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黨爭

東林黨爭是指明朝晚期東林黨非東林黨之間的爭鬥。[1]東林黨是明末以江南士大夫為主的政治集團。在東林黨之外,還有浙黨、齊黨、楚黨、昆黨、宣黨等,統稱為非東林黨,東林黨爭幾乎是東林黨與全國非東林黨集團之爭。

東林黨簡介

從萬曆時代的國本之爭妖書案明末三案京察之爭,就有東林黨爭的影子。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吏部郎中無錫顧憲成因為得罪了皇帝而被罷官,他與高攀龍錢一本等在宋代楊中立主講的無錫東林書院,開始講學,提倡「知輔行主」、「崇實黜虛」、「學問不貴空談,而貴實行」、「學問必須躬行實踐方有益」等,而「講習之餘,往往諷議朝政,裁量人物」,常常和書院中人議論朝政,抨擊宦官。他們漸漸形成了一個在野集團,被稱為「東林黨」。《明史·孫丕揚傳》說:「南北言官群擊李三才王元翰,連及里居顧憲成,謂之『東林黨』。」他們主張開放言路、實行改良時政等意見,得到廣泛支持,同時遭到朝臣、宦官的激烈反對。同時期的浙江寧波沈一貫糾集在京的浙江籍官僚,結成東林黨的反對派,被稱作「浙黨」。以湖北官應震吳亮嗣為主的「楚黨」,和山東亓詩教的「齊黨」皆依附於浙黨。其它以地緣關係結成的黨派還有『宣黨』和『崑黨』,這些合稱「齊楚浙黨」。齊楚浙黨與東林黨相互攻擊,甚至禍及邊疆軍事,是為「東林黨爭」。

黨爭綿延數十年,幾無寧日。《王學質疑》提要說:「夫明之亡,亡於門戶;門戶始於朋黨;朋黨始於講學。」夏允彝《倖存錄》在「門戶大略」說:「自萬曆以前,未有黨名,及四明(沈一貫)為,以才自許,不為人下,而一時賢者如顧憲成孫丕揚鄒元標趙南星之流,蹇諤自負,每相持。附四明者,言路亦有人。而憲成講學於東林,名流咸樂於趨之,此東林、浙黨所自始也。」《弘光朝偽東宮偽後及黨禍紀略》亦載:「黨禍始於萬曆間,浙人沈一貫為相,擅權自恣,多置私人於要路;而一時賢者如顧憲成、高攀龍、孫丕揚、鄒元標、趙南星之屬,氣節自許,每與政府相持。而高、顧講學於東林,名流咸樂附之,此東林黨禍所自始也。」

黨爭起源:京察之爭

1593年4月(萬曆二十一年三月)由吏部尚書孫鑨、左都御史李世達和考功司郎中趙南星主持的癸巳京察,臣僚乘機徇私毀譽,結援同黨,有大批的大臣被罷免,吏部文選郎呂胤昌、給事中王三餘,均被斥黜,引起軒然大波。事後言官又劾論吏部稽勛司員外郎虞淳熙、兵部職方郎中楊於庭、主事袁黃袁了凡)。[2]

1605年(萬曆三十三年)東林黨人楊時喬左都御史溫純主持乙巳京察,距癸巳已十二年,期間爆發了「楚太子案」,形成沈一貫沈鯉兩大集團的鬥爭,沈鯉藉機貶謫浙黨官員給事中錢夢皐鍾兆斗及御史張似渠於永清,沈一貫則稱病閉門家居,最後內閣只剩朱賡一人,葉向高曾說「廊廟空虛一也;上下否隔二也;士大夫好勝喜爭,三也;多藏厚積必有悖出之釁,四也;鳳聲氣習日趨日下莫可挽回,五也」。[3]

