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存檔/2021年8月

  1. 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多次在本討論頁惡意舉報本人以及其他與其不同意見者——涉挑釁及濫用布告版與違反Wp:文明WP:AGF
  2. 曾經多次狂轟他人討論頁;
  3. 對霧島聖閣下不敬、有侮辱污衊性表述:[1] [2][3]
  4. 曾經於3RR舉報頁按他人意願修改自身舉報、可能擾亂討論且不聽勸阻:[4][5][6]
  5. 在本人於其討論頁說明某爭議後於Antigng閣下討論頁背後議論本人且選擇性說明同一事件經過:[7][8]
  6. 多次選擇性舉報、有拉偏架嫌疑以及對管理員進行威嚇,典型案例:[9][10][11]
  7. 原「獨立學院轉設為職業技術大學的爭議」條目出現名稱爭議情況下,葉又嘉閣下建立符合其價值觀名稱的同內容新條目並大幅刪減舊條目造成該條目為完全不同的拆分,其不僅並未告知其該做法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還幫助、默許其以及其他相同價值觀的編者進行有關操作:[12][13]。知曉葉又嘉閣下行為並為其辯解、攻擊本人正常邏輯的diff:[14][15]
  8. 曾經關於悔晚齋閣下於原「獨立學院轉設為職業技術大學的爭議」行為之不當作為(對悔晚齋 閣下侮辱污衊性表述、恐嚇,威嚇管理員):[16][17]
  9. 三番五次對本人胡亂指責、拉偏架,在本人已說明理由、依規開啟討論情況下,無端指責本人未說明、未開啟討論,並於3RR和於討論:三退聲稱「管理員霧島聖未引用哪怕一條方針指引之所謂『情有可原』的個人觀感對您作出不當解封」。並且聲稱「您若在一定時間內不予以回復,我將根據方針指引,視沉默即共識,將該討論以『中共官媒非第三方媒體,提出查證需求合情合理。』作結論並予以關閉。」並且目前為止從未對其該行為道歉或表達過任何歉意;
  10. 嚴重違反「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
  11. 多次將維基視為戰場——騷擾或恐嚇意見與其相反的人
  12. 於TG社群針對本人言論([18])可見其對本人之惡意以及不得不認為其多次cue本人或與本人相關事件、多次跑本人討論頁留言反對、濫用警告甚至恐嚇、逼迫本人做出回應等嚴重騷擾行為是意圖干擾、激怒乃至挑釁本人做出過激舉動進而可有封禁本人之理由;
  13. WP:GAME強行聲稱共識(在5min中內未收到回應就聲稱反對更名者不作出合理回應並使用「沉默即共識」)移動頁面以及對其相應修改[19][20][21][22]
  14. 多次對自己錯誤毫無認識,甚至於在管理員明確告知其行為違規情況下認為是管理員的錯、另一方的錯附帶傷害自己,進而對管理員、另一方採取惡意行徑,例如於客棧大字報、他人被舉報內容中要求延長或加重處罰;
  15. 為了與自身有共同立場者惡意曲解他人留言、以及方針或指引,本次最顯著的是曲解「不要用維基百科來對維基百科、維基人、維基媒體基金會進行法律上或任何方式的威嚇。」、以及曲解本人舉報是兩次不同原因且為不得已而為之(1.對方以法律威脅、恐嚇;2.挑起編輯戰、惡意破壞本人舉報之排版;此問題本人兩天前就已經與Pavlov2閣下說明為何我會舉報兩次以及整個事件經過)
  16. 其目前為止對於自己言行依舊毫無悔改、認錯,甚至於在本人拿出實際證據後狡辯稱「我可沒說這位「M字開頭的用戶」就是您啊:)」(要不您說個ID,我去@人家過來對質)、「您使用這類名稱可能會混肴各位對本人的識別度」、「就算您真提出所謂「證據」證明我真的「騷擾」或者「恐嚇」也顯然與本次討論無關;而我私下對您行為的評價更與本次討論無關。故請您停止與Davidhuai1999發起與本次討論無關的話題以免擾亂討論。」等等[23]「那又怎麼說」「你也一樣」「紅鯡魚」等謬論。
綜上請求@ATAntigng Xiplus TechyanShizhaoManchiu Outlookxp霧島聖閣下因在本人回應中被提及,或應避嫌,所以抱歉。PS:如果不違反避嫌的話,也懇請能夠處理或給予適當關注)等幾位管理能夠協助。本人再次請求禁止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與本人有任何交流包括不僅限於@、在討論頁留言、在與本人相關舉報中發言、在其他討論中直接與本人交流、在其他討論中提及本人(雙向禁制?)至少三個月,本人沒精力(忙於編輯條目與個人現實生活)也無意於與其過多糾纏(俗稱莫挨本人)。
(~)補充查看本舉報頁,發現其亦被多次舉報但無處罰或處罰措施未讓其意識到錯誤,可能其不僅需要與本人的接觸禁制,還需要進一步處罰以讓其足夠認識錯誤。--MINQI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7:38 (UTC)
@MINQI 您所謂十六條罪名無不例外本人均已回復,且以與此事無關的事情涉擾亂討論。請您停止這類行為。
此外,我對@Outlookxp相關無理封禁決不接受,並稍後提請解除封禁。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0日 (五) 08:03 (UTC)

明明是悔晚齋要堅持說那條目寫的不是一場運動,先發動沒人支持的移動戰,在人家阻止時還堅持繼續移動,那我們把運動的部分從那條目刪除你們又控告我們刪除舊條目內容???不是你們要把這條目的運動去定性怎麼又不讓人家刪除相關內容?還『對悔晚齋 閣下污衊性』,16罪名裡面有多少條是事實,看以往的討論就有答案。還有不要再亂用『紅鯡魚』,根本討論沒人的言論與紅鯡魚有一丁點關係,別再用紅鯡魚擾亂討論。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03:31 (UTC)

沒人支持?說謊都不帶臉紅的?「人家阻止時還堅持繼續移動」就能借殼改條目名?「那我們把運動的部分從那條目刪除你們又控告我們刪除舊條目內容???」是「把運動的部分從那條目刪除、只編輯新條目、故意惡意區別兩條目」!!!還「不是你們要把這條目的運動去定性怎麼又不讓人家刪除相關內容?」???主次、誰是誰子集分不清?16罪名裡面有多少條是事實,看以往的討論就有答案,是啊,只不過有些XX裝睡裝糊塗。不懂「紅鯡魚」就去了解是什麼,不然只能像你現在這樣貽笑大方!你又在紅鯡魚稻草人論證--MINQI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0:00 (UTC)
@MINQI 他移動時從來沒發起過討論,那時沒任何人表達過支持意見他還強行移動,說他沒人支持是說謊???即便是之後反對他的還是支持他的多???他的決定何來共識支持??? 明明是『悔晚齋要要堅持說那條目寫的不是一場運動,那好,你堅持不是運動,那我們把運動的部分從那條目刪除,你們又反控告我們刪除舊條目內容???』誰主次,誰先後分不清???還紅鯡魚稻草人論證,我以『修辭或文學的手法』轉移了議題焦點與注意力』???立了什麼稻草???你當時可是承認過他有錯,承認了又把這拿出來翻炒當罪證?16條罪名裡面有多少討論你最後根本就消失沒再回應過你心中有數。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0:46 (UTC)
且第13條指控用不用我提提你們在這之前你們做過些什麼?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1:05 (UTC)
「他移動時。。。誰主次,誰先後分不清???」一堆廢話;你沒「轉移了議題焦點與注意力」還是沒「偷換概念」?「你當時可是承認過他有錯,承認了又把這拿出來翻炒當罪證?」呵,又要自己原創研究強按別人頭上???「16條罪名裡面有多少討論你最後根本就消失沒再回應過你心中有數」說明什麼?像你這種胡攪蠻纏,我回應???陪你浪費生命還是看你車軲轆表演?呵,你們做了什麼你們自己知道!強行說是共識的把戲又要上演了?!--MINQI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1:44 (UTC)
@MINQI 一堆廢話,你不是要正面回應的話就別spam廢話,料你最後又是『胡攪蠻纏』。『又要自己原創研究』用不用我把你說過的東西找出來給你?『他不撤回是他固執己見、他的錯,保護後,他怎麼撤回?他有錯不代表你們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的行為沒錯』你這人誠信破產就別到處說人說謊了吧。『強行說是共識的把戲又要上演了?!』???有需要的話強烈建議你看看醫生。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2:07 (UTC)
@SIridiuM28你正面回應個什麼?還不是車軲轆?車軲轆不等於廢話?說你廢話都是AGF!「你當時可是承認過他有錯,承認了又把這拿出來翻炒當罪證?」=「他不撤回是他固執己見、他的錯,保護後,他怎麼撤回?他有錯不代表你們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的行為沒錯」???(「不代表你們沒錯」看不到?眼睛該驗驗了吧。)不是又自己原創研究強按別人頭上???你這人有誠信?又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第13條不是強行說是共識???有需要的話也別看醫生了——你無可救藥。--MINQI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2:51 (UTC)
@MINQI 在那件事上錯的只有悔晚齋『明明是『悔晚齋要要堅持說那條目寫的不是一場運動,那好,你堅持不是運動,那我們把運動的部分從那條目刪除,你們又反控告我們刪除舊條目內容???』誰主次,誰先後分不清???』誰在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如何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你要去定性運動,又不給人刪去運動部分???在這件事上我們所做的從來都是回應著悔晚齋的行為,你怎麼反過來咬一口?『且第13條指控用不用我提提你們在這之前你們做過些什麼』???為什麼不是共識???你們那些算,為什麼這些就不算???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3:13 (UTC)
「在那件事上錯的只有悔晚齋」就算你加粗也是你們觀點又不是事實!!!條目寫的不是一場運動,所以把運動刪除新建立一個叫運動的條目,然後說這是兩個不同條目???我舉例「新疆種族滅絕指控」你們不是反對的很強烈麼???馳名雙標X???你們主次分不清、前因後果不分!!!你們在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葉建立符合其價值觀名稱的同內容新條目你們並大幅刪減舊條目造成該條目為完全不同的拆分是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懂?!「你要去定性運動,又不給人刪去運動部分」偷換什麼概念?!晚餐里有魚,你把魚說是晚餐只有魚,人家說魚只是菜不是晚餐全部,然後你就說晚餐沒有魚???什麼邏輯???「在這件事上我們所做的從來都是回應著悔晚齋的行為」呵,所以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沒錯咯?!為了表達觀點擾亂維基咯?!反咬???呵,別以己度人!!!你提什麼?提了他就沒在5min中內未收到回應就聲稱反對更名者不作出合理回應並使用「沉默即共識」?!你不還在車軲轆、避重就輕、紅鯡魚???您繼續表演吧--MINQI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3:54 (UTC)
@MINQI 好一個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好一個『建立符合其價值觀名稱的同內容新條目』,我想請問反對你們定性的多還是支持的多???如果我們的『價值觀』是錯的是沒共識,為了繞過主流反對而強行創立新的條目,那我們就是那個在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的人。你現在看清楚,你現在去數數,支持把這條目定性運動的比支持你們的多幾多,本來我們做一個定性為運動的條目就是『正正當當』有共識支持的,在『堅持不是運動,那我們把運動的部分從那條目刪除,又要反控告我們刪除舊條目內容』的你們才是打維基規則的擦邊球。任你玩了,是你們錯就是你們錯,在這條目的定性爭議從來只有一方對一方不對,沒有兩方都錯的可能性,你可別反咬一口。 「新疆種族滅絕指控」在那也已駁到爛,再把東西copy過來也沒意義了。第13條說人『強行聲稱共識』之前請你先去看看你們自己 『鎮壓?取締?』做了什麼,又看看『關於取締法輪功,不如再投票?』寫了什麼,做人可要懂得羞恥。──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IridiuM28討論貢獻)於 2021年8月1日 (日) 14:24‎加入。
呵,你想問?你去數唄,支持多多少?幾比幾說出來唄?可別又原創個比分讓大家打臉。再說了,當初誰說的「我還是簡單說一點好吧,我覺得移動也算,但我不明白為什麼要把學生反對示威過程的篇幅刪掉。」???「是你們錯就是你們錯,在這條目的定性爭議從來只有一方對一方不對,沒有兩方都錯的可能性,你可別反咬一口。」耍無賴撒潑???要不要再打幾個滾、哇哇哇的鼻涕眼淚一大把???呵,好一句「做人可要懂得羞恥」。從你嘴裡出來真是莫大諷刺!--MINQI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4:30 (UTC)
@MINQI 你一開始只放個『呵,好一句「做人可要懂得羞恥」。從你嘴裡出來真是莫大諷刺!』就料想到你肯定過段時間會再加一堆東西下去。『幾比幾說出來唄?』既然你都把我開始時「我還是簡單說一點好吧』那句話找出來了,那我相信你的眼睛是沒盲的,那就當是你不會數數吧。10 - 4,是你們的2倍有多,沒事的,所謂人無恥便無敵,可能我會得到的回覆就是『2倍有多還不構成共識』。是我們取得共識就是我們,是你們沒取得共識就是你們。『耍無賴撒潑???要不要再打幾個滾、哇哇哇的鼻涕眼淚一大把』你這些紅鯡魚我看到都噁心。 you win! congratulations! 猜想也不預著你會正面回應什麼的了。什麼『堅持不是運動,那我們把運動的部分從那條目刪除,又要反控告我們刪除舊條目內容』?什麼13條還反說人『強行聲稱共識』?忘記了吧。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5:10 (UTC)
請你們SIridiuM28、MINQI兩人不要再人身攻擊,不能只好封禁。--Outlookxp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5:21 (UTC)
了解,感謝提醒。本人將冷處理不再回應本舉報。--MINQI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5:27 (UTC)
對不起失禮了,不過一開始『沒人支持?說謊都不帶臉紅的?』的是他,我一直也盡量克制,不過無可避免最後也是有點爆發了。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5:29 (UTC)
@Outlookxp 不過你最後這樣介入,那這個討論可就沒始沒終,他也沒什麼回應當沒事發生拍拍屁股就走了,可能不太妥當。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5:33 (UTC)
我會去勸說MINQI。--Outlookxp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5:43 (UTC)
(+)支持,關於反對者被無理封禁,在此提出強烈抗議--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1日 (日) 06:54 (UTC)
(?)疑問要不您替他一一回應下?或請您回答下無理在哪?是其沒有ANM新舉報還是其沒有多次參與對本人的相關事件(且於事件中一直明顯非中立、對本人乃至贊同本人的其他編者橫加指責)?再者,其在本人與不愛思考得豬此次系列爭執上不願其降溫,閣下支持?若不支持,請問閣下為何支持、認為其本舉報不是濫用ANM、做法無問題?另,是不是閣下自己在我討論頁濫用警告、搞錯對象忘記了?[24]還是閣下看都沒看16條內容為了站台而出此言?(看過、了解者能出此言,鄙人只能說其為裝睡拉偏架)閣下若不能客觀、中立正如現在這樣,那麼閣下的仁愛親誠只能是空談或一個維基版「TG群」--MINQI留言2021年8月1日 (日) 10:00 (UTC)

