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9年5月

最新留言:WhitePhosphorus在5年前发布
(~)补充 该用户还有一个小号“가을11001”。--风云北洋Talk 2019年5月1日 (三) 06:45 (UTC)
(~)补充 该用户的恶意编辑内容与先前Marrymark2018及其小号Vicky2019000(已被永久封禁)作出的破坏大致相似,不排除有关连,甚至是全能神教会相关人士所为。-- user:建园春秋Talk 2019年5月1日 (三) 08:32(UTC)
提报者获得一个期限为一周的封禁,原因为滥用傀儡(匿名用户)。 Stang★12 2019年5月2日 (四) 13:35 (UTC)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综观其与另二个账号之用户名称、编辑时间、对象和风格特征,极可能操纵下方两个遭举报账号Dr. HudDr.Lua作为魁儡使用。三者除账号名称相似外,此用户编辑特征亦偏好不注记编辑摘要,且常无理由删除图片。此外,三个账号的编辑时间总不曾交集,Dr.Koo和Dr. Hud亦时有连贯。如Dr.Koo于2019年1月25日 (五)后至该月底无编辑,Dr. Hud 自2019年1月26日 (六)至月底几乎每日编辑;Dr. Hud 于2019年2月3日 (日) 21:19进行当日最后一笔编辑,Dr.Koo于2019年2月3日 (日) 22:39进行当日第一笔编辑;Dr.Koo自2019年2月4日 (一)至2019年2月8日 (五)之间皆有编辑,Dr. Hud期间几无编辑;Dr.Koo于2019年2月8日 (五) 19:43进行当日最后一笔编辑,Dr. Hud于2019年2月8日 (五) 19:53进行当日第一笔编辑;Dr.Koo于2019年2月8日 (五)过后近一个月未有编辑,Dr. Hud于2019年2月9日 (六) 00:02起开始活跃;Dr. Hud于2019年3月3日 (日) 06:47编辑暂歇后,Dr.Koo于2019年3月3日 (日) 07:09开始编辑,两者恰好皆编辑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Dr.Koo于2019年3月3日 (日) 07:25完成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之编辑后至今未再上线,Dr. Hud则活跃至今。而账号Dr.Lua则于2019-04-17创建。
  • 发现人:Kriz Ju留言2019年5月3日 (五) 03:02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igerzeng执行   不限期封禁。 --白磷的机器人给主人留言2019年5月3日 (五) 03:08 (UTC)
  • 早前被发现以不可信内容屡次破坏与全能神教会、中国宗教人权相关条目后未被封禁,现时又在其用户页上无理指责“原来中文维基用户看不懂西方专家学者的论文”
  • 发现人:建园春秋留言2019年5月4日 (六) 01:57 (UTC)
  • 处理:
  • 卯花つかさ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反复移动至不常用之译名,是所谓违反WP:COMMONNAME,其行为亦超过本人能允许的2RR界限(#54373559#54373306#54373600#54373624#54373565#54373126)。
  • 发现人: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1:20 (UTC)
  • 处理:  已保护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5月14日 (二) 02:50 (UTC)
  • (!)意见 本人采用的重命名正是常用的中文译名。举报人同样有违反2RR或3RR的嫌疑。--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1:23 (UTC)
    • 还是说一句就好,因为我发现你听不懂跟你立场相反的话。卯花司此名点进去并未广泛显示与此人相关的事物,你的常用名称的范围还真广。百度的点进去都是寿司,看得我都饿了;Google的也是,出现一堆居酒屋,不过这也难怪,毕竟晚餐时间嘛,你会饿我能同情你。况且还未经讨论重复移动,是谓WP:POINT。我的行为是回退明显的破坏,和阁下破坏的出发点不同。以上,毕。--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1:38 (UTC)
      • 举报人所谓“卯花司”的搜索结果“未广泛显示与此人相关的事物”的说辞并不符合事实,参见Google的搜索结果。本人的编辑目的也很单纯,都是为了纠正举报人屡次违反命名常规方针、违反社群共识(例如“卯花司”作为常用中文译名已在“闪耀幻想曲”中得到认可)、违反常识的编辑行为对维基百科造成的破坏。--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1:53 (UTC)