1611年(萬曆三十九年)辛亥京察,由年屆八十的吏部尚書孫丕揚主持,徐紹吉周永春等策劃傾覆東林,被吏部右侍郎王圖制止。這時期朝廷的黨爭形成南黨和北黨之爭,互相攻擊,京畿道御史徐兆魁說:「東林所至,傾動一時,能使南北交攻,角勝黨附」[4]。日後閣部大臣,長久缺員,萬曆帝亦置之不理,《資治通鑑三編發明》說:「楚宗事至是幾十年矣,而廷臣猶以世卿右王之故,相繼論劾,借端攻擊,報復相尋,朝事已不可問」。葉向高先後上疏百餘次,力陳:「今自閣臣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只存其二」,「陛下萬事不理,以為天下長如此,臣恐禍端一發不可收也」。吏部尚書孫丕揚曾推薦沈鯉、郭正域、顧憲成、趙南星、高攀龍等,神宗一概不理。

1617年(萬曆四十五年)浙黨吏部尚書鄭繼之主持丁巳京察,是神宗朝最後一次京察,齊(亓詩教、周永春)、楚(官應震、吳亮嗣)、浙(姚允文、劉廷元)三黨大肆斥逐東林黨人。至此朋黨之爭,愈演愈烈。

1620年(泰昌元年)的移宮案中,楊漣左光斗等東林黨人擁立太子朱由校繼位有功,趙南星高攀龍顧大章夏嘉遇周宗建等重新啟用。1623年(天啟三年)東林黨人主京察,又逐齊楚浙黨,明末考核京官的制度成為黨爭的工具。明末國子監祭酒倪元璐說:「其始天子靜攝,聽臣工群類之自戰而不為之理,所謂鼠鬥穴中,將勇者勝耳。故其時其血玄黃,時勝時敗」[5]

1623年(天啟三年)京察,趙南星掌吏部,力斥浙黨、齊黨、楚黨等三黨官員亓詩教、趙興邦、官應震吳亮嗣等「先朝結黨亂政」,議當罷黜。

東林黨獄

明熹宗時,政治極度腐敗,東廠提督宦官魏忠賢,獨攬大權,但是因魏忠賢受到東林黨人的排斥,只好結合了齊、楚、浙黨等失意的士大夫,組成閹黨,因為反對者甚夥,忠賢施行恐怖統治,他控制廠衛特務機構,爪牙遍及各地,實行血腥鎮壓。他又拆毀全國書院,許多東林人物被迫害,朝野忠良盡去,邊防將帥或貶或死,如熊廷弼被下獄問斬,不只是因為遼東失守,也是由於魏忠賢的陷害,最後以「坐贓行賄」罪遇害。天啟六年,魏忠賢又逼死了高攀龍、殺害了周宗建黃尊素李應升東林七君子,東林書院被全部拆毀,講學亦告中止。東林黨在北京朝廷中顯露了的勢力幾被消滅殆盡,時東林「纍纍相接,駢首就誅」,但東林黨根基深厚,勢力仍在,並且東林黨南方的力量幾乎未被觸動,這也是日後崇禎登基後東林黨反撲的力量來源。

明思宗繼位後,對東林黨的迫害才告停止,東林黨在崇禎初年暫時抬頭,但明思宗又說:「朕御極之初,撤還內鎮,舉天下大事悉以委大小臣工,比者多營私圖,罔恤民艱,廉謹者又迂疏無通。」在斬殺袁崇煥後,東林黨的聲勢又告衰落。[6]皇帝最後只能信任宦官,閹黨勢力復起。

