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讨论:香港維基人佈告板/2016年10月


存在多年的香港公共房屋模板被管理員刪除

香港公共房屋模板已存在多年,非常方便讀者連接區內的公共房屋,也可以直接知道該區其他的公共房屋,但昨日發現一早被AT提出刪除。有冇方法可以要求復原? --Wpcpey留言2016年10月18日 (二) 14:07 (UTC)

分類也一樣可以很方便地讓讀者查看。模板的用途不是這樣的。—AT 2016年10月18日 (二) 15:43 (UTC)
分類是要進入分類頁再找,不是直接在屋邨頁面出現,欠人性化。--Wpcpey留言2016年10月18日 (二) 15:52 (UTC)
這不叫作人性化,這叫作濫用模板。請先思考模板到底是用來做什麼再發言,謝謝。另外,存廢討論會有其他管理員判定您的請求,請稍候。—AT 2016年10月18日 (二) 16:04 (UTC)
大錯特錯!香港公共房屋模板能方便查閱者點閱其他同區公屋條目,更可收錄未有條目之新公屋,這是分類頁無法做到的;而且香港公共房屋模板收錄之公屋不會有窮不盡所有條目之問題,更不會有因為無法全部收錄而有機會出現之中立性及原創研究問題。所以AT頁面存廢討論提出之刪除理據提刪所有XX區公共屋邨或居屋屋苑模板,全部已經有分類代替,關連度不足以建成模板,部分亦只有少數項目。完全不合理。AT沒有依足提刪程序列出所有要求刪除之模板、掛上刪除模板及通知有關作者,身為管理員其身不正,大量濫刪條目及模板,破壞其他人多年來勞動成果,對於這個中文維基其中一名最重要的破壞者,我在此對AT強烈譴責,亦不排除提請解任管理員及提報當前的破壞。—Baycrest (作客) 2016年10月18日 (二) 16:49 (UTC)
歡迎。我相信社群自然有公論。—AT 2016年10月18日 (二) 17:12 (UTC)

應該有36個模板被刪除。一半為公共屋邨、一半為居屋。但AT未有列出所有要求刪除之模板,令人憤怒。

Template:中西區居屋屋苑

#invoke: Navbox Template:元朗區居屋屋苑

--Wpcpey留言2016年10月20日 (四) 02:33 (UTC)

詳細被刪模板可以參照快龍兄的刪除日誌。—AT 2016年10月20日 (四) 11:47 (UTC)

隨意抽了幾個點進去看,這些模板提交廢除討論之時,沒有在模板上掛上vfd模板。存廢討論時,也沒有提及總共涉及了多達三十多個模板。這樣其實沒有達到知會使用者前來參與討論的效果。--Jasonzhuocn留言2016年10月20日 (四) 14:20 (UTC)

由於數目太多就以母分類代替,逐個提刪也是麻煩,而且也ping了創建相關模板的用戶,存廢討論期甚至也超過一周了。不過,沒看到也沒關係,有存廢覆核請求可供不同意者提出。—AT 2016年10月21日 (五) 16:41 (UTC)
連逐項提刪都嫌麻煩的話,請你停止提刪,也請立即辭任管理員。—Baycrest (作客) 2016年10月23日 (日) 16:08 (UTC)
怪責提刪者的同時卻不問一下刪除的管理員是怎麼回事?我提刪跟我是管理員,一點關係也沒有,請先搞清楚關係。另外,對於提刪方式不認同的話,請往客棧,這種提刪方法已存在很久,有需要的話您可以在客棧尋求社群的意見看看應該怎樣處理。而且,存廢討論期間不發言被刪掉後,現在也有存廢覆核可以提出,不同意就等其他管理員作出判定,走來責難我於事無補,本來就不是我刪的,有理據的話去存廢覆核說。以上,謝謝。—AT 2016年10月23日 (日) 18:28 (UTC)
難怪最近各公共屋邨及居屋屋苑條目下方好像消失了什麼東西,以往打開模板各屋邨屋苑便一覽無遺,如今需連結到分類頁再尋找,實屬費時不便,假若分類跟模板一樣用途又何須分開這兩種方法?對AT閣下的理據,有所保留並不敢苟同。--RMCSYN留言2016年10月23日 (日) 10:51 (UTC)
模板的各種項目之間必須有緊密的關連,請問各屋邨或屋苑之間有什麼關連?各自的共通點只是公屋和居屋,這是它的屬性,不是關連。要詳細討論的話請至存廢覆核討論,那邊更多人可以看得見,也方便其他管理員查閱。謝謝。—AT 2016年10月23日 (日) 18:28 (UTC)