(:)回應+(!)強烈抗議:

第一:關於Iokseng的問題:本人就沒有再提這件事了,即使提出異義也應由本人進行,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不文明,已由Papayatrash留言}於2021年8月4日 (三) 06:43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
第二:斷章取義:僅拿其中二起討論不斷誇大,怎麼不講我做相同的事卻被蟲蟲飛封禁我的事?
第三:不斷向別人宣傳:在錯誤的地方不斷宣傳
第四:自己不自請來先指控別人是嚴重錯誤,然後自己永遠是對的(在互助客棧理應是以溫和的口吻)

-- Bus Follower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06:41 (UTC)

  • 處理:

(~)補充其下方言論已證明其為將維基作為戰場的SPA帳戶,並且ABF所有與其不同意見者為「聽從『習近平網絡攻堅戰的命令』者」。--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4:14 (UTC)

(~)補充我並沒有這個意思。@MINQI一定要曲解我的意思,堅稱我把維基作為戰場的SPA帳戶,那是他自己的問題。我歡迎各位維基百科管理員調閱我的編輯貢獻歷史,親自看一看我是否是一個把維基百科作為戰場的SPA帳戶。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5:42 (UTC)
(~)補充@MINQI這裡是維基百科內務版,每一句話都有可能作為呈堂證供,請不要擅自破壞版面。謝謝。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08 (UTC)
(~)補充請管理員封禁@不爱思考得猪@MINQI各一個星期,不許編輯這個版面。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16 (UTC)

(~)補充其可能擁有傀儡帳號所以能如此回退、破壞本人舉報不斷挑起編輯戰,並且以此要求對本人封禁。--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26 (UTC)

(~)補充請各位管理員查一下我是否擁有或者使用傀儡帳號。如果查明我沒有,那麼@MINQI就是在誣告。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30 (UTC)
(~)補充其可能擁有規避核查方式,類似上次「動物園」核查結果為不相關。--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40 (UTC)
(~)補充請各位管理員查一下我是否擁有規避核查方式,如果查明我沒有,那麼@MINQI就是在誣告。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59 (UTC)
你倆夠了沒?wp:aBF嗎?真人傀儡是很嚴重的指責,搞什麼呢。--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7:50 (UTC)

(~)補充事實陳述:維基百科3RR頁面為公共頁面,任何人均可瀏覽,其中也包含中國國安國保以及網警人員。@Jg451的「另外新華網不叫中共新華網,中國各級政府網站也不叫中共政府網站」的確已經觸及@Jg451所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紅線:否定中國共產黨對於新華社以及中國各級政府的絕對領導,屬於「妄議中央」。所以我覺得我有義務提醒@Jg451這個事實。就像Help:如何訪問維基百科#非直接連接條目裡面明確寫有:「本站有義務告知閣下:使用代理伺服器可能違反您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律,閣下有可能受到相關處罰。」──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不愛思考得豬討論貢獻)於2021年7月26日 (一) 12:44‎加入。對不起,忘了簽名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3:51 (UTC)

  • Jg451說的「新華網不叫中共新華網,中國各級政府網站也不叫中共政府網站」僅僅是陳述網站名稱。到了「不愛思考得豬」口中卻變成「新華網、中國各級政府不是中共的」、「否定中國共產黨對於新華社以及中國各級政府的絕對領導」,顯然已經構成原創研究、曲解他人的發言。--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6日 (一) 15:47 (UTC)
    @DavidHuai1999行,那我們來討論:新華網是不是中國共產黨擁有以及領導?如此這樣,新華網提供的新聞信息怎麼可能被作為獨立第三方信息來源呢?新華網報道新聞,特別是把中國共產黨置於負面的新聞,怎麼可能做到中立客觀呢?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8:12 (UTC)
  • 被提報人的行爲屬於原創研究,看不出是法律威脅。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6日 (一) 16:21 (UTC)
    @羊羊32521有些好奇:「原創研究」對於3RR這種非維基百科詞條(維基百科內部管理)頁面適用嗎?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6日 (一) 18:01 (UTC)
    請注意可靠來源和中立的來源是兩碼事。維基百科條目需要展示中立的觀點。但是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者沒有偏見的。在一些場合,不中立的來源是最好的對某個主題的各方觀點的支持性來源。——WP:BIASED。--| 2021年7月26日 (一) 20:46 (UTC)
    這還不是法律威脅?打個比方,若有人說「為了閣下免於被港區國安法檢舉,請閣下遵守閣下所在國家的法律,切勿以身試法。」呢?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7月27日 (二) 05:23 (UTC)
    @Lewix我會認為他說了句病句。[開玩笑的]閣下舉的例子潛意思是「我要以港區國安法舉報您」;而查不愛思考得豬的原話,他是說「也有中國國安部以及網警在看著3RR版面上的內容」,並沒有「我要向國安和網警舉報您」的潛意思。--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7日 (二) 08:10 (UTC)
    恕不能同意閣下的觀點。閣下認為重點是「舉報」而不是「威脅」。而上面的例子是否有「舉報」的意思純粹是你的解讀,可以聲明「我」沒有任何「舉報」的意思,比如「請閣下遵守所在國家的法律,切勿以身試法。我不會去舉報你,但自有他人能看到這些內容而給你定罪,奉勸你不要發表這些觀點。」,所以也不是「法律威脅」?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7月27日 (二) 10:37 (UTC)
    @lewix 那麼按照閣下所說,Help:如何訪問維基百科#非直接連接條目裡面明確寫有:「本站有義務告知閣下:使用代理伺服器可能違反您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律,閣下有可能受到相關處罰。」也算是「法律威脅」了?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2:09 (UTC)
    分不清語音語調語氣?分不清「可能」和「切勿」?分不清「告知」與「恐嚇」?另:@羊羊32521威脅:以威力脅迫。恐嚇:以脅迫的言語或行動威嚇人。不論其是否有「『我要向國安和網警舉報您』的潛意思。」,其「請閣下遵守閣下所在國家的法律,切勿以身試法。」已經符合恐嚇定義。另,按閣下講解其行為亦有意圖「趕走建設性貢獻者」跡象。且其恐嚇的直接對象為Jg451閣下,間接對象為所有身居或可能進入中國大陸與任何中國國安部以及網警管轄區域的維基人。--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2:53 (UTC)
    @MINQI嗯嗯,一不小心說出了心裡話,原來中國公安和中國外交部最擅長的就是恐嚇,「勿謂言之不預」是外交部口頭禪,「切勿以身試法」是公安部每份印刷品,每個公共普法節目裡面必然出現的語句。「間接對象為所有身居或可能進入中國大陸與任何中國國安部以及網警管轄區域的維基人」--那就請你們去找中國國安部國保部以及中國網警,而不是我:我不會因為你們在維基百科上行使你們的言論自由而逮捕你們或者剝奪你們的人身自由(我甚至都不會像@MINQI那樣去摺疊你們的留言),而中國國安部國保部以及中國網警卻會因為你們在維基百科上行使你們的言論自由而剝奪了你們的人身自由。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3:35 (UTC)
    @MINQI另外維基百科現在已經全部被防火長城阻斷,在中國大陸與任何中國國安部以及網警管轄區域範圍內,「維基人」本身就是一種非法的存在。在中國大陸與任何中國國安部以及網警管轄區域範圍內試圖訪問維基百科本身就是觸犯法律的行為,更別說編輯維基百科了。「奉勸牆內維基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停止訪問已經被政府當局封禁的網站」難道不應該是一種被鼓勵的行為嗎?尤其是像@MINQI@DavidHuai1999你們這些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法律的人士,不是應該樂見我在維基百科這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嗎,怎麼反而說我這是恐嚇行為呢?看來你們自己心裡清楚中國國安部以及網警還有相關法律法規都是些什麼東西啊。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3:52 (UTC)
    「不愛思考得豬」聲稱自己「宣傳中國法律」,實則曲解中國法律、對不同地區用戶訴諸人身,屬於無效論證。--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7日 (二) 14:07 (UTC)
    嚇阻理論都不知道、不理解的。。。算了,能把為了闡釋觀點擾亂維基當做「不會像MINQI那樣去摺疊你們的留言」的有什麼好說的。--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4:21 (UTC)
    @DavidHuai1999 那就麻煩你來解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維基百科的相關法律,以及為什麼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能被訪問。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5:39 (UTC)
    誰主張誰舉證,甩鍋很沒意思。--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7日 (二) 17:39 (UTC)
    是你在那兒主張我在「曲解中國法律」,按照你的「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應該是你向我舉證解釋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於維基百科的相關法律,以及為什麼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能被訪問。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7:53 (UTC)
    不,是你在主張所謂「維基人本身就是一種非法的存在」云云,而我只是給出客觀準確的評論。--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08:05 (UTC)
    既然你主張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合法的存在,那請你解釋一下為什麼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能被訪問。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2:53 (UTC)
    另:我從沒有見過你對於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法律定位給出任何客觀準確的評論。到現在為止你都是一直在迴避直接回答或者討論這個問題。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3:24 (UTC)
    你是主張者,我是評論者。你作為主張者,目前仍然沒有舉證,而是不斷重複你的一己之言。--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14:01 (UTC)
    我已經舉證的很清楚了:我的邏輯鏈是,維基百科被中共當局封禁,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都不能正常訪問,所以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現在是非法的。我的邏輯鏈已經足夠清晰了,有理有據,舉證就是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法正常訪問。倒是你,到現在還是拒絕對於維基百科在中國是否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做出評論。然後一會兒說我是原創研究,一會兒搬出WP:AGF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38 (UTC)
    另附上維基百科詞條一篇:中國大陸對維基媒體的封鎖,裡面全是舉證。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38 (UTC)
    你的邏輯鏈只是循環論證,看似舉證,實際上也沒舉證。另外,你給出的條目也不能佐證你的觀點。--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14:49 (UTC)
    那我就納悶了。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法正常訪問這樣的鐵打的事實,怎麼到了你那兒就變成「沒舉證」了。你所說的「舉證」究竟指的是什麼?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59 (UTC)
    "你給出的條目也不能佐證你的觀點" -- 嗯嗯,我給出了中國大陸對維基媒體的封鎖詞條用以舉證,然後你就在這兒說「中國大陸對維基媒體的封鎖」【不能】佐證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的。我想了解一下究竟你的邏輯是什麼?如果維基媒體是合法的,那為什麼中國大陸當局要對維基媒體採取封鎖措施?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5:05 (UTC)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17:32 (UTC)
    編輯衝突@Lewix英維en:WP:LEGALA legal threat [...] is a threat to engage in an external (real life) legal or other governmental process that would target other editors. 威脅應該是指自己將要對其採取行動。舉報是威脅的內容。比如你同桌看你上課偷看漫畫,說「你再看我就告老師」,這是威脅;說「你遲早會被老師抓住」,這就算嚇唬、恐嚇了吧;另外,如果同桌說「為了閣下免於被同學舉報,請閣下遵守課堂紀律」,這難道不是一句文縐縐的威脅嗎?--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7日 (二) 13:00 (UTC)
    我認為這就是威脅。 -- I'm Lewix.|I'm sorry for your loss.| 2021年7月27日 (二) 14:43 (UTC)
  • 算了,在下才疏學淺,實在無法和各位辯論詞語的定義,先走一步。祝編安。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7月27日 (二) 13:11 (UTC)
    這些人原來就不是來編輯維基百科或者和你講道理的。習近平已經下達了網絡攻堅戰的命令。現在牆內我們已經沒有任何話語權了。中國共產黨的下一步計劃就是派這些人逐步占領蠶食牆外的輿論陣地,直到最後把牆外變成牆內為止。而維基百科顯而易見是中國共產黨要奪下的牆外的第一個灘頭。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3:41 (UTC)
因為WIKI使用的是標準時!朋友,你已經不是第一天在wiki了,難不成你今天才發現這個?--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8日 (日) 06:54 (UTC)

