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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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留言:暖城2016-02-05在7年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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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3日的讨论将会由Jimmy-bot存档。 |
- 在多个艺人类条目加入不实的负面信息及对信息框内容破坏,已警告两次。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日 (三) 02:39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和平奋斗救地球执行 封禁31小时。--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日 (三) 03:25 (UTC)
- 已发出最后警告。加入不实的负面信息及对信息框内容破坏,疑似113.20.117.98的傀儡IP。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日 (三) 03:0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3天。--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日 (三) 03:26 (UTC)
- 温室效应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内容被大量删除;胡言乱语。
- 发现人:┌─ 🤖️⠠⠵[learningis1st]-[~]- time = 2017年2月28日 (二) 03:35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3个月。--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日 (三) 03:28 (UTC)
- 已发出最后警告。纯破坏IP。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1日 (三) 06:53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年。--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日 (三) 10:20 (UTC)
- 英雄联盟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散发广告
- 发现人: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1日 (三) 14:10 (UTC)
- 处理: T.A Shirakawa 已封锁 61.221.172.247 期限为 3 天。-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1日 (三) 14:27 (UTC)
- 香港制造网络电视 MIHK.tv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散发广告的用户
- 发现人: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2日 (四) 10:55 (UTC)
- 处理:1、未获充分提醒与警告。2、所建页面非明显违反中立性方针。但,用户名不当。--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日 (四) 10:58 (UTC)
- 琼台礁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于该条目违背“24小时内不可以回退超过3次的”的规定。还滥用管理员权限,封禁编辑战对方[5],以求把条目按照自己的意图修改,霸占条目版本。封禁理由也莫名其妙,被封禁用户没有单纯删除内容。此类违规和滥权已经不是第一次,去年4月也有过一次[6],是严重滥权违规,而且是屡犯不改。请社群考虑是否解除其管理员职务。
- 发现人:222.131.37.213(留言) 2017年3月2日 (四) 05:16 (UTC)
- 处理:已被Antigng 封禁一周Lily135(留言) 2017年3月2日 (四) 12:15 (UTC)
- 具体来看,匿名用户首先修改了模板,将“马、中、台”三方声称拥有主权,改为“马方实际管理”,中方声称拥有主权。然后,“琼台礁位于南沙群岛南部,是南康暗沙中部一个暗礁,地处潭门礁西南约3海里,曾母暗沙以北约63海里。”被替换为“琼台礁位于马来西亚美里以北82海里的专属经济区,是鲁克尼亚暗沙中一个暗礁,地处潭门礁西南约3海里。”这纯粹是地理位置描述的修改,地图上描述一个点有好几种方法,同一参照物也有好多不同名字。(在这里,南康暗沙、鲁克尼亚暗沙即是这种情形)。但是匿名用户的编辑也有一些问题,比如,加入全角字符。再之后,匿名用户则完全地将中国在该岛的活动改为马来西亚在该岛的活动。因此,我们可以从善意方面推测,匿名用户认为此岛由马来西亚实际管理,故条目应当以马来西亚方面的观点为主。(WP:NPOV)而喵子君则认为匿名用户不应该删除中方的来源观点。根据VAND方针,关于只要用户“怀有善意,那就不是破坏”,参考en:WP:VAND:"Removing encyclopedic content without any reason, or replacing such content with nonsense. Content removal is not considered to be vandalism when the reason for the removal of the content is readily apparent by examination of the content itself, or where a non-frivolous explanation for the removal of apparently legitimate content is provided, linked to, or referenced in an edit summary." 双方编辑均非破坏。
- 既然双方编辑都不是破坏,反复回退行为属于WP:EW,且双方均严重违反WP:3RR原则,喵子君还有不当运用WP:ROLL权限的问题。
- 不认可“霸占条目版本”的指控,正如上面所述,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喵子君是想补回被匿名用户删除的内容,他也许认为这部分内容同样重要呢?
- (-)反对“解除其管理员职务”。任何问题都应当就事论事,通过沟通讨论解决问题。
- 纯破坏用户,多次警告无效。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日 (五) 03:48 (UTC)
- 处理:貌似最后一次警告后停了。如继续破坏请回报。--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4:04 (UTC)
- 香山湿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用户,多次警告无效。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日 (五) 04:01 (UTC)
- 处理:貌似最后一次警告后停了。如继续破坏请回报。--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4:18 (UTC)
- 上海市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长期编辑战。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3日 (五) 05:52 (UTC)
- 处理:1、编辑行为不符合WP:VAND的定义。2、编辑战涉及双方,请考虑沟通解决问题。3、匿名用户未收到编辑战的警告,现已送出。如继续,请回报。--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5:54 (UTC)
- Talk:上海市/存档2#.E4.B8.8A.E6.B5.B7.E7.BB.8F.E6.B5.8E.E6.80.BB.E8.A7.88,早就讨论过了。G先生当时还为了这个被封禁3天。该ip用户已经对这个地方回退了5~6次,我不觉得现在沟通还会有什么效果。--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3日 (五) 06:01 (UTC)
- 在下不想参与这事情,若是有人有兴趣讨论和编修请积极参与。--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3日 (五) 06:02 (UTC)
- 问题在于您自己参与了回退。如果您不想参与讨论,就更不要进行反复的回退。--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07 (UTC)
- 当然,只回退这一次。--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3日 (五) 16:00 (UTC)
- 问题在于您自己参与了回退。如果您不想参与讨论,就更不要进行反复的回退。--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07 (UTC)
- 这就是你所谓的讨论结果?另外不要张口IP用户闭口IP用户,你不是IP用户算我输。101.227.12.253(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18 (UTC)
- 没人让您在这里讨论。我是让您在WP:VPD开一个讨论,讨论这部分内容该从维基百科上删除,该放在上海市条目里,以及其他可能的处理方法。比如,把这部分内容转移到上海经济条目。--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0 (UTC)
- 没要在这讨论。这种上来就是如果怎样怎样就封禁,特别low。101.227.12.253(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3 (UTC)
- 所以大家把这一页翻过去,往前面看。维基百科没有最后期限,经过讨论得出共识以后再进行编辑也不迟。--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5 (UTC)
- 总是打压匿名用户(Lnnocentius看见没,跟我读匿名用户)的做法还没纠正过来怎么就翻过去啦?101.227.12.253(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8 (UTC)
- 我从来不歧视匿名用户。我自己在注册这个账户之前,做过一年的匿名用户。后来为了传图片,在commons注册。再后来有人说commons账户这边可以用,这才上了
贼船。话说回来,他只是觉得您的编辑不当,也同样没有任何歧视匿名用户的意思。在维基百科上有两条原则,一是对事不对人,二是善意推定。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问题为重,不要过分拘泥于“人”本身。--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30 (UTC)
- 我从来不歧视匿名用户。我自己在注册这个账户之前,做过一年的匿名用户。后来为了传图片,在commons注册。再后来有人说commons账户这边可以用,这才上了
- 总是打压匿名用户(Lnnocentius看见没,跟我读匿名用户)的做法还没纠正过来怎么就翻过去啦?101.227.12.253(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8 (UTC)
- 所以大家把这一页翻过去,往前面看。维基百科没有最后期限,经过讨论得出共识以后再进行编辑也不迟。--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5 (UTC)
- 没要在这讨论。这种上来就是如果怎样怎样就封禁,特别low。101.227.12.253(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3 (UTC)
- 没人让您在这里讨论。我是让您在WP:VPD开一个讨论,讨论这部分内容该从维基百科上删除,该放在上海市条目里,以及其他可能的处理方法。比如,把这部分内容转移到上海经济条目。--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日 (五) 06:20 (UTC)
118.171.88.9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台湾国际造船中的修订版本43403927,于2017年2月28日 (二) 10:05编辑,已警告
- 船中的修订版本43413497,于2017年3月1日 (三) 03:58编辑,已警告
-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的修订版本43433129,于2017年3月2日 (四) 12:41编辑,已警告
- 俄罗斯中的修订版本43460900,于2017年3月4日 (六) 09:51编辑,已警告
- 俄罗斯中的修订版本43460974,于2017年3月4日 (六) 09:57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4日 (六) 09:58 (UTC)
- 处理:封禁1日。--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4日 (六) 11:01 (UTC)
- 已发出最后警告,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4日 (六) 20:36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纯粹破坏。--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3月4日 (六) 20:58 (UTC)
- 不断创建符合G3的条目页面,警告无效。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5日 (日) 03:5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雾岛圣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5日 (日) 04:08 (UTC)
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江泽民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条目因引用库恩版江传达100次,正如有用户很早在讨论页谈到:据凤凰网亚洲周刊专访叶永烈:我和《江泽民传》的秘密, ‘这本书有官方色彩,库恩不懂中文丶仅在三次公开场合见过江泽民,没交谈过一句话,却写出约五十万字的《江泽民传》。实际担纲撰写这本书的叶永烈说,为了反击这股反华反共的逆流,必须在海外出版观点正确丶史实准确的一部《江泽民传》。北京方面的这一办公室负有对外宣传的责任,但是不能以官方的身份直接出面组织写作《江泽民传》,也不能向海外推出官方色彩的《江泽民传》。正好,美国库恩作为中国的友好人士,主动提出写一部英文的《江泽民传》,由美国的出版社出版’ 因此条目加上呼吁第三方来源的模板是完全合理的,但最近该用户又反复删除这样的模板,还毫无证据编造诬陷人。故再次在此举报。 长期来,在该条目有违WP:DISRUPTSIGNS方针提到的以下若干倾向:
- ‘偏激:持续编辑一个或一组条目以追求特定观点,尽管长期与其他编者背道而驰。偏激编辑不止添加材料;一些忙于扰乱性删除的偏激编者亦如是。例如重复删除其他编者加入的可靠来源。
- 不满Wikipedia:可供查证;无法举证来源、举证不符合百科全书的来源、扭曲可靠来源、或制造原创研究。
- 不乐见共识建立:
- a. 反复漠视其他编者的询问,要求阐释牵涉的编辑或反对编辑。
- b. 反复漠视其他编者对修订的解释。’
- 发现人:小莲庄处士 2017年3月5日 (日) 16:04 (UTC)
- 处理:
- 已发出最后警告。于多个条目移除维护模板,已警告多次,仍不理会继续移除。
- 发现人:Joshua Zhan ☎ 2017年3月5日 (日) 20:54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Ws227执行 封禁3天--Joshua Zhan ☎ 2017年3月6日 (一) 00:05 (UTC)
- 台湾军公教争议议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一再移除大量内容,警告无效。
- 发现人:Joshua Zhan ☎ 2017年3月6日 (一) 00:5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Iokseng执行 封禁一周--Joshua Zhan ☎ 2017年3月6日 (一) 00:59 (UTC)
Chinaistaiw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周子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
- 发现人: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6日 (一) 01:1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无限期--Joshua Zhan ☎ 2017年3月6日 (一) 01:28 (UTC)
- 王棕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一再添加明显破坏内容及移除大量内容,警告无效。
- 发现人:Joshua Zhan ☎ 2017年3月6日 (一) 08:01 (UTC)
- 处理:
- Template:美国连锁快餐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6日 (一) 14:06 (UTC)
- 处理:封禁一日。--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4:09 (UTC)
Neville W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
- 此人在条目讨论中不根据事实依据好好讨论,在“关于摩洛哥皇家货运航空的命名”中说“就那个暖城,喜欢搞原创的东西,讲也讲不听。”,“超越肉类公司名称问题”中“原来维基支持原创译名,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和“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这种无益于讨论结果的内容,把整个讨论弄得乌烟瘴气的。希望此人可以被警告,以后这样的情况可以被杜绝。--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08:35 (UTC)
- @Neville Wang: 先看看你的所作所为吧,不要上午做下午忘。。。--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49 (UTC)
- 发现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08:35 (UTC)
- 处理:
暖城2016-02-0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Lnnocentius: 木有搞错?我把温戈快运移动回温戈快运航空还有问题?看看Dragoon17cc移动了多少航空公司相关的条目?他的多少移动又是对的?--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17 (UTC)
- 不论谁对谁错,前几次的封禁都是针对您这样争议性移动条目的行为。长期编辑战,不代表谁的编辑是错误的。--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6日 (一) 16:18 (UTC)
- @Lnnocentius: 喂喂喂,说话是要讲道理的好吗?我加个航空两个字,变成温戈快运航空是破坏?这是开玩笑好嘛。。。--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20 (UTC)
- @Lnnocentius: 你自己去看一下被Dragoon17cc移动的石油航空服务公司、摩洛哥阿拉伯航空,到底是我现在移动的名字对呢?还是他移动的名字对呢?到底是谁在移动原因这一栏里清清楚楚写明白了呢?万事都是要讲道理的对吧?提报人也没这么提报的。。。没水平。。。--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25 (UTC)
- @Lnnocentius: 我才移动了两个你就提报,而且之前的封禁是因为编辑战的原因,同志啊,用不着这么着急吧,我要理发去了,你先想一下到底谁对谁错再说。--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31 (UTC)
- @Lnnocentius: 刚看到你上面回复,长期编辑战?第一,你看看Dragoon17cc是否被封禁;第二,你看看他移动写理由了吗?我写了吗?第三,你用谷歌搜索一下,谁用的名字可以搜到结果的,就上面我提到的例子吧。。。我现在知道这个回退次数规则,不会触犯编辑战的这个底线,你想清楚这三点,再来提报。如果这样乱提报的情况再次发生,下次我也将提报你,长长脑子吧,请记住哦。--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34 (UTC)
- 尝试解决争议。——Artoria2e5编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6日 (一) 16:35 (UTC)
- @Artoria2e5: 同意。我就是要说清楚这样的情况再发生,我就要提报@Lnnocentius:骚扰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51 (UTC)
- 不论谁对谁错,前几次的封禁都是针对您这样争议性移动条目的行为。长期编辑战,不代表谁的编辑是错误的。--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6日 (一) 16:18 (UTC)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6日 (一) 16:14 (UTC)
- 处理:
- Wikipedia:投票/2017年封禁方针条文存废投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游戏维基规则的投票专用真人傀儡。
- 发现人:Zhxy 519(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7:40 (UTC)
- 处理:经检查后在成为自动确认用户之前,该名用户所做出的50笔编辑,几乎都是在用户页面编辑以及WP:GAN、WP:DYKN、WP:FAC等评选出现,并且检查过滤器发现2013年7月14日触发11次刷编辑数、7月21日触发2次新用户投票、8月1日触发12次新用户投票,第51笔起出现对于特定用户进行支持,因此后符合WP:PUMPPRIME、WP:XS、WP:REPEATING、WP:CONNECTION、WP:ALWAYS、WP:OCUSE、WP:WITNESS等要点,情况类似上个月的投票账号User:Aassddff0011,因此 一望而知纯投票用户,并将该账号进行 不限期封禁。--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7日 (二) 03:13 (UTC)
CYCLOPSGAMBI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猩猩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该用户多次在此条目添加百度百科连结,已警告仍不理会。
- 发现人:Joshua Zhan ☎ 2017年3月6日 (一) 00:21 (UTC)
- 处理:
- 除这笔编辑暂不确定是否破坏外,绝大多数编辑都是在条目中先以破坏性方式删除或增加几个字(如把“普通田鼠”改为“普通田鼠鼠”),然后再恢复自己的破坏。其他几次编辑则都是增加不可靠来源。明显扰乱维基百科。 不限期封禁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7年3月7日 (二) 04:11 (UTC)
Q71418237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纯投票用户(疑似傀儡或真人傀儡):2011年4月16日开始编辑,至2011年6月6日完成51次编辑。此后的38次编辑中,共有23次编辑为参与不同投票项目,其余15次中:6次编辑自己用户页,4次编辑条目,3次留言他人用户页,2次为图片加上{{Promotional}}模版。因为用户近期参与投票的项目的前期讨论有本人参与,故回避使用本人管理员权限,请其他管理员确认和封禁。
- 发现人:菲菇@维基食用菌协会 2017年3月7日 (二) 03:35 (UTC)
- 处理:经检查后符合提报人所述,该名用户所近期的编辑符合WP:CAST、WP:PUMPPRIME、WP:XS、WP:REPEATING、WP:CONNECTION、WP:ALWAYS、WP:OCUSE、WP:WITNESS等要点,因此 一望而知纯投票用户,并将该账号进行 不限期封禁。--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7日 (二) 04:41 (UTC)
- 刘思希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无视最后警告,利用“182.239.109.4”及以上 IP地址 反复删除真实资料及佐证来源。
- 发现人:Iron Daruma(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0:3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7日 (二) 04:42 (UTC)
Outlook201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user:Outlook2017
- user:逆袭的天邪鬼
- user:Outlookxp
- 发现人:
- user:Outlook2017曾对新进用户表示“我是最新版的Outlook2017,很好奇您对旧版的Outlookxp有什么看法?”(1)
- 然而user:Outlook2017 被指为user:逆袭的天邪鬼的分身,但用户页未被机器人封禁?