        • 并没有人同意也没有人否认闪耀幻想曲中的名字,何来的共识?“つかさ”有许多写法,甚至用于名字时,女性可以沿用“つかさ”,男性则可以使用“司(范例)”、“吏(范例)”或其他汉字,你怎么知道卯花つかさ是何性别?不要再说很多连结都如是说,请问那些说法有被认可吗?你若想更深入知道,我可以慢慢说给你听:用于女性名字时可以有“丘沙”、“元”、“典”、“典楽”、“典紗”、“司彩”、“司沙”、“司紗”、“吏花咲”,用于男性时可以有“主”、“佰”、“司”、“司瑳”、“吏”。你若还需要更多,我也不知道如何拯救你了。我已经快讲得不耐烦了,你的这种骚扰(跟踪)行为让我不舒服甚至想吐(不构成人身攻击,因为不是针对人而是行为)。--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2:39 (UTC)
        • 最后,请不要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照你如是说,天下岂不就大乱了?什么“本人的编辑目的也很单纯”,实在抱歉,我听不下去,你都引起这么多条目的争议,竟然动机还只是单纯,事情多严重多复杂你到底知不知道?若你真的对我不满,你大可把我拖下去打个五十大板,不要扰乱甚至是破坏如此“单纯”的条目,拜托你了。--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2:54 (UTC)
          • 您的编辑违反方针、共识、常识之处,本人已经讲明,并无他意。您上面这一段指控,如有必要说出来也请您对着镜子说,与本人无关。--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3:08 (UTC)
            • 镜子说它也认同我的说法,还叫我不要跟这么幼稚的行为计较,但是这种幼稚又不悔改的行为我觉得应该要制止,所以镜子也很鼓励我去执行正义。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3:38 (UTC)
            • 镜子还请你举出我违反何方针、共识和常识,从你说的我看不到任何共识,以为自己举了很多女性名就占上风?拜托,你确定每个名字都适用于每件事物上吗?难不成一只马看起来很像鹿,就硬要说是鹿吗?只因为看起来像(つかさ)?再来,有什么证据举出卯花つかさ卯花司吗?仅凭自己的那个见识,就说“很多连结都如是说”,我不吃这套,而且查询完后,完全没有一个连结是繁体字的,不好意思,这不叫做“常用名”。--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3:54 (UTC)
              • 我只是觉得必须要指出您回避了作为女性名的“つかさ”可以翻译为“司”这项事实而已。其他的指控分明都是在说您自己,“很多连结都如是说”可能只是您自己常说的话。“完全没有一个连结是繁体字的”既不符合事实,也不能用来反对我的观点,至多能够说明地区用词或是否翻译之间可能存在差异。--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4:28 (UTC)
  • @Lucho:本人 Google 搜索后,第一次显示时是 1000 多项结果,按到第8-10页时 Google 提示“已隐藏相似的结果”,之后按“重新搜寻”后变成只有 200 多项。这些结果中有不少是内容农场的文章,也有很多未获官方授权的“动画线上观看”网站,所以本人有点不能认同“卯花司”已获广泛使用。 - まっすろな未来 2019年5月11日 (六) 13:56 (UTC)
    • 谢谢回复,我大致同意您对于搜索结果的意见,但我也要指出内地正版播放网站上的简介中使用了“卯花司”。而“卯花つかさ”除了东立出版社和部分播放网站之外,恐怕也没有较可靠来源支持。我本人仍然倾向于根据命名常规中的使用中文原则,在已有正版播放网站使用了中文译名的情况下,应将本条目命名为“卯花司”。--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4:28 (UTC)
      • (~)补充再次查看后觉得使用这一篇作为例证更合适,作者可以认为是属于内地正版播放网站(全资收购且在同一大楼办公)并在一定程度上负责其宣传工作的。--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4:35 (UTC)
        • Biliblil正版播放页是使用原名,而你提出的连结是属于部落格类型的Bilibili专栏,并非官方的文章,根据WP:BLOG:“BBS和新闻组的贴文、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因此请不要混淆及模糊事实,此举已违反WP:DISRUPTSIGNS的“无法举证来源、举证不符合百科全书的来源、扭曲可靠来源、或制造原创研究”。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4:53 (UTC)