之前沒有--小紅書@花落兒留言) 2021年8月8日 (日) 07:51 (UTC) 我只是提醒一下SickManWP而已……--小紅書@花落兒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07:55 (UTC)

  • 基於假定善意原則,我認為假定有人指使他公開本人真實姓名的行為似乎過於武斷,我也認為有人指使他這樣做的機會不大。當然如果確實有人指使,當事人必須受到懲罰,縱使本人已改新名,但公開個人資料仍是不道德的行為。另小紅書君在本人接收到有關消息後再沒有上線,我認為不能判斷拒不刪除,只是已有管理員和用戶將相關訊息提早處理。本次為免發生史翠珊效應,故請求管理員私下處理。--SickManWP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1年8月8日 (日) 07:56 (UTC)
    感謝您的寬宏大量。--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8日 (日) 08:07 (UTC)
懇請您留意WIKI語法,其中換行的語法是空一整行,而不是直接換行。--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8日 (日) 07:56 (UTC)

*謝謝--小紅書@花落兒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08:35 (UTC)

您的*符號也不對,請參考其他人的符號。或許您使用了可視化編輯?--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8日 (日) 08:37 (UTC)
花落兒君使用的*是全形的*,與她的用戶名中的@一致。另外病夫君,幾年前某報曾在文章中公開您的姓名,並稱其非隱私。在下有點疑惑。 ——羊羊 [ 留言 貢獻 維貓報 古典音樂專題 ] 2021年8月8日 (日) 14:45 (UTC)
對該報內容不予置評,另當時本人尚未更改新真名,而該報亦在本人未經同意下公開相關內容。--SickManWP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1年8月8日 (日) 15:10 (UTC)
俺個人建議是,在wiki也得保護好隱私--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9日 (一) 03:22 (UTC)
沒辦法,只能怪自己當年太蠢,連保護隱私也做不到。小時候作的孽,沒想到現在還得還。--SickManWP邀請您加入❤️邊緣人小組·🖊️簽到 2021年8月9日 (一) 04:27 (UTC)
不用謝,沒事的,也許是我太過激動了。應該向您道歉--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8日 (日) 14:42 (UTC)
還有,以後只叫我花落兒即可,請勿叫我做小紅書君,因為小紅書是一個應用程式……--小紅書@花落兒留言2021年8月12日 (四) 04:17 (UTC)
--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12:20 (UTC)
(:)回應@Ch.Andrew,請留意維基百科討論:拉票/存檔2#提議將Wikipedia:拉票立為態度指引,這是當時把WP:拉票立案的討論,拉票之所以正式立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有人向多人傳送評選通知,如今Sanmosa君的作為與當時的立案討論所指的不當行為是一樣的,而拉票已規定「不加區別的發送通知給並無牽涉到事件的旁觀編輯」,所以WP:拉票條文上認定了在一般情況下傳送FAC評選通知是不當的,故此以上的解封理由1和2並不恰當。--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10日 (二) 12:36 (UTC)
(1)WP:拉票的立案背景並不能說明什麼。雖然「向多人傳送評選通知」是立案起因,可是最終出爐的版本並未因此給予高強度的全面禁止,反而是做成寬鬆的態度指引,反映出當時參與立案修訂的用戶群也不願意在這方面的限制過於嚴苛。(2)單純就此事向用戶「提出警告」跟「直接封禁」兩者是有明顯區別的。按照WP:拉票#不適當的通知(拉票)表格,明顯全不符合,本次事件光是距離構成「拉票」的要件就有顯著的落差。(3)就算是假設本次事件真的有構成WP:拉票,按照指引第2條:「(…)所以一般被認為是擾亂性行為。」接著WP:封禁方針WP:封禁方針#防止破壞指出符合封禁的要件是「持續的干犯其他方針與指引」,本次事件顯然缺乏「持續性」,同樣不符合封禁條件。即使再按照提報人的說法:當事人在1年半前的DYK已有違規情形。假設真的有違規的話,然而「1年半前」已非近期事件(《漢書·天文志》:「日暈制勝,近期三十日,遠期六十日。」),而且在兩次事件期間當事人並未有「持續性」或是「常態性」的拉票行為,所以依然不構成封禁。是次封禁應認定為無效。--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16:33 (UTC)
還有一些補充:(4)「(…)不加區別的發送通知給並無牽涉到事件的旁觀編輯」是在「垃圾郵件和過度跨頁張貼」提到的,前提要件是「大量張貼」。提報人在底下指出當事人傳送給「8位用戶」,按照常理8位實在不能算是「大量」,才這點人連10個都沒有,況且從下方留言看來,經提報人與當事人討價還價之後人數肯定還低於8個人。假如是50位甚至是100位用戶應該足以構成大量張貼的要件,但現在明顯並不是。既然是只有幾個旁觀的編輯用戶,在沒有交流往來的情況下,依循普羅大眾的認知,應當被定義是當事人邀請前來的中性「第三方人士」,除非提報人能證明當事人跟旁觀編輯之間有任何的對價關係。(5)至於提報人先前提到的條文:「(…)對於先前有著擾亂性拉票前例(…),他們可以在無須警告下而被立即封禁。」是記載在WP:拉票#如何對應不適當的拉票。首先,WP:拉票是態度指引,而WP:封禁方針是正式方針,優先程度還是要依封禁方針的「有持續性」為準。從前面提到的「(…)接觸的編輯人數越多、從事的拉票行為更加頻繁、及造成的擾亂結果更加嚴重(…)」可以認為實際上是為了某種「突發」也就是嚴重性質的「緊急狀態」而設立的,從之後接續的例子同樣可以看出此事,而本次事件明顯沒有達到這種規模。(6)至於註解寫說:「指引應該以『常識』為準。即使訊息是中立的措辭,在討論中拉攏少部分你認為將全部支持你的立場者,也是不適當的。」相較於條文,一般認為小字註解的位階更低,更何況這是態度指引,從內容判斷這一段原先是給用戶自己閱讀的可能性更大。而且提報人除非能有效證明當事人確有此事,否則其實派不上場。提報人不大可能證明其中少量的完全支持者是當事人心中本來就確信會支持他的人,邀請陌生人的風險其實很高,可能會出現不可預期的行為。--章安德魯留言2021年8月10日 (二) 18:00 (UTC)
(1和2)最終版本雖然沒有高強度的全面禁止,但其行為明顯觸及紅線,因為除了不能違反「不適當的通知」外,還要同時符合「適當的通知」,您頂多衹能說他躲了「不適當的通知」,但「適當的通知」卻未見得是符合(至少已是「試圖影響討論結果」),所以就算以寬鬆的角度來看也仍然有違。(3)持續性我認為這裏有潛在的可能,在本次FAC之前十天才在另一個GAC實施同樣行為(所以對上一次行為是十天前而不是一年半),可見他下一次評選時再做的可能性。(4)如何謂之大量?我認為應以評選還需的票數相對而定,不同情況下應有所調適,而非絕對的一個10、50或100的實數如此死板,假設還有25票才當選,那找3個人張貼都還可以算少,但假如還有4票才當選,那找3個人張貼應該就要算大量。還按APPNOTE,就算旁觀者是純粹中性的「第三方人士」,都不是一定可以拉票的對象。(6)註解是對條文更詳細之解釋,所以效力是同等的,不存在您所謂的位階關係,仍可用上場。而且從被拉票者的投票經驗就可以知道,他們會投反對的機會非常小,更何況被拉票者以前在DYKC就給過嫌疑人海量的支持,所以我認為他要冒的險其實很低,故而實施了「拉攏少部分你認為將全部支持你的立場者」。--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11日 (三) 04:04 (UTC)
本站並未明文認定傳送FAC評選通知視同拉票,這句什麼意思啦  囧rz……-- Sunny00217  2021年8月12日 (四) 09:54 (UTC)
另外,本封禁最終實行了一天,煩請行政員判定該一天封禁的有效性,因涉及到該用戶往後一年內的權限申請資格。@AT--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10日 (二) 13:06 (UTC)
3個月沒編輯,進來就是針對解封性,希望你是真的順便看到而已,不是別人拉過來的。另外,我尋思著你一個管理員,又不是行政員,解封也就罷了,憑什麼宣告另一個管理員的決定無效?--淺藍雪 2021年8月11日 (三) 09:08 (UTC)
犯得著嘛……我是針對上面的交談。另外請有經驗的管理員判斷這些行為User:Cdip150。--7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1:23 (UTC)
不要老是把WP:拉票搬出來(我當時可是有參與過該指引的相關討論的),「向維基百科使用者拉票,是指向其他維基百科使用者不適當地發送通知,請求他們在維基社群正在進行的某項討論發表支持特定立場的意見」,下劃綫的地方我可沒做過,我也不會特別去expect他們一定會有特定的反應(我在討論當時得到的見解是我這樣做不是拉票)。我不接受任何人對我無的放矢。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4日 (三) 13:43 (UTC)
原來在您看來要明確叫人支持或反對才叫拉票,那還有什麼好擔心的,管理員判斷StevencocoboySuicasmo拉票肯定是錯了,除了我以外肯定沒有人會覺得您拉票,您肯定是對的,繼續吧。--7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3:56 (UTC)
不好意思,容許我在這裏引用WP:文明的條文:「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故意促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即使其行為本身未必屬於不文明。編者均必須為其行為負責,此情況同樣如此;是故,用戶如果選擇以攻擊作回應,則不會因受譏諷或誘使而免責,用戶如果譏諷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則亦不會因為誘使失敗而免責。」譏諷他人或誘使他人作出不文明行為也是違反文明方針的。Jarodalien你既然是老用戶了,我相信你應該很清楚這條方針,誠如我之前所言,我不打算向老用戶發模板,我以後也不打算向你重複這條方針。我最後一次請你適可而止,維基百科不是戰場。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4日 (三) 14:03 (UTC)
(:)回應,以上我個人初步判定屬於拉票,因為那七位用戶看來並不符合WP:APPNOTE:「可以在以下任何地方發送行文禮貌且中立的通知訊息:討論中提到的使用者的對話頁;相關編輯的使用者對話頁。例如:……(及後四點)」,所以向他們留言觀看這個DYKC和FAC均不適當。(副知@AT勞煩協助進一步判定)--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4日 (三) 15:11 (UTC)
@Cdip150我之前的理解是「例如」指「包括但不限於」。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認為條文的定義模糊,一時對此管束,一時又對此不管束,令人難以適從。(另外我在你留言前曾找過AT,這樣的情況下他或許未必適合處理。)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5日 (四) 00:13 (UTC)
相關編輯的使用者對話頁。例如:……」,實在很難解釋得到那七位用戶在您留言給他們之前跟這個DYKC和FAC如何「相關」,所以就算把「例如」理解為「包括但不限於」,顯然也未包到您現在這種情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5日 (四) 02:09 (UTC)
@Cdip150Suicasmo和Yumeto的話,我的判斷是他們比較關注日本相關的內容,所以我請了他們兩個。其他用戶是因為我和他們此前曾經也在評選上有一定程度的交流,我認為他們能給建設性的意見。如果這樣你還是認為「不相關」的話,我無話可説,但這也代表WP:拉票方針的條文的模糊空間過大,容易誤中副車。假如我今天是找蟲蟲飛來參與評選的話,那你上面説的那些話就很合理了,但我是沒可能做這種事的。(不好意思,上面的某些留言太長了,我可能未必有心思翻到下面去看回應。)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5日 (四) 06:29 (UTC)
這裏我先不談「有一定程度的交流」能否接受為「相關」的問題。翻查閣下的User_talk空間的編輯記錄,發現原來還有第八個用戶被拉——User_talk:Hihipk#FAC+DYKC,由於Hihipk君的WP空間編輯次數不足300次所以我先看看他的貢獻,但並不發現您與Hihipk君有何「一定程度的交流」(除了投過一堆yes/支持票之外尚未看到哪幾次是),所以真不知道這個是如何「相關」?也之所以現階段討論「有一定程度的交流」也是沒有意義,因為連是有還是無都成為了疑問。其餘的我有空的話再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5日 (四) 16:40 (UTC)
我已經做了必要的論證,但如果我做的論證通通都被主觀判斷否定了,那樣指引的客觀性何在?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0:09 (UTC)
於Hihipk中也沒有舉出例子,如何談得上是論證?--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6日 (五) 02:56 (UTC)
這或許是我和你對同一詞彙的理解的不同。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6日 (五) 08:13 (UTC)
結果就是講來講去都講不出實例去論證您跟別人之間有過些甚麼「一定程度的交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6日 (五) 12:31 (UTC)
或許是我認為屬於「一定程度的交流」的那些你卻認為不屬於「一定程度的交流」吧。不過如果你要我給另外的理由也不是不可以:之前Jarodalien看到非中國大陸慣常用語就來說他有語病,結果我請了一些香港用戶給他證明那些是香港用語,而不是語病。這次的情況有點類似(例如「11世紀末前」),我認為我找任何香港用戶都能夠證明這點,你就理解成我想爭口氣吧。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7日 (六) 01:28 (UTC)
那您與Hihipk等又是哪次有「一定程度的交流」啊?好歹也應該舉個實例(例如哪頁哪個歷史版本)讓我以及其他管理員去評估吧,而不是現在這樣空口說一堆話然後都不知道哪裏有做過。--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7日 (六) 02:04 (UTC)
我認為我提出來的理由只要有至少一個理由肯定成立即可,就算其他理由不確定是否成立也沒關係。如果你認為「我想爭口氣」不是合理理由的話,那我之前所做的所有事情其實都是白費了,因為根本不會有人真正地由心出發去尊重香港用語,而且還反過來用「翻譯腔」來排擠。另外也順帶請你判斷一下IP 173.75.31.249會否與任何用戶存在關係。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7日 (六) 15:21 (UTC)