- 怀疑 user:Outlook2017与user:逆袭的天邪鬼可能为同一人,喜欢跟踪新进用户?
- 怀疑 user:outlook2017与user:outlookxp或有可能是同一人,一个新版outlook2017?(outlook单机版只到2016),一个旧版outlookxp。两者用户名称相似,极易搞混。
- 请其他管理员详查,谢谢。—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4.24.35.60(对话|贡献)于2017年3月3日 (五) 00:42 (UTC)加入。
- 处理:已由管理员Lanwi1执行 不限期封禁 --N-C16(留言) 2017年3月7日 (二) 04:55 (UTC)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7年3月4日 (六)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 Jeesechi你又开玩笑了。----三石梁桂老(留言) 2017年3月4日 (六) 21:04 (UTC)
- 哈哈哈哈哈,看来Jessechi和我一样都爱在维基百科里面玩。虽然我们两个都是LTA,但是有一点区别:
我头上有两个角。我不破坏条目,尤其不会鬼祟破坏哦。[认真的,不开玩笑]--逆袭的天邪鬼(留言) 2017年3月5日 (日) 03:58 (UTC)
- 哈哈哈哈哈,看来Jessechi和我一样都爱在维基百科里面玩。虽然我们两个都是LTA,但是有一点区别:
- 铜锣湾总站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胡乱提出版权验证
- 发现人:my6B super(留言) 2017年3月7日 (二) 04:53 (UTC)
- 处理: 拒绝,请Samson2005君善意推定他人的行为,我稍微看了一下这个似乎是香港铁路大典的内容,我希望您亲自到WP:CV当中说明是复制该网站的内容并且采用CC-BY-SA授权,处理疑似侵权的管理员也会发现这件事而进行撤销疑似侵权的决定。--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7日 (二) 05:05 (UTC)
- 国道七号 (中华民国)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毫无根据的增加非计划单位公开发布的计划资料,并撤销已遭其他维基人回退的编辑。
- 发现人:Eric Deng(留言) 2017年3月7日 (二) 06:10 (UTC)
- 处理:
暖城2016-02-0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该用户认为user:Lnnocentius大脑尚未发育完全,已涉及人身攻击。
- @Neville Wang: 哟?我可是搜索了一下“大脑尚未发育完全”,整个页面都没有搜到,我也根本没有说过这个话。你有证据吗?没有的话,这就是乱提报,如果再有这样没有证据情况下的提报,我将提报你诬蔑,看清楚了哦。--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47 (UTC)
- (:)回应,Special:Diff/43503385:“长长脑子吧”,人身攻击无误。#ForeverLove I miss the pillow talk. 2017年3月7日 (二) 05:29 (UTC)
- “小孩子大概都是说完就忘吧,长脑子吗?不长。。。太可爱了!”,非人身攻击。—john doe 120(talk) 2017年3月7日 (二) 06:18 (UTC)
- (:)回应,Special:Diff/43503385:“长长脑子吧”,人身攻击无误。#ForeverLove I miss the pillow talk. 2017年3月7日 (二) 05:29 (UTC)
- @Neville Wang: 哟?我可是搜索了一下“大脑尚未发育完全”,整个页面都没有搜到,我也根本没有说过这个话。你有证据吗?没有的话,这就是乱提报,如果再有这样没有证据情况下的提报,我将提报你诬蔑,看清楚了哦。--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6日 (一) 16:47 (UTC)
- 发现人: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6日 (一) 16:43 (UTC)
- 处理:
- 首先,我不想在看到任何一方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如果要达成争论得解决,请双方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双方谁的理由能够足以说服他人,并且达成舆论这样才是根本解决之道。--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7日 (二) 06:29 (UTC)
Jimmyxin196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酒精中毒、宿醉]]
- 屡次加入广告内容
- 发现人:星巴克女王(❀教母改善计划) 2017年3月7日 (二) 05:51 (UTC)
- 处理:疑似WP:SPAMBOT,已由白河君不限期封禁。--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7日 (二) 08:15 (UTC)
- 恶意破坏大量条目。
- 发现人:小枫(留言) 2017年3月7日 (二) 13:45 (UTC)
- 处理:
- 周子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
- 发现人: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7日 (二) 14:57 (UTC)
- 处理: T.A Shirakawa 已封锁,期限为 1 周。-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7日 (二) 15:07 (UTC)
- User:Project Honor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与user:24.252.175.143相同用户,擅自修改其他用户页。
- 发现人: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8日 (三) 04:56 (UTC)
- 处理:
- 浮动ip,已请求保护页面。--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8日 (三) 04:59 (UTC)
- 经User:T.A Shirakawa检查后在成为自动确认用户之前,该名用户所做出的50笔编辑,几乎都是在用户页面编辑以及WP:GAN、WP:DYKN、WP:FAC等评选出现,并且检查过滤器发现2013年7月14日触发11次刷编辑数、7月21日触发2次新用户投票、8月1日触发12次新用户投票,第51笔起出现对于特定用户进行支持,因此后符合WP:PUMPPRIME、WP:XS、WP:REPEATING、WP:CONNECTION、WP:ALWAYS、WP:OCUSE、WP:WITNESS等要点。
- 发现人:Zhxy 519(留言) 2017年3月8日 (三) 03:59 (UTC)
- 处理: 驳回,根据最新一笔解封,尚需进一步观察。--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8日 (三) 05:34 (UTC)
- Komica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建议封锁该IP段
- 因为与被封禁的122.118.163.50疑似是同一个人!
- 发现人:Lily135(留言) 2017年3月8日 (三) 12:3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周 --N-C16(留言) 2017年3月9日 (四) 03:34 (UTC)
- 陈鸿文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连续破坏,警告后仍继续。
- 发现人:Tyanpong marshal※どうぞ よろしく 2017年3月8日 (三) 15:1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周 --N-C16(留言) 2017年3月9日 (四) 03:35 (UTC)
- User talk:Project Honor(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曾多次以不同ip对本人进行骚扰,每次都包含人身攻击及辱骂的字句,今次更在本人的用户讨论页面进行破坏。
- 发现人:Если хочешь знать цену жизни, спроси у покойника. (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05:29 (UTC)
- 处理:2600:8800:3308:6000:0:0:0:0/64网段 封禁一个月。--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10日 (五) 06:33 (UTC)
- User talk:IMJENRY(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张希爱
- 他已经准备好打官司了,我在这里先预祝他能够赢得诉讼……不过,既然要打官司,就不要继续在维基百科进行编辑了吧,以免打不赢。[开玩笑的]。正经话:在张希爱条目主张所有权,在条目和讨论页诉诸法律威胁。
- 发现人:逆袭的天邪鬼(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08:06 (UTC)
- 处理:
:(!)意见:你没有警告呀 囧rz...--1233|联系我 2017年3月10日 (五) 08:32 (UTC)
Matthewismybf(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周子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S.K 234 2017年3月9日 (四) 11:15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3:34 (UTC)
- CU已确认。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08:4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3:55 (UTC)
- 娱乐音乐赞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CU已确认。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08:4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3:56 (UTC)
- 娱乐音乐赞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CU已确认。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08:4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3:56 (UTC)
- 持续建立侵权页面!
- 发现人:Lily135(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09:24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周--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3:57 (UTC)
- 已发出最后警告。 一望而知为special:contributions/39.12.13.28。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10日 (五) 08:48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 周--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3:58 (UTC)
Antiyolth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朴槿惠弹劾案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1:02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16:09 (UTC)
- 张希爱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1.台湾女艺人张希爱之维基页面由自家公司禾田四季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料版权维护,维基页面虽可任何人提出主张编辑,然却不该对别人辛苦维护之页面擅自变更不实,毁谤,亦或刻意转接不相干之连结,ID:IMJENRY宣称以消歧义之名,屡次刻意于张希爱页面连结至大陆男艺人张瑞涵之连结,经屡次删除仍旧为之实属恶意破坏该张希爱页面,禾田四季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无同意或授权他人转嫁连结。
2.维基百科是否该就此重新调整搜寻?让搜寻张瑞涵就转往该大陆籍男性艺人页面
- 发现人:翁何文(留言) 2017年3月10日 (五) 08:29 (UTC)
- 处理:不是破坏,不予处理。如要在维基百科编辑,请了解维基百科方针、维基百科版权协议和维基百科服务器所在地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法律。Bluedeck 2017年3月10日 (五) 20:36 (UTC)
- 刘晋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人身攻击
- 发现人:--脳補。◕‿◕。讨论 2017年3月11日 (六) 03:0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个月--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0:59 (UTC)
- 新北市立正德国民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09:4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1:00 (UTC)
- 桃园市私立至善高级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显而易见User:Sisi101liu的魁儡,未公开账户间的关系。违反傀儡:“以多于一个账号贡献同一个条目。”。
- 发现人: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02:5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1:00 (UTC)
- 交通部公路总局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解封后持续繁简破坏,且加入明显不实内容。
- 发现人:LHD(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06:04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周--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1:01 (UTC)
- 王添灯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屡次任意删改可靠来源内容[7][8],加入不相干叙述。,屡次回退[9]多人编辑页面。
- 张慕陶 (湖北)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任意删改内容[10]。
- 彭孟缉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任意回退[11]
- 二二八事件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任意回退[12]
- 发现人:wc721(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6:53 AM (UTC) 2017年3月13日 (一) 2:44 PM (UTC) 更新
—以上未加入日期时间的留言是于2017年3月12日 (日) 08:42 (UTC)之前加入的。
- 春花望露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幸福来了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无故清除及加入不实内容。
- 发现人:Naturenice(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03:52 (UTC)
- 处理:
- (:)回应:管理员竟然无视我的申请!!!--Naturenice(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2:01 (UTC)
- Naturenice君您好,由于条目没有提供可供查证以及可靠来源,加上条目过度原创研究以及违反中立的观点的倾向,因此无法断定这位用户对于这两个条目内容的是否为鬼崇破坏作出判断,加上每个人的擅长的领域不同,不是每位用户都能够对于该类型的条目作出第一时间的判断。另外,在维基百科难免与其他用户之间打交道,在过程当中难免会发生一些观点不同的情况,任何时刻都必须善意推定他人的行为,保持冷静并且思考问题解决的方式,请试着与对方进行沟通,并且说服他人并且达成共识,我认为这样的作法会比起封禁来的有效,毕竟封禁并非惩罚他人的手段,希望Naturenice君能够理解。--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12日 (日) 16:03 (UTC)
- (:)回应:管理员竟然无视我的申请!!!--Naturenice(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2:01 (UTC)
- 纯破坏用户,封禁中[16]仍不断转换 IP 地址如以下:[17]、[18]、[19]、[20]、[21]、[22]、[23]、[24]等,破坏多个条目,即使发了最后警告亦无效。
- 发现人:Iron Daruma(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6:19 (UTC)
- 处理:确认是WP:SM进行网段破坏,并将14.0.180.0/32进行网段封禁 封禁一星期,如果还有其他网段持续出现破坏情形请继续提报,谢谢您的合作。--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12日 (日) 17:56 (UTC)
- Category:宗教改革人物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请参照category:宗教改革人物的日文版与英文版。
- 发现人:49.215.113.125(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00:30 (UTC)
- 处理: 拒绝,报复性提报。--Lanwi1(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03:17 (UTC)
- 请注意这IP段是Jessechi惯用的。Jessechi别闹了,宗教改革人物又不限于基督新教,你之前乱加[25]分类。约翰内斯·斯图尔姆等人也不是宗教改革者,英文条目也没加这分类,结果被你乱加。--Outlookxp(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01:36 (UTC)
203.218.61.6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连续创建四个无意义条目
- 发现人:叶又嘉(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17:22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天7小时;封禁时间:2017-03-13 17:38:30 (UTC);封禁理由为“破坏”。--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1:06 (UTC)
- 欧内斯特·海明威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多次被警告及被管理员封锁,仍在破坏
- 发现人:虽不能至(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13:52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2年;封禁时间:2017-03-13 17:35:12 (UTC);封禁理由为“{{Schoolblock}}:多次进行WP:VOA的学校IP”。--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1:07 (UTC)
- 义云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3日 (一) 08:08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13 08:34:41 (UTC);封禁理由为“纯破坏用户”。--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1:11 (UTC)
- 义云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
- 发现人:Lily135(留言) 2017年3月13日 (一) 08:05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13 08:34:41 (UTC);封禁理由为“纯破坏用户”。--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1:12 (UTC)
- 已发出最后警告。于江泽民相关页面作出破坏 / 资料审查。
- 发现人:1233|联系我 2017年3月13日 (一) 03:46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13 08:42:53 (UTC);封禁理由为“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以及未与他人沟通进行破坏行为”。--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1:14 (UTC)
- 奔跑吧兄弟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加入被回退的“网友俗称 山寨版 Running man 多次与正版比较后令人失望”一句
- 发现人:苞米(☎) 2017年3月12日 (日) 20:33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13 08:38:21 (UTC);封禁理由为“破坏:屡次在条目增加无意义的文字”。--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1:15 (UTC)
- 详见贡献列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Koala0090(留言) 2017年3月12日 (日) 14:15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12 15:42:19 (UTC);封禁理由为“纯破坏用户”。--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1:17 (UTC)
- 美国总统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用户,无视警告。
- 发现人: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3日 (一) 04:2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13 08:40:01 (UTC);封禁理由为“纯破坏用户”。--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03:36 (UTC)
- User:Panzer VI-II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无理由破坏本人用户页。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13日 (一) 13:30 (UTC) - 处理:只有一次,尚不构成进行中的破坏。请予以警告。如果需要,可以申请任意时长的用户页的半保护。Bluedeck 2017年3月14日 (二) 05:37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羞耻 (电视剧)中的修订版本43611708,于2017年3月14日 (二) 11:05编辑,已警告
- 羞耻 (电视剧)中的修订版本43611827,于2017年3月14日 (二) 11:17编辑,已警告
- 羞耻 (电视剧)中的修订版本43611969,于2017年3月14日 (二) 11:34编辑,已警告
- 羞耻 (电视剧)中的修订版本43611996,于2017年3月14日 (二) 11:37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羞耻 (电视剧)中的修订版本43612017,于2017年3月14日 (二) 11:40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14日 (二) 11:40 (UTC)