東林諸君子大都知直不知曲,對個人聲名之看重甚於國家利益,爭意氣而不爭是非,君臣之間尤喜意氣用事,明神宗則因為立儲一事與大臣反復較量,號稱國本之爭,最終雖屈服於眾意,竟置宗廟社稷於不顧,深居後宮,不上朝理政達三十年之久。黃宗羲《明儒學案》說:「天下君子以清議歸於東林,廟堂亦有畏忌。」「東林中亦多敗類,及攻東林者,亦間有清操之人。」「方東林勢盛,羅天下清流,士有落然自異者,詬誶隨之矣。」凡不合東林人士法眼者,就被視為小人,齊、楚、浙黨不一定心服閹黨,但一時走投無路,大多投靠魏忠賢門下。魏忠賢的助手魏廣微之父魏見泉生前和趙南星顧憲成是好友。魏廣微當了大學士後,以子侄輩的禮數三次登門拜訪,但趙南星卻因為魏廣微與魏忠賢有交情,絕不與通,更逢人便說「見泉無子」,以羞辱魏廣微。於是廣微深恨不已,慫恿忠賢鎮壓東林黨人。近人高陽批評趙南星「正氣可敬,卻微嫌剛愎,行事直道而行,不說後果,因而把一些游離分子都逼到閹黨那面」。美國學者賀凱(Charles O.Hucker)在《明末的東林運動》一文說:「明末東林運動的失敗,代表傳統儒家價值觀念與現實惡劣政治勢力鬥爭的一個典型,他們是一支重整道德的十字軍,但不是一個政治改革的士大夫團體。」

南明時期

東林黨與閹黨之爭,一直延續到南明;閹黨的阮大鋮打擊東林黨人向來不遺餘力,本來阮大鋮和東林諸君子關係不錯,但受到趙南星的打壓,最後乾脆倒向閹黨。當時東林黨人因為與國本之爭時,與福王朱由崧的先人朱常洵有過節,力主擁立潞王朱常淓,所以史可法寫信給馬士英說明福王朱由崧「七不可立」,馬士英卻搶先擁立福王。史可法在東林黨與閹黨之間兩難。傳奇桃花扇》記載阮大鋮刻意逢迎復社吳應箕沈昆銅沈眉生等人,結果反被責打一頓,後來阮成為南明重臣,立刻展開報復行動。

永曆朝又有所謂吳楚黨爭,是瞿式耜與廣東軍閥李成棟、廣西軍閥慶國公陳邦傅之間的鬥爭,楚黨的幕後人物為瞿式耜和李元胤袁彭年丁時魁蒙正發。吳黨有堵胤錫、陳邦傅、王化澄朱天麟。堵胤錫等人主張聯合原大順軍和大西軍。何騰蛟、瞿式耜則排斥農民軍。吳、楚黨爭使得南明與大順軍大西軍的戰力始終無法整合,最後亡於清軍之手。

南北黨爭

甚至是到了初都還有明末黨爭的陰影,如順治時期馮銓陳名夏的北黨與南黨之爭,馮銓原是依附魏忠賢的閹黨,而陳名夏是東林黨之後。清初大量引用明朝舊宦,明末黨爭的弊端在清初政局立即反映,順治二年(1645年)七月,浙江御史吳達上疏彈劾閹黨餘孽馮銓及其黨羽孫之獬等,給事中許作梅莊憲祖等紛紛上疏支持吳達。多爾袞最初未表態,終於決定支持馮銓一派,公開申斥龔鼎孳,並將李森先革職。孫之獬也被革職,永不敘用。

康熙時,黨爭與滿族權貴內部矛盾糾纏在一起,康熙時期的朋黨主要有鼇拜黨、明珠黨、索額圖黨、皇子黨等。康熙帝深知黨爭之害,但鑑於滿之間的矛盾,卻也不加以整頓,他與滿人貴族談話總稱漢人官員為「蠻子」,甚至罵道:「蠻子那(哪)有一個好人!」[7]「但謂明之亡、亡於太監,則朕殊不以為然。明末朋黨紛爭,在廷諸臣置封疆社稷於度外,惟以門戶勝負為念,不待智者,知其必亡。」[8][9]