請解釋「之前……請了一些香港用戶給他證明那些是香港用語,而不是語病」跟您現在的拉票有何關聯?該八位被您拉票的用戶在之前是否全部都有參與其中?如果都不是的話,我認為您沒有一個理由是成立的。--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7日 (六) 15:59 (UTC)
如我上方所言,「我認為我找任何香港用戶都能夠證明這點」,而且經常找同一個人出來總感覺麻煩他了,所以我沒找同一個人。SANMOSA Σουέζ 2021年8月7日 (六) 23:33 (UTC)
這樣就表明您與他們當中至少一部份用戶在以前根本未有互相交流過(因為您都說了「所以我沒找同一個人」),所以已不符合「相關」。如果是因為香港用語的問題所以就能隨意找些香港用戶來留言,我認為這樣是對「相關」的過份解讀。況且,即使您真的想要找香港用戶來證明香港用語的問題,按APPNOTE:「一個或多個可能對討論中的主題有興趣的相關專題、或其他維基百科協作計劃討論頁或佈告欄」,也應該是於Wikipedia talk:香港維基人佈告板提出來,而非直接留言在一些跟您之前沒有交流過的香港用戶的對話頁。--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8日 (日) 03:20 (UTC)
(~)補充,於7月24日01:54(UTC)Sanmosa閣下所提名的樟宜機場地鐵站的GAC僅得三票yesGA,而於此後的六分鐘內分別對三位用戶提示觀看該GAC(Hihipk小文人Alankang),請Sanmosa閣下解釋這又是甚麼一回事?--街燈電箱150號 開箱維修 抄錶 檢驗證明 2021年8月8日 (日) 04:01 (UTC)
  • 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3RR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本人請求與U:Wetrace的雙向禁制,其在本人討論頁[28][29]、《討論:三退》[30]、《Talk:中國共產黨政府對法輪功的迫害》[31]、《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3RR》[32]等有關或無關頁面三番五次要本人回應其無理舉動。本人甚不堪其擾,本人已明確拒絕有關無理要求並聲明本人唯一可能回應為「其作為維基百科巡查員、維基百科回退員、圓桌會成員、維基化督查員、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維基小天使等公然挑起編輯戰、強行曲解來源性質、不斷聲稱可靠來源為非第三方、拒絕承認自身來源問題,應該:1.被免去或請辭相關身份;2.嚴加封禁,應三個月,之前已是有過1次一個月封禁,但其本性難移,更何況作為那些成員應比普通維基人永遠有更嚴重的懲處,又更何況其之前已是多次因「法輪功」相關條目編輯戰而被警告甚至封禁。」(此番回應可能引發更多「煮」所以未添加於3RR版面)。
  • 提報人:MINQI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06:53 (UTC)
@Pavlov2您搞什麼?您是閱讀理解不太好嗎?不理解我的要求是什麼嗎?我被騷擾了請求雙向禁制,明白了嗎?--MINQI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3:07 (UTC)
@MINQI-您這樣恐怕涉及濫用規則,已經不只一例,系列性的作法讓人高度質疑。其他用戶合理請求您說明包括申訴理由,並沒有錯誤,您頻頻不大回應,這一次在下是從7/22留言通知等待,已經過了十幾天您仍沒回應;卻反扣在下「騷擾」。您明明活躍持續編輯爭議性條目,卻不理會其他人請求您回覆,還稱之為騷擾,甚至以此理由來請求雙向編輯禁制,相當不合理。請您留意這樣可能有誣告以及損害用戶信譽的問題,也可能因此減損社群對您的誠信認識。
  1. 請相關管理員留意。MINQI多次陳述與事實落差不符,之前申請解封理由也有問題,以及MINQI對於條目編輯的「第三方來源」定義幾次變更,涉及遊戲維基規則。在下幾次請MINQI回覆,連相關管理員都來回覆,這怎會是騷擾?
  2. MINQI自己發起編輯戰,反扣他人。之前以與事實有落差的奇怪理由申訴獲得解封後,MINQI一方面迴避回答在下提問,卻另一面在敏感性條目持續編輯、回退他人編輯。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4日 (三) 15:15 (UTC)
@Wetrace您無權要求我做什麼,是您在誣告本人,所謂在同一條目、同一爭議上持續非建設性回退更是閣下惡意推斷,是閣下挑起編輯戰,請閣下認清楚這一點!本人早已說明為何「多家外媒屬於『非第三方來源』」的理由,罔顧事實與漠視本人解釋的的正是閣下。請問閣下本人幾次說明VOA等媒體、法輪功與美國政府三方之間聯繫?閣下等人除了否定外如何回應?再請問本人幾次說明為何凱豐網等中國大陸媒體不應視為非第三方?閣下等又是如何回應?最終本人幾次告知閣下這是在類似車軲轆論證以及閣下祥林嫂做法是離題、本人不會再就閣下的惱人之舉(可以明確認定為騷擾,但AGF為惱人之舉)進行回應?閣下不斷混淆視聽、顛倒黑白在不同頁面要求本人對閣下誹謗性舉報回應,這不是很不禮貌以及騷擾之舉???請您留意這樣可能有誣告以及損害用戶信譽的問題,也可能因此減損社群對您的誠信認識;
  1. 請相關管理員留意:「如果只是個別特定的用戶進行持續的編輯戰,封禁或編輯禁制可能是一種更好的處理方式,以免妨礙其他的用戶進行正常的編輯。」---Wetrace曾在多個法輪功條目違反3RR、挑起、進行編輯戰而被封禁、被解封後又繼續編輯戰的是Wetrace;
  2. 另請注意Wetrace曾不斷罔顧事實自說自話強行認定大陸媒體均為中共喉舌進而強行刪除、棄用、添加「請求第三方」模板,另一方面又罔顧事實聲稱外媒為第三方來源甚至否認法輪功有美國政府資助,而這些是在本人已拿出證據的情況下。這已是明顯的對於條目編輯的「第三方來源」定義幾次變更,涉及遊戲維基規則。其甚至先聲稱部分來源非第三方可靠來源、非可靠來源(無視《自行出版物與可疑來源作為其本身內容來源》),再以此又將部分內容標題加上「疑似」甚至掛上「OR」模板。本人在不得以情況下,告知這是明顯的編輯戰,本人回退小作品是因其為爭議前版本,而Wetrace竟稱本人「濫用保護制度來施壓用戶」並否認小作品曾作為穩定版本在之前編輯戰發生時使用之事實。另其聲稱第一次刪除就不算強行刪除,明顯可見其行為為顛倒黑白。
  3. Wetrace自己發起編輯戰,反扣他人。之前之事卻未受到為累犯而僅僅收到警告處理,Wetrace一方面迴避自己曾經屢次因相關條目編輯戰而被警告與封禁(其甚至自恃多次未被嚴格處理為「這麼多年前的紀錄是肯定其這幾年盡力避免編輯戰的努力」,又聲稱「相對多年前,現在管理員似乎比較少採取封禁,如果在當年的情況,您這段時間的編輯方式,可能......,在下真的是善意提醒您。」PS:這麼說,像多年前那樣您早被封了,有我什麼事。。。您都被封了,我還怎麼3RR(話說那事是違反編輯戰方針——3RR屬於編輯戰,當然您認知貌似存在問題)。。。另其貌似聲稱編輯戰不屬於3RR封禁範疇(「被封禁就是3RR嗎?不是的」)),卻另一面在本人被禁制問題上橫加指責以及混淆視聽造成本人所述與事實不符假象、污衊管理員合情合情解封是本人「以與事實有落差的奇怪理由申訴」結果。--MINQI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17:42 (UTC)
@MINQI您好,您上面又一些陳述就與事實有落差了。
  1. 在下哪裡污衊您?您申請申訴的理由是否與事實有落差,編輯紀錄在列。MINQI您自己迴避,卻反扣他人污衊。歡迎MINQI以事實跟編輯紀錄來回應,可邀請幾位用戶來比對對質—【MINQI 7月11日被舉報4RR等由Antigng封禁3個月案件紀錄】、【三天內3波封禁2度解封。『未寫解封的解封』的理由不明與疑慮】——在下另7月30也留言回覆您:您被封禁或解封,不是在下所重視或在意的,問題在於相關理由、依據,是否合理及符合事實?
  2. 關於第三方來源,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兩方針都提出要求。MINQI您對「第三方來源」的定義幾度改變,對明知 第三方來源內容 強貼標籤,明知中共當局網站非第三方卻仍幾次移除在下添加的「第三方來源請求標籤」,這些是您4RR的過程—這應該才是您稱的「強行吧」?在下與您討論過程於此—【條目三退—請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
    1. 在法輪功相關、與退出共產黨的三退條目,中共當然非第三方。而VOA、RFA等媒體如何能是「非第三方」?在下已在相關條目討論頁詳細回覆您。
    2. 您上面指控「再請問本人幾次說明為何凱豐網等中國大陸媒體不應視為非第三方?閣下等又是如何回應?」——————您提的「凱風網」,是中共專門攻擊法輪功的網站,非第三方、可靠性不足,長期來社群在法輪功條目是不使用的。凱風網自寫是所謂「中國反邪教協會」成立,在下Wetrace 7月11日列出該協會與中共當局系統的關連、中共外交部官方網站資料、義大利媒體的說明。您做了什麼回應?當Wetrace追問時,MINQI您7月15日在另個討論區回應「不值一駁」。——請見【條目三退--請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
    3. MINQI您上面指控「強行認定大陸媒體均為中共喉舌進而強行刪除」「聲稱第一次刪除就不算強行刪除」——------請問,(1)您添加的是中共政府網站(gov.cn)、中共官方關係的凱風網。(2)維基百科上第一次刪除,進入討論,是非常常見的事情。如果刪除一次就是「強行」,維基百科不能有任何刪除?那MINQI當您頻回退,那是「強行強行強強行」嗎?(3) 刪除原因是WP:可供查證WP:可靠來源明文要求「第三方」,在該條目,中共媒體並非第三方。
    4. MINQI您上面指控「再以此又將部分內容標題加上「疑似」甚至掛上「OR」模板」———這也是牽連到您7月份4RR案件的一部分。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有詢問並寫明理由,您引述中共網站來源在內文寫「質疑」、您在標題卻以「事實般的斷言」,兩者不相符(何況來源也非第三方)、但您堅持如此,Wetrace在討論頁詢問並添加上OR模板,有何不對?而且您多處涉及原創研究(例如[33][34]),在下都於討論頁一一提出討論。【條目三退—請使用第三方可靠來源
  3. MINQI請勿扭曲他人。在下並未發起編輯戰,您的說法應佐證條目及編輯紀錄,對比前後過程及討論頁。您指控在下編輯戰,拿出五、六年以前的封禁紀錄,是想證明在下多年來努力在避免編輯戰嗎?您之前指控在下頻頻3RR,在下回應---被封禁不必然是「3RR」,這本是事實,3RR是4次回退,麻煩您對照該討論串前後文,而不是斷章取義(該討論發生於此)。而且多年前的相關條目個案當時狀況,比對條目討論頁紀錄過程,不同於MINQI您的編輯戰情況。
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4日 (三) 23:27 (UTC)
您不還在祥林嫂般否定本人、強調您的那些話?本人上面一些陳述與事實無落差,有落差是閣下污衊與誹謗。閣下所謂內容本人早已回應,閣下置若罔聞或全部否定、甚至公然雙標。Wetrace請勿扭曲他人並請不要再以相關事件騷擾本人,就算當年情況不同,依舊是閣下挑起編輯戰!本人早已明確拒絕閣下無理要求以及拒絕之依何規(「維基百科是一個志願者社群,不要求用戶們付出超出其意願的時間和精力把精力放在改善維基百科本身,勝過去要求其他用戶做某些事。)。請各位管理員儘快處理本人雙向禁制請求。--MINQI留言2021年8月4日 (三) 23:42 (UTC)
(:)回應--MINQI您好,(1)如果您說「本人(MINQI)上面又一些陳述與事實無落差」、指控在下「雙標」,那麻煩您一一回應,在下都已經提出許多過程的反證了。(2)您被封禁案件,申訴解封理由有問題又涉及他人,其他人不能請您說明?管理員都需要依據方針說明了。(3)您指控在下對您「污衊與誹謗」,請問如何「誹謗」,請您舉出具體事實?(4)您頻頻要涉足編輯、回退敏感條目,卻又把其他用戶的詢問討論,認為是「其他用戶要求您做某些事」,這邏輯並不合理。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5日 (四) 00:04 (UTC)
@outlookxp根據之前的約定,這次是MINQI無故第二次挑起事端,在調解後仍再鬧事,請您遵守您的約定,給予其封禁。君子一諾千金。--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5日 (四) 04:33 (UTC)
@Pavlov2這是您第三次顛倒是非、因果。請問這筆編輯是本人做出的嗎?之前硬是說本人被某位刪除言論是本人刪除他人言論[35],並且目前為止您從未提供任何能證明您觀點的具體證據或因此而道歉。同版面又稱某位舉報本人被本人視為騷擾進而其被禁制是無理封禁。閣下到底想幹什麼?--MINQI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07:50 (UTC)
我很害怕您,不敢對您做出任何不具有善意的推定。和您的對話特別容易被您理解成人身攻擊,因此我不會和您直接做任何溝通,還望您諒解。--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5日 (四) 11:39 (UTC)
請注意,「我很害怕您,不敢對您做出任何不具有善意的推定。」這句話已經違反WP:AGF。--DreamerBlue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1:44 (UTC)
你們到底想幹什麼?--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5日 (四) 12:55 (UTC)
「這次是MINQI無故第二次挑起事端,在調解後仍再鬧事」、「我很害怕您,不敢對您做出任何不具有善意的推定。」???一邊在那做出不具有善意的推定(都能算是純粹惡意誹謗),一邊以不敢為由拒絕溝通???還跑人家討論頁污衊我+找幫手[36]???哪門子事???--MINQI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2:14 (UTC)
其作為維基百科巡查員、維基百科回退員、圓桌會成員、維基化督查員、反破壞工作小組成員、維基小天使等公然挑起編輯戰、強行曲解來源性質、不斷聲稱可靠來源為非第三方、拒絕承認自身來源問題,應該:1.被免去或請辭相關身份;2.嚴加封禁,
這是你自己的要求,你不應當在這裡持續擾亂,或者是不是我說你是擾亂你都要指責我不善意推定呢?  囧rz……--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5日 (四) 15:26 (UTC)
(:)回應本人甚不堪其擾,本人已明確拒絕有關無理要求並聲明本人唯一可能回應為「其作為維基百科巡查員。。。」、「(此番回應可能引發更多「煮」所以未添加於3RR版面)」。你完全不知道我在說什麼,純粹是為了反對而反對。在這裡持續擾亂的是你,已經不止一位編者向你表達類似善意提醒,「如果Pavlov2 閣下對於發生了什麼都不知道,那就不要插手別人的爭議,這是極度無聊的。」或許對你也申請雙向禁制是很好的選擇。PS:要是我在閣下任何編輯下要求閣下就之前硬是說本人被某位刪除言論是本人刪除他人言論[37]做出說明提供任何能證明您觀點的具體證據或因此道歉,閣下會怎麼做?我想《我已向第三方管理員提請雙向禁制,希望您能息怒》已經很好的說明了。本人目前做的與閣下當時的要求別無二致,只不過更為理智——適當回應與告知。--MINQI留言2021年8月5日 (四) 15:56 (UTC)