- 处理:
- 简繁破坏,创建不当页面,请垂注。
- 发现人:Koala0090(留言) 2017年3月14日 (二) 15:13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ntigng执行 封禁1天;封禁时间:2017-03-14 15:18:20 (UTC);封禁理由为“WP:KAGE”。--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4日 (二) 23:04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古灵精探中的修订版本43622177,于2017年3月15日 (三) 08:15编辑,已警告
- 古灵精探中的修订版本43622195,于2017年3月15日 (三) 08:17编辑,已警告
- 古灵精探中的修订版本43622244,于2017年3月15日 (三) 08:21编辑,已警告
- 古灵精探中的修订版本43622283,于2017年3月15日 (三) 08:23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古灵精探中的修订版本43622297,于2017年3月15日 (三) 08:25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15日 (三) 08:28 (UTC)
- 处理:
- 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卖。外。挂。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15日 (三) 11:4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echyan执行 封禁2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5日 (三) 11:58 (UTC)
- 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在多个条目中添加贩卖外挂的信息。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5日 (三) 12:01 (UTC)
- 处理:/24段封禁一个月。--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15日 (三) 12:42 (UTC)
- 绝对武力Online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多个游戏条目中加入“卖外挂”的宣传内容
- 发现人:Если хочешь знать цену жизни, спроси у покойника. (留言) 2017年3月15日 (三) 10:1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4天;封禁时间:2017-03-15 14:51:21 (UTC);封禁理由为“散发广告或宣传”。--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5日 (三) 23:24 (UTC)
Hong kong is my hom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User talk:Tigerzeng(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无理据指控本人“删改他人言论”,实际上本人没有任何改动他人留言的编辑。多次政治施压本人,指控本人为专制者和网络审查者。我此前删除了该用户参与编辑的方元中一段宣传性内容,此后该用户加回内容,而我亦未再继续删除。
- 发现人:Tiger(留言)DDL是第一生产力 2017年3月15日 (三) 13:30 (UTC)
- I complain TigerZeng who often delete other contributors' texts, I and other contributors are very angry. I do not know what is his standard to judge, delete or cut a text. We do not know what kind of qualification he has to edit and delete other contributors' texts. What he has done is unfair to other contributors when he deleted without asking and discussing with them. We dislike any kind of examine. He has no right to do this.--—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2017年3月15日 (三) 21:37(对话|贡献)于Hong kong is my home加入。
- 网名Tigerzenng的人经常擅自删改其他人撰写的条目,按照自已的喜好同政治观点删减,变相扼杀言论自由,对维基的言论自由原则造成极大危害!请尽快阻止这种恶意行为。
- 已有多人对Tigerzeng的删改行为提出抗议,但他持续做,而且针对投诉过他的人,不断删改,造成骚扰,已成为一种网络欺凌和勒索。
- 强烈要求制止Tigerzeng的恶意破坏行为。
- ~~~hong kong is my home--—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Hong kong is my home(对话|贡献)于2017年3月15日 (三) 22:23加入。
- 处理:已由管理员Techyan执行 封禁1天;封禁时间:2017-03-15 14:53:46 (UTC);封禁理由为“涉嫌扰乱、拒绝与他人沟通、添加广告宣传内容 (TW)”。--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5日 (三) 23:26 (UTC)
拒绝。沟通仍不充分。如果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仍继续拒绝善意推定、加入广告宣传内容并拒绝使用中文沟通,请回报。--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15日 (三) 14:02 (UTC)
- 国立台湾大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于昨日开始发动编辑战
- 发现人:Sweater(留言) 2017年3月15日 (三) 03:16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2年;封禁时间:2017-03-15 03:55:54 (UTC);封禁理由为“{{Schoolblock}}:经查贡献TANet所属国立海洋大学IP进行破坏,进行学校IP封锁”。--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5日 (三) 23:31 (UTC)
- 耐克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个IP破坏,上面那个只是最多的那个。抱歉之前未有提报。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16日 (四) 05:16 (UTC)
- 处理:2001:288:B001:55:0:0:0:0/128全网段 封禁一星期。--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16日 (四) 08:43 (UTC)
- 高雄市区铁路地下化计划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添加虚构的未来改建计划,台南市区铁路地下化计划、屏东线、彰化市铁路高架化计划、台铁都会区捷运化桃园段地下化计划均遭破坏。
- 发现人:Su Zhe(留言) 2017年3月16日 (四) 05:55 (UTC)
- 处理: 封禁一个月。--T.A Shirakawa(Talk - Mail) 2017年3月16日 (四) 08:44 (UTC)
- 动漫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替换大量内容为“卡通”单词。
- 发现人:Dargasea 2017年3月16日 (四) 05:1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浅蓝雪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6日 (四) 08:50 (UTC)
- 不断加入不实内容,警告无效。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8日 (六) 06:08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Jimmy Xu执行 封禁1天7小时。--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3月18日 (六) 06:41 (UTC)
Matt Smith(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江美仪中的修订版本43659848,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1:51编辑,已警告
- 江美仪中的修订版本43659957,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1:55编辑,已警告
- 江美仪中的修订版本43660092,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1:59编辑,已警告
- 江美仪中的修订版本43660308,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2:07编辑,已警告
- 江美仪中的修订版本43660359,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2:09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18日 (六) 12:1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ntigng执行 封禁12小时。--S.K 234 2017年3月18日 (六) 13:36 (UTC)
- 纯破坏用户,封禁中[29]仍不断转换 IP 地址(疑为手提电话)如以下:[30]、[31]、[32]等,破坏多个条目(常被破坏:黄碧莲、黄恺怡、林希灵、余德丞和中华小姐环球大赛等),即使发了最后警告亦无效。而且该用户亦已被管理员T.A Shirakawa确认为“WP:SM进行网段破坏”,并曾将“14.0.180.0/32网段”封禁一星期。
- 发现人:Iron Daruma(留言) 2017年3月18日 (六) 16:23 (UTC)
- 处理: 14.0.128.0/17封禁一周。--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18日 (六) 17:15 (UTC)
- User talk:Project Honor(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再次反复地在本人的用户讨论页面骚扰本人。
- 发现人:Если хочешь знать цену жизни, спроси у покойника. (留言) 2017年3月18日 (六) 04:22 (UTC)
- 处理:软封禁一周。--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8日 (六) 05:01 (UTC)
- /64段被全域封禁至3月25日。--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18日 (六) 21:09 (UTC)
- @Antigng:帮忙把不雅用词的编辑码掉。-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18日 (六) 17:05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人生马戏团中的修订版本43663897,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6:43编辑,已警告
- 人生马戏团中的修订版本43663928,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6:48编辑,已警告
- 人生马戏团中的修订版本43663936,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6:48编辑,已警告
- 人生马戏团中的修订版本43663992,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6:52编辑,已警告
- 人生马戏团中的修订版本43664023,于2017年3月18日 (六) 16:55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18日 (六) 16:56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echyan执行 封禁1天7小时-- Willy1018(留言) 2017年3月18日 (六) 21:22 (UTC)
- 台中捷运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台中捷运绿线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Template:台中捷运绿线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一望而知WP:110.29,另因台中捷运已多次遭到破坏,将申请半保护。
- 发现人:-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19日 (日) 10:1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30天;封禁时间:2017-03-19 11:18:17 (UTC);封禁理由为“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WP:110.29”。--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19日 (日) 11:50 (UTC)
-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更改他人留言。要是所有浮动IP都能更改其他IP的留言,整个维基就全乱了。请注册一个账户。--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39 (UTC)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39 (UTC)
- 处理:拒绝,通过网段信息可以很容易验证两个匿名用户的关联性,CU就是这么做的。应该警告的是您,您没有权利修改他人的留言。在维基百科上,用户有权不进行注册。--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1 (UTC)
- 请先证明了关联性再说。顺带,也请证明此段没有注册用户,以证明匿名用户没有违反傀儡方针。--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3 (UTC)
- 善意推定原则告诉您,举证的责任在您。如果您不能证明用户具有恶意,那么您必须从善意的角度推测用户的行为。--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6 (UTC)
- 删除和更改他人留言是明显属于破坏方针的行为。根据善意推定指引,本指引并不要求用户看到一些明显不怀善意的行为(例如蓄意破坏)也要继续善意推定。--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52 (UTC)
- WP:VAND:“破坏是指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既然两个IP同为台湾移动所有,同样属于同一个网段,您应该清楚移动网络的IP跳动是非常频繁的。我当年是IP用户的时候,就经常在Special:用户贡献/114.81.255.37、Special:用户贡献/114.81.255.40、Special:用户贡献/114.81.255.41之间跳动。所以有很大的可能两个IP为同一用户所拥有。既然您不能够确证两个匿名用户 不相关,那么您自然证明不了后者是在“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那末,他的行为就不符合WP:VAND的定义。在这种情况下,以接近编辑战的方法回退这种操作,更是错上加错。--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58 (UTC)
- 最后一段不同我还能认为是同一人物,第二段不同账户不同的实例数不胜数(恕我直言,101.*.*.*这一段含有维基百科所有1/256的IP用户,您认为维基百科的匿名用户少于256个?)。--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01 (UTC)
- 这件事情的核心逻辑不在于我能否 已确认两用户存在任何关联,而在于您不能 不相关两个用户。在不确定他人动机的情形下,您必须遵守善意推定原则,就像法律上的无罪推定原则那样,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有罪,哪怕他真的做出了犯罪行为,也不能定罪。--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09 (UTC)
- 看到两个不同的用户名(IP也是用户名的一种,不是吗),基于正常思维在下自然会推定两者是不同的用户。就像Antigng和Lnnocentius两个用户名,如果我看到Lnnocentius更改了Antigng的留言,我也自然会认为Lnnocentius的行为是破坏。既然匿名用户应当享受注册用户同样的权利,这时的推定也应当按照注册用户的逻辑考虑。--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6 (UTC)
- IP和用户名不同,IP和用户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尤其是使用移动网络的匿名用户。“匿名用户应当享受注册用户同样的权利”,所以匿名用户当然有编辑自己的留言的权利。--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9 (UTC)
-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在方针中加入类似"匿名用户可以(或者不可以)任意修改其他匿名用户的留言"的说明?这样做又会有什么问题出现?既然您也无法证明两个用户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22 (UTC)
- 不需要。TPG本来没有问题,它禁止的是修改他人的留言。问题在于您得证明是一个人修改了另一个人的留言。“那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四个字,善意推定。--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28 (UTC)
- 善。即使是大幅度修改留言的内容,歪曲其中的意思;即使是不属于一个网段,我们也应该考虑其坐飞机从大陆飞到朝鲜的可能性,而使用善意推定方针。请问您认为这可以得到社群的共识吗?--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32 (UTC)
- 不属于同一网段,要看情况。这里举两个极端情形:如果两个匿名用户的编辑差了一天,而后一位声称了他真的坐了飞机出了差,您当然应当善意推定他没有在撒谎,如果您不能够证明他在撒谎的话。反之,如果两个IP地址的编辑出现数量级为分钟的交错,而它们又不是动态IP/开放代理服务器,且地理位置相距甚远,这时自然就没有可能性两个IP为一个用户所拥有。--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0 (UTC)
- 私人VPN呀?国内自己掏钱翻墙编辑维基的编辑我想也是有很多的。随时换接口也是非常正常的行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2 (UTC)
- 都说了要排除掉代理服务器了。比如一个乌鲁木齐电信的IP和一个台湾中华电信的IP,隔15分钟分别编辑一次,然后后者修改了前者的留言。--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4 (UTC)
- 抱歉没仔细看...但是我只是想举个例子而已。若是希望,用户很轻易就能绕过您的“极端情况”进行骚扰和破坏而因为善意推定而无法处置。--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7 (UTC)
- 在维基百科上钻空子不要太容易哦,换个浏览器,开了高度匿名代理,轻松绕过用户查核毫无压力。像真人傀儡、拉票,站外证据掩藏的好一点,那么谁都没办法。但是终究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不是为了堵死所有可能的漏洞制定的,更不会为了堵死所有的漏洞而滥处理、误处理。--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54 (UTC)
- 抱歉没仔细看...但是我只是想举个例子而已。若是希望,用户很轻易就能绕过您的“极端情况”进行骚扰和破坏而因为善意推定而无法处置。--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7 (UTC)
- 都说了要排除掉代理服务器了。比如一个乌鲁木齐电信的IP和一个台湾中华电信的IP,隔15分钟分别编辑一次,然后后者修改了前者的留言。--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4 (UTC)
- 我是觉得,要么把这些东西拿到共识写入方针,要么一刀切死,不允许更改其他地址的留言。若是不写下的话,今后还继续发生这种事情的可能性太大了。--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4 (UTC)
- 维基百科向来是精细化管理,从来就不是一刀切的地方,这是剥夺匿名用户修改自己留言的权利。--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7 (UTC)
- 我的建议如下,不禁止IP用户修改其他IP的留言,但是不应该修改签名,而是在原先的签名后再加签名,以正试听。--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51 (UTC)
- 善。即使是大幅度修改留言的内容,歪曲其中的意思;即使是不属于一个网段,我们也应该考虑其坐飞机从大陆飞到朝鲜的可能性,而使用善意推定方针。请问您认为这可以得到社群的共识吗?--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32 (UTC)
- 不需要。TPG本来没有问题,它禁止的是修改他人的留言。问题在于您得证明是一个人修改了另一个人的留言。“那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四个字,善意推定。--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28 (UTC)
-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在方针中加入类似"匿名用户可以(或者不可以)任意修改其他匿名用户的留言"的说明?这样做又会有什么问题出现?既然您也无法证明两个用户为同一人,那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22 (UTC)
- IP和用户名不同,IP和用户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尤其是使用移动网络的匿名用户。“匿名用户应当享受注册用户同样的权利”,所以匿名用户当然有编辑自己的留言的权利。--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9 (UTC)
- 其实觉得这个话题应该再多讨论一些,有关如何证明浮动IP是同一用户。--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8 (UTC)
- 看到两个不同的用户名(IP也是用户名的一种,不是吗),基于正常思维在下自然会推定两者是不同的用户。就像Antigng和Lnnocentius两个用户名,如果我看到Lnnocentius更改了Antigng的留言,我也自然会认为Lnnocentius的行为是破坏。既然匿名用户应当享受注册用户同样的权利,这时的推定也应当按照注册用户的逻辑考虑。--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6 (UTC)
- 这件事情的核心逻辑不在于我能否 已确认两用户存在任何关联,而在于您不能 不相关两个用户。在不确定他人动机的情形下,您必须遵守善意推定原则,就像法律上的无罪推定原则那样,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确实有罪,哪怕他真的做出了犯罪行为,也不能定罪。--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09 (UTC)
- 最后一段不同我还能认为是同一人物,第二段不同账户不同的实例数不胜数(恕我直言,101.*.*.*这一段含有维基百科所有1/256的IP用户,您认为维基百科的匿名用户少于256个?)。--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5:01 (UTC)
