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

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的場所。在維基百科裡所謂原創研究或原創觀念,指的是未發表的事實、爭論、觀點、推論和想法;以及對已發表材料進行的未發表分析、綜合或總結,並產生或暗示新的結論。以上意味著維基百科不是存放您的個人觀點、經驗或爭論的場所。

列明來源同避免原創研究是緊密相連的。要證明你沒有發表原創研究,你必須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援條目內容的可靠來源。

維基百科:非原創研究」是維基百科三項核心內容方針之一。另外兩項是「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和「維基百科:可供查證」。這三項方針共同決定了維基百科條目收錄內容的種類和品質。因此,編輯者不應把個別方針孤立地詮釋,而應盡量熟悉它們全部。

來源

維基百科建立在對可靠來源的收集和整理之上。如果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來支援某個主題,關於這一主題的條目不應出現在維基百科上。維基百科不是發表編者個人新發現的地方。

最好的做法是去研究與主題相關的可靠已發表來源,並在不改變原意的前提下,用自己的話改寫各個來源所說的內容,讓條目中的每一主張都能被歸屬到明確作過此等主張的來源去。但應注意,切勿超越來源中的表達,或者將來源用在與其本意不符的場合,譬如撰寫與來源上下文無關的內容。簡而言之,我們應該照著來源寫

可靠來源

任何被質疑或可能被質疑的材料,都應有著可靠來源的支援。無法找到可靠來源的內容會被視作原創研究。唯一可讓你的編輯不被歸類為原創研究的方法,是去創作一篇包含相同內容,並已在可靠來源上發表的文章。再言,即便是一段來源充足的內容,如果你在其中撰寫了與來源全文無關的文字,或者提出了來源中沒有直接和明確支援的立場,你同樣進行了原創研究;詳見下文

通常來說,最可靠的來源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同行評審期刊與書籍,大學級別的教科書,著名出版社出版的雜誌、期刊、書籍,以及主流的報紙。經驗表明,參與查證事實、分析法律問題、深究特定領域證據與爭議的人士越多,出版物的可靠性就越高。個人出版的材料,無論出版於紙媒還是網路上,通常都不被視為可靠來源,但請參見可供查證的相關段落了解例外情況。

如果您證明了一件當今尚少人或無人相信的事物,維基百科並不是發表您的證明的第一場所。當您的證明在可靠來源發表後,維基百科才會收錄它。參見維基百科:可供查證

使用來源

條目中的資訊必須出現在條目列出的參考文獻中,亦即必須可供查證。條目的陳述不應基於不明確或不一致的來源,亦不應基於隨意的評論。對詳細討論的概要應該能反映出來源作者的結論。無論使用何種類型的來源,都不應描述來源中沒有明確提及的結論,否則就是原創研究。在正文和主題中列明來源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

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亦被分別稱為一次、二次和三次文獻。維基百科的條目應該主要依賴於已出版且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並有限度地依賴於第三手來源。所有對第一手來源的解釋、分析或總結都應參照自第二手來源,而不由維基百科編者來進行原創分析。

根據維基百科的方針和指引的解釋,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有如下定義:[1][2]

  • 第三手來源發表於百科全書或其他綱目書籍,主要是對第二手來源的總結。例如,維基百科的定位是第三手來源。許多介紹性的大學級教科書亦可被視為第三手來源,因為它們對大量的第二手來源進行了總結。
我們的方針:第三手來源對眾多第一、二手來源進行了總結,它可以為我們提供在某個主題上涉及面廣泛的概要。有些第三手來源甚至比其他來源更為可靠,在這些第三手來源的支援下,條目的可靠性會有所提高。WP:可供查證#可靠來源給出了評定來源可靠程度的標準。
  • 第二手來源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它們所陳述的事實與觀點建基於第一手來源上,並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3][4][5]
我們的方針:維基百科的條目通常應基於第二手來源。條目中可以包含已在可靠的第二手來源中發表過的分析、總結、解釋、說明或評價。
  • 第一手來源是非常接近於事件本身的來源。例如,目擊者對車禍現場的報告就是這場事故的第一手來源。其他的例子還包括:考古發現、相片、歷史檔案(如日記等)、人口普查結果、監視裝置、公開聽證會、審訊和採訪的錄影及筆錄、問卷調查的結果表、哲學原作、宗教經文、實驗觀察記錄、實地考察記錄,詩歌、劇本、小說、電影、影片和電視節目等藝術與虛構作品。判斷來源是否屬於第一手來源的關鍵要素,是第一手來源能提供針對某次事件、某段歷史時期、某件藝術作品、某個政治決定等的內部觀點。[6]
我們的方針:已發表且可靠的第一手來源(如由大學出版社或主流報紙發表)可能可以使用於維基百科,但應小心謹慎,以避免濫用。對第一手來源的任何解釋都需要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相同解釋加以支援。如果沒有第二手來源,第一手來源只能用於描述性斷言,這樣的斷言應使得一名理性且受過教育的非專業人士能夠加以驗證。例如,一篇關於小說的條目可以參照小說的段落來描述情節,但對這些段落的任何解釋都需要第二手來源支援。