MINQI 你一直聲稱你已經合理回應了Wetrace,可是當Wetrace問及你:

‘您還是沒有回答,即便在下於緩衝版本,也有您添加的那些明顯非第三方的中共官方來源,您為何仍然刪除在下其他內容、刪除在下其他的編寫?您沒有交代理由喔。’
‘第三方來源,請您舉證凱風網、新華網是非中共控制的第三方來源。在這議題上,中共是雙方中的一方。’
(我幫他補充一下,新華社是中國國務院正部級直屬事業單位,也即直屬中國政府,既然中共政府明顯是三退議題中重要持分者,有著直接利益衝突,直屬中共政府的新華社單位也一定不能獨立於此議題上,因此鐵定不是第三方。至於凱風網,在中國地方政府文件稱該網由中共610辦公室創辦,更是同時牽涉中共和法輪功,在三退的議題上也同理。)

這是你的回答:

‘拒絕,[22]、[23]請您解釋下為何這兩個網址出現在「奧姆真理教」條目的參考資料中,按閣下邏輯這兩個網址不應出現在來源列表。’

既然你迴避了回答(還扯去了奧姆真理教,那些東西又不是Wetrace加的,為什麼要他解釋?),為什麼你聲稱你已合理回應了Wetrace?

即便你之後好像有嘗試回應過,不過我看看還是不多合理:

開店需要營業執照,給營業執照的是國家機關,國家機關由中共成員工作,所以這店就是中共控制?閣下邏輯不就如此麼?再者,因為政府由中共領導,所以政府不是第三方,按閣下這邏輯,所有中國大陸新聞沒有一家大陸媒體能報道能使用,騰訊、搜狐甚至微博,哪家公司沒黨組織?甚至鴻海集團在大陸企業也是有黨組織,那麼鴻海集團在大陸公司也被中共控制?

『開店需要營業執照,給營業執照的是國家機關,國家機關由中共成員工作,所以這店就是中共控制?閣下邏輯不就如此麼?』首先你這裡已經立了稻草,Wetrace談的新華網、凱風網都是直屬中共為政治用途的組織,從來不是什麼能以『開店』形容的普通民間商鋪。且不說你這根本就是典型滑坡謬誤,從一個牌照你足足跳了4級扯到中共控制。

再者,因為政府由中共領導,所以政府不是第三方,按閣下這邏輯,所有中國大陸新聞沒有一家大陸媒體能報道能使用,騰訊、搜狐甚至微博,哪家公司沒黨組織?甚至鴻海集團在大陸企業也是有黨組織,那麼鴻海集團在大陸公司也被中共控制?

類似問題,騰信公司我想問做決策的叫 管理層/董事 還是 黨組織?騰信新聞寫文章的我想請問是叫 編輯們 還是 黨組織???沒錯啊中國企業都有個黨組織,可你如何強行把他們被控制的程度與 現在是 直屬中共政府的新華網、凱風網類比???