- WP:VAND:“破坏是指通过增删或修改内容,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既然两个IP同为台湾移动所有,同样属于同一个网段,您应该清楚移动网络的IP跳动是非常频繁的。我当年是IP用户的时候,就经常在Special:用户贡献/114.81.255.37、Special:用户贡献/114.81.255.40、Special:用户贡献/114.81.255.41之间跳动。所以有很大的可能两个IP为同一用户所拥有。既然您不能够确证两个匿名用户 不相关,那么您自然证明不了后者是在“故意危害维基百科的完整性与正确性”,那末,他的行为就不符合WP:VAND的定义。在这种情况下,以接近编辑战的方法回退这种操作,更是错上加错。--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58 (UTC)
- 删除和更改他人留言是明显属于破坏方针的行为。根据善意推定指引,本指引并不要求用户看到一些明显不怀善意的行为(例如蓄意破坏)也要继续善意推定。--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52 (UTC)
- 善意推定原则告诉您,举证的责任在您。如果您不能证明用户具有恶意,那么您必须从善意的角度推测用户的行为。--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6 (UTC)
- 用户查核不是实时的,到发现冒名顶替篡改他人留言的时候可能为时已晚(回Antigng),CU出于隐私政策无权查核IP用户与注册用户的关联性(回Innocentius)。--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9日 (日) 14:56 (UTC)
- 因为为时已晚,所以可以不受编辑战的限制,这是错误的。编辑战方针指出,受豁免的情形包括回退明显破坏、回退明显违反的内容(诽谤、侵权、儿童色情),然而现在一样都不符合。--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06 (UTC)
- 篡改他人留言内容或签名不算破坏吗 囧rz...--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1 (UTC)
- 问题是您没法证明“他人”啊。如果那两个匿名用户是一个人,只不过是IP地址变了呢?--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2 (UTC)
- 既然IP不一样难道不应该先认为两个IP不是同一个人而非两个不同的IP是同一个人吗,一个IP端可以覆盖一大片区域,可能存在上千甚至上万人使用同一IP段编辑的可能(论点又死亡循环了吗 [开玩笑的])。--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9日 (日) 15:29 (UTC)
- 不应该。因为这样与善意推定的原则是矛盾的。正如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不能一上来就假定某个注册用户是真人傀儡那样。--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31 (UTC)
- 对此行为是否也应适用于善意推定指引持保留态度。--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2 (UTC)
- “除非有明确的证据,不然应假定致力于这个计划的人们在试图帮助这个计划,并非在伤害这个计划。”我看不出不适用性在何处。--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9 (UTC)
- 对此行为是否也应适用于善意推定指引持保留态度。--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9日 (日) 15:42 (UTC)
- 不应该。因为这样与善意推定的原则是矛盾的。正如在没有证据的情形下,不能一上来就假定某个注册用户是真人傀儡那样。--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31 (UTC)
- 既然IP不一样难道不应该先认为两个IP不是同一个人而非两个不同的IP是同一个人吗,一个IP端可以覆盖一大片区域,可能存在上千甚至上万人使用同一IP段编辑的可能(论点又死亡循环了吗 [开玩笑的])。--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9日 (日) 15:29 (UTC)
- 问题是您没法证明“他人”啊。如果那两个匿名用户是一个人,只不过是IP地址变了呢?--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2 (UTC)
- 篡改他人留言内容或签名不算破坏吗 囧rz...--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19日 (日) 15:11 (UTC)
- 善哉,我只是在为了自己的利益和理由歪曲方针而已[开玩笑的]。--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58 (UTC)
- 查核员有权查IP和用户之间的关系吧,只不过不能公布于众。——꧁༺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33 (UTC)
- 因为为时已晚,所以可以不受编辑战的限制,这是错误的。编辑战方针指出,受豁免的情形包括回退明显破坏、回退明显违反的内容(诽谤、侵权、儿童色情),然而现在一样都不符合。--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5:06 (UTC)
- 请先证明了关联性再说。顺带,也请证明此段没有注册用户,以证明匿名用户没有违反傀儡方针。--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3 (UTC)
- 绿茶婊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绿茶婊加入缺乏来源的内容,张贴身份不明人士的大头照[33],且没有提供任何来源,有诽谤别人情况,并于警告后再次张贴,因此应考虑删除无关条目的图片[34]。今天不理第四级警告,在丑闻加入没有来源指他人卖淫的诽谤内容[35]。
- 发现人:Thomas.Lu(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6:23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1:24 (UTC)
- 简繁变动,移除参考来源,并多次进行人身攻击。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2:59 (UTC)
- 处理:封禁一周。--Outlookxp(留言) 2017年3月20日 (一) 03:07 (UTC)
- Wikipedia:VIP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按WP:DUCK,惶心。终于可以到VIP报告有人破坏VIP了。[开玩笑的]
- 发现人:Artoria2e5编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20日 (一) 03:12 (UTC)
- 傀儡——Artoria2e5编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20日 (一) 03:23 (UTC)
- 用户查核魔力8球说:、、惶心(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戴林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29 (UTC)
- 处理:220.109君和42.113君各自实施7日的查封。VIP页面实施2日编辑半保护(per RFPP)。Bluedeck 2017年3月20日 (一) 03:30 (UTC)
- 醋酸环丙孕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酉奈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傀儡破坏。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37 (UTC)
- 韩国公共代理,建议永久封禁。--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44 (UTC)
- 引用一下:没用的sb 我的VPN有132个服务器 谁叫你们鼠目寸光——Artoria2e5编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20日 (一) 03:53 (UTC)
- 又是哪国的?——Artoria2e5编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20日 (一) 03:58 (UTC)
- JAP 囧rz...--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4:40 (UTC)
- 复制网站界面,其中包含网络小说,应行RD处理。——Artoria2e5编 保持讨论完整,直接{{ping}}我回复。 2017年3月20日 (一) 03:45 (UTC)
- 有可能是open proxy,懂这方面的看看吧?此外一般来说IP不适用永久封禁。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0日 (一) 04:41 (UTC)
- 洋葱头都全封掉了,Azure、AWS、Conoha之类vps机房的难道不应该也全部封掉吗?--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4:48 (UTC)
- 除了tools lab的ip,一般都只是封一两年这样,不会永久的。 --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0日 (一) 06:19 (UTC)
- 洋葱头都全封掉了,Azure、AWS、Conoha之类vps机房的难道不应该也全部封掉吗?--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4:48 (UTC)
- 韩国公共代理,建议永久封禁。--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44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Wong128hk执行 封禁一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4:49 (UTC)
- 封禁解除后再次继续破坏。
- 发现人:S.K 234 2017年3月20日 (一) 05:55 (UTC)
- 处理:由Antigng封锁2周。-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20日 (一) 06:23 (UTC)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下面的傀儡。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33 (UTC)
- 处理:183.88君实施
7日查封。Bluedeck 2017年3月20日 (一) 03:34 (UTC)- 泰国公共代理,建议永久封禁。--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35 (UTC)
- 似乎确实是个代理,不过即使是代理也不使用永久封禁的,转而采用一年的封禁。Bluedeck 2017年3月20日 (一) 07:53 (UTC)
- 泰国公共代理,建议永久封禁。--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35 (UTC)
- 添加不实内容,与14.0.180.254行为相同,疑似傀儡IP。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9:07 (UTC)
- 处理:
- 傀儡破坏。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3:59 (UTC)
- 波黑开放代理。--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0日 (一) 09:10 (UTC)
- 处理:
Lnnocentiu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Wikipedia:当前的破坏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言辞人身攻击,强制他人注册账号参与
- 发现人:101.15.129.214(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30 (UTC)
- 处理: 拒绝。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20日 (一) 15:15 (UTC)
- 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再未继续进行讨论状态下,径自宣布讨论未完结,并以此为由持续编辑战,有违诚信协商原则(duty to bargain),是显著的不良讨论态度,对社群讨论氛围造成破坏
- 发现人:101.15.132.221(留言) 2017年3月18日 (六) 14:53 (UTC)
- 处理: 拒绝。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20日 (一) 15:16 (UTC)
- 未见有该原则的相关方针和指引。#ForeverLove I miss the pillow talk. 2017年3月19日 (日) 12:50 (UTC)
- 提报范畴WP:TALKDONTREVERT/WP:TPG,违反该诚信协商原则等同未进行友好的交流
- 另Topic:Tmuzq0cnl22je3sy中该用户涉及WP:CIV
- 参与编辑战则是页面保护的缘由,无法辩解
--101.12.225.46(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08 (UTC)
- 提报IP明显是用户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以伪造民意,您若是还有作为一个人的最低限的勇气,就请正当的用账户来进行编辑。--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16 (UTC)
- 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来源请求],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您必须做到善意推定。--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4 (UTC)
- 很好,明知用户核查无法证明IP与注册用户的关系,这让人去哪里找证据。不过我撤回我上面说的话。--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5 (UTC)
- 有证据就有指控,没证据就不允许指控,很简单一件事情。--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50 (UTC)
- 很好,明知用户核查无法证明IP与注册用户的关系,这让人去哪里找证据。不过我撤回我上面说的话。--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5 (UTC)
- 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来源请求],在无证据的情况下您必须做到善意推定。--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19日 (日) 14:44 (UTC)
- 提报IP明显是用户在非登入状态下进行编辑以误导他人以伪造民意,您若是还有作为一个人的最低限的勇气,就请正当的用账户来进行编辑。--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19日 (日) 14:16 (UTC)
A091800472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疑似WP:KAGE。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21日 (二) 15:28 (UTC)
- 处理:拒绝,匿名用户的生命周期没这么长。--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1日 (二) 16:19 (UTC)
- 就是影武者,可最后一次编辑已经是3月18日。对于一个浮动IP,如果不是即时封禁,即使无限期封禁也没意义。--逆袭的天邪鬼(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06:21 (UTC)
Targer2ta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洪育府
- 一直加入多余说明情节,管理员已经改动,他又增加外部链接,意图广告化
- 发现人:Targer2tai(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12:29 (UTC)
- 处理:
- 林仕翊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创立恶作剧条目。
- 发现人: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22日 (三) 14:06 (UTC)
- 处理: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幺半群中的修订版本43711616,于2017年3月22日 (三) 14:08编辑,已警告
- 幺半群中的修订版本43711655,于2017年3月22日 (三) 14:11编辑,已警告
- 幺半群中的修订版本43711661,于2017年3月22日 (三) 14:12编辑,已警告
- 幺半群中的修订版本43711669,于2017年3月22日 (三) 14:12编辑,已警告
- 幺半群中的修订版本43711676,于2017年3月22日 (三) 14:13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22日 (三) 14:16 (UTC)
- 处理:
- 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22日 (三) 09:25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T执行 不限期封禁。--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3日 (四) 01:11 (UTC)
N.A.
- 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增补VPO的签名: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2日 (三) 07:44 (UTC))
- 多名IP用户就一则讨论串的归属(VPN/VPO/存档)发生冲突,可能构成编辑战。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1日 (二) 08:45 (UTC)
- 处理:113.116君已由管理员 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1年。#ForeverLove I miss the pillow talk. 2017年3月23日 (四) 02:42 (UTC)
- Wikipedia:互助客栈/消息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在保护页面继续编辑战,基于编辑立场的一致疑似在未保护页面使用IP继续其他编辑战并删除有签名的留言,现已回退。
- 发现人:61.224.0.151(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07:36 (UTC)
- 处理:显然不属于破坏,恢复到被破坏页面至被破坏前状态。#ForeverLove I miss the pillow talk. 2017年3月23日 (四) 02:40 (UTC)
- User:FRDian(ForeverLove)不是管理员。—john doe 120(talk) 2017年3月23日 (四) 02:58 (UTC)
- Excuse me?——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7年3月22日 (三) 12:59 (UTC)
- 洪育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一再私下修改各种连结与取消参考文献,建议此条目暂时停止编辑。
- 发现人:Targer2tai(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17:11 (UTC)
- 处理:@Dna1108、Targer2tai:都不是破坏。请善用讨论页,以理服人,文明理性地解释为什么不能加一堆连结。不要动不动就“私下修改”、“恶意破坏”然后来“举报”。--逆袭的天邪鬼(留言) 2017年3月23日 (四) 03:12 (UTC)
- 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23日 (四) 11:48 (UTC) - 处理:
- WP:麻将繁简。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3日 (四) 13:1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S.K 234 2017年3月23日 (四) 13:52 (UTC)
- 台中市私立致用高级中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恶搞校长名字、不断在杰出校友一节加入“荣升英雄联盟大师”这种明显非百科内容。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3日 (四) 01:52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浅蓝雪执行 封禁1周--S.K 234 2017年3月23日 (四) 13:52 (UTC)
- 不恰当使用多重账号。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23日 (四) 12:5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N-C16(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1:21 (UTC)
- CU确认为CienWang的傀儡。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23日 (四) 12:4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N-C16(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1:21 (UTC)
Anguscheu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不恰当使用多重账号。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23日 (四) 12:52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N-C16(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1:22 (UTC)
- 米埔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多次恶意破坏
- 发现人:日月星辰【留言簿】 2017年3月23日 (四) 12:35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24 02:58:36 (UTC);封禁理由为“纯破坏用户”。--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24日 (五) 03:37 (UTC)
Anguscheung (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安格斯 (Angus Cheung)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User:Angusmkcheung用户的傀儡,创造相同自我宣传条目
- 发现人:叶又嘉(留言) 2017年3月22日 (三) 12:13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封禁时间:2017-03-23 15:02:20 (UTC);封禁理由为“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User:Angusmkcheung via WP:DUCK”。--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24日 (五) 03:38 (UTC)
- 郭可盈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此用户以回退本人修改此条目进行破坏。
