov2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7:25 (UTC)
這完全沒有關係啊……--Milky·Defer 2021年3月30日 (二) 17:45 (UTC)
維基百科:是英文維基說的!--Pavlov2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8:10 (UTC)
  • (+)支持 誤判誤判,我看成因為元維基有,因此討論禁止在全域創建用戶名包含「肏」字的賬號,如果是處於社群本身做出的決定我是絕對支持的。--Pavlov2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18:11 (UTC)
小維基的黑名單都是本站複製過去的,而不是他們也決定禁止該關鍵字,故這點不成理由。--Xiplus#Talk 2021年3月31日 (三) 09:04 (UTC)
已劃掉,感謝說明。--SCP-0000留言2021年3月31日 (三) 10:14 (UTC)

提議刪除知識問答版塊

Wikipedia:知識問答這個與維基百科無關的版塊有必要存在嗎?我看了看問答內容,什麼亂七八糟的提問都有。知乎上的問答,Google還能搜到,Wikipedia:知識問答一旦存檔,問答內容就很難找到了。中文維基百科條目還提到「另一方面,面對着雅虎知識+一類知識型網站的流行,中文維基百科於2006年10月設立了一個名為知識問答的地方,用來供使用者發問及解答任何與維基百科無關的問題。」所以當初設立這一板塊的原因只是跟風雅虎知識嗎?想問問題去其他網站更好。不如將知識問答去除,讓大家好專注於維基百科本身的建設。--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4月2日 (五) 18:00 (UTC)

縮緊知識問答的編輯權限也行,再把它從頁面左側的「幫助」以及互助客棧的入口剔除,讓大家找不到知識問答,實質處於瀕死狀態。--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4月3日 (六) 08:37 (UTC)

有關DC19

JYCCC666

JYCCC666是誰的傀儡?看到他被Xiplus-abot封鎖,還在知乎抱怨,對Xiplus口出惡言[1]。--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4月15日 (四) 13:36 (UTC)

@Xiplus:,你的bot是不是判斷錯誤了?或者解釋下怎麼回事?——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4月16日 (五) 00:51 (UTC)
應是誤判,已解封。--Xiplus#Talk 2021年4月16日 (五) 00:58 (UTC)

關於Ch.Andrew君施予三位用戶的編輯禁制

長時間無人跟進,無共識:
自2021年4月10日以來,包含悔晚齋的莫名其妙言論、RaptorLake的「路過圍觀」、Sanmosa對悔晚齋的回覆、章安德魯的「X月X日補充連結」在內,本討論串無有意義的討論內容加入;章安德魯還通過「更新:X月X日補充連結」的方式拖延討論阻止他人正常存檔討論串,宣稱「事情確實並未解決」等。問題是,相關問題早已無人討論。相關用戶讓長期沒有有意義討論內容加入的討論串停留在客棧,不僅拖延討論,還變相將客棧變成了對已被禁制者的嘲笑專區,違反WP:BANWP:CIV。本人已移除阻止存檔的標記,並決定對此討論串進行完整存檔(位置: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存檔/2021年4月),相關後續討論應移步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訂立編輯松相關規章制度或另開討論串,特此公告。--痛心疾首 2021年5月5日 (三) 13:1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2021年2月26日約14時(UTC+8),管理員Ch.Andrew君援引編輯禁制方針,對Walter君遊魂君David君三位用戶實施了「宣傳禁制」:

本人則認為,該次編輯禁制的施加從形式到實質,從範圍到力度到措施均存在很大的問題,以至於本人即使站在普通用戶的角度,也對該次編輯禁制的合理性有若干質疑。詳述於下:

一、「宣傳禁制」於紙面無據:

翻閱現行編輯禁制方針,全文未提及一處「宣傳禁制」,甚至未提及「宣傳」二字。特別地,該方針的第二章節明文指出

該章節明確編輯禁制方針包含以下四種類型,且該章節並無設立兜底條款以涵蓋其它潛在的禁制類型。Ch.Andrew君所施予的「宣傳禁制」,則不符合僅有的四種禁制類型中的任意一種:由於不涉及條目編輯,該禁制顯然與「條目與頁面禁制」、「主題禁制」無關;由於目前無證據表明事件涉及郵件騷擾用戶,無法施予「郵件禁制」;「互動禁制」的範圍也僅限於兩名用戶之間的單雙向互動行為。故,禁止特定用戶宣傳其名下舉行活動的「宣傳禁制」,在字面上不符合現行編輯禁制方針的規定。

二、「宣傳禁制」與編輯禁制的精神不符:

即使考慮到本站不是官僚體系,方針的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翻閱該方針通過相關的過往討論記錄,亦不難發現現行版本的編輯禁制方針,通過的初衷是為了精細化地解決特定用戶特定不受社群歡迎的行為,而避免封禁/保護牽連範圍過大的問題。提案人與現行版本方針支持者在回應反對者提出的疑慮時,多次強調該方針通過後,應主要以過濾器這樣的技術手段實施可以實施的禁制動作,茲摘錄於下:

足見本站現行的編輯禁制方針,在通過之時所扮演的角色,並非比封禁更為「高級」的「放逐」,而更像是封禁方針的一種延伸和下放:對過去足以封禁的行為,現在考慮援引該方針,使用技術手段輔以人工監察,對用戶實施部分封禁。然而,今此Ch.Andrew君所施予的「宣傳禁制」,與這些原則均存在相當程度的背離:相應行為因發生在外站,不涉及真人傀儡、騷擾威脅、拉票等行為,在過去並不被本站視為值得站內封禁的行為。該種禁制的施與,更像是援引編輯禁制方針施加原先封禁方針所無法施加的限制行為,這與編輯禁制方針的「封禁下放、部分封禁」角色不符。更何況「宣傳行為」覆蓋面過廣,目前根本沒有行之有效的技術手段監督、限制宣傳個人舉辦的活動的行為;由於宣傳行為缺乏明確的界定,社群除非耗費較大精力(甚至以新的爭議為代價),否則難以有效監督「宣傳禁制」的執行。這與編輯禁制方針制定時「技術為主、人工為輔」的原則也是有差距的。

三、禁制理據不能有效支持禁制範圍:

縱觀Ch.Andrew君列於上方的結案陳詞,並未直接提及任何事實依據,而唯一對事實依據的間接提,是通過連結的形式指向管理員通告板的一處提報。查閱該提報,被提報者為Walter君,提報者與該討論的參與者所陳列的事實依據,包括Topic:W2zb74kakti7v7ihTopic:W31nbzyobd7ijb4sm:China-Serbia Cultural Exchange Program。以上證據包含下列事實:

  1. 該筆編輯是Walter君本人作出外,上述證據所包含的實質內容分別是Sanmosa君、Ericliu君和遊魂君的自陳;
  2. Ericliu君猜測自己提交的編輯是被Walter君移除的;
  3. Ericliu君聲稱該次事件發生前,遊魂君有通過其撰寫的活動條目;
  4. Sanmosa君對遊魂君表示信任;
  5. 遊魂君聲稱該次活動規則採取主持人一票否決制,且其已自行通過兩位撰寫的爭議條目;
  6. 上述所有證據均未涉及David君。