根據維基人個人經歷寫成的無來源內容不應被加入條目中,如未發表的目擊者報告。否則這會同時違反本方針和可供查證方針,並導致維基百科成為內容的第一手來源。

如何適當地參照來源可能是一個複雜問題,這裡只給出了一點總體上的規定。在特定場合,如何判斷第一、第二或第三手來源哪個最合適,需要依靠編者的常識和良好的編輯判斷力,並應在條目的討論頁上討論。

綜合已發表材料

切勿匯集、綜合多個來源的資訊或單個來源中的不同部分,以得出或暗示並未由來源明確提及的結論。編輯者不應犯下這樣的錯誤:因為A發表於可靠來源,B也發表於可靠來源,因此就可以在條目中將A和B綜合起來得出或暗示結論C。這等同於原創研究,因為這是對已發表材料的不恰當綜合或總結,會產生新的立場。[7]「因為A和B,所以C」只有在可靠來源也發表了與C相同的主張,且C主張與條目主題相關時才能出現。如果A和B出現在同一個來源的不同上下文處,但該來源沒有將它們結合起來並論證得到結論C,則編者不應該在條目中採用C。

原創總結的簡單案例:

聯合國的明確目標是維持國際的和平與安全,自其成立以來,全世界發生過160場戰爭。

儘管句中沒有給出任何結論,且其中提到兩個事實都是真實的,然而這句話實際暗示了聯合國沒能成功地去維護世界和平。假若未曾有可靠來源把資料按照上述做法合成,那麼這就將導致原創研究。在不提供來源的情況下,同樣的資料在不同方式的闡述下,可以輕易地暗示出迥然不同的觀點。

聯合國的明確目標是維持國際的和平與安全,自其成立以來,全世界發生過160場戰爭。

下面為較複雜的原創總結案例。該案例來自真實的英語維基百科條目,條目中敘述的爭議於發生在兩名作者之間,這裡分別稱他們為史密斯(Smith)和瓊斯(Jones)。

史密斯認為瓊斯剽竊了另一作者的書籍。瓊斯回應說,使用他人書籍來尋找新的參考文獻是可接受的學術慣例。

下面便開始了原創總結:

如果瓊斯沒有查閱原始文獻,便會違背哈佛《學會參照》(Writing with Sources[8]手冊的推薦做法,該手冊要求參照來源時應真確地查閱過原文獻。哈佛手冊並未將違反這一做法稱為「剽竊」,而將剽竊定義為使用來源中的資訊、想法、文字或結構卻不列明來源。

例子的第一段是完全依照來源的。然而,第二段卻是原創研究,因為它表達了編者的觀點:用哈佛手冊對剽竊的定義來主張瓊斯沒有剽竊。要讓第二段符合本方針,則應提供相關的可靠來源,這一來源應對史密斯與瓊斯爭議進行特定的評論,並應根據哈佛手冊對剽竊的定義作出相同的主張。換句話說,只有在與條目主題相關的可靠來源發表了某一分析後,編者才能在維基百科發表這一分析。

自我參照

本方針並不禁止那些擁有專業知識的編者將他們的知識加入維基百科,但它禁止編者在添加個人知識時卻不列明他們的來源。如果編者曾在可靠出版物上發表過他的研究成果,這名編者應在遵守中立方針的前提下以第三人稱的方式添加他們的研究,並列明來源。參見利益衝突指引

原創圖像

由於各國的著作權法律,現有已發表的圖像中,只有相對較少的圖像可被用於維基百科。因此,維基百科編者創作的相片、繪畫以及其他類型的圖像成為了我們的主要圖像來源。為了給條目增加插圖,我們鼓勵編者自行攝製相片、繪製畫作或圖表,並以允許商業性使用和演繹的創用CC授權條款或其他自由著作權協定上傳到維基共享資源並在維基百科中使用。根據NOR方針,由維基百科編者創作的原創圖像不被視為原創研究——只要他們沒有在圖像中繪製或表現未發表的想法或觀點

構成原創研究的圖像無論以任何方式都不能用於條目。編者不能使用圖像處理技術來改變圖像中所表現的真相或物體的實際位置。如果圖像曾經被處理過,則應在條目中明確說明這一點。如果圖像的百科價值因圖像處理而受到了實質性影響,它將會被提交到維基百科:檔案存廢討論