- 发现人:61.239.245.238(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3:24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1=0,欢迎维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7年3月24日 (五) 03:41 (UTC)
- 阁下又没添加适当的来源。--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24日 (五) 03:29 (UTC)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24日 (五) 04:0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不限期封禁。--S.K 234 2017年3月24日 (五) 06:04 (UTC)
- 郭可盈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上述行为与小跃并无两样。
- 发现人:61.239.245.238(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3:26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1=0,欢迎维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7年3月24日 (五) 03:40 (UTC)
-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这哪里毛线个编辑争议啊 囧rz...
- 1.欢迎拿我和其他人一并进行CU,2.编辑历史 自己看吧。从一开始就一直在反复强调一个实际上从来不存在的问题,这让其他人怎么处理? 囧rz...--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7:02 (UTC)
- 此人坚是要抹黑及捣乱此条目,请立刻封禁此人。182.239.113.51 2017年3月26日 (日) 15:20 (UTC)
Albert Hanglit-Johnston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粪便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无视警告地不断添加疑似非自由版权图片,包括人、粪便和排便,且均未说明理由,难以进行讨论,且即使在图片删除后仍不停止。在他人进行警告后,于自己用户页窜改他人留言并人身攻击。
- 发现人:KRF(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6:58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2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4日 (五) 07:51 (UTC)
- 星尘斗士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长期的,持续性的加入原创研究内容,劝阻无果。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24日 (五) 05:1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1天7小时。--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4日 (五) 07:51 (UTC)
- (!)意见:正在透过讨论解决编辑争议(见此),暂不建议将之归类为破坏。 --KRF(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05:17 (UTC)
- 一望而知WP:110.29,建立虚构的捷运局。
- 发现人:S.K 234 2017年3月24日 (五) 06:02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个月。--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4日 (五) 09:13 (UTC)
- 林学曦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This is only one of the example. Please check all his edits.
- 发现人:Winston(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10:36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7天;封禁时间:2017-03-24 10:57:39 (UTC);封禁理由为“纯破坏用户”。--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24日 (五) 11:40 (UTC)
Albert Hanglit-Johnston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郭可盈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跟他告知需要补上来源,但拒绝沟通执意如此,给个警告也无效。
- 发现人:小跃(捞出记录) 2017年3月24日 (五) 03:35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1=0,欢迎维基人加QQ群170258339 2017年3月24日 (五) 03:43 (UTC)
- 以小学毕业后难得有人“告我”,回应如下:
- 本人目前已于J.Wong's talk给来源。--User:61.239.245.238(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二) 12:30 (UTC)
- 以小学毕业后难得有人“告我”,回应如下: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Android中的修订版本43736261,于2017年3月24日 (五) 15:31编辑,已警告
- Android中的修订版本43736293,于2017年3月24日 (五) 15:33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DLL中的修订版本43736353,于2017年3月24日 (五) 15:39编辑,已警告
- 动态链接库中的修订版本43736366,于2017年3月24日 (五) 15:40编辑,已警告
- DLL中的修订版本43736385,于2017年3月24日 (五) 15:42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发现人:Liangent-bot(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15:43 (UTC)
- 处理:拒绝,修正转换错误除外。--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15:47 (UTC)
- TWICE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Joker6666(留言) 2017年3月24日 (五) 13:48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Kolyma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5日 (六) 00:47 (UTC)
- 一望而知WP:110.29,持续建立虚构的公路和捷运局。
- 发现人:S.K 234 2017年3月25日 (六) 07:13 (UTC)
- 处理:已由T.A Shirakawa 封禁1个月(确认为傀儡或真人傀儡)--Z7504(留言) 2017年3月25日 (六) 14:32 (UTC)
- TWICE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添加负面、侮辱性内容,多次警告无效。
- 发现人: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6日 (日) 06:46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3天。--Joshua Zhan Talk ☎ 2017年3月26日 (日) 06:52 (UTC)
- 歌手2017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三番五次篡改正确资料。
- 发现人:Dabao qi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13:3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1天7小时--Dabao qi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16:39 (UTC)
- WP:114.27。
- 发现人: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3月26日 (日) 13:41 (UTC)
- 处理:封禁一周。--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20:55 (UTC)
Qazwsx317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进击的巨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包括上述条目及神奇宝贝特别篇角色列表、小智 在内,多次毫无理由回退本人编辑,先前至该用户讨论页讨论后仍无法提出合理的理由,而此次则完全无视讨论直接删除,我判断为没有协作意愿且无故阻碍他人编辑(WP:DISRUPTSIGNS)。
- 发现人:KRF(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08:37 (UTC)
- 处理: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21:02 (UTC) 封禁24小时。如封禁结束后继续,请回报。--
- 发现人:Z7504(留言) 2017年3月25日 (六) 14:11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21:14 (UTC)
- 幸福来了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不断地增加不实内容或删除内容
- 发现人:Weirichmond(留言) 2017年3月25日 (六) 13:02 (UTC)
- 处理: 不限期封禁。--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21:14 (UTC)
- 欧洲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
- 发现人:S叔(性与性学专题缺人中) 2017年3月27日 (一) 06:56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雾岛圣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7日 (一) 08:40 (UTC)
、
Yhynerson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User talk:苏州宇文宙武(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人身攻击,称本人是“五毛”([51]),亦加入原创研究内容打回退编辑战([52]、[53],另见下面的提报争论,现已补上来源但非其人所补)。
- 发现人:——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7年3月26日 (日) 08:10 (UTC)
- 处理: 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21:04 (UTC)
- (:)回应:别人已经有了共识,你还胡来,作风跟香港人见得多的五毛没有分别。Elhk2047都说过你无视共识,是死鸡撑饭盖。 –Yhynerson1(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08:23 (UTC)
- 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企图再在民调问题上发动编辑战
- 发现人:Yhynerson1(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07:19 (UTC)
- 处理: 拒绝。明显未违规。--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21:05 (UTC)
- (:)回应:我删除的是没有来源的原创研究内容,属于反破坏行为。相反,执意加入原创研究内容的才是破坏。——苏州宇文宙武的主页 ♨留言 ☎交友 ★贡献 2017年3月26日 (日) 07:25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的修订版本43762846,于2017年3月26日 (日) 18:12编辑,已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的修订版本43762863,于2017年3月26日 (日) 18:14编辑,已警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的修订版本43762870,于2017年3月26日 (日) 18:15编辑,已警告
- 钱诗文中的修订版本43764398,于2017年3月27日 (一) 00:43编辑,已警告
- 钱诗文中的修订版本43764404,于2017年3月27日 (一) 00:44编辑,已警告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27日 (一) 00:46 (UTC)
- 处理:封禁48小时。--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0:46 (UTC)
Lawrence L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27日 (一) 02:41 (UTC) - 处理:无限期封禁。--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0:47 (UTC)
Irisaac131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27日 (一) 02:56 (UTC) - 处理:仍有待进一步观察。若继续破坏,请回报。--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0:48 (UTC)
Csmmaxim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刘松伟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中的修订版本43747854,于2017年3月25日
- 另一个例子:东方足球队 中的修订版本43410884,于2017年3月1日。编辑也删除以前的警告修订版本43757223。
- 发现人:Winston(留言) 2017年3月26日 (日) 23:14 (UTC)
- 处理: 最后警告后无编辑。如用户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念及该用户不属于纯破坏用户,其部分编辑有建设性,因此暂不予封禁。删除警告的行为合规。--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0:43 (UTC)
- Sorry just want to mention one more, the statistics he edited is not consistent to the English Wiki. So I am not sure if his edit is constructive. Example: 修订版本43042290 --Winsto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1:12 (UTC)
- WP:114.27。
- 发现人: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3月28日 (二) 12:3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echyan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8日 (二) 13:37 (UTC)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29日 (三) 03:57 (UTC) - 处理:可能是新手。不宜直接封禁。--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6:33 (UTC)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 Panzer VI-II·
內定、欽點按照基本法 2017年3月29日 (三) 01:56 (UTC) - 处理:该用户有建设性编辑,且正常参与了讨论,故不适用纯破坏用户或SOAP封禁。--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6:37 (UTC)
Qazwsx317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进击的巨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先前已在编辑摘要和对方讨论页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指引(在当前版本中已被删除),但该用户明确地表示没有讨论意愿,之后毫无理由地回退他人编辑。
- 发现人:KRF(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3:42 (UTC)
- 处理:提报理由不存在。见Special:Diff/43788725。--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6:38 (UTC)
- 已发出最后警告。加入垃圾链接、无来源的内容。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9日 (三) 12:2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lexander Misel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29日 (三) 12:45 (UTC)
- 林郑月娥2017年香港特首选举活动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加入恶搞内容。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29日 (三) 06:03 (UTC)
- 处理:封禁72小时。--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6:32 (UTC)
- 囧rz...感觉自己误入了伪基百科……或者香港网络大典?——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3月29日 (三) 12:46 (UTC)
- 马田·雷力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马吉斯·艾利诺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已发出最后警告。屡次回退其他用户、Liangent-bot、和平bot修正跨语言链接的编辑。MOSIW一段虽未成方针,但显然已有共识和bot决议。(理论上应当执行WP:争论的解决,且或许确实有另设一个“某语言内容更加详细”类模板的需求,但这位用户简直是不会用讨论页。)。
- 发现人: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3月29日 (三) 03:32 (UTC)
- 处理: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2:32 (UTC) 封禁一周。--
- 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6:35 (UTC)
- @Techyan:还是大量增加不符合规则的跨语言链接,这还是在撞uw-mos啊……——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 @Artoria2e5:可否来善后处理下这个用户的编辑?--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2:35 (UTC)
- @Techyan:我又不是殡仪馆的,实在懒得善后……等bot来犟吧。——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3月29日 (三) 12:41 (UTC)
- @Artoria2e5:哦哦。。如果bot能来管的话那就给bot吧。你看看那个用户的讨论页。--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2:58 (UTC)
- @Techyan:我又不是殡仪馆的,实在懒得善后……等bot来犟吧。——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3月29日 (三) 12:41 (UTC)
- @Artoria2e5:可否来善后处理下这个用户的编辑?--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2:35 (UTC)
待继续观察最后警告送出后的动态。-- - @Techyan:还是大量增加不符合规则的跨语言链接,这还是在撞uw-mos啊……——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 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6:35 (UTC)
- 已发出最后警告。长期破坏,建立不当页面。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30日 (四) 03:0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Iokseng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0日 (四) 03:32 (UTC)
- 塞尔吉·罗贝托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diff)
- 删除西班牙国家名称变成了加泰罗尼亚,也在文章中删除西班牙足球运动员分类。我报告不是因为我要他被禁止。 但是他一直在编辑与加泰罗尼亚/巴塞罗那的都会误导读者, 这只是其中之一。 您可以查看记录了解更多。
- 另一个例子:霍尔迪·马西普 中的修订版本43578070,于2017年3月12日
- 发现人:Winston(留言) 2017年3月27日 (一) 03:54 (UTC)
- 处理: 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0:51 (UTC)
- Yeah but are those action warnable? Because I am not sure if it is considered 破坏 --Winsto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1:09 (UTC)
- @Winston:Well warnings are supposed to be what you are using before coming to VIP. And yeah there are a lot of things to warn (or let's say "notify") about in WP:UTM. --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3月29日 (三) 12:45 (UTC)
- @Artoria2e5: Thanks for the reply. I am not sure if it is being considered vandalism (Because Catalonia is a province of Spain, so technically "catalonia player" and "spain player" are both correct). But general practice when we describe a person's whereabout, we use country. So I think the edits would mislead some reader (But not wrong). Thus I am not sure if it is vandalism and if it is warnable. --Winston(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6:59 (UTC)
- Yeah but are those action warnable? Because I am not sure if it is considered 破坏 --Winsto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1:09 (UTC)