僅憑已列明的證據,並不足以支持遊魂君與David君參與了相應事件並對特定用戶實施了被指為地域/種族歧視的行為——無論是移除特定用戶的貢獻還是制定特定的針對性規則。何況Ericliu君與遊魂君的斷言存在交叉印證,可認為有較高的可信度;如採信則可證明遊魂君非但沒有移除相關用戶的貢獻,反而助其發佈;這與本次禁制所仰賴的指控是完全相反的。基於此,本次編輯禁制將範圍從Walter君擴大到包含遊魂君等三人,是缺乏實質上的依據的。

四、禁制理據不足以支持禁制的附加條件:

本次禁制明確指出WMC有關行政員和管理員應迴避此案。然依上方所陳列的證據,亦未足以證明WMC作為一個集體,參與了該等被指為地域/種族歧視的行為。在缺乏相應證據的前提下——特別是在有證據表明另一位WMC成員(即遊魂君)自稱及被指實施與上述行為相反的行為的情況下——要求全體WMC相關的行政員/管理員迴避,是缺乏事實依據的。

該禁制更要求「WMC自行約束成員行為」、並聲稱「若有類似成員再犯類似情形」則「將一併禁止WMC和個人在本站宣傳、推廣WMC名下任何活動」。如上述,在缺乏證據明晰WMC作為一個集體在此次事件中扮演的角色的前提下,要求WMC遵守將來「一人再犯、全員禁止」的附加條款,在本人看來——無論提出者的動機為何——在實質上恰恰屬於基於身份的歧視性行為;本人認為該等要求同樣有違於基金會的非歧視方針。對WMC整體提出約束其成員行為的要求,更與本站與真人傀儡相關方針的精神有所衝突——用戶應被視為獨立的個體,WMC沒有權力約束其行為方式。


以上--Antigng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17:42 (UTC)

不太好評論是非,只貼個名詞解釋。偏見是人們對特定個體或團體的一種不合理、不合法或先入為主的態度。在這種態度的影響下,人們會認為特定團體的成員「一律相同」,而忽視其成員的個體差異或事實歧視是基於偏見所產生的行為,人們針對特定團體的成員,僅因其身份而非個人特質便給予不同的對待。歧視實際上是歧視方在尋找一個莫須有或說不出口的理由,以使對被歧視方的不合理或不合法的事情維持下去,達到維護己方利益的目的。--安憶Talk 2021年2月26日 (五) 18:39 (UTC)
對理由一和二有不同意見,對Ch.Andrew的「編輯禁制紀錄」陳辭傾向反對,對理由四及各方舉動暫不置評。如我在上方所說,雖方針未載明,如果共識允許,我認為所稱「宣傳禁制」本質上是一種「主題禁制」、行為禁制,編輯禁制並不局限於條目主題、特定頁面。禁制不是一種預先阻攔手段(封禁或濫用過濾器),而是嚴格的、有範圍的最後警告,指再涉及就會施行封禁。如果基於預防騷擾、不當宣傳等理由,有共識的禁止特定宣傳行為似乎並無不妥,以免擾亂WP:GAME等行為持續發生,同時允許繼續參與其他編輯。陳辭中的WMC避嫌條款、「一併禁止」,個人認為近無效力,只能視作且應寫作他的個人建議,「嚴重的……行為」需共識確認。「技術為主、人工為輔」原則未見共識,僅是Sanmosa的意向。--YFdyh000留言2021年2月26日 (五) 21:30 (UTC)
我認為,章安德魯先生一貫對編輯禁制存在錯誤理解,似乎他認為這是一個用於陶片放逐的工具——相關用戶曾在互助客棧濫用該方針試圖對長期活躍於存廢討論的編輯實施不教而誅的禁制。何況,此次實施的禁制於方針無據。除上述本人想要說的內容外,本人基本認同Antigng君的觀點。--痛心疾首 2021年2月27日 (六) 02:49 (UTC)
本人擬於相關用戶回應後,決定是否要採取一些措施,包括要求其他管理員對Ch.Andrew管理員在編輯禁制領域實施主題編輯禁制。--痛心疾首 2021年2月27日 (六) 03:00 (UTC)
觀其行為,我很確定其完全不知道什麼叫做主題禁制。--痛心疾首 2021年4月10日 (六) 00:29 (UTC)
YFdyh000上面稱「『技術為主、人工為輔』原則未見共識,僅是Sanmosa的意向」是實情,管理員對方針的實際執行和(我草擬)方針當時原有的設想是可能存在落差的。之前就有一個「互動禁制」執行出來的效果其實是主題禁制,而且並非方針所規範的「互動禁制」的施行方式,而且一開始並無應用技術上的措施,@Kuon.Haku;自該次禁制後,我傾向尊重管理員就編輯禁制施行方式的自由度SANMOSA 空長歎而掩袂,躊躇步於樓東 2021年2月27日 (六) 03:17 (UTC)
在此插一句,我從不認為我的決定是永遠正確的,而且個人認為在維基百科用先前的判例類推似乎並不是一個好主意。--クオン·千の海を越えて·夢か……現なのか? 2021年2月27日 (六) 14:36 (UTC)
另外,「對Ch.Andrew管理員在編輯禁制領域實施主題編輯禁制」似乎是無用/有合法性問題的:如果「編輯禁制領域」說的是宣傳、推廣活動等事宜的話,Ch.Andrew好像並不太管宣傳、推廣活動等事宜,因此是次舉動屬個別性質,施行了就如同沒施行一樣。如果「在編輯禁制領域實施主題編輯禁制」說的是禁制(以編輯禁制等方式)處理管理員佈告版等頁面的提報的話,這相等於繞過(緊急)解任程序進行變相解任(封禁=中文維基百科全站編輯禁制),並直接架空了方針,我認為會引起基金會的干預,或許會牽連更多本與事件無關的人物。SANMOSA 空長歎而掩袂,躊躇步於樓東 2021年2月27日 (六) 03:30 (UTC)
還有,雖然瑞麗江的河水現時撤銷了禁制,但是這也直接導致Walter Grassroot在編輯松無合理理由移除個別用戶提交的條目的事件重新變成未處理的事件。我想問一下,有沒有任何管理員能給出替代措施?不然的話,我恐怕只要是和Walter Grassroot有不同的政治觀點的人,在參與以後的編輯松的時候都會出現「空長歎而掩袂,躊躇步於樓東」的情形(沒有要宣傳我的簽名的意思)SANMOSA 空長歎而掩袂,躊躇步於樓東 2021年2月27日 (六) 04:11 (UTC)
  1. 編輯松相關操作皆由主持人團隊商議後進行,或已在主持人團隊內達成共識。某些嘴裏喊着「有所嫌隙」「團隊壓力」「有口難言」,行為上看起來似乎是要挑撥主持人團隊間關係的港台用戶可以少操點心了。
  2. 我們懇請,某些「*喊捉*」的用戶,能夠反省一下自己的某些行為是否碰巧符合行為準則中的5、7、8條款和友好空間政策中的2,3兩段。人貴在有自知之明。
  3. 截至目前,本人因進行正常的編輯活動主持、社群活動協助和社交媒體平台管理工作,受到過「利益」衝突個體從出言不遜到向當地執法機關報備稱本人與所屬維基媒體組織對其進行群體性網絡暴力,一整個光譜的敵意行為。章安德魯先生對本人的名譽毀損,很不幸,也並不處於光譜最左端或最右端。由於時間精力有限,本人可能不會對章安德魯先生的不當行為追究責任。但本人仍然希望,自此之後,章安德魯先生在發表類似爭議言論和進行相關管理員操作時,能夠,謹言、慎行。
--
 