想說的是你根本就沒合理回應過Wetrace這疑問,你沒合理回應,卻又說你強行把 or 從新華網等非第三方來源移除,但同時間又為Wetrace的來源加上 or 的行動合理,那我想問他除了追問還有什麼辦法能解決這問題?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4:20 (UTC)

SIridiuM28上述言論,雖然打了很多文字,但從頭到尾都充滿謬誤。--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4:31 (UTC)
你有沒有什麼更加有意義的東西能說?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4:41 (UTC)
你的上述長篇大論是沒有意義的。原因我已經說過,就不再贅述了。--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6日 (五) 14:57 (UTC)
『原因我已經說過,就不再贅述了。』啊?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5:01 (UTC)
且在這請 @MINQI 回應,注意這是我第一次就這議題問你東西,如果我說的有錯請指正。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5:01 (UTC)
(:)回應你和另一位討論好了?私下交流好了?[38][39]閣下這種做法可能涉嫌真人傀儡。
  1. 至於凱風網,在中國地方政府文件稱該網由中共610辦公室創辦[原創研究?][來源請求]

[查證請求]

  1. 奧姆真理教被日本政府定為邪教,依據Wetrace聲稱,日本政府(警察廳)屬於非第三方來源,而條目中不僅使用亦無請求模板;
  2. 首先你這裡已經立了稻草,Wetrace談的新華網、凱風網都是直屬中共為政治用途的組織,從來不是什麼能以『開店』形容的普通民間商鋪。且不說你這根本就是典型滑坡謬誤,從一個牌照你足足跳了5級扯到中共控制。[原創研究?],相對的VOA、RFA都是直屬美政府為政治用途的組織,還需要本人解釋嗎?
  3. 他追問的是這個問題?閣下對於發生了什麼都不知道,那就不要插手別人的爭議;
  4. 即使是這些,請問這些內容是否需要不斷在其他有關、無關頁面追問?
  5. 閣下只是摘取部分(還不包含最新回應),閣下再次斷章取義,自我原創總結對方話強加於對方;
之前Outlookxp閣下出於「降溫」善意將我對於你「這位MINQI很常當自己的論點開始理虧時就會一堆紅鯡魚,轉移話題」等誹謗之回應刪除,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你一直在紅鯡魚,不論是與我對話還是與其他編者對話,所以我根本想完全無視你。我不會再於本節回應你,抱歉--MINQI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5:04 (UTC)
不要求你回應,但請你注意:

1. 請見維基,你連查都沒查就說人原創???且你還只是回應了凱風網,那新華網了?避而不談???

2. 大不了那條目日本的來源也刪掉,別以另一個也是錯的東西來合理化你錯的東西,何況那又不是Wetrace加的。

3. 『Wetrace談的新華網、凱風網都是直屬中共為政治用途的組織,從來不是什麼能以『開店』形容的普通民間商鋪。』也不完全100%是『政治用途』,我這裡講的的確不太妥當,但一個直屬政府,作為主要國家通訊社的機構,以及610辦公室的東西肯定不是什麼能以『開店』形容的普通民間商鋪,能作為主要國家通訊社意味著政治立場必定同其上級機構-也就是中國國務院的立場。你這裡的確是立了Wetracec稻草。 我在講新華網 還是 VOA??? 想轉話題?

4.

他追問的是這個問題? 是,你自己看看上面Wetrace第2點

即使是這些 ... 哇你又假設A,又假設B?你講曬啦。

5. 歡迎你加入新部分,沒說過你不能以所謂新部分反駁

所以你5點除了轉移話題究竟回應了些什麼?你還是沒解釋你強行把 or 從新華網等非第三方來源移除,但同時間又為Wetrace的來源加上 or 的雙標行動是合理?

『你和另一位討論好了?私下交流好了?[40][41]閣下這種做法可能涉嫌真人傀儡。』第三次了親。且想問既然你想無視我,那為什麼那麼留意我留言頁?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6日 (五) 15:18 (UTC)

(!)意見-@SIridiuM28,(1)謝謝您上面對於MINQI回應模式的分析,在下Wetrace真是很有誠意詳細的主動討論、舉證回應、耐心說明及詢問對方,但得到的經常是,MINQI繞來繞去,或者說沒有義務回應追問、卻又不斷涉足敏感議題條目,反覆發生這樣的輪迴。(2)與您分享另外其中兩個例子,SIridiuM28若您有興趣觀察,(A)這兩天的另一場討論[42]。(B)之前舉報案在下詢問MINQI申訴理由過程
另外,@不爱思考得猪您好,在下看到您在下面的討論[43],有些話,在下看了很能同理。辛苦您了。向您致意。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10日 (二) 09:31 (UTC)
(~)補充請管理員封禁@不爱思考得猪@MINQI各一個星期,不許編輯這個版面。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21 (UTC)
(:)回應可見其行為為擾亂,干擾本人正常編輯、舉報。其根本看不到「針對提報的意見請放在下一行 」這句告示。本人甚至可以懷疑其擁有傀儡帳號所以能如此要求雙方禁制。--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22 (UTC)
(:)回應MINQI首先破壞自己的提告版面,把「其下方言論已證明其為將維基作為戰場的SPA帳戶」放在原提告最上方。當我回應他的這句話的時候,他有把我的回應移到提告最下方。破壞版面,影響別人閱讀連貫性。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27 (UTC)
(:)回應胡扯,我的舉報補充,你的意見應該於下方!所謂破壞版面純粹胡說八道!請求對其進行雙向禁制以及禁止於任何舉報頁面一個月。--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31 (UTC)
(:)回應胡扯,你的舉報補充,我的意見如果放在下方,誰能讀懂我的意見是針對你的舉報補充的?!請求管理員對@不爱思考得猪@MINQI進行雙向禁制以及禁止於任何舉報頁面一個月。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34 (UTC)
(:)回應誰都能讀懂你的意見是針對我的舉報補充,只要你加一句「針對補充」!你就是將維基作為戰場、不斷擾亂的SPA。你繼續吧,恕不奉陪。你就是你口中的你反對的那類人!--MINQI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38 (UTC)
(:)回應我是2005年就加入維基百科的老用戶。說實話,在你們這群人出現之前,我從來沒有感覺過編輯維基百科是如此費力的事情。我第一次使用3RR、當前破壞、不當行為版面還是@MINQI你教會我使用的。因為過去這十幾年,我從來都沒有使用過,也從來沒有哪怕想到過使用這些版面,因為沒有必要。所以究竟誰是將維基作為戰場、不斷擾亂的SPA,我想各位維基百科的老用戶都心知肚明。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40 (UTC)
請不要拿年資說話,照這樣的話書生沒人可以指責了。要拿也是拿貢獻而不是年資。另外我覺得兩位都快把ANM塞爆了(多找點有意義的事情做少點互煮,鄙人給兩位一個目標追上我的編輯數,巡查新條目清理條目維護條目更新條目反破壞都行就是別互煮了。~~Sid~~ 2021年7月27日 (二) 16:51 (UTC)
我並不是要拿年資說話。我要表達的意思是:十六年以來我編輯維基百科好好的,從來沒有出過什麼問題,也從來沒有被封禁記錄。結果這些人一出現,我發現我自己就整天需要泡在3RR、不當行為、當前破壞這三個版面裡面。並且還收穫了我十六年維基百科生涯以來的第一個封禁記錄。這難道還不能表明這些人可能是有問題的嗎?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6:54 (UTC)
16年主條目空間編輯次數只有113佔總編輯次數948的13%恩...MINQI也活躍一段時間了比您的還早活躍,您是可以做到不泡在3RR ANM的請不要為自己找藉口(還有請不要隨邊就說別人有問題...兩位繼續吧我不回應了~~Sid~~ 2021年7月27日 (二) 17:13 (UTC)
你一定要為MINQI說話那我也沒有辦法。另外維基百科並不需要我,所以你的那套以對維基百科貢獻活躍程度等等評比,恕我也不敢完全苟同。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7:35 (UTC)
另外此前MINQI一天到晚說我有問題,我有傀儡,甚至還說我和Shizhao私底下有交易。怎麼從沒見你對MINQI說過:「還有請不要隨邊就說別人有問題」。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7:38 (UTC)
事實上我只是希望兩位不要再繼續互煮了(沒要提他說話的意思,至於指控傀儡嗎?這事我不太清楚,因為鄙人本身就很討厭互煮。這方面我會再找MINQI說說。抱歉阿讓您有不被平等對待的感覺。~~Sid~~ 2021年7月27日 (二) 17:59 (UTC)
多謝多謝。看來我誤解你了。抱歉抱歉。🙏🙏🙏🙏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7日 (二) 18:38 (UTC)
互煮也會大量地增加編輯數--祝編安--pavlov2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09:26 (UTC)
  • 除了編輯戰之外,「不愛思考得豬」通過曲解法律、原創研究等方式對不同地區用戶開地圖炮、訴諸人身的行為,亦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戰場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08:15 (UTC)
    你還是沒有解釋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那為什麼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法被正常訪問。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2:55 (UTC)
    各位圍觀的維基人可以去讀一下所有相關的討論,包括在3RR裡面的我最初給Jg451的留言。我指出了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無法被正常訪問,維基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澳門)境內是一種非法的存在。然後DavidHuai1999就聲稱這是曲解法律、原創研究。但是當我問他關鍵的問題:「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到底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那為什麼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法被正常訪問」的時候,他卻避而不談。因為他知道,他所說的「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合法的」才真正是【曲解法律、原創研究】,因為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法被正常訪問這是鐵打的事實。所以說到底是誰在曲解法律、原創研究、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戰場維基百科不是發表創新意念的地方,大家一目了然。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3:11 (UTC)
    他卻避而不談。因為他知道,他所說的「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合法的」才真正是【曲解法律、原創研究】[來源請求][原創研究?] 出於WP:AGF,我認為Jg451沒有回覆你是因為沒看到你後面的言論,他最近一次上線是在6天前。--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13:52 (UTC)
    請你解釋一下在維基百科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封禁】,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都【不能正常訪問】的情況下,還如何使用WP:AGF?中共政府已經把維基百科的嘴巴都封住了,維基百科還要以WP:AGF假定中共政府是善意的?恕我愚笨,實在搞不清楚你的這個邏輯鏈,希望你能解釋一下。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3:59 (UTC)
    你作為主張者,沒有為你的言論進行任何舉證,而是不斷要求評論者解釋。這種做法只會顯得你理屈詞窮。--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14:04 (UTC)
    我已經舉證的很清楚了:我的邏輯鏈是,維基百科被中共當局封禁,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香港、澳門)都不能正常訪問,所以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現在是非法的。我的邏輯鏈已經足夠清晰了,有理有據,舉證就是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法正常訪問。倒是你,到現在還是拒絕對於維基百科在中國是否是合法的還是非法的做出評論。然後一會兒說我是原創研究,一會兒搬出WP:AGF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09 (UTC)
    另附上維基百科詞條一篇:中國大陸對維基媒體的封鎖,裡面全是舉證。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13 (UTC)
    你的邏輯鏈只是循環論證,看似舉證,實際上也沒舉證。另外,你給出的條目也不能佐證你的觀點。--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14:48 (UTC)
    那我就納悶了。維基百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無法正常訪問這樣的鐵打的事實,怎麼到了你那兒就變成「沒舉證」了。你所說的「舉證」究竟指的是什麼?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4:58 (UTC)
    "你給出的條目也不能佐證你的觀點" -- 嗯嗯,我給出了中國大陸對維基媒體的封鎖詞條用以舉證,然後你在這兒說「中國大陸對維基媒體的封鎖」【不能】佐證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的。我想了解一下究竟你的邏輯是什麼?如果維基媒體是合法的,那為什麼中國大陸當局要對維基媒體採取封鎖措施?不愛思考得豬留言2021年7月28日 (三) 15:03 (UTC)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7月28日 (三) 17:30 (UTC)
    @DavidHuai1999 嗯我想想看~,根據貴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第六條的規定;
    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公安機關可對違反此規定的人給予警告,並處以最高15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因此使用「未經國家批准的VPN軟體」翻牆在名義及事實山就是違法的。而不愛思考得豬所列出的條目已證明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被「封鎖」且被列為國際網際網路網站,因此維基百科若想在中國大陸牆內瀏覽也只能使用VPN。所以除非您二位能證明自己使用的是官家的VPN,否則您現在未經允許地翻牆就是違法。不愛思考得豬君是善意提醒,MINQI不感激便罷了;還在這裡恩將仇報,實在是讓鄙人見證維基二十年來之亂象。勸您們二位儘早對當事人道歉,回頭是岸。最後作個簡單的陳述:
    1.目前未有明文條例規定維基百科在中國大陸是非法的。
    2.然而未經允許的翻牆是違法的。
    3.維基百科被中國大陸封鎖,因此需要翻牆才能瀏覽。
    4.綜合2、3點,除非您們能證明自己使用的是官方VPN,否則您們現在瀏覽在事實上被列為「國際網際網路內的網站」的行為就是違法
    此外,您不提供任何理據及編輯歷史,黯然指稱一人「...除了編輯戰之外,「不愛思考得豬」通過曲解法律、原創研究等方式對不同地區用戶開地圖炮、訴諸人身...」等言論已構成對當事人的誹謗侮辱。另在此處發起與本提報無關的討亂已涉擾亂。請您停止擾亂討論的行為。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29日 (四) 17:03 (UTC)
    未經允許的翻牆是違法的[原創研究?]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VPN[47],這和一般網民使用翻牆軟體上網是不同兩種情況。另外,本人上述言論句句屬實,請「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立即停止顛倒是非、拉偏架之行為。--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4日 (三) 03:06 (UTC)
    @DavidHuai1999 沒事兒,我相信任何人都知道現在誰在顛倒是非:
    未經允許的翻牆是違法的[原創研究?]在您劃出這段代碼時,請問您是否有意無意地忽略了「計算機信息網絡直接進行國際聯網,必須使用郵電部國家公用電信網提供的國際出入口信道」以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這兩句?我覺得這便足以證明閣下必須使用官方的國際出入口管道才可翻墻——即未經允許的翻墻是違法的。這並不屬原創研究。
    您這句「租用」,並不僅限於商家租給別人,就我查到的詞典上的定義來説,兩方皆可使用;比如「我租房子」「他租房子給我」我想這也足以證明您自己都承認擅自使用未經允許的其他信道進行國際聯網(即翻墻軟體)的行爲是違法的。
    且在您的國家也不是沒有因登外網而被定性爲「違法」之案例123。當然,您若認爲那都是假新聞也沒關係,但我想提醒您的主要有兩點:
    1.根據貴國法律,除非您提供證據證明自己使用的是「官方信道」否則我們有理由懷疑您(依貴國法律)正在犯罪。不愛思考的得豬君根據上述條文對MINQI的留言乃是善意提醒,您們對當事人善意提醒的提報行爲顯然違反WP:AGF之行爲。請您們對當時人道歉。
    2.擅自發起對當事人指控無關的話題——這種試圖降低被指控一方可信度的行爲本人有理由懷疑就是「擾亂討論」。
    本人最後再規勸您們一句:應對當事人@不愛思考得豬君道歉,早日回頭是岸。我祝您們此生不悔入維基,來生還做維基人。——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8月8日 (日) 23:13 (UTC)
    我說的是正確的,你要求我道歉只會證明我的說法的正確性。再補充一句,常見的VPN只是上網工具,藉助其上網並不代表信道改變,使用的依然是電信、移動等運營商提供的官方信道。--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8月10日 (二) 08:01 (UTC)