- 屡次加入侵犯著作权的内容。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30日 (四) 05:55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Antigng执行 封禁1周。--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0日 (四) 07:15 (UTC)
- 以下是近期(每相邻两次间隔不超过432000秒)的5次页面源码繁简转换操作
- 废天使加百列中的修订版本43792836,于2017年3月29日 (三) 12:40编辑,已警告
- 废天使加百列中的修订版本43796071,于2017年3月29日 (三) 17:30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废天使加百列中的修订版本43796129,于2017年3月29日 (三) 17:40编辑,已警告
- 废天使加百列中的修订版本43796176,于2017年3月29日 (三) 17:50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废天使加百列中的修订版本43797079,于2017年3月29日 (三) 23:28编辑,没有加以警告或警告操作失败
- 发现人:Liangent-bot(机器人故障请通知Liangent) 2017年3月30日 (四) 07:55 (UTC)
- 处理:
暖城2016-02-0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User talk:雾岛圣/Flow 存档 1(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北京时间2017年3月27日,其在本人flow讨论页留言投诉其他用户,其中内容“作为你提名的回退员”涉及到对本人的无端指责,故对该讨论串做出关闭处理。此后该用户自行打开讨论页并添加更多内容,被本人最后警告,列为不受欢迎的人,拒绝其继续留言。但此后该用户在我将flow页面存档之后继续在flow页面留言,并在现有讨论页中长篇大论,其行为已经涉嫌WP:骚扰中的“用户空间骚扰”部分,具体编辑记录可以参见两个页面的编辑历史。个人原因避嫌,烦请其他管理员处分。
- 你先看看你的粗暴态度再说。说“我们”把人家逼走,也不看看此用户在条目讨论里怎么说话的。--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03 (UTC)
- “作为你提名的回退员”,第一次做出回退操作就不符合规则,我本意是想让你提醒他,很可惜,你知道今天才刚刚作出回应,而且一回应就是如此蛮横的态度。我可真的完全没有给你扣帽子的意思哦,就如刚刚说的,完全是想让你提醒他一下。你自己这么觉得,我和你说了,你不信,我有什么办法?--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06 (UTC)
- “作为你提名的回退员”,第一次操作就不当,你给出的解释是“符合条件你就批准”,可是,人家恰恰就是一开始就没了解清楚这个规则。难道你不觉得你也有一定责任吗?我当时来你讨论页说留言还没说你责任的这个意思呢,完全就是提醒你,但是你有责任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请注意。--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24 (UTC)
- 刚刚逛了下你介绍页,有一句说“发现维基百科上太多的人对人不对事以及只要看到条目政治立场之后立即选边站的行为。”这句话现在回赠给你看来最为恰当。看得出你现在在气头上,但是呢,还是要讲道理,一味无理删除本人留言是无益于事情的解决的,不是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27 (UTC)
- 哦,对了,我之前也不知道自己的讨论页可以自己管理,既然你把别人给你在你用户讨论页上有道理的留言都删了,我也顺带清除一下某些人无理的留言吧,还我讨论页一个清净,你看如何?--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31 (UTC)
- 还有哦,你把我列为“列为不受欢迎的人”,自从你上次对“傻B”二字视而不见以来,我心里早就嫌弃你了呢,只是没说没写出来而已。人与人相处何必弄得这么撕破脸皮呢?做人啊我觉得不要弄到这种状况,这也是我的原则。现有讨论页中长篇大论,不要以长以短来论述,而是要以有没有道理来论述,你把我有道理的留言给删除了,这样真的好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37 (UTC)
- “如果只谈条目,一切都好说。不欢迎一切来扣帽子和吵架的人,相关留言一经发现直接删除。”这是玩笑话吧!没意思。。。--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48 (UTC)
- 发现人: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28日 (二) 08:58 (UTC)
- 处理: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1:00 (UTC)
- @Techyan: 了解。同意你的观点。我本意也没打算在此提报,是主要因为雾岛圣直接说我再敢留言就直接提拔我,还说什么VIP见。本没什么事情,就被他弄得气氛紧张,乌烟瘴气。个人认为不应将这种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成见/看法置于提报页面。所以清楚也十分同意你的观点,也谢谢你抽出事件来处理这件事。--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1:46 (UTC)
- @暖城2016-02-05:又在破坏了。。。真是劝也劝不住。113.88.124.80(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2:38 (UTC)
- 回楼上的IP用户,是谁这么说心里都清楚,君子坦荡荡,有本事想惹事欢迎用真身,在有账号用IP是胆小鬼(是被封了吧。。。)的表现。另外,如果你再发与此主题无关,明显没事找事的言论,本人将提报,希望注意。--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8:22 (UTC)
- (!)意见:@暖城2016-02-05:这不是台湾的ip,也并非VPN连接。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2017年3月30日 (四) 08:46 (UTC)
- 回楼上的IP用户,是谁这么说心里都清楚,君子坦荡荡,有本事想惹事欢迎用真身,在有账号用IP是胆小鬼(是被封了吧。。。)的表现。另外,如果你再发与此主题无关,明显没事找事的言论,本人将提报,希望注意。--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8:22 (UTC)
- @暖城2016-02-05:又在破坏了。。。真是劝也劝不住。113.88.124.80(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2:38 (UTC)
拒绝。未获充分警告,且提报者处理方式消极。另附知二人,设立本页的目的是为报告处理破坏行为。请不要继续在本页争论无关事宜。-- - @Techyan: 了解。同意你的观点。我本意也没打算在此提报,是主要因为雾岛圣直接说我再敢留言就直接提拔我,还说什么VIP见。本没什么事情,就被他弄得气氛紧张,乌烟瘴气。个人认为不应将这种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成见/看法置于提报页面。所以清楚也十分同意你的观点,也谢谢你抽出事件来处理这件事。--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1:46 (UTC)
- 刚回来就有提报,呵呵,
- 话说是我本人申请的,与院长完全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大家都没水晶球,并不能预测哪个人的下一个动作。
- 再来,我不是第一次使用回退权了,在先前已经为了反破坏使用多次回退,这是我第一个误操作,Antigng已经警告过了,并不是我不了解规则。
- 除非真的有事,否则不该编辑存档,尤其是别人的用户讨论页。
- “傻B”、“装B”都是属于粗话,就别再提了。
- 既然你对于院长“处理不当”,你可以申请罢免,但机会不大,因为该反省的不是他。-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04:37 (UTC)
- (1) 好的,知道了。
- (2) 那也算是你刚成为回退员之后没多久就滥用职权。
- (3) 自相矛盾了吧?了解规则还是错误操作?那是罪上加罪。。。
- (4) 装逼是脏话??我告诉你一遍,装逼是形容一个人自大,而傻B才是骂人话。。。我也算是开眼界了哦。你就不用为某个被封禁三个月的用户辩解了。。。
- (5) 该反省的不是他?没错,是他和你。就他这么消极处理也配做管理员?我只能呵呵了,还有你,就凭你对我刚刚对港澳的编辑的回退,而且不给出任何理由,然后假装小时,用IP地址来回复,你不觉得这么做不是坦荡荡的行为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6:37 (UTC)
- @Neville Wang: 还有哦,不要装无辜,还刚回来就有提报呢。。。貌似自己是个大忙人一样。。。如果真是这样这个IP回复木有必要吧,已然穿帮。。。--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6:40 (UTC)
- 有事吗,说我用IP回复,我会那么无聊吗?你有证据证明我是那个IP吗?还是CU告诉你我使用IP吗?请不要乱诬赖,我说过了,你认为他不胜任管理员,请你提出罢免。-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07:11 (UTC)
- (!)意见:@暖城2016-02-05:路由不合理,高雄不可能使用这种网段,也并非VPN连接。--宇帆(留言·欢迎签到) 2017年3月30日 (四) 08:38 (UTC)
- 有事吗,说我用IP回复,我会那么无聊吗?你有证据证明我是那个IP吗?还是CU告诉你我使用IP吗?请不要乱诬赖,我说过了,你认为他不胜任管理员,请你提出罢免。-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07:11 (UTC)
- @Neville Wang: 还有哦,不要装无辜,还刚回来就有提报呢。。。貌似自己是个大忙人一样。。。如果真是这样这个IP回复木有必要吧,已然穿帮。。。--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6:40 (UTC)
- 歌手2017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曾因破坏被封禁1天7小时,于解封后继续破坏。
- 发现人:Dabao qian(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2:49 (UTC)
- 处理:封禁一周。--Outlookxp(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3:01 (UTC)
- 台南捷运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身为管理员却在已经被主动询问理由的状况下,无理由对台南捷运WP:3RR(后才于2017年3月29日14时15分补充理由)。
- 发现人:-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4:18 (UTC)
- 处理:您计算有误哦?何来三次?身为管理员,我可能要查一下诬告要怎么处理。--Koika(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4:22 (UTC)
- 首先,WP:3RR并不仅仅约束三次回退-阁下身为管理员,怎么会不懂这种基本方针?第二,根据WP:ADMIN#避嫌方针,作为当事管理员,阁下无权处理涉及自身的破坏提报;第三,根据前款方针,阁下同样也无权“处理”涉及自身的所谓“诬告”。-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4:28 (UTC)
- 我已经看过这个条目的编辑历史了,在过去半年内,你已经回退所有人(QFA7301、Jimmy3421、Fauzty、Wishyouhappy、Hoyalang共5名用户)的编辑,现在加上我共6个。也就是说,这个条目完全是照你意思所写,其他6人的试着编辑皆被你回退。言尽于此,请自重。我会追究这件事到底。--Koika(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4:35 (UTC)
- 阁下正在恐吓在下吗?很遗憾,身为管理员,阁下竟对方针与指引如此无知及不尊重,包括:WP:3RR、处理涉及自身的破坏检举涉及滥权及未避嫌,甚至无视来自方针与指引的意见,在在下、阁下讨论页、本页等至少三页恐吓在下。-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4:41 (UTC)
- 顺带一题,根据WP:ADMIN#避嫌方针,阁下无权“追究”在下于台南捷运的合理回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4:44 (UTC)
- 若您觉得我有恐吓之企图,欢迎透过中华民国法律来厘清,可以对我报案。这里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网页,请自行利用。--Koika(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4:54 (UTC)
- 根据WP:不要诉诸法律威胁,在下会建议社群解除阁下的权限。-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4:59 (UTC)
- 若您觉得我有恐吓之企图,欢迎透过中华民国法律来厘清,可以对我报案。这里有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的网页,请自行利用。--Koika(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4:54 (UTC)
- 处理:两位用户的行为都属于编辑战,现已全保护条目,请透过沟通解决争议,勿持续进行回退。另,没有一方编辑属于明显破坏、违法内容等,故使用回退权限是错误的。--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5:04 (UTC)
- @Antigng:请求再议:相对在下主动要求提供理由,并提供完整撤销理由,管理员Koika的撤销均为无理由撤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5:08 (UTC)
- 首先抱歉,保护时间设定错了,编辑战是临时全保护。根据保护方针,此时即使管理员也不应继续进行回退,否则属于严重滥用编辑权限和管理员权限。其次,对方的理由可能是您没有回应其他撤销您的编辑的用户,故而我们应该善意推定对方是在改善维基百科。既然您们双方的行为都不属于明显的破坏,那么反复而持久的撤销/反撤销就属于编辑战。编辑战同样是不允许的,用我的话来说,“好心办坏事”。您们应该尝试与对方达成共识,而非持续回退。--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5:18 (UTC)
- @Antigng:请求将保护的版本回归为稳定版本。-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5:28 (UTC)
- 根据保护方针,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而是一种临时措施。故而不应要求被保护页面被回退到另一个版本。--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5:29 (UTC)
- @Antigng:保护方针亦有说明:“但是有时这样做会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取消复原到这个版本。”-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5:49 (UTC)
- “可以”代表这只是一个选项。况且我对编辑战前的版本的理解是此版本之后的所有修订都是在针对同一问题进行完全相同的回退/反回退编辑战,现在显然不是这种情形,故我选择保护当前的版本。anyway,保护乃临时措施,被保护的版本是哪个版本同样没有任何讲究,达成共识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5:53 (UTC)
- @Antigng:保护方针亦有说明:“但是有时这样做会鼓励故意编辑一个会发生争议的版本从而引发编辑战,此时如果有编辑战发生前的版本存在,管理员可以取消复原到这个版本。”-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5:49 (UTC)
- 根据保护方针,保护并非对当前版本的认可,而是一种临时措施。故而不应要求被保护页面被回退到另一个版本。--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5:29 (UTC)
- @Antigng:请求将保护的版本回归为稳定版本。-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5:28 (UTC)
- 首先抱歉,保护时间设定错了,编辑战是临时全保护。根据保护方针,此时即使管理员也不应继续进行回退,否则属于严重滥用编辑权限和管理员权限。其次,对方的理由可能是您没有回应其他撤销您的编辑的用户,故而我们应该善意推定对方是在改善维基百科。既然您们双方的行为都不属于明显的破坏,那么反复而持久的撤销/反撤销就属于编辑战。编辑战同样是不允许的,用我的话来说,“好心办坏事”。您们应该尝试与对方达成共识,而非持续回退。--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15:18 (UTC)
- @Antigng:请求再议:相对在下主动要求提供理由,并提供完整撤销理由,管理员Koika的撤销均为无理由撤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5:08 (UTC)
- 保护已被管理员Techyan撤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15:59 (UTC)
- 在编辑战的一方是管理员的情况下执行全保护,是否有一定的程序问题?--Innocentius Aiolos 2017年3月29日 (三) 18:25 (UTC)
- 有什么问题呢?如果全保护后还编辑自己参与的争议页面就涉及滥用管理员权限了呀。--Kuailong™ 2017年3月29日 (三) 20:23 (UTC)
- @Antigng: 囧rz...在下现在才发现Antigng阁下认为Koika无理由3RR的行为非破坏的字句:“对方的理由可能是您没有回应其他撤销您的编辑的用户”,先下结论:“对方的理由可能是您没有回应其他撤销您的编辑的用户”绝对是错误的;这边予以逐一辩驳:
在下
- 对QFA7301的撤销:完全无法理解Koika在指控什么。透过编辑历史可得知,在下从未撤销QFA7301的编辑。
- 对Jimmy3421的撤销:撤销的编辑摘要为“页首已有相同模板。”
- 对Fauzty的撤销:撤销的编辑摘要为“感谢阁下出于善意的编辑 不过来源说明台南捷运采用先进运输系统 并且说明先进运输系统即是指单轨捷运。”
- 对Wishyouhappy的撤销:撤销的编辑摘要为“感谢阁下出于善意的编辑,但是阁下必须附上可供查证的可靠来源。”
- 对Hoyalang的撤销:撤销的编辑摘要为“1.不解为何要径自将所有异体台转换为正体台 2.机厂似乎为原创研究 3.既然尚无条目就不太需要露红字”
鉴于“对方的理由可能是您没有回应其他撤销您的编辑的用户”不成立(话说被撤销的编辑也都不是把历史章节跟路线章节对调的),而Koika多次没有理由回退的状况下,在下重新要求依WP:3RR对该用户的行为进行处理。-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29日 (三) 20:29 (UTC)
- 我论证的是Koika的行为不属于明显破坏,您在论证的问题是您认为您充分地回应了其他用户的质疑,然而这不意味着他认为您充分地回应了其他用户的质疑。举个例子,编辑战方针告诉您,避免通过编辑摘要进行交流,单从这一点看,也许您沟通的力度还不够。回退不是明显破坏/违法内容就是编辑战。对方回退了这么多次,您也就回退了这么多次,他有问题,您也有问题,要么保护这个条目,要么您和对方都会被封禁。鉴于编辑战的目标单一,故而采取了保护而不是封禁双方的措施。--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1:54 (UTC)
- @Antigng:同样根据编辑战方针,避免通过编辑摘要交流的前提是“当发现存在争论时”,而我四次撤销其他编辑的动作,都并未引发进一步的编辑战或争论,在下也认为这些撤销也与本案毫无瓜葛。第二个部分,在遵守编辑战方针所指引“如果回退了他人的修改,请确保在编辑摘要中或讨论页中指明缘由(原因显而易见除外,例如回退破坏)”的状况下,相对在下均依照方针提供完整编辑摘要的撤销,且主动至Koika的讨论页要求其说明理由。事实上,Koika在在下于其讨论页要求沟通后,又做了一次无理由的回退;在下以为,Koika完全没有依照方针提供任何理据且没有建设性、拒绝沟通的多次回退,才是“明知会招致反对时仍然固执己见,采取挑衅性的编辑行为,并且反复使用回退功能”的编辑战行为;因此,在下也不认同阁下各打五十大板的想法。-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04:09 (UTC)
- 第一、在一个永康区的问题上您已经进行了多次回退,而您并没有在讨论页上沟通。第二、对方回退多次,那么前提条件也得是您回退多次。如果您不去回退他的编辑,他不可能自娱自乐回退自己的编辑。编辑战永远是双方的事情。您想到了需要与对方进行沟通,那么自然就能想到在这个问题上面存在着争议,进行回退会招致反对,那么自然应该收手不进行回退,等待有讨论共识再进行操作。但是,您不是这么做的。--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4:33 (UTC)
- @Antigng:在下必须再次反驳阁下的说法。关于永康区的撤销,想必阁下所指的是Wishyouhappy的部分,虽与本案毫无关系,惟仍对该案进行说明:
- 2016年10月4日5时37至39分:Wishyouhappy添加关于永康区的内容。
- 2016年10月4日6时16分:由于该编辑的内容无法查证,在下以“来源未说明行经永康区。”撤销该笔编辑。
- Wishyouhappy未提出异议,而后的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1月9日间双方无任何争论与歧见,事件的连贯性已经丧失。
- 2016年11月9日3时10分:事隔超过一个月,Wishyouhappy再次将永康区的内容添入,此次提供有“B8六甲顶、B9奇美医院、B10大桥、B11中山南路、B12中华二路、B13兵仔市场,以上站址皆位于永康区。原新闻遗漏且疏忽,误把以上站址列入北区。”的编辑摘要。
- 2016年11月9日8时18分:由于依然未提供可靠来源,在下认为此举为原创研究并以编辑摘要“感谢阁下出于善意的编辑,但是阁下必须附上可供查证的可靠来源。”撤销其编辑。
- 2016年11月9日9时17分:第三人维克玻玻指出“内容扩充(北区无误(B6站即是)、仅缺少永康区:参考资料2之图片与本段落右侧图片已为永康区提供可查证的可靠来源)”并撤销在下的编辑。
- 在下认为参考资料2之图片确可作为来源,双方达成共识。
- 因此,事实上所谓在下多次(两次)对永康区内容的回退并不具连贯性,时间点事隔超过一个月以上,而事后双方确实也透过完善的编辑摘要达成共识。
- 第二个部分,回退的原因在于尽管已向Koika主动提出讨论,惟Koika依然故我的无理由莫名回退,方才对该编辑进行回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07:00 (UTC)
- 一、“而后的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1月9日间双方无任何争论与歧见”不意味着事件的连贯性丧失乃至对方默许您的编辑。实际情况很可能是他不经常上线,您可以看到,他在两次回退之间没有任何编辑,没有及时回应您的回退,仅此而已。您再进行回退,而没有给对方留言说明,就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事后达成共识不意味着您的行为本身是最佳的,错误的行为有时会带来正确的结果,然而在更多情形下,不是。二、编辑战方针从来没有允许在编辑战一方“依然故我的无理由莫名回退”的情形下“对该编辑进行回退”而不算作编辑战。换言之,只要您意识到了您的回退具有争议性,可能遭致反对(事实证明了您的编辑正遭受着另一位用户的反对),对方的编辑不符合WP:VAND方针定义的明显破坏或其他违法内容,您再进行回退行为就属于编辑战。--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7:07 (UTC)“当此类情况(用户针对页面内容的某些方面会有不同的观点)发生时,强烈建议编者通过文明的讨论达成共识,而不是在明知会招致反对时仍然固执己见,采取挑衅性的编辑行为,并且反复使用回退功能。后者被称之为编辑战。”——EW
- @Antigng:第一部分.根据共识方针:在经过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后,在下认为在2016年11月9日前的时间均可假定在下的编辑具备共识;第二部分,第一,再次引用共识方针:““所有没有异议或不被其他编者回退的编辑,均可假定其具备共识。””——CON,第二,在下不认为在下“根据方针提供完整编辑摘要的撤销动作”为所谓“挑衅性的编辑行为”(第一部分的案例恰可作为参考,完善的编辑摘要促成了一次共识)。-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07:26 (UTC)““...假若编者无视讨论页内容,而继续编辑或回退争议性内容的话,便可能会为争议性的编辑负责从而招致制裁。””——CON
