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政治

瑞士欧洲中部的一个实行联邦制度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少数实行委员制的国家,拥有一个两院制联邦议会,由国会两院选出的瑞士联邦委员会负责施政。此外,国会也会从委员会成员中选出象征性的联邦总统

伯尔尼联邦大厦,又称为“联邦议事堂”,在入口上方的标题“Curia Confoederationis Heleticae”是拉丁文

除了国会与委员会之外,瑞士也实行直接民主制度,国民能够透过公民投票复决国会法案,或是进行新法案的倡议

外交上,瑞士是一个实行武装中立永久中立国,直到2002年才在稍微过半数的公民同意下加入联合国。到目前为止,瑞士还未加入欧洲联盟,而在瑞士,反对加入欧盟的比例一直是占压倒性的民意。

联邦议会

瑞士的立法机关称为联邦议会德语:Bundesversammlung),这是一个行两院制的议会。其中的国民院(德语:Nationalrat)是代表人民;联邦院(德语:Ständerat)则是代表各半州

以下是联邦国会所拥有的一些职权:

  • 制定联邦机关的组织与选举相关法律。
  • 制定或修改联邦宪法。
  • 制定联邦机关人员的工资与官职的设置。
  • 制定国家预算。
  • 监督并且选举联邦委员会、联邦法院、联邦办公厅主任以及军队总司令。
  • 处理各邦之间的争议,并且维持秩序。
  • 调动军队
  • 维持国家的中立、独立与国家安全。
  • 批准与外国之间的协议。
 
联邦国会的开议情形,左方大部分是国民院议员,右方最后一排是联邦院议员,上层则是旁听席。

国民院

国民院的议员是由人民直接选举出来。由于选区以邦或半邦来划分,因此各邦选出的议员人数与各邦人口数量相关。现在的国民院议员一共有200人。议员的任期是四年,每四年就会全部改选一次,并且可以不限次数地连任。当议会发生出缺情形,可以由选举时得到次多票的候选人接任。另外瑞士联邦宪法也规定,这些国民院议员不得兼任联邦院议员、联邦委员,以及委员会任命的官员。

联邦院

联邦院的议员也是人民直选,但是人数是以每邦两人、每半邦一人的方式来分配。目前的联邦院议员人数是46人。这些议员的选举规定不在联邦宪法当中,而是由各邦自行决定,因此各邦任期并不一致,从一年到四年不等。与国民院相同的是,联邦院议员也不可以兼任另一院的议员以及联邦委员会成员。

联邦委员会

 
1848年选出,最早的七位联邦委员。

瑞士联邦的最高行政机关称为瑞士联邦委员会德语:Schweizerischer Bundesrat),其中有七位委员,他们是由联邦国会的联席会议负责选举,候选资格和国民院议员相同。通常这些委员是从国会议员中选出,在成为委员之后,议员职位将会由其他人来递补。

同时委员也不可以有其他职业、不得兼任国会任何一院的议员、不能拥有联邦法院的职位。在担任委员的期间,不可以在其他联邦政府和各政府中任职。

联邦委员会拥有行政权、参与立法权、任命权、外交权、军事权、监督权以及财政权。委员们是以开会的方式来决定政策,如果参与会议的委员人数不到四人,那么会议就无法召开。这些委员虽然各有所属政党,但是并不会执行任何政党的政策。政策需要考虑每一位委员的意见,如果委员的意见无法达成共识,便会交由联邦国会协调。

总统与副总统

联邦国会每年所举行的联席会议,会从联邦委员会中选出联邦总统德语:Bundespräsident)与联邦副总统。总统与副总统的任期都是一年,并且不能在第二年连任,也不能在改选后交换职位。此外,瑞士总统并没有特殊的权力,他的地位与其它的委员会成员相同,这样的职位也称为“同僚中的第一人”(拉丁文Primus inter pares)。

2021年的联邦总统是居伊·帕姆兰(Guy Parmelin;男性),联邦副总统则是伊尼亚齐奥·卡西斯(Ignazio Cassis;男性)。

部门

联邦委员会之中设有七个部门,分别由七位委员(包括总统与副总统)担任部长。这七个部门、现在的部长以及所属政党分别是:

部门名称 首长 政党
联邦外交事务部
Eidgenössisches Departement für auswärtige Angelegenheiten
EDA
伊尼亚齐奥·卡西斯

Ignazio Cassis

自由民主党
联邦内政部
Eidgenössisches Departement des Innern
EDI
阿兰·贝尔塞

Alain Berset

社会民主党
联邦环境、交通、能源与通讯部
Eidgenössisches Departement für Umwelt, Verkehr, Energie und Kommunikation
UVEK
西莫内塔·索马鲁加

Simonetta Sommaruga

基督民主党
联邦国防、民防与体育部
Eidgenössisches Departement für Verteidigung, Bevölkerungsschutz und Sport
VBS
维奥拉·阿姆赫德