圖像的說明亦應遵循本方針,與條目正文沒有任何區別。在對圖像進行說明時,應特別注意不能將原創研究引入條目中。

翻譯

對於外文語段或詞語[9]而言,在遵守著作權限制的前提下,應優先使用可靠來源翻譯的中文版本,而非由維基百科編者自行翻譯。如果外文語段或詞語沒有不受著作權所限的中文版本,除專有名詞之外(見下兩段條文),本方針並不限制維基百科編者自行翻譯,但如果自行翻譯的版本受到了質疑,眾編者就應協力改善,以達成眾人都能接受的版本。

中文維基百科針對編者自行翻譯外文專有名詞[10]有一定的限制。當可靠來源中存在某一外文專有名詞中譯時,編者禁止自創新譯名,下文均討論可靠來源完全未出現某一外文專有名詞中譯時的處理原則。外文人名、地名若要翻譯,超出各地標準、規範、慣例(如中國大陸的翻譯規範有《外語譯音表》等)自行選字音譯或選詞意譯均屬原創研究。除人名、地名外的其他外文專有名詞(如作品名、公司名、政權名、時代名等等)編者一般不可(見下段例外情況)自行翻譯,否則屬於原創研究。[11]

對某一專有名詞或某一系列專名,若對於「應允許編者自行翻譯」及翻譯方式、翻譯用字/詞可形成共識,則不受前述限制,允許編者暫時採納自行翻譯的譯名。可能形成這種共識的情況如:可靠來源中雖未出現某一專有名詞的中譯,但存在翻譯該類名詞時固定的選詞、語法、格式習慣[12]。這些共識可能存在於方針指引(如《命名常規·日本動漫遊戲條目》),也可能在某單篇條目討論頁中形成。

根據標準、規範、慣例自譯的人名、地名和根據共識自譯的其他專有名詞(即所有非直接選取自可靠來源的專有名詞中譯)均須標註外文原文。若隨著時間推移,原未在可靠來源中出現中文譯名的外文專有名詞在可靠來源中出現了中譯,且與編者自譯的版本不同,則應及時將自譯譯名修改為可靠來源發表的譯名[13]

日常計算

本方針並不限制日常計算的內容,譬如初等函數的計算[14]數值修約、單位換算、年齡計算或使用以上運算做的有限次簡單推導,倘若眾編者同意其演算法和計算是正確的。但須確保這類計算所需的資訊可以在至少一個來源中全部得到查證,通過多個來源綜合得到的資料的計算結果則不適合出現在條目中。若其他編者有異議,可以透過註釋的方式標註計算過程。

相關方針

可供查證

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而非真實正確。本方針與可供查證方針相互鞏固,並共同作出了以下要求:維基百科只應使用在可靠來源中發表的斷言、理論、意見與論點。

中立的觀點

對原創研究的禁止限制了編輯者在條目中表達自身觀點的程度。本方針要求,我們應該使用他人發表的可驗證研究來鞏固內容的重要性,這促使編輯者在條目中寫入多種觀點。因此,本方針鞏固了我們的中立方針。許多情況下,對於一個論題都會有很多已有的看法。這種情況下,不管研究得多麼深入,任何一方的立場都不能說是權威的。任何編者都沒有義務去研究所有的觀點。但在將各式研究寫入條目時,編者應著重於提供該觀點的相關資訊:如指出立場的普及程度、是多數觀點還是少數觀點等。

包括只由極少數人持有的觀點會構成原創研究。吉米·威爾士曾說過:

  • 如果是多數觀點,那麼提及普遍接受的參考文字便可很容易地證實它;
  • 如果是重要少數觀點,那麼很容易找到一批知名的擁護者;
  • 如果是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那麼它並不屬於維基百科,無論它是否真實,無論你是否能夠證明它,除非它出現在一些補充條目中。維基百科不是存放原創研究的場所。[15]

