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頁是論述,不是維基百科的核心方針或指引。此頁僅代表部分編者關於社羣規範或維基百科的觀點,尚未得到充分 共識。有些論述得到社群中多數編者的認同,而有些只代表少數編者的意見。 |
|
| 本頁簡而言之:請言簡意賅。 |
“
|
我把這封信寫得比通常的長,是因為我沒時間把它修改得更短。
|
”
|
——布萊茲·帕斯卡
|
不論是條目、方針、論述還是討論發言,文段越長,願意讀下去的人越少。因而:
- 條目不宜過長;(注意新增的長文段可能有侵權嫌疑)
- 方針和論述應當精簡,以方便用戶閱讀;
- 不要在討論中擺出長篇大論(有時會有人故意這樣做以干擾討論),這樣會導致其他用戶難以理解,或者跑題。
如果確實有必要寫得很長,則應該:
- 在條目中適當分段,為文字添上適當的鏈接,配以圖片和表格等,以緩解閱讀的枯燥感。
- 而在方針指引、論述和社群討論中適當採用點列、粗體等格式可以讓維基人更快、更明確地了解文段的意思。
例子
例外
- 如果某事物確實很複雜,那麼長文便是恰當的。如果長文並非是因為其語義重複而長,那麼編者不必為了分段而分段,讀者不應因為麻煩而不看。
- 如果該條目內容可以長到符合典範條目、特色列表或優良條目;又或者討論中的留言具有一些建設性意見,那麼不應被強制限制長度。每一位用戶在討論較長的時候,都可以考慮使用{{Outdent}}來進行分段或分行的動作。
缺點
- 太長不看會容易導致同樣的留言可能必須重複輸入,別的用戶才會真的理會。
參見