2021年2月27日 (六) 06:51 (UTC)
我ping當事人過來一下:@OutlookxpSANMOSA 空長歎而掩袂,躊躇步於樓東 2021年2月27日 (六) 07:27 (UTC)
現在似乎主要都在譴責Ch.Andrew的處理,Ch.Andrew確實將懲罰擴大化,但是Walter Grassroot在編輯松中不給出任何理由就剔除Sanmosa和Ericliu1912提交的條目要怎麼解釋?如果下次又出現類似事情怎麼辦?--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2月27日 (六) 09:29 (UTC)+1
@Googol19980904不對,依遊魂所言,「編輯松相關操作皆由主持人團隊商議後進行,或已在主持人團隊內達成共識」,那Ch.Andrew就不算「將懲罰擴大化」了,因為這是編輯松主持人團隊的共同決定。因此,Antigng的理由三已經失效。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7日 (六) 12:31 (UTC)
@Antigng似乎遊魂的「編輯松相關操作皆由主持人團隊商議後進行,或已在主持人團隊內達成共識」與你所謂的「並不足以支持遊魂君與David君參與了相應事件」有所衝突。--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2月27日 (六) 12:43 (UTC)
補充幾點:
非歧視方針雖然只適用於基金會內部員工,唯本人認為ch.andrew的部分行為仍然和本身進行編輯禁制(或者在此事上為宣傳禁制)的概念有衝突(i.e. 不應在事件明朗化前作出此等編輯禁制),故本人認為此行為是不恰當的。
另外,而本人對該禁制中WMCUG部分的理由理解有二,理由如下:
在於, meta:China-Serbia_Cultural_Exchange_Program/China 中明確說明此活動其中一方主持為「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且邏輯上協作的兩方只有該工作組的成員懂得中文;
且,中文方主辦者的聯絡電郵的域名擁有者為Techyan,該用戶為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的社群聯絡員;
故,無法排除主辦方在排除Ericliu及Sanmosa的事件中的行為是Walter Grassroot,遊魂或DavidHuai1999三人中任一人的個人行為。
雖未足以證明WMC作為一個集體,參與了該等被指為地域/種族歧視的行為,卻有足夠證據證明任何該編輯松的參與者均能夠認知該活動是以「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的名義主辦(或協辦),且活動聯絡員使用的工作郵箱均明顯指向該工作組。故本人認為要求全體WMC相關的行政員/管理員迴避,是合理的。--1233 T / C 2021年2月27日 (六) 16:05 (UTC)
如果如此,我考慮在情況許可時請求行政員恢復禁制。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8日 (日) 05:36 (UTC)
我沒有請求,但我留意到行政員Shizhao已恢復對WG的禁制,禁制內容基本相同,然後他就被AT封鎖了對編輯禁制紀錄頁面的編輯三天(原因是管理戰;霧島聖做過撤銷動作,我認為可能屬於沒有避嫌的情形,不過反正他一向也不避嫌,我也不說甚麼;霧島聖也因為同樣的理由被AT封鎖了),但禁制本身仍然存在,因此我會認定對WG的禁制已恢復生效,而任何管理員後續對該禁制的撤銷與再恢復都屬於挑起管理戰的情形,屆時我會直接一併提報。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2日 (二) 11:22 (UTC)
安亭說得在理。本次禁制針對於「宣傳活動」這件事是不妥的,推廣維基和舉辦各類活動應當是受到鼓勵的,不管是什麼人在推廣,應當對事不對人。管理員目前還沒有權利去禁制某人推廣維基。其次WMC管理員不需要避嫌,可能有些人對於避嫌的概念理解不太一樣,管理員的避嫌是指不能既以普通用戶的身份,又以管理員的身份(我不知道現在方針有沒有改,至少當時的方針是這樣子寫的),以此可得,此是事件中應該避嫌的只有參與此次事件的人,而被禁制的三位編輯均不是管理員,所以WMC管理員無須避嫌。正如管理員封禁一個跟他有仇的人,並不需要避嫌,只需要他不以普通編輯的身份參與此事即可。同理,管理員解封他的好朋友,也無須避嫌。--(請勿ping我)dqwyy (talk) 我們終將成為楓音鄉的過客 2021年3月5日 (五) 07:50 (UTC)
  • 如果對事不對人,禁止活動宣傳本身是可行的,進而禁止所有維基人或群組進行相關宣傳亦是可能的——但這需要清晰的共識。
  • 並不是所有活動宣傳都是應當鼓勵的(比如男性編輯松、成年人編輯松,或者有爭議的編輯松,以及非必要地阻撓未報名或不符合條件的維基人對所涉條目或活動項目的參與),也有很多本地和全域方針管控。
  • WP:避嫌按現有方針條文來說,確實限制不多;基於個人理解,相識也建議避嫌,但那好像是非本地方針WP:利益衝突。僅從避嫌角度,當WMC+管理員本身負責了被禁制的活動,那麼他就已經是事件中的普通用戶而不能行使管理權。如果僅是參與活動,或許還好,也應慎重,建議以討論尋求共識。如果全然未參與該活動(邊緣人),感覺基本沒問題,以此要求避嫌有歧視風險。--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08:18 (UTC)
顯然跨國跨語言編輯松是值得推行的,例如之前的中文-烏爾都語活動。沒道理禁制三位編輯以使他們不能舉辦活動,甚至還想禁制其他人推廣他們主辦的活動,這都是沒道理的。反而我希望大家多支持此類推廣維基的活動。每次舉辦的活動都是不一樣的,如果活動有問題,應該是說禁止某某主題的活動,或者是禁止某某行為,而不是禁止某某人舉辦(正常的)活動。對整個群體實行禁制更加不合理,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如果禁制了,那豈不是則成了「如果你要舉辦(有益的)活動,就不能加入某團體」?只要這個團體一日是合法的,就不能搞這種禁制。要禁制,前提應該是基金會行動,否則管理員不具備此權力。--(請勿ping我)dqwyy (talk) 我們終將成為楓音鄉的過客 2021年3月5日 (五) 11:23 (UTC)
活動是很好的,但舉辦者和規則也需要正常化。按陳辭和情況,實際、應當禁制的是未解決問題的該活動,而非特定人或團體的所有活動。所有用戶有權勸阻違背全域方針的活動宣傳,尤其是全站公告欄、ASN,客棧等頁面的宣傳可以跟進註明。個人理解,此次禁制的強制力不強(因為爭議存在、共識未形成),更像是交警開罰單、封禁警告,有疑議可以去複議。基金會行動帽子太大,目前很可能用不着,基金會懂中文和情況的似乎極少。--YFdyh000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12:04 (UTC)
簡而言之,以下說法是不合理的:「某組織有關(在這裏我不認為有關,如果是真正有關,則另作討論)行政員及管理員應自主迴避此案。若有違反禁制令或是任何該組織成員再犯類似情形,除了封禁處置,還將一併禁止該組織和個人在本站宣傳、推廣該組織名下任何活動,請該組織自行約束成員行為。」不管把該組織替換為任何具體組織,都是不合理的。--(請勿ping我)dqwyy (talk) 我們終將成為楓音鄉的過客 2021年3月5日 (五) 11:58 (UTC)