註腳

  1. ^ 不同的專業領域對待第一和第二手來源可能有著不同的區分方法,有些領域還對第二和第三手來源有著不同的區分方式。此處的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均按照維基百科的解釋加以定義。
  2. ^ 馬里蘭大學圖書館的網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提供了第一、第二和第三手來源的一些典型案例。
  3. ^ 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圖書館(Portuguese Web Archive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03-16)將「第二手來源」定義為「對歷史事件或現象進行解釋或分析的作品。通常距事件本身至少會有一步之遙。」(原文:「A work that interprets or analyzes an historical event or phenomenon. It is generally at least one step removed from the event.」
  4. ^ 曼哈頓社群學院的A. Philip Randolph紀念圖書館的《研究幫助:第一和第二手來源》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一文中提到,第二手來源「是對第一手來源的分析與解釋」(原文:「analyzes and interprets primary sources」),是「歷史事件的間接說明」(原文:「second-hand account of an historical event」)或「解釋性的創作」(原文:「interprets creative work」)。它還提到,第二手來源「是對研究成果的分析和解釋」(原文:「analyzes and interprets research results」)或「對科學發現的分析和解釋」(原文:「analyzes and interprets scientific discoveries」)。
  5. ^ 美國國家歷史節網站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則簡單地定義到:「第二手來源是基於第一手來源和其他作者作品的總結解釋作品。」(原文:「Secondary sources are works of synthesis and interpretation based upon primary sources and the work of other authors.」
  6. ^ 對第一手來源的定義:
    • 內華達大學Reno圖書館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將第一手來源定義為「某場事件的內部觀點」(原文:「an inside view of a particular event」)他們提出了這些例子:原始文件:譬如自傳、小說、電子郵件、採訪、信件、備忘錄、新電影的膠片、官方記錄、相片、未處理的研究資料和演說等;創造性作品:譬如藝術品、戲劇、電影、音樂、小說、詩集等;以及遺蹟和人造品:如建築、衣物、DNA、家具、珠寶和陶器等。
    • 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圖書館(Portuguese Web Archive的存檔,存檔日期2008-03-16)提供了以下的定義:「第一手來源使得研究者得以儘可能真實地了解某個歷史事件或某時期發生的事。第一手來源可以是在所研究的那個時期創造的,也可以是所研究事件的參與者事後創造的(以記憶的形式),它們能夠反映出某位參與者或觀察者的個人觀點。」(原文:「Primary sources enable the researcher to get as close as possible to what actually happened during an historical event or time period. Primary sources were either created during the time period being studied, or were created at a later date by a participant in the events being studied (as in the case of memoirs) and they reflect the individual viewpoint of a participant or observer.」
  7. ^ 針對對歷史理論的總結,吉米·威爾士曾說過:「有些人可能完全理解維基百科不應根據實驗結果來發表新奇物理理論的要求,也理解我們不能根據它們總結出新的東西來,但卻往往忽視了這一點同樣適用於歷史方面。」(威爾斯,吉米.《原創研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2004年12月6日.原文:「Some who completely understand why Wikipedia ought not create novel theories of physics by citing the results of experiments and so on and synthesizing them into something new, may fail to see how the same thing applies to history.」
  8. ^ 中文譯本:戈登·哈維著,沈文欽、李茵譯.《學會參照——大學生論文寫作指導手冊》.教育科學出版社.2007年3月出版.ISBN 9787504137678
  9. ^ 本章節所說的「外文」指「非中文」;「詞語」包括了詞組。
  10. ^ 本條文所說的「專有名詞」包括了「專名短語」,如三個英文單詞組成的電影名。在英文中,要判斷一個詞(或短語)是否為專有名詞,一個較為簡單但通常成立的方式是:它的首字母(短語則為每一實詞的首字母)是否總是大寫?
  11. ^ 對於不譯成中文的外文專名,其羅馬化相關規範參照《命名常規·外文命名》處理,不論出現在標題還是文中,唯若原文非拉丁字母則建議在正文首次出現時給出原文寫法;大小寫格式則標題應符合《命名常規》要求,正文參照《格式手冊/序言章節·外語名稱》處理(不論是否出現在序章首句)。
  12. ^ 可能存在的類似翻譯慣例舉例:(某一音樂家的)「Symphony No. 10」暫未被任何可靠來源譯作中文「第10交響曲」,但該地音樂界存在將這種命名的交響曲均譯作「第X交響曲」的慣例;可靠來源中暫未出現某一語言(指代該語言本身的專有名詞,如「XX語」)的中文譯名,但該地語言學界在翻譯該語言時,有類似翻譯人名、地名時的固定選字音譯慣例。
  13. ^ 一些專題在這種情況已有具體的操作細則,如《命名常規·日本動漫遊戲條目》。
  14. ^ 此處約定初等函數為由常函數冪函數指數函數對數函數基本特殊函數透過有限次四則運算加法減法乘法除法)、基本特殊函式對數方根進行有限次運算所產生的函數,例如正弦反正弦是初等函數,因為其可以計為  以及  。其中也包括簡單推導,如除法衍生出的帶餘除法。但不包括大數運算(如超過一般計算機可儲存的10300導致小算盤也按不出來的運算,需要寫特殊程式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才能計算)、大數因數分解(無論古典或高斯整數分解)、大數質數判定
  15. ^ Wales, Jimmy. [WikiEN-l] [roy_q_royce at hotmail.com: --A Request RE a WIKIArticle--]. 2003-09-29 [2021-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1). 

延伸閱讀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