          • 根据Bilibili专栏的使用说明:“投稿者须保证自己的文章为原创内容,若文章内容被查实为抄袭或滥用他人文章,我们会退回该稿件并对发布者予以处罚”及“用户使用哔哩哔哩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章、图片、视频等),其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很显然该专栏的所有文章皆为原创内容,并无可信力,且完全符合WP:BLOG,因此无法证明卯花司是被正式承认的名字。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5:00 (UTC)
            • 你这种理解混淆了“Bilibili专栏的使用说明”中的“原创内容”和维基百科的原创研究,此“原创内容”是为了反对抄袭,维基百科的原创研究方针则是要求有可靠来源,是对编辑者的要求。东立出版社出版的中译版,也是出版社和译者的“原创内容”,难道引用东立出版社也属于“原创研究”?许多不可靠来源反而不会有这种“原创内容”声明,难道就成了可靠来源?我列举的文章应属于可靠来源,而非原创研究。此文知识产权即使不属于bilibili,也属于bilibili的下属部门Anitama,没有必要区别对待。--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5:14 (UTC)
              • 我从头到尾都没说违反WP:非原创研究,我只说该专栏是Blog,根据WP:BLOG不得收录,且从[44]看不出Anitama和Bilibili有何关系,请举证,这可能仅是以Anitama的身份在专栏Blog发表文章。再者,我从来没有引用东立出版社的文章,且[45][46]两者正版授权网站皆沿用原名。--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5:57 (UTC)
                • 您既引用了“原创研究”相关方针,又将“原创内容”字体加粗,已经说明问题,如果不是错误理解,就不会将此处仅仅是强调不得抄袭的“原创内容”当作依据。Anitama作为bilibili下属部门(也可能是全资子公司),当然是事实,请查看bilibili的实体运营公司幻电信息科技对Anitama的实体运营公司动魂文化传媒的出资状况。在本领域内,也不存在Anitama发表的文章不如正版视频播放网站可靠的状况。如果认定Anitama在bilibili专栏发表的文章具有Blog的性质,那么根据WP:BLOG中的“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都绝不能成为可接受的一次或者二次来源。这是因为我们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可以认为您提出的两个页面更加具有上述“BBS和新闻组的帖子、Wiki的内容或者Blog上的留言”之性质。而且应注意方针原文的措辞是“Blog上的留言”。----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17:36 (UTC)
                  • 我没有引用是事实,你不是我,不要猜我在想什么,我从没说过的话,你随便乱猜测。请不要抓方针的措辞,取留言是你断章取义,包含帖子和留言,上述所述网站皆通用,其Blog是事实,不得引用。再来,我管你谁投资不投资,有股份关系就代表是特约厂商吗?那这样岂不是许多被投资的厂商都要发帖子?既然我引用的正版播放网站皆是使用原名,则此案应维持现状,此争议应可结案。我不会再留言了,是不是破坏我想你心知肚明。MeritTim 2019年5月11日 (六) 19:54 (UTC)
                    • 1. 您自己再检查一下您引用的内容和对“原创内容”的错误理解和使用不行吗?(又看了一遍,您的“所有文章皆为原创内容,并无可信力”这种话说出来之后,再怎么辩解都没用)2. 我提供的页面证明是全资子公司,足以说明问题。3. 获得正版播放权也不是什么绝对的权威性网站获得正版播放权也不能保证其所有相关内容的权威性,应当结合其他情况分析:比如您提供的两个页面,其中巴哈姆特作品资讯页面,是一个用户编辑内容的页面,正符合WP:BLOG中“对于Wiki的情形,文章的内容可能在任何时刻发生变化,而且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这一条,维基对自己的内容尚且如此严格,自然更不应将此页面视作可接受的来源;而另一个bilibili的页面,虽然不像是用户编辑,但也仍然符合WP:BLOG中“无法知道它们究竟是谁写的”“没有编辑人员监管或者第三方核查事实”等条件,不应视作可靠来源。按您所说,即使不“抓方针的措辞”,也照样可以排除这两个来源。相比之下,作为网络媒体Anitama的在ACG这个领域内,无论其与bilibili关系如何,其可靠程度都并没有比巴哈姆特与bilibili更低。--Lucho留言2019年5月11日 (六) 20:33 (UTC)
  • 把巴哈扯出来,我就必须说点什么了,首先,巴哈的投稿会被审查,所以我觉得这篇芳文社《Anima Yell!》电视动画宣传影片释出 啦啦队青春物语登场很OK。我是不知道你说的页面是不是这个[47],但上面写着“原著作者:卯花つかさ”的页面可不能编辑。至于Anitama是不是可靠来源?你先拿去Wikipedia:可靠来源/布告板问吧。 --船到桥头自然卷*留言*Violeta 2019年5月12日 (日) 19:23 (UTC)