逐條確認:中塞維基編輯松主持人無故違反CoC事件

注意到每個人掌握的資訊多少有些落差,我決定在這裏緩慢、逐條檢視、確認每一項事實,這樣大家才有討論的基礎。(註:只要能讓版面更加清晰易懂,歡迎任何用戶修改我這系列留言的顯示語法)(更新:歡迎提供更多來源。)

1.活動背景

  1. m:China-Serbia Cultural Exchange Program是一場跨語言交流的編輯松,由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塞爾維亞維基媒體協會主持。
  2. 中國大陸維基人用戶組的聯絡員(中方主持人),是Walter Grassroot遊魂DavidHuai1999
  3. 編輯松活動期間,是2021年2月1日至3月1日。

以上內容有沒有事實出入,請各位協助回應(沒問題/有問題,第某項應該是。。。。。)
--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2月27日 (六) 18:24 (UTC)

此三項為真。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2月28日 (日) 07:22 (UTC)
這三項幾乎是我從頁面複製貼上的,確實也不該有出入。那麼這裏就快速帶過。  ,確認為真。--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3月1日 (一) 04:57 (UTC)

2.活動規則

首次編輯松規則
簡而言之:在中文維基百科創建關於塞爾維亞的條目,或在塞爾維亞語維基百科創建關於中國的條目;
達到3000位元組及300字以上;
於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創建並完成;
有可靠的來源。
  • 在中文維基百科創建關於塞爾維亞的條目,或在塞爾維亞語維基百科創建關於中國的條目;
  • 由您在2021年2月1日00:00至2021年3月1日23:59期間(UTC+0)創建並提交的新條目;
  • 新創建的條目字節數或擴充的條目字節數,須超過3000位元組(約等於1000個漢字),且正文內容字數須超過300字; (不包括信息框、模板等)
  • 參考來源足夠,具有爭議性的內容需要在文中列明來源且可供查證;
  • 須以規範的現代漢語(在中文維基百科)或塞爾維亞語(在塞爾維亞語維基百科)撰寫,內容不得為純粹的機器翻譯;
  • 沒有爭議警示模板刪除模板
  • 條目的信息充足;
  • 一個條目最終是否符合要求將由本地組織者在活動結束時決定,組織者提交的條目則由其他組織者決定。
  • 中文/塞爾維亞語維基百科的主持人將審核對應語言的參加活動的條目是否符合本計劃規則,並決定是否接受該條目。
  • 每位完成的用戶將會獲得一枚榮譽勳章。

以上內容也是直接複製貼上的,一樣快速帶過。  ,確認為真。--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3月3日 (三) 11:13 (UTC)

中間曾經做過修改[2],這也是造成這次爭議的一個重要原因--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3月4日 (四) 04:08 (UTC)

3.事件時間軸

3.1.第一部份

  • 2月1日:m:China-Serbia Cultural Exchange Program編輯松開始。
  • 2月7日:參賽者User:Sanmosa發現同樣也是參賽者User:Ericliu1912的條目在提交系統Fountain消失(受影響條目:久拉·朱扎爾戈里察·加耶維奇拉多斯拉夫[3]),於是通知了Ericliu1912。(Topic:W2zb74kakti7v7ih
    • 參賽者Ericliu1912表示他確實有提交條目並且是由主持人User:遊魂通過的,於是再提交一次。
    • 參賽者Sanmosa以為是Fountain系統的bug,於是通知了主持人遊魂。
  • 2月8日:Ericliu1912認為是主持人User:Walter Grassroot移除的,條目雖然本身合格,只因為「主持人討厭我」而遭到拒絕。
  • 2月9日:Ericliu1912和Sanmosa兩人均回應表示有主持編輯松的經驗並且曾使用過Fountain系統,一般正常程序是:不通過的條目會顯示「0 (not accepted)」,而不是「直接移除」,如果主持人認為條目有問題,除了不通過的同時還會附加上對於參賽者條目的改善建議,讓參賽者可以盡其所能地努力。
    • Ericliu1912並指出如果主持人直接移除提交申請,參賽者就會缺少可以學習如何改進條目的機會
    • Sanmosa也表示希望不要再發生類似的狀況
    • 主持人遊魂回應請兩人尊重主持人小組的判斷,並表示請自行去找「作出拒絕判斷的主持人」溝通。同時表示如果因為條目被拒絕而對負責人作出「威脅」,「將保留追責權利」。(※註:然而在上下文Ericliu1912和Sanmosa兩人並沒有任何威脅的言論。)
    • Sanmosa表示並不清楚是哪一位主持人實際執行移除的,疑惑究竟要找哪一位主持人溝通。
    • Sanmosa發覺自己提交的條目再次被移除。(Topic:W2zb74kakti7v7ih
    • 主持人遊魂含糊的回應「活動主頁面列出了足夠多的活動介紹」、請找「您認為可以解決您的問題的個人或組織進行溝通,包括但不僅限於本次活動的三位主持人。」(※註:實際上有說等同於沒說一樣。)(Topic:W31nbzyobd7ijb4s
    • Sanmosa告知主持人遊魂,決定自行退出參賽。

以上內容歡迎討論,並請各位協助檢查,是否有需要做出任何修訂(沒問題/有問題,第某項是。。。。。)--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3月5日 (五) 18:59 (UTC)