注釋

  1. ^ 《明史》卷一一七,《趙用賢傳》
  2. ^ 蔣平階,《東林始末》。
  3. ^ 《明史·葉向高傳》
  4. ^ 《國榷》卷八十一
  5. ^ 《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六
  6. ^ 閻崇年,《明亡清興六十年》
  7. ^ 李光地:《榕村續語錄》「本朝時事」
  8. ^ 《清康熙朝實錄》卷154 康熙三十一年壬申春正月己卯 第二条. 「己卯...諭修《明史》諸臣、朕自沖齡、即在宮中、披覽經史、《明實錄》、曾閱數過。見其間立言過當、紀載失實者甚多,纂修《明史》、宜加詳酌。如弘治中、太后思念崇王,欲令入朝,此亦情理之常,且所封之地、初不甚遠,而一時大臣及科道官員交章爭執、以為不可至,雲人民騷擾、國勢動搖時,已有上□日召崇王矣、竟因人言而止書言、以親九族、九族既睦,若藩王就封,必不可召見、則自古帝王所云睦族之道謂何。又《正德實錄》、載午朝罷後、於御道得匿名文簿一卷,傳上□日詰問、百官皆跪於丹墀、時仆而暴死者數人、暍而病者尤眾。夏月雖天時炎熱,何至人多暴卒,且行間將士、每披堅執銳、戮力於烈日之中,未聞因暑而致死。豈朝堂之上,病暍若斯之甚耶?!所云盡信書、不如無書、此之謂矣。至於官為害、歷代有之,明如王振劉瑾魏忠賢輩、負罪尤甚。崇禎之誅鋤閹黨、極為善政,但謂明之亡、亡於太監、則朕殊不以為然。明末朋黨紛爭、在廷諸臣、置封疆社稷於度外、惟以門戶勝負為念、不待智者、知其必亡。乃以國祚之顛覆、盡委罪於太監、謂由中官用事之故、烏得為篤論耶!朕宮中所用太監、止令供灑掃奔走之役,一頻一笑、從不假借,所以數十年以來、太監皆極貧乏、有不能自給者,爾諸臣想亦悉知。朕非信用太監之主、惟朕可為此言。作史之道、務在秉公持平,不應膠執私見,為一偏之論。今特與諸臣言之、宜共知此意。」
  9. ^ 《清康熙朝實錄》卷153 康熙三十年十一月己未条. 「己未。諭吏部、從來致治之道、在正人心。人心偏私則詐偽日生、而習俗滋敝;人心公直則囂競自息、而庶績允厘。朕蚤夜孜孜崇尚德教,蠲滌煩苛,期與中外臣民、共適於寬大和平之治。凡大小諸臣、素經拔擢、咸思恩禮下逮、曲全始終。即或因事放歸、或罹咎罷斥,仍令各安田裡、樂業遂生,惟爾諸臣亦宜奉職恪共、絕偏私而襄國事。乃近見內外各官、間有彼此傾軋、伐異黨同,私怨交尋,牽連報復,或已所銜恨而反囑人代糾、陰為主使。或意所欲言、而不直指其事、巧陷術中,雖業已解職投閒、仍復吹求不止,株連逮於子弟,顛覆及於身家,甚且市井奸民、亦得借端凌侮,蔑紀傷化,不可勝言。凡若所行、雖跡甚詭秘、朕總攬機務已三十年,此等情態,知之最悉,儻因仍陋習、益致蔓延、殊非朝廷所以體恤臣工、保全愛惜之意。夫讒譖媢嫉之害、歷代皆有,而明末為甚,公家之事置若罔聞、而分樹黨援、飛誣排陷、迄無虛日,以致釀禍既久、上延國家。朕歷觀前史、於此等背公誤國之人、深切痛恨。自今以往、內外大小諸臣、應仰體朕懷,各端心術,盡蠲私忿、共矢公忠。豈獨國事有裨、即爾諸臣、亦獲身名俱泰。倘仍執迷不悟、復踵前非,朕將窮極根株、悉坐以交結朋黨之罪。爾部可即傳示中外、使咸知朕意。」

參考書目

參見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