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討論:香港維基人佈告板/2017年4月


按年度的「港男」條目

劉子健_(籃球運動員)

此條目正文既有「現時效力香港甲一籃球聯賽球隊永倫」,又有「退役生涯」,似乎矛盾。請求對此有了解的維基人幫忙進行修正,謝謝!--Tiger留言DDL是第一生產力 2017年4月1日 (六) 23:36 (UTC)

已由條目創建者改正。感謝Tigerzeng指出!—Baycrest (作客) 2017年5月11日 (四) 15:01 (UTC)

毛記節目犬時代保留後 Nivekin暗中提出刪除

明明一早得以保留,但刪除派Nivekin暗裡放入這裡提出刪除。Wong128hk 更認為這做法是沒有問題。

恐怕日後會有更多條目在保留後也會用這種方式靜靜刪除,大家的確要多留意。--Wpcpey留言2017年4月2日 (日) 00:29 (UTC)

Nivekin是繼Shizhao中文維基最大的破壞者,多年來一直以關注度不足為藉口濫刪及破壞大量條目,Wong128hk則長期盤踞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阻撓恢復被濫刪及破壞的條目。這兩人都是中文維基最大破壞者之一,的確需要大家多加留意。—Baycrest (作客) 2017年5月11日 (四) 14:26 (UTC)

恩主教書院明顯錯誤信息

@WpcpeyTYCBaycrest該條目中有明顯的錯誤信息,例如「獲得100次冠軍、4次亞軍、4次季軍及3.14次殿軍」、「2012-2013年度的6F班獲得世界數學日香港區14-18歲組別第0.4852名,世界第0.5名」、「由余L老師帶領」等等。在下原以為是ip用戶破壞,後來發現正確與錯誤信息混雜在歷史版本中,因此請求對此可能有了解的香港維基人幫忙恢復正確信息,並清理其他可能的錯誤內容。--Tiger留言DDL是第一生產力 2017年4月8日 (六) 08:37 (UTC)

這些學校條目如果被破壞又沒人理會,又無法查證正確信息,似乎只有兩個做法︰一是直接回退到被破壞前的版本;也可以先不理會,等待其他人熟悉該校情況的人重新改寫。—Baycrest (作客) 2017年5月11日 (四) 14:51 (UTC)

KOKUYO是有意討好中共嗎?

[1]--憤怒的香港人 2017年4月19日 (三) 12:12 (UTC)

描述香港事物一般是不需要刻意加上「中國」的,請User:KOKUYO下次留意吧。—Baycrest (作客) 2017年5月11日 (四) 14:59 (UTC)

公共屋邨條目過多同類設施照片問題

近期有用戶在多個公共屋邨及居屋條目增加兒童遊樂場及健體區照片,雖然有照片是好,但個人認為無需要邨內每一個遊樂場及健體區照片都要放在條目內 海麗邨 富昌邨有5張遊樂場照片 寶田邨有多達7張遊樂場照片,感覺有點多餘,每個屋邨及居屋每項設施(商場除外)只需要1-2張照片已足夠。大家有什麼意見呢?--Wpcpey留言2017年4月26日 (三) 12:21 (UTC)

Wpcpey,你所說的「杜鵑花隧道」,並非每一個屋邨皆有,你認為特色,可是其他人不一定認為是。而那些遊樂場設施在上傳前當然經過篩選,有些重覆的已沒有上載,或即使上傳了但不會使用,而最新上傳的元州邨照片,已盡量將幾組不同的遊樂設施合併拍攝,如[2][3][4],並沒有刻意分拆拍攝,敬希垂注。探 索 人 生) 2017年4月26日 (三) 12:35 (UTC)

暫時來說,上述3個屋邨條目的遊樂場及健體區照片未算過多,照片排版也算合理。我有時間的話將繼續關注日後會否有照片排版及以取巧方式取分的問題。另外我亦一早得悉某編者揭露另一編者隱私的事件,維基百科乃網際網路上少有的清淨地,請大家珍惜自由自在的討論和編輯環境!—Baycrest (作客) 2017年5月11日 (四) 14:36 (UTC)
其實那項所謂隱私根本是那位用戶一早已在維基上某處(不指明哪一處了)公佈過,別人真的不會有時間與興緻聘請私家偵探甚或以任何不正當方式追查,而該用戶在維基上公佈時看不出是受脅迫而公開的,明顯當時那人是很樂意給任何人知道(相信亦有其他人一直留意這項資訊並已深深印在其腦海中,無法抹除),守則上亦列明「除非其本人自願提供或連結到此類信息」,顯然該項資料的確屬於自願提供之性質,雖然用戶隔了一段時間後才在維基上刪除該資訊,惟仍留有紀錄,亦改變不了當初屬自願公佈這鐵一般事實。其實又可以想一想,如真的不想別人知道該資料,為何當初要公佈?是否無故挑起了事端、與其他人結怨不和後,就反口喊著不想公佈?那又打一個簡單譬如,維基百科用戶Baycrest從沒有在維基上公佈透露個人資料,試問有沒有人在這裡曾經公開你同一的資料?
探 索 人 生) 2017年5月11日 (四) 17:50 (UTC)

有用戶建議將散石灣南併入散石灣

去年10月,WP:合併請求中有用戶建議將散石灣南併入散石灣,一直無人進行討論。請熟悉相關地區的香港維基人前往相關頁面參與討論。--Tiger留言2017年4月28日 (五) 08:57 (UTC)

我也不熟悉這地名。以目前內容來看,合併也是合理做法。—Baycrest (作客) 2017年5月11日 (四) 14: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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