補充:後來我又曾嘗試再提交國道23號 (塞爾維亞)米洛什·約萬諾維奇至Fountain,這次是DavidHuai1999核准的,後來又再被移除。因為先前的提交遊魂有核准過,所以我基本上斷定移除的事情就是WG做的。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6日 (六) 00:22 (UTC)
但是目前看起來遊魂已經聲明是3位主持人商議過的共同決定。那麼至少遊魂可以認為是參與者。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1年3月12日 (五) 11:47 (UTC)
我是認為讓條目國道23號 (塞爾維亞)米洛什·約萬諾維奇都加上去就好了,乾脆主持也加我好了,能作點協調,和協最上。--Outlookxp留言
如果有更多的人去主持,對參與者來說當然更好,對讀者也更好。但也請不要混同不同的事情。現在這個話題是誰、做錯了什麼事、該怎麼辦。如果問題不解決,沒有什麼和協可言。不要阻攔別人解決問題就好。如果解決方案是以後類似活動就必須加上你或者某幾個人作為主持人(不開玩笑),也可以。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1年3月12日 (五) 14:47 (UTC)
@Outlookxp我是估計WG(和另外兩個人,因為這是他們的「共同決定」)會死活不同意。SANMO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3日 (六) 14:03 (UTC)

3.2.第二部份

  • 2月8日:參賽者User:Sanmosa疑惑該場編輯松的活動規則,照理來說不會容許這般的作法。(Topic:W2zb74kakti7v7ih
    • 參賽者User:Ericliu1912指出,如果活動本來就規定只有中國大陸維基人能參加競賽,那麼至少爭議不會太大。(※註:但是並非實體的單純維基線上活動,若是直接限制參與地區,是否仍符合維基精神可能有待商榷)。
    • Ericliu1912認為現在的狀況幾乎就是詐欺,或者可說是「選擇性歧視」。
  • 2月9日:東窗事發後,主持人User:Walter Grassroot臨時新增條款,聲稱「對於曾經破壞中國政治及相關條目的編輯者貢獻,主持人/組織者有權拒絕接受。」(m:Special:diff/21086968
  • 2月18日:User:忒有錢在互助客棧通報主持人Walter Grassroot對Ericliu1912移出站外群組一事,發生時間約在1月26日至27日期間。(存檔
  • 2月19日:忒有錢將本次事件提報至管理員佈告板。(存檔
    • User:Googol19980904在客棧表示,如果確實是主持人Walter Grassroot無故移除參賽紀錄,應該禁止其主持一切編輯松活動。
    • Googol19980904使用提及功能(ping)找主持人Walter Grassroot出面解釋,而Walter Grassroot並未做出回應
  • 2月20日:Sanmosa在佈告板補充受影響的條目。
    • 管理員User:Shizhao裁定Walter Grassroot臨時新增的條款並不符合維基的宗旨,因此移除該場活動的站內通告。
    • Sanmosa表示事關該活動的主持人Walter Grassroot,於是使用提及功能(ping),而Walter Grassroot再次沒有回應
  • 2月21日:忒有錢回退Walter Grassroot的新增條款,恢復原本的規則條文。(m:Special:diff/21134933)(※註:Walter Grassroot新加的「審查條款」明顯違反WMF基金會宗旨及維基運動的分享精神,並且新條款本身語焉不詳、缺乏明確定義。)
    • Googol19980904在佈告板一同補充受影響的條目,並認為Walter Grassroot將來舉辦的活動不應放在站內通告。
  • 2月24日:User:UjuiUjuMandan在佈告板疑惑為什麼(※註:指主持人)要拒絕這些條目,認為顯然不會是因為條目品質的緣故(※註:指參賽條目本身符合規則的品質標準,所以是「另有他因」)。
  • 2月26日:管理員User:Ch.Andrew裁定編輯禁制,禁止Walter Grassroot等三位主持人在站內宣傳、推廣名下活動一年,並附帶相關但書。(Special:diff/64507043

以上內容歡迎討論或補充,感謝大家。--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3月21日 (日) 20:22 (UTC)

3.3.第三部份

  • 2月26日06:10‎:管理員User:Ch.Andrew裁定編輯禁制,禁止User:Walter Grassroot等三位主持人在站內宣傳、推廣名下活動一年,並附帶相關但書。(Special:diff/64507043
  • 2月26日20:30:管理員User:‎瑞麗江的河水回退
  • 3月01日03:15:管理員User:‎‎Shizhao恢復編輯禁制,並就條文作出修訂
  • 3月01日12:51:管理員User:‎‎霧島聖回退
  • 3月02日02:37:管理員Shizhao第2次恢復編輯禁制,並就條文再次作出修訂
  • 3月01日12:51:管理員霧島聖第2次回退
  • 3月02日06:38:管理員Shizhao第3次恢復編輯禁制
  • 3月02日07:55:行政員User:‎‎AT裁定,管理員霧島聖和Shizhao兩人同時實施編輯禁制:「對於頁面Wikipedia:編輯禁制紀錄的編輯為期限至3天(WP:管理戰)」。(存檔
並維持最終修訂:「主題禁制:禁止在本站宣傳、推廣Walter Grassroot參與舉辦的活動一年。其他用戶同樣不得在本站代為執行上述行為。嚴重的地域歧視行為,經用戶反應後仍缺乏行為合理性且無改善跡象,已違反基金會通用行為準則政策維基媒體社群友好空間方針非歧視政策,導致不文明行為的後果。當事活動m:China-Serbia Cultural Exchange Program因應正在進行中,不納入禁制令範圍內。結束時間2022年2月26日,但書無限期」

--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3月29日 (一) 05:18 (UTC)

依頁面歷史,確實如此。另請關注遊魂下方的言論,我不清楚那算不算是在要脅管理員。SANMOSA ······ 2021年3月29日 (一) 05:24 (UTC)
@Ch.Andrew建議把「3月02日07:55:」一行當中「結束時間……但書無限期」這裏的日期格式改一下。因為客棧頁頂部的topic list把該討論的最新發言時間識別成2022了,而且也不知道會不會影響機械人存檔……--🔨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08:59 (UTC)
 完成,感謝修正。--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3月30日 (二) 09:08 (UTC)
原來他們倆是為了這個原因才部分封禁的  囧rz……-- Sunny00217  2021年4月1日 (四) 11:30 (UTC)

關於執行禁制之管理員的個人操守

  • 2月26日執行禁制時,管理員User:Ch.Andrew並不知道User:SanmosaUser:Ericliu1912實際上屬於什麼種族。前者多活躍於香港有關條目,後者對台灣相關條目貢獻較多,但這並不是判斷地域的充分理由。
  • 2月26日,管理員User:Ch.Andrew前來我用戶組頁面討論頁留言,叫囂所謂「若有違反禁制令或是任何WMC成員再犯類似情形,除了封禁處置,還將一併禁止WMC和個人在本站宣傳、推廣WMC名下任何活動」。
  • 3月1日管理員User:Shizhao恢復禁制時,亦不知道User:SanmosaUser:Ericliu1912所屬的種族。
  • 本次活動的噴泉頁面可見,除S君和E君外,本次活動至少有一名香港人和一名台灣人參與,且其條目成功通過。
  • 3月2日,管理員User:Shizhao車輪戰恢復了禁制。此次恢復禁制去除了種族歧視說法,並將禁制目標指定為WG。截至此時,管理員User:Ch.AndrewUser:Shizhao並沒有嘗試去弄明白到底是誰進行了移除操作。有非常顯而易見的途徑來嘗試搞清楚這一點,基於假定善意,兩者都至少沒有想到。
  • 截至目前,WG、DavidHuai和本人於本站均未有因「宣傳」某活動而產生對任何用戶的冒犯或實質性騷擾行為的先例。