提刪的人AT與負責刪除的管理員Kuailong都有破壞條目的責任,只是程度不同。多年來有些人一直混淆視聽,指濫刪條目跟是不是管理員沒有任何關係,因此不應成為罷免管理員的理由。但實際上能夠成為管理員很大程度需獲眾多編者信任,若一用戶無法獲得信任,根本不可能成為管理員。而濫刪條目就是無法獲得信任的重要原因,可參考書生的罷免投票,很多人就是因為書生濫刪條目而投票罷免。既然你說得出這種提刪方法已存在很久,應該不會不知道這種提刪方法一直備受批評吧;現在你提刪的香港公共房屋模板,涉及236+207=443個條目及36個模板,不但不事先與有關編者、或者在相關討論版面討論,現在更推說有存廢覆核請求,以為修復443個條目是輕而易舉的事,可見你完全不尊重眾多編者多年來努力成果,也完全不重視協作及討論,跟SiuMai這樣的破壞者無異。—Baycrest (作客) 2016年10月24日 (一) 14:44 (UTC)

為何事隔多天仍然沒有人理會? --Wpcpey留言2016年10月28日 (五) 05:08 (UTC)

補回連結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Category:香港公共房屋模板Template:Broken anchor方便查看。似乎近期其他條目的存廢覆核請求都不會這麼快獲得處理,也就是說AT的破壞仍然會影響400多個條目一段長時間。—Baycrest (作客) 2016年10月28日 (五) 16:18 (UTC)

1個半月了,其他條目的存廢覆核請求已獲得處理,各屋邨屋苑模板仍然沒有人理會。究竟是不是只有少數人出聲而不理會呢?--Wpcpey留言2016年12月11日 (日) 11:06 (UTC)

過了兩個半月,終於獲得處理了,不過管理員只是恢復了上述被刪除的模板,沒有為400多個受影響條目加回模板,最後是大家(好像是Wpcpey及Exploringlife?)一個一個條目加回模板,一來一回浪費了大家很多時間。這個破壞不論是受影響條目數還是時間長度,都比10月份無綫新聞被篡改大量職位或無故刪去員工列表的破壞更為嚴重。查看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似乎沒有為這個請求存檔,不知道是不小心漏了存檔還是有心隱藏事件。現把存檔前最後一個版本列於此,方便查看︰[1]Baycrest (作客) 2017年1月5日 (四) 10:34 (UTC)
還有兩個模板未復原--RMCSYN留言2017年1月16日 (一) 16:22 (UTC)
謝謝提醒,已提交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Baycrest (作客) 2017年1月16日 (一) 16:57 (UTC)
模板已獲復原。Template:中西區居屋屋苑應該從來沒有創建過,因為中西區沒有居屋。—Baycrest (作客) 2017年1月21日 (六) 17:54 (UTC)

無綫新聞自10月17日起被多名IP用戶篡改大量職位或無故刪去員工列表

條目自10月17日起被多名IP用戶持續大幅毀壞(參見修復前的最後版本),嚴重影響維基百科之公信力,而由於此頁面瀏覽量一直偏高,每日最少數百次,影響程度之嚴重可想而知,有關之IP破壞者包括203.168.251.18、180.94.151.110、182.93.58.2、182.93.58.18、119.246.211.218及202.175.50.151。該等IP除了將整個「主管/翡翠台/新聞台/J5新聞部員工」及「明珠台新聞部員工」列表無故刪去,還惡搞頁頂的公司資訊模板之代表人物職位及下方員工列表的大量職位。例如總監一職,參考10月17日前的編輯紀錄,長期以來只有袁志偉一人,而副總監一職亦只得黃淑明,不可能突然擢升多名年資較短的記者為總監、副總監及助理總監,在常理上亦說不通(管理層不會突然大幅增加),而且在網上亦找不到有關的其他機構報道,同時採訪主任、總主播等職位亦被嚴重惡搞,員工位置也被調亂,如英文明珠台的記者無故出現在中文翡翠台一節。參看10月16日的版本,中文台的總採訪主任、採訪主任、副採訪主任及助理採訪主任在當時均分別只有1、3、1及1名,不可能突然間有多人被擢升至此等職位;同樣,總主播自2015年11月以來亦只有年資達6年多的張文采一人,而不可能由年資不足一年的新人盧卓瑤擔任,副總主播及助理總主播也不可能由年資只有近3年的梁凱寧、不足一年的新人彭建樺及李文欣出任,因此我已抽時間將列表被明顯篡改部份重寫至10月16日的版本,亦請大家協助監察有否IP重新加入不實資訊,有需要時請回退、撤銷該等編輯並對有關之IP破壞者作出警告甚或提報當前的破壞
探 索 人 生) 2016年10月31日 (一) 15:15 (UTC)

的確是嚴重破壞,已申請半保護條目,謝謝Exploringlife的維護!現按時間序列出有關IP方便監測有否破壞其他條目︰
  • Template:Vandal(PEOPLESPHONE-AS-AP / China Mobile Peoples Telephone Company Limited 香港IP)
  • Template:Vandal(PEOPLESPHONE-AS-AP / China Mobile Peoples Telephone Company Limited 香港IP)
Baycrest (作客) 2016年10月31日 (一) 15:52 (UTC)
無綫新聞已被管理員半保護一星期,之後再被破壞的話,請再申請保護。203.168.251.18也已被封禁一星期,其他IP暫不提交當前的破壞,但會繼續監察。—Baycrest (作客) 2016年11月1日 (二) 15:40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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