@outlookxp抱歉,又要閣下主持公道了。請看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又在挑釁挑事。還請閣下或其他管理員能還大家一個清淨。先謝。--MINQI留言2021年8月9日 (一) 00:13 (UTC)

管理員若要因此封禁我能接受,但為確保公平起見,建議將這名人身攻擊更多的資深用戶一併封禁,好讓他反思在這段期間的所作所為。
該用戶的人身攻擊具體事例包括:從最一開始的說我「再吵就通報」、「程度真的笑死」(Special:diff/61630799),拒絕就實際爭議點進行討論,並且更進一步提出不實指控,開始誣衊我是「長期破壞者」(Special:diff/61630916),甚至在其本人用戶頁中栽贓影射我濫用傀儡(Special:diff/61632802;實際情況是我主帳已退休,已經連續好幾年未有新編輯,在傀儡政策的要求下,基本按照WP:CLEANSTART所規範的,故他故意放入用戶頁中的不實指控純屬子虛烏有),以達成他申請半保護成功來霸佔編輯權的目的(半保護後隔天,Special:diff/61667602),並在當時仍舊拒絕參與我發起的討論(Special:diff/61641346),直至半保護解除後我有了新的編輯,才終於願意在隔年回應,且其回應內容仍在持續人身攻擊(Special:diff/65867135)。
並且同樣是隔年,再度提出不實指控我在「持續破壞」頁面(Special:diff/65907602),卻仍舊不願討論模板爭議點本身,反而藉由不斷攻擊我是「破壞者」、在「耍嘴皮子」來逃避對於編輯爭議的討論,一再的對人不對事(Special:diff/65907811)。--125.231.88.56留言) 2021年8月16日 (一)

(以上內容由用戶於求助羣提出連結,並由Papayatrash留言〉於2021年8月16日 (一) 12:58 (UTC)轉貼)

「再吵就通報」、「程度真的笑死」明顯並非人身攻擊,只是此人破壞在先卻要我提出「理由」「爭議點」確實有一點情緒發言。請注意他堅持的事情-將「福爾摩沙十一郡省」錯誤指稱大肚王國大龜文等獨立王國(或酋邦)-是2019年12月才由IP用戶發明的Special:diff/57071615。上面這位IP用戶或許不是「原創破壞」,但是他確實是在堅持別人破壞的結果。關於大肚王國的獨立性,請見翁佳音,〈被遺忘的臺灣原住民史——Quata(大肚番王)初考〉,《台灣風物》42:4,1992、陳世芳,〈大肚王國〉,《臺灣學通訊》64 ,2012。關於大龜文王國的獨立性,請見蔡宜靜,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1210140625/http://www.tips.url.tw/publication/6-07%E8%94%A1%E5%AE%9C%E9%9D%9C.pdf 荷據時期大龜文(Tjaquvuquvulj)王國