綜上所述,基本可以判斷所謂「宣傳禁制」是管理員Ch.Andrew臨時編造拼湊理由,對我組和我組特定用戶進行的威脅性打壓行為。維護一個不公開的活動禁足名單,是諸維基媒體組織和社群對某些行為慣用的處理方式,我個人反正看不出這有什麼實行站內禁制的理由。以這種情況為藉口,上綱上線,意圖限制打壓我組成員和舉辦的活動,我們絕對不可以接受。我重申一遍,對於Ch.Andrew和Shizhao兩名管理員對(不僅限於本人)進行的名譽毀損,本人保留進一步要求解釋和追究責任的權利。對某些管理員所進行的,從中可以表現出強烈的特定政治派別團體風格的禁制行為,我方亦保留查實及進一步追究責任的權利。--
 
2021年3月29日 (一) 05:07 (UTC)
「維護一個不公開的活動禁足名單,是諸維基媒體組織和社群對某些行為慣用的處理方式」?另:上面的話我不清楚是否大概可以理解為是在對管理員進行要脅。SANMOSA ······ 2021年3月29日 (一) 05:17 (UTC)
不如把互聯群因為什麼「藐視法庭」b掉的人的名單,拉出來給監管員遛遛吧。至於管理員對我們進行誹謗不用給任何說法,我們想要追究責任就算要挾,我只能說,Sanmosa君的雙標話術真是爐火純青。--
 
2021年3月29日 (一) 05:30 (UTC)
(1)「維護一個不公開的活動禁足名單」是否所有「維基媒體組織和社群」的「慣用的處理方式」我深感懷疑(但看現在的情況,這可能至少是WMC的「慣用的處理方式」吧),而且這通常和法律上的執行無關(畢竟維基百科走的是佛羅里達州法律)。(2)那首先你得肯定他們是在進行「誹謗」。我個人自然是認為「誹謗」的指控完全不成立(一來我至少仍然認為你和另外兩個主持人【我這樣說是因為你上面稱移除操作是你們三人的共同決定】仍然持續基於政治取態不同的歧視,而這基於政治取態不同的歧視某程度上是基於地域偏見而來的,退一步來說這至少肯定是刻意針對個別用戶,已經違反方針;二來根據之前我看到的頁面紀錄,移除的人肯定是WG無疑,因為你和另外一個主持人都有對我和Ericliu1912提交的項目進行批核,我請求你代為移除的那一次例外)。你可能需要提供遠遠更多的證據說服我並證明他們真的是在進行「誹謗」。我本來是打算說實你就是在要脅管理員,但我後來還是改作給予一個可能性好了,因為我着實不清楚中間到底是不是存在不同人的思維差異。(3)對任何用戶的冒犯或實質性騷擾行為未必單純因「宣傳」某活動而產生,但至少該次活動的進行已構成對任何用戶的冒犯或實質性騷擾行為的重要因素。SANMOSA ······ 2021年3月29日 (一) 05:43 (UTC)
這裏突然間出了一些很重要的證據時才ping我吧,這討論我不太想管,但禁制仍然生效就是了。如果遊魂真的認為自己是有理的一方,而且他說的話還真的全部屬實,那這件事就非常嚴重,已經不是本站可以處理的範疇,應該請求基金會幫助才對,我不明白為何會走來客棧這裏開這個討論、說這一堆話,按道理這應該是毫無幫助的才對。SANMOSA ······ 2021年3月29日 (一) 05:59 (UTC)
基金會不會管的。你也不是什麼小孩子了,何必惺惺作態呢。--
 
2021年3月29日 (一) 09:37 (UTC)
你知道我不信那一套的。meta:WMF Global Ban Policy#List of global bans placed by the Wikimedia Foundation都更新成如此了,之前也試過對英文維基百科管理員開刀,我認為不是基金會不管,而是基金會知道不是像你想的那樣去管。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3月29日 (一) 10:18 (UTC)
唉,我很閒,來回看了兩三遍了,現在根據Sanmosa與EricLiu的證言,得知編輯松不通過時遇到的狀況與他們熟悉的狀況不同,推定是WG手動刪除的。這問題很簡單,WG若有,理由是什麼?若沒有,Ch.Andrew與Sanmosa與EricLiu都該對主持人群甚至WMC道歉。遊魂也是主持人一員,不知道是誰刪除的嗎?討論過不知道刪除的理由是什麼嗎?還是連不是主持人的人都可以刪除他人提交的條目?繞了一大圈,最簡單、一翻兩瞪眼的答案還是沒給出來,到底是誰,以什麼理由刪除符合條目的提交?一個月了,就算WG出來說不是他刪除的,那也是他的證言。誰說謊、誰最後會不被信任,在更進一步調查後就會明瞭。我沒進過法院,但我也知道法官不會只聽原告的證言就直接定罪,被告有權反駁,舉證,但被告放棄舉證的權利,法官也只能以原告舉證的可信度去做判斷。現在提到管理員的處理手法在我看來就和模糊焦點,想滑坡一樣,只要舉證管理員操作理由不當,就能逆推回WG沒有刪除條目,又轉回支持管理員封禁行為是錯的。--吉太小唯Don't Say Lazy.TALK2021年3月30日 (二) 13:12 (UTC)
說的沒錯。--𢿃𠫱留言2021年4月1日 (四) 02:31 (UTC)
所以到底是不是WG刪了Sanmosa跟Ericliu的條目?-- 請多關注評選 2021年4月9日 (五) 22:24 (UTC)
不過說真的,"臨時新增條款,聲稱'對於曾經破壞中國政治及相關條目的編輯者貢獻,主持人/組織者有權拒絕接受。'"這句話確實讓WG嫌疑變得很大。-- 請多關注評選 2021年4月9日 (五) 22:26 (UTC)

4.WMC章程

一、總則
第四條:本用戶組遵守維基媒體基金會有關規章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及相關法規等。
第六條:本用戶組秉承友善合作的宗旨,任何敵對行為,包括「在維基基金會旗下領域對其他成員的蓄意人身攻擊、濫用權限排擠其他成員、盜用其他成員的貢獻,以及其他在維基基金會旗下違反『開放性決議』等行為」,都不被本用戶組接受。
三、成員
第十二條:達成共識後,用戶組可以拒絕某些成員的加入,也可以強行清退成員。

以上內容自WMC章程複製貼上,  ,確認為真。--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4月6日 (二) 11:29 (UTC)

5.連結索引

討論頁:

方針指引及其他:

m:Fountain toolWikimedia Toolforge託管的工具,後者由維基媒體基金會工作人員和志工共同支援)

後續:

m:Special:Permalink/21256472(已由WG自行重定向)