- 1、是的。您的编辑在下一秒内被回退,那么在这一秒钟的时间内,我们可以假定您的编辑具有共识,这就是所谓的沉默共识。然而,当它被回退,那么假定的沉默共识就不复存在了。您的编辑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具有沉默共识,推不出“编辑争议事件”已经结束,否则依据同样的逻辑,我可以推出“任何编辑战都不是编辑战”,哪怕回退是以秒的数量级进行的,那么在两次回退之间都可以假定编辑具备沉默共识,如果“曾经存在沉默共识”可以推出“编辑争议结束”的话,那么就不再有编辑战了。2、“提供完整编辑摘要的撤销动作”,本质还是撤销,只要出现一系列反复的撤销行为,撤销的对象不是符合VAND定义的明显破坏性编辑,那么根据方针,就是发生了编辑战。根据您的经验,您也许认为“完善的编辑摘要促成了一次共识”是普遍规律,然而它是错的。昨天的案例表明,哪怕一边开讨论一边回退,反复的回退都可能酿成编辑战。--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7:35 (UTC)
- @Antigng:先不论“那么就不再有编辑战了”的滑坡谬误。在下对于Wishyouhappy的撤销,均为维护WP:可供查证、WP:可靠来源等方针,并遏止原创研究,而WP:编辑战方针写道故在下对于Wishyouhappy的行为应非编辑战。第二,在下所要表达的是“根据方针透过完善的编辑摘要,也能取得共识”而并没有指出他是“普通规律”。-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07:48 (UTC)““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EW
- 1、如果您要强调“一秒钟”和“一个月”不一样,那么我说根据WP:CON,它们是一样的。因为沉默共识的定义里本来就不包含时间,没被回退,就假定有沉默共识,回退了,就没了。“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英文是“Reverting to enforce certain overriding policies is not considered edit warring.”,什么叫做overriding policy?是指那些涉及比编辑战更严重行为的方针。比如加入违反WP:BLP的内容,维基百科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所以自然对此等内容杀无赦,不受编辑战方针之限。类似的例子还包括加入明显侵权、儿童色情、个人隐私等违反美国法律的内容。然而,a、一般的内容方针规范的对象根本与法律不沾边;b、内容方针也不是比编辑战方针更为重要的方针;c、WP:V和WP:NOR从来没有要求一般的原创研究内容被立即移除。(否则还要Template:cn干什么),“故在下对于Wishyouhappy的行为应非编辑战”不成立。2、既然不是普遍规律(事实上,根据我的处理编辑战经验,是普遍不成立的规律),那么编辑战方针就没问题,进行这样的行为自然就有问题。--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8:01 (UTC)
- @Antigng:第一,根据WP:BURDEN““添加或恢复内容的编辑者应承担举证的责任。所有引言以及任何被质疑或可能被质疑的内容均应使用内嵌引用来提供可靠、公开的来源。””——BURDEN第二,根据共识方针,共识的形成本就不限定特定形式、不限定普遍性,不论如何形成共识,“根据方针提出的完善编辑摘要”确实引导出了最终取得共识的结局。-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08:45 (UTC)““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BURDEN
- 1、“可以”不等于“必须”。维基百科人人都“可以”编辑,但是您并非“必须”进行编辑。WP:V:“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质疑而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否则可能导致他们的不满。”2、“确实引导出了最终取得共识的结局”,这一点没有错,事实如此。但是根据我的经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会导致非常糟糕的后果,故而我说这种做法本身有问题。比如,跳下站台翻越轨道,的确存在不被火车轧死的可能性,但是,这不代表这种行为没有问题。边写摘要/和对方讨论,边回退的习惯是有违于编辑战方针的。--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8:55 (UTC)
- @Antigng:第一部分,为维护已有可靠来源做为参考的内容,在下选择删除该内容;第二部分,在下的经验与阁下有些许不同,只要有完善编辑摘要而撤销编辑,往往容易取得共识,只是这些案例并不会被注意到。-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14:19 (UTC)
- 1、“可以”不等于“必须”。维基百科人人都“可以”编辑,但是您并非“必须”进行编辑。WP:V:“缺乏来源的内容将可以被删除(尤其受合理质疑而确无可靠来源查证的内容),但在删除前应给予加入此内容的编者充足的时间来补充来源,否则可能导致他们的不满。”2、“确实引导出了最终取得共识的结局”,这一点没有错,事实如此。但是根据我的经验,绝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会导致非常糟糕的后果,故而我说这种做法本身有问题。比如,跳下站台翻越轨道,的确存在不被火车轧死的可能性,但是,这不代表这种行为没有问题。边写摘要/和对方讨论,边回退的习惯是有违于编辑战方针的。--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8:55 (UTC)
- @Antigng:第一,根据WP:BURDEN
- 1、如果您要强调“一秒钟”和“一个月”不一样,那么我说根据WP:CON,它们是一样的。因为沉默共识的定义里本来就不包含时间,没被回退,就假定有沉默共识,回退了,就没了。“为了维护更为重要的方针而采取的回退举动不应视作编辑战”,英文是“Reverting to enforce certain overriding policies is not considered edit warring.”,什么叫做overriding policy?是指那些涉及比编辑战更严重行为的方针。比如加入违反WP:BLP的内容,维基百科是要承担法律风险的,所以自然对此等内容杀无赦,不受编辑战方针之限。类似的例子还包括加入明显侵权、儿童色情、个人隐私等违反美国法律的内容。然而,a、一般的内容方针规范的对象根本与法律不沾边;b、内容方针也不是比编辑战方针更为重要的方针;c、WP:V和WP:NOR从来没有要求一般的原创研究内容被立即移除。(否则还要Template:cn干什么),“故在下对于Wishyouhappy的行为应非编辑战”不成立。2、既然不是普遍规律(事实上,根据我的处理编辑战经验,是普遍不成立的规律),那么编辑战方针就没问题,进行这样的行为自然就有问题。--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8:01 (UTC)
- @Antigng:先不论“那么就不再有编辑战了”的滑坡谬误。在下对于Wishyouhappy的撤销,均为维护WP:可供查证、WP:可靠来源等方针,并遏止原创研究,而WP:编辑战方针写道
- 1、是的。您的编辑在下一秒内被回退,那么在这一秒钟的时间内,我们可以假定您的编辑具有共识,这就是所谓的沉默共识。然而,当它被回退,那么假定的沉默共识就不复存在了。您的编辑在一个月的时间内具有沉默共识,推不出“编辑争议事件”已经结束,否则依据同样的逻辑,我可以推出“任何编辑战都不是编辑战”,哪怕回退是以秒的数量级进行的,那么在两次回退之间都可以假定编辑具备沉默共识,如果“曾经存在沉默共识”可以推出“编辑争议结束”的话,那么就不再有编辑战了。2、“提供完整编辑摘要的撤销动作”,本质还是撤销,只要出现一系列反复的撤销行为,撤销的对象不是符合VAND定义的明显破坏性编辑,那么根据方针,就是发生了编辑战。根据您的经验,您也许认为“完善的编辑摘要促成了一次共识”是普遍规律,然而它是错的。昨天的案例表明,哪怕一边开讨论一边回退,反复的回退都可能酿成编辑战。--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7:35 (UTC)
- @Antigng:第一部分.根据共识方针:
- 一、“而后的2016年10月4日至2016年11月9日间双方无任何争论与歧见”不意味着事件的连贯性丧失乃至对方默许您的编辑。实际情况很可能是他不经常上线,您可以看到,他在两次回退之间没有任何编辑,没有及时回应您的回退,仅此而已。您再进行回退,而没有给对方留言说明,就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事后达成共识不意味着您的行为本身是最佳的,错误的行为有时会带来正确的结果,然而在更多情形下,不是。二、编辑战方针从来没有允许在编辑战一方“依然故我的无理由莫名回退”的情形下“对该编辑进行回退”而不算作编辑战。
- @Antigng:在下必须再次反驳阁下的说法。关于永康区的撤销,想必阁下所指的是Wishyouhappy的部分,虽与本案毫无关系,惟仍对该案进行说明:
- 第一、在一个永康区的问题上您已经进行了多次回退,而您并没有在讨论页上沟通。第二、对方回退多次,那么前提条件也得是您回退多次。如果您不去回退他的编辑,他不可能自娱自乐回退自己的编辑。编辑战永远是双方的事情。您想到了需要与对方进行沟通,那么自然就能想到在这个问题上面存在着争议,进行回退会招致反对,那么自然应该收手不进行回退,等待有讨论共识再进行操作。但是,您不是这么做的。--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4:33 (UTC)
- @Antigng:同样根据编辑战方针,避免通过编辑摘要交流的前提是“当发现存在争论时”,而我四次撤销其他编辑的动作,都并未引发进一步的编辑战或争论,在下也认为这些撤销也与本案毫无瓜葛。第二个部分,在遵守编辑战方针所指引“如果回退了他人的修改,请确保在编辑摘要中或讨论页中指明缘由(原因显而易见除外,例如回退破坏)”的状况下,相对在下均依照方针提供完整编辑摘要的撤销,且主动至Koika的讨论页要求其说明理由。事实上,Koika在在下于其讨论页要求沟通后,又做了一次无理由的回退;在下以为,Koika完全没有依照方针提供任何理据且没有建设性、拒绝沟通的多次回退,才是“明知会招致反对时仍然固执己见,采取挑衅性的编辑行为,并且反复使用回退功能”的编辑战行为;因此,在下也不认同阁下各打五十大板的想法。- 执行编辑 Aotfs2013 留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04:09 (UTC)
- 我论证的是Koika的行为不属于明显破坏,您在论证的问题是您认为您充分地回应了其他用户的质疑,然而这不意味着他认为您充分地回应了其他用户的质疑。举个例子,编辑战方针告诉您,避免通过编辑摘要进行交流,单从这一点看,也许您沟通的力度还不够。回退不是明显破坏/违法内容就是编辑战。对方回退了这么多次,您也就回退了这么多次,他有问题,您也有问题,要么保护这个条目,要么您和对方都会被封禁。鉴于编辑战的目标单一,故而采取了保护而不是封禁双方的措施。--Antigng(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1:54 (UTC)
Neville W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相关条目:Talk:摩洛哥皇家货运航空和Talk:超越肉类公司中以下几句:
- “就那个暖城,喜欢搞原创的东西,讲也讲不听。”;
- “原来维基支持原创译名,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
- “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
- 以上语句完全和条目讨论内容无关,尤其是第二和第三句。@Techyan: 如果这还不符合“扰乱讨论页秩序(于WP:VIP)”,如果明晃晃的证据都这么摆出来,处理结果还是“拒绝”,那也就是说本人或者其他用户以后也可以在发出的讨论中随意岔开话题,开开玩笑是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19 (UTC)
- 在3月初的讨论中,此用户在Talk:摩洛哥皇家货运航空和Talk:超越肉类公司谈论无关内容,说话阴阳怪气,完全符合“扰乱讨论页秩序(于WP:VIP)”,请@Techyan:做出处理。
- @春卷柯南: 已经特此另发一提报,请处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20 (UTC)
- 发现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19 (UTC)
- 处理:拒绝。未见有问题。--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3:52 (UTC)
- 个人认为,偶尔爆粗口是可以理解的。不能仅仅因为他爆了一次粗口就认为他是不礼貌的(如果经常爆就另说了)。——꧁༺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44 (UTC)
- @星耀晨曦: Neville Wang这个用户要不就是在讨论页阴阳怪气地称呼本人为陛下,扰乱讨论,详见Talk:摩洛哥皇家货运航空和Talk:超越肉类公司,这次有用脏字“屌”,绝非触犯,也并非偶尔爆粗口。这样的风气必须得到有效遏制。--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52 (UTC)
- @Techyan: 纳尼?那我给你做摘录吧。。。“就那个暖城,喜欢搞原创的东西,讲也讲不听。”、“原来维基支持原创译名,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这也未见有问题?也就是说在维基用如此阴阳怪气的语调说话确定木有问题???厉害了word哥。。。--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12 (UTC)
- @Techyan: @春卷柯南: 以上关于“屌”的用词问题和扰乱讨论页秩序貌似是两个问题,虽然是同一人所犯,但是和不同管理员相关,所以我还是分开提报,否则没有春卷柯南做出回应的机会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13 (UTC)
- 个人认为,偶尔爆粗口是可以理解的。不能仅仅因为他爆了一次粗口就认为他是不礼貌的(如果经常爆就另说了)。——꧁༺星耀晨曦༻꧂(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44 (UTC)
Neville W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相关条目:Talk:摩洛哥皇家货运航空和Talk:超越肉类公司中以下几句:
- “就那个暖城,喜欢搞原创的东西,讲也讲不听。”;
- “原来维基支持原创译名,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
- “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
- 以上语句完全和条目讨论内容无关,尤其是第二和第三句。@Techyan: 如果这还不符合“扰乱讨论页秩序(于WP:VIP)”,如果明晃晃的证据都这么摆出来,处理结果还是“拒绝”,那也就是说本人或者其他用户以后也可以在发出的讨论中随意岔开话题,开开玩笑是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19 (UTC)
- 在3月初的讨论中,此用户在Talk:摩洛哥皇家货运航空和Talk:超越肉类公司谈论无关内容,说话阴阳怪气,完全符合“扰乱讨论页秩序(于WP:VIP)”,请@Techyan:做出处理。
- @Antigng: 您的很多话本人觉得非常有道理的,您在我看来也是个明智的管理员,但是如果上述所言,您觉得没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估计维基以后讨论工作就很难进行下去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51 (UTC)
- @Antigng: 我要出去办一个活动,您可以尽管留言,或者作出一个合理的处理,等我回来我会看。--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6:00 (UTC)
- 因为之前一条提报中有针对两个不同方面的提报,所以这次单独发,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处理结果。
- 三句都有诉诸人身的成分,在论证上不是什么好策略,但都没有到人身攻击的级别。在讨论中开玩笑、使用讽刺(例如对着管理员喊“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和岔开话题(在封禁讨论中真的换成讨论苍天和管理员的异同)是两种不同程度的事情,不可合并而论。现在阁下这样忽略“没戏了别整了”诉诸冗长辩论,反而是有扰乱秩序之嫌。——Artoria2e5编 讨论要完整,回复请用ping。 2017年3月30日 (四) 16:01 (UTC)
- @Artoria2e5: 既然这样的行为不对,难道不是应该受到警告吗?那之前相同的提报不了了之,始作俑者却可以逍遥法外,这样其他人看了会有如何感触,是否也会效仿?我说的有道理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6:10 (UTC)
- @Artoria2e5: 那我就问你一句话,如果你提报的是一个事实存在的问题,却一直没有人处理就直接进档案了,你也试图去和人沟通了,可是很遗憾无效。请问,你怎么办?--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6:11 (UTC)
- @Artoria2e5: 难道问题木有解决就让他不了了之,不了了之貌似是消极处理事情的方法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6:12 (UTC)
- 发现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46 (UTC)
- 处理:不予处理。诉诸人身不保障符合人身攻击。出现对您有影响的诉诸人身内容时,请前往发言者处要求停止,如果持续,按照维基跟踪或骚扰处理。Bluedeck 2017年3月30日 (四) 16:18 (UTC)
- @Bluedeck#c5a2b9ac: 混了维基半年,第一次看到“不予处理”。好的,我暂且理解为管理员对这件事的“特殊待遇”。 @Neville Wang: 跟你在你讨论页说木有用,可要竖起耳朵听清楚了,记着点,下次有类似情况,我将继续提报。--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7:15 (UTC)
- 我处理VIP的话,经常给出“不予处理”的。处理用词因人而异。有的时候我还会打个橘色的叉叉,让页面工整。这不是在给你特殊待遇。Bluedeck 2017年3月30日 (四) 17:18 (UTC)
- @Bluedeck#c5a2b9ac: 混了维基半年,第一次看到“不予处理”。好的,我暂且理解为管理员对这件事的“特殊待遇”。 @Neville Wang: 跟你在你讨论页说木有用,可要竖起耳朵听清楚了,记着点,下次有类似情况,我将继续提报。--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7:15 (UTC)
·d哦,好吧,那我想多了,没见过。。。--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7:22 (UTC)
- @Bluedeck#c5a2b9ac: 顺带说一句,刚又扫到“橘色的叉叉,让页面工整。”,哈哈,这个喜感的说话方式我喜欢。。。😆--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7:59 (UTC)
- WP:114.27。
- 发现人: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3月30日 (四) 15:47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个月。--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1日 (五) 01:12 (UTC)
- User talk:雾岛圣/Flow 存档 1(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本人在其讨论页针对Neville Wang作为回退员的行为提出质疑,即被其用极其恶劣的态度回应,问题没有解决,直接说“再来我讨论也留一句言你就是骚扰,咱们VIP见。 话不投机半句多。”而之前(2016年11月),关于Dragoon17cc骂本人“傻B”,本人提报人身攻击,给出证据,被其说没有看见而不了了之。本人希望作为管理员,雾岛圣完全没有尽其责任,对其他用户这样不讲道理的态度应该被警告。--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8:40 (UTC)
- 关于雾岛圣对本人提报提出证据视而不见的部分,请参见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6年11月。--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8:55 (UTC)
- 在上述页面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6年11月中搜索“至少我除了中文外,还会德文、保加利亚问、西班牙文、塞/克语、英文、俄文?你呢?外语不懂也就算了。。。还装逼呢" 原来装逼 不是脏话, 傻B--Dragoon17cc(留言)”。而@霧島聖:给出的处理方法是“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我也是呵呵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8:56 (UTC)
- @霧島聖: 一码对一码,请你来对这件事做一下解释,谢谢!--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04 (UTC)
- 发现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8:40 (UTC)
- 处理:拒绝。对管理员行为不满意应移步互助客栈解决或考虑弹劾管理员,而非提报本页;用户拒绝在自己的用户讨论页上就某一问题进行回应,或移除留言,属于合规行为,但就当前情况,不能被视为其中一方拒绝讨论;理据中,提名人指责被提报者对其他破坏的处理存在问题,其亦非本页所受理的范围,也不是其他管理员一人应该处理的,且时间过久,属陈旧报告,不构成封禁要件。--Techyan(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0:56 (UTC)
- @Techyan: 因为之前遇到过的管理员都非常理性,有一份说一份,所以没想过也不是很了解弹劾管理员的过程,你嚣张说了我就知道了,在此表示道歉。关于雾岛圣对本人2016年11月处理不当的这件事,我想说尽管过去了快4个月的时间,但是希望雾岛圣能够认识到并深刻反省到当中的错误,当时本人有三个月时间没有办法上网,也不知道是否本人没有继续追究而造成其这样嚣张蛮横的气焰。总之,我希望这件事到此为止。以后遇到这类事情,我也不会主动来麻烦其他管理员来处理,再次对你说一声谢谢!--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11:51 (UTC)
- 唉。最后一次回复你。当时你们双方都在骂街,考虑到你们因为编辑战的气头上,我才没有因为这个把你们两个都封禁。不好意思,“装逼”也是骂人的话,不要把自己抹的如此干净。要让我因为这个封禁他,可以啊,但你也得进小黑屋,但我最后也没封你啊。一碗水得端平,就这么简单。刚才你又在我的讨论页留言了,那就不是涉嫌,是明确违反骚扰方针了。你的留言我会全部删除,请自己好自为之,谢谢。--门可罗雀的雾岛诊所欢迎光临维基Q群:170258339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7年3月28日 (二) 09:07 (UTC)
- @霧島聖: 装逼是骂人话?纳尼,你也是大陆人,我在大陆出生,生活了20多年,貌似没有人这么理解吧。另外,你自己当时可不是这么说的哦。你的原话是“所列链接中未见人身攻击内容,难道我眼残?”前后矛盾了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17 (UTC)
- @霧島聖: 另外,我可当时没有在气头上哦,别给我扣帽子。骂街?求给出证据!一碗水端平?你看看Dragoon17cc在你留言版留言说“引用本人的话也算人身攻击”,你马上就对他人身攻击的处理“已撤销”了,这也好意思说一碗水端平?--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16 (UTC)
- @霧島聖: 就凭你这句“要让我因为这个封禁他,可以啊,但你也得进小黑屋,但我最后也没封你啊。一碗水得端平,就这么简单。”就说明你不适合当管理员,就这么简单、因为管理员的职责是看到有违反方针的内容就要予以制止,对于“傻B”这么明显的骂人话,你却以一碗水端平这种话来搪塞,呵呵。。。我个人觉得你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一碗水端平这种处理方式很主观,你这么觉得,别人不这么觉得,你说呢?--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19 (UTC)
- 如果你还能对此作出解释就给出证据说出道理,否则就是理亏!我相信上面这么多赤裸裸的证据,你也没话说了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22 (UTC)
- 我就是比Dragoon17cc干净,怎么啦?首先是不说脏词,你能找到我说的脏话吗?其次是做人坦荡荡,封禁就封禁,就当是放假暂时离开维基百科,该吃吃该喝喝该干嘛干嘛,不像Dragoon17cc封禁了还连续三次用傀儡账户。。。对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8日 (二) 09:43 (UTC)
- @暖城2016-02-05:User:雾岛圣(雾岛诊所)、User:techyan都解封过User:Galaxyharrylion。—john doe 120(talk) 2017年3月29日 (三) 01:51 (UTC)