發展之研究。

另外「濫用傀儡」僅是懷疑,主要是因為其人熟悉維基百科的各種規則,並用來對付我。該人今天終於說明白他曾經使用過維基百科帳號,釐清了令我懷疑的原因,這點或許應該說聲抱歉,但是我確實是有原因的懷疑,也非人身攻擊。
總結可知,進行人身攻擊者還是只有他。--藤原行成之権蹟whois2021年8月16日 (一) 15:46 (UTC)
如果連這些都不算人身攻擊的話,那「太監」顯然就更不能算了,畢竟這是一種古代宮廷職業,我只是用以比喻你的地位和影響力,不但沒有攻擊,反而是在稱讚你的高階。Troll也明顯不是,因為你至今仍在持續公然汙衊我是破壞者,並仍在以此當作你種種行徑的藉口,這本身就是一種非常troll的行為。你直到現在都不願反省自己的行為,反而一直卸責於我,把你自己的情緒發言和各種攻擊發言也全歸咎於我,彷彿我能控制你的嘴巴,不覺得可笑嗎?
請注意你堅持的事情-當初在我已給出充分改動理由的情形下,你卻不願針對十一郡省的問題就事論事,反而開始對我瘋狂威脅加人身攻擊,也一再迴避討論,無視共識原則、WP:編輯方針WP:爭議解決指引遊戲維基規則,直到現在才又於我無權編輯的布告板提出,我真心不認為你有任何一分想探討爭議點的意思;這條文獻和獨立性云云的理據,你當初就應在討論頁參與回應,而不是改拿來提報版塊討論。
Special:diff/61632802明顯不只是懷疑,已是刻意落井下石的含沙射影了,否則應該用問句 而非肯定句,而且這也是明顯違反WP:善意推定指引和WP:文明方針的,幾乎完全符合人身攻擊的定義,請不要一再把黑的說成白的了。當你太常指鹿為馬,也該小心深淵反噬的力量。
可以確定的是,你明目張膽的違反各個方針指引原則還能一副悠哉沒事,總算讓我理解到了所謂五大支柱不只是笑話,更是黑色幽默。--114.46.78.122留言) 2021年8月17日 (二) 15:04 (UTC)--114.46.78.122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15:04 (UTC)
以上內容取自Wikipedia talk:管理員布告板/其他 (67187870),由Papayatrash留言〉根據請求於2021年8月18日 (三) 05:56 (UTC)轉發。
看起來樓上的攻擊言論又多了好幾項,全是單方面的對我攻擊(還有,詭辯自己沒有人身攻擊)。麻煩管理員協助處理了,感謝! --藤原行成之権蹟whois2021年8月20日 (五) 00:59 (UTC)
對了,「逃避討論」本來就沒有錯,沒有人能夠承受如此多的惡意言論,也沒有人能夠承受得住了解熟悉維基百科規則的人自行解釋方針內容來意圖陷害我。
  • 持續在延伸確認討論案中進行不實陳述稱「英文維基百科是條目空間500編輯才授予延伸確認,而非所有命名空間都納入計算」:7/14 8/7 8/13
  • 前兩次行為已遭到User:Bookwith制止:7/17 8/8,卻仍在8/13再次發表不實陳述。
    • 8/15 02:56 UTC繼續在本頁謊稱其英文維基百科條目空間編輯數已達500,然而截至8/15 03:05 UTC 只有219
    • 8/15 11:29 UTC再次斷章取義英文維基百科的論述,稱英文維基百科投票權為500條目編輯,其原文為「Unlike our major other-language Wikipedias where you would need to be registered for about three months and have made at least 500 edits to mainspace, nothing is required here other than having been around long enough to understand the process and to be able to comment in a polite and fair manner.」,粗略翻譯:不同於其他主要語言的維基百科您大約需要註冊3個月且編輯條目500次,在這裡(英文維基百科)您只需要了解程序並有禮、公平的留言即可,沒有其他要求(譯註:包括投票權門檻)。
  • 認為其違反Wikipedia:討論頁指引#不能接受的行為:「不要誤導別人」,Wikipedia:文明#其他不文明行為:「說謊或欺詐」。
  • 其陳述是否屬實可至en:Special:Log/rights中找最新成為延伸確認的使用者,查看其條目編輯數及總編輯數即可得知。
  • 提報人:Xiplus#Talk 2021年8月15日 (日) 02:50 (UTC)
  • 處理:
(:)回應:感謝指正,英文不好,結果再被人指責為「謊稱」,因此再次公開道歉﹗一--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5日 (日) 15:39 (UTC)
(※)注意:我自己在英維500編輯時是沒有獲得延確權限的要到500條目空間才獲得,您不信,您自己可以過去試一下500次編輯能否獲得權限。此外,提報人如果與用戶有誤會,請先與用戶溝通,不要在未查證的情況下胡亂舉報人。--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5日 (日) 02:56 (UTC)
您目前條目空間的編輯數只有219,請不要連自己編輯數多少都不知道就發表不實陳述。--Xiplus#Talk 2021年8月15日 (日) 03:00 (UTC)
感謝指正!對於我記錯英維的資訊,我公開道歉。但我3月11日那才獲得權限,而且當時編輯數早已經超過600,具體原因我也不清楚;條目空間數是我搞錯,我致歉,但500編輯數在英維我是不能獲得延確權限,我也不清楚原因。--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5日 (日) 03:05 (UTC)
但我3月11日時才獲得權限,而且超過600編輯也沒有獲得延伸確認權限,這是怎麼回事?您可以點進我英維的頁獻從3月11日開始數,500編輯時,我是未獲得權限。--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5日 (日) 05:06 (UTC)
誰跟你說Special:用戶貢獻裡面的數量就是編輯數的。--Xiplus#Talk 2021年8月16日 (一) 03:30 (UTC)
@蟲蟲飛Special:用戶貢獻內的包含了移動頁面(閣下在執行全域重命名時的自動操作)的日誌,而那些不算進500次編輯內,這裡可以看到閣下至今在英文維基百科的編輯數僅600多次,而非用戶貢獻中的800多項。--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8月16日 (一) 12:42 (UTC)
我點進您上面的連結看編輯數是八百多,不過您說得對,自動化的編輯可能不算進編輯數。--蟲蟲飛♡♡→♡℃留言 2021年8月16日 (一) 12:57 (UTC)
@蟲蟲飛對不起,沒說清楚,那連結裏的右邊「Global edit counts (approximate)」/「全域編輯次數 (大致估計)」下的「en.wikipedia.org」才是您確實的編輯數。--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8月18日 (三) 14:21 (UTC)
  • 阿富汗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第一點,對於阿富汗條目,見Special:Diff/67240656/67240860,在條目沒有明顯原創研究的情況下加入原創研究模板,且沒有在討論頁留下相關理據;
  • 第二點,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該用戶疑似把所有中國大陸來源統歸為第一手來源,並且在沒有具體說明的情況下加入第一手來源模板。
  • 第三點,疑似違反WP:POINT,專向列在WP:ITNC中的條目加入維護模板,以致條目無法被選入首頁。另見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對WP:ITN,WP:ITNC標準,以及負責ITNC有關管理員的討論
  • 提報人:--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7:55 (UTC)
  • 處理:
    • @Yining Chen有關在WP:ITNC中的條目,想確認是否有條目沒有維護模版所列問題,但仍加入維護模版的情形?另外,在該方針討論開始時,提到的問題是:「作為管理員,竟能在有模板提示的情況下,強行公開多次地將完全不能達到作為一個新聞條目應有質量的條目放上首頁」,目前條目因為有模板提示問題,因此無法放在首頁上,應該是合理的吧。--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4日 (二) 08:05 (UTC)
      @Wolfch本人所列出的兩個條目即個人認為屬「條目沒有維護模版所列問題,但仍加入維護模版的情形」。--Yining Chen留言|簽名2021年8月24日 (二) 08:07 (UTC)
      @Yining Chen, 我倒覺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是有Primarysources(此條目過於依賴第一手來源)的問題, 8個參考資料, 其中有4個是直接以不同版本的兵役法為參考資料, 其中一個還引用了13次。--Wolfch (留言) 2021年8月24日 (二) 10:42 (UTC)
      這個6號來源(兵役法原文)引用的太……--Lightyears GBAW·5000+ 2021年8月24日 (二) 10:50 (UTC)
      對於提案人的指控我也感到困惑,我以為大家的常識是這種紀錄法律的頁面均屬於第一手來源(非常接近於事件本身的來源,而非有對之進行分析、總結、解釋、說明乃至評價的第二手來源)。真正應該有符合二手來源資格的應該是「《兵役法》,你知道多少?」這篇(不過我沒看過實際內容,所以只能用這個推測的語氣),而新華網/人民網的那篇報導也可以視為可靠來源。但是其他都應該被視為是使用第一手來源,應當要找到第二手來源(而且應該有辦法找到)作為主要來源使用。--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4:13 (UTC)
  • 有人可以告訴我提案人的理解是否有誤嗎?阿富汗條目一堆內容都沒有可靠來源佐證,但似乎提案人現在認為在中文維基百科這不算是「原創研究」(「要證明你沒有發表原創研究,你必須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持條目資訊的可靠來源。」)?然後如同Wolfch所說,兵役法後半段內容都是引用法案條例(即第一手來源,而非維基百科所要求的應當使用第二手來源為主),但現在當事人又說這不是使用一手來源。--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3:24 (UTC)
    另外補充一下,原先阿富汗條目中增添的模板確實有提到「詳細情況請參見討論頁」,而我沒有在討論頁逐一列出。但是只要是關心條目質量的人,都可以發現這篇條目從第二章節「歷史」一堆內容就沒有來源,接著在「政治」、「地理」、「行政區劃」、「人口」、「教育」等章節均有沒有來源的內文,很明顯不符合「要證明你沒有發表原創研究,你必須列明與條目主題直接相關、且直接支持條目資訊的可靠來源。」的情況。所以提案人所謂「沒有明顯原創研究的情況」,實際是明顯與事實不符合。
    而在兵役法條目中,該模板並沒有建議用戶要在討論頁留下說明,並且後來我也已經在需要補充來源的地方,個別標記有「需要第三方來源」的模板作為補充說明。因此,該用戶所謂「疑似把所有中國大陸來源統歸為第一手來源」很明顯就是與事實不符合。--KOKUYO留言2021年8月24日 (二) 13:59 (UTC)
(:)回應-(1)MINQI的說法與事實顯有落差。請見MINQI違反3RR舉報案。(2)Wetrace並未尾隨MINQI,MINQI所提說法不提事實依據,令人遺憾。請參見:條目編輯歷史、條目討論頁--是Wetrace在條目討論頁發起討論--MINQI在3RR後才去留言回應、在下前面旁觀過程中還於MINQI申請條目保護頁留言說明提醒。(3)AINH確實兩次[48][49]給MINQI留言提醒,MINQI以「SPAM」理由刪除。----副知條目過程參與者@AINH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8月26日 (四) 16:02 (UTC)
不說別的,MINQI單單以維基化三個字刪除我加入的正當連接很明顯已經不恰當。而且請管理員注意除了在這個條目以外同時還在另外兩個條目跟另外多個人同時發起編輯戰,此處行為不當的is none other than MINQI himself-某人 2021年8月28日 (六) 19:54 (UTC)

cc @Sanmosa--路西法人留言 2021年8月23日 (一) 06:17 (UTC)

根據分類頁面命名一致性決議把20世紀10年代亞美尼亞一併移到1910年代亞美尼亞就沒有分類紅連問題了,還可以順便幫分類加上導航模板。——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8月25日 (三) 15:59 (UTC)
  • 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討論中使用髒話簡寫(cls即「痴撚線」之意,是明顯的人身攻擊及不文明用語)
  • 提報人:【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1日 (六) 04:36 (UTC)
  • 處理:
    痴撚線是什麼意思,您解釋一下唄。另外,cls——c你可解釋成痴,l和s怎麼也和撚線關係不大呀--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1日 (六) 09:43 (UTC)
    cls是粵語地區的網絡用語,供你參考。--【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1日 (六) 21:36 (UTC)
    那你在討論中攻擊他人『無知』,我應該提告嗎?也請你注意,我『cls』三個字前沒任何主語(不是『你都cls』),我並不是對人,只是抒發自己情緒(真系就嚟癲)而已。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22日 (日) 10:01 (UTC)
    我的原句是「你連董事和股東的區別都不知道就請不要出來彰顯自己無知」,是因為你詭辯,試圖混淆股東和董事的性質,基於AGF,我暫且不當你是故意擾亂,那麼唯一解釋就只有你真的「連董事和股東的區別都不知道」,但你卻卻反過來用此來譏諷我未遂,這豈不是「彰顯自己無知」?
    另外,說髒話本來已經是違反文明的行為,即便你辯解這不是人身攻擊,也已經違反相關指引(Wikipedia:文明#粗魯無禮)。
    更何況,「痴撚線」一詞本來就是用於不文明地表達對他人的不滿,而不是你說的「真系就嚟癲」的意思。--【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3日 (一) 07:24 (UTC)
    按你說法『熱到痴撚線』的意思是在人身攻擊『熱』這個人?還是指『我熱到就嚟癲』?請憑你的良心回答。
    退一步說,如果我真是在人身攻擊,那也只會是因為Z7504作出轉移舉證責任此等詭辯行為,按你講法也沒什麼問題。
    進一步說,你在可靠來源討論中一直off-topic spam『董事和股東的區別』,擾亂的是你。我本來就不需要澄清這些奇怪離題東西,何況我根本沒在『混淆股東和董事的性質』,似是有人不明白什麼是筆誤。 Iridium(IX)留言2021年8月23日 (一) 14:13 (UTC)
    我要跟你解釋「董事和股東的區別」還不是你造成的?我在說Uranus1781的反駁理據錯誤,你倒好,跑來攪渾水,自己過來「澄清這些奇怪離題東西」。--【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5日 (三) 12:42 (UTC)
    你少扯吧,不是你先off-topic提的什麼『董事股東』我用回應?一個人筆誤被你說成什麼故意『混淆股東和董事』?從一開始提一個對討論沒任何作用的不可靠來源是誰?是誰抓住這個東西一直spam一直滔滔而談?考慮控告你擾亂。 Iridium(IX) 2021年8月25日 (三) 12:47 (UTC)
    說髒話本來已經是違反文明的行為,即便你辯解這不是人身攻擊,也已經違反相關指引(Wikipedia:文明#粗魯無禮),才不是「按你講法也沒什麼問題」。--【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5日 (三) 12:43 (UTC)
    說人無知是在侮辱他人,我用不用把你的名字加上?我說的cls始終不是對人,也不是全寫粗口,頂多是粗魯沒家教而不是對人的人身攻擊,總比你的更文明。 Iridium(IX) 2021年8月25日 (三) 12:47 (UTC)
    所以你不是無知,而是在故意擾亂是嗎?那麼性質就不一樣了。--【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6日 (四) 06:27 (UTC)
    『進一步說,你在可靠來源討論中一直off-topic spam『董事和股東的區別』,擾亂的是你。我本來就不需要澄清這些奇怪離題東西,何況我根本沒在『混淆股東和董事的性質』,似是有人不明白什麼是筆誤。』『所以你不是無知,而是在故意擾亂是嗎?』你少稻草。
    『試圖混淆股東和董事的性質,基於AGF,我暫且不當你是故意擾亂』???你在可靠來源討論off-topic一堆亂亂東西是我擾亂?人家打錯字把董事打成股東,在混淆什麼東西?你用你的眼睛看看討論,我在整個討論中哪裡有談過股東和董事的性質?我壓根兒講也無謂講,如何『混淆股東和董事的性質』???你不停下來我真的考慮提報你擾亂。 Iridium(IX) 2021年8月26日 (四) 13:00 (UTC)
(~)補充:此人在後續討論中說出「難保等一下我又爆多幾句『cs』」的話,完全是不知悔改,繼續使用不文明用詞。--【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6日 (四) 06:34 (UTC)
『cs』『cls』親啊,視力還好嗎?你是不是認真想要繼續提報? Iridium(IX) 2021年8月26日 (四) 13:00 (UTC)
請注意,誘導或故意激怒他人說出不文明的言論本身就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8月29日 (日) 21:48 (UTC)
我整句是『別再轉移舉證責任哦親,難保等一下我又爆多幾句『cs』。』
但他在回覆中又再次嘗試把舉證責任轉移給我『所以不論是之前的討論還是現在認為可以評為第四級的理據就只有問卷調查是嗎?』有故意挑釁我說出『cs』(雖非粗口)之嫌。 Iridium(IX) 2021年8月26日 (四) 13:42 (UTC)
你自己說髒話還要說成是我挑釁,結果其實是你被說中了卻不願承認罷了。--【和平至上】💬 2021年8月26日 (四) 14:25 (UTC)
『『別再轉移舉證責任哦親,難保等一下我又爆多幾句『cs』』條件假設句看不看得明?『cs』『cls』還分的清嗎? Iridium(IX) 2021年8月26日 (四) 17:03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