在此給出相關連結以供後人查考之用。--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4月6日 (二) 11:32 (UTC)

更新:4月10日補充連結(Special:diff/65141049)。--章安德魯留言) 於 2021年4月10日 (六) 10:50 (UTC)
更新:5月1日補充連結(Special:diff/65437769)。--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5月1日 (六) 16:51 (UTC)
我也補充說明一下:我個人懷疑WG有因為此事件是故意針對我和Ericliu1912,有必要的話可能需要增加互動禁制,或更改其禁制為相當長度的封鎖。有需要的話我可以給一下證據,反正都在站內,我拋個連結出來就好。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0日 (六) 06:13 (UTC)
如果你指代的是Walter Grassroot稱「14億人使用的定義與0.06億人(或者加上台灣0.2億人)的使用一旦衝突,那麼會導致0.26億人的小眾說法可以超過了14億的大眾說法」這件事的話,我很疑惑你是怎麼理解才能滑坡到「公然對所有中國大陸以外的用戶進行地域歧視」的?您大可以在VIP搞大鳴大放大字報,拉上幾個甚至連是不是本人都不知道的管理員賬戶,將幾個無辜用戶送去批鬥、牛棚、五七幹校,但我希望你審視一下自己的良心,謝謝。--悔晚齋臆語2021年4月10日 (六) 15:10 (UTC)
幾天沒看,回應一下。我跟你説,不是,那證據是更近期的。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4月19日 (一) 06:34 (UTC)
我過來圍觀。--Raptor (Unknown) 2021年4月14日 (三) 07:03 (UTC)
我倒是不介意被指責和機械人搶工作,但我可以確保討論串是完整的,這個和某些走位太過風騷的人讓機械人幹活有本質區別。勞心者制人,勞力者制於人。--痛心疾首 2021年5月2日 (日) 10:06 (UTC)

關於Ch.Andrew的作息問題

近期,本人發現,當事台灣管理員Ch.Andrew先生經常白天黑夜連軸轉。以5月2日的貢獻為例,凌晨忙着恢復討論串,晚上還在加班加點趕站務,實在不像是一個台北時間作息的人,說是加州西海岸的作息還差不多。而在幾個月前,當事管理員以訴諸法律威脅為由,讓台灣用戶Kai3952用戶享受了黃世澤待遇。據我所知,上一個執行如此封禁的人,也是加州西海岸的作息,但我實在記不起來他是誰。本人非常關心本站維基人的健康,希望當事管理員能夠健康生活,健康作息,謝謝。聲明:上述描述為根據本人記憶進行的描述,或許有誤,還請補充或糾正,謝謝。--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4日 (二) 12:07 (UTC)

這和動員令提議用UTC+8時區不是同一個道理嗎?又一個歧視非UTC+8時區的?(這問題太普遍,沒辦法,先提醒一下算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5月5日 (三) 07:45 (UTC)
@Sanmosa我倒不是要歧視是否是東八區。問題是,Ch.Andrew先生作為台灣用戶,不生活在台北時間(東八區),活躍特徵反倒類似生活在加州西海岸時間(西七區至西八區)的人,這是值得注意的奇怪之處。說好聽點,這位的生物鐘是反常的;說難聽點——我的腦海里出現了一些非常不好的遐想。--悔晚齋臆語2021年5月5日 (三) 12:03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就巡查來講看到的一點小問題

就近期或者很長時間來看,巡查好像越來越積壓了。未巡查的條目中沒有分類也越來越多了,我稍稍探索一下,寫了一個很水的Python代碼。現在是放在Toolforge上每小時一次更新在我的用戶子頁(User:Air7538/沙盒02)中,代碼在此沙盒討論頁。

幾點個人感受,就此代碼篩選出來的沒有分類的新條目中,我隨便看了幾個,問題大多挺嚴重的。不乏沒有任何來源的、關注度不足的、小小作品等等等問題條目。說了這麼多我的看法是,希望有巡查意向的,但是看到積壓了一個月,800多條新條目而無從下手的,不妨看看我篩選的列表,提個意見或者建議。

如果感覺有用的,不妨在我用戶頁簽個名留言一下吧。或者感覺代碼很水,或者社群已經有現有的功能能否給我一個連結,我去學習一下。謝謝大家。--Air7538留言2021年4月11日 (日) 01:39 (UTC)