该用户在未有共识下以“包含过多仅少数特定读者会感兴趣的过度细节内容”移除大量学校条目内容

——Matt7ch
请提供public Proxy的证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5月14日 (二) 02:52 (UTC)
[55][56]。--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5月14日 (二) 04:34 (UTC)
这不能证明整个17段都是--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9年5月16日 (四) 02:12 (UTC)

重复建立不恰当(CSD G12)页面王派宏

────────────────────────────────────────────────────────────────────────────────────────────────────我的印象一般是地铁线路上色确实有给人留下显著印象的效果。因为地铁线路本身就是相当有名的按颜色区分的,而且不仅是在多个线路重叠时如此,单个线路也常常使用颜色来对自己进行标示,这是地铁站的常见做法。因此,维基百科中,我认为背景颜色可以留下。如果延妮用户仍不能同意,请直接回复,或者去客栈开一个段,专门讨论这个问题。毕竟我只能代表我自己的看法。关于破坏的处理:虽然我不同意背景色应该删除,但是可见延妮用户并非恶意损害条目,因此不予处理。关于诉诸人身的处理:应该给用户以提示。User:延妮珍娟琦华User:笔尖留痕Bluedeck 2019年5月16日 (四) 15:48 (UTC)

/19封一年。--Techyan留言2019年5月23日 (四) 00:02 (UTC)

可能为User:Shichunlai的傀儡,User:Shichunlai建立的季昕华以及User:Carina.lv建立的UCloud优刻得都是与“UCloud”公司有关,两个账号均发布宣传性质内容。

——Loyce52
  • 在编辑禁制期内(由[96]的留言时间开始至6月4日13:19 (UTC)[97][98][99]违反禁止参与互助客栈讨论的编辑禁制令[100],先前已被警告[101]
  • 发现人: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5月28日 (二) 07:15 (UTC)
  • 处理:陈旧报告,已于之后将问题与UjuiUjuMandan进行了沟通,且在此之后无违反禁制令的情况。--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5月30日 (四) 10:18 (UTC)
  • 除了[102],外加[103][104][105]。--MCC214#ex umbra in solem 2019年5月28日 (二) 09:00 (UTC)
  • 我要求Kuon.Haku重新澄清的UjuiUjuMandan的禁令的范围,究竟是针对他在客栈中的所有留言,还是只限于客栈中回应MCC214的留言。如果属于前者,我要求Kuon.Haku将禁制类型改正为主题禁制(范围为客栈)。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08:41 (UTC)
    • 禁制范围我认为我已经写得非常清楚,不太可能出现歧义。至于这个禁制的类型,我认为确实不严格符合互动禁制或主题禁制中的任何一种,可能需要在客栈进一步讨论。如果您有兴趣,您可以再对各种类型的禁制作更细化的规范。--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5月30日 (四) 10:22 (UTC)
      • @Kuon.Haku:页面禁制,或者纯编辑禁制如何?--Cohaf(talk) 2019年5月30日 (四) 10:27 (UTC)
        • 这一处理和页面禁制也不能说完全匹配,纯编辑禁制也许是一个不错的名称,但我认为可能还要讨论。不过单纯的名称我认为在处理中并不是很重要,编辑禁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只阻止用户编辑争议/破坏发生的少部分条目或某些主题,既阻止争议或不当行为的进行,又能使相关用户继续没有问题的编辑。--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5月30日 (四) 10:33 (UTC)
          • 大致认同以上观点,主题禁制是应该一个主题有关的页面,例如新加坡禁制也包括马来西亚,理由是两国有广泛关系。页面禁制我认为单页面会比较理想,太多页面显得非常乱。互动禁制我们站务页面少且方针里头不明显,例如可以感谢对方的编辑吗?可以发电邮吗?我认为方针确实有改善之处。@Kuon.HakuSanmosa:。--Cohaf(talk) 2019年5月30日 (四) 10:39 (UTC)
            • 我反对Kuon.Haku声称此禁制不属于主题禁制。经查证,Kuon.Haku施行的禁制限于WP空间,而主题禁制在WP:BAN的定义正是“用以禁止用户编辑某主题或某命名空间下之所有页面”。另外,互动禁制在WP:BAN的定义正是“用以制止用户之间继续发生冲突,可分为‘单向互动禁制’或‘双向互动禁制’。单向互动禁制禁止某用户接触另一名用户;双向互动禁制则禁止两名用户互相接触。当用户受限于互动禁制,虽然一般而言可以继续编辑同一页或参与同一个讨论,但必须回避另一方及恪守禁制令,不得与另一方互动”,我认为方针已经说得足够明白。我毕竟还是通过时的和现行的编辑禁制方针的撰写人,我在提出设立/修订方针当时没理由连这些细节都忘记处理。User:Cohaf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0日 (四) 11:02 (UTC)
              • 首先我认为您没有必要反复强调您曾参与相关方针的订立,我确实不太明白您这样声称想要向我说明什么样的观点。其次,有关规定中写明互动禁制的目的是阻止用户之间产生矛盾,而这一案例与互动禁制的举例并不完全契合,也与主题禁制的举例不完全契合,这也是我认为相关方针可能需要进一步讨论的原因。最后,正如我此前所说,编辑禁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只阻止用户编辑争议/破坏发生的少部分条目或某些主题,既阻止争议或不当行为的进行,又能使相关用户继续没有问题的编辑。我认为我规定的范围应该是清晰而且无歧义的,单纯名称是次要的。--クオン·目安箱⚗·翡翠·鵺鳥·十姉妹·夜啼鳥 2019年5月30日 (四) 12:47 (UTC)
              • 当事管理员对自己施加的禁制应当有一定程度的解释权,且这样的解释在原则上符合方针的精神。~ viztor 2019年5月30日 (四) 22:24 (UTC)
                • 我之所以强调自己曾参与相关方针的订立,是因为我希望强调我认为管理员错误解读方针,而管理员错误解读方针会导致后续的管理员按著之前的错读继续错读下去,会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31日 (五) 02:39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