Viola Amherd

基督民主党
联邦司法警察部
Eidgenössisches Justiz- und Polizeidepartement
EJPD
卡琳·凯勒-祖特尔

Karin Keller-Sutter

社会民主党
联邦财政部
Eidgenössisches Finanzdepartement
EFD
于利·毛雷尔

Ueli Maurer

人民党
联邦经济事务部
Eidgenössisches Volkswirtschaftsdepartement
EVD
居伊·帕姆兰

Guy Parmelin

人民党

联邦秘书处与秘书长

瑞士联邦秘书处德语:Schweizerische Bundeskanzlei)是同时处理联邦国会与联邦委员会的秘书业务,并且受两者监督的机构。除了秘书事务,这个机构也负责协调国会与委员会的关系。

秘书处的首长称为联邦秘书长德语:Bundeskanzler),任期是四年,选举方式与时间和联邦委员相同。此外,联邦秘书长虽然并不是委员会的正式成员,但是他扮演了委员会幕僚首长的角色。

直接民主

瑞士实行的直接民主制度也称为直接立法,发源于18世纪。直接立法分成两种形式,一种称为“复决”,另一种则是“倡议”。其中复决权是公民对于议会立法的认可与否决权。可以分成强制复决权与非强制复决权。倡议则是公民提议新法案或修改原有法案。

复决权是指当宪法受到修改时,或是政府与议会通过与宪法相关的法令时,这些提议将会自动付诸公民表决。当多数公民与多数邦都表决通过,才算是立法完成。非强制复决权,则是国会制定一般法案或是15年以上的国际条约时,不需要自动提交公民投票也可以通过。但是如果在法案通过的100天之内,有5万人以上的公民连署,或是有8个邦的提议,那么法案将会送交公民复决。在连署或提议送达联邦秘书处之后,将会在4周之内展开公民投票。投票结果依照多数公民的意向,不需多数邦的支持。

除了对议会法案的复决之外,瑞士公民也可以主动提出新的法案,或是修改和取消旧的法案。当连署人数满10万人,那么就可以要求全面修改宪法。政府收到要求之后,将会在个月之内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当公民提议部分修改宪法,但是只有提出原则,并没有提出明确条文时,议会可以决定是否接受。如果议会接受提议,那么将会自行拟定法案送交公民投票。如果议会不接受,则会先将议案的成立与否送交公民投票,如果公民支持议案,那议会就会开始拟定新法案,拟定完成后再次展开公民投票。

政党与选举

 
2007年的瑞士联邦总统米舍利娜·卡尔米-雷伊(Micheline Calmy-Rey)来自日内瓦,是瑞士社会民主党成员。

瑞士是一个多党制的国家,目前的联邦委员会成员分别来自四个政党,这四个政党也称为政府党。分别是:瑞士自由民主党瑞士社会民主党瑞士基督教民主人民党以及瑞士人民党国民院的政党则比较多元。以下是2011年和2015年联邦院选举各党所得席次:

编辑 • 讨论 2015年10月18日瑞士联邦选举联邦院选举结果
政党 席次 2011年席次
瑞士人民党 SVP/UDC 5 5
瑞士社会民主党 SPS/PSS 12 11
瑞士自由党 FDP-Liberals 13 11
瑞士基督教民主人民党 CVP/PDC 13 13
瑞士绿党 GPS/PES 1 2
保守民主党 1 1
绿色自由党 0 2
无党籍人士 1 1
总计 46 46

司法

 
位在洛桑瑞士联邦最高法院

瑞士宪法在瑞士法律编号中位于SR 101,为国家最大法律。瑞士宪法最早是在1848年制定,现行的宪法则是由瑞士公民于1999年投票通过,200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宪法内容包括瑞士联邦之组成,公民权利与义务,联邦体制与州级制度,国策等。瑞士宪法禁止实行死刑,并将许多权利移给各州定之。

瑞士拥有一个联邦最高法院法语:Tribunal fédéral),里面的法官每6年一任,是由联邦国会联席会选出。最高法院的功能是处理来自各邦法院的上诉,或是监督联邦官员。与位于伯尔尼的国会与委员会不同,瑞士的最高法院在洛桑

行政区划分

瑞士联邦是由20个邦与6个半邦所组成。最新的加盟邦是1979年时,经公民投票从伯尔尼州分割而成立的汝拉州法语/德语:Jura)。瑞士除了联邦拥有一部宪法,也允许各邦制定邦宪法。此外,瑞士宪法留给联邦政府的权利不多,许多权利与政策是由各邦立法并执行之,在地方上也经常有各自的公民投票进行。

外交关系

瑞士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保有外交关系,并且在历史上常以中介者的身份主办一些国际协议。瑞士通常会避免加入需要承担军事、政治,或直接的经济行动的联盟。只有在2001年6月,瑞士公民投票通过参与联合国(UN)与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的国际维和部队。

现在的瑞士,是许多国际组织的成员,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欧洲委员会(Council of Europe)[1]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等。此外,瑞士的中央银行是国际结算银行的成员。

参考文献与注解

  1. ^ The Council of Europe in brief > 47 countries, one Europe. [2009-11-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03). 
  • 《民主与宪政》。巨克毅。高立出版(台湾台北县)。2005年。ISBN 986-412-0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