感謝貢獻,不過分類問題區塊中、部分分類由模板帶入的條目需要剔除,像是龍源路街道的分類是由Template:PRC admin系列模板帶入,又消歧義頁面如密室大逃脫 (消歧義)的分類是由Template:Disambiguation帶入,相較之下Special:未歸類頁面較為準確,歡迎各位前往分類。此外尚未建立的「紅色內部連結」也需要剔除。--迴廊彼端留言2021年4月11日 (日) 04:01 (UTC)
以上已於討論頁回復,感謝!--Air7538留言2021年4月11日 (日) 04:17 (UTC)
我似乎才發現這個特殊頁面  囧rz……--Air7538留言2021年4月11日 (日) 04:20 (UTC)
@Air7538:廢除「30天未巡查自動標記為已巡查」制度如何?--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4月11日 (日) 05:28 (UTC)
(?)異議:巡查員有184個,每天巡查的才幾個,問題關鍵是願意巡查的人太少,而且社群對巡查的要求極高,一兩個巡查不滿意,反應就很大,動輒有除權風險。在這種風氣下,不做沒人批評,做了就要承擔問責風險的氣氛下,巡查積壓是很自然的事。就算廢了30天,把積壓增加至一萬,問題還是沒解決,因此鼓勵更多人去巡查才能解決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06:01 (UTC)
@蟲蟲飛:那把回退員和有巡查豁免權的編輯也拉進來?直接讓他們有權標記「已巡查」 ?--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4月11日 (日) 06:45 (UTC)
同意,這個提議很好。--蟲蟲飛♡♡→♡℃留言 2021年4月11日 (日) 07:14 (UTC)
這個提議真不錯。🌟🌟Talk 2021年4月11日 (日) 07:27 (UTC)
反對:這不是解決方法吧,有巡查豁免權的編輯就是巡查豁免員和巡查員吧,為巡查豁免員的編輯應該大都是因為不會巡查才沒有申請巡查權。回退權與此毫不相關。但我覺得是可以設個用戶組只有巡查權,沒有巡查豁免權的,這樣可能會令某些用戶更易符合擁有巡查權的資格。--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4月12日 (一) 16:10 (UTC)
反對:巡查員和回退員理應分開。希望協助巡查的用戶應申請巡查用戶組。暫時未見任何阻礙新用戶申請巡查的因素。--Temp3600留言2021年4月12日 (一) 16:47 (UTC)
傾向反對。雖然降低巡查門檻是好事(比如某些wiki上自動確認用戶就可巡查),但如果無法規範和穩定條目創建、巡查以及重審的標準,只能促使少數人用速度或爆肝來處理積壓,以及一些新巡查員的出錯。是否應由機械人更新待巡查數量和列表,促使有志者去改善條目和申請巡查員。--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17日 (六) 19:02 (UTC)
廢除「30天未巡查自動標記為已巡查」制度如何,這種可行嗎?--Air7538留言2021年4月12日 (一) 13:10 (UTC)
沒有人願意去巡查,把積壓的越積越多,而且沒有限期了,大家都沒有急切性了,可以預期更少人去巡查,然後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建議訂立一些巡查獎,或者定立一些規則去保障巡查員以免被動輙被問責,讓更多人願意去巡查,才能解決根本的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4月12日 (一) 13:38 (UTC)
這個「制度」是軟件設計因素吧,先不說修改難度,一個新條目超過30天還沒人願意標,不是簡單的人手問題。--YFdyh000留言2021年4月17日 (六) 18:54 (UTC)
讓問題暴露出來,總比「自動標記為已巡查」去掩蓋問題要好。如果擔心無限期巡查積壓的話,可以考慮把自動標記巡查改為45天或60天?--Steven Sun留言2021年4月13日 (二) 03:48 (UTC)
延長時間,意義不大,問題關鍵是怎樣鼓勵更多人去巡查,現在是人手問題。--蟲蟲飛♡♡→♡℃留言 2021年4月13日 (二) 14:32 (UTC)
(-)傾向反對鼓勵人去巡查。這裏引用下現在在做管理員選舉的AnYiLin:"現在公告欄也有掛着多少多少積壓,對它感興趣的人自會去看,而不感興趣的,張貼也好,鼓勵也好,這部分人都會熟視無睹。"我覺得「鼓勵更多人去巡查」應該成效有限。-- 請多關注評選 2021年4月14日 (三) 05:07 (UTC)
我的ID在榜上請問我會不會被槍斃?[開玩笑的]——ClayM300(留言討論🧐) 2021年4月12日 (一) 13:28 (UTC)
是我的問題,因為條目結構比較公正,只存在一些語法編寫的問題(部分比較明顯就同時標記了),所以忽略掉了。如果不滿意,已留改進意見和掛標誌了。如果只限少人巡查的問題的話,我猜還是現充和說廢話的太多,願意幹活人太少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4月16日 (五) 02:13 (UTC)
  • 巡查工作對素質要求很高,不光需要熟悉方針指引,也要熟悉格式手冊和代碼,而現在的門檻卻極低。沒有被標記出問題但事實有問題的條目可以存在數年而無人問津,所以在本維巡查是發現處理提質唯一的手段。真心希望有權者們不要等閒視之,為了數字忽略質量,成為製造垃圾的元兇。->>Vocal&Guitar->>留言 2021年4月17日 (六) 12:56 (UTC)
  • 外語維基巡查有時間限制嗎?還是30天自動標記為已巡查是中文維基特有現象?--Googol19980904留言2021年4月18日 (日) 05:10 (UTC)
  • (!)意見:日維就是自動確認用戶都可以巡查,只是自己不能巡查自己的條目。這樣也好,因為站務不只是巡查員做,人人都可以做,而且已經巡查了,也不等於不能再巡查,有些條目過了幾年也有人提刪,所以不要認為按那個「巡查鍵」才叫巡查,那個鍵只是方便巡查員做事的。而且現在本站的巡查積壓,其實大家都看過了,有問題的都提刪了,只是有些關注度臨界的,巡查員不敢貿然去處理,因為處理得不夠完美,社羣的反應會很大,所以都集中處理一些大家自己有信心的條目。現在的討論走歪了,提案人的提議就已經很好,現在是離題了。--蟲蟲飛♡♡→♡℃留言 2021年4月18日 (日) 07:20 (UTC)
大致同意,實際上還有一個無對應系統功能的WP:最近更改巡查任務,同樣也能做到類似新頁面巡查的效果,只考慮功能上,新頁面巡查僅僅是多了標記「已巡查」罷了。——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4月19日 (一) 01:08 (UTC)
實際上有對應系統功能,只是預設關閉,有83+個wiki選擇開啟。--Xiplus#Talk 2021年4月19日 (一) 01:45 (UTC)
草,居然忘了。  囧rz……——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4月19日 (一) 02:10 (UTC)

幫忙編輯政黨模板

—此條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21年4月28日 (三) 08:14 (UTC)之前加入的。

台灣維基媒體協會推廣活動補報備

共享資源

上傳自己的拍攝的照片檔,目前查看設定理論上我是設自己的創作,作者我本人,居然可以被認定可能抄襲別人的作品,共享資源是發生什麼事了越來越愛刪檔案XD,例如之前公部門的台鐵官方釋出的EMU3000型電聯車照片--消波塊留言2021年4月25日 (日) 09:44 (UTC)

慢着,「之前公部門的台鐵官方釋出的EMU3000型電聯車照片」,File:20210413 TEMU1013+1014.jpg?那就根本不是你自己拍照的,是下載網站的圖片,而且是縮略圖?如果是原始照片,清晰度不止這麼低,而且數碼相機照片還有exif數據的。——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4月25日 (日) 10:18 (UTC)
他說的那幅「之前公部門的台鐵官方釋出的EMU3000型電聯車照片」不是他上載的,是說這個這個。--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1年4月25日 (日) 10:36 (UTC)
原始受損太魯閣圖檔是手機攝影,清晰度更高的版本是有,一樣手機(ASUS_X00AD)拍攝,但是蠻慘烈的就沒有上傳,試問是否有原上傳補救的方法,但是絕不可能有我看到所述的抄襲可能;這個我不清楚,我很少參與共享圖檔作業,但是如果圖檔來源最初是由台灣鐵路管理局發表的,那它似是不違反所在地著作權法的喔,所以我無法認同以「違反著作權法」的理由刪除消波塊留言2021年4月25日 (日) 11:15 (UTC)
  1. 我看到你有重新上傳了。自己拍的照片如果太模糊或是解像度過低,不但維基能受惠運用的空間有限,也意味着比較具有可取代性,所以還是盡量放上大圖比較好。
  2. 請留意:台鐵是台灣國營事業,所以不適用台灣《著作權法》第9條公有領域相關規定(commons:Template:PD-ROC-exempt/zh-hant)。只有中央地方機關,例如總統府、行政院、教育部、縣市政府之類的才可以用。但是政府官網有時會出現其實並不屬於自己單位的圖片,所以使用上還是要先仔細確認過。
所以簡單來說:
  1. 自己拍的照片盡量清楚、解像度高、保留Exif,比較不會有爭議,也讓你我大家都好做事。
  2. 台鐵、捷運、高鐵、中油、台酒、台糖等之類的公營企業的圖文著作不能上傳到Commons。如果自己沒有把握,下次可以先詢問熟悉台灣版權的維基人。--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4月25日 (日) 14:10 (UTC)
請最好上傳手機裏的原始照片(不經過任何其他軟件),可參考將相片與影片從 Android 手機匯入電腦。--Wcam留言2021年4月25日 (日) 14: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