- @John doe 120: 好复杂啊,请问Galaxyharrylion这位用户是什么情况。。。--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29日 (三) 08:19 (UTC)
- 长期破坏。在讨论页存档里早就有过多次最后警告。
- 发现人:砜中嘌呤的白磷萃取 打谱 2017年3月31日 (五) 06:00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年。--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1日 (五) 14:45 (UTC)
- WP:114.27。
- 发现人:沉迷酒色的人(留言 | 签到)发表于 2017年3月31日 (五) 13:21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A Shirakawa执行 封禁1个月。--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1日 (五) 14:46 (UTC)
- 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04:48 (UTC)
- 处理: 近期编辑未足以用于判断是否封禁用户--Kuailong™ 2017年3月31日 (五) 15:40 (UTC)
- 很可能为Ehrijrf之傀儡。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16:44 (UTC)
- 处理:
- 很可能为Ehrijrf之傀儡。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16:44 (UTC)
- 处理:
- 创建不当页面。
- 发现人:N-C16(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04:46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浅蓝雪执行 封禁3个月 --N-C16(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16:49 (UTC)
Neville Wa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User talk:雾岛圣(编辑|主页|历史|链接|监视|日志)
- 在他人的讨论页说“他又出来找事做了,我向他跟你说对不起。我暂时不用维基的原因是我电脑坏了,还有我不想屌他”。wp:礼仪和wp:文明还有人身攻击了。在维基百科这么个文明社区说出”屌“字实在不应该,请管理员做出合理处理。
- @Techyan: 请看一下,其他不说,一码对一码,就说这句话的话,如果“屌”还不是脏字,那我也无语了,以后也可以默认“屌”字可以随便出现在维基百科。--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9:53 (UTC)
- 发现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09:51 (UTC)
- 处理:拒绝。在我看来,这里“屌”和英文“give a shit”的意思是相类的,也就是理会的意思,并没有人身攻击的意味。没错这是脏话,可不要看到脏话就认定别人心存攻击意图。--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0:00 (UTC)
- @春卷柯南: 那至少已经触及了wp:礼仪和wp:文明,这个没有问题吧?所以我希望这位用户需要被警告一下注意这一方面。否则我只能默认我以后可以在维基百科自由使用”我屌某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01 (UTC)
- @春卷柯南: 如果”屌“字随意可以出现在维基,这样真的对维基的风气有好处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02 (UTC)
- @春卷柯南: 无论如何,我觉得针对一个明显的脏字,直接拒绝提报是不恰当的,难道你就不怕其他用户看到后觉得原来诸如“屌”字类的脏话说了也没关系,提报了也没用,然后整个维基社区变得脏话横行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09 (UTC)
- 别找到位子就坐下,我承认“屌”用词不当,但我不是说你,别再把我端出来煮了,都快煮烂了。-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0:07 (UTC)
- @Neville Wang: 你这么说好像是我估计对你找茬一样,话是你自己说出口的,没人逼你。我现在就要求,你对我针对这个脏字赔礼道歉,我撤回提报;或者管理员对你这样的行为进行警告,因为提报已经发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10 (UTC)
- @Neville Wang: “别找到位子就坐下”那也就是说看到你这说脏话就当没有看到咯,这样也不好吧。。。还是那句话,话是你自己说出来的。--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11 (UTC)
- 他顶多是言辞粗鄙,而且这是不应该受到鼓励的。但是这里用到的粗鄙用词,一来并没有侮辱和攻击的意思,二来在我看来也不违反维基百科的规例。看看老祖宗,当年人事风波的时候,他也曾经爆粗,骂另一方的说法是废话连篇(而且他的攻击意图比上面奈威浓烈的多)。当然最后他也遭到很多人责难(不过那是因为他在那件事的立场,而不是因为他爆粗),可是看下,他有没有因为这回事被英文版管理员警告、查封。总的来说,看开一点。如果照你意思,用个脏话字就要捱警告、查封,那么在英文版,估计就会变成牵连广泛的大规模查封、警告了。社群讨论不需要追求用词的纯正(或下流)。--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0:17 (UTC)
- @春卷柯南: 不不不,你觉得“没有侮辱和攻击的意思”,我觉得肯定是有的,这个是主观感受,每个人都可以有和他人不一样的感觉,这个没啥好说的,我觉得不是讨论的重点。你不是说“屌”字是“脏话”了吗?怎么现在又变成“言辞粗鄙”了呢?请问你到底是怎么定义“屌”这个字的呢?我实在是有些不明白。。。--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24 (UTC)
- @春卷柯南: 而且既然“不应该受到鼓励的”,那你直接拒绝我的提报,感觉就是应该受到鼓励,不是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25 (UTC)
- 一、上面我已经提出我的看法,这是脏话字,我说对方言辞粗鄙并没有否定这个事实;二、你难受是你的事情,但是你用不着这样指控对方违反文明方针——善意推定,对方就算说了一句粗口令你难受,即使对方无心冒犯,你可以指出这令你难受,要求对方澄清(如果他承认自己爆粗是恶意冒犯,是另一回事),但是不需要指控对方就是违反了这个方针,在我看来这是以暴易暴,也不是文明的行为。三、这里拒绝最主要是出于上面的原因,而不是鼓励对方继续爆粗。不当的使用脏话字,还是要警告的。--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0:53 (UTC)
- @春卷柯南: 我难受?请问你是哪里看得出我难受了?我怎么自己也不知道呢?善意推定是不错,可是他这个就是在讲我好吗?如果你不了解可以先去了解一下情况在做出判断,而不是在我发出提报后十来分钟就做出回应。。。我可真没难受哦,一个男人因为这么一句话难受?呵呵。。。你自己下面去看看我和他的对话,你就知道我是想制止这样的风气在维基横行。--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58 (UTC)
- @春卷柯南: 你可以提醒我善意推定,我也在此提醒你不要无根据推定。。。因为这么一件事难过,玻璃心简直了。。。以暴易暴???你是说我暴??请给出依据?--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01 (UTC)
- @春卷柯南: 其他先什么不管,无论怎么样,请先注意善意推定,你说我以暴制暴,他用脏字“屌”,我用了什么?我用的是讲道理啊。。。可是发现和你讲不通。。。--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06 (UTC)
- @春卷柯南: 另外,请先不要回答我的问题。你“拒绝”的处理,根本看不出你谴责这种做法。不是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08 (UTC)
- @春卷柯南: 我这也是不文明行为?纳尼?我现在要讨公道,这是“不文明行为”???我不想把话说得难听,但是作为管理员,希望你说话注意分寸。另外,针对你第三点“三、这里拒绝最主要是出于上面的原因,而不是鼓励对方继续爆粗。不当的使用脏话字,还是要警告的。”,那我重新开一个提报,不说人身攻击,你再在新的提报上添加合理的处理结果,总可以了吧。--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1:14 (UTC)
- 一、上面我已经提出我的看法,这是脏话字,我说对方言辞粗鄙并没有否定这个事实;二、你难受是你的事情,但是你用不着这样指控对方违反文明方针——善意推定,对方就算说了一句粗口令你难受,即使对方无心冒犯,你可以指出这令你难受,要求对方澄清(如果他承认自己爆粗是恶意冒犯,是另一回事),但是不需要指控对方就是违反了这个方针,在我看来这是以暴易暴,也不是文明的行为。三、这里拒绝最主要是出于上面的原因,而不是鼓励对方继续爆粗。不当的使用脏话字,还是要警告的。--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0:53 (UTC)
- @春卷柯南: 而且既然“不应该受到鼓励的”,那你直接拒绝我的提报,感觉就是应该受到鼓励,不是吗?--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25 (UTC)
- 你知道吗?“我不想屌他”这句话是指我的电脑,唉,最近可是没空去更换死去的零件。-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0:21 (UTC)
- @Neville Wang: 男子汉敢作敢当。如果真的是这个意思,第一,为什么有”还有“两字?明显是对前一句的补充,第二,为什么是”他“不是”它“,第三,为什么不早说,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于情于理讲不通。--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27 (UTC)
- 我不知道你想那么多阿,他这个字打太多已习惯了改不过来。-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0:34 (UTC)
- @Neville Wang: 这还真不是我想多了,你自己再读一遍你自己写的话,然后摸着良心说,是我想多了,还是你真的是说错话了。。。我并不是要针对你,而是你这样的态度不加惩罚,维基以后就脏话横行了。。。至少如果这次你没有收到警告,以后我也随便用”屌“字,你看如何。。。--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38 (UTC)
- 原来我这么做,维基就会脏话横行,这么严重。-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0:42 (UTC)
- @Neville Wang: 那是必须的,到那时候你就是罪魁祸首,春卷柯南就是”帮凶“了,可能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但是道理就是如此。--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44 (UTC)
- 原来我这么做,维基就会脏话横行,这么严重。-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0:42 (UTC)
- @Neville Wang: 这还真不是我想多了,你自己再读一遍你自己写的话,然后摸着良心说,是我想多了,还是你真的是说错话了。。。我并不是要针对你,而是你这样的态度不加惩罚,维基以后就脏话横行了。。。至少如果这次你没有收到警告,以后我也随便用”屌“字,你看如何。。。--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38 (UTC)
- 我不知道你想那么多阿,他这个字打太多已习惯了改不过来。-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0:34 (UTC)
- @Neville Wang: 男子汉敢作敢当。如果真的是这个意思,第一,为什么有”还有“两字?明显是对前一句的补充,第二,为什么是”他“不是”它“,第三,为什么不早说,现在”忽然想起来"了?于情于理讲不通。--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27 (UTC)
- @春卷柯南: 不不不,你觉得“没有侮辱和攻击的意思”,我觉得肯定是有的,这个是主观感受,每个人都可以有和他人不一样的感觉,这个没啥好说的,我觉得不是讨论的重点。你不是说“屌”字是“脏话”了吗?怎么现在又变成“言辞粗鄙”了呢?请问你到底是怎么定义“屌”这个字的呢?我实在是有些不明白。。。--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0:24 (UTC)
- 他顶多是言辞粗鄙,而且这是不应该受到鼓励的。但是这里用到的粗鄙用词,一来并没有侮辱和攻击的意思,二来在我看来也不违反维基百科的规例。看看老祖宗,当年人事风波的时候,他也曾经爆粗,骂另一方的说法是废话连篇(而且他的攻击意图比上面奈威浓烈的多)。当然最后他也遭到很多人责难(不过那是因为他在那件事的立场,而不是因为他爆粗),可是看下,他有没有因为这回事被英文版管理员警告、查封。总的来说,看开一点。如果照你意思,用个脏话字就要捱警告、查封,那么在英文版,估计就会变成牵连广泛的大规模查封、警告了。社群讨论不需要追求用词的纯正(或下流)。--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0:17 (UTC)
- 你这样我也觉得很难受,解释一下。在我看来,一来脏话和不文明不一定拉上关系,二来爆粗是粗鄙不文(却并不总是违反文明方针的行为),却不是罪。可是我并不会马上逞着官威迫你承认自己违反方针和道歉。--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1:06 (UTC)
- 差不多得了,在下是没看出“屌”和“逼”之间有多大差别。--Jerre Jiang 讨论│参与清理积压站务 2017年3月30日 (四) 10:56 (UTC)
- 呃,暖城别忙到忘了吃饭,我先暂离。-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0日 (四) 11:20 (UTC)
- @Neville Wang: 刚刚没看到下面一长串,呵呵,我在欧洲,现在刚下午5点多,刚刚在火车上,才下车呢,你现在提醒我吃饭还差不多。。。--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33 (UTC)
- @春卷柯南:捕捉到一个对于bullsh*t的反应,然而剩下的英文太多了。—john doe 120(talk) 2017年3月30日 (四) 13:18 (UTC)
- 为了不扰乱讨论串,我在这里回复:
- 一开始只是运用一下常识做判断,就算本来就是“嗌交唔好口”,我不认为这是蓄意冒犯。况且在中文版的方针(包括文明方针)并没有明文禁止粗口(英文版文明方针列明爆粗是不文明行为,却不怎么会因为用户爆粗而遭到警告,除非当中夹杂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而且本来英文的一些俚语有脏话元素)。
- 就算楼主实在是忍无可忍,迫不得已,要上来这里,我不满意的是被举报人只是在表达“我不想理会”这个意思的时候爆粗,举报人就要穷追猛打,又说这样是违反文明、礼仪、NPO方针,这并不符合无罪推论,最坏的情况是这可能会引致被举报人的强烈不满,无助于解决讨论。然后你说我无理取闹,不警告被举报人就是助长粗口的恶人,还劝我自重,这甚至令我产生妨碍管理员判断的观感。所以我才会产生楼主的行为不文明的观感,就算楼主的动机是出于正义。
- 规程问题,我并不会处理上面的提报。这不是因为退缩,而是避免不公义(虽则这并不表示本人招认自己处理不公)。发还重审的话,如果我维持原判,结果还是刚才的争论重复一次。倒不如给个比我更精明的管理员去处理好了,虽然这样做可能是助长forum shopping。
- 离题说一下。无论是被举报人讥称举报人,还是被举报人爆粗,举报人认为不能接受的话,你可以要求他停止,甚至要求他改正,但是不需要一开始就到VIP,如果这里是英文版,闹上VIP是沟通无效之后的最后一步。要根除维基社群的粗口文化,请到互助客栈(但是我有信心这不会因为卫道士的强烈支持,而得到通过,这已经不是我脸皮厚薄的问题),你可能认为粗口文化要得到彻底的根除和禁制,我消极处理无异于鼓励对方继续爆粗,但是我的忧虑是一旦我警告对方,要求改正,恐怕会成为案例,以后说话加个脏话助语词(就算那个脏话不能用作动词)也要捱警告,甚至影响到其他语言的维基百科(大语种维基百科的方针各自独立,却有可能对其他方针不完善的维基百科具有参考价值)。即使我说华人对脏话的态度十分保守,认为脏话有损风化,却不能成为一个有效的理由,中文维基百科并非只为华人服务。维基百科不会因为道德、政治等原因审查内容。还有,我并不是第一次得罪用户,对于某些用户我会放下身段,但是对于另一些用户,到现在还是没有和解。楼主自量。--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4:02 (UTC)
- @春卷柯南: 一派胡言。我穷追猛打?你要看看不治治他他嚣张成什么样了哦。。。比如你好好的讨论,他这样回复你
- “就那个暖城,喜欢搞原创的东西,讲也讲不听。”;
- “原来维基支持原创译名,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
- “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
- 你觉得好吗?利于维基百科的风气吗?我之前已经和他说了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既然他错了,还在这边找借口说什么电脑坏了,呵呵,你信吗?反过来说我穷追猛打。。。至少你不应该在处理里面写“拒绝”,这个绝对是不对的。--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37 (UTC)
- 一事还一事,好,你说你已经要求改正,不过你在同时威胁被举报人(“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英文版人身攻击禁止方针列明,这是人身攻击的一种。既然这样,被举报人又怎会低头认错呢?虽然我也不相信那个脏话字是针对电脑。他嘲讽你几句就这样,我也没辙。我住的地方实行欧美法系,你不明白很正常,但是你这样要我改变裁决,甚至否定我的看法,是对本人、对整个程序的挑衅,如果这里是法庭,你就是妨碍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动用封禁这个最后手段。--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5:55 (UTC)
- @春卷柯南: 既然是脏词,“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有错吗?你去看看3月初本人的提报记录,我有对他扰乱讨论进行提报,就是没有管理员来处理,你自己去看看,现在处理一栏还是空的,“如果这里是法庭,你就是妨碍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动用封禁这个最后手段。”很可惜,第一,这不是法庭;第二,你作为管理员,职责是讲道理,你这分明就是威胁,“我住的地方实行欧美法系”,我住的地方也是啊!否则我还不睡觉干嘛呢?维基给我工资吗这么卖命。。。我也告诉你,我试图和你讲道理,在你留言板留言,你不做任何回复。你如果没有道理就威胁,本人将提报你作为管理员的不端行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6:05 (UTC)
- @春卷柯南: “好,你说你已经要求改正”抱歉,这句话没懂,我要求改正什么?“我住的地方实行欧美法系”这句话真难听,也真没有品位,不知道你是老家在大陆还是港澳台?这句话就感觉华人社会是没有法律或者法律不严所以人们可以胡作非为一样。。。既然你这么有正义感,好,我们暂时不说“屌”这件事,你对我提出的那三句如何评论?你就说一句,有没有扰乱讨论?--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6:08 (UTC)
- 所住的地方是英美法系,那显然是香港了,大陆和台湾都是市民法系。Bluedeck 2017年3月30日 (四) 17:12 (UTC)
- @Bluedeck#c5a2b9ac: 哦,那我想错方向了,因为我现在在欧洲,就以为他住在国外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7:16 (UTC)
- 所住的地方是英美法系,那显然是香港了,大陆和台湾都是市民法系。Bluedeck 2017年3月30日 (四) 17:12 (UTC)
- 一事还一事,好,你说你已经要求改正,不过你在同时威胁被举报人(“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英文版人身攻击禁止方针列明,这是人身攻击的一种。既然这样,被举报人又怎会低头认错呢?虽然我也不相信那个脏话字是针对电脑。他嘲讽你几句就这样,我也没辙。我住的地方实行欧美法系,你不明白很正常,但是你这样要我改变裁决,甚至否定我的看法,是对本人、对整个程序的挑衅,如果这里是法庭,你就是妨碍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动用封禁这个最后手段。--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0日 (四) 15:55 (UTC)
- 你觉得好吗?利于维基百科的风气吗?我之前已经和他说了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既然他错了,还在这边找借口说什么电脑坏了,呵呵,你信吗?反过来说我穷追猛打。。。至少你不应该在处理里面写“拒绝”,这个绝对是不对的。--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0日 (四) 15:37 (UTC)
- 我再回应一下。一、楼主上面提到Neville那三句话有问题,Neville讥称你是“陛下”,说话态度是有问题,我也觉得他的态度凉薄,倒过来说,也是会引致楼主不满,无助于解决讨论,你说这是扰乱讨论秩序也行。J. Wong提醒了他,我同意他的决定。其实大家对这个也挺担心的,他这样是有可能被封禁的。二、大家退一步,吵架的时候态度不好很平常。不过,对方嘲讽、挑衅,做错了也好,我既不愿意看到“在朝廷的统治下维基又跨出了一大步”、“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这种嘲讽,也不愿意看到“要么和我道歉,要么我就提报”、“这样阴阳怪气维基百科不欢迎你”这些话,无论事情如何。大家也不会想在维基百科有令人难堪的经历。而且,我给不出你满意的回应,也不需要骂我骂的那么难看。管理员断案本来就是要看情理。爆粗和嘲讽的固然是理亏,却不一定引来对被举报人的处罚,顶多是提醒他注意下说话态度而已。--春卷柯南-欢迎参加协作计划 ( 论功行赏 ) 2017年3月31日 (五) 09:41 (UTC)
- @春卷柯南: 针对你的第一点,既然“大家对这个也挺担心的”,我也就放心了,因为我就觉得要是没人当回事,当事人如果变本加厉就不好了。针对第二点,如果有人说“要是没有陛下在,恐怕维基早已身败名裂,恩威浩荡,名扬四海”这样的话,回应“这样阴阳怪气维基百科不欢迎你”不算过分吧?这样的语调的确是阴阳怪气,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提醒他可以停止了。。。至少不管怎么说,本人的语气没有Neville Wang那么阴阳怪气。其实本人早不必说这些话去回应Neville Wang,关键的关键是之前本人有提报,却没有管理员出来处理,在没有任何处理的情况下就归档了,本人也当时也没当回事,没有继续提报,可是Neville Wang当时就是如预期那样更加变本加厉肆无忌惮。--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22:25 (UTC)
- @春卷柯南: 我没有想骂你的意思,但是你上文那句“如果这里是法庭,你就是妨碍司法公正。不要威逼我动用封禁这个最后手段。”实在是令人汗颜,我个人觉得管理员绝对不应说出这样的话,“我住的地方实行欧美法系,你不明白很正常”我当时没有意识到你在香港,以为你在欧美某国,看了这句就以为你是崇洋媚外的那种人,自然就不爽咯。。。既然现在搞清事实了,就好。另外,我从来没有说一定需要管理员给我一个令我满意的回复,如果你早点写上上面这段,你和其他管理员的担忧,我也就不会再作提报。另外,我当时给你留言板留言,你也完全没有回复,当时就觉得你不是那么通情达理。当然这是当时看法,现在不这么觉得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22:34 (UTC)
- @春卷柯南: 另外,维基因为没有对某些人屏蔽的功能,所发留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楼下那位到现在为止,这态度还是没有变,对吧。。。他说这些话是无利于事情解决反而可能使得事情激化的。。。所以呢,有些话,还是别给他抓住把柄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22:54 (UTC)
- 雾岛圣也被他骂过了,我说你陛下你之前也提报过了,现在又拿出来讲,随你怎么说。-Neville Wang 奈威 2017年3月31日 (五) 09:50 (UTC)
- @Neville Wang: 骂?证据拿出来。。。不要给人贴标签,你怎么不看看他消极的态度?呵呵。。。呵呵。。。“随你怎么说。”这又说明了你不讲道理。--暖城2016-02-05(留言) 2017年3月31日 (五) 22: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